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现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考试招生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上级部门的补充规定,全面统筹指导开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贵州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是本学科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一级学科负责人是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强化招生监督巡查和信息公开公示,做好疫情防控、线上考试保障、人员培训等工作,并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各招生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成绩考核组、录取检查组、技术保障组、申诉处置组、招生监督组(原则上须学院纪检委员参与),全面加强招生考试过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成立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三、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0日9:00至5月15日16:00。网报截止之日后,未通过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须及时准确填写(更新)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网址: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博士招生”专栏,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注:请务必谨慎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报名、初试、复试、体检、录取各阶段均以此照片为准)。四、资格审查工作(一)7月8日至13日,网报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要求,备齐报考材料电子版(盖章材料提交扫描件)通过网络方式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审核留存。(二)7月15日,各培养单位将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审核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三)7月16日至17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80元/人),逾期不再进行补缴。缴费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考试安排,费用一经缴纳,不再退还。(四)拟录取阶段,考生须将报考材料纸质版于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各培养单位进行审查后方可进行拟录取。五、初试科目博士招生初试考试科目(英语统一考试、业务课1、业务课2)以《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业务课1、业务课2考试科目在复试阶段进行。六、英语统一考试英语统一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采用网络远程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备齐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考试。(一)正式考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下午14:00-15:00。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候考。(二)英语统一考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具体如下:1.主机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从正面拍摄,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注册主机位腾讯会议账号。考试期间,主机位使用腾讯会议监控考试过程。考生登录贵州师范大学英语考试平台,使用报名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参加考试。2.副机位:准备一部手机(带摄像头,建议准备手机支架进行固定并开启勿扰模式),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主机位屏幕,麦克风和扬声器全程保持静音。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注册副机位腾讯会议账号(与主机位腾讯会议账号不同)。考试期间,副机位使用腾讯会议监控考生主机位屏幕及考试过程。(三)考生正式参加统一英语考试前,须参加英语考试网络及平台测试。七、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英语统一考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200%,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复试:(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7月25日以后,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二)复试方式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远程复试安排:各培养单位应结合《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本单位复试具体安排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复试环境、视频复试平台硬件具体要求。学校端和考生端相关安排如下:1.学校端:各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在校内各培养单位指定的集中统一场所进行复试工作。2.考生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安静、灯光明亮、不逆光的独立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独立参加复试。考生需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培养单位要求准备复试所需设备和安装客户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环境及设备测试,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如考生未提前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三)复试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依据学校规定及本学科招生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工作,并于复试前公示本学科招生工作细则。(四)业务课科目测试业务课科目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科目与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业务课科目一致)。采用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具体题型、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题目后,即时回答。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单位自定。(五)复试构成1.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另外还须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特点,科学设计面试题目,确保公平公正。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在面试阶段进行,单独打分计入复试成绩。3. 专业课加试。专业课加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六)考生报考材料评分考生提交的“已取得科研成果、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等报考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招生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七)成绩的计算方法1.初试成绩:由英语统一考试成绩、业务课1成绩和业务课2成绩三项构成,各项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初试成绩=(英语统一考试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32.复试成绩:由硕士阶段成绩评分、已取得科研成果评分、博士期间研究计划评分、面试成绩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五项构成,各项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各项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硕士阶段成绩单评分×权重1+已取得科研成果评分×权重2+博士期间研究计划评分×权重3+面试成绩×权重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权重5(权重1+权重2+权重3+权重4+权重5=100%,具体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3.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入学考试总成绩: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注: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八)复试成绩公示各培养单位须于复试结束后第二日,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八、体检安排体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就近选择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至各培养单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录取(一)录取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复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拟录取阶段,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须全面复核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核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初试、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以考生提交的报考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为准,录取期间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时须出具其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十、工作纪律(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好招生录取保密工作。(二)按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化。各培养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开辟招生专栏,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有关信息。(三)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博士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在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导师应回避考生的来电、来访。(四)各单位以及招生涉及人员须严格执行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及纪律规定。(五)对违反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博士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博士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十一、信息公开公示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对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进行公示,主要包括招生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成绩以及咨询申诉渠道。十二、咨询、申诉(一)招生录取期间,针对各培养单位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培养单位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培养单位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培养单位对申诉的答复,并由贵州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二)咨询、申诉联系方式:1.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联系方式,设立专人负责处理关于招生录取咨询及申诉。十三、其他(一)我校及各培养单位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本办法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贵州师范大学(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简称“贵州师大”,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学校是教育部、贵州省共建的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1-2]学校创建于1941年,原名为“国立贵阳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交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58年,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在贵阳师范学院内以联合办学的形式成立新的“贵州大学”;1959年,贵州大学从本校分出;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再次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1]截至2019年3月,学校有云岩区、白云区(求是学院)和花溪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800亩;有在校学生3.8万人,在职教职工2572人;设有24个学院,有本科专业8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 [3]
10月8日,记者从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贵州多家高校获悉,贵州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校均已下发2020年研究生招生章程,并下发了2020年的招生计划。据记者初步统计,2020 年贵州高校拟招硕士研究生,除贵大呈扩招趋势外,其他高校相较往年拟招生人数保持持平状态。贵州大学202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642名,包含公开招考计划、推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较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70名,贵州大学2020年拟招硕士研究生扩招了172人。其中,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总计有55个专业进行招生,拟计划招生人数共800人。 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1400名左右。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暂定737名,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54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拟招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80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 贵阳学院2020年计划在哲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30名,具体按照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14个专业领域(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黄盈莹校对 高琴编审 廖波 周密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报名条件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招委〔2017〕31号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申请报名。三下列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二、报名时间、办法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二报名办法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考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经考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也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考。2.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3.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5.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强基计划、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三有关要求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真实、准确地输入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摄像及按规定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学校和县市、区、特区、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校验。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真实。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高考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要按照《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招委〔2017〕31号,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3.申请加分的考生,要认真填写普通高考考生申报加分资格审核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4.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审核工作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疑义的考生,由省招生监察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批准给予正常报考资格或享受加分和政策照顾资格。对公示中有疑义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监察办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考试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三、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移交考生信息时,必须认真登记,严格移交手续。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制作,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保密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公开。高校须下载已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作为新生档案管理资料。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纸质档案,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和寄送。考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寄送手续。四、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黔招委〔2012〕3号要求,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由就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进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由单位或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报考军队军籍生、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及有特殊要求高校的考生,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公安等部门,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录取前做好政审、军检等工作。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的规定执行。军队院校军籍生体检工作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工作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招生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人民医院具体承担。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职业道德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体检医生必须认真、细致地开展考生体检工作,并按体检标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认真组织好体检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体检工作管理办法和监督制约机制;要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要加强对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严肃体检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加强对体检工作场地的管理,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需对考生进行面试的高校,必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出明确要求。面试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认真做好面试详细记录,并由高校招生负责人或面试负责人签名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组织的面试无效。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要符合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要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六、考试高考于7月7日—8日举行。我省高考实行“3+文综”和“3+理综”的考试科目设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外语;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外语。高考总分750分。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150分。数学文、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各300分。英语分值150分。其中,英语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值120分;听力考试分值30分。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若考生参加两次听力考试,以考生最高成绩记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其他外语语种考试含听力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执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其中,笔试考试分值120分;听力考试分值30分。高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管理。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应参加专业考试。体兼文、艺兼文科类的考生参加文史类高考,体兼理、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参加理工类高考。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我省英语口语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智能考试,英语口语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7月18日—19日进行。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所在地考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考生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发布。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原因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考试工作人员。试卷运送和保管等关键环节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政审合格的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培训,明确监考、考务人员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要认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强化安全保密制度及设施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规章制度,试卷、答卷答题卡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规定的保密室。考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管理办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若发生突发事件、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省招生考试院和当地招生委员会,并按要求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大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和对考试实施过程的督查,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和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行为,坚决杜绝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和不正之风。大力开展对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增强考生诚信考试的自觉性,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七、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贵州师范大学评卷基地承担评卷具体工作。评卷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学科正、副组长实行聘任制。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评卷教师和参加评卷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卷工作人员守则》和网上评卷工作纪律。各学科实行网上评卷。各学科评卷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认真培训评卷教师,开展试评工作。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客观地评定考生成绩。要严格执行网上评卷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卷复查工作,确保评卷过程安全、评卷结果准确。贵州师范大学评卷基地要加强评卷设施和网络安全建设,省招生考试院要加强网上评卷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评卷信息安全和评卷工作顺利实施。考生成绩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程序通知考生本人。评卷工作文件另文下发。八、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各高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不得提出违背国家法规和招生政策规定的特殊要求。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不得使用模糊文字或隐瞒办学性质及混淆本、专科层次,高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的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将对省内各高校招生章程进行核定。未经核定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向社会公布;经过核定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各高校编制的招生计划、高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以及主管部门的代码、名称,必须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高校及专业字典库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要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经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统一向社会公布。高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公开使用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不得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九、填报志愿考生要按照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规定的要求,由本人认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查阅《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忽或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我省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安排在7月下旬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加强对网上填报志愿的网络安全和系统建设工作,确保符合填报条件的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填报志愿。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未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另文下发。十、政策照顾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它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户籍在我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最低分值加分。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所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申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在进档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4.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十一、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至9月下旬。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一文、理科类录取批次为1.提前批本科高校为军队、公安、航海、国家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其他有关高校;2.第一批本科高校;3.第二批本科高校;4.提前批高职专科学校;5.高职专科学校。二体育类录取批次为1.第一批本科高校;2.第二批本科高校;3.高职专科学校。三艺术类录取批次为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3.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类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本科高校原则上按多于该批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划定。第二批本科高校若生源不足,按程序征集志愿,若仍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降分后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按程序投档,高校择优录取。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总数及专科生源实际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考试机构办公室。录取工作中,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拔新生的原则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高校未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撤除招生计划。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招生考试院要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完成招生计划,纠正违背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是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向高校投放档案。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模拟投档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左右。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高校,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20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艺术类、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33号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加分项目的处理办法为:享受省内外高校加分项目的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投档时,加分计入高考总分和考生排序;仅享受省内高校加分项目的考生,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时,加分计入高考总分,不计入考生排序,报考省外高校投档时不计入高考总分,也不计入考生排序。贵州大学农林类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对一本线下填有该校农林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投档。为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可适当扩大投档比例。高校要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各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依据各高校录取考生数据库打印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录取工作规则另文下发。十二、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5〕5号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未通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今年部分高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招生,参加民族语言考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投档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十三、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一定向生与同批非定向生执行同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标准。若生源不足,可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分。二报考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与考生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协议。三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的考生,须按规定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的县级卫生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十四、特殊类型招生一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强基计划经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文、理科类提前批本科录取。香港地区其他高校、澳门地区高校均实行自主招生,我省考生均可按学校要求自主选择报考。三保送生保送生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相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招收保送生的条件和招生程序,做好保送生招生工作。各高校在我省录取的保送生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将有关保送生材料报送省招生考试院,并办理保送生审批手续。已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高考录取。四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和相关省直高校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在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五地方专项计划我省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相关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六高校专项计划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相关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有关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单独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录取名单须报省招生考试院。八高职分类招生考试202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34号精神执行。跨省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九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前进行。十五、信息公开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十公开”的要求,公开、公示高校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招生考试信息。二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和取得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均要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公示。三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本省招生政策规定、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省享受加分项目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名单。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政策照顾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五各高校要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六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七各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十六、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批准录取的新生,要在高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一月内,高校招生部门要对所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认真复查,核对录取新生电子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对新生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凡有误差和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新生信息复查情况要于12月1日前及时报省招生考试院。各高校要按学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认真清理和登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凡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办理学籍电子注册。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高校所报名单光盘,统一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十七、招生经费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应用于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等工作。对参与命题、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十八、违规行为处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由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生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相关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招生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招生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招生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本规定由省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已经开始啦!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安排部署,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近日,有关高校已陆续公布招生简章(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阅),考生报考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请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于4月25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程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校名单(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可查阅各高校招生简章)一、招生类型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一)国家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简称贫困地区,见附件)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二)地方专项计划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三)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二、审查条件(一)报考条件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二)审查程序1.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县级招生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后,将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审查确认后,于5月5日前将高校专项计划汇总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招生监察办公室。2.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5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县级招生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后,将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审查确认后,于6月28日前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汇总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招生监察办公室。经省招生监察办公室最终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细化资格审查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学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三、录取工作(一)录取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二)招生政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四、优化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各有关高校、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主动深入有关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要优化报名办法,合理安排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简化招录程序,积极探索在当地开展考核或通过网络面试等方式,减轻考生应考负担。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加强学习辅导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五、严明纪律(一)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各有关高校、中学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办法,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十公开”和考生报考资格的公示工作。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要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分别在有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二)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各地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督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要完善信访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5问答详解高校专项计划↓↓↓1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哪些学生有资格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参加高校专项计划需要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注: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3高校专项计划在何时何地报名?4月25日前,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4高校专项计划如何填报志愿?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单报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5参加了自主招生,还能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吗?如果招生高校没有限制,且时间不冲突,可以参加。来源 | 综合整理至阳光高考、微言教育
6月17日,记者从省内多家高校了解到,我省各高校通过学校官网或许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陆续发布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记者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到,国内大部分高校均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了学校招生章程。据悉,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记者了解到,相对招生简章的重视,不少考生和家长不太注意高校招生章程,事实上,作为考生和家长要关注招生章程需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学校名称、所在地址、分校校区、投档比例、录取规则等。以投档比例为例,从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各学校对于招生的提档比例不一,有100%、105%、110%和120%;提档比例的不同,意味着你进学校提档线后,滑档的概率程度不一;从录取规则来看,有的学习注重分数优先,有的注重专业优先,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之前要关注学校是否专业级差和相关具体录取规则。除此,还有各高校对加分的认同不一,有的学校提档认可加分,可是专业不认可加分,有的学校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在现有知分提报志愿的规则下,考生最好在填报学校和专业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相关详细招生章程考生和家长可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看。相关链接:看看已经公布的贵州部分高校招生章程1、贵州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专升本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有特殊投档、录取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第十二条 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第十三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1.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3.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本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4.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6.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3)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考生范围;(4)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果出现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该计划所招学生就读于贵州大学人武学院校区。第十四条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招生1.音乐表演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仅在贵州省内招收西洋乐器、美声唱法的考生,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分值的50%,音乐类专业成绩均须通过生源省音乐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资格且省内考生成绩不低于200分、省外考生成绩不低于专业满分成绩的65%。本专业与美国特洛伊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特洛伊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特洛伊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 “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特洛伊大学的音乐类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艺术类相应批次投档录取。2.英语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按商务英语方向培养。本专业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曼斯菲尔德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61分)或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且满足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3.金融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选送到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证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上述三个实验班专业的学生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凡进入实验班项目的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实验班教学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完成学业,未进入国外学习阶段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121项目实验班相同专业学习,直至完成该项目培养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方可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三个专业实验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能转入该实验班对应的普通类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第十五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两科B(含)以上,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若分数相同,依次按AA、A+B、AB+等级顺序原则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英语、音乐表演、金融学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大学法语、大学德语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情况: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收费情况:(一)贵州大学按普通本科学生收取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每生10800元/学年、英语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4920元/学年;(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费用;(三)本项目合作单位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向学生收取其他相关费用。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1.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根据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后,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第二批次专业新生外)。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及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国家助学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捐助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cn联系电话: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 0851-88292075监督电话:0851-88292118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2.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邮政编码:550004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邮政编码:550025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毕业前,班级成绩排名前90%,达到推免条件,将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15%推荐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实现“5+3”一体化培养),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第二十一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211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3、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第二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四条 录取规则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一)录取原则1.文史、理工类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2.艺术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3.体育类(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二)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三)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四)专业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除外)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五)按类招生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物理学、天文学专业按物理学类招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按电子信息类招生。以上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六)专项计划我校2020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第七条 联合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十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举报电话:0851-83227014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cn省外已经公布部分知名高校招生章程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分配获得我校推荐报考资格考生的专业,其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cn,E-mail:zsbgs@buaa.e.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2、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我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录取专业均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艺术类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第二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经济管理试验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至信息科学技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admission@bit.e.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生教学主要安排在玉泉路校区,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各省市招生计划:2020年,国科大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12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39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九、录取规则:1.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2. 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3. 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参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通知。4.通过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报名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我校在专项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5. 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6.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7.各省级高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8.各省市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内容为准。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不高于1200元。十一、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新德基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十三、特殊说明根据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物理最低要求为A,另一科目最低要求为B;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10-88256029(纪委办公室)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电话:010-88256215传真:010-88256215邮箱:bz@ucas.e.cn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cn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cn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s://zsb.hit.e.cn)。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双一流”A类学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度招生计划为1921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预留计划时,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如下: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5.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强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高琴审校 廖波签发 沈丽琼
所谓七分成绩,三分志愿,学生最终的录取与志愿填报息息相关!校考结束,填报志愿便是最后一战,并且是至关重要的一战,所以,一定要谨慎、理性和明确!我建议校考完的学生一定要与画室的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尤其是校考已经拿到合格证的学生,你和画室老师沟通一定要比和学生老师沟通要密切,因为画室老师了解的艺考院校报考信息会更全面和及时。与画室老师多沟通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在填报志愿时出现不该发生的失误!然后,你要对自己本省的志愿填报流程有清晰的了解,因为今年是一个不好填志愿的一年,因此,针对预期想填报的几所学校,把历年的该学校分数线翻阅一下,大概了解什么水平层次的人填报了该校。如果你明确考哪所学校,就记得高考完时刻关注学校官网信息,了解志愿流程。防止出现一些往年学生和老师都没见过的新政策或者填报信息。多了解学校录取信息和数据,理智选择01填报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时应注意的问题●仔细阅读高校招生章程。了解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的办学层次、专业情况、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信息。●要根据自身意愿填报。要填报有就读意愿的高校,避免志愿填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再结合考虑家庭经济承受力。由于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收费较高,考生在填报时一定要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免给家庭带来过重的负担。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填错志愿一定要认真阅读所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弄清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有没有特殊要求。例如:提前批次军事、公安院校要求军检面试合格;部分院校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多少分;某些专业要求身高或者性别。每一个志愿都是一次投档机会,如果不满足条件仍要填报,这个志愿就是无效的,从而浪费一个志愿。填报志愿信息时一定要认真检查和核对,避免填错。02志愿填报前要掌握主要信息1、招生形势。包括当年招生改革的一些重大举措、全省各科类报考人数、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数等。2、招生政策和规定。要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特别是与填报志愿密切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比如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办法、加分政策照顾、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录取程序、投档办法等。3、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有关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等的政策性承诺。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招生简章是高校为招生编制的宣传资料,包括院校的地理环境,建筑面积、历史沿革,专业设置,学科优势,师资力量,院士及教授人数、博士硕士授予权,在校学生人数,奖贷学金的设置情况等,考生应通过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所在院校的情况。4、批次线和学校投档线、投档位次。考生应收集近年各批次线,各院校在本省录取的考生人数,录取分数、投档位次在当年全省高考成绩中所处的位置,并结合自己的成绩和省份该年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析,预测各招生院校的投档线与投档位次与自己高考成绩和位次的关系。5、拟填报院校和专业的情况。对拟填报院校和专业,一定要充分了解,看院校和专业有无特殊的要求,颁发何种学历,专业内容是否是自己所欲读的方面等,同时要注意学校招生的一些特殊要求,例如高考相关科目是否有特殊要求。6、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是,有一些招生类别需要在填报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签订协议或者有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填报前要先按照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填报了也不能被录取。03平行志愿投档的几点风险●志愿填报过高的风险。如果学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被退档的风险。由于投档是按计划数的105%左右投向高校,如果录取过程中院校没有增加招生计划,那么已投档的考生中将有5%的考生存在被退档的风险。●不服从专业调剂和其他原因带来的退档风险。考生投档被投到所填报的某所院校后,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调剂,或由于身体等原因不符合学校录取要求,则有可能被退档。原则一:把平行志愿政策研究透很多人认为平行志愿可以多次投档,没有先后顺序。平行志愿的特点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多次检索、一次投档”。平行志愿的几所高校在投档中只作为一个志愿,只享受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被投档,即使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轮投档的其他高校。平行志愿填报高校也有先后顺序,并且平行志愿的投档是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遵循志愿顺序进行的,投档时,电脑从考生第一志愿高校开始检索,如果考生第一志愿高校报“低”了,即便后面还报了与自己分数相当的“高”校,则也只能“优先”被第一志愿的“低”校录取了。原则二:志愿之间拉开梯度志愿梯度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院校志愿梯度,二是专业志愿梯度。同一批次院校不同志愿之间拉开梯度是非常重要的。就全国来讲基本分两种情况:1.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平行志愿的实行大大降低了考生落榜的风险,但也不是不考虑,在考虑梯度问题时,建议考生对照往年的分数,平行志愿的最后一个学校要填一个保险系数高的。2.实行非平行志愿地区:把握两个方面:首先,第一志愿最关键;其次,后续志愿基本上应该考虑往年一般报考人数不满并且曾经招过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学校。原则三:“冷热”专业结合更有利在填报志愿时,建议学生和家长客观对待冷门和热门专业,不跟风选择。盲目挤热门专业,对考生长远发展非常不利。热门专业分数高,竞争激烈,如果成绩不太突出,竞争实力并非很强的学生在挤热门专业时,容易落榜。正确的做法应是选择“热门专业”而又不忽视“冷门专业”。并且,考虑学生的自身特性,选择符合特性的专业,扬长避短,为将来获得一个理想的职业创造条件。原则四: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统筹考虑当考生在报考某院校时分数不占优势(够了院校提档线,但不够所报专业的专业录取线),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就意味着学校将会作退档处理。每年高招录取过程中,都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没有拉开梯度,没有掌握好专业级差,或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而落榜。对待是否服从所报院校专业调剂,考生要统筹考虑。服从调剂可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但也要做好被不喜欢专业录取的思想准备。你被调剂到的专业极有可能与报考初衷相差甚远,一般是比较冷门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你够了院校提档线,但不够所报专业的专业录取线时,则会失去了进入这个学校的机会。04全国31省市(省内)美术实力排名前10高校名。下述各省排序中,将专业型院校(央美、国美、南艺、江南、浙理工等)放在前头,综合性大学放在后头(省内排名从高到低)。北京市中央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教育部直属高校、世界一流学科(美术学、设计学)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985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设计学)、十大时装设计名校、原八大轻工院校之一中国传媒大学:211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戏剧与影视学,第一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北京电影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第一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北京市、教育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中央戏剧学院:30所,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北京服装学院:八大纺院之一、十大时装设计名校之一北京印刷学院:18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仅限艺术设计,传媒类院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中央民族大学:正厅级985,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中国人民大学:985工程、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戏剧与影视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工程、工信部直属北京理工大学:985工程、工信部直属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教育部直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北京交通大学: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北京工业大学:211工程、北京市直属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市、教育部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东华大学:八大纺院之一、十大时装设计名校、211工程,教育部直属上海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上海市,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高校上海戏剧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18所,民办院校同济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世界一流学科-艺术与设计上海交通大学:C9联盟高校、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华东师范大学:正厅级985、双一流B类、隶属于教育部华东理工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广东省广州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华南理工大学:位于广州市,正厅级985、隶属于教育部)华南师范大学:位于广州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广东省,广东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暨南大学:位于广州市,211工程大学、统战部直属高校广东工业大学(位于广州市)、深圳大学、广州大学汕头大学:广东省、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共建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位于广州市,广东省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位于广州市)广东财经大学:位于广州市,广东省与司法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中国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世界一流学科(美术学)、第一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十大时装设计名校、浙江省、教育部与文化部共建高校浙江理工大学:十大时装设计名校浙江传媒学院:位于杭州市,第二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高校浙江大学:C9联盟高校,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第二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浙江工业大学:位于杭州市,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师范大学(位于金华市)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位于杭州市,浙江省、商务部、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浙江省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宁波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江省、宁波市、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温州大学、浙江科技学院(位于杭州市)江苏省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江南大学:211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八大轻工院校之一苏州大学:211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00多年的办学历史,211工程,江苏省直属高校,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东南大学:位于南京市,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信部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信部中国矿业大学:位于徐州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江苏师范大学:位于徐州市,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大学:位于镇江市,江苏省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扬州大学: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南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与国家粮食局共建高校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省、教育部、工信部、国家邮政局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教育部、国家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大学:原八大轻工院校之一南昌大学: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江西师范大学:位于南昌市,江西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位于南昌市)江西财经大学:位于南昌市,江西省、财政部、教育部共建高校赣南师范大学(位于赣州市)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原隶属于航空航天部六所高等院校之一华东交通大学:位于南昌市,江西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家铁路局共建高校东华理工大学:位于抚州市,江西省、自然资源部、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共建高校江西理工大学:位于赣州市,江西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重庆市四川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油画专业一流、十大时装设计名校之一重庆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西南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市与工信部共建高校)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市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安徽大学:位于合肥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安徽省,安徽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师范大学(位于芜湖市,安徽省、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工程大学(位于芜湖市)安徽财经大学(位于蚌埠市)安徽工业大学:位于马鞍山市,安徽省与科学技术部共建高校安徽建筑大学:位于合肥市,安徽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安徽艺术学院(位于合肥市,只招安徽考生)福建省厦门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福州大学:211工程大学,美术类办学在厦门,隶属于福建省,福建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师范大学:位于福州市,福建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华侨大学:位于泉州市,隶属于统战部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集美大学(位于厦门市)、闽南师范大学(位于漳州市)、福建工程学院(位于福州市)、泉州师范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甘肃省兰州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西北师范大学:位于兰州市,甘肃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西北民族大学:位于兰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位于兰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艺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之一,广西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广西大学:位于南宁市,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广西师范大学:位于桂林市,广西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与工信部共建高校广西民族大学:位于南宁市,广西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大学(位于柳州市)、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贵州省贵州大学:位于贵阳市,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贵州师范大学:位于贵阳市,贵州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贵州民族大学(位于贵阳市)、贵州财经大学(位于贵阳市)海南省海南大学:位于海口市,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海南省、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师范大学:位于海口市,海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河北工业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位于天津市,河北省、天津市、教育部共建高校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保定,教育部直属河北大学:位于保定市,省部合建高校,河北省与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燕山大学:位于秦皇岛,河北省、工信部、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师范大学:位于石家庄,河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华北理工大学:位于唐山市,河北省、国防科工局、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河北科技大学:位于石家庄,河北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省、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经贸大学(位于石家庄市)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省与自然资源部共建高校,位于石家庄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位于哈尔滨市,211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东北农业大学:位于哈尔滨市,211工程大学,黑龙江直属高校,黑龙江省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黑龙江大学:位于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省高校中第一个创办以培养商业艺术设计人才为主要特色的设计学院东北石油大学:位于大庆市,黑龙江省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建高校河南省郑州大学:211工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省部合建高校河南大学:位于开封市,河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前身为河南艺术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八大轻工院校之一,河南省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师范大学:位于新乡市,河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中原工学院:位于郑州市,原郑州纺织工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位于郑州市,河南省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南工业大学:位于郑州市,河南省与国家粮食局共建高校河南科技大学:位于洛阳市,河南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河南理工大学:位于焦作市,河南省与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郑州市)湖北省湖北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华中科技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武汉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武汉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武汉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华中农业大学:位于武汉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武汉纺织大学:八大纺院之一、、十大时装设计名校湖北工业大学:位于武汉市,设计学科1978年办学中南民族大学:位于武汉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北大学:位于武汉市,湖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教育部、首钢集团、宝钢集团、鞍钢集团、武汉钢铁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中国中钢集团共建高校武汉工程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汉大学(位于武汉市)湖南省中南大学:位于长沙市,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湖南师范大学:位于长沙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湖南省湖南工业大学:位于株洲市,湖南省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位于长沙市,湖南省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科技大学:位于湘潭市,湖南省、国防科工局、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湘潭大学:湖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吉首大学、南华大学:位于衡阳市,湖南省、工信部、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共建高校湖南工商大学(位于长沙市)吉林省吉林艺术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吉林大学:985工程大学、教育部东北师范大学:位于长春市,211工程大学、教育部延边大学:211工程大学,吉林省直属高校,位于延边州延吉市,吉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吉林师范大学(位于四平市)东北电力大学(位于吉林市)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位于长春市,吉林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华大学:位于吉林市,吉林省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长春师范大学辽宁省鲁迅美术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沈阳音乐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大连理工大学: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东北大学:位于沈阳市,正厅级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隶属于教育部辽宁大学:位于沈阳市,211工程,辽宁省直属大连工业大学:八大轻工院校之一、十大时装设计名校辽宁师范大学(位于大连市)沈阳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省、教育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共建高校,原隶属于航空航天部六所院校之一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沈阳理工大学:辽宁省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共建高校辽宁科技大学(位于鞍山市)内蒙古内蒙古大学:位于呼和浩特市,211工程、省部合建高校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位于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农业大学:位于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内蒙古工业大学(位于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科技大学(位于包头市)内蒙古民族大学(位于通辽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大学:位于银川市,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北方民族大学:位于银川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青海民族大学(位于西宁市)青海师范大学(位于西宁市)山东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山东艺术学院:山东省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山东大学:位于济南市,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位于济南市,山东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毕业证与山东大学一样的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山东师范大学:位于济南市,山东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青岛大学、山东建筑大学:位于济南市,山东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曲阜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均在日照校区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济南市,原山东轻工业学院,隶属于原国家轻工业部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位于烟台市)山东理工大学:位于淄博市,山东省、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济南大学:山东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山东科技大学:位于青岛、山东省与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山西省山西大学:位于太原市、省部合建高校太原理工大学:211工程大学,山西省直属高校山西师范大学(位于临汾市)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大同大学(位于大同市)中北大学:位于太原市,山西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山西财经大学(位于太原市)山西农业大学:位于晋中市太谷区,山西省与农业农村部山西传媒学院:位于太原市、第三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山西省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高校太原师范学院:拟升为太原师范大学四川省四川音乐学院:30所四川大学:位于成都市,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西南交通大学:位于成都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四川农业大学:211工程,隶属于四川省,四川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师范大学(位于成都市)西南民族大学:位于成都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华大学(位于成都市)西华师范大学(位于南充市)西南科技大学:位于绵阳市,四川省、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成都理工大学:四川省、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第三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西安交通大学:C9联盟高校、985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西北工业大学:位于西安市,985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信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位于咸阳市,985工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隶属于教育部陕西师范大学:位于西安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教育部西北大学:位于西安市,211工程大学,隶属于陕西省,陕西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陕西科技大学:位于西安市,八大轻工院校之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西安工程大学:前身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纺织工业部西安理工大学(1999年招收设计专业)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省与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西安工业大学:陕西省、国防科工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共建高校天津市天津美术学院:九大美院之一、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天津工业大学:八大纺院之一、十大时装设计名校,天津市、教育部、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天津大学:985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南开大学:985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八大轻工院校之一,1985年开始招生天津理工大学(1994年开始招生)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与教育部共建天津城建大学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疆艺术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新疆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211工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省部合建高校石河子大学:位于石河子市,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位于拉萨市,211工程大学,,省部合建高校云南省云南艺术学院: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云南师范大学:位于昆明市,云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云南大学:位于昆明市,211工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省部合建高校云南民族大学:位于昆明市,云南省、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高校云南财经大学(位于昆明市)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西南林业大学:位于昆明市,云南省与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
工作好找,薪资翻倍,2020考研党这样选择专业和学校才更合理!如今各大高校陆续开始发布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2019研究生也陆续开学,还有不到四个月就要迎来2020年的研究生考试,所以对大部分考研党来说,复习迎考是重中之重。不过,不少同学担心自己未来的发展,不知道如何选择专业和大学,这样的话一直拖到九月还没决定,这样就让自己陷入了被动之中。那么,专业和学校如何选择才更合理呢?如果想毕业的时候找个好工作,专业和学校哪个更重要?2020考研专业和学校哪个更重要?考生这样选择,未来发展的潜力很大近来上海大学一位研三的同学向小水抱怨,她觉得自己的未来非常堪忧,她的朋友和她一样从普通二本升上来,在贵州师范大学读研,但是最终毕业的时候只选择了在中学教书,而且收入并不乐观。起初她们是想在大学里教书,哪怕是一所大专院校,但是资格达不到。想进入事业单位,但是专业又不会考取。即使她在211大学读研,她依旧担心未来的出路。那么,这就给备考的同学敲了警钟,在考研初期的时候一定要想好专业和学校,也要考虑到未来的工作计划。当然,如果能在名校读研的话,肯定选择王牌专业就业最好。如果无法这样选择的话,还想考研成功,那在考研备考初期,就得根据自身的工作规划具体的来选择了。一般来说,考生可以优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01、选择985或211名校中好考的专业,冷门专业也可每年在考研的人中有不少同学是跨考考研的,所以这种考生最好选择名校中比较冷门的专业,这样考上的概率更大一些。很多如清华大学的部分专业,考研初试分数要达到400分以上才有复试的资格,但是也有人考了300分就被录取了,这就是专业的不同导致的录取结果不同。但是在就业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看到你是清华大学毕业的,专业倒是反而成了次要的了,特别是事业单位或者考取公务员的话,学校越好,考上的概率更大,未来发展也更好!02、选择实用性较强的王牌专业,学校差一些也可不少专业本科学历找工作很难,但是读研之后身价倍增,这样的专业如医学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等。即使考生就读的学校差一些,毕业出来之后,因为专业强的缘故,各大用人单位也会高薪哄抢。而且这些专业实用性非常地强,研究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会赢得更多的机会,同等条件下,研究生自然比本科生更招人喜欢了。不过,考生还得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来选择,如果是文科跨理工类的专业,最好还是不要了,成功的概率太小!03、最稳的话,考研选择本校的本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很多考生对自己并不自信,恐怕担心自己考不上研究生,所以本校是非常好的选择,考上的概率最大。因为本校的老师也会鼓励学生考研,分数超过复试线基本上就会被录取了。而成功读研,就比那些拼名校的考生强了很多,因为即使你再努力也会失败,成功的概率多少会打个折扣。而本科院校自身也比较熟悉,任课老师有可能还会有所帮助,所以对自己未来的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帮助的!如今研究生毕业的同学越来越多,不少人觉得读研后就能月薪上万,但却并不是如此。很多研究生在读研期间水平不行,选择的工作都是偏向稳定且不费力气的好工作,这种工作不少是事业单位或者编制内的,需要再次考取。一般大企业或者公司却没有几个愿意进,这就导致他们在工作的选择上非常的局限,非常不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相反那些有明确自己工作计划的同学,在读研期间就选好了未来的路,即使是进入体制内,未来的潜力也是非常大的!你如果研究生毕业的话,会选择考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吗?如果有大企业高薪聘请你,但是会经常加班,你会选择吗?欢迎留言分享您的观点!
为了帮助考生了解高考相关政策、科学合理填报高考志愿,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三场讲座的视频,并整理了24个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和解答,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来看↓↓↓讲座内容: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和录检程序主 讲 人:杨绍先(贵州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讲座内容:考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流程介绍主 讲 人:赵发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讲座内容:高考志愿填报信息收集与政策解读主 讲 人:何厚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24问答↓↓↓1.什么是高考志愿?高考志愿有什么作用?在普通高校招生中,高考志愿是指考生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结合个人具体情况,选定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是将考生选定的学校和专业进行采集集中的过程。高考志愿是省级招生办投档和招生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没有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被高校录取。高考志愿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什么样的学校和专业学习,直接影响考生的成长和发展。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高考志愿的填报。2.我省2019年填报高考志愿的方法和程序是怎样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和《贵州2019年高考指南》,根据《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查阅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由考生本人认真填报,不得由他人代为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对院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而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将如实记入该考生下一年度电子档案。3.网上填报高考志愿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考生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IE浏览器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在随后出现的系统登录窗口中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经身份认证合格,考生进入系统后,可以方便地查询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信息,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4.哪些原因可能导致不能正常上网填报志愿?遇到不能上网填报志愿怎么办?不能正常上网填报志愿的原因有很多,首先要检查你的网络连接,再看是否可以打开其他网页,网页打不开有可能是系统设置的问题,还有可能是IE浏览器损坏,或者是感染病毒。如果能打开网页,请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输入正确的准考证号和密码,密码错误会看到提示。遇到不能上网填报志愿时请尽快与班主任老师和所在中学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辅导员联系并寻求帮助。5.忘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密码怎么办?如果考生忘记了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密码,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招生办申请重设密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密码,避免给自己带来不便。6.考生在哪里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最好?为确保考生能安全、准确填报高考志愿,建议考生最好在学校提供的网上填报志愿的计算机教室填报志愿。7. 如何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每一个志愿都是一次投档机会,为了避免填报无效志愿,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弄清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有没有特殊要求。例如:提前批次军事、公安院校要求军检面试合格;某些院校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多少分;某些专业要求身高或者性别。如果不满足条件仍要填报,有可能被学校退档。填志愿信息时一定要认真检查和核对,避免填错。8.填报志愿之前应当掌握哪些主要信息?多方面了解信息是合理填报志愿的前提,一般来说,填报志愿前需要掌握以下几方面的重要信息:(1)招生政策和规定。要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特别是与填报志愿密切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比如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办法、加分政策照顾、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录取程序、投档办法等。(2)批次线和学校投档线、投档位次。贵州省实行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考生收集各批次院校在本省录取情况,包括录取分数、投档位次、录取人数、录取分数线与批次线差等,以便分析预测筛选可能录取的院校。(3)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有关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等的政策性承诺。招生简章是高校为招生编制的宣传资料,通常包括院校的地理位置、校园环境、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奖贷学金设置等内容。考生应通过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拟填院校的具体情况。(4)拟填报院校和专业的情况。对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要充分了解学校和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为自己所心仪的就读学校和专业。同时要注意学校招生的一些特殊要求,例如高考相关科目成绩是否有特殊要求等。(5)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一些类型招生需要在填报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签订协议或者有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填报前要先按照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即使填报了也不能被录取。9.填报志愿的基本方法是什么?填报志愿时,要在全面衡量、综合估测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理想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填报有可能录取的院校和专业。要结合考生本人成绩、位次,分析拟报高校和专业前几年的投档分数线和录取分数,估测可能录取的学校和专业,确定选择院校的范围。选择好填报院校和专业后,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填报哪些批次,哪些批次填报哪些院校,并合理搭配各批次院校的排放顺序,使录取心仪院校和专业的可能性最大化。10.考生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可能造成什么后果?考生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有可能造成这样一些后果:(1)可能填报不可能被录取的院校。意味着浪费了一个志愿,减少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2)可能填报自己不想就读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后既不能退档,又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如果录取后又不到学校(专业)报到就读,不仅浪费了学校的一个招生计划,而且还影响了其他填报这所学校的考生的录取,既不利于学校,也不利于自己和其他考生。(3)可能填报了高收费的学校或专业,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难以承担其学费,将直接影响自己的学习和深造。(4)考生盲目和随意填报了因身体条件不予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可能被录取。11.阅读《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考生阅读《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时,务必要认真细致,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填报志愿时,要严格按照《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录取批次、类别、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对应填报。同时要特别注意高校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语种要求和专业方向以及其他特别加以说明的信息,避免误填志愿。12.填报志愿时,为什么必须仔细阅读所报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及录取规则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高校校址、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以及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专业语种及相关学科的成绩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高校必须依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认真阅读所填院校的招生章程,可以更好地防止误填志愿,增加录取机会。13.怎样处理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关系?一般而言,如侧重于选择理想的学校,就应淡化专业的要求;如要增加录取自己喜欢的专业的机会,就需要适当降低学校选择标准。14.轻易放弃后续批次的志愿可能会有什么影响?高考录取分批次进行,在一个录取批次未能录取的考生,若填报有下一批次的志愿,则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放弃一个批次的志愿,就等于放弃了该批次录取机会。例如,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其只填报第一批本科志愿而放弃后续批次的志愿,则其只能参加一本批次录取,而失去了参加后续二本等批次录取的机会。15.填报志愿时,为什么应重视体检结论?高考考生应重视体检结论,合理填报志愿。体检结论既是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患有某些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或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体检标准中对不宜就读的有关专业均作了明确界定。此外一些高校或某些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也提出了符合体检标准的特殊要求。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结合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及院校的招生章程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填报符合录取条件的院校和专业。16.如何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保密?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才能进入系统填报志愿。在此期间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为了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安全保密,在系统中的任何操作都有详细的历史记录,可以通过查看日志了解自己的账号是否有异常。一旦发现账号被盗用,应及时向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反映,省招生考试院将会在最短时间内处理。17.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能否申请更改志愿?不能。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任何人任何情况都不能更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库都要立即备份一份数据刻成光盘交纪检监察部门封存备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18.什么叫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和程序是怎样的?平行志愿的优点是什么?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录取时,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改变过去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将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检索时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院校投放档案。档案投出,或考生志愿均投满或不符合条件,则进入下一考生志愿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平行志愿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原则,其优点:一是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录取的可能性,志愿的满意率会有所提高。二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性会有所降低,减少高分考生的落选。三是高校录取“断档”和“大小年”的现象会有所缓和,生源的分布会比较均衡。四是实行平行志愿相对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和风险性,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有利于院校招收到更优质的生源,更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说,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推出,是一项以人为本、以考生为本的改革措施。19. 填报平行志愿应注意哪些方法?(1)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既不要全部填报热门学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冷门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分数、身体条件等,在有可能被录取的学校中填报2—3个热门学校,填报2—3个冷门的学校,一旦热门学校投不进去,还有冷门的学校保底。(2)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学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前面。尽管是平行志愿,但还是有先后顺序的,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如果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3所学校满足投档条件,那么档案就会投到3所学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20. 平行志愿投档的风险有哪些?(1)志愿填报过高带来的风险。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2)被退档的风险。由于投档是按计划数的105%左右投向高校,如果录取过程中院校没有增加招生计划,那么已投档的考生中将有5%的考生存在被退档的可能。(3)不服从专业调剂和其他原因带来的退档风险。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某所院校后,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调剂,或出于身体等其他原因不符合学校录取要求,则有可能被退档。21.如何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1)了解我省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艺术类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①梯度志愿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②平行志愿本科院校(所有使用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③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设置8个院校(专业类)志愿。相关院校(专业)所在批次以《贵州省201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2)了解我省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3)了解报考院校的录取原则。(4)了解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中投档和录取的先后顺序。招生录取工作首先是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照我省制定的投档原则,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招生院校,再由招生院校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根据本校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例如:某院校专业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其公布的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录取,因此,根据我省投档原则,考生应当首先考虑的是专业成绩,而不是综合成绩。(5)仔细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院校录取考生、招办监督院校录取情况的重要依据,所以考生填报志愿时,除重点了解院校的录取模式,还要了解院校对考生性别、身高、外语成绩等方面的要求。(6)根据院校招生计划数、招生章程和自己的专业、文化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填报志愿。(7)参加全省美术、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专业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也可填报使用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中的其中一项合格,还可以填报其他音乐类的相应专业。参加省外院校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合格专业填报该校志愿,填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不涉及省级统考的,按院校要求执行。(8)报考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的省外院校的考生,按获得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志愿。(9)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未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22.什么是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过程是怎样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是在所有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中,考生可填报多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类)志愿。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院校的同一类专业、多所院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院校的同一类专业、同一所院校的多类专业。投档过程为:先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形成投档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判断考生能拟投档到哪一所志愿院校的哪类专业(判断条件为该志愿院校计划未满额或考生投档成绩高于已拟投档该志愿院校考生中的最低投档成绩)。当对所有合格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全部完成后,再将考生正式投档到已匹配的相应志愿院校供院校审录。23.体育专业填报志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1)仔细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录取考生、招办监督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以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研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录取原则和对考生单科成绩及身体方面的要求。(2)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招生章程和自己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和综合分排位等情况,综合考虑填报志愿。(3)我省体育专业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志愿设置为6所院校平行志愿。24.我省高职分类考试填报高考志愿的方法和程序是怎样的?高职分类招生考生志愿是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应根据《贵州省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认真查阅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为填报。填报志愿时,考生必须在电脑上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IE浏览器(edge浏览器),登录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flzs.eaagz.org.cn/)进行填报,不得使用其他浏览器或手机等移动终端填报。考生要认真填报志愿,填报完成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提交完成后若发现志愿填报有误,在系统未关闭之前可以进行修改,修改不能超过2次,系统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来源:贵州教育发布、贵州改革
近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省内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是多久?体育类专业划线原则是什么?快随小编一起来看↓↓↓艺术类专业一、报名工作(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 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自行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网址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在报名点缴纳高考报名费 130 元和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每生150元(每专业)。 (四)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高校,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后参加专业考试。 (五)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市(州)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于2019年11月29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二、专业考试 (一)省内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 美术: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 分、专业主科240分。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参加少数民族特色专业考试外,还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项主科(不再加试视唱练耳)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其他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舞蹈: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 分。 ● 表演: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 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 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 分。 ● 广播电视编导:面试150分(广播电视编导创意100分、 回答评委提问50分)、笔试150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 书法学:楷书临摹100分、行书临摹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 戏剧影视文学:面试100分(自我介绍20分、才艺展示60 分、评委提问20分)、笔试200分(故事编写80分、 影视作品评论120分)。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面试200分(外表形象70分、 专业基础60分、文化素养40分、才艺展示30分)、水平测试100分(英语听力30分、普通话70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 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年度省级统考简章。 (二)考点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各考点高校具体实施,全省分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三个考点。 我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 ↓ (点击可查看大图)(三)省外院校设点要求 1. 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可在我省设点的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部分本科院校。 2. 拟设点高校须满足教育部对设点校考的相关要求,并向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经院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的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专业考试管理措施等,并原则上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要求。拟设点高校申请报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 3.设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校外设点考试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熟悉专业考试业务的教师及招生监察人员参加专业考试管理工作。监考管理人员(五人以上)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考试要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须将考试录像(试卷)留存 4 年备查。 (四)加强统考命题工作管理为确保命题、审题及制卷等工作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其中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及书法学类统考命题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专业统考命题工作由考点高校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委选聘条件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考试、未参加本专业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面试科目评委小组原则上不少于 5 人、由不同高校教师组成。如个别艺术类专业评委数量不足需外聘,外聘人员须符合评委选聘条件并经考点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同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经高校推荐由省招生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评委的人员,若有不服从管理、违反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行为,省招生考试院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并将违规违纪情况通报所属高校,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评卷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美术类专业评卷工作要“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面试科目原则上由5名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评委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等笔试科目须有2人及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和评卷须全程监控和摄像,重要环节要有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含视频录像)须密封保存4年,以备查阅。 (七)省内考点高校要在专业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上传数据,并会同校招生监察部门监督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试院三份,校招生监察部门留存一份。省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中旬划定省内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段统计等信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将于2020年4月下旬公布),考生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应将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招生范围、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省内院校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后,于2019年12月9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 (九)省外招生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按教育部规定格式报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备案。未经备案的考生,不予认可相关院校校考资格。 三、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艺术(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术(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 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四、划线原则 (一)专业线 ● 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省内校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划定;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统考专业合格,其省统考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不低于180 分。 ● 音乐、舞蹈类: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划定。 (二)文化线 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办、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的精神,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出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美术及书法学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 80%的比例划定。 ● 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5%的比例划定。 ● 舞蹈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0%的比例划定。 ● 播音编导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5%的比例划定。美术及书法学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三)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原则上要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录取批次和志愿 (一)艺术类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所有使用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 3.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设置8个院校(专业类)志愿。相关院校(专 业)所在批次以《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另文下发。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三)参加全省美术、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专业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也可填报使用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中的其中一项合格,还可以填报其他音乐类的相应专业。 (四)参加省外院校校考合格的考生,根据省外院校校考合格情况填报志愿,填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院校要求执行。 (五)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未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1.梯度志愿投档原则: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2.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即所有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 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3.省外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次日,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通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于2020年7 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无误后,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高校对进档考生可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三种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中,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根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录取中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 号),做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4.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高考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简章体育类专业一、报名工作(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二)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自行打印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网址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也必须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 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三)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缴纳高考报名费130元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 二、专业考试(一)评委的选聘条件。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考生持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1和二代身份证,于考试前15分钟到考场进行检录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过程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摄像光盘留存4年备查。 (三)考试项目及分数。考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40分,总分160分。 (四)评分标准。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五)成绩查询。贵州师范大学校招生监察部门监督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试院三份,校招生监察部门留存一份。省招生考试院于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专业成绩发到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考生可到体育专业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 ://cjcx.eaagz.org.cn)查询。 (六)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报考体育(文)的自动转为文史类,报考体育(理)的自动转为理工类。 (七)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贵州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确认表》和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详情请查询有关院校招生章程。 三、文化考试(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体育(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2综合;体育(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二)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时间另行通知,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 (含)以上称号和武术精英级(含)以上称号的,可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时间与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相同,相关事宜可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查看),也可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具体要求请查询报考院校招生章程。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四、划线原则(一)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 1︰2.5 的比例划定。 (二)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 1.本科 ● 文化分数线:按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 1:1.5 的比例分别划定文化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综合分数线:在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分别划定体育文(理)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高职(专科)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别划定体育文(理)文化分和综合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填报志愿(一)考生须根据《贵州省 2020 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体育专业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设置为6所院校平行志愿。 (三)填报体育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所有考生(含保送生和单招生),都必须按规定填报志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排序规则执行。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二)录取批次 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第一批本科(体育院校及部分“211 工程”大学); 2.第二批本科(部分“211 工程”大学、省内外本科院校、4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 3.高职(专科)院校(省内外专科层次学校); (三)凡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并写入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四)考生参加体育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五)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考试是高考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来源:贵州教育发布编辑:蔡乾军 罗 静审核:冉世勇 赵应聪
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正式启动。今年的招聘计划是怎样的?如何报名?随小编一起来看↓↓↓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如下: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表和其它相关资料。↓↓↓(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地区县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对已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岗位指标中。(三)贫困地区设岗县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其中9个未摘帽的深度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3个拟摘帽县招聘比例不得低于10%。(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五)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州、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州、县自行确定。(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 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市(州)确定)。◆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具体生源地范围、条件由各市(州)自行确定。招聘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各市(州)、各设岗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方案和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各设岗县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设岗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所属市(州)教育局。◆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三)笔试。各市(州)教育局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3),连同本地区、所辖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各市(州)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地教育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面试要求:设岗县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五)体检。◆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各级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设岗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设岗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签订聘任合同:各设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二)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请各设岗县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四)各级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有关部门。(六)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八)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州)、县有关部门投诉。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陈炬 联系电话:0851-85280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