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计划招录328名硕士研究生。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对象为: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点击阅读原文获取: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来源:贵州日报编辑:吴艺舟编审:干江沄
“70后”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刘捷在今年7月兼任省委组织部部长后,已于近日再添新兼职。8月5日,贵州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刘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该通知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刘捷兼任贵州行政学院院长。刘捷 资料图据贵州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官网介绍,1950年7月,贵州省委党校成立,1997年7月贵州行政学院成立,校、院合署。学校定位是贵州省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最高学府,是贵州省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贵州省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2019年,根据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与省委讲师团合并,加挂省委讲师团牌子。刘捷出生于1970年1月,江苏丹阳人,1996年12月入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系毕业后,刘捷曾长期在钢铁系统工作,担任过湘潭钢铁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8年,刘捷步入仕途,出任湖南省商务厅厅长。2011年,刘捷调任江西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并于2013年任市委书记。2016年9月,刘捷出任江西省委副秘书长(正厅长级),于同年11月当选省委常委,成为当时全国首位“70后”省级党委常委,并兼任省委秘书长。2018年,刘捷赴贵州工作,担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20年7月,刘捷再添兼职,担任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经贵州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吴刚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7月生,籍贯河南内黄,出生地贵州毕节,1984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学士,现任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拟任贵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贵州中华文化学院)党组书记。金必煌,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1月生,籍贯江苏无锡,出生地贵州安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处处长,拟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周学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11月生,籍贯、出生地贵州松桃,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硕士),现任贵州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黄幸,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9月生,籍贯贵州毕节,出生地贵州贵阳,199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重组与资本运营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拟提名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付应刚,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2月生,籍贯、出生地贵州开阳,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贵州省投资促进局投资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851-12380;举报网站:http://58.42.237.11:12380;举报短信:18808512380;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邮编550002)。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2020年12月13日责任编辑:苏滨
6月30日晚21点,19课堂app,公考解读峰会解读带你深度了解省考!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简章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自行发布)。一、工作原则及程序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直、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6个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自行发布辖区内公务员招录简章,并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三、招录计划及职位全省(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1118人和人民警察1043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43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12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53人;乡镇机关、派出机构、省直垂管部门计划招录1353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报考乡镇职位需要进行具体职位选择的,职位选择方案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职位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4.报考年龄要求:(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7.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8.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9.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截止2020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②截止2020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在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5.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6.截止2020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7.截止2020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9.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11.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20年7月下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3日18:00。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7月10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当地考务部门修改。3.2020年7月10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7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单位于7月13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18:00。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所报考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于2020年7月6日9:00-2020年7月14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免收考务费。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三)加分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需现场复核加分手续的人员,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职位考A类卷,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B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C类卷。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A、B、C类)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笔试成绩于9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人员还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八、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一)面试面试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全省设10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笔试环节成绩最后1名或2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二)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省、市(州)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省直及垂管系统体能测评考点设在贵阳市;市(州)体能测评考点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体能测评时间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九、体检公务员职位面试结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公务员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十、考察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察中,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录用审批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法院、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十二、空缺职位补录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录工作。补录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具体见空缺职位补录公告。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纪律监督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四)报考人员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五)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1-86823635、86824280、86826549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5)。监督举报电话:0851-85895876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附件:1.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2.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3.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的县(含出列县)名单4.贵州省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加分申请表5.贵州省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贵州,简称“黔”或“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贵阳,地处中国西南内陆地区腹地。是中国西南地区交通枢纽,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全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山地旅游大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贵州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截至2019年末,贵州省辖9个地级行政区, 常住人口3622.9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6769.34亿元。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名单:贵州省8所独立学院名单:01贵州大学贵州大学(Guizhou University),简称“贵大”,位于贵州省会贵阳市,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教育部“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贵州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入选国家“111计划”。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学校占地面积4646亩,下设40个学院,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有在职教职工3940人,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33064人、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18880人、研究生11925人。02遵义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ZunyiMedicalUniversity)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贵州省国内一流学科立项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关东医学院并入大连大学,更名为大连大学医学院。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举校南迁遵义,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学校有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珠海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500多亩,藏书131.84万册;下设28个教学院系,开办30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专任教师1090人。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原标题:贵州一官员被双开:不如实报告其违规插手和经营茅台酒等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原副总经理杨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杨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中,不如实报告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和经营茅台酒等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杨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竞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杨竞简历杨竞,男,汉族,1962年10月生,贵州开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贵州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1983年10月,毕业待分配;1983年10月至1992年10月,先后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接待处工作员、科员、副科长;1992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接待处云岩宾馆副总经理;1995年8月至2009年1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接待处云岩宾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任贵州省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免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计划招录328名硕士研究生。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对象为↓↓↓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及录取方式据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1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2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3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注意!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戳文字,查看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来源: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王雨编辑:缪富霞编审:安轶伦审签:王幸韬
11月20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发布《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计划面向43所重点高校、2所急需紧缺专业相关高校选调719名优秀毕业生,作为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高素质人才储备。详情随小编一起来看↓↓↓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计划1.选调范围:① 43所重点高校毕业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② 2所高校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会计专业毕业生。2.选调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21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3.全省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719名。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省直及垂管单位职位计划表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市(州)职位计划表二、选调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5.2021年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6.2021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服务。上述条件的印证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7.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三、选调程序(一)网上报名1.学校推荐。选调高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选调机关。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09:00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7:00。报考人员须根据职位表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报考。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将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在相应栏目上传。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注意: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前将不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将导致报名失败。3.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6日17:00,选调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选调机关须在24小时之内对已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2020年12月4日17: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不符合职位条件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12月6日12:00前改报其它职位,选调机关在12月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4.每天公布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10:00和15:00公布当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选调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二)笔试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打印准考证(用A4纸完整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2.笔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各高校考生在本校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100分。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考。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上旬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查询。(三)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有关公告。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四)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对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3以内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省直单位职位面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市(州)职位面试由本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见有关公告。(五)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六)调剂若有职位空缺,则进行调剂。省委组织部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空缺职位情况,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根据空缺职位情况和职位条件提出调剂申请,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同步组织评审,确定调剂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具体调剂时间和评审地点见有关公告。经调剂后若仍有空缺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调剂。(七)签订三方协议省、市(州)党委组织部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及相关高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签订协议后,考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八)安排工作岗位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人员的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个人意愿以及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安排工作岗位。(九)考察省委组织部统一对考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对考生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奖惩情况以及社会活动等情况做进一步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综合两部分考察情况形成最终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十)体检体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选调机关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经考察、体检、体能测评环节,若出现职位空缺,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综合研究,报省委组织部确定是否再次开展调剂。若继续开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人员中产生。(十一)公示录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将拟选调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四、疫情防控考生在参加我省定向招录选调生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签署《贵州省2021年定向招录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的参加我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各个环节。五、相关政策(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二)定向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优惠政策。六、有关事宜(一)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二)本次选调笔试、面试无指定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有关信息。(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24280、86826549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2020年11月20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公告原文:https://www.gzzzb.gov.cn/cmsFront/contentFront/105000/1160/1605838684221002.htm(来源:贵州党建云)
4月2日,记者从贵州大学获悉,为配合疫情防治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顺利进行,贵州大学将增加一次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分别在今年6月和9月各开展一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据介绍,贵州大学6月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9月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9日。6月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9月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6月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9月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贵大研究生院培养科的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职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日及2020年9月2日(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审核材料),完成答辩的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及2020年10月12日贵大相关负责人介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盲评或自评结果通过后应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cn/sso/login)填写答辩申请。非学校盲评的各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各自培养单位要求的时间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写、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工作。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评阅意见通过后,须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答辩申请,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和学位申请表后再提交。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6日及2020年10月12日。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原标题:贵州一官员被双开:不如实报告其违规插手和经营茅台酒等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原副总经理杨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杨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中,不如实报告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和经营茅台酒等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杨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竞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杨竞简历杨竞,男,汉族,1962年10月生,贵州开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贵州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1983年10月,毕业待分配;1983年10月至1992年10月,先后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接待处工作员、科员、副科长;1992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接待处云岩宾馆副总经理;1995年8月至2009年1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接待处云岩宾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任贵州省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免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