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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0考研分数线、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德溢乎名

黑龙江大学2020考研分数线、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区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各招生学院要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考试工作。(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复试环节中应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专业素养考核。(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工作。二、复试录取原则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分数线。3.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4.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时,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2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20%的,一般差额复试比例为120%,生源特别充足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150%。5.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统考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6.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7.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进行认定。符合相关初试加分和免试条件考生在复试前应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三、调剂要求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2.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的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优先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学术学位硕士跨学科门类调剂需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试。农学类专业可接收理学门类中生物学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调入考生初试也必须有数学。对于生源缺口较大的专业,在保证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初试科目没有数学的专业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需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试。7.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8.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将于5月20日左右启动,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9.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四、复试形式及内容1.按照省招考委有关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为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复试的考核形式。网络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如有笔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网络复试平台为“钉钉”和“腾讯会议”。2.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过程中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五、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5.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六、工作要求1.各招生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3.对于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网络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4.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5.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同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各招生学院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如需评委现场集中进行网络复试工作,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如考务人员在现场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9.复试调剂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七、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5月9日至5月18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20日至6月1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八、纪律要求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九、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黑龙江大学2020年4月24日详细公告请参见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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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必看!

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转载自:法硕联盟论坛截止目前,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的大学一共有201所,依次是分10批获得法律硕士招生资格,一般而言,批次越靠前的学校,法学实力越强,比如第一批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几乎囊括了中国最好的几所法学名牌大学。但是,批次也不是一个学校法学实力绝对的标志,有的批次靠后的学校,其法学实力也很强,甚至比前面批次的个别学校还要强。第一批法硕院校: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第二批法硕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山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厦门大学第三批法硕院校: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湘潭大学, 浙江大学, 郑州大学, 苏州大学, 复旦大学, 安徽大学第四批法硕院校: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辽宁大学, 山西大学, 云南大学, 兰州大学第五批法硕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大学, 湖南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第六批法硕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福州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河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第七批法硕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华侨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重庆大学, 深圳大学, 同济大学, 南昌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新疆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第八批法硕院校: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扬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被暂停招生), 山东政法学院, 河海大学(被撤销资格),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九批法硕院校:北京联合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长江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州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医科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西南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南华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第十批法硕院校:安徽工业大学, 汕头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吉首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四川理工学院, 西华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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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0高考招生7大热点政策解读,全国共招生7015人!

黑龙江大学2020年招生热点透视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情况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学生招生规模为7015人。招生地域遍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招生类别上,有小语种、基础学科拔尖培养计划、普通文理科、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高校专项、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等多种形式,覆盖本科提前批、一批和少数省份的二批。2020年新增招生专业方向2020年我校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方向),详细情况请登录黑龙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为落实“宽口径、厚基础、个性化、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翻译(俄语))、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土木类(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校的学生培养模式我校基于不同类型专业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分类招生和分类培养,基础学科专业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实施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暨本硕连读计划,纳入计划中的学生有不少于50%的比例实行本硕一体化培养;应用型专业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主,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和卓越农林人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就业能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发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的独特优势,实行“专业+俄语”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对俄高级人才,与法国巴黎第十大学合作,实行“金融+法语”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在俄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和电子工程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大类招生培养。我校是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获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并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环节,2004年建成学生科技文化创业园,2016年创建“创业工场”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18年建成师生创客社区,至今共扶持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近730支,正式工商注册企业近162家。与此同时,学校把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列为必修课,构建了一流的择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学科交融的校园文化熏陶、自由灵活的选课平台和拓展知识面的辅修专修,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学校在加强对外合作方面的举措我校高度重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重点突出对俄办学特色,现已初步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汉语推广工作平台。目前,黑龙江大学已经与23个国家的70余所大学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先后向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派出联合培养学生40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24000余人次,年均派出各类出国留学学生3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1500余人次。学校拥有中俄人文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教育合作俄语翻译中心,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的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共建的高翻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共建的俄语测试中心,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与多米尼加圣多明各理工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及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的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学校的校园文化生活情况我校注重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设有功能齐全的音乐厅和学生活动中心,学校的60余个学生社团和每年一度的科技节、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学生学术科技节以及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书画展、音乐会、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展示黑大学子的青春风采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阳光讲坛、青年讲坛等定期聘请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卓越人士来校讲座。毕业生就业情况我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就业指导与服务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程,年均召开校园招聘会800余场,入校企业3000余家。在传统的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就业的基础上,就业方向有向新兴产业、自主创业、基层就业等转向的趋势。近年总体就业率90%左右。来源: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责任编辑 | 新闻中心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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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法学学科排名,黑龙江大学进步最大,沈师大断崖式滑落

法学专业历来是备受高分考生青睐的热门专业,那么东北地区有哪些学校的法学专业实力比较强、值得报考呢?今天聊聊东北地区法学实力相对较厉害的几所高校。第一、吉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地区有4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但只有吉林大学是综合类的高校,吉林大学在人文社科方面有着很强的实力,当然法学也不例外。吉林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成立最早的法学院之一,是法学界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办学以来,从法学专业成长起来的省部级领导不计其数,在社会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被评为A-,这是东北地区高校中唯一一个A类的法学学科。虽然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在东北地区独树一帜,但不得不说近些年在全国的排名有所下滑。在第二轮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高居全国第五,然而如今已被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等超越,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大学等后起之秀也逐渐追了上来。在软科公布的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吉林大学法学学科虽然在东北地区仍是第一,但已由去年的全国第10名滑落至今年的第12名。在分数线方面,虽然大家都觉得吉林大学的分数线在985高校中是偏低的,但其法学专业分数线在学校所有专业中差不多是最高的,去年吉林大学在河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中,法学文科是631分,理科是662分,分别位列文科专业和理科专业录取线第一名。第二、辽宁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是辽宁省唯一一所省属211,其优势学科集中在经济学、法学等人文社科领域,辽宁大学的法学院起步相对是比较晚的,起源于创建于1981年的法学系,是当时辽宁省第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如今在东北地区,辽宁大学的法学还是小有知名度的,法学院不仅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而且还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学科评估中,辽宁大学的法学学科被评为B+(前20%),在东北地区高校中仅次于吉林大学,在软科公布的学科排名中,辽宁大学法学位列第40名,排名层次在前20%,但和吉林大学的评分相差甚远。因为辽宁大学是省属高校,因此投放在省内的招生计划是比较多的,法学专业是辽宁大学招生最多的几个专业之一,分数线在所有专业中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分数线显示,去年辽宁大学在辽宁普通类文理科录取线分别为592分和565分,但法学专业要远超过这个最低线,分别为603分和582分。第三、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虽然黑龙江大学不是双一流高校,但该校的实力还是不一般的,不仅拥有A类学科,而且法学院还是司法部指定的全国重点建设学院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政法人才培养基地之一。黑龙江大学的法学算是比较有“争议”的,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仅被评为B,在东北地区高校中位列辽宁大学之后,但在软科公布的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黑龙江大学的法学学科超过辽宁大学,由去年的第44名上升至今年的第35名,是东北地区高校中法学学科进步最大的高校。黑龙江大学的法学专业在有些省份是没有招生计划的,去年在河北省只有2个专项计划,没有普通类计划。不过黑龙江大学的法学专业在省内招生计划是比较多的,但分数线却不低。去年黑龙江大学在黑龙江省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95分,法学专业高达543分,足足超过学校最低录取线48分,文科线也高出近30分,足见黑龙江大学的法学学科多受省内考生欢迎。第四、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部直属的一所双一流高校,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因此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虽然大连海事大学的优势学科集中在理工科领域,但其法学学科也是比较有特色的。在学科评估中,大连海事大学的法学被评为B类,和黑龙江大学并列第三;在软科版排名中,大连海事大学的法学位列第50名,较去年前移4个位次,在东北高校中位列第四。大连海事大学现开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分设海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方向,招生计划不是很多,在辽宁本省也就20多个名额,其余省份平均每省5-10人左右。分数线要比辽宁大学略高一点,去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在辽宁录取线为609分(文)和597分(理)。第五、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除了师范类专业比较知名外,法学也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曾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其法学学科被评为C,在软科排名中,由去年的第39名(辽宁省第一名)滑落至今年的第67名,在所有院校中降幅最大。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本科专业,包括5个民商法学、律师法学、法制新闻、国际法学、知识产权等5个专业方向,分数线在辽宁这几所法学名校中是最低的。另外,东北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这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评分为65/66分,相当于C类或C-水平,不过这5所学校的法学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均未参评,在软科公布的学科排名中也未见踪影,这说明这几所学校的法学实力并不太出色。吉林财经大学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十所高校以外,东北地区还有一所高校的法学学科是值得一提的,就是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前身是长春税务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税务本科普通高等学校,虽然该校的法学实力排不上号,但却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入选该基地项目的东北高校只有6所,另外五所分别是吉林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足见吉林财经大学的法学地位还是不一般的。其实东北地区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还有很多,但以上这几所算是比较有特色、相对有实力的,适合不同层次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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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考研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已开通,近百所法学调剂院校汇总

各位18考研同学,研招网的2018考研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今天(3月12日)已经开放,但是很多小伙伴可能不是很清楚调剂意向采集是什么,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系统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学术之路这就为你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并汇编了部分2018年的调剂信息及2017年调剂院校汇总,欢迎分享!注意:1、本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与调剂服务系统有本质的区别,不等同于调剂服务系统。2、适用考生范围:参加网上报名并准考的部分考生。3、在允许填写调剂意向的时间内,一位考生最多可填写10个平行意向,并且提交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4、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的查询缺额信息和填写调剂意向功能将关闭。考生可以在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缺额信息。5、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6、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后,转移为调剂志愿的功能将关闭。2018年度已发布的调剂信息汇总1.2018年渤海大学法律硕士硕士调剂信息及调剂人数2.2018年广州大学法律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第一批)3.2018年厦门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4.2018年上海对外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5.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预调剂系统于3月5日开放6.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通知7.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法律硕士预调剂系统8.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9.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信息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11.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12.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招收调剂生实施方案13.北京联合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14.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非法学)非全日制 接收调剂生方案15.渤海大学经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16.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形势预估17.福州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18.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学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19.广西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公告20.哈尔滨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21.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22.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23.海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24.河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计调剂信息25.河北经贸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计调剂信息26.河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程序及要求27.河南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接收调剂预通知28.黑龙江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29.湖南商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30.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预调剂信息31.华侨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32.江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高水平大学优质生源调剂公告3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34.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招生预调剂公告35.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生研究生调剂预告36.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37.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预调剂信息公告38.辽宁科技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调剂办法39.南京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4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工作方案41.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42.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高质量生源调剂生的通知43.宁波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知44.山东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公告45.山东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含非全日制)预调剂公告46.山东政法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说明47.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48.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道开通公告49.石河子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50.四川理工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5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52.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公告53.同济大学法学院 2018 年法律硕士接收外校调剂预报名通知54.同济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申请调剂预报名登记表55.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的通知56.西华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调剂信息57.西南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须知58.新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相关说明59.烟台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初稿)60.云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61.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62.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信息63.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调剂信息64.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预通知65.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及复试的常见问答66.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6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68.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69.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70.重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及调剂信息71.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研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简介1.提前性调剂意向采集——提前填写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了解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信息及专业缺额情况,提前填写调剂意向,提交即可。查询缺额填写调剂意向2.需正式确认志愿调剂意向采集——一键转入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无效。转为调剂志愿转为调剂志愿后,页面下方会显示“已转为调剂志愿”,招生单位可以在调剂服务系统后台查询到相应的志愿信息。3.可沟通性调剂意向采集——沟通保障考生和招生单位可就调剂意向提前预选、双向沟通。4.范围广调剂意向采集——范围更广考生适用的范围比调剂服务系统更广,最多可填写10条平行调剂意向。(调剂服务系统可填写3条平行调剂志愿)所以,在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准备调剂的考生一定要多多关注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提前准备并填好你的“调剂意向”截图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以系统为准。国家线即将公布,学术之路预祝各位同学复试或调剂都能成功哦~2017年法律硕士调剂信息汇总可以作为参考哦1.安徽工业大学2.淮北师范大学3.安徽师范大学4.北方工业大学5.北京工商大学6.中国矿业大学(北京)7.北京联合大学8.大连海事大学9.东北农业大学10.哈尔滨商业大学11.哈尔滨理工大学12.东华理工大学13.华侨大学14.福州大学15.广西大学16.广西师范大学17.国际关系学院18.河南大学19.湘潭大学20.湖南科技大学21.湖南商学院22.江苏师范大学2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4.江西理工大学25.辽宁科技大学26.辽宁师范大学27.内蒙古科技大学28.青岛大学29.山东科技大学30.山东大学31.烟台大学32.山东政法学院3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34.上海海事大学35.上海师范大学36.上海政法学院37.广东财经大学38.深圳大学39.石河子大学40.武汉理工大学41.中南民族大学42.武汉工程大学43.西北民族大学44.兰州理工大学45.西北师范大学46.西华大学人文学院47.西南科技大学48.西南石油大学49.四川省社会科学院50.河北经贸大学51.华北理工大学5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53.燕山大学54.长江大学55.浙江工商大学56.浙江理工大学57.江苏大学58.中国矿业大学59.南京师范大学60.天津师范大学61.天津工业大学62.中国民航大学63.天津科技大学64.长春理工大学65.重庆工商大学66.长春工业大学67.云南师范大学68.海南大学69.青海民族大学70.西藏民族大学71.南华大学72.兰州大学73.天津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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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0考研分数线、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区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各招生学院要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考试工作。(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复试环节中应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专业素养考核。(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工作。二、复试录取原则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分数线。3.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4.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时,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2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20%的,一般差额复试比例为120%,生源特别充足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150%。5.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统考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6.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7.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进行认定。符合相关初试加分和免试条件考生在复试前应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三、调剂要求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2.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的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优先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学术学位硕士跨学科门类调剂需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试。农学类专业可接收理学门类中生物学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调入考生初试也必须有数学。对于生源缺口较大的专业,在保证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初试科目没有数学的专业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需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试。7.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8.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将于5月20日左右启动,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9.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四、复试形式及内容1.按照省招考委有关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为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复试的考核形式。网络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如有笔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网络复试平台为“钉钉”和“腾讯会议”。2.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过程中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五、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5.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六、工作要求1.各招生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3.对于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网络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4.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5.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同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各招生学院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如需评委现场集中进行网络复试工作,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如考务人员在现场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9.复试调剂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七、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5月9日至5月18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20日至6月1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八、纪律要求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九、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黑龙江大学2020年4月24日详细公告请参见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可谓穷矣

2019年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必看!

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转载自:法硕联盟论坛截止目前,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的大学一共有201所,依次是分10批获得法律硕士招生资格,一般而言,批次越靠前的学校,法学实力越强,比如第一批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几乎囊括了中国最好的几所法学名牌大学。但是,批次也不是一个学校法学实力绝对的标志,有的批次靠后的学校,其法学实力也很强,甚至比前面批次的个别学校还要强。第一批法硕院校: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第二批法硕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山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厦门大学第三批法硕院校: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湘潭大学, 浙江大学, 郑州大学, 苏州大学, 复旦大学, 安徽大学第四批法硕院校: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辽宁大学, 山西大学, 云南大学, 兰州大学第五批法硕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大学, 湖南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第六批法硕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福州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河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第七批法硕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华侨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重庆大学, 深圳大学, 同济大学, 南昌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新疆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第八批法硕院校: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扬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被暂停招生), 山东政法学院, 河海大学(被撤销资格),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九批法硕院校:北京联合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长江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州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医科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西南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南华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第十批法硕院校:安徽工业大学, 汕头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吉首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四川理工学院, 西华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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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0高考招生7大热点政策解读,全国共招生7015人!

黑龙江大学2020年招生热点透视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情况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学生招生规模为7015人。招生地域遍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招生类别上,有小语种、基础学科拔尖培养计划、普通文理科、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高校专项、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等多种形式,覆盖本科提前批、一批和少数省份的二批。2020年新增招生专业方向2020年我校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方向),详细情况请登录黑龙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为落实“宽口径、厚基础、个性化、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翻译(俄语))、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土木类(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校的学生培养模式我校基于不同类型专业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分类招生和分类培养,基础学科专业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实施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暨本硕连读计划,纳入计划中的学生有不少于50%的比例实行本硕一体化培养;应用型专业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主,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和卓越农林人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就业能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发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的独特优势,实行“专业+俄语”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对俄高级人才,与法国巴黎第十大学合作,实行“金融+法语”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在俄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和电子工程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大类招生培养。我校是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获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并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环节,2004年建成学生科技文化创业园,2016年创建“创业工场”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18年建成师生创客社区,至今共扶持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近730支,正式工商注册企业近162家。与此同时,学校把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列为必修课,构建了一流的择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学科交融的校园文化熏陶、自由灵活的选课平台和拓展知识面的辅修专修,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学校在加强对外合作方面的举措我校高度重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重点突出对俄办学特色,现已初步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汉语推广工作平台。目前,黑龙江大学已经与23个国家的70余所大学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先后向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派出联合培养学生40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24000余人次,年均派出各类出国留学学生3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1500余人次。学校拥有中俄人文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教育合作俄语翻译中心,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的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共建的高翻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共建的俄语测试中心,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与多米尼加圣多明各理工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及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的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学校的校园文化生活情况我校注重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设有功能齐全的音乐厅和学生活动中心,学校的60余个学生社团和每年一度的科技节、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学生学术科技节以及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书画展、音乐会、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展示黑大学子的青春风采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阳光讲坛、青年讲坛等定期聘请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卓越人士来校讲座。毕业生就业情况我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就业指导与服务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程,年均召开校园招聘会800余场,入校企业3000余家。在传统的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就业的基础上,就业方向有向新兴产业、自主创业、基层就业等转向的趋势。近年总体就业率90%左右。来源: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责任编辑 | 新闻中心新媒体工作室

恐高症

东北地区法学学科排名,黑龙江大学进步最大,沈师大断崖式滑落

法学专业历来是备受高分考生青睐的热门专业,那么东北地区有哪些学校的法学专业实力比较强、值得报考呢?今天聊聊东北地区法学实力相对较厉害的几所高校。第一、吉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地区有4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但只有吉林大学是综合类的高校,吉林大学在人文社科方面有着很强的实力,当然法学也不例外。吉林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成立最早的法学院之一,是法学界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办学以来,从法学专业成长起来的省部级领导不计其数,在社会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被评为A-,这是东北地区高校中唯一一个A类的法学学科。虽然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在东北地区独树一帜,但不得不说近些年在全国的排名有所下滑。在第二轮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高居全国第五,然而如今已被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等超越,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大学等后起之秀也逐渐追了上来。在软科公布的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吉林大学法学学科虽然在东北地区仍是第一,但已由去年的全国第10名滑落至今年的第12名。在分数线方面,虽然大家都觉得吉林大学的分数线在985高校中是偏低的,但其法学专业分数线在学校所有专业中差不多是最高的,去年吉林大学在河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中,法学文科是631分,理科是662分,分别位列文科专业和理科专业录取线第一名。第二、辽宁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是辽宁省唯一一所省属211,其优势学科集中在经济学、法学等人文社科领域,辽宁大学的法学院起步相对是比较晚的,起源于创建于1981年的法学系,是当时辽宁省第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如今在东北地区,辽宁大学的法学还是小有知名度的,法学院不仅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而且还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学科评估中,辽宁大学的法学学科被评为B+(前20%),在东北地区高校中仅次于吉林大学,在软科公布的学科排名中,辽宁大学法学位列第40名,排名层次在前20%,但和吉林大学的评分相差甚远。因为辽宁大学是省属高校,因此投放在省内的招生计划是比较多的,法学专业是辽宁大学招生最多的几个专业之一,分数线在所有专业中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分数线显示,去年辽宁大学在辽宁普通类文理科录取线分别为592分和565分,但法学专业要远超过这个最低线,分别为603分和582分。第三、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虽然黑龙江大学不是双一流高校,但该校的实力还是不一般的,不仅拥有A类学科,而且法学院还是司法部指定的全国重点建设学院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政法人才培养基地之一。黑龙江大学的法学算是比较有“争议”的,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仅被评为B,在东北地区高校中位列辽宁大学之后,但在软科公布的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黑龙江大学的法学学科超过辽宁大学,由去年的第44名上升至今年的第35名,是东北地区高校中法学学科进步最大的高校。黑龙江大学的法学专业在有些省份是没有招生计划的,去年在河北省只有2个专项计划,没有普通类计划。不过黑龙江大学的法学专业在省内招生计划是比较多的,但分数线却不低。去年黑龙江大学在黑龙江省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95分,法学专业高达543分,足足超过学校最低录取线48分,文科线也高出近30分,足见黑龙江大学的法学学科多受省内考生欢迎。第四、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部直属的一所双一流高校,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因此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虽然大连海事大学的优势学科集中在理工科领域,但其法学学科也是比较有特色的。在学科评估中,大连海事大学的法学被评为B类,和黑龙江大学并列第三;在软科版排名中,大连海事大学的法学位列第50名,较去年前移4个位次,在东北高校中位列第四。大连海事大学现开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分设海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方向,招生计划不是很多,在辽宁本省也就20多个名额,其余省份平均每省5-10人左右。分数线要比辽宁大学略高一点,去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在辽宁录取线为609分(文)和597分(理)。第五、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除了师范类专业比较知名外,法学也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曾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其法学学科被评为C,在软科排名中,由去年的第39名(辽宁省第一名)滑落至今年的第67名,在所有院校中降幅最大。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本科专业,包括5个民商法学、律师法学、法制新闻、国际法学、知识产权等5个专业方向,分数线在辽宁这几所法学名校中是最低的。另外,东北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这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评分为65/66分,相当于C类或C-水平,不过这5所学校的法学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均未参评,在软科公布的学科排名中也未见踪影,这说明这几所学校的法学实力并不太出色。吉林财经大学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十所高校以外,东北地区还有一所高校的法学学科是值得一提的,就是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前身是长春税务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税务本科普通高等学校,虽然该校的法学实力排不上号,但却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入选该基地项目的东北高校只有6所,另外五所分别是吉林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足见吉林财经大学的法学地位还是不一般的。其实东北地区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还有很多,但以上这几所算是比较有特色、相对有实力的,适合不同层次考生报考。

爱出色

2018考研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已开通,近百所法学调剂院校汇总

各位18考研同学,研招网的2018考研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今天(3月12日)已经开放,但是很多小伙伴可能不是很清楚调剂意向采集是什么,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系统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学术之路这就为你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并汇编了部分2018年的调剂信息及2017年调剂院校汇总,欢迎分享!注意:1、本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与调剂服务系统有本质的区别,不等同于调剂服务系统。2、适用考生范围:参加网上报名并准考的部分考生。3、在允许填写调剂意向的时间内,一位考生最多可填写10个平行意向,并且提交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4、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的查询缺额信息和填写调剂意向功能将关闭。考生可以在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缺额信息。5、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6、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后,转移为调剂志愿的功能将关闭。2018年度已发布的调剂信息汇总1.2018年渤海大学法律硕士硕士调剂信息及调剂人数2.2018年广州大学法律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第一批)3.2018年厦门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4.2018年上海对外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5.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预调剂系统于3月5日开放6.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通知7.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法律硕士预调剂系统8.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9.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信息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11.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12.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招收调剂生实施方案13.北京联合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14.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非法学)非全日制 接收调剂生方案15.渤海大学经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16.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形势预估17.福州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18.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学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19.广西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公告20.哈尔滨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21.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22.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23.海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24.河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计调剂信息25.河北经贸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计调剂信息26.河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程序及要求27.河南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接收调剂预通知28.黑龙江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29.湖南商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30.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预调剂信息31.华侨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32.江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高水平大学优质生源调剂公告3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34.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招生预调剂公告35.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生研究生调剂预告36.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37.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预调剂信息公告38.辽宁科技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调剂办法39.南京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4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工作方案41.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42.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高质量生源调剂生的通知43.宁波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知44.山东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公告45.山东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含非全日制)预调剂公告46.山东政法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说明47.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48.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道开通公告49.石河子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50.四川理工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5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52.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公告53.同济大学法学院 2018 年法律硕士接收外校调剂预报名通知54.同济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申请调剂预报名登记表55.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的通知56.西华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调剂信息57.西南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须知58.新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相关说明59.烟台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初稿)60.云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61.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62.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信息63.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接收调剂信息64.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预通知65.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调剂及复试的常见问答66.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6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68.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69.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70.重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及调剂信息71.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研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简介1.提前性调剂意向采集——提前填写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了解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信息及专业缺额情况,提前填写调剂意向,提交即可。查询缺额填写调剂意向2.需正式确认志愿调剂意向采集——一键转入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无效。转为调剂志愿转为调剂志愿后,页面下方会显示“已转为调剂志愿”,招生单位可以在调剂服务系统后台查询到相应的志愿信息。3.可沟通性调剂意向采集——沟通保障考生和招生单位可就调剂意向提前预选、双向沟通。4.范围广调剂意向采集——范围更广考生适用的范围比调剂服务系统更广,最多可填写10条平行调剂意向。(调剂服务系统可填写3条平行调剂志愿)所以,在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准备调剂的考生一定要多多关注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提前准备并填好你的“调剂意向”截图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以系统为准。国家线即将公布,学术之路预祝各位同学复试或调剂都能成功哦~2017年法律硕士调剂信息汇总可以作为参考哦1.安徽工业大学2.淮北师范大学3.安徽师范大学4.北方工业大学5.北京工商大学6.中国矿业大学(北京)7.北京联合大学8.大连海事大学9.东北农业大学10.哈尔滨商业大学11.哈尔滨理工大学12.东华理工大学13.华侨大学14.福州大学15.广西大学16.广西师范大学17.国际关系学院18.河南大学19.湘潭大学20.湖南科技大学21.湖南商学院22.江苏师范大学2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4.江西理工大学25.辽宁科技大学26.辽宁师范大学27.内蒙古科技大学28.青岛大学29.山东科技大学30.山东大学31.烟台大学32.山东政法学院3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34.上海海事大学35.上海师范大学36.上海政法学院37.广东财经大学38.深圳大学39.石河子大学40.武汉理工大学41.中南民族大学42.武汉工程大学43.西北民族大学44.兰州理工大学45.西北师范大学46.西华大学人文学院47.西南科技大学48.西南石油大学49.四川省社会科学院50.河北经贸大学51.华北理工大学5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53.燕山大学54.长江大学55.浙江工商大学56.浙江理工大学57.江苏大学58.中国矿业大学59.南京师范大学60.天津师范大学61.天津工业大学62.中国民航大学63.天津科技大学64.长春理工大学65.重庆工商大学66.长春工业大学67.云南师范大学68.海南大学69.青海民族大学70.西藏民族大学71.南华大学72.兰州大学73.天津商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