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6837280,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anu.e.cn 查询。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区、市)录取。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等农林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 5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六)学校有15个专业按7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学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第五章 其他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第二十三条 2020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校区安排等信息见附件。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农林类专业,学校设立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林学,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录取到园林、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学校网址:http://www. hainanu.e.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http://bkzs.hainanu.e.cn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E-mail : zsjyc@ hainanu.e.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一、招生规模海南大学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8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名),目前公布的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二、招生学科招生学科见《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2014年06月05日 19:40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近日,一名考生将海南大学诉至法院,称该校在今年的博士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录取方法与招生简章不符,录取结果有失公平。据悉,这是海南省第一起博士招生诉讼案。这名雷姓考生称,他今年5月报考海南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刑法学方向,初试成绩第一,复试综合成绩第五,但海南大学法学博士拟录取的7名考生中有3名综合成绩比他低,这令原以为能顺利录取的他感到失落和“不解”。雷姓考生说,《海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法学院法学博士五个研究方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海洋法、刑法)计划录取5人,其中招录在职博士1人,没有规定每个具体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简章称:“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是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按招生简章的规定,我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五,在职博士考生中排名第一,得知自己的成绩,我以为肯定能被录取。”雷姓考生说,可录取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也十分气愤,就此,他向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提出了申诉。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在一份正式回复中称,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以一级学科成绩(初试)确定进入复试阶段分数线,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考试成绩(复试和面试)录取的,不同的二级学科复试考试科目不同,因此复试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二级学科的分配与海南大学学科发展方向、师资力量和资源平台密切相关,尽管雷姓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在职博士考生第一名,但在刑法学方向是第二名,之所以录取在职博士成绩第二的李姓考生,是因为第一志愿填报海洋法学方向的只有李姓考生1人,考虑到在职博士只能录取1人,因此无法录取雷姓考生。雷姓考生认为海南大学的这份解释与招生简章有明显出入,招生简章中并没有规定每个具体专业方向的招录人数,且复试成绩公布后,曾有老师给他去电,指出在职博士只能招录1名,他和一名李姓考生需有一人改报全日制法学博士,以便都能顺利录取。“考虑到我在在职博士中成绩排名第一,应该可以确保录取为在职博士。”雷姓考生说,他没想到最终是以每个专业方向的报名情况来录取,海洋法学方向最终录取了2人,另一名考生系调剂,“海南大学在调剂时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而是录取了比我成绩低的考生”。在递交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状中,雷姓考生请求法院判令海南大学重新公布2014年法学博士录取名单。目前,海口市中院正在审查起诉之中。对此,有专家指出,近年国内已发生多起博士招生诉讼案,博士录取机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海南大学在今年的博士录取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还是考生对招生简章解读有误,这需要有关方面的详细调查,这一事件也说明,国内高校博士招录工作的关键细节,急需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增强透明度,以免对考生造成负面影响。(记者赵叶苹)
欢迎广大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各位考生:按照一志愿考生满足“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情况以及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测算,预计学校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名单见附件。今年学校一志愿考生先复试,调剂考生后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再公布准确的接收调剂信息,包括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名单、调剂名额、调剂报名和复试录取程序等。请关注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本网站发布的 《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和《调剂工作细则及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特此通知。附预计学校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名单:
名义上说着扩招,实际上却悄悄的缩招!这种骚操作真的是震惊了21考研er!临近复试关头,突然说缩招,并且学校官网没有正面说明,还是考生向招生办打电话询问才得知这一消息的。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海南大学公布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4300名左右,相比去年的3200人左右,扩招了将近1100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但是在小伙伴提供的21年海南大学复试方案中,本嘟发现:注:左边为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最新发布的招生人数,右边为海南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发布的招生人数。从上图可以看出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确实对招生计划做出了调整,有几个专业拟招人数减少。海南大学近期公布的复试安排另外,在21招生专业目录中,生物学招生67人(推免6人)、生物与医药招生80人(推免10人)、药学招生60人(推免3人);而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则写到生物学招生24人(推免1人)、生物与医药招生40人、药学招生29人,三个专业名额均被大幅腰斩!在21招生专业目录中,生态学招生40人(推免3人)、环境科学与工程招生20人(推免2人)、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招生65人(推免4人);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表示生态学招生22人、环境科学与工程招生14人、其中生态学专业缩招人数也将近一半!(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人数尚未给出)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的部分专业也有不同程度的缩招,跟招生目录的数据明显不符。此外,本嘟还发现该校去年就有这种“传统”,在20考研报录比中,有相当多的专业都是实际录取人数低于计划招收人数,其中今年缩招的生物与医药专业,去年也是缩招了27人、药学缩招8人,幅度不小。虽说计划招生人数不等于实际录取人生,有适当增减很正常,但这缩水程度也未免太夸张,上岸几率直接大打折扣。这种行为不仅让考生错付一志愿,也耽误了调剂时机,真的挺让人心寒的!与此同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如果报考的院校现在还没有公布复试通知或复试名单的话,直接打电话问下,不要死等。报考海南大学的准研究生们一定要及时关注官网信息,分数处于边缘的小伙伴要尽可能的准备好备选方案,多多搜集调剂信息。涉及院校相关信息以该院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
海南大学坐落于滨海之城海口,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著名的211工程院校,在2020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居第148名,在海南省的名气较大,且位列第一,就业率也是非常的高。该校比较厉害的专业,主要有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法学等,对该校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今天小编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海南大学调剂的专业有哪些?第一,化学工程与技术第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第三,海洋化学,海洋地质,沉积学,环境科学第四,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汇总数据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以上就是海南大学可调剂的一些专业。调剂系统3月22日已开,但是海南大学并未说明什么时候可以关闭调剂系统,具体的要到它的官网去查询。有符合要求的且对该校有意向的可以一试。每个人都有梦想,都希望自己过理想中的生活,无论前方有怎样的阻碍和困难,要相信,熬过最苦的日子,前方的路必定畅通无阻!在此提前祝大家前程似锦!
2021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招录工作还没有结束,很多院校依旧在紧锣密鼓进行调剂与复试,那些还没有成功上岸的考生们,仍然在苦苦等待复试的通知。按理说,国家鼓励毕业生考研,近几年来一直在进行研究生扩招,等于给予了更多的考研党的机会,院校在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建设提供助力。可最近一段时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缩招的消息却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一些考生,在初试成绩通过之后,一直在等待复试通知。漫长的等待,错失了调剂的好时机,却在最后得知院校突然进行缩招,实实在在的被坑了一把。院校大幅度缩招不讲“武德”近日,海南大学招生简章上发布的预计招生人数对比,与实际上确定下来的招生人数相差甚远,基本上缩减了近一半的名额。许多报考该院校的考生现身说法,表示等待了许久都没有收到学校的复试消息,打电话到招生办才得知学校缩招的消息,但学校却迟迟没有给予回应,这样猝不及防的塑造现象,也导致很多考生因此而失去了复试机会。其实在复试过程当中,院校对于最终招生名额进行调整,一直都是属于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并没有如此大幅度的缩招。像海南大学这样直接缩招一半名额的操作也是难得一见,帮了很多第一志愿报考该院校的考生,葬送了大好的前程,面临无数可读的境况。考生们在面对研究生备考的时候形容笑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虽然考研最终还是要凭借自己的实力才能成功上岸。但是院校的选择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遇到像海南大学这样坑人的院校,也是会得不偿失的。招收推免人数过高考生在报考院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规避相关的雷区院校,首先就是避免高考推免比例过高的院校。通常情况下,考生在报考院校的时候,除了要看院校的招收人数以外,还要看院校的推免人数。如果院校的推免人数过高的话,那么成功录取的几率也是比较低的,虽然说考研招录的人数在逐年递增,但是如果这其中因为推免名额被占掉一大部分的话,其他考生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所以说教育部是明确的规定了招收,推免数量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但是还是有很多院校的推免生比例过高,从历年的高校招生计划来看,有的院校推免比例接近,50%甚至还有院校的推免比例达到了70%,甚至超过80%,这样的,院校即使报考,也希望渺茫。复试刷人比例过高还有就是在复试过程当中刷人的比例过高的院校,有一部分院校在初试的时候会通过的人数有很多,但是复试却录取很少一部分。这样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基本上就是在陪跑,通常来说,正常的复试刷人比例应该在1.2到1.5比一之间,可是还是有很多院校的复试刷人比例过高。可能是因为高校相对来说更为重视复试环节,将初试分数线化的较低,在复试当中在进行精挑细选,想要择优录取。这种广撒网的选拔方式也让赛制变得更加残酷,如果不是特别拔尖的考生,很难有所出路,基本上是在浪费时间,还会耽误考生的后续调剂。今日互动话题:对于考研院校这个话题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文/小鱼教育杂谈(欢迎转载分享)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
硕士研究生扩招在2020年已经成了各大网站的热门词汇!大规模的扩招对于2021及2022年考研的同学来说,肯定是代表着录取率的提高。但是同时报考人数也会随之增长不少。今天麦麦就给各位2021-2022年考研生们整理了下这10所双一流考研院校,2021年扩招人数超过1000人。这1000个机会再加上该校历年的报录比,同学们肯定看到了更多的机会是不是?具体数字看表一。表二是这10所院校2021年招生简章中招生计划详情的截图。关注麦麦看历史文稿:《2021年研究生硕士扩招院校名单30所!》2021硕士研究生扩招人数超过1000人的双一流院校名单其中,郑州大学,福州大学,海南大学等10所双一流院校上榜!郑大扩招人数最多,扩招了1200人;复旦大学扩招1100人;中山大学扩招1000人;这10所扩招院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1,郑州大学2021计划招生8100名2021年郑州大学校意向招收硕士研究生81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9名。2,福州大学2021计划招生4630名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463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其中,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20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695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25名(含推荐免试生)。3 ,海南大学2021计划招生4300名2021年海南大学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4300名左右(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4 ,暨南大学2021计划招收4700名2021年暨南大学面向中国大陆高校计划招收硕士生约47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约4100人,学术型硕士生约17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40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约600人5,河南大学2021计划招收4500人河南大学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00 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00 人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400 人左右。6,复旦大学2021计划招收7500人复旦大学2021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含推免生)7,宁波大学2021计划招收 3272人2021年宁波大学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暂按2020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3272人)安排。8,中山大学2021计划招收8000名中山大学 2021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8000 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9,西安交通大学2021计划招收6700名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56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800名(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名。10,西南大学2021计划招收4800人2021年西南大学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500 余名(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人数),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00 余名(不含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人数)。注:文中数据均来自各大院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麦麦做了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山东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下同)上50分,对于高考成绩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招生专业注意:1.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都要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2. 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计划见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4月8日至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仅可报1个专业志愿),且不允许专业调剂,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考生确认已报名考生须在6月12日至20日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且须签订相应承诺书,否则不予入围。(四)确定校考入围考生对于已确认的第一类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人选及唯一入围专业(如有同分考生,均可入围)。对于已确认的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中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五)校考我校于7月3日前组织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查学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能力等,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等,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第二类考生单独组织考核,具体办法与测试方案一并公布。体质测试考生须在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中选择2项进行测试,测试标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评价标准的及格标准,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校考成绩折算办法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将在入围考生名单确定后公布,并视入围情况及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六)录取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文史类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培养方案我校强基计划按照“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式培养,单独编班,单设培养方案。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生物医学、国学、古典文献、科技考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家治理、国际问题等)设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自主选修其中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在选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相关学科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四年,考核合格授予博士学位。强基计划学生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学生入校后,在第三学年末(本科阶段)进行第一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进入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习;未通过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同时从相应专业普通班中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在第四学年末,根据本科毕业审核情况,对符合本科毕业要求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推荐免试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在第五学年末进行第三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根据学生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自愿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相关材料无需考生本人向我校提供。(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本科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同专业普通班。(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联系方式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招生咨询电话:0531-59626977传真:0531-88564787电子邮箱:sdbkzs@s.e.cn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e.cn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1-88364422邮箱:jjc@s.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1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对于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强基计划生物科学专业2021年在北京、山东和海南3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必须同时选考);在河北、江苏、福建、湖南、广东5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须包含化学。在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工类考生。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考生于2021年4月8日至3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二)入围校考办法考生需于6月10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三)学校考核学校拟于6月28日至7月4日期间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2.体质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原则上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四)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培养方案(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实施 “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三)其他激励机制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努力扩大达到强基计划学业标准的本科学生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cn)。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传真:0532-66782478电邮:ouczsb@ouc.e.cn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ouc.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6837280,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anu.e.cn 查询。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区、市)录取。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等农林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 5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六)学校有15个专业按7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学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第五章 其他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第二十三条 2020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校区安排等信息见附件。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农林类专业,学校设立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林学,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录取到园林、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学校网址:http://www. hainanu.e.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http://bkzs.hainanu.e.cn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E-mail : zsjyc@ hainanu.e.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