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二、招生方式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四、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博士专业目录”)。五、报考条件(一)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报考管理学院各专业、海洋发展研究院1202J4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5.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六、报名(一)网上报名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二)材料提交2021年3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七、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八、材料审核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九、外国语水平考试十、综合考核(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四)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十一、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三、录取(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十五、奖助体系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二)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理工类学院不低于10000元/年/生、社科类学院不低于3000元/年/生,数学和人文类学院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注: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三)其他资助项目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出国形式为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或实习生等。国家按照标准资助规定期限内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2.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间50%的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导师和博士生共同承担剩余50%的生活费。3.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签注)费、住宿费、保险费等。4.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十六、违规处理(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七、其他(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三)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六)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八)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部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引导中学更加重视学生成长过程,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加强统筹协调,与加快“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试点定位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招生学校和规模 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我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我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要与各地教育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统筹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各地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以及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在各省(区、市)的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并在各省(区、市)的分省计划中安排。 四、招生办法 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据有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方案。符合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五、培养模式 招生高校要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统筹。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本科阶段培养要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持续改进招生和培养工作。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教育部将加强对强基计划的政策支持。 六、严格规范管理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并建立申诉途径和举报机制。严格组织高校考核,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试题按机密级事项管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落实教育部、省级、校级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合理设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高校,取消其强基计划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七、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强基计划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强基计划录取工作。有关高校是本校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校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兼顾本校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招生和培养方案,确保相关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强基计划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开展面向考生和家长的政策咨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教育部将强基计划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来源 教育部网站编辑 韦依编审 李劼
2021考研已经公布招生简章的院校(上海)很多考生都会想要在北上广就业,所以在选择考研院校时大多都会选择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学校,上海也有很多考研性价比比较高的院校,不过因为考研人数增多,上海报考人数也在增加,对于今年的考生来说,竞争只会更加激烈。2021招生简章也在陆续公布,接下来,必尚考研为大家汇总一下2021考研公布招生简章上海地区的院校情况吧!上海地区:1、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Fudan University),位于上海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复旦大学软件学院从2021年起不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软件工程(专业代码083500)”专业的相关研究方向和部分招生计划调整到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代码081202)”等专业招生。软件学院继续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2、 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机学院(Shanghai DianJi University)是一所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的普通高等院校。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2021年该校继续招收能源动力(08580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调整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第四单元科目:业务课2)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3、 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ShanghaiTech University),简称上科大(ShanghaiTech),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高校。上海科技大学的初试考试科目和大纲基本不变,可以参考去年的考试大纲来进行复习。4、 同济大学同济大学(Tongji University)简称“同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海洋局、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同济大学公布了MPACC2021的招生简章,2021年计划招生非全日制学生110人。学费为228000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学制2年,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综合知识、外语。复试重视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倾向的考核,全面、准确地考核考生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5、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学科,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首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证书与挪威船级社颁发的ISO9001质量保证书的高校。上海海事大学的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二、数学二和408计算机学 科专业基础综合。招生人数不多,根据以往的招生情况来看,是有部分调剂的,之前必尚考研也介绍过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研情况分析,考研性价比是比较高的一所院校。目前上海地区公布招生简章的院校大概就是这些,还没有确定报考院校的一定要抓紧时间,目前网上已经公布了2021考研时间和报名时间了,如果有任何考研相关的问题,尤其是择校、择专业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咨询必尚考研哦!咨询|考研|择校|备考|经验|资料|研招指导|复试调剂私信我:考研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对于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计划数为30人,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生物科学专业2020年在北京、山东和海南三地的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化学、生物、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上述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工类考生。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至31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 文末点击“阅读原文”跳转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二)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三)学校考核学校拟于7月28日至8月4日期间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2.体育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四)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实施 “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三)其他激励机制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努力扩大达到强基计划学业标准的本科学生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五、其他说明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招生咨询电话:0532-66782426 / 66781723传真:0532-66782478电子邮箱:ouczsb@ouc.e.cn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bkzs.ouc.e.cn中国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 0532-66782733电子邮箱 | jiancha@ouc.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6日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对于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计划数为 30人,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生物科学专业2020年在北京、山东和海南三地的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化学、生物、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上述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工类考生。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至31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 文末点击“阅读原文”跳转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二)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三)学校考核学校拟于7月28日至8月4日期间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面试 >>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2-体育测试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四)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实施 “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三)其他激励机制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努力扩大达到强基计划学业标准的本科学生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五、其他说明0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0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0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0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0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 邮编 -266100- 招生咨询电话 -0532-66782426 / 66781723- 传真 -0532-66782478- 电子邮箱 -ouczsb@ouc.e.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bkzs.ouc.e.cn- 中国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 0532-66782733电子邮箱 | jiancha@ouc.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gaokao.chsi.com.cn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6日(山东教育发布)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学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学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对于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计划数为30人,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生物科学专业2020年在北京、山东和海南三地的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化学,生物,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上述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工类考生。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至31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二)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三)学校考核学校拟于7月28日至8月4日期间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2.体育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四)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实施 “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三)其他激励机制1. 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努力扩大达到强基计划学业标准的本科学生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学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学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招生咨询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传真:0532-66782478电子邮箱:ouczsb@ouc.e.cn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bkzs.ouc.e.cn中国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2-66782733中国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箱:jiancha@ouc.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月14日,中国海洋大学发布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以下是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②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会计(06-08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2年以上(含2年)的人员。五、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6-08方向)、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网报信息、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报信息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报信息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报信息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八、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统一考试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将于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中心)复试实施细则。(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四)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五)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八)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调剂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与考生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二、录取 (一)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十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须于2020年10月15日前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否则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十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 “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MBA教育中心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十五、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十六、奖助体系 详见我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一)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如下:注: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二)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三)其他资助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自主科研项目等。十七、其他 (一)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选,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 ,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三)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六)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
研究所介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始建于1950年8月1日,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国立机构,是我国海洋科学的发源地。60多年来在我国海洋基础研究领域做出了许多奠基性和开创性的工作,引领我国海洋科学的发展,目前仍然是我国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综合海洋研究机构之一。研究所拥有实验海洋生物学、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海洋环流与波动、海洋地质与环境、海洋环境腐蚀与生物污损5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以及海洋生物分类与系统演化实验室、深海研究中心,建有国家海洋腐蚀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态养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生物制品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牵头组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2个功能实验室,设有学会联合办公室、文献信息中心、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公共技术中心、海洋科学大数据中心、海洋观测网络管理中心、中科院海洋生物标本馆7个研究支撑单元。西海岸新区园区建有科考船岸基支撑平台,江苏南通建有中科院长江口生态站,位于青岛市古镇口军民融合区的中国科学院青岛科教园及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正在建设中。 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600人,两院院士3人,博士生导师102人,硕士生导师172人,设有一级博士学位点3个,二级博士学位点9个,硕士学位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和1个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 60多年来,研究所在我国海洋科技主要领域的研究和发展中做出了许多奠基性和开创性的贡献,取得1100余项科研成果,共发表论文11000余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3800余篇),出版专著230余部;授权发明专利近500件。进入21世纪,海洋再度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中国科学院海洋先导科技专项,积极致力于深海技术装备研发、深海研究体系建设及深海极端环境与战略性资源探索的先导性研究。以我国目前最先进的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科学”号为代表的科考船队,承担了一系列重要的海洋科学考察航次任务,获取了一大批有重要影响力的成果,深海探测技术及科学研究取得了重要突破,使我国有能力真正走向深海大洋。同时,依托从近海到深海,从南海到西太平洋再到印度洋的科学考察研究,海洋所与“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也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未来,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将继续围绕“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贯彻落实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新时期办院方针,以“出重大成果、出优秀人才、出前瞻思想”为使命,以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筹建及海洋研究所与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两所融合发展为契机,努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为早日实现海洋强国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大数据分析】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招生简章复试分数线报录比真题答案考研经验分享【2021考研】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报考人数统计(请准备2021考研的学弟学妹们认真填写,10月份考研报名的时候,统计结果可以作为报考的参考信息),私聊中科院师姐获取。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导师队伍: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导师队伍师资力量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统计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统计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统计录取平均分逐年上涨,2017年录取平均分345分,到2019年录取平均分高达369分。每年最高分400分左右,最低录取分跟复试线比较高,刚刚过复试线逆袭录取难度比大。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考研报录比和报考难度分析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考研报录比和报考难度分析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考研报录比和报考难度分析需要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研究所详细招生信息和考研真题答案复习资料和网校视频课程,可以直接私聊我们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研究所复试和录取分数线猛涨,看一看热门研究所、热门专业的发展历程,考研大数据分析,考研成功上岸必看!
近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举办2020年海洋观测雷达技术视频培训会,来自沿海地区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相关单位的近210名技术骨干参会。本次培训包括高频地波雷达技术标准、地波雷达在海洋领域的应用、无线电管理相关法规等,邀请了武汉大学、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中心的专家进行授课。培训结束后,学员们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对本次培训效果、课程设置等进行了反馈,为举办后续培训提出了建议。下一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将持续做好海洋观测网技术支撑保障工作,推动海洋新技术装备业务应用和质量评估,确保海洋观测网长期稳定运行。【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本报讯(记者 刘 川)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召开2019年年中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上半年,技术中心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部核心职责和部党组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科研齐抓共管,努力发挥业务保障和技术支撑作用,扎实有效地完成或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牵头承担的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工程等海洋重大专项的论证和实施稳步推进。二是对海洋预警监测业务支撑不断强化,启动了“十四五”《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2021年~2030年)》编制,推进了国家和地方“一张网”,加快了防灾减灾专项二期建设,完善了自然资源部船舶管理,开展了船舶监管平台及运行制度建设。三是海域海岛管理成效显著,为海域海岛市场化配置和使用金监管、围填海管控、海域海岛监管等提供业务支撑。四是海洋空间规划实现新拓展,作为主要参加单位,完成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海洋部分)总体方案》编写,按计划实施了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相关任务。五是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业务支撑有力,协助完成了南海重点海域海洋能调查,促进了海洋能资金项目管理。六是极地大洋业务支撑取得新突破,在南大洋成功布放我国首套西风带环境监测浮标并已连续运行超过半年,开展了长城站观测系统建设和极地政策规划研究。此外,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推动了“一带一路”海外观测站建设,积极参与了东盟国家合作,深入开展了中-柬、中-孟海洋空间规划联合研究。下半年,技术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在海洋观测调查、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空间规划、极地大洋科考、海洋生态修复、海洋卫星定标检验、海洋能开发利用产业发展、海洋军事环境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效履行业务支撑和技术保障职责,继续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着力提升业务科研基础能力,在有效保障服务海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刘川编辑: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