1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考试院获悉,2021年考研成绩将于2021年2月27日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1. 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2月27日。2.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见各招生单位公告。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1. 复查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1年2月27日—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2. 复查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复查分工: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复查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来源:长江网【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月9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顺延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时间的通知,该通知显示,湖北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由原定的2月11日,顺延至与我省高校开学时间基本同步,具体公布时间和成绩复核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到时具体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关于顺延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时间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考生的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通知精神,经与各招生单位认真研究,决定将我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由原定的2月11日顺延至与我省高校开学时间基本同步,具体公布时间和成绩复核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到时具体通知,联系方式附后,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成绩查询和复核办法不变,详见我院1月8日公布的《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2月9日附:原1月8日下发的《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1. 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2月11日。2.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具体可查阅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查询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统考科目成绩。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1. 复查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0年2月12日-16日,逾期不再受理。2. 复查申请办法:考生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复查分工: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及所有科目的成绩更正认定工作。复查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分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点击进入官网下载。(长江日报)
人民网武汉12月24日电 本周六、周日,湖北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3日发布温馨提示:1.做好入场前准备。考生凭《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本人“健康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健康考试承诺书》仅需第一场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还需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应在《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上,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近14天(从12月12日开始)的健康信息和是否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以供考点查验。3.及时申领确认“健康码”。请考生在考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本人“健康码”。各省“健康码”均可。已申请的考生,请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4.服从考点工作安排。考生健康码异常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等健康异常状况,经考点防疫专业人员研判后需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听从指挥,主动配合。5.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合理规划考试期间个人行程,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赴考、出行要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注意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以良好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6.考试结束后,请遵守考务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在考点内滞留。(沈考)(责编:张隽、荣先明)【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湖北日报讯(记者方琳、通讯员沈考)本周六、周日,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3日发布温馨提示:1.做好入场前准备。考生凭《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本人“健康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健康考试承诺书》仅需第一场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还需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应在《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上,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近14天(从12月12日开始)的健康信息和是否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以供考点查验。3.及时申领确认“健康码”。请考生在考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本人“健康码”。各省“健康码”均可。已申请的考生,请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4.服从考点工作安排。考生健康码异常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等健康异常状况,经考点防疫专业人员研判后需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听从指挥,主动配合。5.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合理规划考试期间个人行程,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赴考、出行要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注意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以良好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6.考试结束后,请遵守考务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在考点内滞留。
11月26日,教育部召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各省(自治区、市)设分会场。会后,我省紧接着召开视频会议,副省长肖菊华出席会议,部署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肖菊华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是高质量人才选拔的重要一环,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有关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确保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肖菊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责任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万无一失;要精细精准抓好研究生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确保平稳顺利;要严肃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创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为全省考生做好服务。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进行。 (通讯员沈考)(责任编辑:肖进安)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关注新华网公众号下载新华网客户端【来源:湖北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湖北日报讯(记者方琳)近日,多省公布2021年考研成绩查询时间。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7日公布。考试院同时公布了详细复核办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0年12月26-27日举行,考试成绩仍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科目包括初试各科目。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复查内容包括: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
近日,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7日公布。考试院同时公布了详细复核办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0年12月26-27日举行,考试成绩仍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科目包括初试各科目。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复查内容包括——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责编:周恬、张隽)【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16日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统考科目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为2月16日-19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复查科目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及所有科目的成绩更正认定工作。复查内容为: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分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长江日报融媒体 记者郭丽霞 通讯员沈考)
据人民日报:2月18日从省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20年研考成绩将于2月21日起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成绩复查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单位的相关信息。此外,为有效应对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将湖北省原定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资格考生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21日)顺延,具体截止时间视疫情和开学情况另行通知。(人民日报)火神山医院不设门诊,请市民朋友不要自行前往火神山医院看病。来源 |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编辑 | 王珊文章经授权发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
11月27日上午,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培训会在华中农业大学召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黄恩育、省内46家研究生招生单位、19家市州考试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李世伟主持。我校副校长严建兵出席并致辞。严建兵代表学校对与会单位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与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研究生招生复试、专硕招生改革、自命题及考务组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学校研究生教育从规模发展进入到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而“入口的质量关要把得更严”。省教育考试院喻娜进行了专题培训,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江大学、宜昌市教育招考办在会上交流发言。最后,黄恩育总结讲话并对2021年全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提出要求。来源: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员 肖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