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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杭州市2020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结果的通知相川

关于公布杭州市2020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结果的通知

>begin-->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根据《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评委会评审、表决,评选出杭州市2020年教育科研综合类优秀成果一等奖29项、二等奖93项、三等奖106项;“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成果一等奖17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39项;教师小课题优秀成果一等奖44项、二等奖113项、三等奖137项。希望获奖单位与个人再接再厉,继续深化研究,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附件:杭州市2020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名单.pdf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11月2日【来源:市教科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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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杭州市教育局重磅发布!

本文来源:杭州发布(ID:hzfbwx)市教育局转载已获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2020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第一、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8分,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0分。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可视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中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60分,成人中专普通班、市区技工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各校自定。市区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12日上午起进行,届时“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和杭州教育网(www.hze.gov.cn)将直播,第一批各校的录取分数将同时揭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查询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录取结果。在7月12日进行的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中,如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因志愿填报不当等未被录取的458分(含)以上的考生,可于7月12日15:00—13日12: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补报志愿(7月13日12:00系统关闭)。如所有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均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报工作。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中的一般普高、职高、技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14日起进行,中专录取工作于7月15日进行。上线未被录取和未上线的各类考生,可于7月17日8:30—12:00随带本人成绩卡前往设在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霞湾校区(卖鱼桥霞湾巷65号)的招生市场,届时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编辑:强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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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推出“杭州教育”APP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梁建伟最近,杭州本地许多老师和家长突然发现多年一成不变的家校沟通发生大变化。杭州市教育局推出了一款名为“杭州教育”的APP,面向杭州所有学校开始运营。这个APP完全免费,并且功能强大。市教育局早在三年前就有了推出家校沟通APP的想法。为了解广大家长、老师和学校家校沟通工作中的实际需求,期间做了充分调研和收集各方建议,并从规范学生和教师隐私数据管理角度出发,最终确定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家校沟通服务平台的方案。往年,杭州家长都需要开通移动运营商提供的包月收费家校通服务。随着无线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这一传统模式已不能很好的满足家校沟通的需求。这次,市教育局推出的“杭州教育”APP可以看作是一次顺应趋势的“互联网+教育”的创新。2018年4月,“杭州教育”APP就开始在全市幼儿园至高中的几所试点学校中进行试运行,得到了不少好评。关于为什么给 “杭州教育”点赞?景华小学的老师表示,“杭州教育”兼顾到了少数家长需要短信功能的现实需求,提供了家长可自主选择开通短信提醒功能的选项,让家校沟通可以平稳地过渡到“杭州教育”APP上来统一开展。大多数家长可以无需再为家校沟通支付任何费用,这点就已经让学校如释重负。原来的家校通包月收费问题,无论学校如何解释,总会有家长不理解。现在有了免费的选择,家长满意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杭州教育”的推行还不单单只是为了减少家校矛盾。按照近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学生、老师等教育数据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通过“杭州教育”统一部署和应用,可以逐步杜绝各类学生和教师数据泄露的渠道,降低数据泄露的风险。而到目前为止,大杭州范围内超过百万的家长和老师已经陆续安装了“杭州教育”APP。另一方面,“杭州教育”更是市教育局2018年为民办实事的一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 最多跑一次 " 改革,构建“互联网+教育”便民新模式,“杭州教育”在提供了教育局发布、支付宝缴费、请假管理等功能基础上还将陆续开放电子学籍管理、无纸化报名等教育行政服务,来提升教育行政管理效率。记者采访时,一位老师在“杭州教育”APP刚收到了她本月的“工资条”。这是最近一次“杭州教育”迭代中新增加的功能。学校财务老师只需要在“杭州教育”后台,根据系统提供的表格录入该校老师的收入清单,点击发送。该校的所有老师的手机客户端中就会收到本月个人工资清单,一目了然。后续,还将陆续有更多的实用型的智慧校园应用通过“杭州教育”向全市学校、老师和家长提供服务。“杭州教育”全市部署接近尾声,接下来“杭州教育“服务团队将为全市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服务。

躬身求之

刚刚,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刚刚,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正式提上日程。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校外培训机构,是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为全文: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现将《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0年3月19日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20)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一、总体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来源:杭州市教育局、都市快报

崔憬

杭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杭州市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首批试点学校名单,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学校吧。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教基〔2020〕1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首批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申报,区、县(市)教育部门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确定杭州第六中学等55所学校为杭州市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首批试点学校。各试点学校应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校本化研究,切实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各区、县(市)教育行政和教科研部门要积极支持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学校的项目建设需求对试点学校提供具体的支持和指导;要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公办初中提质强校之路。试点学校项目实施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底。杭州市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首批试点学校名单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END《阳光行动》为浙江新闻名专栏,是由浙江之声主办的一档权威舆论监督节目。近20年来,节目先后公开报道了消费、环保、教育、土地等各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近3000起,清退违规收费数千万元,查处相关责任人150余人次,其中3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欢迎拨打浙江之声热线0571--88110110,或者关注浙江之声官方微信,回复“阳光行动”,留下你的投诉内容。一线追踪,真相探访,《阳光行动—独立调查》,用新闻推动社会进步。微信又改版啦!,将我们设置成星标!这样,就能每天及时收到新闻推送啦!【来源:浙江之声】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分命

杭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时间定了!

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就201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发出通知,全市中小学本学期和下学期时间如何安排?暑假期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看。时间安排小学及初中本学期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普通高中本学期于7月19日结束,7月20日起放暑假;职业高中本学期于7月9日结束,7月10日起放暑假。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至2021年2月4日结束,2月5日起放寒假。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2020年秋假原则上为期3天,一般安排在11月份,也可结合国庆长假时间安排,具体要求按杭教办高中〔2011〕89号执行。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有关工作要求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学业测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总结评比等工作;要及时与家长、社区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2.切实做好毕业生和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高中学校要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升学指导和就业推荐;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新生报到及相关教育管理工作。3.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学生自觉加强卫生防疫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减少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减少非必要的集聚性活动;自觉参加家务劳动,增强家庭观念;自觉加强运动,提高免疫力;自觉保护视力,控制上网时间;自觉陶冶情操,多读书读好书。4.组织好教师师德教育及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师德教育活动。放假前要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教育,开展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5.严格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年级(包括新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进行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严禁出租、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暑假期间各校不安排任何年级学生开展回校日活动。6.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假期休息和有关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广泛开展家访工作,关心外地留杭单身教师的假期生活,做好所聘外籍教师的假期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及假期参加实习学生的管理。7.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暑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法治教育,教育师生注意暑假期间的交通、消防和食品安全,重视防溺水等各类人身意外伤害防范。8.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提前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尤其要根据开学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准备工作。学生报到缴费要严格按规定执行。9.暑假市教育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将另行通知。浙江世贸中心奥特莱斯国际名品嘉年华盛大开幕了GUCCI、PRADA、BURBERRY、Bottega Veneta、Coach、Salvatore Ferragamo、KENZO、ARMANI等30多个国际大牌实体店同款,直达杭州万件国际名品全球供应链直采,爆款云集你能想到的国际大牌,应有尽有!5折,3折,2折包包,服装,鞋子,为您一站备齐【来源:浙江之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贫人见之

刚刚,杭州市教育局通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有序复工复课准备

刚刚,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正式提上日程。此处所指的校外培训机构,是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为全文: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现将《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0年3月19日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20)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一、总体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来源:杭州教育局值班编辑:Nicole

哈哈笑

杭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复工复课准备

刚刚,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正式提上日程。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校外培训机构,是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为全文: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现将《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0年3月19日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20)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一、总体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来源:杭州市教育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编辑:陈瑞

所过之邑

关于公布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研究(基教)评比结果的通知

>begin-->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直属普高: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研究(基教)评比已经结束。本次活动收到教学论文3148篇,评出获奖论文1430篇,其中一等奖319篇、二等奖471篇、三等奖640篇;收到教研课题251篇,评出获奖课题116篇,其中一等奖27篇、二等奖37篇、三等奖52篇。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附件1: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研究(基教)评比结果(论文).xlsx附件2: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研究(基教)评比结果(课题).xlsx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11月13日【来源:市基教研究室】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大荒野

杭州市教育局发布通告:充分保障网络远程教学 杭州网将开设学习通道

杭州网讯2月2日下午,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报会上,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蒋锋出席并发布重要信息,针对广大学生和家长关心的开学、网络课程等问题解答了疑问。全面摸查149万人 对相关人员建立“一对一”联系蒋锋介绍,近期杭州市教育局发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学校、老师对全市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市属高校,专修学院涉武汉师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摸排师生149万人,其中湖北籍的教职工1933人、学生15042人,14日内从湖北返回杭州师生3271人;对相关人员,及时上报疾控部门,并“一对一”联系,跟进了解情况,督导相关人员按规定到社区、街道进行登记并按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体检、隔离。同时,蒋锋介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教育局相继出台了取消各级各类学校各种集体活动、停止培训机构集中培训课程、推迟开学、推迟市区中考“个别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等通知。同时,组织市、区两级教育系统干部,市领导带队,每天对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明查暗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学校春节放假实际,组织广大教师,通过家长群、微信、QQ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市和各区、县(市)教育部门纷纷以给师生家长的公开信、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指导学生家长科学防控疫情,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和锻炼。“停学不停课”,保障远程教学平台和资源蒋锋说,为了在延期开学期间组织指导广大学生开展远程教学,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带来的影响,我们已经制定并下发了《杭州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时段开展远程教学实施方案》,对延期开学期间各地各校组织学生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开展远程教学作出部署,努力为学校开展远程教学提供平台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杭州网开设“名师公开课”网上学习入口蒋锋介绍,延期开学期间,主要通过四个途径组织开展远程教学活动。一是各地各校利用本地本校现有远程教学平台和远程教学手段,组织学生开展教学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学习资源以及“杭州美好教育”资源平台和杭州网、华数网、葫芦网等平台提供的名师公开课等优质资源,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届时,杭州网将通过官方网站www.hangzhou.com.cn、官方APP“杭州通”、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网”等平台,推出名师公开课的完整内容。请后续保持关注。三是通过华数传媒平台开设共享课堂,学生可通过电视、手机、电脑等终端在家学习。我们已经为2-9年级学生和中职学生提供了2月10-14日的共享课堂,共享课堂课表及具体学习方式届时通过“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杭州家校”APP发布。四是充分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的空间及华数、钉钉等提供的各类免费教学资源,开展基于空间的教与学。这些教学活动,将坚持免费公益原则。延期开学时段,各地各直属学校依托各类教学平台或资源实施的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业辅导,均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蒋锋表示,下一步,杭州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一方面继续全力以赴、科学有序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组织好延期开学期间的远程教学,努力将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要提前谋划好开学工作,确保开学后师生的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是要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动态排查。逐一登记,一人一表,“一对一”联系,做到“零遗漏”,确保开学后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第二会同卫健疾控部门,积极研究学生返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预案,并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的统一部署,对开学后师生身体状况的检测、学校环境卫生、疫情防控机制等做好充分准备。第三是提前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所需医用物资如体温测试器、消毒剂、口罩等物资类型和数量的统计和储备工作,努力做到早准备、足准备、有备用。现场问答1. 记者:是否会再延后开学时间?答:目前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我们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是延期到2月17号以后。在这之前我们要求所有的学校、培训机构都不能组织教学活动、集中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开学的具体时间,我们想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作出科学的评判后,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再来确定目前具体时间。目前还不能够马上确定。但是我想在具体的时间点上,肯定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师生身体健康安全至上的原则。2. 记者:延期开学后,学生在家里上课学习,如何保障学习质量,尤其对初三高三的学生?答:延期开学肯定会有影响。但疫情面前,保障师生安全是第一位,不可组织任何线下补课、培训活动。另外,我们积极安排远程教学,6个区都制定了具体方案,很多学校已经具体安排,课表已经排出来了。针对初三高三,呼吁老师积极备课,利用远程教学平台提高教学效率。我们有信心的原因是:1、很多学校已经有条件完成远程教学;2、我们有非常丰富的教育资源;3、老师经过培训后,有能力利用远程教育保证学习质量。现在不是教育资源不够,而是盲目使用,希望家长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开展远程教学活动,劳逸结合,保护视力,学习不耽误,身心健康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