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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开始!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开始!

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已经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其公告内容包括:初试时间,初试科目,报考点设置及要求,报考程序,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以及其他内容。其考试时间及流程大致如下:其报考点设置要求如下:我省2021年设置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遵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铜仁市招生考试院、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黔南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黔西南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共十二个报考点。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1.贵州大学只接受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2.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贵阳市的考生报考,贵阳市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原则上应当选择贵州大学报考点。3.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报考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因考位限制,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4.贵安新区的考生按就近原则选择安顺市或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报考。5.其余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报考点公告,按报考点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注:以上信息均 来源于贵州省 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如需要查看详细信息请于官方公告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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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育硕士已公布招生简章院校名单汇总(江苏)

2021教育硕士已公布招生简章院校名单汇总(江苏)近日,各大高校陆续公布了招生简介,部分院校的信息较往年发生了一些变化,想考教育硕士的朋友一定想知道自己专业的情况,还不快跟必尚考研一起来看看!1. 苏州大学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特别注重依托本省、特别是苏南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并以此作为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动力。相关专业:教育管理,学科教学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专业:教育管理3. 江南大学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2001年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2003年东华大学无锡校区并入江南大学。相关专业: 教育管理4. 江苏大学江苏大学坐落在素有“天下第一江山”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学校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相关专业:教育管理,学科教学,学前教育,小学教学,现代教育技术5.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成为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相关专业:心理健康教育6.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第一任校长。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7.扬州大学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相关专业: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目前,江苏地区公布招生简章的院校大概就是这些,都是一些考研性价比较高的院校,考试范围:政治+英语2+333教育综合+专业课。最后,2021考研时间和报名时间也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如果你在浏览途中遇到任何与考研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来咨询必尚考研!咨询|考研|择校|备考|经验|资料|研招指导|复试调剂私信: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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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炉!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2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43个;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0个;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7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是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中国面向周边国家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规模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一、招生人数我校2021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4人。2021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一)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三、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是专业学位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021年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http://zsb.ynnu.e.cn/info/1013/1204.htm四、报考条件(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五)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六)我校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推免生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八)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3.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七、初试(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2)。八、调剂复试(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2021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3)为准。(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4)。我校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九、录取(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十、信息公开(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校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zsb.ynnu.e.cn)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我校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三)我校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我校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十一、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十二、其他(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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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新闻》记者杨宏报道说,为了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布了《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研究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打折扣”的原则。条例强调,招生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与本科毕业的学生相同的学术能力。法规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考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州政府组织,重考由招生单位组织。初步考试的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包括联合考试),个人考试和推荐免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招生单位对其他考试科目设置题。个别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候选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注册要求。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由国家统一考试题选择。推荐免试是指将部分高校根据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确认为免予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评估的assessment选方法。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明确,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我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分级参考(指南)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教育国家机密的范围。该法规提出,研究生有两种学习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有两种就业类型:有针对性的就业和非有针对性的就业。有针对性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方法进行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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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想来清华大学读硕士吗?想成为清华大学的一员吗?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啦!快来看看!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1 推荐免试(一)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二)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三)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四)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2021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2 普通招考(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2)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以下项目接收单考生报考:◆ 工物系(032)—能源动力(0858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2方向)◆ 五道口金融学院(060)—金融(025100)—技术转移(02方向)◆ 法学院(066)—法学(030100)—刑法学(12方向)和诉讼法学(13方向)◆ 美术学院(080)—机械(08550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01方向)◆ 医学院(400)—公共卫生(105300)◆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599)—公共管理(120400)—医院管理(03方向)(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五)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1.报名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2. 确认环节(1)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八)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一)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二)考试考核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三)录取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我校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 其他事项(一)其他说明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含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后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微纳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自动化系大数据工程项目的学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贵州培养和住宿,全程不安排本部住宿。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6. 202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7.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9.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10.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11.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电 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cn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报考清华大学!我们在这里等你来!来源 | 研招办图片 | 何康 李派封面图设计 | 贺茂藤排版 | 潘雯菲编辑 | 赵姝婧

李双双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杨虹报道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规定强调,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规定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规定明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定提出,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伦敦河

权威发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公布如下:一、招生类别与计划2021年,我校在62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7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87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98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的考生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后至少有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需符合:(1)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 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7年7月30日前大学本科毕业);(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需提供本人第一作者已发表的报考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期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的扫描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单独考试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考生务必按照下列说明选择:招生单位:1141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报 考 点:116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试方式:23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定向就业考试科目: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6单考英语,666单考数学专业课:煤矿开采学(能源与矿业学院资源与环境)矿井通风与安全(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选矿理论与实践(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四)除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外,其他全日制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章程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录取后,学校与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具体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八)我校与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简章、我校与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联合培养简章另行公布。三、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可适当延长)。四、学费及奖助学金1. 学费:详见我校财务处-教育收费公示表。2. 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3. 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奖励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年、8000元/年、6000元/年。4. 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五、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址为:http://yz.chsi.com.cn,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28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28日特别提示:1. 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和报考艺术硕士(美术)的考生选择北京1163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2.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3. 关于学历(学籍)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认证结果需要在教育部认证中心网站上查到,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学校对考取的应届生毕业证书在入学时验证,未获毕业证书将不能入学。4.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5. 学术型专业目录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该专业学习和研究内容,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不区分研究方向”,无须填报具体研究方向。招生学院代码及联系电话来 源/研究生院

妄称文武

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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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说明1.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5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费:0.8万/年/生;住宿费1320元/年/生(4人间)。(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全脱产或非脱产;基本学制3年 (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1万/年/生;住宿费1320元/年/生(4人间)。最终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1)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现场确认(1)时间: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2)确认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和复试1.初试(1)日期和时间: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初试科目: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21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心理素质测试;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③专业课笔试及面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主干课程。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栏。(3)体检:在湖北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具体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五、录取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3.体检、面试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六、奖助政策(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1.优秀生源奖励政策奖励内容 面向对象 奖励方式留校工作机会 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从应届毕业研究生中,选拔不高于毕业生总数10%的优秀研究生留校工作优先交流培训 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流培训的机会优先推荐读博 和优先招聘 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有优先权。2.奖助学金奖助类别 奖助名称 奖助额度 面向对象学校层面 优秀生源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元/人 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二等奖 6000元/人三等奖 3000元/人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等奖 8000元/人/年三等奖 60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 一等奖 2000元/人 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等奖 1000元/人“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 200-500元/人/月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助教助管国家层面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评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以及委托培养)国家助学贷款 ≤120000元/人/年 符合条件者均可在生源地申请九、联系我们1.学校联系方式单位:湖北文理学院,代码10519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邮政编码: 441053联系部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人:刘老师、熊老师联系电话: 0710-3592707、3616560Email :yjszsb@hbuas.e.cn2.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招生专业(类别) 学位类别 培养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352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政法学院 何老师,13972248657,10229@hbuas.e.cn0501中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文学与传媒学院 徐老师,13817555535,11463@hbuas.e.cn0552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0855 机械 01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测控 02制造装备集成及控制 03数字化设计与制造 04新能源材料研究与开发 专业学位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01方向) 叶老师,18827519096,11657@hbuas.e.cn机械工程学院 (02、03方向) 孟老师,18771043907,11613@hbuas.e.cn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04方向) 潘老师,13986313961,11167@hbuas.e.cn4、信息查询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湖文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hbuas.e.cn/zsxx.htm官方微信号:hbuas yjs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 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101政法学院 初试科目及代码 复试科目专业学位0352 社会工作,3年制(全日制、非全日制)035200社会工作 01社区社会工作 02司法社会工作 03青少年社会工作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学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社会福利思想 2.社会政策概论102文学与传媒学院 初试科目及代码 复试科目学术学位0501 中国语言文学,3 年制(全日制)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203 日语 ③701 汉语基础 ④801语言学理论 应用语言学专题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写作 2.汉语言文学基础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203 日语 ③702中外文学史 ④802文学理论基础 中国古典文献学专题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专题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外国文学专题专业学位0552 新闻与传播,3年制(全日制、非全日制)055200新闻与传播 01网络新闻传播 02创意策划与影像制作 03数字记忆与文化传播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新闻传播理论与实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现代汉语 2.新闻传播史103机械工程学院 初试科目及代码 复试科目专业学位0855 机械,3年制(全日制)085500 机械 01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测控 02制造装备集成及控制 03数字化设计与制造 04新能源材料研究与开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01机械设计 或902汽车理论 或903普通化学 01方向:电动汽车综合 02、03方向:机械制造综合 04方向:材料化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1、02、03方向: 1.工程力学;2.电工学 04方向: 1.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2.物理化学初试科目参考书科目代码 与名称 参考书目331 社会工作原理 1.《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2.《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20年版334 新闻与传播 专业综合能力 1.《新闻编辑学》(第四版),蔡雯、许向东、方洁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中国新闻采访写作学》(新修版),刘海贵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当代新闻评论教程》(第五版),丁法章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437 社会工作实务 1.《社会工作实务手册》,朱眉华、文军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2.《社会工作实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20年版44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基础 1.《新闻学概论》(第六版),李良荣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传播学教程》(第二版),郭庆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中国新闻传播史》(第三版),方汉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701 汉语基础 1.《现代汉语》(上、下),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增订六版,2017年) 2.《古代汉语》,赵世举、李运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702 中外文学史 1.《中国文学史》(一、二、三、四卷),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14年) 2.《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1998年) 3.《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2007年) 4.《外国文学教程》,蒋承勇,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2016年)801 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等,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2010年)802 文学理论基础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2015年)901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第九版),濮良贵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年版902汽车理论 《汽车理论》,余志生,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年903普通化学 1.《无机化学》第二版,刘又年主编,科学出版社,2017年 2.《有机化学》第六版,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复试科目参考书目学科(专业) 代码与名称 参考书目035200 社会工作《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同等学力加试: 1.《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第2版)》,钱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2.《社会政策概论(第2版)》,关信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0501 中国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专题 《应用语言学概论》,于根元,商务印书馆(2003 年)中国古典文献学专题 《中国古典文献学》,张三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第三版,2018 年)中国古代文学专题 《中国文学史》(一、二、三、四卷), 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14 年)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 1.《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1998 年) 2.《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2007 年)外国文学专题 《外国文学教程》,蒋承勇,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2016 年)同等学力加试: 写作:《现代写作教程》,董小玉、刘海涛,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14 年)汉语言文学基础: 1.《现代汉语》(上、下),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增订六版,2017 年) 2.《古代汉语》,赵世举、李运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年) 3.《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等,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2010 年) 4.《中国文学史》(一、二、三、四卷),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14 年) 5.《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1998 年) 6.《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修订版,2007 年) 7.《外国文学教程》,蒋承勇,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2016 年)055200 新闻与传播1.《新媒体传播》,刘雪梅、王泸生著,暨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文化创意与策划》,谢梅、王理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同等学力加试: 1.《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2.《中外新闻传播史》,张昆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085500 机械机械制造综合: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第三版),熊良山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电动汽车综合: 1.《电动汽车结构与原理》,赵立军;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2.《测试技术及传感器》,唐岚,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材料化学综合: 1. 《材料化学》,赵志凤等主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2年 2.《材料科学概论》,雷源源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同等学力加试: 1.《工程力学》,单辉祖、谢传峰,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 2.《电工学:电子技术》(下册)(第七版),秦曾煌、姜三勇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3. 《分析化学》(下册)(第6版),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4.《物理化学》(第六版),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注:参考书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未尽事宜请与招生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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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汉中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汉中周边陕甘川鄂渝毗邻地区具有硕士授予权最早的高校。目前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汉语国际教育、会计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硕士生导师三百五十余名,各类硕士研究生一千余人。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设有17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训中心,62个本科专业, 6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26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1亿元。学校馆藏图书223.53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5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1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6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94人,其中教授141人。现有双聘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外聘),“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14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建成了门类较完备的学科体系。目前已逐渐形成了以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的理学学科群、以工业应用技术开发研究为特色的工学学科群、以汉水流域文化史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为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及其研究方向,建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及研究与服务平台。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参与合作国家级科研项目8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9项,发表学术论文4326篇,其中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1153篇,出版著作和教材403部,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835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7项;获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陕西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支持与投入力度。同时学校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并举办高层次导师论坛和学术讲座。学校为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同时每年均有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当前,学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大学文化建设工程、党的建设工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开展创建以工程教育和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努力实现学校事业发展的新突破。★报考须知一、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均为全日制(全日制要求将档案调至我校并脱产在校学习)。我校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为2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均在南校区。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我校教育硕士、会计硕士均不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6.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3)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8.我校只录取全日制类别的考生,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对于在职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脱产就读证明”(模板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者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9.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三、网上报名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是陕西省内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内的社会考生原则上均在我校报名;陕西省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以及初试。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并在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准确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前完成)。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符合我考点接受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陕西理工大学2021届毕业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2.已注册学生证;3.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陕西理工大学的省内社会考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2.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审核材料要求按我考点和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公告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按规定在研招网上缴纳报名费。(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四、初试(一)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预计为: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实际考试时间以教育部2021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后请妥善保管,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中还需使用)五、复试(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三)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四)复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详见复试通知。(五)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七、调剂考生初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八、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旬。九、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