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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北京大学瑞林·环境法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召开宙也

第六届北京大学瑞林·环境法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召开

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第六届瑞林·环境法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在北京大学举行。本次学术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金瑞林教授环境法学发展基金承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福州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美国佩斯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海内外近二十所高校七十余名环境法学者、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会议。此次会议围绕“环境法博士生的学术与成长:中外比较”这一主题展开,旨在加强不同院校间博士生培养方式和研究方法的交流,提高环境法学科建设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教授、吕梦醒讲师、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朱炳成博士、博士研究生王若谷、苏美玉和李哲参加了此次学术会议。会议开幕式于10月19日上午举行,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梁忠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随后的会议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求学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篇”“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师生雅座”“玉不琢,不成器——论文篇”。第一单元“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求学篇”由各发言人就自身在国内外的求学经历,介绍本校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上篇由北京大学博士后吴凯杰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博士生王若谷作了题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生的学术成长”的主题报告。王若谷同学的报告简要地介绍了该所博士生的培养方案,从课程设置、学术训练、文献研读和论文发表四个方面展开。其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春潮作了题为“争做具有环境法特色的法学研究”的报告,介绍了清华大学具有综合性、交叉学科特色的培养方式和独特的ARI研究范式。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惠诗涵作了题为“通过利益相关方角色扮演模式培养环境法律人才的实践技能”的报告,分享了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律技能课程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巩固教授对三位同学的发言作了点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朱炳成博士主持了下篇的学术报告。在此环节,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莉作了题为“福州大学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培养概况”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吴凯杰介绍了美国环境法课程的内容结构与体系设计,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斌锐介绍了澳门科技大学环境法学博士生的培养情况。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何香柏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褚涓博士对三位同学的发言作了点评。在第二单元“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篇”,各位发言人就博士生期间的学术训练和文献研读进行介绍。上篇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梁忠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章楚加作了题为“博士论文写作中的文献阅读技巧”的报告,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程飞鸿作了题为“点与面:在复旦研习环境法的两个维度”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若英以期刊编辑的视角对环境法博士生的学术训练进行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凯博士作了点评。下篇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章楚加博士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褚涓博士作了题为“环境法‘小白’的留学之旅”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梁忠作了题为“环境法博士生学术训练的自我反思”的报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区树添就“环境法的学与思”发表了环境法学习和研究心得经验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讲师吕梦醒博士、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寇鑫博士作了点评。主题发言后,10月19日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主持下,举办了第三单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师生雅座”的学术讲座。清华大学法学院吕忠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教授和吕梦醒讲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巩固教授、何香柏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褚涓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吴凯博士、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寇鑫博士作为与谈人参会。全体参会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参与交流、研讨和学习。吕忠梅教授指出,合格的博士生应具备强烈的学术兴趣、坚定的学术毅力和系统的法律思维等条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博士生应当秉承循序渐进、低调务实的态度,不能一蹴而就。在第四单元“玉不琢,不成器——论文篇”中,发言人就自己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分享了写作和研究心得。上篇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吴凯博士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讲师吕梦醒博士就荷兰法学博士培养模式与英语论文写作经验进行分享交流,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寇鑫博士就博士论文写作的时间规划与管理作了题为“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田时雨以“认真对待文献研究”一题进行了报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褚涓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巩固教授作为评议人,对各位发言人的报告作了精彩的点评。下篇由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区树添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凯博士作了题为“环境法学论文写作的特征与程式”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朱炳成博士作了题为“环境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的报告,美国康涅狄格大学博士研究生代安妮分享了在能源和环境法学科务实与多元的视角中学术与成长的经验与心得。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讲师吕梦醒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何香柏博士作了点评。主题报告结束后,汪劲教授代表会议主办方对本次学术会议进行总结,对各方来宾和为会议举办付出努力的工作人员表达诚挚的谢意。本次会议圆满结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王若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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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剧透法学博士的全部数据

本文首先剧透一下法学考博、法学博士的相关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的法学博士指狭义上的法学博士。全国法学本科培养院所共有654所。全国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时为26所,现在应该为30-40所,每年招收法学博士后200-500人。全国法学博士培养单位近100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共有54个,其中华东地区16个,华北地区15个,华中地区8个,西南地区6个,东北地区4个,华南地区3个,西北地区2个。全国在世的法学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2020年招收法学博士的博导1200余人。本年度不招收法学博士的原因主要有已退休或者即将退休、博士招生名额有限、所带博士多人延期毕业、刚被评为博导以及其他原因。全国在读法学博士5000余人,2019年度招收法学博士1600余人。全国所有法学二级学科均招收法学博士,主要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知识产权法、比较法学以及法社会学、体育法等等。单年度招收法学博士最多的导师一年招收4-6名法学博士。每年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50-100人,招收非少干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法学博士50-100人,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法学博士15-30人。当前保留普通考试制的院校40多所,但是采用该种方式招收的总人数才500多人,大部分院校维持几个人的招生名额。当前每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法学博士近100人。当前单年度法学博士招生人数最多的10所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当前每年招收的法学博士一大半来自知名院校,特别有名的那几所院校只有个别专业每年录取普通院校的学生。当前单年度参与法学博士报名的人数维持在7000-10000人,每年的复试名额为2000-2600名,真正参与法学考博复试的人数为1800-2200人。当前单年度由于英语成绩不达标而无缘法学博士的人数300-1000人。当前单年度正常毕业的法学博士人数为600-900人,延期毕业的人数为400-800人,无法毕业的人数为几十人。当前法学博士的培养年限为3-8年,其中4-5年毕业的人数最多。当前每年新入职全国各大法学院的应届法学博士为500-800人。最近几年毕业的法学博士平均年龄30多岁,最近3年入校的法学博士近一半的人毕业时将接近30岁,不到30岁。在读博士未婚的人数虽然有所增加,但是整体上而言,读博前结婚以及读博期间结婚的人数已经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大部分在读博士扣除学费后每个月的平均收入3000元以下(奖学金平分到各月)。在剧透完上述我们可以想到的部分数据之后,本文想简单地分享一下博士院校、导师的选择问题。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中,我们发现很多考生对博士院校、导师的选择上存在不少的误解,其以为可供选择的空间很大,因此错误地得出自己可以设定一些条件去遴选院校与导师。本文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在院校、导师的选择上我们只有2个选择。一是要么你明确告诉我们你选择的1-3所院校,1-3个博导,然后我们再去考察你是否符合该院校的报名条件,当年的竞争情况,该博导今年是否对外招收博士,竞争难度有多大。这种选择很大程度上表明你对考博院校、导师已经有比较清晰明确的认识。二是你最多设置1-2个限定条件,最多不能超过2个限定条件,不然很可能无院校、无博导供你选择。这种选择适用于你对考博基本上一无所知的状态,而且自己还没有做考博比做的信息收集与筛选工作。可能部分学友对第二选择很困惑,为啥只能设置1-2个限定条件呢?不能更多吗?这是我们在咨询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或者其虽然没有设定条件,但是其问题本身就包含多个限定条件。因为基于当前的教学培养来看,我们绝大部分人的学术兴趣点都会落到具体的某单一学科上,甚至大部分学生只知道有限的单一学科知识,例如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等,对于更广阔的法学学科其实是很畏惧的,更别说一些新兴的学科、交叉学科了。而我们知道现在虽然有54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但是具体到二级学科博士点时数量就少了很多,例如刑法不到30个,此时如果你再设定一个条件,如上海高校,那么只有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个院校供你选择了,这样不就回到了第一个选择上了。可能在部分学科、部分院校上你可以设置多余2个限定条件,但是在绝大多数学科上你只能设置1-2个,这样遴选下来的结果就是只有1-3所院校。而且此时我们还没有考虑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很可能你不符合这些院校的报名条件、竞争优势。综上,我们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事实,在法学学科的范围内,大家咨询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假问题,与你自己的考博无关。切记你是想寻求自我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去化解一个普遍性问题,也不是像本文一样去研究法学考博、法学博士的整体现状,那么何不在咨询之前首先介绍清楚你的基本情况以及问题的大背景呢?作为一名普通院校的学生,不要急着去要考博复试真题,很多时候我们走不到复试这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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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法律博士有哪些条件?

之前我们一直都说的是法学硕士,今天来讨论下法学博士如何备考。我国的博土生制度都较严苛,本着”宁缺毋滥,人才至上“的精神,都是严把质量关,严进严出,精雕细磨。给祖国各条战线输送了不少高质量的科技人才,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考法律博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报名条件(一)德才兼备,奉公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已有硕士或研究生学历。(三)年龄定在最高不过45岁,委培生适当顺延。(四)有两位或专业相关的教授书信推荐函。(五)体检表。(六)考法学博士须有硕土及以上学位,有著书立说,有科研论文,知名刊物,在专业领城取得一定成就的!(七)同等学力,本科生也可报考,但也有条件要求。专业相关经历一般六年或六年以上。专业考试达标且有教授证明。另一方面,获得过部级、省级科研成果奖,在名刊上发表过论文,学术研究等。招生单位若有其他要求,以具体情况而定。推荐书籍无论对于博士,还是硕士也好,有哪些书籍可以提升人的法学专业素养,有以下推荐:国内有: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道路交通法,劳动法,继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理论书有:《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国外有:《西方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制度史》等,《法理学一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西方哲学史一从古希腊到20世纪》。心理准备备考法学博士前我们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准备,切记不要盲目跟风和攀比,博士不是一种光环,而是自己对未来的一种选择。真正成功的人生不是用金钱衡量的,而是在自己的兴趣点与事业之间的结合。法学博士终究是一种学历教育,不过只是处于学历金字塔中的顶端。正确的心态不但对我们做人产生积极的影响,还决定了我们做事效率的高低。在这一点上,对于博士生做研究也同样适用。那么博士生如何保持一个好心态呢?我觉得一个优秀的博士必须具备“低期望高标准的科研态度”生活中究竟有没有诗和远方,主观认识是关键。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博士只是一个科研的入门阶段,在学习的过程中尽量抱着积淀的心态:低期望,即使在研究领域内很难写出好的文章也不要心理落差过大,更不要灰心丧气于暂时的失败而一蹶不振;高标准,在预期目标未达成的情况下,降低标准也是一种折中,收获的是在追求高标准的过程中扎实基础,以求厚积薄发。但愿博士生遍地开花,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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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所大学共竞争!谁能拿到令人心动的法学博士授权点?

新一轮的博士点评选又将拉开序幕,其中法学博士点的动态因为最近热播的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备受人们关注,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新一轮申请法学博士点情况,到底谁最有机会拿到!从申报的高校来看,211高校共有9所,“双一流”高校共有11所,普通高校16所,政法类院校只有甘肃政法大学。先来看看这些学校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表现:中央财经大学评估成绩最好,法学获评B,这是很多获得一级博士点的高校才有的成绩;河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福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高校法学获评B-;另外还有几个C+的高校,比如宁波大学、广州大学等。除此之外,C+以下的高校还有不少,可见本轮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的高校中,法学实力十分鱼龙混杂。下面我们来说一下最有希望获得博士点的高校:中央财经大学央财的法学可以说是发展的最快的学科,目前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虽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还未获得博士点,但已经拥有培养博士的基础,目前在税法、金融法、商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招收相应学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师资情况教授15人,教授占超过20%,在各院校中还是很可观的。在近期法学动态中,央财有三位教授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在提名奖方面这成绩要比很多五院四系高校还有出色。近日,尹飞教授受聘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同期获得资格的专家分别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可见中央财经大学现在法学的实力完全配得上拿下博士学位点。广东财经大学广东三所申请高校实力非常接近,广州大学、广东财经大学都有有国内法学泰斗李步云教授坐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师资雄厚,教授人数多达30人。并且有欧洲法律博士培养方向。但相较起来还是广东财经大学更胜一筹。广东财经大学第四轮学科评估达到B-,获得了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2人,教授多达34人,是广东高校中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教师人数最多的法学院。并且是申博院校中,为数不多拥有博士后工作站的院校。对比广东三所法学申博院校,广东财经大学可以说是最有实力突破重围,拿下法学博士点的高校。西北大学VS甘肃政法大学西北地区法学急需补强,就连西安交大法学博士点也是后来通过拿到自主审核点后实现的。本轮申博西北地区共有两所院校申请法学博士点:西北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目前来看,两校各有特点,难分伯仲。目前西北大学拥有15位教授,其中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1人。在知识产权方面是学校的特色,设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甘肃政法大学拥有教授18人,是申请院校中教授人数较多的。并且是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批准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虽然是非“五院四系”的双非院校,但可以看出甘肃政法大学已经具有一定实力了。这两所大学申博之路无论哪所成功,都将对西北这所政法强校——西北政法大学带来巨大打击,因为与陕西教育厅的关系,西北政法一直没拿到博士点的申请权,如果西北两校尤其是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点,会给西北政法大学师资上面有一定的损失。河南大学河南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6年,是中部地区较早一批设立法学院的院校,令河南大学法学最为骄傲的就是,他们曾经拥有主编过《法学概论》的吴祖谋,在法学泰斗吴祖谋退休之后,学校实力依旧保持。目前河大法学院拥有教授15人,拥有司法文明史二级博士点,也是一所具有培养法学博士经验的院校。目前河南大学法学院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首批教育部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在软硬实力上都具有一定实力。西南大学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科体系完善,科研实力较强。现有交叉学科“治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不过西南大学相对来说师资较弱,目前有教授12人,不过有博士生导师5人。福州大学福州大学也是拥有培养法学博士经验的高校,目前拥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法学博士点,这是福大本轮申请法学博士点最有竞争力的点。不过目前福州大学因为法学院领军人物陈泉生的退休,另一位领军人物黄源盛主要是在外校从教,让福州大学法学院实力大减。福州大学法学领军人物:陈泉生(右2但近几年福大法学院获得了福建省大力支持,拿到了多个研究平台和省级法学一流本科,再加上法学底子还在。相较于其他高校,福州大学的法学实力还是处于领先水平。如果福州大学这轮拿到法学博就是起死回生,或许能看到福大法学未来发展之路,拉近与其他华东地区政法强校的距离。

从事华辞

2020年全国法学博士招生院校、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权威发布

权威提示:1.本统计表未详细列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据悉该招生计划将于近日发布,全国大部分院校有该计划。2019年全国全部院校、专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共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人。2.根据本表我们可以发现直博生招生已经较大比例进入法学博士招生,本文仅初步统计,根据厦门大学招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含硕士生、直博生)通知我们知道“厦门大学正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扩大直博生招生专业和数量,并提高直博生的相关待遇,欢迎各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积极申请我校直博生。”因此建议广大想读博的考生务必尽早考上博士,不然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了,参见:全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完成十分之一根据相关公告,我们知道2019年直博生共计招收10人左右,而2020年仅浙江大学已经确定招收3人(夏令营招收),中南大学法学院仅直博生招生计划就4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直博生招生计划为2人,中山大学法学院直博生招生计划为1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推免计划中告知有直接硕博连读的名额,上海财经大学规定,全校直博生指导性计划为50名左右,各二级学院相关专业直博生的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20%。其他院校还未公示。这也启示我们提醒广大硕士研究生推免考生,应该关注一下直博生招生计划啦!说明:部分统计可能不全对,欢迎大家补充完善。

告解室

法学博士毕业之后真实的就业出路

也许在考上博士之前探讨这个问题很无聊。但是这确是我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我太穷啦!我得考虑挣钱,挣钱就得先有工作,那么很自然的就得考虑法学博士的就业问题。这个问题从简单明了回答的角度来看,非常简单。大家可以想到的就业出路: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入高校当一名法学教师、进入科研院所从事科研工作、进入期刊编辑部从事编辑工作、考公务员、做律师、进入企业、自主创业。好像都还不错,而且不少还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例如进入高校当老师,同时兼职做律师,生活很惬意。但是当回归到客观现实,我发现,我本科普通二本,研究生双非院校,这样除了极个别的情况,我是进不了名校的,那么我可以去非名校呀。是的,如果自己考上清华北大人大法大等院校,进入省重点院校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这四个学校我考不上,那么就需要调低一下自己的期望值,进入一所普通的二本院校或者专科院校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这样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吗?毕竟现在研究生还是有可能进入这些院校的,没啥非得四年后博士毕业时再进入,何不选择先就业再读博。然后我又考虑了一下我的经济收入,发现现在省会城市的房价不低了,我博士毕业都30多岁了,得结婚买房,这可是一笔巨额的支出啊,普通院校的发展能够满足我的经济需求吗?好像也不能。再有就是我那时候应该不是单身了吧,我的爱人愿意跟我去一所普通的院校或者城市吗?好像也是一个巨大问题。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我关注的问题,就是父母都60多岁了,读博期间如何实现自给自足,并且接济一下父母。所以,经过思考之后,我发现如果我只是考上法学博士,在读博期间没有开拓客观的收入的话,那么四年之后我的日子可能会很惨,因此仅以进入一所普通院校并不能令我鼓起足够的勇气去考博。那么其他出路呢?好像博士后在经济上好点,缺点就是需要熬夜写论文,发核心期刊论文。还好吧。进入企业或者自主创业、做律师,好像与读博的关联度并不大,不能成为我努力考博的理由,因此只剩下作为引进人才进入公务员行列。可是这能够支撑起我读博的动力来源吗?现在想想真的不如本科毕业时就进入公务员行列,经过7年多的发展,应该混的也不错了。综上,如果仅是上述出路,我一个普通院校的学生,考取非清华北大人大法大等院校的博士,考博并非明智选择,大家觉得呢?

乱天之经

全国法学博士报名条件限制汇总

在与考生的日常交流中,我们经常被两个问题所困扰,已经成为无效占用我们时间的两大时间杀手。这两个问题为:一是无效的信息确认工作。二是不符合大前提的咨询工作。无效的信息确认工作是指有考生看到我们推送了某个院系的招生信息,他自己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找到,因此就跑来问我们怎么找到的,是真的吗?对于这种问题真的很无奈,你不回复吧,他说你服务不周到,甚至可能出现日后的举报、拉黑、取关操作,如果你去一一的回复吧,哪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为他做免费的无效服务呢?收费吗?不现实。我们只能发文告知一下不要再去做这个无效的工作了。说白了,我们为啥一直在分享各种方法,包括咨询的正确方式、自我介绍的方法等等,都是在尽量减少这种费时费力的问题。不符合大前提的咨询工作是指一名考生本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进入复试的条件,但是他不告诉你,一直在咨询复试的真题、复试的办法等等后续问题,到最后你发现他根本就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他就是想了解一些可以检索到的信息,非得让你一对一的告诉他。本文将要呈现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在当下竞争日益激烈的考博市场上,为了防止报名人数过多以及遴选到更优秀的人才,不少院校在博士报名的准入条件上设置了一些或明或暗的规定,如果你不符合,那么很遗憾的请你放弃吧,也不需要占用别人的时间与精力,人生并非这一个选择,院校也并非这一个。其中一些条件还可以通过后续的努力获取,如考博英语可以通过努力复习,推荐大家认真研究真题提升自己的水平,以下这本书就可以满足大家的需求。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关注的报名限制条件,不是指诸如通过英语六级、需要教授写推荐信、需要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博导没有招生名额等基本要求,而是指提出了更高要求的条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纸质版报考材料截止接收之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1)英语: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②托福90分以上(IBT);③雅思(A类)6.5分以上;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位。(2)小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注: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北京大学法学院: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例如,2020年9月1日入学的考生须提交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CET-6考试的成绩,或提交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以此类推):(1)英语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以上;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③托福90分以上(IBT);④雅思(A类)6.5分以上;⑤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2019年之前北大法学院要求3年内取得,2020年放宽为5年内取得。天津大学法学院: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法学院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除英语水平证明外,申请者还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以及非法学专业硕士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法学学位);2)“法学”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及其他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或法学院排名前100的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4)在硕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在CSSCI法学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5)其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考生。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录取后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东南大学法学院: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的学科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4)国外一流大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非理工科学院可允许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且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在发表论文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大家一定要认真研究如何写法学论文。推荐阅读如下图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英语条件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以上(直接攻读博士生48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攻读我院博士研究生;或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学术能力方面,要求对于所报考领域,具有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身高有要求。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国内原“985高校”或“211高校”或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排名B以上的法学院毕业生;或者在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学位并有研究成果。学术能力或者学术成果突出者,不受此限。“申请考核制”的博士考生应首先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山东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CSSCI检索刊物或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三大法律数据库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并满足本条所列最低分数要求。具体包括:国际法专业:TOEFL(最低100分),雅思(最低7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最低600分);其他专业:TOEFL(最低90分)、雅思(最低6分)、国家英语六级(最低550分)。复旦大学法学院: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IBT);雅思(A类)6.5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要求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或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要求:(1)毕业于高水平院校;(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3)考生科研成果要求: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CSSCI论文1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应当均为985高校或211高校(含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国民航大学),且所学专业至少一个为法学(法律)专业。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视为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专业。拟攻读航空航天法、网络与信息法、知识产权法特色学科方向,具有相关交叉学科背景,且经过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认可及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审查同意的,视为满足本项对所学专业的要求。本科或硕士学位在国外高校获得,且学位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的,视为在211以上高校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审查同意,可以适当放宽申请人毕业院校和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1.在中国法学会认定的CLSCI期刊(中国法学创新网认定的十六本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发表法学类论文3篇(其中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者至少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CSSCI来源集刊上发表两篇论文),或者提供其他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很高学术潜力的证明;2.在国内重要法律院系或科研机构获得正教授职称或相当的职称;3.在本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并获得全国性的重要奖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就读专业在入学当年为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专业;已获硕士学位,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培养潜质的成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职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或与我校“双一流”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领域。西南政法大学: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英语①雅思6.5以上。②托福90分以上。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④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⑤不能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毕业院校或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国外硕士学位,并获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考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2)硕士就读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3)硕士就读于国内高校,且硕士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以上(含)。(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为双一流高校、国家及部委直属科研院所、国外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境外所获得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以上是我们收集到的部分院系博士报名限制条件,希望对大家的报考有所帮助。

命曰天放

当下社会,读法学博士的几个理由

全国两会正如火如荼召开,笔者刷新闻时看到了“中山大学校长建议扩大博士生招生和培养规模”的新闻,考虑到现在严峻的就业形势,最近很多学弟学妹问我要不要考博士,我把建议他们读博士的四个理由放在这。第一,读博士往往是你跻身名校的最后一次机会。从数量上讲,每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足60万人,已经属于社会精品,不过总有不甘人后者,极欲投身名校的怀抱,意图打响跨越社会阶层的翻身仗。不过按笔者的亲身经历,除了能发光,名校并不能当饭吃,至少不能保证你一直吃好饭,有时候甚至只是皇帝的新衣;而且你即使进入了名校读博士,根据“中关村学术的鄙视链”序列,你在人北清本科的眼中,也是内外有别。当然,庸俗地讲,校友资源确实也非常重要,君不见重要公开场合的私下场合,攀校友也是打开局面或维持关系的重要手段。国内法科名校,一定绕不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五院四系”,详者,自行度娘之,不过斗转星移,格局也重新洗了牌,虽尚不敢全盘认同目前国内各色法科教育的排行榜,不过作为参考,人北清已长期盘踞法科三甲的位置,其他五院四系及社科院法学所等,也数名流。明理楼—清华法学院所在地第二,起点高,学而优则仕概率加大。社会上博士属稀缺资源,体制内中更是如此,前段时间出现的陕西90后女博士副县长,更是刷爆了网络,应该说选拔高学历优秀分子进入体制进行培养,为国、为党、为人民服务已不鲜见,从已经提拔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王老师,到央行的周行长,财政部的前楼部长,年轻时都是著名学者。政法系统内这一规律也是屡试不爽,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司法部的现任官员中,都有前优秀学者的身影,近年国家出台了法学老师和法学实务部门互聘的“双千”计划,在制度层面上确立这样的安排。从逻辑上讲,学者型官员确实具备很多常人不具备的素质,要知道写出一篇好的法学博士论文,不说头悬梁、锥刺股,但是掉头发,变油腻,那是必经之路,经过苦熬心血锻炼出的框架性思考能力和纵深性写作能力,但凡是个爱才之人,都忍不住为我所用。所以,请记住一句片面的话,“笔杆子”就是和平年代的“枪杆子”。2013年国家正式启动双千计划第三,法学家在法律界深藏功与名。读过梅里曼《大陆法系》一书同学们可能知道,大陆法系国家内法学家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他甚至认为法学家为大陆法系中真正的主角,这样的观点未免偏激,但具有提示意义。从法律运行的维度看,立法上法学家是直接的参与者,由全国人大审查的法律案(可理解为用于审议的法律条文初稿)在组建起草班子时,都会有法学家的身影,我们看到2017年颁行的《民法总则》,大量采用了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和社科院法学所牵头的”专家意见稿“的部分内容。司法和执法上,法学家的见解和释义有时可以成为判决的依据,2016年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南京玄武区法院一份获奖判决点名道姓援引学者观点。如果你认为法学老师就这点能耐,那就错了。一般来讲高校并不反对老师兼职律师,原来高校甚至会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后改制脱钩(优秀者如人大的地石所,中国政法的法大所等等)。高校老师做律师成功者,往往接的也是大案,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讲,小案子费的劲儿不如稳当地教教书讲讲课来得快。既是名师也是大状者,不乏少数。最后,博士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生活节奏松紧可控。聊点小确幸的,大学老师不坐班,如果没有行政职务,和教务商量好后,可将教学课程排到集中几天,其余时间趴窝慎独,外出营生,没人管你,再加上两个寒暑大假,对家庭来讲,可谓福音。

骆驼圈

博士发多少论文才有毕业资格?从40所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来看

读硕士和博士都需要发表论文来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这种论文被称为“资格论文”,但是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科对于资格论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硕士和博士对于资格论文的要求也不相同,硕士资格论文许多学校要求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刊物就行,最严格的基本上也只要求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而博士则要求非常严格,大多数博士都被要求至少发表两篇核心期刊才能达到毕业要求,核心期刊是最低的,还要看发表的是SCI/EI还是国内的CSSSCI期刊,另外CSSCI中又分为来源期刊和扩展版期刊之分。资格论文这一规定在大学惯行了几十年的制度,尽管反对声不断,却愈演愈烈。从十几年前大学一般要求发表1~2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即有资格可能获得学位,到近几年大学普遍要求发表2~3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才有资格可能获得博士学位。发表资格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前置程序制度涉及学生、教师、大学、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四方主体,尽管学生、教师群体反对强烈,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沉默中立态度下,大学作为这一制度的获益者理所当然地大力推行。毕竟从学术系统来说,衡量博士是否有毕业的资格就要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虽然这逐渐变成一个僵化的指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最新的一期中发表了一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论文要求的法理分析 ——以40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为例》的文章,这篇文章统计了40所大学法学博士的资格论文要求,具体如下:(注:表中C刊指CSSCI来源期刊,C集指CSSCI集刊,C扩指CSSCI扩展版。权威刊物、重要核心期刊、A级、B级,等等,均由学校具体规定。)从表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大学对论文篇数要求超过2篇,半数以上学校以CSSCI来源期刊等级作为资格论文考核的中心评价因子,40所大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差距巨大,排名第一的、发表资格论文难度最高的东南大学与排名末尾的、发表资格论文难度最低的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有很大差距。通过对比各院校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易程度排行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8年公布的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结果,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度排名倒数的5所院校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但这4所学校在2018年的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分别为B+、A、A、B+,表现十分突出。可以得出结论: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度高低与学校法学学科实力的强弱、教育质量好坏并不必然存在直接联系。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应当与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难易程度成正相关性,而目前部分院校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难度畸高,与其大学排名、学位含金量不成正比,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数据来源,部分选自:张颂昀 龚向和,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论文要求的法理分析 ——以40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为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9年第8期

乃焚大槐

当下社会,法学博士向高校教师的阵痛转型

笔者拙文《当下社会,读法学博士的几个理由》发布后,朋友说给大家画了好一幅“考上博士走上人生巅峰”的图景,这是“光看贼吃肉,没看贼挨揍”,要我把博士艰苦的读书生涯和毕业的阵痛转型老实交代,看到他们寒风中拿着电脑赶赴图书馆的踽踽背影,我写了下面的文字。第一,博士科研压力大,毕业太难。看书+码字是博士阶段的主业,由于已经进入高段位,研究问题时不能还像硕士一样把问题弄清楚说明白即可,还要提出逻辑自洽且更有体系性的解决方案,这既是体力活也是技术活,意味着你要费力地把前人相关研究都梳理清楚,也意味着你要问题导向构建你自己的观点体系,随着中国学者国际影响力日隆,语言关是不得不过的坎,不巧的是如果你研究的问题偏大陆法系的话,德语、日语甚至是拉丁文也是要啃的,有条件的话博士期间最好去国外交流一下,或访问学者,或联合培养,一来锻炼语言,二来方便查找资料。语言关是国内法学研究工作者必过的坎科研压力大是广大博士的普遍心声,好不容易码完字,就面临发表成果,但是法学期刊的发展已经进入较为稳定的阶段(法学期刊的发展史又是一段江湖,有机会再说),核心期刊少(普遍认可的“16大”加上c刊30种左右),面对国内600多所法学院系,按每所院系30名专任教师估算,每年发一篇计算,这就是近2万的需求量,可以想象,教授们的文章尚无着落,遑论博士,可矛盾的是,科研成果是毕业的硬通货之一,为了发文章,可是要打破了头的。等到毕业论文答辩时,那就更是一段苦旅。客观地说,国内法学研究处在勃兴阶段,研究成果喷涌,中青年法学家们很多也都具有留学背景,厚积多年,视野开阔,在看待博士答辩时自是俯视,而随着文献资料呈几何数的增长,博士在写作时准备工作也就越多,可以想象答辩时的场景。多期因素叠加的不利后果就是毕业难,一般来讲,名校博士四年毕业是起步,延迟五至七年者,比比皆是。《中国法学》是法学顶级三大刊物之一第二,高校日渐饱和,博士就业难。博士嘛,进入高校当老师还是大多数的选择,除了国内应届毕业博士,海外的博士也纷纷选择回国发展,加上国内院校师资之间的流动,排名靠前,处于一二线城市等地理位置优越的高校就像A股市场上的壳公司,稀缺的不得了,而每年从高校离职加退休的老师又能空出多少坑呢?拥挤的需求和可怜的供给,其结果就是博士靠自己进高校的难度和90后靠自己在北京买房子一样。学过经济学的知道,提供替代品是扩大供给的有效方式,各高校们选择的替代品是什么呢?师资博士后,笔者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也懵了,那我还到底是不是老师,高校给出的答复是,不一定,成为师资博士后,你要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待博士后出站以后择优录取,是的,师资博士后就是你要承担高校老师的义务,但是老师的身份不能保证,要差额择优录取。没办法,博士也是市场经济。第三,成为名角之前,博士要忍受青椒阶段。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得以进入高校成为教员,但如果家底不是很厚的话,你极有可能从天之骄子变身高压人群。这些年媒体对高校青年教师的生存状况做了很多报道,集中指出三大压力——科研任务重、教学任务多和经济收入少,这三大压力在法学教师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笔者在高校做教师的朋友经常和我抱怨,面对现在的科研强度,才知道原来写博士论文也是一件小case(这话讨打),目前高校科研指标在个人职称的评定中权重很大,说白了,你只有论文发得多,课题做得多,才能不断晋升,科研压力就像挥之不去的幽灵,除非你能放飞自我,愿意一辈子当讲师,否则只能使用更好的洗发水,默默地对着电脑码字,然后动用一切资源发文章。应当指出,法学研究者,属于典型的“越老越值钱”,不晋升职称,《当下社会,读法学博士的几个理由》文中说的种种利好也就与你无缘,这不是法学的特性问题,而是实践性社会科学的通病。雪上加霜的是,很多高校职称大都饱和,意味着从讲师到助理教授到副教授再到教授的名额,退一个补一个,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至于经济收入少,高校也很委屈,它们在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吃的也是财政饭,这就决定了收入是参照体制内发放的,这是硬杠杠。在顶住科研和教学的压力同时,想赚外快,就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