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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一德一心

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日前发布《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全文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2.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3.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5.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6.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7.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8.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二、诚信考试要求1.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三、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责任编辑: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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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考前第 14 天开始监测体温;考试当天须配戴口罩进入考点12 月 10 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8 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已发布。考生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试当天,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根据须知,考生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 37.3 ℃)、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考前 14 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另外,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有关详细内容和表格、承诺书等请大家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eaagz.org.cn/)进行查看下载。相关提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下载《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 ( 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考生还须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同时,考生要了解诚信考试要求,认真阅读《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 2019 年 9 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 " 组织考试作弊 "" 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 " 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 " 情节严重 ",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考生须配合入场检查1. 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 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 37.3 ℃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编辑 侯川川 / 编审 李枫 / 签发 黄震【来源:ZAKER贵阳】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速看!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已发布,参考考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一起来看看吧!一、疫情防控要求专题请问考生健康状况监测怎么进行?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怎么办呢?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怎么处理?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怎么办呢?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该怎么处理呢?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异地考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赴考时,需要提前准备好口罩吗?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还有什么要求吗?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二、诚信考试要求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须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三、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四、相关表格下载本次通知具体内容和相关表格在哪里查看并下载呢?有关详细内容和表格、承诺书等请大家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eaagz.org.cn/)进行查看下载。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详细名单出炉!这500名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获省级表彰!2020年,贵州省共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5.91亿元!30年!贵州100个先进集体、330名先进个人获表彰(附名单)【来源:贵州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适莽苍者

贵州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薛冠群)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获悉,12月10日,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对疫情防控,诚信考试,入场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内容做好考试准备。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2.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3.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5.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6.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7.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8.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二、诚信考试要求1.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三、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附件:1.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docx2.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周頌

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

12月26日上午8:30,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拉开序幕。记者在贵州大学考点看到,8点不到,佩戴口罩的考生们陆陆续续来到考点外。当日天气寒冷,考生们大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带着手套,争分夺秒地看着资料,或者念念有词地背诵着。考生来到考场在贵州大学西校区大门外,考生们携带准考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等,经过扫描贵州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考场。“复习得还行吧,我从今年6月就居家备考,感觉状态不错。希望考试顺利,完成我的硕士梦。”报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小李分享感受。贵州大学考点另外,2013年毕业的杨女士工作几年后,也打算通过考试提升学历,在职场更有竞争力,于是报考工商管理MBA。“祝我好运吧,毕竟也是个心愿。”杨女士说。记者了解到,今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为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生们准备入场另外,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开考时间为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赵毫见习记者 张秀云编辑 陈茜茜编审 闵捷 刘钢

贵州医科大学2018招生简章及计划

01.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及计划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贵州医科大学2018招生计划贵州医科大学02.贵州医科大学招生要求1、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为公务员,因此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03.贵州医科大学师资力量贵州医科大学设有20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在职职工1417人,专任教师106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59人,正高职称235人、副高417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9亿元,图书馆藏书174.54万册,电子图书43万册。04.贵州医科大学实训设备贵州医科大学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22个,各级科研创新团队20个,其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3个,是国家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和国家级药物临床实验机构。

胡同警

贵州医科大学2020级“协和班”开班

中新网贵阳9月18日电 (记者 杨茜)贵州医科大学18日举行2020级“协和班”开班仪式,32名新同学开启他们的大学生活。“协和班”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开办临床医学创新班,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首次以“协和班”命名支援高校办学。“协和班”于2019年7月首次招生,学制5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院校长王辰说,作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援建的医学精英人才培养项目,“协和班”延续传承协和小规模招生的教育理念,实施“高进”“优教”“严出”的教育模式。图为2020“协和班”新生合影 杨茜 摄贵州医科大学校党委书记梁贵友介绍,学校要在把好人才“入口关”、把严人才“出口关”的基础上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汇聚多方力量走精英培育之路,努力把“协和种子”撒在黔贵大地,把优质生源留在贵州,统筹推进“协和班”人才创新项目建设。2020年,“协和班”录取32名考生中29人达600分以上,最高分为633分,优质的生源为学校着力培养高素质拔尖医学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学校探索实施“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的”的医学教育新模式创造了有利条件。当日,王辰还在贵州医科大学举行了“院士大讲堂”,他告诉大家,要相信善良和高尚,常怀恻隐与悲悯之心,做人要谦谨和善,做学问要勤学善思。图为王辰院士在贵州医科大学举行“院士大讲堂” 杨茜 摄2020级“协和班”学生代表,来自贵州德江的土家族学生李文艺说,在“协和班”能感受到协和“严谨、求精、勤奋、奉献”的精神。我们将在协和专家教授的专业指导下,领略知识海洋的宽广,感受竭尽全力奋斗的美好。李文艺表示,未来可期,经历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看过医护人员“逆行”为上,自己要以成为卓越医学人才为奋斗目标。(完)【编辑:陈海峰】【来源:中国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兰梅记

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九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 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全程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 第二十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参考第十七条),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和救援救护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裸眼视力(矫正后)任何一眼低于4.8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能报考该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和救援救护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 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

独乐其志

贵州医科大学召开2021年外事工作推进会

1月6日,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外事工作会议在南校区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罗鹏,副校长罗俊,副校长曾柱,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各学院负责人参会,罗鹏主持会议。罗鹏带领大家学习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文件精神,《意见》解释了坚持内外统筹、提质增效、主动引领、有序开放,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不动摇,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学校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性,坚信疫情是暂时的,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罗俊就2020年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紧盯落实该项目的招生宣传、学费审批、培养计划等工作,提前做好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准备工作,迎接今年的新生。曾柱对学生工作国际化提出要求,各单位及学院要注重学生出国学习及学生国际视野的重要性。他要求,研究生学院与海外教育学院要做好研究生来华留学专项工作。下一步将开展学生赴国境外参加会议的专项资助工作,拓展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渠道,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付启宏汇报了学校近年来国家公派项目获资助、师生公派出国学习参会、教师外语培训等情况;重点介绍了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获批项目推进、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派出工作及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讲解了学校国际化发展的各项指标,希望各单位积极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学校国际化发展水平。最后,罗鹏对2021年的国际化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参会人员要进一步传达学习《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国际交流合作对学院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以国际化发展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各单位的教学科研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国际化发展的要求,把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着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展,提升教师和学生的出国比例,把国外先进的教学资源和理念引进来。二是各单位要把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落实好,各项工作实施要详尽具体。三是国际交流合作处要加强与外方的联系,加大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的宣传力度,与教师工作处一起做好教师外语培训工作,把教师出国学习列入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学习中,进一步提升教师出国学习力度。四是海外教育学院要进一步完善来华留学招生宣传工作,把学校宣传出去,提升来华留学生的质量。(通讯员:黄柏林 李菡逸)

和平鸽

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贵阳网讯 12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已发布。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试当天,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根据须知,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另外,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有关详细内容和表格、承诺书等请大家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eaagz.org.cn/)进行查看下载。(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相关提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考生还须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同时,考生要了解诚信考试要求,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考生须配合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编辑:宋德政统筹:汪东伟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