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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建考生应考须知势用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建考生应考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前14天(12月12日)起,请考生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未提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3.首场考试进入考点前,所有考生须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见附件),并接受“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核验。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6.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能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能带出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二、考前注意事项1.考生要熟悉考试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准备,按照我省要求和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2.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1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为方便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环)等物品进入考场。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谈论。三、诚信考试提醒1.要切实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服从考点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明确国家考试违规作弊的严重性,明确将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行为。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手表)!千万不要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考试!附件: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2月8日【责任编辑:陈颖】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宾退

福建考研生必看!两个提醒要特别注意

速递!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提醒一《准考证》今日可下载!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防疫组考工作,帮助考生尽早了解报考点考试和防疫相关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研招网”将原定于12月19日开通的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服务提前至12月10日,下载打印方式不变(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s://yz.chsi.com.cn)。提醒二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请收好!针对考生是否需提前核酸检测、考场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等问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详情如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前14天(12月12日)起,请考生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未提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3.首场考试进入考点前,所有考生须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见附件),并接受“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核验。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6.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能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能带出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二、考前注意事项1.考生要熟悉考试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准备,按照我省要求和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2.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1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为方便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环)等物品进入考场。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谈论。三、诚信考试提醒1.要切实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服从考点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明确国家考试违规作弊的严重性,明确将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行为。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手表)!千万不要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考试!附件: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2月8日

烈文

考前必看!福建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通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针对考生是否需提前核酸检测、考场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等问题福建发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截图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详情如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建考生应考须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前14天(12月12日)起,请考生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未提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3.首场考试进入考点前,所有考生须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接受“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核验。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6.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能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能带出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二、考前注意事项1.考生要熟悉考试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准备,按照我省要求和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2.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1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为方便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环)等物品进入考场。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谈论。三、诚信考试提醒1.要切实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服从考点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明确国家考试违规作弊的严重性,明确将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行为。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手表)!千万不要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考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2月8日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聪明衰矣

福建线上教学指导方案分四大类

人民网福州2月10日电(谢小姿)2月10日,在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李迅表示,针对继续延迟开学的实际,福建省教育厅正陆续推出线上教学分类指导方案,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家校联动,着力提高线上教学针对性、适宜性和有效性。据悉,1月份,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延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当时的思路是要求按“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方案,推进各地各校实现开学“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目前“九市一区”均已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李迅指出,福建省推出的线上教学分类指导方案主要围绕以下四大类安排:一是对非毕业年级,分不同学段提供线上教学建议,针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发展水平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教学和辅导模式,做到内容适量、时长适当,片面加重学生负担,统筹好学生居家学习和生活,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安排线上新课教学。二是加强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复习策略指导,定期推送复习备考建议,把握好复习节奏,创新教与学的方式,努力提高备考效果。三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偏远乡村学校学生,加强家校联系,给予特别的关爱和指导,实施精准帮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学校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确保抗疫期间“一个都不能掉队”。四是加强跟踪研判,根据各地各校实施线上教学推进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过程指导,确保延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待正式开学之后,指导各地学校调整优化教学组织方式,抓好补缺补漏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下滑。点击进入滚动专题

二年而从

事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建发布重要通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 2. 考前14天(12月12日)起,请考生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未提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 3.首场考试进入考点前,所有考生须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见附件),并接受“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核验。 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 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 6.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能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能带出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二、考前注意事项 1.考生要熟悉考试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准备,按照我省要求和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 2.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1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为方便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环)等物品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谈论。 三、诚信考试提醒 1. 要切实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服从考点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明确国家考试违规作弊的严重性,明确将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行为。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手表)!千万不要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考试! 附件: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8日

看门狗

线上指导、线上答辩、创新实习方式 福建确保学生顺利毕业

人民网福州4月26日电(林东晓)“目前福建高校毕业工作正有序推进,大部分都已经完成了高校毕业设计或者毕业论文。有的部分高校已经完成了硕士、博士论文的网络预答辩。”在4月26日下午召开的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介绍了福建如何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一是调整了教学计划。在课程上、教学方式上做调整,部分课程与实习做了调整,改成线上教学的方式,采用了新颖仿真的方式教学,让整个教学计划都围绕着让学生顺利毕业来进行。二是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辩。毕业首先要做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福建坚持“一校一策”做好毕业指导工作,探索毕业论文线上指导和线上答辩,保证各项毕业事项顺利进行。对于疫情原因不能开展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学生,经过学校批准可以采取毕业综合考试的方式进行。“高校要求学生要等学校通知完再返校,理工科学生有的实验没完成,有的毕业设计没有做成,所以这些环节上就改了,允许调整为用综合考核的方式。”林和平说。三是统筹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调整优化学位授予的方式。一般一年学位委员会只开两次会,现在要适当增加开会次数,不因为开会时间耽误学生毕业的时间。四是创新实习的方式、调整学生的实习时长。对已暂停或推迟的毕业实习可以用社会实践的成果、创新创业的项目或者其他的实践方式来认定学习学分。而对职业院校毕业年级学生的顶岗实习,林和平表示,原则上可按照5月6日起安排,并要求职业院校结合顶岗实习的岗位性质和实习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毕业年级学生安全防护的条件下,有序组织顶岗实习。一个是要做好实习学生的防疫工作,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防疫教育、日常管理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二是顶岗实习应优先安排学生到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生活必需等实习单位。三是要求严格面向学生进行实习管理,实习单位、职业院校、学生要签订三方协议,严格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帮助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直接签订就业协议。“还有一部分的学生的顶岗实习在疫情发生之前就开始了。当时福建省因疫情防控去了1300多人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很紧缺,这些顶岗实习的规培生就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个关键时候,这些医学生把握了这个机遇为疫情防控做贡献。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并没有采取完全的僵化、简单的方式来处理。”林和平说。点击进入滚动专题

大角色

福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发布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什么时候?网上报名流程又是怎么样的?福建各设区市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有哪些?……日前,记者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获悉,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有关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福建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对我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网上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编号。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络拥堵造成不便。网上缴费1.我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缴纳报考费仍实行网上支付的方式。请选择福建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2.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有关规定,考生通过网络缴纳报考费160元/人。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我省各设区市均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考范围详见下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详见各报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招生简章)。现场确认(一)确认点安排采用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福州市高招办、莆田市高招办、泉州市高招办、龙岩市招考办、三明市高招办、南平市高招办和宁德市高招办。采用网上确认(试点)的报考点: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漳州市招考办、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网上确认要求详见上述报考点的公告。(二)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三)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报考点在网报公告中公布的地址。(四)现场确认要求1.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本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件材料。3.现场确认的其他要求详见相关报考点公告。温馨提示网上报名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错选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耽误自身报名、确认。考生因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来源:海峡教育报、福建日报)

而能物焉

福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预报名即将开始

记者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研考工作要求,福建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编号。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福建省各设区市均设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考范围详见《福建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图片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记者 张立庆)

大坝头

福州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132人公告:报名时间办法全文

福州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132人公告:报名时间办法全文福州市教育局6日发布《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的公告》,福州市教育局定于2019年12月14日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面向专业对口的2020届(含2019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毕业尚未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招聘师资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以市属、区属为单位进行招聘。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二、报名(一)时间地点1.时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2.地点:福州金山中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金祥路175号)(二)报名办法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本人研究生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每人限领取1张报名表,限报1个单位岗位(以市属、区属为单位。1人报2个及以上单位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A: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一张。B: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毕业高校所在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核发,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别高校尚未发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未发给相关材料”证明(落款时间须在12月14日〈含〉前)。C:2019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19年12月)、《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在线〈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19年12月)纸质打印件(在纸质件上方标上查询需提供的“在线验证码”)。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还应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D: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均要求落款时间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6日之间。已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在报名时需提供。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学历学位相关认证证明或本人有关“将于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书面承诺书(下同)。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本人书面承诺书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均须在12月14日(含)前。E: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落款时间须在12月14日〈含〉前)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F:除上述C、D项外,其它应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等可放宽至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报名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3.报名流程: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直接到福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学校岗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岗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对应席位报名,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核发报名表(每人限发一张,按招聘岗位加盖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相应区教育局公章并经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手写签名方为有效)。4.应聘人员须按本人实际如实填报报名表,并按指定的二维码扫码进行网络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当天下午15:00)。网络报名登记时所填报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报名岗位”信息)需与报名表一致,若有出入以报名表信息为准。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予以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按市、区属岗位分别书面(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83340647)、相应区教育局(台江区教育局电话38105839,晋安区教育局电话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三、考核1.采用面试考核办法。市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区属学校岗位由相应区教育局组织。2.面试考核环节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3.市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于12月20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区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由相应区教育局发布。4、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合格成绩定为70分(含),7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四、聘用1.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下午18:00。2.市属学校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12月31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发布。3.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1月3日随带本人身份证(附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原件,按拟聘用岗位与市或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地点另定)。拟递补人员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上午12:00,之后不再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4.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及暑期岗前集中培训。体检拟安排在2020年1月,岗前培训拟安排在2020年暑期,相关事项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体检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5.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在2020年1月24日上午,具体办法将在2020年1月21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6.拟聘用市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应于2020年8月16日到福州市教育局报到,相关事项另行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预计2020年8月上旬发布)。7.区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递补、拟聘用人员体检、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工作单位安排及报到等相关事项由相应区教育局负责,并通过各自网站通知。8.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9.拟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完中、高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小学任教的要求取得中学或小学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以本公告附表中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教师资格证,幼儿园任教的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10.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予以解聘。五、其它本公告内的各时间节点,按“月日”格式写的年份均指2019年。福州市教育局2019年12月6日

生俄而死

2019福建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公布:共274篇,来自哪些大学?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9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公示的信息可以看到,共评出2019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274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0篇、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119篇、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95篇。具体评审结果如下:2019年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60篇,按成绩排列)2019年福建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按成绩排列 119篇)(学硕)2019年福建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按成绩排列 95篇)(专硕)来源:福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