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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加强对研究生管理,有人开始担心了!樛木

教育部发文加强对研究生管理,有人开始担心了!

要说以前研究生毕业是难事吗?也不是很难的事情。以前考研来说是一个有难度的事情,毕竟公共课由国家出题,专业课也是有国家严格把关的,但是毕业却不是一个难事,因为国家对毕业生并没有进行严格把关,基本上毕业论文攒攒就能毕业。但是,经历了2018年考研事件和2019年的各种事件,教育部终于在2019年2月27日作出了明确的通知,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还有毕业措施等做出了一些列的规范性要求,现在所有的在读研究生也包括小编都心里发慌,只怕自己毕不了业啊!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教育部也是针对个别的招生单位和个人一些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学术造假,违反师德等现象,做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对于考研考试做出了如下要求,一定要加强对考试的重视程度,切记再出现试卷出错、试卷变成答案的情况发生,加强对出题人员的审核和负责人的培训;对于复试情况要全程录像、录音,复试小组成绩要严格给予,学生要择优录取,不允许出现歧视学生出身的情况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要全部送盲审还记的小编刚上研一的时候,学长学姐告诉我的是,只要是毕业论文不被抽到盲审基本上都能毕业。在以前毕业论文并不是全部盲审的,是教育部抽取一部分同学的论文进行盲审,如果你发过一区、二区的论文是可以免盲审的,小编的一个学长就是因为被抽到盲审然后没有通过延期半年毕业。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是全国所有的研究生毕业论文都要进行双盲审,一旦有一位老师不给你通过,那么你就毕不了业。所以,现在不管是小编的学校还是全国其他地方的学校,都是胆战心惊的,只怕自己不能毕业。教育部也加强了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以前也出现过研究生导师压榨学生、威胁学生、性骚扰学生的事情出现。因此现在教育部也是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给与了学生一票否决的权利。如果学生导师有以上情况,学生可以向学校进行反应,学校调查清楚后要依法坚决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导师资格的老师,培养单位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等处理措施。作为研究生的你们开始担心了吗?反正小编现在非常担心毕业问题!

三纲

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

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工作。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本以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会以“彻查高校学术腐败和懒政现象”而告终,结果却是以“加强广大硕博们论文的审核标准和毕业难度”落下帷幕。还真挺讽刺的……究竟是谁带错了节奏,从一开始的人民日报点名批评和央视新闻的传播,以及最后教育局展开的调查,都忽略了“高校懒政和学术腐败”的效应。最后的结局也是可以预料到的。各种审查环节的失责都只是亲描淡写的一笔带过,自罚三杯罢了。本以为可以换来些许的公平,结果却招致了更大的不公平。

的悲剧

教育部规定,研究生管理制度得到改善,矛盾减少,导师叫苦不堪

教是为了不需要教。……就是说咱们当教师的人要引导他们,使他们能够自己学,自己学一辈子,学到老。——叶圣陶学历提升是势在必然的趋势,现如今有越来越多人加入考研队伍,由于研究生基数的增多,现如今的研究生面临着更高要求的毕业规定,一些研究生学子叫苦不堪。国家角度来看,是势在必然的趋势,研究生不断增多,研究能力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使得研究生学历注水严重,一些研究生导师为了让学生尽快毕业,不多不进行辅助学习,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没有得到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在本科和考研成功后,与导师的关系存在变化,在研究生期间,导师手握重权,研究生处于弱势方,导师决定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及论文答辩,导师占有决定权,这一时期存在关系不对等现象。如果学生与导师没有处理好关系,就会被延迟毕业,学生为了毕业,只能为导师做不属于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但是自己的课题研究被拖后,面临无法毕业,课题开展慢的情况。一些导师认为学生存在能力的欠缺,对学生一眼看待,这也让学生变得更加焦虑,有患有抑郁症的风险。有些导师为人师表,却存在谋私利现象,套取经费,让学生干各种重活累活,不然无法毕业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如今,教育部下达了一项规定,研究生的管理制度将得到改善,导师与研究生矛盾减小的同时,更有利于研究生,这个规定也让导师叫苦不堪。规定有十个条例,严正规范了导师的言行举止,导师不得参与有害学生考试及招生公平的活动,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业问题,应及时给予疏导,不能存在学生找不到导师的现象。导师不得让学生参与无关研究领域的事情,不得拖延学生毕业时间,违反学术规范,不得有侮辱学生人格的事情和不正当关系存在。这十大规定已经发布,引起了哗然言论,这一消息的发布,对研究生来说无疑是好事,研究生的管理制度得到改善的同时,将减少与导师的矛盾。研究生在这项规定的实施下,将占据主动权力,师生关系得到和谐发展,导师将对学生进行认真负责的指导,学生能力和素质将得到提高。研究生规定的实施可以看出,国家教育部门在不断改进教育方案,对待学生来说,有弱势群体替学生说话,也是一件好事,学生得到了尊重,研究生学业将得到有效规划和提高。教育部规定,研究生管理制度得到改善,矛盾减少,导师叫苦不堪,对于这一话题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告诉小编吧! 文/叮叮当当说教育(欢迎分享转载)

人之性邪

教育部发文严格规范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管理,有人开始担心毕业了……

共青团中央有态度 有温度 全网青年都在关注导读2月27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看完通知,有人开始担心自己的毕业问题...…昨天,话题#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登上微博热搜。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2月27日,针对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其中包括,对考研自命题规范管理: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重点加强命题审核和试卷命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命题人员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近期很多同学面临着考研调剂和复试的问题,其中也特别提到了考研招生工作:考研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六月还有一批同学即将发表论文和毕业,在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上: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不仅对研究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也特别强调了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此外,针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与保障,教育部近期将组织重点督查:要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盲评等质量监督手段使用力度。对违规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网友热议:是对努力读书的人的慰藉吧通知一出,网友展开热议,有人点赞↓↓↓有的网友开始分享自己的导师↓↓↓也有人担心起了毕业↓↓↓还有网友强调需要加强管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转发点赞转载请联系授权校 审 | 肖 健 编 辑 | 甄露露(邯郸市肥乡区委宣传部)

大迁徙

终于出手!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行为失范导师一票否决!

终于出手!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行为失范导师一票否决!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工作。针对目前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教育部发文提出以下这4点:01、强化自命题规范管理。考研时山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就曾在考研时将答案直接发给了考生,更有学校出现考题泄题,错发试卷等问题。教育部指出,必须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02、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之前考研学子爆料,学校压低他们的专业分数线,只为能招收985的调剂生,导致这群学生连调剂也没有办法。此次,教育部规定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如果再有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03、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这些年来,对于导师压榨学生的报导屡见不鲜,因为没有约束,又因为把住了学生的命门,所以导师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科研经费吃吃喝喝,而现在这种情况在教育部和全民的监督下将得到遏制。教育部规定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04、完善督查督导机制。好的制度自然离不开监督,此次,加强研究生管理的工作不再是一纸空谈。教育部会在各地各单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营造良好研究生教育生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此次教育部通知一出,网友们举手称赞。要知道,这段时间发生的翟天临学术造假,科大博士失联后身死,某学校压低学生专业分数,可以说是研究生乱象的一个爆发。之前我们把权利回归给各院校,让他们自主招生,给予莫大的权利,是希望学术圈没有那么多制约,能更好的发展。没想到,仅仅这一年,便乱象频发,通过网络越传越广,也引起了全民对博士、研究生、导师这一群体的关注。放任自流的权利如果得不到有效监管,一定会腐坏,如今教育部终于出手,相信未来学术圈会越来越清明。

嘉年华

全国首届“劳动教育管理”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项目在京启动

中新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 余湛奕)全国首届“劳动教育管理”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项目启动暨劳动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研讨会24日在北京举办。中国教育部教材局局长田慧生、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向兵、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麻宝斌等出席会议。首届“劳动教育管理”研究生项目导师与全体研究生参加会议。田慧生表示,新时代劳动教育落地落实要在大中小学贯通一致,形成依次递进的劳动教育体系上下功夫;要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教育合力上下功夫;要在德智体美劳融合,形成“五育并举”的全方位育人格局上下功夫。他期待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依靠深厚的劳动科学积淀和广泛的群团组织基础,扎实办好劳动教育管理研究生项目。他同时表示,教育部教材局会继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校在劳动教育领域有新创见、大作为。刘向兵表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拥有8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已涵盖公共安全管理、工会工作、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方向,今年新设“劳动教育管理”方向,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企业培养劳动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服务于劳动教育落地实施、劳动教育政策制订及劳动教育实践督导。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争取将本项目办出特色、办出成绩,探索出一个可供推广的劳动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模式。麻宝斌指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开展劳动教育管理领域研究生培养,加强劳动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是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劳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创新。他表示,在劳动教育管理领域研究生的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应当立足现实需要,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中加强统筹指导作用培养专业人才。“各位同学来自不同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背景,既有人文社会科学的,也有理工科的,既有企业的,也有政府或事业单位的。无论哪一种,不论工作年限有多少,工作经验有多少,我们都将因人而宜,制订学习和研究计划,使各位同学尽快熟悉劳动教育,研究劳动教育,探索解决劳动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痛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印副教授代表项目导师团队发言。他表示,为加强研究,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将实行“劳动教育中心统一培养”和“导师一对一指导”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单周学术沙龙、双周读书会、开设前沿课程等形式,让各位同学深入交流,共同提高。(完)来源:中国新闻网【来源:中国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是果类乎

教育部动真格了,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及管理培养工作

随着经济飞速的发展,国际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国家想在世界大舞台上立足,对于新时代的人才培养是至关重要的,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我国也不例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无论在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理念、办学方式,以及师资水平、学生人数、高教投资、管理监控都得到快速的发展。但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反而却呈现出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不符合社会需求,进入工作岗位大学学的知识什么都不会,还要前辈手把手的教,特别是一些高校出来的研究生,踏入社会之后呈现出一种是“量”多,而“质”偏低,特点是科研能力不强,只会循规蹈矩的做事,没有创新能力,学的专业与市场脱节等。并且近年来研究生招生考试乱象密集曝光,像一些自命题高校的试卷题目泄露、试题与考试大纲的偏差,以及去复试要先和导师联系送礼之类的,不提前联系导师,就会被一些有关系、走后门的学生顶替掉你的名额,不管你笔试成绩在好,更甚至,前段时间某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抄袭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极大了影响了人们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质疑,以及好感认同度的降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日前发布了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与管理培养工作。在考生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现场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择优录取。在研究生培养期间教育部指出:要狠抓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管理,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过程,对一些学术不端、学术论文作假行为“零容忍”。一些网友表示:教育部加强研究生管理培养工作,真正的研究生人才是不会惧怕这些条条框框的,只有一些水货研究生害怕。而且现在不光研究生,本科教育也比以前严格了,不是60分万岁的时代了,更有网友表示:这不是苦日子,这是好日子,要不然读书干什么,啥都不学,浪费知识、浪费时间,要这样还读什么研究生?客观来说,教育部狠抓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是件好事,极大的促进了招收研究生的公平性,让真正有梦想想为学术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学生提供了优质平台,同时促进了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研究生教育生态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大量优质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

案剑嗔目

教育部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工作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指出,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形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保障体制,构建了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形成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培养了大批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文化传承创新的优秀人才。但是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仍有出现,反映出一些招生单位存在政策规定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监督管理透明度不够等问题。通知强调,要强化自命题规范管理。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重点加强命题审核和试卷命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命题人员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知明确,各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通知明确,要完善督查督导机制。培养单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主体,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与保障责任,要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盲评等质量监督手段使用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近期将组织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营造良好研究生教育生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进一步优化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结构,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专家组织及时修订不同学位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学位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研究生培养指导性方案,深化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

其在我乎

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研究生教育关键改革6大举措来了

9月22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介绍“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 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意见》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关键改革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管什么时候,为党育人的初心不能忘,为国育才的立场不能改。研究生教育要坚守立德树人、前瞻引领、研究创新的初心,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第一位。《意见》强调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意见》提出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和动态调整新机制。设置交叉学科门类,着力推动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按照高校自主调、国家引导调、市场调节调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国家依法施策,同时推动培养单位依法办学,用好自主权,处理好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传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文科与理工科的关系,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意见》指出要更加注重分类培养,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增强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资源调控的精准度,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教育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时响应,已经布局20所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与卫健委联合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四是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意见》提出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教育部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同时,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五是严格质量管理。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管理上更要高标准、严要求,把提升质量作为核心,把工作重心真正回归到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上来。《意见》提出严把入口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把愿意读书、忠诚可靠、德才兼备的好苗子选拔出来。严把过程关,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用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测。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六是加强条件资源保障。《意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博士生教育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支持,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支持服务,引导行业产业等各方有效发挥力量,强化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

莫然有间

教育部更新一系列研究生相关规定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