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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火车站

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录取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进展实际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坚持全面考查,坚持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做到客观公正。3加强防控保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复试录取期间各类防控物资和复试设备供应,做到保障到位;全面落实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制定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坚决守好健康防线,安全、有序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统筹领导和管理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2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3各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三、复试方式和内容1复试方式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主要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面试系统平台。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3)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专业技能、实践技能等)。四、复试费用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生。复试费统一经学校提供平台缴纳(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五、复试时间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六、复试资格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并进入复试。七、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材料,材料须以邮件形式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1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提交无业证明);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在读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及父母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父母页)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在职考生还须出具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调剂1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且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意愿。学校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调剂考生复试。2考生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考生的调剂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本科专业背景为临床检验技术(理学学位)、影像医学技术(理学学位)可调剂至基础医学,本科专业背景为临床医学考生可调剂至基础医学,本科专业背景为口腔医学考生可调剂至基础医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考生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经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中将不被承认。3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调剂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工作者优先(主要是针对报考临床专业的考生);2.具有较强英语水平和能力者优先(考生可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托福成绩、雅思成绩等材料);3.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者(本科学习或工作期间表现优异、各类学术学科竞赛活动获奖,获得优团、优干、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等)优先;4.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参与科研课题、论文发表者优先;5.有明显特长者优先。九、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比40%)+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占比20%)+综合素质(占比4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对报考我校临床专业硕士、口腔专业硕士的考生,我校对其规培考核实行招录结合的方式,其复试总成绩包含考生的规培技能考核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和面试。2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3加分政策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范围和标准,不另设范围和标准。十、录取1拟录取名单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凡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公示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把招生复试录取信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审核备案并对外公开。3政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4体检凡是进入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执行,考生在当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报送研究生院。考生到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不参加复检的考生不予录取。5其他说明复试录取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和人事档案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十一、监督和复议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2学校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3考生投诉、申述渠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908282;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416025。十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原文链接来源|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排版|周颖编辑|李菡逸审核|杨毅

尧曰

贵州省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名单,含有三所医学类院校

贵州省,简称“黔”或“贵”,地处中国西南腹地,与重庆、四川、湖南、云南、广西接壤,是西南交通枢纽。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山地旅游大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辖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一共拥有29所本科院校,本科院校数仅比重庆市、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藏族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多。29所本科院校中只有5所院校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分别为贵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占地面积4646亩,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378万余册,中外文电子图书413万余册。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下设40个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原名“贵阳医学院”,其前身为1938年建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全国最早直属国家教育部的9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1950年“国立贵阳医学院”更名为“贵阳医学院”并划归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65年将“贵阳医学院中医系”划离另行组建“贵阳中医学院”;198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4月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868亩,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教学医院6所,非临床专业实践教学基地82个。学校设有教学单位21个,本科专业3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贵州师范大学: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地处有着“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在云岩区、白云区(求是学院)和花溪区,占地面积近2800亩。设有24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32个二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107个二级学科)、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授权点,81个本科专业。遵义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学校现由贵州省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及广东省珠海校区3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约2515亩。学校本科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等6个学科门类,下设28个教学院系、包含30个本科专业,5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学校2004年被批准为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6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8年11月,原“贵阳中医学院”被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林城贵阳,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现有23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

爱人

贵州医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咨询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当前尚处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咨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将推迟举行。我校将根据疫情进展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官方信息只通过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微信统一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三、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不安排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和助考活动,不出售任何辅导培训资料,也从未委托或者联合任何校外机构开展辅导培训和助考活动。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招生虚假宣传,以及以招生考试名义举办的答疑班、提高班、辅导班等,切勿相信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发布的保证通过考试的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校对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概不予负责;同时,对于冒用贵州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四、目前我校已实施出入校园严格管理措施,请各位考生在后续通知发布前,耐心等待,切勿提前来校。如有其他关于复试等相关疑问的咨询问题,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资讯方式请参见学校官网。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配合,疫情当前,望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防护工作,坚定信念、安心备考,成就梦想!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招科2020年3月16日详细通知请参见学校官网

而果然乎

还可以报名+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公开招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经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将扩招,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扩招计划分配方案,现将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扩招计划)及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招生人数及类型2020年原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6名,其中学术学位41名,专业学位35名。扩招计划29名,其中学术学位9名,专业学位20名。二、考生报考条件考生报考条件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2019年11月22日公布的《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一)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者;(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条件除达到以上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须为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获得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2.报考专业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比如从事泌尿外科的专业人员不得报考神经外科。三、报名时间(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18日。(二)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网站进行填报,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关于公布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扩招计划的通知》、《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扩招计划)》。四、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1.《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2.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20年毕业);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材料须在2020年6月18日前以邮件形式提交原件扫描件压缩包(扫描件为jpg或PDF格式)(注:考生可发送至任一邮箱,请勿重复、多次发送);文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名称+报考导师+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及导师以我校2020年5月30日公布的《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扩招计划)》为准)。五、入学考试入学考试时间预计在6月下旬,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六、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见《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含扩招计划)》七、联系方式贵州医科大学代码:10660联系部门: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八、其他事项(一)体检、报考费用、学习方式及年限、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违规处理等事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2019年11月22日公布的《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二)报名截止后,考生一律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但可查询、打印报名信息。(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四)在职人员报考贵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等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五)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六)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不提供考博参考书、考试大纲等。(七)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5月30日

处丧以哀

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开展本科生及研究生学习分享会

近日,贵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举行榜样之声“以梦为马,未来可期”本科生及研究生学习分享会。旨在给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学风建设。  在此次分享会上,贵州医科大学人体解剖与人体解剖学研究生马静怡和获取湘雅医学院保研资格的张苗以及五名成绩名列前茅的本科生从考研、保研、专业学习等不同角进行经验交流分享。基础医学院学生科相关负责教师及各年级学生代表400余人参加分享会。分享会上,马静怡同学以幽默诙谐的语言介绍了自己的考研经历与实验项目,并从本科生活方面给同学建议。提问环节从考研选择、三下乡实践问题、如何学习等方面为同学们解答了困惑。她说考研枯燥但是很有意义,选择考研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三下乡问题可以与辅导员进行沟通或者自己带队进行活动;学习方面要多多与老师交流,自己要学会思考。  张苗同学介绍了贵州医科大学保研条件政策,她非常仔细的逐条解释并结合自己在本科学习的所见、所思、所想以及贵州医科大学的实际情况为同学们解惑。她说本科生应把基础打好,生理生化等专业课程要认真学习,英语要重视;考研学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去选择;在本科时,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多与辅导员老师沟通,从中收获知识。同学们踊跃地提问咨询,各抒己见,两位学姐也为他们悉心解答,相互探讨。  5位本科同学相继进行了自我学习经验的交流总结,刘世磊同学从学习规划方面做出了清晰且有条理性的规划设计、杨婧怡同学则介绍了备考英语四六级的方法、刘大飞同学则以自律为主题,讲述了如何做一名自律的人、陈会平同学提出“玩得快乐,学得认真,每件事都要做得纯粹”的学习思想、王敏同学则向同学们展示她平时做笔记的小技巧。  据悉,此次分享会为同学们备战期末考试做了有力的动员,并且通过集体学习讨论,为同学学习中遇到困难解疑答惑。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打造榜样之声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以学风建设,以本为本,以榜样发声,传达榜样力量,激发青春正能量。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国莉编辑 刘伊伊编审 涂涌

故辞

21考研那些过国家线就能复试的院校~11所院校过线即可参加复试!

说说21考研那些过国家线就能进复试的院校吧~11所院校过线即可参加复试!1 安徽工程大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且总分除085400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总分为305外,其他专业(方向)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2 贵州医科大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且达到国家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并进入复试。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另行公布。3 贵州中医药大学:我校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教育部二区基本分数线执行。4 遵义医科大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且达到国家二区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并进入复试。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5包头医学院: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二区分数线执行。6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经研究决定,我所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如下: 我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各科(单科及总分)符合2021年国家线要求可参加复试。7东北石油大学:复试基本条件:所有达到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96分,油气储运工程(082003)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75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8广州医科大学:国家A类地区(一区)分数线即是我校的复试线(单科和总分都要过线),达到要求的一志愿考生都可参加我校复试。9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动力(085800)专业分数线为总分271分;医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专业分数线为总分330分;学校其他各招生专业分数线均按教育部公布的一区国家分数线。10四川轻化工大学: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在宜宾市也设有校区。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四川2011计划、数据中国“百校工程”,是首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首批创新改革试点高校。11淮阴工学院:坐落于江苏省淮安市,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江苏省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2011年,学校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所院校还可免复试直接录取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位于陕西省会西安,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与陕西省政府共建,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和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虽然是优研计划,但是过国家线就能被录取,的确省了不少烦心事!

见辜人焉

酸了!这6所院校过线即可复试!某校未过线可破格复试!

嗨,未来的研究生们,你们好呀最近君君在整理各研招院校的复试公告,发现了一批“过线即可复试”的神仙院校,还有2所可“破格复试”的院校,真是让人“眼馋”,赶紧一起康康!一6所院校过线即可参加复试01 安徽工程大学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且总分除085400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总分为305外,其他专业(方向)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02 贵州医科大学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且达到国家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并进入复试。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另行公布。03 贵州中医药大学 我校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教育部二区基本分数线执行。04 遵义医科大学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且达到国家二区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并进入复试。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05 包头医学院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二区分数线执行。06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经研究决定,我所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如下: 我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各科(单科及总分)符合2021年国家线要求可参加复试。二两所院校未过线可破格复试01 浙江大学 前述两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02 东南大学 统考考生(不含报考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考生和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20分以上(含20分),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Q:破格复试需满足哪些条件?总的来说,破格录取都不外乎要满足以下条件:NO.1: 破格录取研究生是指初试成绩未达到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但业务能力强、专业成绩相对突出,百分制的科缺分往往不多于3分,基本不超过5分。NO.2: 业务课和总分很高,一般指的是业务课140分以上,或单科排名前10或5,总分排名前10或5;有的学校仅要求总分很高即可。NO.3: 相关领域突出表现,指的是本科期间有发表论文,授权专利(一般公开专利是不行的),高等级竞赛获奖。也有些学校采用招生所在院系评审的方法,即系负责人或相关人士进行评估,这种方式使得项目经验丰富的考生得以符合。NO.4: 一般情况,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不允许破格;总分和单科成绩都低于复试要求的考生不允许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政策的存在,让一些距离复试线很近的考生看到了成功升研一的希望,小伙伴们注意留意自己学校的破格复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清楚可以打电话问问学校研究生院老师。如果有机会,一定自己主动去争取,不要放弃一丝读研的希望!

金翅雀

贵州6所高校申报成为硕士、博士授权单位,涉及遵义医科大学等高校

公示新闻内容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公示了贵州省2020年度拟新增申报的硕士、博士授权单位,根据公示材料来看,贵州省一共有6所高校申报,其中,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申报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遵义师范学院、铜仁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学院申报成为硕士研究生授权单位!根据材料,香蕉进行了一些整理:(一)关于博士授权申报贵州省今年有2所大学申报,且都是医科大学,一所是西医,一所是中医,据悉,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都是在1981年的时候就正式成为硕士授权单位了,硕士授权已经39年了,学科建设经验丰富、底蕴深厚,申报成为博士授权单位,也是情理之中。贵州中医药大学申报了中医学、中药学、中医博士(专)三个博士授权点。遵义医科大学申报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基础医学三个博士授权点。(二)关于硕士授权申报1、铜仁学院该校2010年才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本次申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硕)、材料与化工、农业三个授权点。2、遵义师范学院该校于200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本次申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农业、教育三个授权点。3、贵州师范学院该校于2012年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本次申报了教育、旅游管理、材料与化工三个硕士授权点。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该校于2004年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本次申报了教育、艺术、电子信息三个专业硕士授权点。综上所述,小编认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希望最大,首先,它的学士学位授权最早,已经有16年了,而其他高校甚至还有2010年后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高校,如果有两个名额,小编认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和遵义师范学院最有希望!小编拙见,不喜勿喷,谢谢。

普通人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志愿服务队进村入组开展义诊活动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王子茜)8月9日上午,贵州医科大学“医颗心”研究生志愿服务队在白云区黑石头村开展“义诊服务进村组,与爱同行暖人心”义诊活动,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现场,志愿服务队师生针对黑石头村老年人的高发病和常见病设立了内科、外科、皮肤科三个科室,为村民问诊咨询、检测血糖和测量高血压等。医生组针对患者的不同情况出具治疗方案,并进行健康知识科普。据介绍,黑石头村留守的老年人居多,村委会每年都会组织两至三次的健康诊疗活动,“义诊活动对村民来说非常好,我们接到志愿服务队要过来的消息,立刻组织村委会委员通知村民前来就诊,我们主动提供场地、设施以供义诊队伍更好的服务村民。”白云区黑石头村村委会委员罗桂军说道。村民刘阿姨告诉记者,她患有多年的高血压病,去年12月才刚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医生叮嘱她,平时要少吃盐、油,作息也要规律,身体才会健康,她牢牢记了下来,心里也安心了许多。“目前为止,在我们已经接诊的二十多位老人中患有高血压的情况居多,针对已经确诊过的患者,我们会再次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血压仍旧偏高,我们会建议患者到医院进行更完善的检查,而针对新发高血压,作为首诊,我们义诊队伍会进行跟踪记录,会持续为患者做两至三次的血压跟踪监测。”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师马维邦介绍道。据悉,此次参加义诊活动的服务队是贵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的16支“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伍之一,本组志愿队伍由9名在读研究生组成,其中有5名为执业医师。活动当天上午已为200余人进行免费诊疗、70余人进行一对一健康宣教。志愿队还走访了两户困难户,为他们送去了大米和食用油等物资。此次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村举行义诊,不仅凸显了当代青年学生的服务热情,彰显了青年学生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中的积极作用,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的就诊渠道。

心力

@高考生和家长:临近高考,各高校陆续发布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6月17日,记者从省内多家高校了解到,我省各高校通过学校官网或许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陆续发布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记者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到,国内大部分高校均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了学校招生章程。据悉,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记者了解到,相对招生简章的重视,不少考生和家长不太注意高校招生章程,事实上,作为考生和家长要关注招生章程需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学校名称、所在地址、分校校区、投档比例、录取规则等。以投档比例为例,从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各学校对于招生的提档比例不一,有100%、105%、110%和120%;提档比例的不同,意味着你进学校提档线后,滑档的概率程度不一;从录取规则来看,有的学习注重分数优先,有的注重专业优先,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之前要关注学校是否专业级差和相关具体录取规则。除此,还有各高校对加分的认同不一,有的学校提档认可加分,可是专业不认可加分,有的学校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在现有知分提报志愿的规则下,考生最好在填报学校和专业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相关详细招生章程考生和家长可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看。相关链接:看看已经公布的贵州部分高校招生章程1、贵州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专升本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有特殊投档、录取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第十二条 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第十三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1.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3.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本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4.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6.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3)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考生范围;(4)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果出现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该计划所招学生就读于贵州大学人武学院校区。第十四条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招生1.音乐表演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仅在贵州省内招收西洋乐器、美声唱法的考生,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分值的50%,音乐类专业成绩均须通过生源省音乐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资格且省内考生成绩不低于200分、省外考生成绩不低于专业满分成绩的65%。本专业与美国特洛伊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特洛伊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特洛伊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 “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特洛伊大学的音乐类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艺术类相应批次投档录取。2.英语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按商务英语方向培养。本专业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曼斯菲尔德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61分)或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且满足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3.金融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选送到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证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上述三个实验班专业的学生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凡进入实验班项目的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实验班教学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完成学业,未进入国外学习阶段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121项目实验班相同专业学习,直至完成该项目培养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方可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三个专业实验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能转入该实验班对应的普通类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第十五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两科B(含)以上,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若分数相同,依次按AA、A+B、AB+等级顺序原则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英语、音乐表演、金融学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大学法语、大学德语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情况: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收费情况:(一)贵州大学按普通本科学生收取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每生10800元/学年、英语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4920元/学年;(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费用;(三)本项目合作单位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向学生收取其他相关费用。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1.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根据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后,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第二批次专业新生外)。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及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国家助学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捐助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cn联系电话: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  0851-88292075监督电话:0851-88292118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2.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邮政编码:550004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邮政编码:550025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毕业前,班级成绩排名前90%,达到推免条件,将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15%推荐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实现“5+3”一体化培养),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第二十一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211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3、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第二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四条 录取规则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一)录取原则1.文史、理工类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2.艺术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3.体育类(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二)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三)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四)专业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除外)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五)按类招生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物理学、天文学专业按物理学类招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按电子信息类招生。以上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六)专项计划我校2020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第七条 联合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十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举报电话:0851-83227014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cn省外已经公布部分知名高校招生章程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分配获得我校推荐报考资格考生的专业,其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cn,E-mail:zsbgs@buaa.e.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2、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我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录取专业均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艺术类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第二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经济管理试验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至信息科学技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admission@bit.e.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生教学主要安排在玉泉路校区,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各省市招生计划:2020年,国科大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12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39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九、录取规则:1.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2.  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3. 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参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通知。4.通过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报名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我校在专项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5. 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6.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7.各省级高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8.各省市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内容为准。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不高于1200元。十一、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新德基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十三、特殊说明根据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物理最低要求为A,另一科目最低要求为B;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10-88256029(纪委办公室)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电话:010-88256215传真:010-88256215邮箱:bz@ucas.e.cn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cn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cn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s://zsb.hit.e.cn)。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双一流”A类学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度招生计划为1921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预留计划时,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如下: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5.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强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高琴审校 廖波签发 沈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