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29日,湖北省政府发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包括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共计22条举措。(楚天都市报记者刘丁维)全文如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一)大力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紧盯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支持“芯屏端网”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承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促进200项短期见效、带动明显的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对接“百城百园”计划,在全省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快形成“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统筹实施省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统筹安排2.6亿元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产业链关键产品国产化替代。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存储、光通信与5G网络、测绘遥感与导航、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建造、激光、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制、大健康等重大科技专项,提升重点产业链的集成创新能力。面向产业、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通过悬赏揭榜方式,安排3000万元立项支持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三)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脉冲强磁场设施功能,加快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部共建,加快推进农业微生物、作物表型组学、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观测等设施预研预制,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利用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孵化产业化功能。采取绩效后补助的方式,鼓励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链等优势,通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安排1000万元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扶持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团省委)(五)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采取产学研合作、绩效评价激励等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省出资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构建“初创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链,优化认定工作机制,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各市、州、县将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量用于扶持企业,增加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科技型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综合运用信用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工具,推进“政投贷担保”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用好用足中国证监会支持湖北企业IPO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利用新三板、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支持国有投资平台、引导社会基金等设立股权激励基金,鼓励核心专利持有人现金出资入股科技型企业。长江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不低于15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瞪羚企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七)优先应用推广创新产品。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编制《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动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采购应用。完善创新药物推荐目录,支持医疗创新产品优先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八)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平台。面向集成电路、智能建造、智慧物流、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聚焦光纤传感、北斗导航、飞秒光制造、光通信网络、基因诊断、免疫调节等方向,发挥院士领军作用,按照“科研团队+龙头企业+产业基金”模式,组建若干重大产业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公共服务功能,新建一批由骨干科技人员持股的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九)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加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光通信、集成电路等优势领跑地位。支持新型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地球空间信息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一批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推动光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十)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增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创新服务功能,推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扩规升级。发挥我省在干细胞、免疫细胞等领域的优势,培育一批细胞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人用疫苗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加快疫苗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产学研医用”一体化发展;开展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究,提高地方药材、饮片的标准和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物技术与仿制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疾病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布局开发专利即将到期的化学药大品种,加快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十一)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谋划部署5G网络、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工业互联网、新型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重点围绕智能芯片、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面向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围绕智慧医养、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领域,加快100项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数字科技型企业,支持建设数字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十二)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布局建设30个以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示范。围绕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重点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推动星创天地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十三)全面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完善全省高新区综合考评体系,重点评价增量增幅和质量效益,考评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项目资金分配等挂钩。探索建立新型工业用地(M0)的支持制度,为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新业态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工业用地提供政策支持。对年度综合评估全国排名前50%的国家高新区、全省排名前5位的省级高新区,在科技项目立项、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综合性支持。推动十堰市、恩施州创建国家高新区。探索实行省级高新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强化科技服务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十四)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与整理,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编制发布《湖北省科技成果目录2020》和《湖北省企业科技需求目录2020》,并定期更新。依托行业组织、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公开化,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知识产权局,中科院武汉分院)(十五)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湖北技术转移学院建设,每年培养300名以上复合型技术经纪人,鼓励高校院所聘用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积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创新开展“科惠行动”“科创投资沙龙”,每年组织30场以上高校行、市(州)行活动。联动省、市投资平台出资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对接组织好“疫后湖北行”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十六)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将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纳入高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加快高校创新资源和社会资源汇聚融合,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组织省内高校与高新区、开发区等园区结对合作,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推动园区积极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鼓励高校3年内免费向园区内企业许可使用专利技术、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对校地合作成效明显的高校,在“双一流”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五、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引导科技人才服务经济发展(十七)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大产业人才评价激励力度,增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职称评审频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对为企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特殊评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十八)支持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楚才引领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建立“楚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居留、医疗保健、出入境等综合服务。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在全球范围引进200名以上急需科技领军人才,培育100名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探索以建设离岸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十九)引导人才服务企业一线。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引导科技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和学会服务企业;面向园区和企业选派“科技专员”“科技副总”,精准开展创新服务。落实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纳入原单位相关工作业绩考核;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技成果,在参与原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评价时,原单位应予以无差别采纳。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六、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二十)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督促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松绑”的政策措施,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科研项目中列支。(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二十一)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对科研项目申报和验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依托高新区、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组织专门人员对口联系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务办)(二十二)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梳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普惠性财税政策,以及“科技创新20条”“自贸区人才创新创业6条”等科技创新政策,集成“政策工具包”向企业推送,加强宣传解读,并协调推动落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楚天都市报8月20日讯(记者柯称 通讯员任丽琼 杨学领)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全国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和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独立学院)共获批12项,其中我省民办本科高校2项,均为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获得。目前,该校已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项,其中面上项目4项,继续领跑全国同类院校。此次,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获批的两个项目,分别是该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葛晓霞副教授的《CsHB1与CsTPD1协同调控柑橘体细胞胚发生的分子机理》和博士教师耿鑫鑫的《甘蓝型油菜BnFER3基因调控粒重的功能解析》。其中,葛晓霞副教授的项目为面上项目,这也是她连续第二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葛晓霞是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长河青年学者”、硕士生导师,2011年于华中农业大学博士毕业后到该校任教。她主要从事柑橘体细胞胚发生机制的研究,2012年,她的项目《转录因子HB4在柑橘体细胞胚发生过程中的功能解析》获批为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并于2016年结题。多年来,葛晓霞主持、参与国家及省市级科研项目多项。除了科研上硕果累累,这位“80后”女博士还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长期名列前茅。她指导的多篇本科生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还先后培养了一批优秀硕士研究生。耿鑫鑫是一位“85后”,2013年于浙江大学博士毕业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年到该校任教。耿鑫鑫博士主要从事甘蓝型油菜种质资源创新与分子育种等方面的研究,主持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各1项,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参与授权发明专利2件。“像葛晓霞副教授这样,刚结题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又很快获批面上项目,非常不易,体现出了她强劲的科研发展态势和科研潜力。”该校科技处处长袁飞荣说,这与学校近年来巨资投入科研,设立科技奖励基金,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积极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事业发展舞台密不可分。
2020年,是伤痛与荣光共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的湖北经济学院,内涵发展再创佳绩,三大基金立项总数创历史新高。本期推送,就一起回顾一下那些高光时刻。7课题获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评审结果公布,湖北经济学院7项课题获准立项。立项总数在省属高校中排名第3;在全省高校中排名第8,较2019年上升1位;在全国高校排名第194,较2019年上升18位。2020年立项课题学科领域涵盖管理学、统计学、法学和人口学,主干学科优势明显;与2019年相比,青年教师科研表现突出。16项目获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1月21日,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公布,湖北经济学院16项目获批立项。全国高校排名第25,湖北高校第5,湖北省属高校第1。5项课题获批2020年度省人大研究课题立项5月7日,2020年度省人大研究课题立项情况公布,全省共40项课题立项,湖北经济学院5项课题获批,立项数位列全省高校第一。6课题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资助9月18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湖北经济学院6项课题获立项资助,总资助经费203万。其中面上项目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项,领域涵盖管理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和地球科学部等3个学部。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面上项目14773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3771项,较去年分别减少了4222项和4195项。湖北经济学院获资助项目较去年增加2项,资助立项数和资助经费创新高。13项课题获2020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2020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名单公布,湖北经济学院13项课题获资助。6成果获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公示,湖北经济学院6项成果获奖。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湖北省政府面向全省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之一,每两年评选一次。本次评审由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认定,经过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的初评,复评,终审程序,共评出获奖成果260项。13课题获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湖北经济学院13项课题获准立项,较2019年增加3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中青年人才项目6项、指导性项目4项。同时,202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资助项目名单公布,工商管理学院戴化勇教授主持的“新时代流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入选。9项目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10月26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公布,湖北经济学院9项课题获准立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8项。立项数较2019年增加2项,创湖北经济学院历史新高,居全省高校第一。湖北经济学院坚持以理论研究为先导,应用研究为重点,近5年,承担国家自科、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104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6项,36份研究报告得到中央、省部级领导批示,一批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政策法律、进入政府的规划和决策。未来湖北经济学院将继续传承创新“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的内涵及价值追求,不断丰富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聚焦聚力发展学术生产力,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素材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近日,长江大学公布《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长江大学能源学部共计18个项目获批立项。其中,地物学院严良俊教授申报的重点项目"水力压裂时域电磁监测方法研究与综合应用"成功立项,获资助直接经费298万元,是学校主持的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地科学院获批立项数增至10项,成为首个立项数量进入两位数的学院。据悉,"双一流"建设以来,学校调整学科布局,成立能源学部,施行校院两级管理,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内部动能。能源学部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下,下大力气推动改革,理顺关系,凝练方向;提出"强、新、特"的发展理念,为各学科明确了发展路径和攻坚目标;遵循"凡事三有"原则,在科技处的统一部署下,狠抓基金申报工作;强调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间点,积极培育博士后群体,做好基金帮评;广大科研教师克服疫情影响,学术带头人身先士卒,青年教师奋勇争先,不断提升自身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提高申报书数量和质量,为基金立项提质增量奠定基础。能源学部负责人表示,此番成绩的取得,大大激发了学部内科研教师从事基础研究的热情,尤其是继2019年获批优青项目后,重点项目又获批立项,极大地鼓舞了各学院和基金申请者,为大家树立了标杆,增强了信心。今后,能源学部将更加重视基础研究工作,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和申请书质量上多下功夫,关注重点人群,向大项目发起新一轮的冲击。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课题)77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8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5项;出版学术专著149部,发表论文5386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868篇。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注:文章部分素材来自长江大学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近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市场委托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是教育大省,全省拥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128所,2020年高校毕业生达45万人,比去年有所增加,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却较往年更加严峻。此次省科技厅联合多部门推动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预计今年我省各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将新增3800多个科研助理岗位。湖北将从三个方面最大限度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千方百计拓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渠道,最大限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就业机会:一是推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承担主体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二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专项、科技创新服务及人才专项等省科技计划中财政经费支持额度达到50万元以上的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三是鼓励高校承接的企业委托横向科研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为有效推动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科技、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分别提出了配套保障措施,确保科研助理工作落实落地。省科技厅在2020年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组织申报中,已将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事项列入申报条件。省教育厅将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的监测指标,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科研助理岗位培训;省人社厅从户口、档案、社保、薪酬标准等方面加强面向科研助理岗位的就业服务和指导;省财政厅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支出等方面加强对科研助理相关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管理。除此之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完善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聘用程序、聘用管理、薪酬标准、考核评价、职称评审等内部配套机制。各高校应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不得设置仅招录本校毕业生等限制条件。鼓励全省各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构建与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高校毕业生是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吸纳高校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实现了扩大高校就业和壮大科研队伍的双赢。(金剑)【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5月19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一)大力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紧盯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支持“芯屏端网”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承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促进200项短期见效、带动明显的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对接“百城百园”计划,在全省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快形成“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统筹实施省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统筹安排2.6亿元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产业链关键产品国产化替代。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存储、光通信与5G网络、测绘遥感与导航、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建造、激光、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制、大健康等重大科技专项,提升重点产业链的集成创新能力。面向产业、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通过悬赏揭榜方式,安排3000万元立项支持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三)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脉冲强磁场设施功能,加快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部共建,加快推进农业微生物、作物表型组学、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观测等设施预研预制,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利用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孵化产业化功能。采取绩效后补助的方式,鼓励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链等优势,通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安排1000万元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扶持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团省委)(五)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采取产学研合作、绩效评价激励等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省出资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构建“初创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链,优化认定工作机制,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各市、州、县将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量用于扶持企业,增加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科技型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综合运用信用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工具,推进“政投贷担保”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用好用足中国证监会支持湖北企业IPO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利用新三板、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支持国有投资平台、引导社会基金等设立股权激励基金,鼓励核心专利持有人现金出资入股科技型企业。长江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不低于15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瞪羚企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七)优先应用推广创新产品。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编制《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动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采购应用。完善创新药物推荐目录,支持医疗创新产品优先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八)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平台。面向集成电路、智能建造、智慧物流、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聚焦光纤传感、北斗导航、飞秒光制造、光通信网络、基因诊断、免疫调节等方向,发挥院士领军作用,按照“科研团队+龙头企业+产业基金”模式,组建若干重大产业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公共服务功能,新建一批由骨干科技人员持股的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九)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加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光通信、集成电路等优势领跑地位。支持新型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地球空间信息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一批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推动光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十)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增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创新服务功能,推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扩规升级。发挥我省在干细胞、免疫细胞等领域的优势,培育一批细胞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人用疫苗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加快疫苗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产学研医用”一体化发展;开展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究,提高地方药材、饮片的标准和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物技术与仿制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疾病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布局开发专利即将到期的化学药大品种,加快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十一)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谋划部署5G网络、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工业互联网、新型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重点围绕智能芯片、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面向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围绕智慧医养、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领域,加快100项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数字科技型企业,支持建设数字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十二)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布局建设30个以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示范。围绕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重点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推动星创天地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十三)全面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完善全省高新区综合考评体系,重点评价增量增幅和质量效益,考评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项目资金分配等挂钩。探索建立新型工业用地(M0)的支持制度,为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新业态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工业用地提供政策支持。对年度综合评估全国排名前50%的国家高新区、全省排名前5位的省级高新区,在科技项目立项、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综合性支持。推动十堰市、恩施州创建国家高新区。探索实行省级高新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强化科技服务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十四)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与整理,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编制发布《湖北省科技成果目录2020》和《湖北省企业科技需求目录2020》,并定期更新。依托行业组织、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公开化,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知识产权局,中科院武汉分院)(十五)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湖北技术转移学院建设,每年培养300名以上复合型技术经纪人,鼓励高校院所聘用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积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创新开展“科惠行动”“科创投资沙龙”,每年组织30场以上高校行、市(州)行活动。联动省、市投资平台出资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对接组织好“疫后湖北行”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十六)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将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纳入高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加快高校创新资源和社会资源汇聚融合,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组织省内高校与高新区、开发区等园区结对合作,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推动园区积极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鼓励高校3年内免费向园区内企业许可使用专利技术、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对校地合作成效明显的高校,在“双一流”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五、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引导科技人才服务经济发展(十七)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大产业人才评价激励力度,增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职称评审频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对为企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特殊评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十八)支持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楚才引领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建立“楚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居留、医疗保健、出入境等综合服务。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在全球范围引进200名以上急需科技领军人才,培育100名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探索以建设离岸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十九)引导人才服务企业一线。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引导科技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和学会服务企业;面向园区和企业选派“科技专员”“科技副总”,精准开展创新服务。落实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纳入原单位相关工作业绩考核;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技成果,在参与原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评价时,原单位应予以无差别采纳。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六、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二十)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督促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松绑”的政策措施,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科研项目中列支。(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二十一)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对科研项目申报和验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依托高新区、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组织专门人员对口联系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务办)(二十二)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梳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普惠性财税政策,以及“科技创新20条”“自贸区人才创新创业6条”等科技创新政策,集成“政策工具包”向企业推送,加强宣传解读,并协调推动落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作项目”在湖北随州妇幼保健院启动7月30日上午10时,由湖北省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参与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健康研究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于内外暴露监测的环境和行为因素对胚胎发育与妊娠影响研究”合作项目启动培训会在该院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该院院长朱佑民对华科大章慧平教授、赵凯教授等一行来院指导科研工作表示感谢。期望双方能够发挥各自优势,拓展领域,进一步加深合作。分管院领导刘军民代表随州妇幼项目组团队作了表态性发言。章慧平教授肯定了该院在科研合作中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肯定了该院科研能力水平,同时对后期工作提出了提高科研能力的指导性建议。赵凯教授介绍了科研项目情况及项目背景,彭梅林硕士针对合作课题具体实施内容及步骤进行了详细讲解。在与参会成员展开讨论后,又深入相关科室实地调研考察。据悉,此项目是随州市保健院又一次参与国家知名院校开展科研合作研究,必将进一步搭建起友谊的桥梁,促进临床科研发展、健康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通讯员夏尧 江广春 编辑桂华生)
4日下午,湖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已下发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科技创新20条”)文件,从人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20条措施,力争在2022年将我省打造成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科技强省。“科技创新20条”包含了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等5个方面共20条政策。总体目标为:力争到2022年,我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居全国前列。 以下是“科创20条”重点:(一)提出“1+2+8”三个层次的目标任务。第一层次是总体目标:力争到2022年,我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居全国前列。第二层次是两个中心建设目标,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取得标志性成果,国家实验室建设有实质性进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明显突破,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显著,重点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形成规模,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第三层次是关于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发展、创新能力提升的8项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200家,省级创新平台达到1500家,国家级高新区达到14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万家,孵化器在孵企业达到2万家,R&D(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二)规划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创新要素、高端产业汇聚的创新发展核心承载区,将“中国光谷”打造成为“世界光谷”,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以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为重点促进高新区提档升级,在全省高新区推广复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创新制度,力争到2022年全省市州国家级高新区全覆盖。 (三)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在职称评审方面,要求将企业工作经历作为高校评审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在分配激励方面,允许研发团队分享技术股权、管理团队合法持有股权,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同时,将启动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每年组织一批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岗位实践活动。(四)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提高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省和武汉市财政采取新增、统筹存量和债券等方式,2018—2022年每年筹集1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园区建设等。大力发展天使投资,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将扩大至20亿元,通过设立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组建100亿元天使投资基金群。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引导基金,吸引创投机构落地湖北,激发社会创业投资活力。扩大科技金融信贷投放,综合运用信用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工具,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对企业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以及利用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按其融资额度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科技创新20条’是湖北近年来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中覆盖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项综合性政策,通过这样一个政策的实施,希望能强化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发布会上,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仲初表示。(楚天都市报)
中新网武汉1月19日电 (梁婷 周云峰 牛婧红)记者19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该省聚焦科研项目管理、经费调剂使用、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等问题,启动实施“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此前,湖北实行网上申报和“一次性报送”材料报送,对同类型的各类科研项目、平台、人才等实行表格归并、简化,减少不必要申报材料。此次减负行动中,该省将在基础研究项目中开展申报书替代任务书试点,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此外,持续精简牌子、精简“帽子”,优化整合省级各类牌子存量和严控增量,严格清理规范科技评价活动中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的使用、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等相关问题。同时强调,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避免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此次减负行动将重点推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学家支持力度,逐步提高青年科学家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比例;对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和管理,实行备案制,探索章程化管理运行。(完)【编辑:房家梁】
在武汉工程大学,有这样一支科研团队:团队面向化工产业革新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致力于打造新型高效、绿色化工装备,解决重大能源生产和深度开发利用领域的技术难题,主持及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省部级项目20余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3000余万元;发表SCI、EI收录论文100余篇,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省级技术发明奖三等奖1项、中国化工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1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科研成果转化10余项。团队研发的新型试验装置在企业成功落地,带来了数亿元的应用市场。这个团队就是喻九阳教授领衔的"绿色化工装备团队"。喻九阳,武汉工程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化工科技工作先进个人,中国化工学会化工机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全国"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特色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负责人,国家首批"一流本科"建设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压力容器及过程设备》负责人研发过程攻坚克难,首运创记录为解决煤气化装置的连续高效稳定运行问题,喻九阳教授亲自带队深入湖北双环生产现场,现场测量收集第一手数据。返回校内,顾不上休息,团队成员立即开展研发工作。大家都很清楚,研发耽搁一天,企业就要停车一天,损失不是小数目。很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振打实验平台搭建起来了,第一次振打实验成功了,振打机理研究逐步清晰了,振打器布局设计图完成了,密封结构实验平台搭建起来了,密封性能测试完成了……研发的进展也并非一帆风顺。由于振打除灰装置上的关键零件需要使用的材料性能极为特殊,国内极为少见。为此,团队经过多方辗转终于找到一家特钢制造企业,直接订购特制了两炉钢材,专供振打除灰装置关键零件的制造使用。"为了保证质量,不计代价,这也是研发的产品能够成功的关键。"徐建民教授总结到。深入一线紧密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喻九阳教授团队坚持深入现场一线,与企业紧密合作,总是能成功解决难题。团队于2015年至2016年与山西潞安矿业有限公司及上海惠生工程公司展开了合作,为山西省长治市的潞安煤气化项目提供煤气炉振打装置。2016年初,林纬博士、龚程硕士和邹宇硕士奔赴山西省长治市的施工现场常驻,与施工人员一同工作和吃住,现场指导,保证了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安装期间,喻九阳、徐建民、王成刚、郑小涛等几位教授心系工程的开展情况,多次往返于施工现场和公司,检查施工质量并现场为施工人员展开振打设备的相关答疑。团队成员们深入一线,成功解决了狭小空间下的安装和调试问题,赢得了合作单位的尊重和信任,并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疫情之下坚持研发,急企业所急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使研发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神木天元化工旋风分离器及配套管道工艺运行周期始终难以突破,严重影响公司项目的推进。喻九阳教授团队多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660℃高温条件下,对机械振打器轻量化、高温密封等技术瓶颈进行重点突破。团队原计划在4月份向企业交付新型试验装置,然而疫情防控之下,武汉封城,学校封闭,实验室测试全部暂停。三月份,得到可以复工的通知后,喻九阳教授、徐建民教授、郑小涛教授等团队核心成员第一时间办理了复工证明,返回武汉,加班加点开展试验、设计、制造、实验和装配工作,并按照原定计划交付产品。"实在没想到你们还能够按计划交付,你们晚点儿没关系的,疫情影响可以理解的。"这样短短一句的话语,正是对团队所一直坚守的信念"急企业所急"的最好肯定。该装置的工业化试验在企业成功应用,使得该工艺技术可以正式大范围推广,同时也为振打器带来了数亿元的应用市场。科研路上不断前进,再创新佳绩喻九阳教授团队始终在科研的道路上不断创新,不断前进。为解决低等级油田资源的气-水-砂高效分离问题,团队成员郑小涛、汪威领衔开发了具有节能、紧凑和无人值守功能的非常规页岩气田井口气-水-砂分离技术及其撬装设备,成功解决了非常规油气井大规模加砂压裂改造作业后超高压条件下对油气流体进行出砂的难题。2020年,该成果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为解决强腐蚀介质环境下的管道元件防腐蚀问题,该团队提出了采用新型复合材料和精密模压成型技术开发一体式阀门及配套管件。目前产品已进入中试阶段,预计2021年面向市场推广,后期将形成系列化的球阀、闸阀等产品。一路走来,喻九阳教授团队始终始终将化工装备升级发展和运行安全作为研究的重要方向,几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兢兢业业地为企业解决实际难题。未来,相信他们会继续发扬科技工作者不畏挫折、敢为人先的责任担当,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系列化的研发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实现校企双赢。本文素材来自:武汉工程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