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日,贵州已经有六所研究生招生院校已经发布研招信息,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要报考的院校。贵州大学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4月,被列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2月,学校成为部省合建高校。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现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3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研究生培养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九千余名,已形成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贵州大学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70名。比上年增加170名。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法学、哲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分明的财经类大学。学校地处国家公园省贵州,花溪主校区紧邻我国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是一个自然风光与人文学术氛围相互交融、内蕴丰富、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新型大学校园。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型学位硕士点,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9年我校招收44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和13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工商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英语笔译、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农村发展、税务、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拟计划招生人数共800人,人数与上年无变化。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2019年将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18年总招生计划447人,其中学术型146人,专业学位301人。比上年增加52人。贵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0人(不含推免生),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人。遵义医学院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5年,是国家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5个学科门类:医学、理学、法学、工学和管理学,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含自主设置的目录外或交叉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5个,同时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工作,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于1999年开始与重庆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9年拟招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2人。各位小伙伴有什么疑问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九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 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全程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 第二十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参考第十七条),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和救援救护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裸眼视力(矫正后)任何一眼低于4.8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能报考该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和救援救护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 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和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多样化、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招生工作。结合贵州大学办学定位制定本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组织机构和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招生的各项规定,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二、招生计划及专业1、招生计划20名,该计划单列,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别的专业计划。2、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对应专业中自主选择填报一类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其专业如下:专业类别包含专业 生源科类A类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B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统计学三、报名条件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政治思想好,品德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学科特长并在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获全国奖项的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四、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1)考生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该表格,考生本人签名,由所在中学审核且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2)考生须围绕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往届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办理)出具的考生思想品德鉴定材料。②考生自荐信(内容包括本人高中阶段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学科特长、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不少于800字,请用钢笔书写)。③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备注: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3、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考生须郑重承诺报名时填写的全部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交的申请材料客观真实。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4、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材料、自荐信、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9年4月8日(以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二)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材料,从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审合格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贵州大学、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三级公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中有提交竞赛获奖证书的,将对其证书的名称、内容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三)现场报名1、现场报名时间:6月13日(周四)8:30-16:00现场报名确认;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3、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降低、规范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黔价费〔2009〕67号)规定,报名费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五、测试及成绩评定(一)测试时间6月13日现场报名确认后随即进行体育科目测试,6月14日面试(现场报名及测试时间如有变化,学校提前在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二)测试办法1、测试形式:自主招生测试由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两个部分组成,测试总分为300分。体育科目测试设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次,及格考生才具备参与录取的资格。面试:(1)面试主要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学科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思辨能力、(团队)组织和协调能力等。(2)面试分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三个环节,总分为300分。各个环节面试时间及分值如下:个人陈述及抽答题100分(5分钟)、小组讨论200分(每组15-20分钟)。面试按分组方式进行,面试首先进行个人陈述和抽答题环节,然后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3)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组成和考生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体育科目测试:(1)体育科目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的标准执行。(2)测试结果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次。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两个项目均及格的考生方有参与录取的资格。(3)体育科目测试当天(6月13日)请考生自备运动鞋服。(三)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考生综合成绩=自主招生面试成绩×60%+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40%。体育科目测试及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专业类别(A、B类)划定入围分数线。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四)合格考生信息公示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申请材料将于6月22日前在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最终合格考生。六、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1、录取原则: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须在一本线上,且原则上应达到贵州大学在省内理科类(以理工普通类专业模拟投档线为参考)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少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招生志愿,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70%+校考成绩*30%的综合成绩及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示。2、优惠政策:合格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综合成绩在报考的同一专业类别(A、B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七、监督机制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才,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将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入选资格确认等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2、三级信息公示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zszk.com/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rso.gzu.e.cn/index.html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4、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主要对考生提供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纸质档案逐一进行比对,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发现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考试的综合评价有较大出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测,复测成绩达不到相关要求,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八、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九、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25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3月
高考刚过,考生们在迎来短暂的放松后,又将面临填报志愿的问题,从以往经验来看,医科类专业依旧是考生们的热门选择之一,那么,去年由贵州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共同培养的首届临床医学创新班(简称“协和班”),今年的招生政策又会有怎样的变化呢?学生们的大学生活又是什么模样?接下来,就跟随都市新闻记者一起去探访了解吧。7月9日,都市新闻记者来到了贵州医科大学进行探访,碰巧遇到了两位刚刚考完试的“协和班”的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生活,他们对“协和班”有着自己的理解。“去年是从同学发给我的学校推文看到的招生信息,而且父亲就是业内人士,加上自己也喜欢就选择了这个专业,填报的是第一志愿。”来自六盘水的班长彭信戈表示,经过一年的学习生活,当初招生时学校所作的教学承诺都在逐一兑现,在师资力量和优势资源等方面,带给了大家非常大的支持力度,目前已经适应了大学生活。彭信戈表示,“协和班”最吸引他的就是“双导师制”,给每位学生配备基础和临床各1名指导教师,负责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科研训练计划和临床训练,强调因材施教、精雕细刻,指导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实现个性化培养。学生全员匹配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科研导师指导早科研,早实践。同时,“末位淘汰制”也给予了同学们更多的动力,为今后努力成为贵州精英医疗人才,还需要走很长的路。来自兴义的刘昌昊谈及学习生活感悟时也有同感。“举例来说,今天的考试就是实验操作,从5个选题中随机找出3个,进行现场考核,由于平时参与的科研实验机会更多,所以考起来感觉还不错。”刘昌昊补充道,因为班上只有20名男生,入住的是6人间,所以他被分配和其他专业的学生同住,在日常交往中,能明显的感到来自“协和班”的优势,目前经过课时调整,周五至周日,可以按照个人实际情况,进入实验室进行实践操作,可以非常好的将理论结合实际来进行运用。下午两点半,在贵州医科大学知雨楼进行了“协和班”的科研导师和学生见面会,包括贵州医科大学相关领导、全体导师及“协和班”学生在内的50余人参加。会上,除了公布已经完成双选的科研项目成员名单外,还逐一进行了学生培养目标、导师遴选情况、科研项目方向简介、导师颁发聘任证书等环节。都市新闻记者了解到,2019年该班实际招生32人中,最高分为614分,最低分为579分,高出一本线109分,生源总体质量可谓冠绝贵州,放眼全国医科类高校,“协和班”的录取分数线也让人艳羡。已经与天津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在贵州的录取分数线不相上下。同时,北京协和医学院与贵阳医学院具有厚重的历史渊源。1938年,在抗战烽火中,以热带病学医学家李宗恩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协和人”创建、培育了贵医,在贵医从教执医的协和人共有100余名。1947年7月,贵医首任校长李宗恩调任协和医学院院长,成为该校首位拥有实权的华人院长,10余位贵医师生参加了协和的复校与建设工作。一脉相承的紧密关系,又让贵医素有“小协和”之美誉。更为吸引人的是,“协和班”实施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八年制),毕业生有全体推免为硕士研究生的机会,其中15%的最优秀毕业生,将择优推荐免试录取为始终代表着中国医学教育最高水平、卫生医疗领域排头兵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最令记者印象深刻的是,关于2020年“协和班”的招生计划和细节变化。据悉,2020年“协和班”依旧计划招生32人,目标群体还是面向贵州省省内,但与去年不同的是,录取环节进行了调整由专业分数极差制改为分数优先制,对于高分考生来说具有更大的优势和吸引力,不用再根据专业填报顺序减分,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就更少了。都市新闻记者 陈龙编辑 王浩审校 钟俊怡签发 沈丽琼 石云华
贵州医科大学原名“贵阳医学院”,其前身为1938年建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全国最早直属国家教育部的9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1950年“国立贵阳医学院”更名为“贵阳医学院”并划归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65年将“贵阳医学院中医系”划离另行组建“贵阳中医学院”;198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4月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学校设有教学单位21个,本科专业3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授权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贵州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含培育)9个,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建设专科4个。一、从第四轮学科评估来看,贵州医科大学共有4个学科上榜,其中4个学科均为C类学科,学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整体表现较好。二、从大学录取分数来看,一个学校的录取分数是一个学校报考热度最直观的表现,小编整理了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2018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希望对2020年高考的孩子能够有所帮助。每一位考生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自己的报考选择。1.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2.2018年贵州医科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每天分享高考志愿填报干货知识,欢迎大家积极转发收藏,帮助更多的孩子轻松填志愿。
来源:知知贵阳贵州省内8所高校2019年的招生计划▼▼▼1、贵州大学2019招生计划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已出,计划招生6580人贵州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文史类65人,理工类65人备注:1、类别栏中S为师范类,F为非师范类。2、黑色为招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红色为招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3、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4、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天文学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第一部分理工类第二部分文史类第三部分高考改革省份类第四部分艺术类注: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间)凯里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一览表注: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招生计划来源:知知贵阳
8月25日,是贵州医科大学2019级本科新同学入学报到的日子。学校高度重视迎新工作,校园里,迎新帐篷有序排列,宣传展板多彩绚丽,横幅标语新颖温馨,迎新人员亲切热情。在喜庆的氛围中,来自全国各地的2019级新同学,怀揣着家人的希望与奋斗的梦想,到贵州医科大学开启美好的大学新生活。 迎新现场,高举的迎新牌、鲜亮的喷绘墙、五彩斑斓的帐篷以及最鲜亮的新同学面孔,都迸发出勃勃生机,洋溢着愉悦温馨的氛围。每个学院在学校大门口、报到点都安排了迎新志愿者,他们早早来到指定地点开始一天的工作,高举报到指引牌,热情地带着新同学办手续、进宿舍。2019级药学专业学生胡廷武的爸爸胡先生说道:“学校环境非常好,迎新横幅很多,迎新氛围很温馨,我们从车站到学校,都是坐校车来的,一路都有学校志愿者的身影。” 一位家长在与校领导的交谈中表示,贵州医科大学迎新工作做得很全面,数字化迎新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到方式,不到半分钟就完成了。据了解,与往年相比,学校不断推进智慧化迎新报到,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紧密协同、积极推动学校迎新工作进入“微时代”。从8月8日至8月20日,学校官方微信开辟了“2019级新生网上报到指南”栏目,新同学在网上进行报到注册,包括网上报名缴费、在线选宿舍、绿色通道办理、校园一卡通使用等,新生还可以提前浏览校园风光,了解学校相关情况,并与班级同学、辅导员开展线上交流,报到时只需要扫码确认就可以,大大提升了报到效率。 据了解,贵州医科大学首届“协和班”32名同学悉数报到,其中,贵州省高校在省内招生一本理科录取新生最高分之一的方惠民同学,录取最高分为614分,高出一本线144分,最低分579分,高出一本线109分。贵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林昌虎指出,“协和班”同学是精英中的精英,欢迎同学们来到贵州医科大学学习深造,学校拥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小协和”的美誉由来已久,这次“协和班”的开办,是将学校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再续前缘的标志性成果,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成为“大医精诚”的栋梁之才,肩负起新时代新青年的历史责任。 贵州医科大学校长梁贵友希望“协和班”新同学尽快融入到大学新生活,作为第一届“协和班”的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突破自己,不辜负家长和学校的期望,努力成为未来贵州临床医疗、医学科研的精英人才。 “协和班”的同学们表示,“协和班”的创建给了他们家门口读名校的机会,他们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期望,回报贵州家乡的人民。 鉴于电信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套路贷”、“美容贷”等陷阱如今已成为不少大学生的难言之痛,迎新现场,学校已经开始通过宣传画、横幅、展板等向新同学宣传如何抵制非法校园贷以及防范金融诈骗等知识。 据悉,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共录取来自全国各地的4511名本科生、742名专升本新生、370名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生、76名博士研究生、737名硕士研究生、210名同等学历研究生,生源质量大幅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了新的提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国莉编辑 朱迪编审 涂涌
6月17日,记者从省内多家高校了解到,我省各高校通过学校官网或许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陆续发布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记者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到,国内大部分高校均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了学校招生章程。据悉,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记者了解到,相对招生简章的重视,不少考生和家长不太注意高校招生章程,事实上,作为考生和家长要关注招生章程需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学校名称、所在地址、分校校区、投档比例、录取规则等。以投档比例为例,从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各学校对于招生的提档比例不一,有100%、105%、110%和120%;提档比例的不同,意味着你进学校提档线后,滑档的概率程度不一;从录取规则来看,有的学习注重分数优先,有的注重专业优先,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之前要关注学校是否专业级差和相关具体录取规则。除此,还有各高校对加分的认同不一,有的学校提档认可加分,可是专业不认可加分,有的学校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在现有知分提报志愿的规则下,考生最好在填报学校和专业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相关详细招生章程考生和家长可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看。相关链接:看看已经公布的贵州部分高校招生章程1、贵州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专升本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有特殊投档、录取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第十二条 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第十三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1.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3.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本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4.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6.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3)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考生范围;(4)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果出现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该计划所招学生就读于贵州大学人武学院校区。第十四条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招生1.音乐表演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仅在贵州省内招收西洋乐器、美声唱法的考生,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分值的50%,音乐类专业成绩均须通过生源省音乐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资格且省内考生成绩不低于200分、省外考生成绩不低于专业满分成绩的65%。本专业与美国特洛伊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特洛伊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特洛伊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 “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特洛伊大学的音乐类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艺术类相应批次投档录取。2.英语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按商务英语方向培养。本专业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曼斯菲尔德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61分)或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且满足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3.金融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选送到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证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上述三个实验班专业的学生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凡进入实验班项目的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实验班教学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完成学业,未进入国外学习阶段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121项目实验班相同专业学习,直至完成该项目培养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方可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三个专业实验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能转入该实验班对应的普通类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第十五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两科B(含)以上,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若分数相同,依次按AA、A+B、AB+等级顺序原则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英语、音乐表演、金融学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大学法语、大学德语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情况: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收费情况:(一)贵州大学按普通本科学生收取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每生10800元/学年、英语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4920元/学年;(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费用;(三)本项目合作单位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向学生收取其他相关费用。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1.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根据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后,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第二批次专业新生外)。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及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国家助学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捐助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cn联系电话: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 0851-88292075监督电话:0851-88292118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2.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邮政编码:550004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邮政编码:550025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毕业前,班级成绩排名前90%,达到推免条件,将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15%推荐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实现“5+3”一体化培养),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第二十一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211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3、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第二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四条 录取规则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一)录取原则1.文史、理工类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2.艺术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3.体育类(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二)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三)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四)专业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除外)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五)按类招生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物理学、天文学专业按物理学类招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按电子信息类招生。以上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六)专项计划我校2020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第七条 联合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十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举报电话:0851-83227014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cn省外已经公布部分知名高校招生章程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分配获得我校推荐报考资格考生的专业,其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cn,E-mail:zsbgs@buaa.e.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2、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我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录取专业均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艺术类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第二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经济管理试验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至信息科学技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admission@bit.e.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生教学主要安排在玉泉路校区,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各省市招生计划:2020年,国科大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12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39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九、录取规则:1.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2. 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3. 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参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通知。4.通过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报名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我校在专项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5. 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6.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7.各省级高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8.各省市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内容为准。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不高于1200元。十一、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新德基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十三、特殊说明根据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物理最低要求为A,另一科目最低要求为B;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10-88256029(纪委办公室)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电话:010-88256215传真:010-88256215邮箱:bz@ucas.e.cn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cn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cn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s://zsb.hit.e.cn)。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双一流”A类学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度招生计划为1921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预留计划时,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如下: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5.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强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高琴审校 廖波签发 沈丽琼
以下是高校数据公众号为大家整理的2017-2019贵州医科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信息,供大家参考:1、2017-2019贵州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2017-2019贵州师范大学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2017-2019六盘水师范学院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2017-2019贵州商学院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2017-2019贵州师范学院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2017-2019贵州理工学院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2017-2019贵州警察学院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2017-2019贵州中医药大学分数线汇总(历年录取)
对2020年考研党来说,今年关于考研最大好消息莫过于“考研扩招”。2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表示,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规模同比去年可能会增加18.9万,同时将扩大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规模,同比争取增加32.2万人,可以说此次扩招的规模还真不小。多所大学已经确定扩招计划,甚至开始了“抢人大战”教育部官宣后,不少大学公布了扩招计划,据我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这些学校已经发布了扩招消息:1.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大幅度增加,比2019年增加54.73%。2.广西大学:研究生扩招,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0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000人.3.湖北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居省属高校首位。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总数828人,较去年增加23.21%。5.安徽理工大学: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大幅增加。6.昆明理工大学:适当扩招。7.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209人,较去年有所增加。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适当扩招。9.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总计划636人,较2019年增幅59.4%。10.安徽医科大学:专升本扩招增幅约200%。11.南京邮电大学:将在原计划上适当扩招。12.郑州大学:校硕士总增加计划1200多个。13.第四军医大学:2020年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由原计划115人增加至145人。14.华中科技大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扩招名额全部给医科。15.大连民族大学:招生计划较2019年增加146人。16.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7.浙江: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倍增。18.安徽:扩招40%。19.天津:研究生扩招,计划增加22.9%(申报中)。20.上海: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5%。21.湖南: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5%。22.贵州: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将原计划增加到9000人。23.湖北: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生规模。24:广东:公共卫生硕士扩招50%。当然,以上几乎都是官方已明确扩招的学校或地区,还有一些学校虽然还没发布官方通知,不过据学生和老师们透露,大概率也将扩招,比如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西南医科大学等等。边缘学生别放弃!已有很多大学扩招,并且有部分学校为自己的扩招或增加接受调剂打起了广告,比如重庆科技学院最近在官网上公布了“2020年研究生招生'研招网'调剂宣传的采购公式”,无疑是想吸引更多优秀的调剂生。总体来看,此次扩招地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扩招的专业主要向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的领域倾斜。其中,硕士研究生扩招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等专业倾斜。尤其对那些报考以上专业或地区的学生来说,今年正好赶上了好政策!因此,那些成绩处于边缘分数的学生也别放弃,多关注调剂信息,同时适当准备复试。持续发布最新考研复试、扩招和调剂消息,关于关注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