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那还要参加传统招考考试么?A:不用啦,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将不再采用普通招考(传统考试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Q那要怎么申请啊?A:学校于每年10月启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次年1月上旬完成考生报名及申请材料提交工作,4月底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复试组织工作并确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Q要准备什么呢?A:(一)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二)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五)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六)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八)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九)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十一)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必须对以上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Q录取比例怎么规定啊?A:学院组织不少于五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材料审核需执行“双盲制度”,即审核材料不显示申请人个人信息及报考导师信息,审核专家现场独立评分。考生所得分数按平均分进行计算,学院根据申请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数与当年拟招生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教育院备案、公示。Q确定不用参考笔试了吧?A:也有笔试的。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笔试命题、考务、评卷均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要求执行。学院组织不少于五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考核面试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养考查。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招生院系保存。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按照一定的比例合成,其中面试成绩不超过总成绩的50%,具体分数构成比例由学院制定并提前予以公布。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及复试成绩,总成绩为400分。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当年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定向生比例、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Q如果有笔试或者面试不及格,总分却达标可以么?A:不可以的。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该项成绩的60%为不合格。Q啊,那我硕士研究生是同等学力的可以报名么?A:可以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跨一级学科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由各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决定。
图一好学校就不应该一味追求规模!安心发展自己熟悉的领域也是可取的的方式!华东政法大学就做得很好!该校有 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 个省(部)级重点学 科、2 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 1 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发展中心 2012 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 年学 科评估中,法学获评 A 级,政治学获评 B 级;2018 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 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 A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全国高校都扩招了,专升本、本科、研究生招生全都扩招了,研究生扩招明显,一部分高校扩招比例同比增长超过了50%,比如安徽工程大学等四非高校,同比扩招60%多!这样扩招也带来了一大批问题,比如很多学校的宿舍不够用了,这包括那些顶级大学,比如: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图二但是,华东政法大学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显示,该校竟然还缩招了!报考学生首先要特别注意该校,在没有扩招的前提下还缩招了!据悉,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 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 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高等政法大学。
PS:同济、华理、东华、上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可点击链接跳转查看。复旦大学招生总则(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0年考试招生工作。(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三)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机构设置(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四)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录取规则和程序(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学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学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2.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3.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二)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提前批次招生专业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高校专项“腾飞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五)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专项计划录取政策(一)国家专项计划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二)高校专项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强基计划录取政策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0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一)学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复旦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二)学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三)学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四)学校招收台湾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五)学校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六)学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七)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八)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加分政策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除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5000-6500元/学年人。(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三)综合资助体系:学校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应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医疗帮困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并通过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学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本科生中参与海外交流的比例达到60%,其规模和数量在国内名列前茅;学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监督保障机制(一)学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咨询及联系方式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传真:021-5566 4345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cn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cn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cn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cn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cn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cn华东政法大学院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就读校址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2020年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招生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华东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2020年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为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2.除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录取规则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学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对上海市同分考生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市)招办规定为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学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以及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含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均参照普通类型招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3.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学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4.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结合考生身体条件,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结合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2.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录取信息的查询2020年8月1日-8月31日接待地点: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电话:021-620715332020年7月31日以前、9月4日以后接待地点: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电话:021-57090220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信访接待等工作2020年8月1日-8月31日接待地点: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电话:021-620717782020年7月31日以前、9月4日以后接待地点:松江校区明镜楼B402电话:021-57090496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ecupl.e.cn招生办网站:zsb.ecupl.e.cn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其他须知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法学类、法学类(卓越人才实验班)大一阶段进入文伯书院进行通识培养,其他专业大类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大类招生专业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自2020年起,学校以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依托,在部分专业中推行与法学专业复合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实行学分制,基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学校已有规定年限。双学位项目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学校公布标准执行。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双学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全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就读校址奉贤校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高等职业学院长桥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罗秀新村136号;高等职业学院梅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艺术类本科专业就读徐汇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就读奉贤校区;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奉贤校区;空中乘务专业就读徐汇校区;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专业就读梅陇校区。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纪委监察处是招生监察的常设机构。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其它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教学语种为德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根据健康状况与专业限报要求填报专业志愿。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录取规则(一)投档成绩本校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二)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1.05之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1:1录取,若生源仍不足,学校不降分录取。(三)录取原则1.上海市专业录取时,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各志愿间无级差。同分情况下,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规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及同分排位顺序,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则退档。2.浙江省、山东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直接投档到学校专业,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会退档。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志愿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录取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录取。调剂规则与“其他省市”的调剂规则相同。4.其他省市①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无级差分。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②在同一批次中,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调剂规则为: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高低,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则退档。③江苏普通类本科考生选测科目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5.美术与设计学类①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江苏外语单科4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②美术与设计学类成绩计算方法:上海市及其他省级招办对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无统一折算方法的省市,录取依据按学校折算公式计算,折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50。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④同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否则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6.空中乘务专业招生①参加秋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上海考生,须取得本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填报资格,且外语单科成绩50分及以上,方可填报本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上海市高职提前批)。②投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含预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美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国-新西兰合作应用化学专业、中加合作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设立“远修无忧”专项计划,资助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海外留学。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60873388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s://www.sit.e.cn招生办官网:https://adm.sit.e.cn日常咨询电话:021-64941403志愿填报咨询热线:021-64948576、64948577、64940020、64940021(开通日期7月10日-8月10日)其他须知1.本校2020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材料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和公共管理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根据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原则》,在该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2.学生可以根据本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选择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专业除外)。3.各省市招生录取情况可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实时查询。上海师范大学院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就读校址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艺术类专业(除摄影、戏剧影视文学二个专业外)在徐汇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奉贤校区就读。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从大学英语一级开始教学。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录取规则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二、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三、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上海考生若仍有同分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四、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五、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六、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限制进档考生,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七、浙江省、山东省录取时按两省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2B。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价费(2014)18号];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普通中外合作专业:园艺(中荷合作)、经济学(中美合作)、经济学(中法合作)、广告学(中法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汽车服务工程(中德合作)、土木工程(中英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法合作)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举报电话:64322204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shnu.e.cn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cn咨询电话:64322695其他须知一、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二、2020年秋季录取的考生(含中外合作专业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考生),语文、外语任一科成绩进入所在省(市)单科成绩排名前1%的考生;数学成绩进入所在省(市)单科成绩排名前2%的考生,可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经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专业选择。资料: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编辑:吴文俊
政法大学一直以来是升学的热门,政法类大学有个联盟,叫立格联盟。这个联盟是啥时候成立的呢?由英文legal音译而来。选用“立格”二字,有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意思。该联盟成立于2010年5月,首期会员有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随后甘肃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都陆续加入该联盟,目前该联盟有上述9所本科院校。联盟内高校实力如何呢?我们对比一下:可以看的出来,中国政法大学的实力还是很突出的,法学专业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的最高评级,这是政法类高校获得的最好评级啦!而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只有A的评级,稍稍弱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的合体,因此财经和政法发面都比较出色。有2个专业获得A-,有4个专业获得B级评价,5个专业获得C级评价,是政法类大学中评级最多的高校。相比较而言,西北政法大学明显要弱很多。那我们看看这些政法大学招生都有多少吧!中国政法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92人,其中含推免生计划728人。学校一句话点评:专业政法院校中的排头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2600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400左右。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2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9名(仅招收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士兵计划10名(单列)。学校一句话点评:原是政法界的老大,只是近些年甚是衰落,不过底气尚存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780名(含统考生、联考生、推荐免试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西北政法大学:2020 年拟招生1090 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979年学校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600名,2006年学校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007年开始招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600 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 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0 余人。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名,2011年学校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2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5人)。2011年10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这样看来,原来的政法五院虽然实力已经有较大差异,但还是能占据政法类院校前五的位置,省属的政法类本科院校不仅学科实力一般,硕士生的招生计划也明显要矮一截的。对于政法类大学,实力不同,招生计划相差很大的情况,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讨论区留言。
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后,相信广大考生会有很多疑问亟待咨询。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为了更好地解答广大考生的疑问,我们结合以往工作的经验,汇总了考生们常见的九个问题。后续将根据研招网最近通知进行分数线及复试等信息的及时发布。Q1、华东政法大学各专业的分数线发布及复试时间为何时?回答:受疫情影响,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线需要等国家线公布后开始拟定并安排相关复试工作。相关分数线的发布时间请注意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和微信发布的相关信息。Q2、需要复核成绩的应如何操作?回答: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时间和办法申请成绩复核。具体事项如下: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成绩复核,考生届时可于3月2日(星期一)9:00至3月3日(星期二)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具体登记流程请登陆该网站查询。2、学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时间为3月2日至3日,考生登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申请成绩复核。若经核查成绩有误,招办将于3月4日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更正,无误的则不再答复考生。3.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学校不接受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Q3、如何看相关专业是否有调剂名额?回答:如个别专业方向生源不满,学校将会在公布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同时推出相关调剂公告,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官网及微信相关通告,也可参考去年《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Q4、差额复试的比例是多少?回答:原则上为1:1.2,个别专业根据具体招生实际情况可能会有相应调整,具体可及时注意查看华政研究生教育院及微信发布的《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或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Q5、复试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吗?回答:复试准备材料可以先参考去年《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进行相关准备,并请及时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官网及微信发布的最近复试通告。Q6、怎样可以知道统考招生计划数?回答:可用硕士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推免录取人数获得大致统考招生人数,相关人数均可在华政研究生教育院官网进行查询。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Q7、各专业是否会公布排名?回答:各专业均不公布排名,是否能进入复试需要等华政复试分数线出来。Q8、学校是否相关专业会有扩招?回答:学校招生计划会统筹考虑学科、师资、住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考生可及时注意查看华政研究生教育院及微信相关通知。Q9、复试是否需要提前联系导师?今年是否可能会网络复试?回答:我校各专业在报考阶段均不需要联系导师,录取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有关是否采取网络复试等方式,教育部将会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在充分考虑师生健康和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请耐心等待学校的后续通知。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今日,教育部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经专家论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门类代码为“1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1401”)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1402”)。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2020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高校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建设,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集成电路企业合作的方式,加快推进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建设。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排名集成电路专业将作为一级学科,并将从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在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东南大学的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排名位列国内前三。集成电路学科建设2020年10月22日,南京集成电路大学正式揭牌。南京江北新区作为南京集成电路发展核心区,聚焦集成电路人才培养,面对当前“紧迫性、高要求、持续性”,严峻形势,采用“政产学研用”深化产教融合、多方协作的方式,围绕从理论学习向创新实践过渡的关键环节,全面升级集成电路人才培养,联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成立南京集成电路大学。南京集成电路大学探索了一种新的产业人才培养模式,与高校有4个明显不同:即采用“5+1+2”的设置,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产业人才的培养。其实,设立与集成电路有关的一级学科已经经过多年的讨论。为了响应国家加快对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复旦大学率先开展了“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试点。早在2018年,国家就有将集成电路设置成一级学科的提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阳元在新时期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论坛中曾提议将微电子学科提升为一级学科,而当时的复旦大学已着手谋划“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2020年9月,清华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通过专家论证。经讨论,论证组9位专家一致同意清华大学设置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认为清华大学建设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和学科建设需求,与学校办学方向一致;在集成电路领域拥有高素质的教学与科研队伍、一流的支撑条件,拥有建设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雄厚基础;课程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合理、可行,各方面资源满足培养集成电路高水平人才的条件。2020年10月8日上午,北京大学新增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论证会在英杰交流中心月光厅召开。经过讨论,专家组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北京大学学科基础雄厚,面向国家集成电路重大战略需求,建设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能够促进交叉复合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提高集成电路科学研究与工程应用水平,为支撑和推动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的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课程体系设置完善,培养方案合理、可行,师资、教学、科研等满足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人才培养条件。专家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北京大学增设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仅有28所在当下,集成电路的发展显得重要且紧迫,而在几年前,国家示范微电子学院就已步入建设之中。早在2015年,教育部等六部门(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 工信部 财政部 国家外专局)共同研究决定,支持一批高校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或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加快培养集成电路产业急需的工程型人才。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包括支持建设的9所高校和一批支持筹建的高校:国家安全学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依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现有相关学科专业开展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遴选一批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研究专门机构,设立相关研究项目,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和相关学科建设奠定基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结合实际培育建设相关研究机构,组织开展相关研究。2018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提出要“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快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培养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国家安全理论研究人员与实务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类型,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是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时代任务。同样是2018年,由国际关系学院主办“全国部分高校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与协同创新工作研讨会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与协同创新中心启动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中,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外交学院、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共同签署“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与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启动倡议书。从概念提出,国家各项意见的出台,到高校的联合行动,我国国家安全学正处于发展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国防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不同类型的高校均在开设国家安全学课程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高等院校逐渐成为学科建设的主体。加快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有的历史担当,但我国高校要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到正确、全面认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同类型的高校对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的探索都各具特色,小编搜集了部分高校的相关工作,以下内容为不完全整理且排名不分先后,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补充。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刘跃进,是国家安全学创始人。2004年,刘跃进教授主编的《国家安全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标志着国家安全学学科的正式出现,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安全学著作。学校2018年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增设“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方向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首批12名硕士研究生将于9月正式入学,成为我国第一批具有国家安全学学科背景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作为国家安全学专业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该系以国家安全学教学科研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为特色,逐步形成了跨学科、多专业的“大安全”教学科研布局。公共管理系的国家安全教学科研成果在学界独树一帜,对我国近年来的国家安全战略布局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发挥了积极的理论服务作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有国家安全学院,学院设有国内安全保卫学专业、侦查学专业、公安情报学等三个专业,其中侦查学专业下设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和禁毒等三个专业方向,公安情报学专业下设公安情报学和反恐怖两个专业方向。学院下设刑侦、经侦、国保、禁毒、预审、技侦以及情报理论、情报技术、情报实务、反恐怖理论与对策等十个教研室。学院自建立以来,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始终在全国政法院校同类专业中居于领先地位。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5月,西南政法大学揭牌国家安全学院(刑事侦查学院)。目前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法学5个本科专业(其中设有3个实验班),侦查学、国家安全学(治安学)、法医学、经济犯罪侦查与监察调查、网络安全、痕迹与文检、实验实训7个教研室,侦查学、警察科学、国家安全学等3个学科方向。2018年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20年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北京大学2021年1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国家治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中国治理的大安全格局——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精神研讨会。与会专家强调人才资源历来都是国家安全战略制定和执行的根本保障,是提高国家安全能力的基础,必须顺应设置“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时代要求,加强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做好国家安全人才培养工作。吉林大学2019年6月,吉林大学成立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并设有9大研究中心。2019年10月,吉林大学成立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发布2020年招生简章,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学科招收研究生,研究方向有领土安全、国家安全思想与战略、东北亚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生态安全。2020年6月,吉林大学召开国家安全学学科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国际关系学会、中国政治学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云南大学的相关学科外审专家,在国家安全学学科的学科定位、学科归属、学位授予、课程设置、就业衔接、突出特色、专业引领等方面,对吉林大学国家安全学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建好学科、建强专业,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你对以上2个学科感兴趣吗?
北京邮电大学调整2020考研初试成绩发布时间:2月20日后各位考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时间做出相应调整:成绩发布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20日以后,具体发布时间及成绩复查相关工作安排,以北邮研招网通知为准。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4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各位考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时间调整如下:原定2月10日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现调整为2月20日向考生发布成绩,届时考生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原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遵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2020年2月4日中国传媒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后各位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近期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市研招办〔2020〕2号),为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时间及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成绩发布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20日以后,具体发布时间及后续相关工作安排,以中传研招网届时相关通知为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4日南昌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月20日后亲爱的各位考生:新年好!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学校已先后发布了《致南昌大学师生的一封信》、《南昌大学关于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等通知,对防控疫情做出了专门的部署,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有序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各位考生关切的事项告知如下:一、硕士研究生成绩公布时间将推迟。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安排,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月20日后公布,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硕士研究生的核分申请、复试工作,将在工作具体安排确定后,第一时间公告。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安排。现场确认、初试、复试等工作,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疫情防控的情况,在充分考虑时间合理性和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方案,并及时公告。以上事项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公告。在此期间,请各位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安心在家复习,不焦虑不恐慌,同时按照科学的方法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及健康的体质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让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与全国人民一起携手并肩,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届时,让我们再相聚在美丽的前湖之畔!祝你及家人平安、健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1日南京农业大学延迟2020级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试工作通知2020级硕士、博士考生们: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有效防控疫情,切实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我校2020级研究生复试及相关工作将延期进行。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复核、复试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示,并结合疫情发展另行通知;“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的材料初审、英语统一考试、复试等工作将根据疫情发展另行通知;“硕博连读”博士考生的报名延长时间将根据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安心备考,并关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农研招”。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0年2月1日江西师范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以后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亲爱的2020级硕士、博士考生:新年好!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广大考生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大家理解支持、积极配合。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拟于2月20日后发布,请报考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并关注我校研招网站通知。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将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3、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不变,现场确认工作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公告。研究生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教育部、省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学校通知,同时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国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祝各位考生及家人平安健康!江西师大研招办2020年2月2日首都师范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以后各位考生: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的发展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学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统一部署,已做出推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决定,研究生院就涉及研究生同学和考生们春季学期的相关工作也在积极安排部署。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近期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市研招办〔2020〕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提示如下: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1.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工作调整至2月20日以后进行,具体发布时间及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2.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通知精神,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安心准备复试,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及时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和复试录取等工作。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报考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考生安心备考。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视疫情发展情况对考试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适时做出调整并及时发布通知。三、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请报考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安心备考。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妥善安排后续招生工作。以上工作调整后的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的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在专心备考的过程中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同心协力、众志成城,为全国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顺祝大家阖家安康,梦圆首师!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以后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近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人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近期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市研招办〔2020〕2号)要求,现将我校近期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我校已于1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的通知》,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推迟进行,具体安排将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视本市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二、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初试成绩公布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将于2月20日以后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初试成绩复查我校将于3月2日通过线上方式接待考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具体复查办法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三)硕士研究生复试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遵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通知要求执行。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将提前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们密切关注通知,耐心等待,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在后续通知发布前,希望各位考生积极配合、支持学校的工作,做好健康防护,切勿提前来校。让我们同心协力,一起为国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祝愿考生们平安健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公布2020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各位2020级考生们: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天津市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两委的统一部署,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发布了《南开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研究生院也在积极安排部署春季学期相关工作。请报考南开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备考,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充分考虑考生健康安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妥善安排硕士复试、博士初试等阶段工作。在此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zb.nankai.e.cn/)相关通告信息。最后,感谢大家的理解。让我们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我们在南开等你!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重庆邮电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各位考生: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考试院通知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将推迟至2月20日左右。另外,研究生入学成绩复核以及研究生考试复试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安排将在上级部门通知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尽快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信息,近期请勿到校现场咨询。感谢您报考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祝您取得满意的成绩。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2.3华东交通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后亲爱的各位考生:新年好!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复杂和严峻,师生及考生的平安与健康是学校当前最大的期盼。为有效防控疫情,并有序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硕士研究生成绩公布时间拟推迟。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安排,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月20日后根据情况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二、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暂时不变,如有变动我院将会及时公告。三、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在保证考生健康前提下,合理安排硕士研究生核分申请、复试及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或“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相关咨询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在此期间,请各位考生安心在家复习,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和对待疫情,加强自我防护,适度锻炼,增强体质;在做好身体健康防护的同时,注意做好心理防护、平和心态,加强学习。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克时艰,与全国人民一起携手并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再冷的冬天总会过去,因为春天就在前方。祝各位考生及家人平安、健康!让我们一起“花椒”见。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2月4日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考研初试成绩发布时间:2月20日后各位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近期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市研招办〔202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时间调整为2月20日以后,具体发布时间、方式及后续工作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研招办相关通知。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4日北京工业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以后亲爱的2020年研究生考生: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校近期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及调整通知如下。0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原定3月中旬开展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现场确认、初试及第一阶段申请考核制复试推迟进行。调整后的时间与方案将依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提前发布。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时间调整至2020年2月20日后,具体发布时间及成绩复核相关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并遵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并另行通知。03联系我们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并密切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在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招生考试各项工作。2020年2月19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2月20日起,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咨询电话联系我们。疫情解除前,不接待现场咨询,请考生们理解!天佑中华,多难兴邦。愿我们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早日告捷!也祝福每一位砥砺奋进、不负韶华的你,平安健康、一切顺利。2020年的金秋九月,我们在北工大等你!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4日中国海洋大学调整2020年考研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各位考生: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2020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做如下调整。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二、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一)网上报名和材料寄送。网上报名截止日期由原来3月1日延长至3月8日,材料寄送截止日期由原来3月8日延长至3月15日。(二)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综合考核(复试)。外国语水平考试由原来4月11日调整到4月18日举行,综合考核(复试)由原来4月17日-19日调整到4月25日-27日举行。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综合考核等聚集性活动,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三)个别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提交报考材料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报考学院同意,研究院审核备案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可适当延长。三、咨询渠道若有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rad_admission@ouc.e.cn)或拨打研究生院值班电话(附件)。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附件:研究生院假期值班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2月3日四川外国语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推迟至2月20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决定将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推迟至2月20日。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查分。具体查分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后续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或将不再2月12日亲爱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上海海事大学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及春季学期相关工作。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统一部署,现将研究生招生有关工作公布如下,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部署,学校原计划于2月12日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等事项安排。现因疫情影响,学校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调整成绩公布及复核申请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安排。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三、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安排。请报考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备考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以及“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在此呼吁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防范意识,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感谢广大考生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祝大家身体健康!待春暖花开,疫情散去时,我们在海大等你!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2日上海财经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0日上海财经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申请复核的公告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0年2月20日公布,现将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月20日8时起(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初试成绩,查询前须凭本人的身份证号进行注册(2月18日8时开放),注册时考生类别选择硕士研究生,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受校园网服务器的流量限制,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二、成绩复核申请我校已对初试成绩进行了认真复核。考生如仍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3日9:00至24日16:00申请成绩复核,复核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不接受现场登记)。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成绩复核,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流程请登陆该网站查询。2、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点击成绩管理-初试成绩复核申请,选择需要复核自命题考试科目,上传准考证照片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填写申请理由后提交申请。为维护考生个人隐私,我校将对申请复核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照片信息与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如信息不一致将不予复核。3、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可于2月27日10:00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如成绩有更正会电话通知)。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将在教育部有关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公布后另行确定和通知。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调整、部署学校2020年研究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方案,并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请广大考生在复习迎考的同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招生相关信息。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4日华东政法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或将不再2月13日亲爱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见信安康!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华东政法大学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及春季学期相关工作。依据学校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研究生招生有关工作公布如下,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部署,学校原计划于2月13日前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等事项安排。现因疫情影响,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调整成绩公布及复核申请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请报考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安排。三、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请报考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备考工作。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安排。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学校通知。在此呼吁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防范意识,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以及“华东政法研招”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感谢广大考生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祝大家身体健康!待春暖花开时,我们在华政园等你!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1日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及复试安排通知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广大考生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延期进行。2.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综合考核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成绩发布、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安心准备,耐心等待,关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网站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信息。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2月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或不再是2月上旬全体研究生同学、研究生导师及2020级考生:近期,学校发布了《关于延迟开学的通知》《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体师生校友的一封信》,希望大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能够以纯净之心看世界,以柔软之心待他人,以平常之心过生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此首先提请各位在读研究生同学,在收到学校正式的开学通知之前,不要提前返校。同时,就大家关心的相关事项,作如下通告:一、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一)做好留校学生情况监测。各培养单位已指定专职辅导员负责建立留校研究生信息台账,密切关注留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并每日更新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餐食配送、防护用品和生活物资发放等工作,为留校研究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减少留校研究生外出次数,预防留校研究生交叉感染。(二)做好分类防控和跟踪管理。研究生导师、专职辅导员,分别对留校、离校的研究生进行跟踪管理,通过网站、微信、学生群等网络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同学们减少外出活动,不信谣、不传谣,做好自我隔离、自我防护和信息报备。同时,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为同学们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做好疫情心理防护工作。(三)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各培养单位已建立疫情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联防联控,及时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如出现留校学生感染病例,将配合学校医院协调做好学生就诊工作。二、研究生招生工作(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原定于2月上旬,复试时间原定于3月下旬。现拟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工作部署作出适当调整,初试成绩公布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已于1月15日开放,关闭时间为2月29日。考生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研招办,研招办将在学校正式开学第1周统一处理。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三、研究生教学工作(一)研究生网上选课网上选课系统已于1月13日开放,原定关闭时间为2月23日,拟将系统关闭时间延长至正式开学第1周。(二)研究生成绩录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系统已于2019年12月29日开放,原定截止时间为2月16日,拟将截止时间延长至正式开学第1周。(三)课堂教学进度课堂教学进度将根据学校调整后的校历教学周次进行详细安排。研究生院将制定春季研究生课堂教学组织方案,请各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充分做好课程开课预案,可充分利用线上资源,适当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其他工作1.已发布通知的材料提交工作,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和中期考核材料、毕业资格审核材料、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立项材料,提交时间延迟至开学后。2.暂未发布通知的工作,如教学检查、成绩复查、试卷抽检、项目遴选等,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根据开学时间进行具体安排。3.如遇紧急事务,经请示院领导后,进行线上办理,开学后再补齐纸质材料。四、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一)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1.原定于在寒假期间完成预答辩工作的导师组,应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备执行预案,各培养单位汇总情况并在2月15日前通过微信群向校学位办公室报备。2.学位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开展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以保证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工作内容见研究生院官网2019年12月31日《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请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因时制宜加强指导,共同努力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烦请各培养单位按时在线上完成电子数据报送,开学后补齐纸质材料。3.3月1日10时起,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盲审版本,原定于3月16日关闭上传端口,现拟将关闭时间延长至3月21日。论文上传后还需经过导师和院系审核通过。为节约送审时间,审核通过后的论文将立即送审,无法撤换。各研究生应当认真操作,准确上传待盲审论文,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或困难,可咨询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4.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请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原始的登录用户名为工/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学校已启用微信扫码登录和短信动态码登录功能,具体方式按照安全提示在中南大微校园上进行绑定登录。5.对于未抽中双盲评审需送同行专家评议的论文,由各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工作预案,保证学位论文质量。6.免费获取文献资源。为进一步满足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准备开题报告等教学活动需要,中国知网已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具体获取方式可关注网络公告。(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预计在5月上旬启动,学校将在4月底发布正式工作通知。(三)暂停毕业生学位档案窗口业务及远程服务在正式开学前,学校档案馆暂停毕业生学位档案窗口业务及远程服务,请广大师生和校友及社会认证机构知悉,开放时间另行公布。(四)特殊问题咨询服务如有特殊问题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联系学位办,我们会每日定时查看,及时回复。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0年1月31日西安外国语大学告2020年考研初试成绩延后通知各位博士、硕士研究生考生: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为科学、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力以赴防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原定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时间延后,具体时间待定。二、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安排及要求,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及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试、普通招考初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学校通知。感谢各位考生的支持和理解,祝愿大家身体健康!新学期,我们西外大见!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2月1日更多高校成绩公布时间还在持续更新中,大家可持续关注~
计划考研究生的考生注意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已发布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更多内容详见下文↓复旦大学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含推免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3.报名参加学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四、报名(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3)注意事项: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学校,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0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报名参加学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www.gsao.fudan.e.cn)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3)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五、招生考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届时可通过招生院系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六、录取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体检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八、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九、学制与校区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一)按照国家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www.cwc.fudan.e.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二)学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三)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www.gs.fudan.e.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十二、其他说明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0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1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2.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3.若2021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4.学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制定颁布。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一)联系方式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gsao.fudan.e.cn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cn(二)申诉渠道部门名称: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ancha@fudan.e.cn同济大学同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概念界定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7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政策说明1.全日制研究生(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2)“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3)“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2.非全日制研究生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四、全日制研究生(一)报考条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专业学位研究生(1)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四(一)1. 中第(1)、(2)、(3)各项要求。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1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3)除上述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四(一)1. 中的各项要求。(二)报名程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学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学校专业目录中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应当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其他说明(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应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2)有意愿报考“中德学院”合作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相关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的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3)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法学(专业代码:030100),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项目)班。(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5)已被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三)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五)复试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学校专业课的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需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六)录取1.录取程序(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s://yz.tongji.e.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4)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5)除“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外,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2.学费和奖助(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cn/index.php?classid=3176)。(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七)学制、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风景园林、生物学、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均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八)培养校区1.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2.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3. 沪西校区:医学院4.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十)其他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3.《2021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4.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5.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6.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官网查阅。7.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8.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9.学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五、非全日制研究生除单独考试和“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外,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一)报考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1。(二)报名程序参考本章程四(二)报名程序。(三)初试日期参考本章程四(三)初试日期。(四)初试地点参考本章程四(四)初试地点。(五)复试参考本章程四(五)复试。(六)录取1.录取程序(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s://yz.tongji.e.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2.学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cn/index.php?classid=3176)。(七)学制、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九)其他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学院代码:900)作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独立招生单位,依托各相关学院进行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2.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联合招生,培养和管理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项目中心。3.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4.《2021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5.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6.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7.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8.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9.学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10.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六、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单位代码:10247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邮政编码:200092联系邮箱:tjyzc@tongji.e.cn联系电话:021-65982944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监察处申诉邮箱:jcc@tongji.e.cn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招生类型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 学校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三)学校2021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三、报名时间及地点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2. 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 注意事项:(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形式: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等学力身份认定参见报考条件。(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六、复试及录取(一)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学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四)复试加试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体检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八、其他(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学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1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四)学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五)特别提醒:报考学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七)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学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八)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chool.ecust.e.cn。考生如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联系电话:021-64252453联系邮箱:yzb@ecust.e.cn监督电话:021-64252580监督邮箱:jjch@ecust.e.cn十、招生专业目录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chool.ecust.e.cn/2020/0916/c7905a115986/page.htm)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chool.ecust.e.cn/2020/0916/c7905a115987/page.htm)备注:1. 我校将于2020年10月中下旬对外公布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2. 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含推免)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3. 研招网公布的2021年“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和“少民骨干计划”招生目录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十一、特别提醒2021年报考学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要求届时请详见准考证通知。若有疑问,可与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1-64253214。涉及专业:130500设计学1305J1景观规划设计135100艺术085500机械(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除工商管理专业(MBA)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外,学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学校MBA教育中心,电话:021-35373308,021-35373309 网址:http://mba.shisu.e.cn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定执行。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月 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除法律(法学)专业之外,学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除工商管理(MBA)外,学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学校的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研究生院9月网上通知。附:表一:报考条件及须提供的材料一览表(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邮编:20008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外人员暂时无法进校,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请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11:30携相关材料原件至学校东体育会路340号对准考资格集中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请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将有效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shisuyzb@vip.126.com注:“本科结业”指未能正常本科毕业的学生,即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本科结业”须按同等学力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后学历”选项请选择“本科毕业”。附:表二: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①学校各学术学位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如下: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②学校各专业学位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请参见下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外人员暂时无法进校,请达到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11:30携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报考学校学术学位硕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报考学校专业学位硕士)至学校东体育会路340号对准考资格集中审核。请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专业的考生如以专科学历报名,则仍须按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提交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于 10 月 30 日至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不准考的、由同等学力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提示: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各省不同,各省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公布的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网上确认(现场确认)。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向学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六、初试(一)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学校准考资格,不符合学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初试科目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300 分。3.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4.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 分、200 分。5.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学校公布的《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五)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cn),学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学校研招办免费申领。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七、复试(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3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学校网站-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专栏。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属于一区。 (四)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下表)。各专业技术分计算公式如下:1.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1成绩+业务2成绩+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部分专业另设初试外语成绩单科线,详见备注)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2.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120%+二外成绩*20%+业务 1 成绩*120%+业务 2成绩*120%+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五)学校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翻译硕士口译专业:200%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120%其他专业:150%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复试时,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八)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 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主动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十三)学校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均为 50%。 (十四)学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八、录取(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国、重大疾病、怀孕、工作原因(仅限定向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因入伍可以申请保留2年。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1-2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常见问题-奖助学金专栏。 十、注意事项1.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 2.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3.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1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6.关于往年试卷的提供信息请登陆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常见问题-往年真题专栏。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室邮编:200083联系电话:021-35373072,021-35373125(传真)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网址:yz.shisu.e.cn东华大学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2021年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 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四、报考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5.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6.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电子信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9. 学校全日制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1、网上报名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③ 以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a.就读上海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上海的历届考生;c.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选择东华大学考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松江校区”或“延安路校区”。考场条件允许时可优先依据备注信息安排考试地点。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⑤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①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②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④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⑤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六、考试1、初试① 初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②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复试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cn)公布。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七、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八、学费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栏公布。九、其他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邮编:201620(松江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延安路校区)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研招网:http://yjszs.dhu.e.cn电子信箱:gs@dhu.e.cn上海大学上海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 招生类型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三.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1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shu.e.cn/)。四.招生计划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21年2-3月份正式下达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0名左右。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2020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2021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五.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六.报考条件(一)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② 同等学力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③ 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3. 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 报考学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 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满足报考条件(二)中第3条的工作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四)学校2021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七.推荐免试学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学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八.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 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须提供2020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点代码:3112)。报考学校美术学(130400)专业(02—07研究方向)、设计学(130500)专业(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不受社保记录限制(具体研究生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除上述艺术类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5. 报考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学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约为20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数为准,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学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9.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国家各类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网上(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1.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网上(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 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九. 初试1. 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开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学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3.《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十. 复试学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shu.e.cn/)的相关通知。学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比例划定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十一. 调剂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学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展调剂工作。十二. 体检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十三. 录取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四. 学费及奖助1. 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s://cwc.shu.e.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2. 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3. 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开拓学术视野,学校专门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短期出国访学,每年有近千名研究生获得资助前往境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十五. 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学校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评价依据。十六. 其他说明1.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2.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3. 报考学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4. 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 原则上学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6.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如网报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须在“毕业院校”一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因网报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7. 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一般为10月25日;学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8. 学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9. 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学校考试报名费网络缴费流程和缴费时间。10. 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1年复试前另行公布。11.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参加学校入学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13. 学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14. 学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学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15. 学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学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16. 报考学校艺术类的研究生,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学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17. 学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型硕士学位)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七.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1.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政编码:200444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传真:(021)66132245网址:https://yjszs.shu.e.cn/邮箱:yzb@oa.shu.e.cn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三、学制(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艺术、电子信息类别学制3年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类别学制2.5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四、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提醒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查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研招网网报公告、报考点官方网站、报考点官网、报考点发送的短信通知等。(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考生资格审查: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六、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三)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四)复试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七、录取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八、体检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九、奖助学金、学费(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三)全日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并被录取的优秀学生,入学后根据评定给予新生奖学金。(四)学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五)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每月。(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十、其他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十一、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259邮政编码:201418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学校主页:http://www.sit.e.cn/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部门主页:http://gs.sit.e.cn/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研究方向招生专业: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12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5名);最终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专项专用。研究方向:(01)注册会计师审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着力培养能够胜任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使学生具备在该行业从事审计业务的能力;(02)金融审计:着力培养能够胜任在金融领域(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租赁公司等)从事审计工作,使学生具备在该领域开展审计业务的能力;(0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着力培养学生从事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的能力,使学生具备胜任开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的能力;(04)信息系统审计:着力培养学生从事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的能力,使学生具备胜任开展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的能力。四、入学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五、学制及校区学制2年。授课地点在学校松江校区或徐汇校区。六、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拟为每生每学年3万元;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七、奖励情况(一)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境外访学资助。(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其余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3.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4. “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八、报考条件(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九、报名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等效于正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2.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3. 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必须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研究方向应当选择“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报名(10月10日)前,须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将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学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寄送地址及收件人详见“十六、联系方式”。(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应当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考试科目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1.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2.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公布。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十一、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十二、录取(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一般于2021年3月中下旬公布。(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调动档案、户口、工资、医疗和其他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负责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十三、学位授予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十四、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1047联系电话:021-67705124联系邮箱:lxyz@lixin.e.cn联系人:沈晓欢网址:http://gs.lixin.e.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行政楼112室邮政编码:201620十五、申诉渠道监督电话:021-50218636受理邮箱:jw@lixin.e.cn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609室十六、其他(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二)硕士研究生住宿根据授课地点进行安排,住宿条件为4至6人一间。(三)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四)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网站(http://gs.lixin.e.cn),若有变动,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资料:上海各相关院校编辑:陈庚
吉林大学法学院系中国法学教育顶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在全国的法学院校中,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被合称为"五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原吉林大学法律系)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原武汉大学法律系)则被称为"四系"]。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27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约20人。现任院长为蔡立东教授。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全国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学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博士点。现已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7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与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的法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以及与行政学院联合培养的法政治学博士学位专业,有东北地区唯一的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理论、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民商法学为吉林省省级重点学科,是学院具有多年学术积淀和特色的优势学科,拥有一批发展潜力大、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家和中青年学者。此外,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是学院深具发展潜力的学科。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10个学位授权专业,此外法学院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成为全国非军队院校中仅有的两所拥有军事法学硕士的法学院校之一(另一所为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分数线2020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分数线2020年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一)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命题考试,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共200分;(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听、说、译能力,共30分。考生抽签决定翻译试题,当场朗读并翻译成汉语,分数为15分。口语测试,由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分数为15分。(三)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分别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每个考生回答4题,其中基础题2题,各20分,拓展题2题,各10分(拓展题由复试组当场提出),总分数为60分。考生当场即席回答。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和治学态度,分数为10分。外语和综合面试每个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命题专业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试题均由法学院指定教师命题,建立复试试题库。专业笔试题目由考生代表现场抽签决定。外语面试、综合面试题目由考生本人现场抽签决定。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录取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得出。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636 法理学、宪法学、国际公法学: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 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 2010 年版。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 社,2018 年版。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2011 年版。4.周叶中主编:《宪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5.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际公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版。6.何志鹏、孙璐、王彦志、姚莹:《国际法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年版。824 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1.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 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年版;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 (第一版)(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年版;3.李洁主编,张旭、徐岱副主编:《刑法 学》(第二版)(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 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年版;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 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版;6.陈光中主编:《刑 事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大学#
准备考研的同学们注意啦!市教育考试院今天公布了《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符合报名条件在本市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10月10日至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本市分别在上理工、复旦、同济、上师大、上海交大等16个学校设置报名点。详见↓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一、报名(一)报考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8.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7条要求以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7条要求以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9.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1、2、3条要求以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10.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1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方式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本市分别在上海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建桥学院共16所高校设立报考点。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考本市各招生单位和非本市招生单位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将“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上海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市报考情况,统筹安排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点。(三)报考要求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四)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19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办理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间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5.在本市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二、推免生报名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招生单位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一、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报名区域范围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3.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13.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不含清华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14.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15.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点(代码3115)。16.报考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重庆市招生单位、四川省招生单位、清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建桥学院考点(代码3116)。二、注意事项1.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出口),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3.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4.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6.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考政策问题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询,网址: www.shmeea.e.cn。7.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点击查看大图)资料:市教育考试院编辑:吴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