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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大喜事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民族大学学校英文全称:Hubei Minzu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0517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法人代表:顿祖义联系电话:0718-8438945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综合性大学,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对各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重点监督。第七条 学校建立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该机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杰出校友代表等组成,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通过湖北民族大学官网(www.hbmzu.e.cn)和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zu.e.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录取结果。联系电话:0718-8437185,电子邮箱:hbmyzbc@sina.com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第九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第五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学校在相关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官方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规定,学校设预留计划30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第十三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技能高考各专业以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试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并按大类进行收费,进校后根据相关二级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五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学校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学校录取规则为:(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①贵州省、甘肃省己参加了生源省2020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的考生,报考学校该专业,认同其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省份投档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录取;②湖北省参加了2020年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学校该专业,认同其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的投档成绩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按计划数予以录取。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以及在提前批次以高考文化的投档成绩对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的考生按计划数择优录取;③江西省参加了2020年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学校该专业,认同其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生源省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的投档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④安徽省参加了2020年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学校该专业,认同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生源省舞蹈学类的投档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⑤湖南省参加了2020年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学校该专业,认同其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7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30%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艺术类招生几点说明1.艺术类专业不限科类,以各省份投档成绩和计划择优录取,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形象气质佳。2.学校艺术类专业科目在全国不组织校考,认同各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方可报考学校。3.音乐类专业中声乐课程以民族和美声唱法教学为主;器乐课程可选修的乐器除钢琴外还有二胡、古筝、古琴、琵琶、竹笛等。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有相关身体条件要求和规定,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和《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对于不满足条件和规定的考生不能填报。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体育类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中,录取规则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除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以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及部分专业双语课以英语语种为主,可开设日语、俄语语种的公共外语课,其他语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相关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2020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在投档及分专业时适用。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没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二十二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民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第二十六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湖北民族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湖北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示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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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民族大学学校英文全称:Hubei Minzu University 国家标准代码:10517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法人代表:顿祖义 联系电话:0718-8438945 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综合性大学,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2019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对各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重点监督。第七条 学校建立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该机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杰出校友代表等组成,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y.e.cn)和校园网(http://www.hbmy.e.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录取结果。联系电话:0718-8437185,电子邮箱:hbmyzbc@sina.com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第九条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第五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学校在相关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规定,学校设预留计划30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第十三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技能高考各专业以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试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并按大类进行收费,进校后根据相关二级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五条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体育类投档规则投档,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在我校进档考生中,录取规则为:(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3)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份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同分时,以术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除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以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以英语语种为主,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九条2019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在投档及分专业时适用。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没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二十二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民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第二十六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由湖北民族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湖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示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南无

湖北民族大学2020考研调剂公告出炉,缺额专业公布!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我校热忱欢迎优质生源调剂我校,现将调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要求1.我校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2.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可进行调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我校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4.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调剂系统自5月20日起开放。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放后根据分数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 5.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专硕学科),但需在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7.我校调剂及录取信息将根据国家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政策要求持续更新。二、缺额专业及联系方式:(★标出为专硕)来源: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详细公告信息请参见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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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14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院拟招生人数根据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暂列,仅供参考。我校2019年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续的拟录取推免生公示名单为准。各学院分专业统考(含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9年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后由招生学院公布。一、招生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生、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新标准成绩达 430 分以上; ②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 5 门以上(由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教育(Ed.M)中的教育管理等 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 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考生要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和网报编号,便于后期打印准考证。2. 报考点(现场确认和初试的地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北大学”考点。 3. 学历(学籍)审核。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二)现场确认 2018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缴费(部分考点是网上缴费,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和采集本人电子图像信息。现场确认、入学考试初试均需要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二代身份证。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湖北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安排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为准。三、初试1. 初试科目设置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各 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外国语(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2 个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体育学、医学、体育设置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3 个考试科目。2. 准考证2018 年 12 月 14-24 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要出示准考证,考生务必存档准考证的电子文档。3.初试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23 日(8:30-11:30 14:00-17:00)12 月 22 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2 日 下午 外国语12 月 23 日 上 午 业 务 课 一 12 月 23 日 下 午 业 务 课 二12 月 24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四、复试1. 预计 2019 年 3 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通知为准。2.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工程、应用统计、体育、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艺术、新闻与传播、会计、图书情报、教育(物理、化学、地理、美术、语文、体育、教育管理)13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金融、国际商务、翻译、教育(历史、政治、生物、数学、英语)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学制2 年。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因故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按湖北大学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六、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会计 15000 元/生/学年,艺术 1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20000 元/生/学年,公共管理(MPA)和艺术 18000 元/生/学年,会计 3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生/ 学年,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七、联合培养湖北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经济法学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统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0 人左右。湖北大学与湖北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农业(农艺与种业、农村发展)、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5 人左右。联合培养的学生分别在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程学院学习和住宿, 顺利完成学业者,由湖北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学生除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奖助学金外,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享受每生每月 300 元左右(每年 10 个月)的生活与交通补贴; 在湖北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减免、资助政策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八、其他1. 我校现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企业、学院、校友设立的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相关奖助学金。2. 报考我校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报名程序等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我校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应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由馀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执招”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校代码为13250。第三条 学校为湖北民族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科门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校校址:湖北省恩施市龙洞河路,邮编:445000。第七条 学校与湖北民族大学校园主校区相连,教学资源共享,在校生11000余人。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三)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规范地组织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七)协助有关省招办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除国家及各省有少数民族优录政策的专业之外)均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即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同等的报考录取权利,对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省招办规定的优录政策录取。第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第十二条 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考生所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身体受限或单科成绩受限者除外)。第十三条 坚持优录原则,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优录政策执行。录取进入专业时,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相等或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按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其他各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学校认可相应省招办所指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湖北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舞蹈学、舞蹈表演: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文化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报考学校艺术专业的外省考生,学校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以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广播编导类、音乐学: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综合分;舞蹈学、舞蹈表演: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文化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所有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体育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体育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综合分,根据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民族班招生录取根据2020年国家及湖北省下达的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凡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换录、不退档、不转学。第四章 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第十八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針,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促进学风、班风和校风建设,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资助政策。(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激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徳、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奖励标准毎人毎年5000元。(三)学校奖学金:分别为一、二、三等三个等级。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2%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放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8%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放奖学金。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0%以内,授予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放奖学金。(四)专项奖学金:鼓励在校生求学继续深造,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应届考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应届考上普通专升本的优秀毕业生给予奖励。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有以“奖、贷、减、免、勤、资、补”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政策,采取积极争取社会援助和捐资助学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国家助学金: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国家助学奖名额发放, 资助标准分为3个层次: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 每生每年2200元。(二)勤工助学岗位: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资助途径,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三)学费减免政策:对一定比例的特困家庭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第五章 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帮扶第二十条 为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号召,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体现学校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致敬和关爱。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对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开展帮扶行动。第二十一条 帮扶对象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校生和2020级新生)第二十二条 资格认定。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出具一线医务人员证明盖章,然后由县级及以上卫健部门证明盖章,并按照国家或各省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的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二十三条 帮扶措施(一)2020级新生对学校2020年录取的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关爱补贴、专业选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面进行帮扶。具体政策如下:1.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殉职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被学校录取的,大学期间,每年发放关爱补贴10000元/人;2.自2020年增加天津为录取省份,对天津援恩施医疗队的子女,在3年内被学校录取的,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10000元/人;3.对除天津之外援鄂医疗队及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被学校录取的,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5000元/人;4.如果湖北省教育厅为学校安排专项招生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单列计划,给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5000元/人;5.对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被学校录取的本科、专科学生,可根据考生意愿在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6.对全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后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类奖助学金。(二)在校学生对学校在校生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关爱补贴、政府政策性补贴、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帮扶。具体政策如下:1.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殉职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在校期间剩余学年每年发放关爱补贴10000元/人;2.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从2020-2021学年起,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类奖助学金;3.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性补贴政策;4.对2020年毕业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与服务。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学费收取说明:各专业学费是依据国家收费政策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确定,专业类别不同,学费不同。代收费项目按湖北省关于高校代收费的统一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8-8438998(兼传真);0718-8965960;18672056767;15272222225;第二十七条 招生信息咨询:①本校网址:http://www.hbmykjxy.com②网上答疑:http://www.hbmykjxy.com/zsw③ E-mail:kjxyzb@163.com④咨询QQ:4008813250⑤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u/6129064277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4月24日

汪宽

免统考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附招生院校、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是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之一,是免统考的方式,可以获得国外学校颁发的证书,相比于国内统考的在职研究生入学难度要低一些。想要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就要先了解招生简章。一、报考院校:中国人民大学—加拿大女王大学、中国社科院—美国杜兰大学、北京城市学院--英国华威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沈阳工业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等。二、报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可报考的专业主要是MBA、金融硕士、金融管理硕士、能源管理硕士、全媒体国际新闻硕士、人力资源管理硕士。三、报考条件: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报考条件各校、各专业都不同,小编列举几个专业的报考条件为大家介绍一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加拿大女王大学金融硕士:本科有学位毕业3年及以上,且会计/金融/经济等商科专业或从事过相关工作。中国社科院-美国杜兰大学金融管理硕士:本科有学位毕业1年及以上。中国社科院-美国杜兰大学能源管理硕士:本科有学位毕业2年及以上。四、学费: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学费要比国内统考的学费高一些,一般是在15万至40万左右。学制要比国内的段,一般是1.5年左右。五、上课方式: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只有面授学习的方式,一般是周末学习,或者一个月内集中几天授课。六、颁发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学生毕业后获得的国外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可以在中留服认证,效力国内双证一样。想了解更多招生院校、专业以及报名流程等,可在下方“小程序--报考院校--报考类型--中外合作”查看简章。

巴西版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未来网高校频道7月21日讯(记者 杨子健 通讯员 杨斌)据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介绍,7月20日,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完成。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该校根据教育部“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反复研判,多方征求意见,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近1000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弃之而走

湖北民族大学:2020春季延期开学,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湖北民族大学关于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全体师生:按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学校研究决定:1.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务请所有师生在目前所在地加强自我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与规定。3.全校所有教职工出差取消。特此通知。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1月27日

内籀

你符合吗?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现如今,在职研教育被社会各界认可。不少上班族为了提升个人能力,纷纷攻读在职研课程。这种课程班由高校开办,其中包括湖北师范大学。教学质量有保障,由此受到广泛关注。接下来,本文介绍该校在职研的招生条件。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据了解,该校在职研是以同等学力的方式进行招生,并且设有多个专业,每个专业的招生条件基本相同。接下来,从入学条件和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进行介绍:一、入学条件该校开办的在职研课程班,入学时要求报名者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就可以参加课程学习。并且不设入学考试,所提交的报名资料通过院校审核以后,就可以获得录取资格。因此,入学条件较低,符合多数人士实际情况。二、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完成本校课程,并且通过结业考试后,就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时需要具备一些条件,申请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证以后满3年以上时间,或者拥有硕博学位。另外,还要求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过成绩。满足上述条件后,可登录学位网进行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左右。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照片等,经过审核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接下来,通过申硕考试与论文答辩,可获硕士学位证。以上就是关于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招生条件的介绍。总之,满足大专学历可参加本校课程学习,拥有本科学历和学位满3年可申请硕士学位。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大家报考

割草者

2019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重点大学之一,想要提升自己的学位,可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但报考前要了解报考专业、报考条件、学费、证书等信息,为方便大家顺利报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优势:中国人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还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名校,而且,在职研究生和统招硕士学生配备同样的师资力量。学员通过在职研究生考试所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与统招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是一模一样的,同样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所获得的证书同样可以帮助在职人员升职加薪、评职称、考博士等。二、报考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非常多,如:新闻学、行政管理、企业管理、设计学、传播学、金融学、税收学、劳动经济学、公共管理、会计学、艺术学、法学、美学、哲学、外交学、世界经济、社会学、统计学、EMBA、新闻传播学、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国际贸易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政治经济学、市场营销、日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等。三、报考条件:学历条件:本科有学士学位毕业3年及以上或持有硕士、博士学位。专业条件:在科研、技术、教育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校要求:通过题库考试者可申请硕士学位,参加全国申硕统考。四、学费: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一般是3万至5万左右,各别专业费用会偏高。五、获得证书: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以上就是对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不同专业、方式考试科目的介绍,想了解该校在职研究生有哪些专业可以选择?可点击下方小程序查看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