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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发展前景分析刘基

环保产业发展前景分析

环保产业发展前景 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近些年国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这让环保行业在众多国民经济产业中,成为一片有待开发的蓝海。不过,环境保护的责任需要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等社会各方共同分担,才能实现环境目标。业界资深人士以上市环保公司及各省市数据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对环保投入决策机制、政府经济与环保目标的权衡进行了论证,实证分析了环保投资与经济转型的关系,量化分析了环保区域差异与溢出效应,并对政府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政策引导投资方向结合美国、德国、日本等环保发达国家经验,以及环保产业发展规律和经济学理论,我们分别从环保产业投入主体、投入层次和投入方向的选择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基于环保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须要明确相关各方的投资责任。其中,政府主要从宏观方面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环境保护的开展,企业作为微观主体则在具体的环保产业发展方面进行投资。再来看环保投入层次,这主要是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相关政策会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提出需求,企业根据需求提供符合政策的环保服务或产品,企业追求的是盈利,环保层次中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分配与政策和盈利模式有关。环保投资方向的结构比例则主要与各国环保目标、政策导向有关。工业化带来的污染比较严重时,各国环保目标都重点发展污染治理产业。而随着后工业化时期的到来,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各国环保目标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环保产业重点逐步发展为节能减排、清洁能源、资源的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与治理。根据理论和实践经验,政府在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对环保投入进行引导,影响环保投入决策的七个主要方面包括:经济发展阶段和特征、环保产业周期、技术发展水平、政府的环保目标和政策、企业的投入决策选择、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发展、公众环保意识。环保产业发展三阶段通过对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四国的经济发展与环保目标的确定,以及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分析发现,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环保发展权衡下制定的政府目标和各项政策是环保产业发展的首要驱动因素。环保产业的发展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初级阶段,政府的环保目标基本都是以解决国内当时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以污染治理为主要环保目标。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污染的惩罚措施作为手段,严格执法,体现为“命令+控制”的环保政策。环保产业发展的中期阶段,在污染治理过程中认识到仅靠污染治理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以及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愈来愈严重,政府的环保目标是从源头上预防环境问题和资源保护,大力推进环保技术创新。通过制定更严格具体的法律法规,鼓励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通过经济手段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体现为“预防+控制+引导市场”的环保政策。环保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技术创新加快,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影响到国家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陆续提出可持续发展、循环社会、新能源战略、全面能源战略、绿色社会等国家战略性的环保目标,把环境保护提高到战略的高度。现阶段的法律法规从长期可持续发展考虑,有针对性地出台解决水、空气、土壤、资源等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在长远性、可执行性等方面不断深入。同时,政府引导环保产业市场的发展,突出企业在环保中的主体地位,政府与企业合作利用各种产业政策、经济手段、技术创新政策和环保产业发展相配合。另外,对国民进行环保教育,非政府性环保组织发展迅速。体现为“战略+预防+控制+引导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政策。中国环境问题仍严峻回望我国环保产业发展,政府目标与环保目的的权衡主要可以包括五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萌芽时期,重视“三废”的危害,特别强调“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环保产业初级发展时期,我国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的阶段,重化工业项目多,造成工业污染严重,环保主要体现为政府主导、法规驱动型产业发展。这一时期优先考虑政府目标——工业经济的发展,而在环保方面仅是针对重化工业带来的污染进行治理,以及该产业的环保设备的使用。环保产业处于自发且无序状态,是在遵守政府政策与法规的基础上所被动发展的。20世纪90年代快速发展时期,我国政府目标仍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壮大和地方政府对环保的忽视,环境污染等问题触目惊心。该阶段政府重视环境保护,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环保投资,环保的目标仍是配合经济发展,治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污染,以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目标,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够,仍然监管不严,环保产业在规模上、技术水平上还是经济效益上都仍处在很低的位置。2000年至2010年,迅速发展时期,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环境问题给我国带来的危害不断显现。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提高法规的执行力,不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并且开始使用经济手段鼓励环保企业的发展。该阶段公众与政府意识开始提升、市场需求爆发、要素投入巨大,我国环保产业整体上快速成长,产业体系基本齐全,产业规模高速扩张,水气固等主要领域的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都有了大量的增加,导致行业内竞争与协作日益频繁,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十二五”时期,发展高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稳定,由于经济发展前期环境保护政策和力度不够,带来的环境问题仍然严峻,政府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从战略上、法律上、政策上、经济手段上各方面提高了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区域间投资差异大观察发现,2009年至2015年期间,中国环保产业的投入和产出效率不存在无效现象,但依旧有增长的空间。以样本中33家上市企业为代表的环保企业在偿债能力和经营能力投入方面是有效的,实现了资源和管理的有效配置,从而实现产出有效。分析我国30个省市区2003年至2013年能源消费和第三产业产值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数据得知,环保投资是经济转型的重要原因,各个环保指标在不同时期对经济转型的影响程度不同,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影响明显最大。与此同时,经济转型对环保投资总体上也存在着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其中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投资影响最大,而对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影响微弱。不过,环保投资效应具有显著的时滞性。随着时间推移,环保投资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越大,达到一定程度后这种作用开始逐渐收敛。从各区域来看,我国环保投资存在显著空间差异性,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差距显著,西部少数地区如西藏,甚至对于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接近为零,而东部地区如江苏、山东等地每年环境污染投资力度很大。另外,各地区环保投资对经济转型的影响程度也存在显著差异,近60%的地区对经济转型有正向促进作用,沿海较发达地区如北京、海南、广东等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较大,而40%左右的地区对经济转型有负向作用,其中多为中部内陆及西部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如甘肃、青海、宁夏等,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显著不均衡,长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等情况导致。建立引导和市场机制根据上述研究内容结合我国环保投资现状,我国目前投资压力和缺口依然非常大,仅依靠政府财政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市场机制,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其一,建立政府的引导机制,分别通过国家环保战略目标确定方向,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管理水平,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对资本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其二,政府必须努力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具体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政府在环保产业发展中的责任、建立环保产业园区,培育中小企业,发挥大企业的规模效应和优势、支持环保技术创新、公众和企业环保意识的培养、发挥非政府环保组织的作用。

卡罗尔

环境保护行业调研报告——环保企业主要竞争力分析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北极星水处理网讯:摘要:本章主要从营收规模、研发投入、优势产品和技术、股东背景、融资结构等几个方面对环保企业主要竞争力进行分析。环保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收费标准往往较低,规模效应明显。环保的提标改造、新技术和相关环保设备集成工艺是环保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是环保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动力,研发投入多的企业通常能够引领行业的技术潮流。一、环保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排名环保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收费标准往往较低,规模效应明显。在传统环保领域市场逐渐进入饱和状态下,环保企业需要开拓新的环保领域市场,新的环保市场初期具有经营管理难度大、治理的管理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等特点,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验,才能有效处理环保新领域市场较为复杂的情况。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2019中国环境产业高峰论坛发布了2019中国环保企业50强榜单。该榜单源于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原环保部发布的一项政策:《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培育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此次发布的榜单是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在对上规模环保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企业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总额排名。据统计,50强环保企业在2018年共创造营收约3350亿元,从结构来看,A股上市公司39家,H股上市公司6家,新加坡上市1家,非上市环保公司4家。从营收规模看,共10家公司营收过百亿,占50强企业总数的14%,分别是光大国际、北控水务、葛洲坝(环保业务)、三聚环保、格林美、东方园林、盈峰环境、首创股份、碧水源、启迪环境、其中启迪环境、首创股份首破百亿,9家环境企业营收在50-100亿之间。二、环保企业研发投入排名环保的提标改造和新技术带来的产品更新换代是环保企业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研发投入多的企业通常能够引领行业的技术潮流,也侧面说明企业具备较强的实力。本次针对WIND资讯中信证券行业类中“CS环保&公共事业”项下“CS环保”抽取的57家[1]上市公司研发情况进行分析,57家上市公司2018年研发投入合计48.66亿元,占营业收入2.67%,研发投入金额前十名的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保持不变,2016-2018年研发投入金额均超过1亿,研发投入占营收比均高于2%。其中格林美2018年研发投入金额最大,为5.95亿,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29%;排名第十的清新环境2018年研发投入金额1.29亿,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46%。[1] 其中有5家上市公司(世纪星源、中再资环、江南水务、绿城水务和ST科林)在2016和2017年均无研发投入数据披露,为保持数据一致,本次研发投入仅统计57家上市公司数据。三、环保企业优势产品和技术随着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与日益严格的监管督查,对环保技术要求也逐步提高,环保技术和相关环保设备集成工艺是环保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是环保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水污染治理、固废治理和大气治理领域,具备相对优势产品和技术的企业如下:四、环保企业股东背景本次针对WIND资讯中信证券行业类中“CS环保&公共事业”项下“CS环保”抽取的62家上市公司股东背景进行分类,其中国有背景企业20家(中央国有企业5家,地方国有企业15家),民营企业38家,公众企业2家,集体企业1家,其他企业1家。环保行业公益性相对较强,行业的发展受政策影响较为明显,股东背景较好的国有企业在资金实力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也较容易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国有性质更契合环保行业发展特性。近期国资入股的碧水源、北控水务、清新环境等,也将会借助国有企业在资金优势和地方政府支持,结合自身的技术开拓市场。五、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分析62家上市环保企业2018年底平均资产负债率57.92%,2019年上半年略增至60.1%。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并且间接融资占比和增速持续增长,直接融资占比持续下降,增速有下降趋势。2018年受PPP项目整改和金融去杠杆政策影响,2018年环保企业间接融资增速由2017年的48.81%下降为28.61%,但占比持续增长至80.51%,直接融资增速较2017年有小幅提升,由2017年1.96%提升至4.98%,占比持续下降至19.49%。截止2019年上半年,环保企业间接融资占比83.69%,增速为35.93%;直接融资占比为16.31%,增速为4.88%。上市环保企业间接融资以长期借款为主,长期借款占比和增速持续增长,短期借款占比自2017年开始出现下降趋势,增速在2017年达到最高后出现下降趋势。2018年受PPP项目整改和金融去杠杆政策影响,2018年间接融资长短期借款增速都出现下降,但2019年上半年长期借款同比增速增加,占比持续增加,短期借款占比和增速均下滑。截止2019年上半年,长期借款占比65.48%,同比增长53.76%;短期贷款占比34.52%,同比增长11.42%。上市环保企业直接融资以期限较长的债券融资为主,应付债券占比持续增长,同比增速有上升趋势,短融占比持续下滑,增速自2017年开始出现负增长。2018年上市环保企业应付债券占比为78.61%,同比增长13.02%,短融占比21.39%,同比下滑16.80%。2019年上半年,应付债券占比为88.96%,同比增长35.80%,短融占比11.04%,同比下滑63.01%。上市环保企业公开信息未披露间接融资的种类及分布,由于环保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和回收期长的特点,本次调研走访的几家企业均希望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目前针对环保工程给予中长期项目贷款的主要是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多以流贷或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六、上市公司风险分析近年上市环保企业风险频出,如盛运环保、东方园林、凯迪生态、碧水源、桑德、三聚环保等等,即使国企介入目前也没有完全解决,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追求业绩增长,盲目扩张承接大量项目,企业风控能力不足,遭遇政策和融资环境变化,项目推进受到影响,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PPP项目模式使企业对PPP项目可不做并表处理,短期内可以降低财务报表债务比例、优化经营性现金流。2016年PPP项目兴起,部分技术水平低、产品市场认可度不高、风格较为激进、风控能力不足的民营企业,通过大量承接PPP项目积极加杠杆,追求业绩较快增长。但PPP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对企业资金管理水平要求较高,部分企业融资能力跟不上,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我国金融机构的平均贷款期限约为两年,但环保项目动辄10年、15年周期。短期内不断再融资或把短期贷款做长线投资,环保企业风险陡增。经过2018年的PPP整顿及金融去杠杆,民营企业资金链更为紧张,部分企业在建项目甚至停工等待融资资金,业绩下滑幅度较大,如盛运环保、碧水源和三聚环保等企业基本就是因为过多参与PPP项目导致出现资金链紧张的状况。2、环保项目运营经验不足,导致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环保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和回收期长特点,在项目建设前期较长一段时间内,企业可以按照项目完工进度来确认相应的收入并结转利润,这个阶段更类似与工程类收入,以施工为主,运营属性相对较弱,后续长期稳定的收入则依赖于对项目的运营水平,部分企业缺乏运营经验,导致项目建设完毕后企业收入和利润达不到预期水平。3、部分环保公司激进发展,非环保板块业务拖累环保板块增长。部分公司多元发展,环保仅为其众多业务板块之一,如东方园林主要以园林绿化文旅类项目为主,近年承接较多地处偏远的园林绿化文旅PPP类项目,该类项目土地相对便宜但需要经过多年的商业化积累才能够产生现金流,对企业资金占用较大导致资金链容易紧张,旗下污水治理板块也受拖累,影响环保板块业务增长。还有凯迪生态因发展过于激进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司生存。4、市场需求变化,原有的环保市场空间趋于饱和,新的行业市场体量相比原有市场更小,企业竞争更加激烈。从细分领域看,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等细分行业原有的市场空间趋于饱和,以大气治理为例,火电厂脱硫脱硝改造等业务曾支撑了大量环保项目,治理企业因此受益,但随着改造完成越多,剩余市场空间也越来越少,现阶段治理重点虽已转向挥发性有机物,但其体量和规模远小于传统的脱硫脱硝除尘。投资机会本身在缩减,环保企业竞争更加激烈。5、民企性质决定其难以深度长线参与环保项目。环保行业是政策驱动型行业,目前污染防治是国家主推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环保问题的紧迫性已经上升到政治高度;环保行业还是典型的公益性行业,主要由各地政府付费,这一属性决定了行业利润的天花板;环保行业与基建类似,还具有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收益率等特征,这些特有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是很难深度长线参与的。6、国资入股短期内解决民企资金难题,但催生了行业格局的洗牌重组,中长期的发展仍需要依赖技术和运营。国资入股民企短期内是一条可预见效果的可行自救路径,不仅能解决资金难题,还可以为民企一方带来更多资源,弥补现有商业模式中的短板。但“国资”加入也催生着行业格局的洗牌重组,某种意义上是一次优胜劣汰的过程,让更有实力的环保企业存活下来。国资入股后中长期的运营依然依赖于企业的技术和运营能力,缺乏先进技术和运营经验的企业中长期发展仍将被淘汰。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电力新闻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瑛士

环保行业研究:碳中和背景下的环保展望

(报告出品方/作者:中国银河证券,严明)一、碳中和改变人类发展模式全球温室效应日趋严重。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生产和生活排放的各类温室气体,特别是 二氧化碳,使得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浓度发生了显著变化,这导致地球温度升高,进而打破了 固有的地球内在平衡,有可能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为了保护 地球家园,必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由此形成了《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 书》和《巴黎协定》等法律文件,对全球碳排放进行约束。世界各国达成协议,明确温度控制目标。《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是 2015 年 12 月 12 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 年 4 月 22 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该 协定为 2020 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巴黎协定》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 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 根据联合国的评估,如果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 2℃时,全球需要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碳中 和;如果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 1.5℃时,碳中和实现时间需要提前至本世纪中叶。我国一直提倡可持续发展,追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近年来,我国不仅持 续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还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降低碳排放,实现绿色发展。 这既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又是我国承担大国责任的表现。“十三五”期间,我国在环保工作 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开端,在绿色发展方面上有了更大的 目标。为了实现温控目标,我国提出碳中和愿景。所谓碳中和,就是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 (主要是二氧化碳)与大自然吸收的温室气体相平衡,或称“净零排放”,目的是维持大气层 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相对平衡,平均气温不再发生变化。碳中和并不是指零排放,可以排放一部 分,只不过排放量与大自然能够吸收的温室气体相当。首先是减少碳排放,主要是发展非化石 能源,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其次是发展可以实现净零排放的工艺过程和技术,取代传 统的工业过程,把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到最低限度,实在无法减排的部分通过碳汇、碳捕集和封 存加以中和。中国在国际场合多次表态,努力实现碳中和愿景。在 2020 年 10 月末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一文中,也提出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 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2020 年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 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在第三届巴黎和平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 二次会晤、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以及气候雄心峰会等场合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多次重 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举措,努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及碳中和远景,并进一步提出了到 2030 年,中国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的目标。 面对中国未来 40 年的低碳发展趋势和要求,生态环境部提出,“十四五”期间要达里推进绿 色低碳经济,进一步加快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把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造纸等重 点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碳中和改变人类发展模式。在工业化时代,社会发展以化石能源为主,到可持续发展的 时代,社会发展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绿色低碳发展路线是大势所趋。当前 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增长方式的转型,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走向绿 色低碳的增长方式;二是能源系统的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的新能源体系逐步取代传统 高污染大排放的化石能源体系;三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倡导和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倡 可持续发展。这些变化都将为全球经济增长、工业发展、城市进步甚至每一个人的生活带来深 刻改变。二、MRV 是实现碳中和的基础(一)MRV 制度是碳交易体系的实施基础MRV 制度是碳交易体系对数据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配额分配、交易的基础。温室气体排放 的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核查(Verfication)制度简称 MRV,MRV 是国际社 会对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的基本要求,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和《巴黎协定》中国家自主贡献的实施基础。从市场角度来看,一个完整的 MRV 监管体系,可以实现利益相关方对数据的认可,从而增 强整个碳交易体系的可信度,是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石,也是企业低碳转型、区域低碳宏观决 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控排企业、新能源企业、地方政府和核查机构等碳市场的各个重要参与方 来讲,掌握基本工作流程和正确的量化及核算方法,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建设规范的 MRV 体系,是确保自身碳排放数据准确性和更有效的参与全国碳市场的重要保障。MRV 体系中,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尤为重要。与环境监测相比,碳排放监测系统更为复杂, 其核心是二氧化碳的核算,包括二氧化碳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即排放源直接排放 出二氧化碳,而间接排放则指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的核 算有基于计算的方法和基于测量的方法。直接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碳可以通过相关仪器设备对温 室气体的浓度或体积等进行连续测量,也可以利用公式计算,而间接排放的碳排放量则只能通 过计算得到。基于测量的方法通过监测设备进行监测。不同的场合使用的仪器设备也有所区别,一般 可以利用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监测碳排放,在欧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目前我国虽然已经 大规模应用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监测大气污染物,但是在 CO2监测方面的应用依然不多。随着我国碳中和工作的开始,CEMS 的需求也将快速扩大,相关标准也亟待制定。此外 CO2分析仪、颗 粒物分析仪等也可以在碳排放监测中发挥重要作用。基于计算的方法也需要仪器仪表的配合。监测排放主体的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关参数。活 动水平数据包括能源消耗量、原材料消耗量、产品或半成品产出量的监测等,相关参数有低位 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氧化率和过程排放因子等。例如交通运输业的碳排放监测通常需要监 测燃油的消耗量。由清华大学、法国 LSCE 实验室、中科院、全球碳项目(Global Carbon Project,GCP)等数 十家科研机构的研究小组建立的全球实时碳数据组织(Carbon Monitor),提供了以国家为单 位的碳排放数据体系。该组织披露的数据统计范围涵盖中国、印度、美国、欧洲(欧盟 27国和英国)、俄罗斯、日本、巴西等,具体统计的碳排放项目包括电力和热力、工业、交通运输(地 面、航空、船运)和居民消费。定期更新的碳监测数据可以充分反映政策、经济、能源价格、 假期和天气等因素与 CO2排放量的相关性,为实现碳中和愿景提供技术支持。(二)欧盟 MRV 体系运行情况欧洲 MRV 体系相对成熟。早在 2005 年,欧盟委员会就启动了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UETS), 正式开展监测二氧化碳排放量。监测范围覆盖欧盟 28 个成员国和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 3 个欧洲国家总计超过 1 万家的能源企业,覆盖了欧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50%。其中,火电企 业中规模超过 20MW 的机组在 2005-2007 年的 EUETS 第 1 阶段就已纳入管控范围。采用的监测 方法包括核算法和利用 CEMS 的直接法,目前 22 个欧洲国家中大约有 140 台机组采用直接法对 碳排放进行监测。为保证 EUETS 的正式运行,欧盟形成了一套“指令–规范–标准”的系统性管理模式。2003 年颁布的《2003/87 号指令》(Directive 2003/87)对温室气体进行全面管理,该指令 包括监测方法的说明、质量控制总体原则。在总体原则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指南、条例,具 体指导 CO2监测质量保证的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的所有环节使用的方法统一依据欧盟标准、国 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和行业最佳实用导则。随着监测技术的不断进步,根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状况,欧盟委员会及时调整、充实、完 善条例和法规。2004 年欧盟出台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MRG),并于 2007 进 行了修订;2012 年欧盟出台了《监测及报告条例》(MRR)和《认证及审核条例》,至此欧盟 28 国搭建起了完整的监测、报告、验证(MRV)体系。欧盟分别从提出概念、完善要求以及细 化管理三个角度完成了 MRV 体系建设。(三)中国 MRV 体系现状构建统一的 MRV 体系有助于更高效地建设与实施全国统一碳市场。我国在管理机制、数 据基础、政策实施背景与需求方面与欧盟、美国等存在差异,因此,我国在参考国际先进经验 的的同时需要考虑本国特殊国情。自 2011 年启动低碳试点以来,国内相继设立了 8 个省(市)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经过了 10 年以上的实践,各试点地区已建立各自相对完善的 MRV 体 系,为构建全国统一碳市场的 MRV 体系提供了丰富有益经验。重点行业已有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不报告指南。早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就提出了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支持实施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确保完成建 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重点工作目标。2013 至 2015 年间,国家发改委分三批发布了 24 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我国 MRV 体系建设提供初步的指引。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更新,碳排放管理纳入核心工作范畴。2020 年 12 月 3 日,生 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 意见稿)》。这份新指南的前身是 2013 年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发电企业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从政策规格上来看,2013 版的是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的参考性 文件,而 2020 版的新指南将成为正式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监测计划、数据报送等多个方 面也提出了细化要求,预计未来几年,发改委发布的 24 个行业的参考性指南也将逐步更替成 更系统、更正式的环境保护标准。碳排放监测领域迎来发展良机。碳中和关系到产业链的方方面面,从原材料和能源的开 采到产品进入市场,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控制碳排放,这也让碳排放监测仪器有了广阔的市场。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新的远景目标,对碳中和的重视也将让碳排放监测仪器获得前所未有的 发展时机。三、碳交易市场是实现碳中和的有效路径(一)全球碳市场建设情况碳交易最早是由联合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创建的一种贸易体系。在碳交易的基础上还派生 出各种与排放权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促成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碳交易市场的产生最早可以 追溯到 1992 年 6 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在 这次大会上,150 多个国家将“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 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确立为其未来的发展目标。1997 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 架公约》的基础上形成了《京都协议书》,该协议书创新性地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全球 气候“的优化配置问题。目前已有多国实施了碳交易,国际上欧盟和美国加州是建立碳交易机 制较早的地区,拥有完善的碳交易体制机制。为实现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各国最终需要通过低碳技术的进步来降低温室气体的 排放。但要求发达国家近期内、在现有减排技术上再次实现突破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在技 术商业化尚不成熟而减排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补充性的“灵活机制”, 来帮助各国降低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包括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实施机制(JI)及清洁发展 机制(CDM)。这三种机制促成了包括供需、成本、价格等一系列影响因素在内的碳交易机制, 极大地促进了各经济主体通过创新的发展模式赢取竞争优势。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所进行的市场交易。交易前,政府首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 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使得排放总量被控制在降低后的指标范围之内。(二)中国碳市场运行情况我国碳交易试点已经走过了 10 年的历程。在国际上,碳市场作为重要的市场化减排工具, 对助力碳减排、低碳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 2011 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 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 20 余个行 业近 3000 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 2020 年底,碳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量超过 4 亿吨,累计成交额 超过 90 亿元,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碳中和愿景下,我国碳市场建设从试点先行过渡到全国统一市场的新阶段。2020 年 12 月, 生态环境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包括 2225 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至此我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 动。根据草案修改稿,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主要是碳排放配额,经国务院批准可 以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本条例施行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条例施行前已经 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基础设施有序建成后,也将尽快增加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及配额企业数量,最终 覆盖到电力、石油、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行业后,再延展至 更多行业。同时,强化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对接融合,加快建立健全的全国碳排放交易相关标准 体系,吸引更多的参与主体,提高碳市场活跃度。2020 年中国试点碳市场交易量受疫情影响有所下滑。2020 年中国八省市试点碳市场共成 交配额约 5683 万吨,相比去年下降近 20%;但总成交额约 15.62 亿元,与去年总成交额相差 甚微。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各试点碳市场碳配额价格整体上相较于去年有一定幅度的上 升,从而弥补了交易量下跌造成的总成交额减少。2020 年北京碳市场的平均碳价位于八试点 高位,个别交易日的成交价格甚至超 100 元/吨。重庆碳市场 2020 年的碳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成交均价从去年的不足 10 元/吨上涨至 20 元/吨以上,早在 2019 年年底,重庆碳市场配额价 格已经有抬头趋势,只是由于全年配额价格偏低且 2019 年交易量大部分集中在前三季度,造 成全年均价偏低。广东碳市场继续领跑试点碳市场交易量及交易额,试点交易规模差距仍存, 交易价格进一步拉开差距。各试点在体系设定和交易运行层面积累经验,通过实践比较验证不 同政策的适用性,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经验和基础。广东碳市场配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继续领跑试点碳市场。在配额成交量和成交额方面,广 东碳市场继去年领先其余试点碳市场后,2020 年继续占据领先地位。在成交量方面,广东碳市场 2020 年共约成交 3154.73 万吨配额,占试点总成交量约 56%;成交额方面,广东碳市场 2020 年共计完成 80377.74 万元成交额,占试点总额的半数以上。重庆碳市场虽在成交量和成 交额方面虽比去年均有了倍数级增长,但整体成交规模仍位于试点碳市场之末。2020 年各试点碳价差距进一步拉大。2020 年北京碳市场平均碳价为 91.81 元/吨,仍处 试点价格最高;2020 年试点碳市场平均碳价最低为福建省,17.34 元/吨,而其余 6 省市的碳 价则落在 20-40 元/吨区间内。从试点碳市场 2020 年碳价走势看,各试点碳价的波动性较大, 如北京市场最高值可超百元每吨,而最低值也曾下探到 63.5 元/吨,而深圳碳市场价格也从年 初的个位数最高涨到 42.27 元/吨。较大的波动性给市场带来挑战和机遇,也对市场的有效性 带来挑战。(三)碳交易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带来环境与经济效益垃圾焚烧是当前主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和传统的堆肥、填埋等处理方式相比, 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更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并且焚烧处理的方式还能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 这些优势使得垃圾焚烧处理在近些年逐渐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与推广。焚烧垃圾场的数量、 处理量都有明显的增长。焚烧处理率也由 2005 年的 9.8%上升到 2018 年的 45.1%。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处在产能扩张时期。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0 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须达到 59.14 万吨/日,目前 已经达到预设处理能力,而根据部分省市的中长期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规划,预计到 2030 年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将超过 120 万吨/日,企业产能有望加速投放,未来几年行业仍将维持高景 气度。补贴退坡影响有限。2020 年以来垃圾焚烧处理出台新政策,明确了 1 月 20 日作为新增、 存量项目的划分节点,其中新增项目将由国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 续予以支持。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 方案》进一步明确“以收定补、新老划段、有序建设、平稳发展”的总思路,指导未来几年内 并网发电的项目申报进入国补目录的工作。利用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可减少化石能源发电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据估算, 国内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量约为 305-420 度/吨,扣除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自身能 源消耗,上网电量约 250-350度/吨;根据我国的电力结构,70%以上是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 替代燃煤发电,焚烧 1 吨生活垃圾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量 208-283kg。碳交易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带来环境与经济效益。2021 年 2 月 1 日,我国已经正式开放 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中心落地上海,6 月底前将启动,碳配额登 记系统设在湖北武汉。经历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中国自愿减排交 易(CCER)、森林业碳汇基金、碳金融债券期货等多种模式,碳交易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经验 也越来越丰富,将更多企业纳入其中。碳交易在为垃圾焚烧企业带来额外收益的同时,也倒逼 加速技术创新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四、CCUS 是保障碳中和愿景实现的重要手段(一)二氧化碳的捕获CCUS 是践行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技术选择。国际能源署(IEA) 在 2016 年报告中提出的解 决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是: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效和碳捕集与封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 门委员会(IPCC)指出,如果没有 CCUS,绝大多数气候模式运行都不能实现缓解气候变化的目 标。CCUS 作为重要的减排技术,是我国践行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技术选择,实现绿色发展至 关重要。从碳捕获的技术路径可分为三种:1)燃烧前捕集,通过燃烧前将碳从燃料中脱除;2) 燃烧后捕集,从燃烧生成的烟气中分离二氧化碳;3)富氧燃烧,又称氧气、二氧化碳燃烧技 术或空气分离、烟气再循环技术。其中燃烧前捕集技术只能用于新建发电厂,另两种技术则可 同时应用于新建和已投产的发电厂、化工厂等。从捕获方法来分,可分为生物法、物理法、化学法三大类。在化学法中,使用 MDEA 为主 体的混合胺溶液吸收 CO2 法仍然具有一定优越性。在 CCUS 中,吸收能力大、吸收速率快、腐蚀性低、再生能耗低等特点的 CO2 的吸收工艺备受关注,生物酶 CA,离子液体与 MDEA 混合胺 溶液等新型吸收体系的研发或将成为今后 CCUS 的发展方向。(二)二氧化碳封存和利用大规模储存与固定仍然是 CO2减排的主要途径。目前大多数正在进行的 CCUS 项目都是将 CO2 注入沉积盆地或者深海层,但此方法捕集时间可能过长,存在二氧化碳泄露的风险,甚至 会破坏贮藏带的矿物质,改变地层结构;海洋储存运输成本高昂以及会对海洋生态系统带来影 响。另一种方式是,将捕集的碳注入活性岩石中来封存,激发 CO2的矿化作用,从而达到永久 固碳的目的,这样碳返回大气的风险可忽略不计。在节能减排的国家发展策略下,发展高效有益的二氧化碳利用技术取代传统的工艺,在 节能减排的同时创造直接或间接的效益,将是 CCUS 发展的新方向。由于碳捕获和储存具有前 沿的技术体系和巨大的工程规模的两个特点,需要花费巨额资本和运营成本,以及额外的能耗。 因此,合理的利用捕获、储存的二氧化碳也十分关键。当前 CCUS 技术的应用主要有矿化应用、化工应用和生物应用。矿化应用主要包括:在生产碳酸盐终得应用;在建筑材料中生成骨料和混凝土。化学应用主要包括:在啤酒、碳酸饮料 中的应用;石油三采的驱油剂;焊接工艺中的惰性气体保护焊;将液体、固体 CO2的冷量用于 食品蔬菜的冷藏、储运;在果蔬的自然降氧、气调保鲜剂,以及用于超临界 CO2萃取等行业中 等;无机和有机精细化学品、高分子 材料等的研究应用上。如以CO2 为原料合成尿素、生产 轻质纳米级超细活性碳酸盐;CO2催化加氢制取甲醇;以 CO2为原料的一系列有机原料的合成; CO2与环氧化物共聚生产的高聚物;通过 CO2转化发展一系列羟基化碳一化学品等。生物应用主 要以微藻固定 CO2转化为生物燃料和化学品,生物肥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整体来看,CCUS 减排潜力大,可能实现零排放甚至负排放,其通过 EOR、ECBM 等 CO2利 用方式促进其他相关行业发展,作为一种发展中的很有前途的新技术,CO2的工业利用也极具 前景。(三)我国 CCUS 产业现状国 CCUS 技术快速发展,研发与应用业处于不断的创新升级中。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企 业积极开展 CCUS 技术研发与示范,已建成多套十万吨级以上 CO2捕集和万吨级 CO2利用示范装 置,并完成了 10 万吨/年的路上咸水层 CO2地质封存示范。根据《中国 CCUS 发展路线图(2019)》 截至 2018 年底,全球运营中、在建或正在严密论证的项目增至 43 个,新设施每年捕获 CO2达 1300 万吨。目前中国共开展了 9 个捕集示范项目、12 个地质利用与封存项目,其中包含 10 个全流程示范项目。除去传统化工利用,所有 CCUS 项目的累计二氧化碳封存量约 200 万吨。国内 CCUS 示范项目从碳捕集源看,主要集中在燃煤发电和煤化工领域,CO2运输方式主要 以罐车为主,管道运输项目较少。从碳利用和封存方式看,燃煤电厂碳捕集后一般为食品或工 业所用,煤化工碳捕集较多用于驱油(EOR)以提高石油采收率,两类源碳捕集均有咸水层封 存案例,且封存潜力较大。我国 CCUS 已具备一定基础,经济成本是制约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我国 CO2地质利用和封 存部分核心技术也取得了重大突破,驱油提高石油采收率等已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阶段,但经 济成本仍是制约我国 CCUS 规模化发展的关键。目前 CCUS 示范工程投资额都在数亿元人民币的 规模,投资主体基本是国内大型能源集团,全流程初始投资及维护成本之和每吨 CO2超千元, 其中捕集过程成本约 200-300 元/吨,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成本更高达近 900 元/吨。罐车运输 成本约 0.9-1.4 元/吨·公里。驱油封存技术成本差异较大,但因驱油封存可以提高石油采收 率,一定程度上补偿 CCUS 成本。CCUS 技术将在中国 2030 年碳达峰后的去峰阶段发挥重要作用。CCUS 技术作为 CO2减排 重要措施之一,其发展潜力可期。从驱油封存角度考虑,我国约有 100 亿吨石油地质储存量适宜于 CO2驱油,预期可增采 7 亿~14 亿吨,全国的枯竭油气田、无商业价值的煤层和深部咸水 层的 CO2封存潜力超过 2300 亿吨,其中咸水层封存潜力最大。考虑我国“富煤、贫油、乏气” 的资源存储状况及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不可逆趋势,CCUS 可以在避免能源结构过激调整、保 证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减排,是支撑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五、森林碳汇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补充(一)森林绿地对于碳中和的贡献不容小觑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 体在大气中的浓度。土壤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 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森林绿地对于碳中和的贡献不容小觑。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 1/3,但森林植被 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气中大量的二氧化 碳,减缓了温室效应。二氧化碳是林木生长的重要营养物质。它把吸收的二氧化碳在光能作用 下转变为糖、氧气和有机物,为生物界提供枝叶、茎根、果实、种子,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和能 量来源。这一转化过程,就形成了森林的固碳效果。森林是二氧化碳的吸收器、贮存库和缓冲 器。反之,森林一旦遭到破坏,则变成了二氧化碳的排放源。1997 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承认森林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 持续经营和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造林、再 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的减排指标。(二)我国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增加森林碳汇我国已初步扭转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有研究表明,一公顷阔叶林一天可以消耗 1000 千克的二氧化碳,释放 730 千克的氧气,森林每生长出一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要吸收 1.83 吨二氧化碳,释放出 1.62 吨氧气,单位面积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达到每公顷 150.5 吨。增大国土绿化面积,有助于加快碳中和实现进程。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信息,2018 年 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分别比 2005 年增加 4,509 万公顷和 51.0 亿立方米,成为同期全球 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初步扭转了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土壤环境对于森林碳汇至关重要。当 前碳吸收有几种常用的技术,包括造林与再造林、生物炭转换、改良农业种植方式、碳捕获和 储存、矿物碳化、海洋施肥、海洋碱化等七种。其中以前四种方式吸收来的二氧化碳最终存储 媒介都是土壤,以土壤为中心的碳循环、碳蓄积对于实现碳中和目标意义深远。中国土壤修复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土壤污染情况不容乐观,未来随着土壤污染问题不 断突出,将经历从修复技术、治理模式以及立法规范化的过程。同时,土壤修复要倡导国家主 导企业参与模式,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的市场激励措施,通过所涉及土地的土地多权制度、经营 管理机制创新,打开土壤修复行业空间。土壤修复的潜在市场巨大。根据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 标率为 16.1%,污染分布方面,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当前时间节点也面临着“土十条”2020 年“双 90% 安全利用率”的考核。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效率。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政策的推动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政府投 资方面,2020 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为 35 亿元,较 2019 年有所缩窄。但通过省级基金的 设立,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资金需求能有一定补充,通过多渠道引进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详见报告原文。(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官网】。

私德

招商证券-环保电力行业研究报告

上周,公用事业板块互有涨跌。环保、水务、燃气板块分别上涨2.65、0.73、1.40个百分点,电力板块下跌0.30个百分点。环保、燃气板块涨幅均大于沪深300指数小于创业板指数,水务板块涨幅小于沪深300指数。上周,博天环境、桂东电力、首创股份、陕天然气分别在环保、电力、水务、燃气子行业中涨幅第一。【短期观点-每周更新—北京垃圾分类渐次展开,建议关注维尔利等系列公司】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单位和个人规定了明确的惩罚措施,标志着北京的垃圾分类由倡导转化为法定义务。与上海市规定类似,北京也将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和其他垃圾(灰色桶),垃圾运输车的颜色也与垃圾桶的类别相对应。同时还设有两个推放点: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在制定地点单独堆放;建筑垃圾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单独堆放。《管理条例》对单位和个人未分类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单位未分类投放最高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未分类投放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将被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未按照要求分类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措施的明确将垃圾分类进一步转化为法定义务,有利于北京市垃圾分类政策的顺利推行,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渐次展开。垃圾分类可以使垃圾资源利用利益更大化,给产业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具有大力推行的必要性,从垃圾分类产业链协同角度而言,前端的垃圾分类服务、中端的垃圾分类转运、终端的厨余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置、垃圾焚烧等相关企业均将从中受益。建议重点关注受益于垃圾分类大力推进下的产业链条内相关公司:(1)维尔利:维尔利深耕有机废弃物处理多年,是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龙头,并针对厨余垃圾处理已有EMBT等成熟技术的储备和若干标杆性示范项目;(2)雅本化学:雅本化学持有处理技术先进且有多个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的餐厨处置企业艾尔旺51%股权;(3)高能环境:高能环境参股公司伏泰科技前瞻布局垃圾分类业务,已为垃圾分信息化龙头,有望受益于前端分类的快速推进实现业绩高速发展;(4)龙马环卫、盈峰环境、侨银环保:龙马环卫和盈峰环境均为环卫机械龙头,产品线齐全,市场口碑好;侨银环保为环卫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均将受益于干湿垃圾分类运输带来的环卫需求提升;(5)先河环保、聚光科技:监测和检测行业龙头企业,有望受益于垃圾分类所带来的监测需求提升;(6)瀚蓝环境、伟明环保:瀚蓝环境和伟明环保为垃圾焚烧领域龙头,公司在手项目较多,管理水平较高,未来将受益于垃圾分类下热值转换效率的提升带来的发电量提升,此外垃圾焚烧领域的旺能环境、上海环境、绿色动力也值得关注。【个股推荐及推荐顺序-最新更新】碧水源:碧水源是我国领先的膜法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自2018年以来,公司对质量欠缺的PPP项目进行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当前在手的约500亿项目,质量可靠,大部分已获得贷款支持,历史经营风险已基本消除;同时,公司项目进度推进顺利,2019年实现业绩快速恢复,实现营业收入127.14亿元,同比增长10.38%,归属净利润13.93亿元,同比增长11.93%,同时保持良好现金流,公司业绩拐点已现。在未来发展方向上,公司坚定回归膜法水处理的本源业务,有望凭借其成熟领先的“MBR+DF”双膜法工艺,在水污染治理将进入超净化、资源化的背景下,在困扰我国水环境的华北地下水漏斗、海水淡化国产化及低成本化、高原湖泊保护、自来水安全升级等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公司19年引入中交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第二大股东,双方在业务、资金、合作模式等方面协同效应明显,已有双方合作下的大型项目落地,协同效应逐步释放;未来随着双方协同持续深化,在促进碧水源在融资和新增订单获取持续改善的同时,有助于碧水源市场地位及在促进碧水源在融资和新增订单获取持续改善的同时,有助于碧水源市场地位及形象将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在膜法水深度处理道路上行稳致远、解决我国水环境问题的理想实现增添动力,实现更高层次的长远发展。整体而言,公司当前不仅站在全年维度业绩恢复的重要拐点,更是站在公司长期基本面反转和估值提升的重要拐点。维尔利:公司深耕固体有机废弃物处理领域多年,市场及技术优势明显;住建部等9部委6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000亿的厨余垃圾末端处理投资市场随之打开,大级别的产业机会显现;且根据时间表,今年年底附近将进入招投标高峰期;公司凭借着当前餐厨垃圾市场龙头地位、提前储备成熟的厨余垃圾处理相关技术、紧抓餐厨垃圾市场契机,2019年以来已陆续中标上海地区松江、嘉定、金山三个湿垃圾处理项目,标杆效应显著;据了解,上海当前规划7个湿垃圾处理项目,已招标完成三个,公司全部中标其中关键环节或全部环节,并在积极争取后续4个项目。公司为餐厨垃圾龙头,历史市占率超20%,市场及技术优势明显,叠加上海项目显著标杆效应,有望在市场快速释放过程中获得先机,业绩弹性较大。先河环保:公司正全力推进由环境监测设备研发制造商转型为环境管理与区域环境治理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借助自主研发的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网格化系统及管理咨询服务在精准溯源、污染源解析、预警预报、环境治理等环节的领先优势,并通过环境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的平台建设,推进“测管治”一体化的环保应用新模式,为政府提供环境质量改善与综合防治的全链条服务;此模式契合政府追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迫切需求,在数据对接下将有效促进公司整体业务跨越式提升。公司近期获批组建并已投资设立河北省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并与河北辛集市政府签署《智慧环境(生态环境大数据及综合治理)产业创新中心示范基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公司在环保物联网平台模式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以及“测管治”模式下的首个项目落地,对公司战略转型发展有积极的指引。(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天时

2020年中国环保产业市场现状及区域竞争格局分析南方环保企业发展领先

在我国环保产业企业中,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领域企业数量占比较高;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3个领域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居前列,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高达88.4%。环保企业主要分布于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领域中国环保协会对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11229家)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领域企业数量占比较高,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领域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占比均较高。水、固领域企业利润率相对较高。从企业数量看,列入统计的11229家企业相对集中分布在环境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4大领域,上述领域企业数量合计占比超过91.7%。从营业收入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3个领域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居前列,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高达88.4%。从营业利润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2个领域企业的营业利润占比位居前列。2个领域企业的营业利润之和占比高达82.7%。环保企业地域分布高度集中我国环保产业企业及营业收入分布高度集中,南方16省企业数量及营业收入总额远超北方15省。从省市分布看,列入统计的11229家环保企业遍及中国大陆境内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省企业数量较多,北京、广东、浙江、湖北、江苏5省(市)企业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亿元,5省(市)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在全国占比超过67.5%,排名靠后的l5个省(市、区)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仅为5.8%。从南北分布看,35.4%的企业分布在北方15省,其营业收入之和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29.0%,64.6%的企业分布在南方16省,其营业收入之和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71.0%。(文章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断肠花

公民环保行为调查: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近期组织开展了公民环保行为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公民环保行为存在场景差异。报告分析图中新网北京6月6日电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深入了解公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和行为习惯,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近期组织开展了公民环保行为调查研究。此次调查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哈尔滨、西宁、乌鲁木齐等12个城市开展,发放问卷5679份,最终回收问卷4510份,回收有效问卷数4363份,问卷有效率94.74%。网络调查渠道自2018年4月9日开通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调查对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回收有效问卷5141份。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得出我国公民环保行为的七个特征:一是公民高度认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理念,66.88%的受访者在近半年内讨论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理念。二是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71.97%的受访者在购买家电时,每次都会或者经常会选择节能家电;69.04%的受访者经常会优先选择公交、自行车或顺路拼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三是公民环保行为存在场景差异,家庭活动中践行度最高,公共场所次之,工作场所最差。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近期组织开展了公民环保行为调查研究。调查发现,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环保行为体现在各个方面。报告分析图在家庭场所,公民环保行为实践的比例为74.90%。调查表明84.19%的受访者能做到“人走关灯”;在公共场所,公民践行环保行为的比例为64.02%。调查表明80.88%的受访者能够做到不随手乱扔垃圾;在工作场所,公民践行环保行为的比例为53.67%,56.81%的受访者能够做到“双面打印”。四是公民环保行为以律己为主,缺乏影响监督他人的意识。28.40%的受访者能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保护野生动物,但在发现周围有人使用野生动物制品或者食用野生动物时,只有25.00%的受访者会加以劝阻或通知有关部门。五是生态环境保护传播渠道仍以电视广播为主导,新媒体形式正在崛起。六是公民环保行为与文化水平呈正相关,中青年群体表现最好。调查发现,不论在家庭、公共场所还是工作学习中,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公民环保行为实践的影响正在逐渐减弱,而文化水平与公民参与环保行为的深度存在关联。七是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实践多出于责任感和从众心理,缺乏主动性。大部分受访者将自身生态环境行为实践的原因归结于“社会责任感”和“大家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分别占比51.18%和25.58%。(完)

高凤山

环保行业研究之水环境治理: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如需报告请登录【未来智库】。1、政策口径升级:点源指标切换为面源治理政策早期中国对污水处理的重视程度远高于西方国家,得益于此,我国历史上 鲜有遭受欧洲的大规模瘟疫肆虐;新中国成立后,受限于整体经济条件,我国 污水处理工程开始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为此我国曾经广泛倡导居民“饮 用熟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短板早已不复存在, 但较为粗放式的工业发展也为新时期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埋下了新的隐患,流域 生态问题日趋严重,适应新时期的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政策出台刻不容缓。自 2015 年起,我国水环境治理行业进入了政策密集发布期,其中“水十 条”的发布为行业里程碑式政策,自此我国的水环境治理从政策层面全面进入 了面源治理、综合治理的新时期。1.1 近五年进入政策密集期,“水十条”指标已基本完成 为实现水环境的标本兼治,自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项目建设投资技术指南》《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全国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决定) 等十余部政策法规(完整内容见附录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又称“水十条”,是我国水环境治理政策建设 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水环境治理开始从过去的污水治理、截污管网等末端治 理模式,延伸至源头控制、过程阻断以及末端治理全过程协同的新模式,涉及 污水治理、流域修复、城市排污管网建设、以及景观建设等众多行业领域。“水十条”提出到 2020 年:1)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 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 70%以上;2)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 93%,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3) 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 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 二类)比例达到 70%左右;4) 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 V 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 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5) 农村污水处理率提高至 30% 到 2030 年:1) 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 75%以上;2)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3)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 95%左右。截至目前,“水十条”中所规定的第一阶段2020年各项指标已基本完成, 接下来的治理重点或将大力集中在流域综合治理、农村污水处理以及城市黑臭 水体剩余量排查消除等领域。1.2“十三五”投资规模 7344 亿元,“十四五”或升级加码 “十三五”规划中针对污水处理相关的投资额共7344亿元,用于城镇污水 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 5644 亿元,占比 77%;用于黑臭水体治理控 源截污设计的设施建设共投资 1700 亿元,占比 23%。其中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部分的投资中占比最高的两项 分别是新建配套污水管网投资与新增污水处理设施,两项合计占比“十三五” 规划中污水相关部分投资近一半规模,可见在“十三五”期间,水环境治理市 场的主要需求仍在于新建产能及管网配套。“十三五”规划期间,城市的污水处理产能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告一段落。 虽然我国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率已实现较高水平,但整体水环境质量问题仍然突 出: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较差、黑臭水体问题复发、大面积流域生态遭到破坏等 现象屡见不鲜。接下来的治理重点或将集中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综合整治、以及全国几大流域的全面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十三五”规划中针对水环境治理领域的投资规模,同时结合新时期 的农村水环境治理与几大流域生态治理的工程总量与复杂程度综合分析,我们 判断“十四五”规划中针对水环境治理的投资规模或进一步升级加码至万亿规 模。2. 区域机会切换:城市空间饱和,农村市场接棒从污水处理角度来看,截至 2017 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约 82%, 而同年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30%,污水处理行业在城乡之间的发展差异较大。 未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增长点或将集中于农村地区。从流域治理角度来看, 2019 年全国 1940 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 优良(I-III 类)断面比例为 74.9%,同比上升了 3.9 个百分点;劣 V 类断面比 例为 3.4%,同比下降 3.3 个百分点。分区域来看,当前受污染影响较重的江 河流域主要集中在东北及华北地区,而受污染影响较重的湖泊水库则相对较为 分散,其中的主要代表为太湖、巢湖、滇池、白洋淀等。2.1 城市污水:2017 年处理率已高达 94.5% 我国的城市污水主要包含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两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显示:2017 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累计 6996610 万吨,同比下降 1.61%;向 上回溯,2016 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累计 7110954 万吨,同比下降 3.29%;全 国废水排放总量自 2015 年起已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而从治理端来看,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产能常年上涨,至 2018 年或已达到 16200 亿立方米/日。将我国现有的污水处理产单日处理产能代入全年 365 天 满功率运行计算,2017 年仅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就可以覆盖同年全国废水产生 量的 82%,这一数据较 2012 年大幅上涨了近 20 个百分点,足以看出近年来 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迅猛发展。 而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2017 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 提升到了 94.5%,县城污水处理率已达到 90.2%。2.2 农村污水:2017 年处理率仅为 30% 我国农村污水体量巨大,并且呈明显上升的趋势。2017 年我国农村污水排 放量约为 214 亿吨,同比增长 5.9%, 2018 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或已达到 230 亿吨。为了应对农村污水排放带来的污染,我国政府大力投资乡镇污水处 理建设,2017 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投资达到 144.2 亿元,同比增长 46.10%, 2018 年我国污水处理投资或已达到 164 亿元。虽然近年来农村污水处理投资明显提速,但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仍远 低于城市污水处理率。据《2019-2025 年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市场调研分析 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显示,2017 年我国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能力约为 1714 万 立方米/日,乡污水处理能力约为 49 万立方米/日,在此假设污水的平均密度为 1 t/m,如果我们按照所有污水处理厂 365 天满荷载运行计算,则 2017 年我 国建制镇及以下行政区划的污水处理能力约为 64.35 亿吨。同年农村污水排放 量约为 214亿吨,则 2017 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 30%,缺口仍然较大。2.3 江河流域:主要污染流域集中在东北及华北地区 分流域来看,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 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 I-III 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79.1%,同比上升 4.8 个百分点;劣 V 类为 3.0%,同比下降 3.9 个百分点。其中,西北诸河、浙 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长江流域水质为优;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松花 江、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黄河、辽河及海河流域劣 V 类占比较 高。分区域来看,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主要江河流域污染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北及 华北地区。这种分布趋势的原因可能在于,从产废端来看,我国北方地区人口 明显多于西部地区,传统重工业企业数量也相对较多;但从治废端来看,北方 地区的经济实力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后,政府财政收入水平也不高。产强治弱, 因此形成了这种江河污染区域性集中的现象。黄河与长江两大流域的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工作,未来也或将继续作为我 国流域治理工作中的核心重点。此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长江流域的断面水质中 I-III类占比超过90%,且劣V类极低;但据长江委 2017年统计,2016年长 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 353.2 亿吨,已达到同年全国废水排放总规模的近一 半水平,但由于多数废污水在排放前已处理成为III类及以上标准水质,因此对 流域的影响并无法从 I-III 类与劣 V 类两项指标中体现。因此针对长江流域的生 态修复而言,仍有很大市场改造空间。2.4 湖泊水库:主要受污染水域为太湖、巢湖、滇池、白洋淀 据生态环境部统计,2019 全年监测的 110 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 质湖库个数占比为 69.1%,同比上升 2.4 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 为 7.3%,同比下降 0.8 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 酸盐指数。监测富营养化状况的 107 个重点湖(库)中,6 个湖(库)呈中度富营养 状态,占 5.6%;24 个湖(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占 22.4%;其余湖(库) 未呈现富营养化。其中,太湖、巢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 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 洱海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白洋淀为轻度污染、 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巢湖水质有所好转,洱海水质有所下降,营养状态均无 变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库和白洋淀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从水 质污染程度来看,未来的治理重点或将集中于太湖、巢湖、滇池、白洋淀等湖 泊区域,同时洱海水质的下降也将受到重视。3. 业务重心转型:工程业务收缩,运营与 PPP 补位在此我们将水环境治理行业分为单体污水处理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 目与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三大类:1) 单体污水处理项目:当前行业成熟度较高,随着新建产能需求减弱, 工程市场收缩严重,存量产能运营为未来市场核心,中游产业链或将 受益增长;水司改制进程缓慢,国企低效率运营的现象仍然存在。2) 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河南省为污染重灾区,按水体面积计占比全国超 50%;当前城市污染治理进度超83%,剩余工程市场规模或不足30亿 元;农村污染程度仍在排查中,暂无市场规模统计。3) 流域综合治理:综合性较强的水环境治理项目,既包含污水处理的运 营项目,又包含黑臭水体治理的工程项目,成为了传统水企积极开拓 业务增量的新战场;该类工程通常以 PPP 等“带资入场”的模式开展, 垫资规模与周期特征使中小型企业难以承受;为了对冲政府付费模式 的单一性风险,参与项目的工程央企也在积极探索新的综合业务模式。3.1 单体污水处理项目:城市产能饱和,存量项目工程转运营 新建工程需求减少,提标改建工程中 MBR 优势显现 就单体污水处理项目而言,由于排污管网建设成本较高,单个行政区域内 通常仅有一家污水处理厂做产能供应,因此具备较高的区域垄断壁垒;为收回 前期建设成本,单体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周期通常长达20~30年,收益相 对平稳,但也因此导致了新型技术对行业的刺激程度相对有限,效率提升动力 主要依靠指标收严的政策压力。目前我国单一污水处理项目的技术路径相对成熟,为三级处理路径;其中 二级处理主要以传统的 A2O 工艺、以及以碧水源为代表的 MBR 工艺两种模式, 两者的技术积累均已相对成熟,但在投资规模、净化效果、成本构成方面各有 优势与短板。由于单一污水处理项目新建产能需求减弱,近年来市政污水新增项目均是 以提标改造为主。老厂周边用地紧张、扩建难度大等矛盾问题日益突显,使得 MBR 占地小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考虑到目前 MBR 的总成本仍略高于传统 A2O 工艺(吨水总成本贵约 3 毛 钱),未来污水项目中 MBR 工艺的渗透率仍需循序渐进。运营为主体的市场中,产业链中游将获益污水处理产业链的上游主要包括科研(技术、工艺、专利等)、规划设计 (给排水、再生水利用、城市节水、防洪与雨洪利用规划、水资源战略、水资 源管理体制和制度以及水资源的权属管理等)与耗材供应(药剂、电能等); 中游主要包括产品设备的制造与采购(污水设备、机械过滤器、滤膜、污泥压 滤机、除氧设备和离心机等)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水处理主体工程建设和配 套设施建设等);下游则主要是指后期设备的运营、管理、监督、维护、外包 委托经营等,属于服务业的范畴。根据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政策,要求到2020年,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率 须达到 95%水平;而根据此前住建部公布数据,2017 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 就已高达 94.5%,且近年来我国水污染防治设备产量增长稳定,非法排污现象 显著减少,达到 2020 年所设定的 95%的城市污水处理率目标当前已无压力。当前,我国污水处理项目主要以 BOT 方式建设和运营,单纯的管理或维护 市场份额较小。从市场化的模式来看,BOT、TOT、BT、托管分别占 29%、 5%、2%和 8%,BOT 模式是已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投资的主流模式。一方面我国城市工业水污染的处理已经趋近饱和,另一方面污水处理项目 管理和维护市场需求又在快速增长,因此我们判断大量已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 的专业托管需求相会成为市场的主要空间之一,因此导致的行业产业链中游需 求也将明显增加。风险因素:水司改制不及预期,低效率运营难改善 从国企改制角度来看,2019 年 7 月 18 日,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 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着重强调完善多 渠道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盘活存量资产。其中,《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充分 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积极性,鼓励已建成运行和在建的城镇污水 垃圾处理设施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改扩建-运营-移交等多种运作方 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鼓 励城镇污水处理厂与服务片区管网打包一体化、专业化建设、运行、改造。 《通知》印发后,一度引起市场对水司改制全面提升行业运营效率的强烈预期。但随后于9月份召开的国常会中,先后通过了“提前下达2020年度新增专 项债额度”与“专项债做自本基金范围扩扩大至城镇污水处理等十大领域”两 项政策。在资产荒的环境下,这两项政策无疑为城投平台提供了强力的财政支 持,原本消沉的城投平台纷纷转身,将原本计划投入市场化运营的低效水务资 料收入囊中。自此,水司改制再度进入瓶颈期,而国营水司运营低效的问题也 在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3.2 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城市工程收尾,农村统计尚未完成 河南省为我国城市黑臭水体重灾区在我国现代化初期,城市发展过程中会将夹杂着大量碳、氨等有机物质的 污水排放至河道中,为河道中的厌氧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提供了生存载体;同时 随着热电厂、大型工业生产厂等将大量未经处理冷却水排入河道中,为放线菌 等微生物提供了较好的生存温度;此外底泥与底质再悬浮、水动力不足、重金 属排放、沿岸植被破坏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城市内黑臭水体 问题的产生。据各地方部门统计上报,治理初期分布在我国 220 座城市的 2100 个黑臭 水体中,广东省所占数量最多,有 243 个,其次为安徽、湖南、山东与江苏; 西藏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问题上报。但如果按水体面积衡量,河南省黑臭水体面 积远超其他全部省份之和,高达 769.74 平方公里,为黑臭水体的“重灾区”; 相比之下,第二名的黑龙江省仅为 168.41 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治理的政绩意义较大,民企较难获得入场资格 国务院颁布的“水十条”中曾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 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的控制性目标;为将这一目标具体落实,随后住建部与环保部又联合印发了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 [2015] 130号),将城区内黑臭水体治 理工作责任落实至各级地方政府,并建立了治理计划对外公开、治理进度按季 度上报的监管机制。在政策的高压下,城区内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在短期内迎来 了工程大潮。与以运营模式为主的污水处理项目不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通常以工程形 式为主,即多数具有“一次性”的特征。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四大类工程技术 (即控源截污技术、内部控制技术、生态修复技术、以及活水循环等其他技术) 壁垒不高;但城区内黑臭水体治理通常会作为市政建设的“脸面工程”,其改 造效果的好坏对地方政府的政绩有较大影响;为保证治理效果与治理过程中资 金链充裕,地方政府通常更倾向于将该类项目交付拥有深厚工程经验积累的央 企施工单位或当地政府下属的平台国企,中小型民营企业接标的难度相对较高。风险因素:城市内工程市场余额不足,农村市场尚未完成统计 截至 2018年,已有 1745个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占比达 83%;正在治理的 个数为 264 个,正在制定方案的黑臭水体的数量仅剩 91 个,城市黑臭水体治 理的工程大潮已经过去。若按单位平方公里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本为 5000 万元 计,将剩余黑臭水体数量取平均面积测算,则所剩余未治理的工程市场空间仅 有 30 亿元。2019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 (试行)》,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上了日程。但根据指南内容,目前农村黑 臭水体治理尚处在排查统计阶段,工程市场空间不明。我们判断未来城市黑臭水体的主要工作将会集中在日常维护与监测管理, 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日程化之前,治理工程的需求也将告一段落。由于运 营维护类的市场规模远小于工程市场,央企对此类市场可能兴趣不大,民企或 能迎来少量增量市场空间。3.3 流域治理项目:金额大时间长,PPP 运营阶段回款是关键 流域治理是污水处理与黑臭水体治理等多领域业务的复杂综合体 继“水十条”后,环保部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环办函〔2015〕1781 号)等文件,有了多项政策的正面引导,全国的流域治理市场迅速迎来了全面 增长期。区别于单一项目污水处理项目与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 本质归根结底是针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修复工程。影响流域生态的因素往往更加 复杂且多元化,不但有来自人类社会的各类生产生活活动的扰动,同时也包含 各类自然因素变化所造成的天然扰动;与此同时,大多数河流系统都具有一定 的“自愈”能力,不同河流所处的气候、地质、地形、植被、土壤等因素都会 对其流域的自身可修复性造成影响。由于上述影响流域生态的各项因素本身也 处在不断动态变化中,因此流域综合治理类项目是一类非常综合、复杂且规模 浩大的工程运营项目。忽略由于复杂性所导致的不同项目之间的差异化因素,我们所说的广义的 流域治理项目通常是指:通过介入一个流域整体的水污染治理业务,形成上下 游污染同步治理的格局。按照流域规模大小,又可以细化分为跨省流域治理、 跨市(县)流域治理以及跨街乡镇的流域治理。流域治理中的污水治理技术途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物理化学处理技术、 生物处理技术、半自然生态技术、以及自然生态技术。由于当前的自然与半自 然生态技术市场化成熟度相对较低,治理效果的性价比也不尽理想,因此市场 上广泛采用的仍然是物理化学处理技术与生物处理技术。这类技术在市场现存 的部分污水处理项目中已经拥有比较成熟的路径,因此流域治理市场需求的释 放也将为部分技术领先的污水处理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涨空间。PPP 模式是核心阵地,流域治理 PPP 项目总规模或超 5000 亿元前文中提到,我国流域污染表现较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及中原 地区,其中更有黄河这种流径 9 省的“母亲河”,沿途各级行政区划均需承受 河流污染所带来的流域治理指标。一方面由于各地政府的财政预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多数北方地区政府财 政实力相对东南沿海较弱;另一方面流域治理类项目所需要投资的额度又通常 是“天文数字”,同时较难界定具体应当为工程所买单的非政府个体;在此背 景下,PPP模式的流域治理项目迅速成为了政府缓解财政压力的“救命稻草” 与企业扩大经营的“生长激素”。截至发稿日,我国约有 1124 个生态环保类 PPP 项目,其中 924 个已完成 入库;入库项目中,流域治理类项目多达 459 个,按环保类 PPP 项目平均规 模计算,流域治理类 PPP 项目总规模或超过 5000 亿元。风险因素:单一政府付费的回款模式非系统性风险较大 PPP 的大力推广引发了流域治理模式的改革,一方面能满足地方政府在现 有的财政预算内,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资本解决污染问题;另一方面能使企业 在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本和技术的过程中,完成政府的治理要求,最终收到回报。然而数十亿元的项目融资额,以及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回款周期,最终仍 不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所能轻易承受的,关于这一点的分析我们在前期深度报告 《六维详解PPP:“清库”提质后的政企优选攻略》中已经充分论证,在此不 再赘述。总而言之,在紧信用的经济环境下,中小民企纷纷遭受流动性危机面 临破产或被收购。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即是 2019 年东方园林与碧水源分别得到 了北京朝阳区国资委与中交建两大国企的大规模注资,东方园林更是将控股权 直接交付给了朝阳区国资委。自此饱受 PPP 市场折磨的两大水环境治理行业 民企龙头终于摆脱了流动性噩梦,同时也标志着国企自此完全占据了流域治理 PPP 市场主要空间。相比中小型民营水企,工程央企显然拥有更强的资金实力,更好的流动性, 以及更强的与当地政府的话语权,要进入流域治理的 PPP 市场,这三项特质 缺一不可。据万德数据显示,近三年时间里,中国电建等 8 家央企龙头手持流 域治理市场订单多达 229 个,总规模高达 1623 亿元(见附录 2)。然而在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日趋紧张的环境下,将项目的回款希望完全寄托 于地方政府甚至是名义上并无政府担保的平台公司,即便对于央企龙头而言, 其风险也是越来越大的。有感于此,部分企业开始积极探索将水环境治理与沿 岸配套开发进行整合,希望最终能够打包成能够实现部分盈利甚至独立盈利的 项目。考虑到实际社会需求,以及流域生态的功能与地理定位,我们认为综合 性养老社区的建设与运营或许可以成为与流域治理工程相配套的项目。4. 市场参与者变化:民企成长放缓,央企来势汹汹我们从万德咨询中选取了94家主营业务为水环境治理的上市公司,按业务 类型将其划分为工程、运营、制造和纵向综合四类进行财务数据分析;此外, 由于近年来中国建筑、中国交建、中国铁建、中国铁工、中国电建、中国能建、 中国冶金、中国化学等 8 家大型基建国企不断拓展水处理相关业务,且占据较 大市场份额,故此也将对该类企业与传统水环境治理行业公司在财务表现上的 差异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比我们发现水环境治理行业存在以下特点:1) 行业总营收、净利润增速呈下降趋势。受 PPP 项目“清库”政策出台 以及后续信贷环境收紧影响,工程类企业净利润收缩尤为严重。2) 流动性明显回暖。其中,运营、制造与跨业务经营类企业经营性现金 流净额上升较快,工程类企业三季度净额负值收窄。3) 杠杆率逐年上升。2016 年后行业杠杆率逐年上升且不断逼近国务院针 对一般工业企业杠杆率的指导意见值 70%(工程类非工业企业为 75%),其中工程类企业杠杆率明显高于其他类企业,2019 年第三季 度达 65.40%。4) 工程央企来势汹汹。8 家央企 2017 至 2019 年营收、净利润均稳步增 长,流动性稳定,杠杆率整体下降,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选择工程央 企作为银行介入水环境治理市场的锚点优势明显。4.1 营收与利润:工程与制造营收负增长,行业毛利率下滑 从盈利能力来看,行业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增速呈下降趋势。其中,营业 收入自 2015 年以来增速最高达 34.37%,2019 年第三季度行业同比下降 9.28%,工程、制造类企业同比下降 24.03%、3.75%;净利润绝对值在 2017 年达到 152.17 亿后, 2018 年缩减至 66.64 亿。从收益率角度来看,行业毛利率整体下滑。2018 年行业毛利率为 27.00%, 同比下降 1.36%,净利率为 5.42%,同比下降 57.61%。综合分析,我们判断主要原因有如下两点:1) 2014年起,PPP 市场的开放和诸多环保政策的激励使行业内企业规模 不断扩张,订单量大幅上升,营收向好;而 2017 年起由于 PPP 项目 “清库”政策的出台,信贷收紧,行业增速放缓。受其影响最重的工 程类公司债务违约风险爆发,商誉减值严重、营收水平大幅下降。2) 受前期举债扩张规模影响,2018 年诸多公司财务费用大幅上升,导致 净利率下滑严重。运营类企业2019年第三季度毛利率略有回升,而净 利率降幅较大系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大幅上升所致。3) 分领域来看,制造类企业的利率变化走势与其他领域企业相反,或因 为行业产业链上游领域企业的市场定价权较强,导致下游市场的盈利 能力受到上游制造产品定价的影响较重。4.2 流动性评估:行业回暖趋势确定,工程类速动比垫底 2017 年以后行业整体经营性净现金流有回升趋势。按业务类型看,工程类 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负值收窄,制造类企业净额由负转正,运营、跨业务类 企业 2019 年第三季度有大幅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分别受上海公用、碧水源两 大龙头企业的大量经营性现金流入影响。2017 年以来,运营类企业流动比率略有回升,制造类企业流动比率波动下 降,工程类企业不断下降但降幅放缓。2017 年以来,制造类企业流动比率呈 下降趋势而速动比率有所上升,说明该类企业流动资产中存货比重较低。工程类企业流动比率相对于运营、跨业务类企业高,但速动比率更低,说 明计入存货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量大。由于前期接手工程项目量大,周期长, 回款慢,工程类企业流动性下滑严重,2017 年以来各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的降幅有所放缓,系企业加强流动性管理的结果。与同样涉足工程项目的两类企业相比,大型国企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更 稳定,且呈小幅上升趋势。2019 年第三季度,大型国企的流动比率为 1.14, 高于跨业务企业;速动比率为 0.79,高于传统工程类水企。4.3 杠杆率水平:传统水企普升,央企龙头缓降 自2017年起,受市场信用收紧环境影响,各类水企的杠杆率呈明显上升趋 势,不断逼近国务院针对一般工业企业杠杆率的指导意见值70%(工程类非工 业企业为 75%),其中工业类企业杠杆率明显高于其他类企业,2019 年第三 季度达 65.40%。相比之下,工程央企资产负债则率稳步下降,2017 年至 2019 年第三季度 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73%、76.68%、76.75%,与杠杆率不断提升的各类 企业相比,工程央企长期偿债能力趋势向好。5. 银行介入行业的投资建议随着我国水环境治理进入发展的新时期,行业内部各领域与业务的占比也 将发生结构性变化。我们认为流域综合治理将成未来市场重心,而污水处理、 黑臭治理等单业态业务也将以分包的形式参与到流域综合治理市场之中。综合 考虑政策背景、环境现状、行业特征与市场内各类参与者的营收水平、流动性 水平及杠杆率变化趋势,我们对银行切入水环境治理行业的角度给出如下建议:1) 污水处理市场: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农村新建项目产能、城市存量产能 运营、以及城市现有产能提标改造三类:对于农村新建产能需求,未 来大概率将以 PPP 等带资入场、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模式进行,因此企 业甄选逻辑与 PPP 市场甄选逻辑类似,以工程央企以及资质较好的平 台国企为主;对于城市存量市场运营需求与提标改造市场需求,未来 产品及设备制造等产业链中游企业或将受益,可以考虑碧水源等技术 优势较强,产品市占率较高的企业。2) 黑臭水体治理市场:当前城市内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作已接近尾声, 未来重点市场将集中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以及治理后项目的监 管维护方面。由于后期维护的市场规模与前期的治理工程相比较小, 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尚未公布,因此难以对当前市场给出具体投 资建议;若未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完成且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则 推荐选择优质的当地国企作为市场切入点。3) 流域综合治理市场:这一领域或将成为未来水环境治理行业中占比最 大的核心业务。由于该类项目单体规模较大,后期运营周期较长,且 多以 PPP 模式完成,因此企业的甄选逻辑也与 PPP 市场相似。风险 最低的银企合作方式首选以综合授信业务的形式直接与工程央企合作, 而如果选择以地方政府平台作为切入点,则需要结合当地财政水平综 合考虑。由于流域项目构成复杂,中小企业也将在自己经营的业务范 围内获得一定的分包业务机会,一起加入到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中,在 评估该类企业时,可以以建筑工程分包公司的角度进行分析,其核心 风险也主要来自于为总包公司垫资所造成的流动性压力。……(报告来源:招商银行)如需报告原文档请登录【未来智库】。

何启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

2018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践行生态环保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解我国公众生态环境行为基本状况,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践行生态环境行为和主动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本次公民生态环境行为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卷调查。调查周期为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调查范围覆盖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区、市),回收有效问卷13086份。其中,城镇样本占比为84.8%,高于农村;男性样本占比为64.7%,高于女性;26-59岁年龄段人群占比为83.1%;大专、本科及以上人群占比为76.1%。调查主要发现及结论:公众普遍认可个人行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选择低碳出行、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等多数生态环境行为领域践行度较高,能够“知行合一”,但在践行绿色消费、分类投放垃圾、参加环保实践和参与监督举报等领域还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受访者认为的影响行为践行的因素主要有三类:一是个人层面因素,包括生态环境知识、意识、习惯、生活方式等。如“购物时自带购物袋”等绿色消费行为和“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等环保实践行为的践行度低,主要与个人意识和习惯有关。二是政策制度类因素。如公众认为“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践行度低的原因,主要与市场管理不规范和认证制度不完善等有关;认为“垃圾分类”践行度较低与垃圾处理体系和基础设施不健全有关。三是平台渠道类因素。如公众认为“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等绿色消费行为践行度低,主要是由于缺乏交流捐赠平台;认为影响监督举报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监督渠道不畅通、反馈处理不及时等。一、关注生态环境:公众较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对生态环境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有较大提升空间。关注生态环境信息,了解相关知识和政策,提升自身意识和环境素养,是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本次调查选取了“关注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和生态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两个方面,了解公众关注生态环境的状况。(一)超六成受访者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高学历人群、城镇居民、从事环保相关工作的群体对生态环境信息更为关注。调查显示,75.3%的受访者认为“个人关注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0.8%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践行度与认知度较为接近。受访者在“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行为上存在差异,主要与其受教育程度、城乡属性等因素有关。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程度与受教育程度正相关,大专、本科及以上受访者“总是”或“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的人数高达六成,而小学及以下人群不足四成;同时,城乡行为差异明显,城镇受访者更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环保工作的受访者更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关注程度相对较低。图1 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关注生态环境信息情况图2 不同工作单位性质人群关注生态环境信息情况从四大区域来看,东、中、西部人群对生态环境信息更为关注,“总是”或“经常”关注的人数达六成以上;东北地区相对较少,“总是”或“经常”关注的人数占比为45.5%。图3 四大区域公众关注生态环境信息情况(二)公众了解一定的生态环境知识,但对政府相关工作具体信息的了解还需加强。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总体良好。84.9%的受访者知道“雾霾的产生与散煤燃烧无关”是错误的;81.6%的受访者了解“《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发布情况;78.8%的受访者了解“露天烧烤会产生PM2.5”。此外,65.8%的受访者了解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了解程度相对不如前几项,表明公众对政府具体工作信息的了解还有提升空间。图4 公众生态环境知识回答正确率统计受教育程度影响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知识的了解。对于“露天烧烤会产生PM2.5”和“雾霾的产生与散煤燃烧无关”等环境知识,受访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掌握程度越好。同时,受访者普遍了解《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发布情况。图5 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生态环境知识掌握情况二、节约能源资源:公众践行度较高,普遍“知行一致”。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节约能源资源对于减轻我国生态环境压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调查选取“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等节能行为”和“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两种典型行为,考察公众节约能源资源的情况。调查发现,近九成公众经常注意“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78.7%的受访者认为该行为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89.2%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表明这已经普遍成为一种习惯。他们践行程度较好最主要的考虑是“节约能源资源”,其次是“为安全考虑”和“为节省开支”,占比分别为54.1%、26.1%和19.0%。图6 公众经常“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的主要考虑因素同时,超七成公众对自身践行“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行为评价较高。80.2%的受访者认为该行为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72.6%的受访者认为自身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分年龄段来看,年龄与“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的自我评价呈正相关。65岁及以上老年群体认为自己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比例高达91.3%,而18岁及以下群体的比例只有53.4%。图7 不同年龄段人群“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方面行为情况此外,高学历人群对“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的自我评价整体较高,硕士及以上学历受访者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比例高达76.9%。图8 不同受教育程度公众在“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行为自我评价三、践行绿色消费:公众高度认可绿色消费的重要性,但受质量和价格等因素影响,践行度相对较低。绿色消费对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每个人都应身体力行。本次调查考察了3种典型的绿色消费行为,包括“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购物时自带购物袋代替塑料袋”和“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一)公众在“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上践行度较低,主要与市场管理、产品价格和认证制度等因素有关。仅五成受访者在“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上自我评价较高。89.6%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行为是重要的,但仅有54.1%的受访者认为自身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同时,受访者认为影响其选购绿色产品的主要因素为产品质量、价格和认证标准等,具体包括“市场管理不到位,绿色产品质量没保证”(66.7%),“绿色产品价格较高”(51.2%)和“绿色产品认证标准体系不健全”(48.6%)。此外,有11.6%的受访者认为“周边的人很少买”是阻碍自己选购绿色产品的原因之一,表明部分公众还存在跟风心理,需要树立“从我做起”的生态环保行动意识。图9 阻碍公众在日常生活中选购绿色产品的原因(二)近六成受访者在购物时未能经常自带购物袋,他们认为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便利程度和个人习惯,中老年群体和东部地区践行度相对较高。调查发现,84.7%的受访者认为“购物时自带购物袋代替塑料袋”是重要的,但只有43.8%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受访者认为未能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主要原因包括“购物袋携带不方便”(49.6%),“没有自带购物袋的习惯”(43.8%),“很多商家会免费提供塑料袋,不需要自带”(35.7%),“已经接受塑料袋有偿使用的事实,且塑料袋便宜”(26.9%)和“身边的人很少带”(17.4%)。这表明,公众未能经常自带购物袋主要受个人因素的影响,很大一部分人宁愿付出额外成本购买塑料袋,也不愿意改变个人生活习惯。图10 阻碍公众“购物时自带购物袋”的原因不同地域、年龄段的人群在自带购物袋行为上存在差异。从各地来看,海南、北京、上海的受访者自带购物袋的频率相对较高,“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占比分别是60.5%、58.4%和55.9%。从四大区域来看,东部地区频率相对较高,“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人数占比为50.2%,其他三个区域相对较低。从不同年龄段来看,随着受访者年龄增加,其“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人数占比增加,中老年人群自带购物袋的习惯更好。(三)仅两成受访者“总是”或“经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多数受访者认为平台渠道、便利程度等是影响其行为的主要因素。73.9%的受访者认为“在日常生活中积极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等行为”是重要的,但仅有20.4%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受访者认为,“找不到合适的平台和渠道”是他们未能经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的主要原因,人数占69.3%,其次是“不方便”“太花时间精力”和“身边很少有人这么做”,占比分别为37.3%、36.4%和23.2%。图11 阻碍人们“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的原因统计四、选择低碳出行:低碳出行深入人心,成为多数公众采取的主要出行方式。超六成公众经常采取低碳出行方式。84.6%的受访者认为“日常出行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3.3%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仍有近四成(36.7%)受访者“几乎不”“很少”或“一般”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他们认为这主要是受便利程度、基础设施和时间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原因包括“不方便”(63.1%),“基础设施(人行道、自行车道、公交站点等)不完善”(53.5%)和“太花时间精力”(39.2%)。此外,有少部分受访者认为“身边很少有人这么做”(3.2%)和“有损身份形象”(1.7%)是影响其未能经常采取低碳出行方式的主要原因,表明跟风、攀比的现象仍然存在。图12 阻碍公众“日常出行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的原因五、分类投放垃圾:公众高度认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践行度普遍较低,公众认为垃圾处理体系和分类知识等是主要影响因素。在此次调查的所有生态环境行为中,受访者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最为认可,但实际行动与认知程度差异最大。超九成(92.2%)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但仅三成(30.1%)受访者认为自身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受访者认为影响自身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因是“小区没有分类垃圾桶”和“垃圾集中转运时不分类,所以没必要分类投放”,人数分别占63.7%和59.6%;其次是“不知道怎么分类”和“不了解分类后垃圾的处理进度和结果,没有成就感”,人数占比分别为36.5%和34.5%。此外,也存在“身边很少有人分类”和“太麻烦了,没有精力”两种个人主观因素,人数占比分别为22.2%和13.3%。图13 阻碍公众进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因在四大区域中,东北和东部地区受访者的垃圾分类自我评价相对较好,认为自身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人数分别占33.0%和32.4%;西部和中部的自我评价相对较差,人数分别占27.7%和27.0%。图14 四大区域公众的垃圾分类行为自我评价情况六、减少污染产生:公众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上践行度较高,与认知度较为吻合,但存在城乡和年龄差异。调查发现,全国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已经发生大的改变。72.4%的人认为“不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9.2%的人“几乎不”或“很少”燃放烟花爆竹,一定程度上表明受访者传统生活理念和方式已经发生显著改变。同时,比较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受访者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发现,东部地区受访者对“不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认知度相对较低,践行度反而较高,表明“禁燃令”等严格的制度政策确实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各类人群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上存在城乡、年龄差异。相比于城镇,乡村地区在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受访者人数占比明显较高。此外,4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群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但是该人群中“总是”或“经常”燃放烟花爆竹的比例并不比其他年龄段人群高很多,表明年轻一代在节假日期间的娱乐庆祝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图15 城镇和乡村公众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统计图16 不同年龄段人群“总是、经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情况七、呵护自然生态:近九成公众“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利于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次调查考察了公众在“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行为上的表现。“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是公众在各类生态环境行为中践行度相对最高的行为,公众对其践行度与认知度较为一致。85.4%的受访者认为“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同时有89.5%的受访者认为自身在该行为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八、参加环保实践:不到四成受访者曾向政府建言献策,其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多,东北地区较少;高学历人群和环保工作从业者践行度更高。参加环保实践是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次调查主要考察了公民“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情况。调查发现,66.5%的受访者认为“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对于促进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而只有37.6%的受访者主动给政府提过建议。其中,东部地区行动占比(40.0%)最高,东北地区最低(28.5%)。总体而言,公众“主动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认知度和践行度均偏低,有待提升。图17 四大区域公众采取“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行动占比在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中,“本科/大专”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人数占比(40.9%)较高,初中及以下的受访者占比较小。图18 不同受教育程度公众“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占比情况不同工作单位类型的受访者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从事环保工作的党政机关或政府事业单位”的受访者和环保社会组织从业者“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比例最高,分别为56.4%和47.8%;社区基层工作机构(如居委会、村委会)比例相对较低,为35.6%。图19 不同工作单位类型公众“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占比情况九、参与监督举报:公众表现出一定的参与度,参与相对理性有序,但仍有提升空间。监督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既是公民权利也是义务,及时举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一)受访者普遍认为个人监督举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最重要的监督方式是通过媒体和体制内渠道,其次是民间环保团体等。调查发现,受访者普遍认为个人监督举报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较为重要。79.2%的受访者认为“向媒体反映情况,引起舆论关注”对于促进企业环境保护“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占比最高。其次是体制内渠道,认为“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企业污染行为”的方式“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受访者占比为70.2%;认为“通过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企业污染问题”的方式“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占比为54.4%。“寻求民间环保团体的帮助”占比仅为45.4%。图20 个人采取行动对于促进企业环境改善的重要程度(二)公众监督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较高,超六成受访者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采取过监督行动,行动方式多样且理性有序,首选体制内渠道,然后是媒体和民间环保团体等。过去三年中,超六成(63.0%)受访者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采取过行动,行动方式首选是求助各级政府,其次是求助媒体。选择“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举报”的人占37.8%;选择“向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情况”的人占25.5%;选择“向媒体反映情况,引起舆论关注”的人占17.9%。此外,也有部分受访者选择了“寻求民间环保团体的帮助”“通过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企业污染问题”“直接找企业协商”等方式,但占比较小。图21 公众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采取行动情况对比受访者关于不同监督渠道的认知和实践发现,虽然在认知层面上,公众认为向媒体反映情况“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人数比例最高,但在实际行动中,人们首先倾向于通过体制内渠道向政府、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反映情况,其次才是通过媒体曝光解决。这表明政府的监督举报渠道是公众的首选,但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公众会认为求助媒体比较有效。(三)受访者认为影响其监督举报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投诉监督渠道不畅通、反馈处理不及时等,且存在地域差异。面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近四成(37.0%)受访者选择“什么也没做、忍着”,他们认为,“投诉举报了也不会得到反馈或处理”(53.8%)和“不了解反映渠道或渠道不畅通”(45.8%)是他们不采取行动的主要原因。此外,也有部分受访者“担心企业打击报复”(27.9%),担心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还有少部分受访者认为“不关我的事,应该由政府解决”,环境责任感较为缺乏。图22 公众面对企业污染问题未采取行动的主要原因从各地情况来看,河北、山西、江西、湖北受访者选择“投诉举报了也不会得到反馈或处理”占比较高,均超过60%;广东、江西、湖南、上海、陕西、宁夏等地受访者选择“不了解反映渠道或渠道不畅通”的占比较高,均超过50%;此外,在浙江、云南、江苏、吉林、四川等地,认为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不关我的事,应该由政府解决”的人数占比较高,均超过10%。十、共建美丽中国:公众认为政府工作力度不断加强,自身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全国多地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得到显著改善。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次调查选取公众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评价,对自身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的评价,以及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程度的评价三个方面,考察了公众对共建美丽中国行为的认知。(一)公众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高度认可,普遍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力度都在不断增强,同时中央工作力度高于地方政府。受访者普遍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力度都在增强,但地方工作的增强力度没有中央明显。超八成(80.6%)受访者认为中央工作力度较一年前有所增强;超六成(61.4%)受访者认为所在地政府工作力度较一年前有所增强。总体而言,受访者认为地方生态环保工作的增强力度没有中央明显,但中央和地方工作力度都呈现出增强趋势。图23 公众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变化情况的评价受访者对中央生态环保工作力度的评分普遍高于对地方的评分,同时认为部分地方工作力度与中央存在较大差距。以满分10分计,全国受访者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评分为6.84,对地方政府工作力度评分为5.54。其中,北京、上海、宁夏等地受访者对地方政府工作力度评分接近中央,差距相对较小。(二)公众普遍认为自身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且在不断提升,为公众参与和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奠定了基础。约四分之三的受访者认为自身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有所提升。以满分10分计,受访者对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评分为7.04,略高于对生态环境行为的评分6.82。76.9%的受访者认为,与一年前相比,自己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一些”或“提高了很多”,其中认为“提高了很多”的占20.2%;75.1%的受访者认为,与一年前相比,自身生态环境行为“进步了一些”或“进步了很多”,其中认为“进步了很多”的占17.2%。图24 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水平与行为表现变化自我评价(三)全国多地受访者认为居住地周围的环境问题改善显著,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受访者反映,其居住地面临的多种类型环境问题都有显著改善,尤其是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废弃物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40.4%的受访者认为,过去一年在其居住地面临的环境问题中,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显著改善;30.0%的受访者认为水污染问题得到显著改善;28.9%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废弃物污染得到显著改善;22.7%的受访者认为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图25 过去一年公众居住地环境问题得到显著改善情况从各地改善情况来看,北京、河北、天津、山东等地认为当地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显著改善的人数占比最多;浙江、云南、福建等地认为水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黑龙江、内蒙古、海南等地认为土壤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宁夏、新疆、重庆等地认为噪声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安徽、内蒙古、河南等地认为垃圾废弃物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宁夏、云南、黑龙江、广东等地认为电磁辐射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地认为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环境报

根由

2020年中国环保产业市场现状及区域竞争格局分析 南方环保企业发展领先

在我国环保产业企业中,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领域企业数量占比较高;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3个领域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居前列,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高达88.4%。环保企业主要分布于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领域中国环保协会对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11229家)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领域企业数量占比较高,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领域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占比均较高。水、固领域企业利润率相对较高。从企业数量看,列入统计的11229家企业相对集中分布在环境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4大领域,上述领域企业数量合计占比超过91.7%。从营业收入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3个领域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居前列,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高达88.4%。从营业利润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2个领域企业的营业利润占比位居前列。2个领域企业的营业利润之和占比高达82.7%。环保企业地域分布高度集中我国环保产业企业及营业收入分布高度集中,南方16省企业数量及营业收入总额远超北方15省。从省市分布看,列入统计的11229家环保企业遍及中国大陆境内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省企业数量较多,北京、广东、浙江、湖北、江苏5省(市)企业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亿元,5省(市)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在全国占比超过67.5%,排名靠后的l5个省(市、区)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仅为5.8%。从南北分布看,35.4%的企业分布在北方15省,其营业收入之和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29.0%,64.6%的企业分布在南方16省,其营业收入之和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71.0%。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环保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等解决方案。

2020年中国环保产业企业发展现状与竞争格局分析大型企业为行业主力军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同时,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我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环保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环保产业规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行业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升、创新模式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完善,行业格局逐步优化。环保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中国环保协会对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11229家)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在这些重点企业中,共有大型企业385家、中型企业2728家、小型企业3957家、微型企业4159家。其中,大、中型企业数量占比分别为3.4%、24.3%;小、微型企业数量占比为72.2%。可见,我国环保企业仍以小微企业为主。大型企业数量少,产出贡献大,80%以上的产业营业收入集中于占比约10%的营业收入过亿的企业。由表可以看出,92.0%的营业收入、87.6%的环保业务营业收入集中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该部分企业的单位数量占比仅为9.8%。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数量占比高达72.3%,其营业收入占比仅为2.3%、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占比3.8%。营业收入规模越小的企业,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越高,其环保专业化程度也越高,营业收入超过l00亿元的企业,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平均占比为44.1%,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其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平均占比达98.2%。上市及新三板企业收入贡献大在本次调查的重点企业中,有358家上市环保企业及新三板环保企业。其中板环保企业中,共有大型企业141家、中型企业198家、小型企业17家、微型企业2家。可以看出,上市环保企业及新三板环保企业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占比达94.7%上市及新三板环保企业贡献60%的产业营业收入及近一半环保业务营业收入。358家上市环保企业及新三板环保企业年营业收入达9631.9亿元,占全部统计范围内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60.0%。环保业务营业收入为4600.7亿元,占全部统计范围内企业环保业务营业收入总额的46.6%。111家A股上市环保企业、23家海外上市环保企业和224家新三板环保企业营业收入分别占全部统计范围内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44.6%、13.4%、2.1%,其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则分别占全部统计范围内企业环保业务营业收入总额的21.7%、21.8%、3.1%。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108家;1亿~10亿元的企业115家:5000万~1亿元的企业60家;2000万~5000万元的企业56家;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l9家。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企业数量占比为62.3%,比全部统计范围内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企业数量占比高出52.5个百分点,表明上市及新三板环保企业的平均规模明显高于行业企业平均规模。2019年,统计范围内共有7666家企业同为2018年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的综合量化分析样本,与2018年相比,上述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长了11.9%,其中,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5%。上述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2418家,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3%、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1%;100家A股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9%、5.7%;23家海外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1.1%、11.1%;217家新三板环保企业的营业收入、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3%、7.6%。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贡献超90%的利润2019年,11229家环保企业实现营业利润总额1496.0亿元,94.7%的营业利润集中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营业利润占比仅0.3%。上述企业平均利润率为9.3%,高于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6.3%)。上市及新三板环保企业贡献超63%的产业利润,其中,上市环保企业贡献61%。列入统计的358家上市环保企业及新三板环保企业年营业利润为946.0亿元,占统计范围内企业营业利润总额的63.2%,利润率为9.8%,较统计范围内全部企业利润率高0.5个百分点。其中,111家A股上市环保企业、23家海外上市环保企业和224家新三板环保企业营业利润分别占全部统计范围内企业营业利润的34.8%、26.4%、2.0%,三类企业利润率分别为7.3%、18.4%、9.0%。相同样本企业营业利润同比增长,规模以上企业增幅较大。与2018年相比,2019年7666家相同样本企业的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4.0%,利润率为9.8%,较上年增长了0.2个百分点。2019年,上述企业中的规模以上企业、A股上市企业、海外上市企业、新三板环保企业的营业利润同比均有所增长,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增幅较大,达12.9%,新三板环保企业增幅较小,仅1.5%。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环保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等解决方案。更多深度行业分析尽在【前瞻经济学人APP】,还可以与500+经济学家/资深行业研究院交流互动。(文章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