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对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6个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完善。《清单》分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毕业生引才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创业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鼓励到基层就业等6大类、共30条对现行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详细福利如下: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1.就业接收登记服务政策内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后到相应人社部门进行接收登记,是毕业生人事管理的起点和重要环节。做好接收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是各级人社部门掌握毕业生实名信息及其就业状况,有针对性提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数据基础。办理渠道: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内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根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联系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经验、增强能力;加大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力度,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办理渠道: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3.就业见习服务政策内容: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基地,在本单位内部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进行3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政府见习生活补贴,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促进就业措施。办理渠道:毕业生自主选择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补助,见习期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4.档案保管服务政策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办理渠道:申请人可将档案寄存在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5.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查询政策内容: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按规定应转回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查询。也可直接向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查询档案转递方向。办理渠道:通过档案寄存单位官网、微信平台等方式查询档案信息。6.人才储备政策政策内容: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三年内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和福州生源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符合储备条件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费,还可享受免费住宿、免费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从2018年起,在我市人才储备中心登记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在领取生活补助期间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及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可以继续领取生活补助至正常期满为止。办理渠道: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至人才储备中心办理。7.落户服务政策内容:全面放开福州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落户限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落户。办理渠道:各基层派出所二、毕业生引才政策措施8.“双一流”毕业生人才奖励政策内容:《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2018]7号):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办理渠道:受聘于企业的通过所在企业、自行创业的(所在企业核实材料并盖章),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同意后,向福州市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常年受理)。9.工科类毕业生补助政策内容: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工科青年人才,到省内企业受聘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到省级报备的众创空间培养或服务期间,按照所在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创领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办理渠道:由企业(众创空间运营方)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近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采取本硕博落地奖励、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每年安排2000套保障房等措施,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吸引人员来榕就业对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落地后奖励30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福州市企业工作,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生每人1.5万元奖励。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来榕任教,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并在6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1年)每年发放2万元补助。全面放宽落户限制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可在福州市落户,不受年龄及就业创业限制。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福州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现代城市与古韵巷弄相得益彰。图为三坊七巷景区。加大安居保障力度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C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租赁补助、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D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领租赁补助,补贴时间不超5年。C型保障对象: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福州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D型保障对象:未达到A、B、C型保障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在福州市四城区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2)在福州市四城区落户满1年。2020年-2023年,每年安排C型保障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不少于2000套。其中,I型(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将按该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加大岗位供给全年动员组织在榕企事业单位推出12万个以上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国有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教育和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全市安排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不少于4000个。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包括劳务派遣、专岗聘用)不少于2000个,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岗位不少于50%用于招收高校毕业生。受薪酬总额制约或绩效总额限制的市(县、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2020届高校毕业生产生的工资总额增加,可不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幅度调增控制范围。东湖之畔,福州滨海新城风采。扩大基层就业加大选调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力度,今年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160名。2020年-2023年,新增晋安、长乐、福清列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每年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到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晋安、长乐、福清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期限为2年。承担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拿出不低于期满人员30%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的方式,面向期满人员招聘。扩大见习规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吸纳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人员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保),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补贴。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今年起,单位可为见习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由单位缴交。鼓励应征入伍福州市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大学生参军可享受一次性奖励,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2万元、1.5万元。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项招聘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5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社保补贴。营造便捷准入环境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只需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可免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福州金山工业园规划图。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达30万元,10万元(含)以下试行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不超3次。继续开展“植根榕城”100个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税费。(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
福州全面开放高校毕业生落户“双一流”高校硕士工奖励3万元 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放开落户限制、给予落地奖励、提供住房保障、发放创业补贴等多方面,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清华北大人大近百名博士参观考察东湖VR小镇。(资料图片)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限制 通知提出,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再作为落户条件。 给予引进博士和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落地奖励。对经认定纳入我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对经认定纳入我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可承租酒店式人才公寓,所需租赁费用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符合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社会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服务我市发展的大战略、大项目、大工程中大显身手。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分别按本科1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每家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获取补助人数累计最高100人),该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招聘千名“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计划。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用于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 新认定众创空间最高奖励40万元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鼓励社会资本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或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参与各类创业孵化园的管理,为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乐居买房讯 (编辑 平鹅)5月14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采取本硕博落地奖励、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每年安排2000套保障房等措施,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措施》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图源:福州市政府官网福州此次出台的《措施》,显然离不开全国各大城市“抢人”的大背景。毕竟城市的竞争,已经逐步变成资源的竞争,而人才是首要资源。日前,包括苏州、沈阳、重庆、青岛等城市均争相推出各种“福利”政策吸引人才落地,而福州对于抢人则更多了一分迫切性。我们来看一组数据:“超大城市”福州的养成要20年以上根据2019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末福州市(含平潭)常住人口为780万人,比2018年增加6万人。按照国家对城市的分类标准,10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叫做“超大城市”,大福州距离成为“超大城市”还需220万的人口。纵观2013年到2019年福州常住人口数据,近年福州常住人口虽稳步增长,但是增速基本徘徊在7-9万,2018年和2019年增速都呈下降趋势。照如此速度测算,“超大城市福州”的“养成系道路”还要走20年以上。抢人下血本!够不够吸引力?从《措施》明细来看,福州本次新政可大致提炼出几大亮点:本硕博落地奖励、加大岗位供给、全面放宽落户限制、加大安居保障力度。①人才落地奖励。对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落地后奖励30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福州市企业工作,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生每人1.5万元奖励;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来榕任教,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并在6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1年)每年发放2万元补助。②加大岗位供给。全年动员组织在榕企事业单位推出12万个以上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国有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教育和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全市安排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不少于4000个。③全面放宽落户限制。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可在福州市落户,不受年龄及就业创业限制。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④加大安居保障力度。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C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租赁补助、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D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领租赁补助,补贴时间不超5年。“抢人大战”背后真相暗藏近年来,越来越多城市认识到人口之于一个城市的重要性,放眼全国,诸多城市在人才政策上非常积极。小乐也在上文中提到了,福州要想升级,以目前的人口增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此次新政可以说每一则都是为常住人口增速“独家定制”,背后是一座城市“飞升上神”的雄心和格局。首先,人才落地奖励措施简单粗暴,发钱吸引人才来福州就业。当今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对科技、知识的要求更高,引进人才有助于福州产业升级,进而能够推进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然,发钱奖励还不足以吸引外地人背井离乡入榕就业,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措施》中提到了很重要的一点即加大岗位供给,安排好工作,之后再安排落户、住房保障,让新福州人定居安家,再为福州的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关于落户政策,细则中特别强调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为什么是滨海新城?耐人寻味。2017年2月13日,福州市正式拉开了长乐滨海新城建设大幕。根据最新有关报道,长乐片区规划人口为173万,其中滨海新城核心区就占81万。而目前,全长乐常住人口仅73.9万人,假若以长乐每年1万左右人口增速来看,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滨海新城的建设仍在如火如荼得进行当中,并取得一定成效。数据显示,滨海新城目前入驻企业已经有300多家;正在修建的各种交通设施如地铁6号线、福平铁路、道庆洲大桥均在全速前进;三甲医院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预计今年10月完工,此外还有教育资源的加码如滨海新城小学、福州三中滨海新城校区、天津大学福州校区等。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ren kou)。总体来说,此次《措施》的制定是以吸引人才入榕就业为直接目标,一针见血,面面俱到,福州“抢人”决心可见一斑。若真的落地执行,可以说具备有一定吸引力,效果令人期待。【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就在刚刚,福建省人社厅官网发布了《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清单共计30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毕业生引才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创业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鼓励到基层就业。以下是清点的五个重点内容:重点一符合储备条件的毕业生享受补助,免费住宿、落户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三年内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和福州生源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符合储备条件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费,还可享受免费住宿、免费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重点二硕士/本科生毕业落地享3/1.5万元奖励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重点三毕业生创业享5000元补贴,优秀项目给3-10万元扶持资金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此外,福州市每年将评审出10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推荐创业导师跟踪辅导。重点四每年面向省内外选聘约800名大学生村官面向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福建生源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每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约800名。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央以及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有序流转。重点五部分乡(镇)公务员招考职位60%面向毕业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拿出乡(镇)公务员招考职位的60%面向本县户籍或在本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招考,放宽报考条件,一般不限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开招考,不得在工作经历方面设置门槛。出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倾斜政策。
人才是第一资源。那么,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晋安区都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晋安区高度重视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区人社局详细梳理了近期人才关切度高的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CD型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等最新人才政策,总结提炼我区人才政策,更好服务企业人才申报工作。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政策规定的现有人才、新引进人才、待引进人才,可享受生活待遇、晋级和荣誉奖励、重点计划支持三大方面政策支持。新引进人才可享受25万-7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规定C型保障对象,享受销售价格按“禹融府”项目市场备案总价70%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CD型住房租赁补贴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规定C、D型保障对象,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博士人才给予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建站补助100万元。给予出站后继续留榕工作的博士后人员30万元人才奖励,分三年发放。博士毕业生可申请“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工科类青年人才“985”、“211”等高校获得工学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且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人才,可享受企业税前支付薪酬不同比例的补助。“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雏鹰计划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周期为5年,培养期内,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每位可享200万元资金支持(拨付至用人单位)。
人才是第一资源。那么,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晋安区都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晋安区高度重视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区人社局详细梳理了近期人才关切度高的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CD型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等最新人才政策,总结提炼我区人才政策,更好服务企业人才申报工作。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政策规定的现有人才、新引进人才、待引进人才,可享受生活待遇、晋级和荣誉奖励、重点计划支持三大方面政策支持。新引进人才可享受25万-7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规定C型保障对象,享受销售价格按“禹融府”项目市场备案总价70%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CD型住房租赁补贴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规定C、D型保障对象,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博士人才给予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建站补助100万元。给予出站后继续留榕工作的博士后人员30万元人才奖励,分三年发放。博士毕业生可申请“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工科类青年人才“985”、“211”等高校获得工学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且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人才,可享受企业税前支付薪酬不同比例的补助。“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雏鹰计划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周期为5年,培养期内,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每位可享200万元资金支持(拨付至用人单位)。【责任编辑:马春林】来源: 今日晋安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对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6个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完善。《清单》分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毕业生引才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创业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鼓励到基层就业等6大类、共30条对现行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详细福利如下: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1.就业接收登记服务政策内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后到相应人社部门进行接收登记,是毕业生人事管理的起点和重要环节。做好接收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是各级人社部门掌握毕业生实名信息及其就业状况,有针对性提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数据基础。办理渠道: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内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根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联系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经验、增强能力;加大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力度,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办理渠道: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3.就业见习服务政策内容: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基地,在本单位内部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进行3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政府见习生活补贴,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促进就业措施。办理渠道:毕业生自主选择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补助,见习期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4.档案保管服务政策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办理渠道:申请人可将档案寄存在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5.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查询政策内容: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按规定应转回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查询。也可直接向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查询档案转递方向。办理渠道:通过档案寄存单位官网、微信平台等方式查询档案信息。6.人才储备政策政策内容: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三年内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和福州生源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符合储备条件的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费,还可享受免费住宿、免费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从2018年起,在我市人才储备中心登记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在领取生活补助期间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及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可以继续领取生活补助至正常期满为止。办理渠道: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至人才储备中心办理。7.落户服务政策内容:全面放开福州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落户限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落户。办理渠道:各基层派出所二、毕业生引才政策措施8.“双一流”毕业生人才奖励政策内容:《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2018]7号):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办理渠道:受聘于企业的通过所在企业、自行创业的(所在企业核实材料并盖章),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同意后,向福州市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常年受理)。9.工科类毕业生补助政策内容: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工科青年人才,到省内企业受聘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到省级报备的众创空间培养或服务期间,按照所在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创领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办理渠道:由企业(众创空间运营方)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近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采取本硕博落地奖励、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每年安排2000套保障房等措施,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吸引人员来榕就业对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落地后奖励30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福州市企业工作,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生每人1.5万元奖励。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来榕任教,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并在6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1年)每年发放2万元补助。全面放宽落户限制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可在福州市落户,不受年龄及就业创业限制。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福州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现代城市与古韵巷弄相得益彰。图为三坊七巷景区。加大安居保障力度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C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租赁补助、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D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领租赁补助,补贴时间不超5年。C型保障对象: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福州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D型保障对象:未达到A、B、C型保障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在福州市四城区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2)在福州市四城区落户满1年。2020年-2023年,每年安排C型保障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不少于2000套。其中,I型(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将按该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加大岗位供给全年动员组织在榕企事业单位推出12万个以上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国有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教育和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全市安排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不少于4000个。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包括劳务派遣、专岗聘用)不少于2000个,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岗位不少于50%用于招收高校毕业生。受薪酬总额制约或绩效总额限制的市(县、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2020届高校毕业生产生的工资总额增加,可不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幅度调增控制范围。东湖之畔,福州滨海新城风采。扩大基层就业加大选调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力度,今年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160名。2020年-2023年,新增晋安、长乐、福清列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每年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到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晋安、长乐、福清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期限为2年。承担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拿出不低于期满人员30%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的方式,面向期满人员招聘。扩大见习规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吸纳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人员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保),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补贴。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今年起,单位可为见习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由单位缴交。鼓励应征入伍福州市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大学生参军可享受一次性奖励,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2万元、1.5万元。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项招聘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5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社保补贴。营造便捷准入环境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只需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可免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福州金山工业园规划图。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达30万元,10万元(含)以下试行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不超3次。继续开展“植根榕城”100个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税费。(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
福州全面开放高校毕业生落户“双一流”高校硕士工奖励3万元 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放开落户限制、给予落地奖励、提供住房保障、发放创业补贴等多方面,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清华北大人大近百名博士参观考察东湖VR小镇。(资料图片)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限制 通知提出,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再作为落户条件。 给予引进博士和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落地奖励。对经认定纳入我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对经认定纳入我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可承租酒店式人才公寓,所需租赁费用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符合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社会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服务我市发展的大战略、大项目、大工程中大显身手。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分别按本科1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每家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获取补助人数累计最高100人),该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招聘千名“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计划。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用于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 新认定众创空间最高奖励40万元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鼓励社会资本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或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参与各类创业孵化园的管理,为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