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考试公告已经于9月21日正式发布,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明天早上9点开始。备考2021研究生考试的考生记得准时登录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更多2021考研资讯广大考生可关注陕西中公教育官方网站。陕西中公教育小编整理2021年研究生考试各时间安排如下: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具体招聘公告可在陕西中公教育考研栏目进行查看。
22日,市教育局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将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501)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一起来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50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报考点接受的报考类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二、本报考点接受的网上报名对象1.在福州市辖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全国统考外);2.福州市户口(含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往届毕业生;3.在福州市辖区内工作的非福州市户口的往届生(须在福州市就业,并在福州市辖区有社会保障卡,社保须单位缴交且缴费时段至少涵盖报名及确认期间)。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本报考点届时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三、网上报名事项(一)网上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二)报名网站: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四、网上报名流程(一)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高招办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二)网上学历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三)填报选择志愿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缴交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网上确认审核、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络拥堵造成不便。五、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160元/生),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六、网上确认事项(一)时间:2020年11月5日(周四)至11月9日(周一),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且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9日16:00。(二)现场咨询及指导:福州金山中学体育馆(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福州金山中学东门进入),11月5日(周四)至11月8日(周日),每天8:30-11:30,14:30-17:00。(三)咨询电话:0591-8335300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四)注意事项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2.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及时查看通知短信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供原始材料到现场进行咨询,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完成网上审核。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确认。4.考生在确认期间若需要到现场进行咨询,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接受体温检测和主动出示“八闽健康码”,服从报考点工作人员安排。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参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福建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报名确认公告将于2020年11月5日之前发布,届时考生按具体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9月21日
12 月 19 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补充通知:根据疾控部门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及相关要求,现对参加辽宁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出如下疫情防控要求及健康提醒:1. 考前 14 天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辽宁省大连市等非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须持考前 7 天内(12 月 20 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时效要求以考生所在地区公布信息为准)及"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过程中,除安检及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2. 近期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上述地区。考生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保证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正常。赴考时和考试过程中,应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到达考点时间。3. 考生须严格遵守《辽宁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等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考点统一安排及疫情防控检查。4.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各报考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区别,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按最新的安排信息参加考试。半岛晨报、 39 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2019年8月19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安排: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初试科目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入口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说明:本文为本地宝深圳升学·黑喵原创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参考资料:本地宝深圳升学、教育部官网▌编辑:黑喵如果您喜欢本文,欢迎评论、收藏、转发、点赞。获取更多深圳本地资讯消息和办事指南,敬请关注深圳本地宝百家号~
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相关考生:一、转递人事档案6月20日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系)党组织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二、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月20日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和《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三、修改联系方式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应详细、准确、有效,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顺利寄达本人。6月20日上午10时前,考生可通过以下链接修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通讯地址修改入口(链接,预计6月10日开通)四、其他事项1.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且按我校规定办完相关手续后,正式取得录取资格。7月中旬(以教育部最新规定的时间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以“录取直通车”形式寄出。(EMS快递单号查询待更新)2.入学前和入学报到时,考生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入学须知》(预计7月中旬公布)。如提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福建省外转入的党员考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转往党支部“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20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福建省内转入的党员考生通过党员e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往党支部填写“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20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3.教育部录取校验未通过、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调档的考生,将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网站,了解录取相关动态,跟进相关事项。其他事项请与拟录取学院或我办联系,我办联系电话:0591-22867434,邮箱:yzb@fjnu.e.cn。
考研报考录取比是衡量考研报考难度非常重要的指标,福建师范大学近日公布了2020考研各专业报录比情况汇总,下面一起来看下详细内容。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备注:“报考人数”统计不含各专项计划考生及推免生;“录取人数”不包括“少干计划”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一志愿录取为不含推免生的原报考专业录取,调剂录取含校内及院内调剂。标注“*”的专业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备注:“报考人数”统计不含各专项计划考生及推免生;“录取人数”不包括“少干计划”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一志愿录取为不含推免生的原报考专业录取,调剂录取含校内及院内调剂。标注“*”的专业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以上就是文都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师范大学2020考研各专业报录比汇总”相关内容,希望对有意报考福建师范大学的考研人有所帮助。#2021考研#
完成报名,拿到准考证之后,需要面对的就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了。为了考试顺利进行, 少受其他因素的打扰,我们还是要提前了解一下整个考试过程,提前设想会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 然,这样才能在正式考试的时候,把最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答题上,争取考出自己的最好成绩。 2.7.1 考场考察 1.踩点 (1)从住处到考场的路线 在考试之前的几天,应该到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及考场去看一下,确认一下考场的位置和 路线,估算在路上消耗的时间,并且要打出提前量,预防考试当天堵车等情况。即使你是本校 的学生,也应该去确认一下你的考场在哪个教学楼,哪间教室。如果学校已经封考场了,那么 在教学楼门口、学校门口或者门卫处一般都会贴出一个通知,上面有绘图或列表,明确标示出 考号在第几考场及对应的教室位置。 (2)就餐地点 查看中午可以在哪里就餐,学校是否允许外来考生就餐,如果不允许的话,附近都有哪些 可以就餐的地方。如在校外速食店或者小餐馆就餐的话,一定要考虑卫生问题,尤其是肠胃不 太好的考生,如果吃得不舒服,有可能会影响下午的考试。 2.找座位 如果学校没有贴出关于考场的座位排号通知,也不要着急。你的考场号和考号在准考证上 都是有信息的。通常准考证号的倒数第二、第一位数字为座位号,倒数第五至倒数第三位是考 场号。每个考场都是按照考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的,从最靠近教室前门的座位开始排,按照 蛇形排列(也称为 S 形)。 3.进入考场 无论你在哪里参加考试,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 10~15 分钟到达所在考场。部分学校会安排老师在外面迎接考生,部分学校是安排保安在考场外把守。总之,不管谁 站在门口,考生都必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生证),才可以进入考场。所以你的这两个证 件一定要放在方便取出而又不容易丢失的地方,如衣服的内袋、书包外侧的带拉链的口袋。 4.住宿地点和入住时间安排 如果考场离住处较远,尤其是交通很容易堵塞的城市,建议早起动身,到考点较早的话可 以在附近的一些饭馆、速食店等避风、暖和的地方等候;如果实在住得太远,建议在考场附近 的旅店居住,这样便于第二天早上准时到考场。 但是对于这类在考场附近住旅店的考生,一定要提前预订房间,建议获知考点信息的第一 时间就联系旅馆,否则很难找到合适的房间,毕竟每个考点都会有一部分需要预订旅馆的考 生。建议去看看旅馆的安静程度,还有房间是否通风,确保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要尽早适应 住宿的环境,不选靠临街的房间,可以在网上看旅客对该旅店的评价。如果不够安静,影响睡 眠,那么赶紧换房间或者旅店。 5.车程较远的情况 如果不习惯在外住宿或者没有预订到房间的考生,要考虑到堵车的因素,建议早起赶车,或 者几个报考同一个学校的同学打出租车,现在大部分出租车公司都是可以预约的,打电话到出租 车公司,告诉他上车地点、下车地点、上车时间及你的电话,就可以成功预约出租车了。
2.2.1 政策解读 下面详细看一下《2015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对考生学历要求的部分在 2.1.2 节中进行过政策的解读,在这里将会对各种学历进行分类。(1)对于上面的参加考试的条件,有几点需要注意的:1)如果你是自考本科生或者网络教育本科生,你必须在去进行报名现场确认之前获得国 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比如,2015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截止时间是 2014 年 11 月 14 日,林某是自考本科生,他的本科毕业证是 2012 年 11 月 10 日拿到的,那么 他就可以顺利完成报考,参加考试。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指的是从你毕业那年到参加 考试的那年的 9 月 1 日满两年或超过两年。比如,肖某要参加 2015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他 的高职或高专毕业证是 2011 年 6 月颁发的,那么从颁发毕业证的日期到 2014 年的 9 月 1 日已 经超过了两年,所以他可以参加考试。 其中,各种学历考生对应的报考条件见表 注:除具备直接参加考试的学历的考生,其他学历的考生请在决定考试之前先确定该校该专业是否招收此学历的考生。① 指取得毕业证书。下同。② 即该校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计划。③ 即因为在读期间没有完成指定的学业,并没有拿到毕业证,只有结业证的学生。④ 即拿到肄业证的考生。(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 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 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 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符合上述(1)或(2)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 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2015 年 4 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审核批准,决定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扩展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 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等。(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 律硕士联考” 。1)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 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 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安徽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延边大 学、安徽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清 华大学、苏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北京理工大 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5)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符合(1)中第 1,3,4 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 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 业组织统考或单考。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初试并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来制订。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 再参加统考。在规定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2.2.2 报考类别 研究生招生的报考类别,一共有以下四种。1.非定向 报考这类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 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工作安排或实行双向选 择。大部分的考生属于此类报考类别。2.定向培养 这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 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3.自筹经费 即指通常意义上的自费生,除个人缴纳培养费外,其他待遇与公费生一样。从 2014 年 起,国家将取消公费生。4.委托培养 指由现工作单位推荐到学校,并且不脱离现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特有类别。
2.6.1 初试时间 一般安排在当年春节前的 15 天左右,基本上是在学校放寒假的时间前后,不过每年的考 试时间都会有些不同,比如 2013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就比较早。 考试时间为两天,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表见表 。 2.6.2 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 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统考 科目大纲发布时间为每年的七八月份。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 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改 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下发至招收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 4 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民法)、综合 课(包括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专业课的命题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的院校。 2.6.3 初试考试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指定的考场应试。 参加单独考试和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2.7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 完成报名,拿到准考证之后,需要面对的就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了。为了考试顺利进行, 少受其他因素的打扰,我们还是要提前了解一下整个考试过程,提前设想会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 然,这样才能在正式考试的时候,把最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答题上,争取考出自己的最好成绩。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前14天(12月12日)起,请考生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未提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3.首场考试进入考点前,所有考生须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见附件),并接受“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核验。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6.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能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能带出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二、考前注意事项1.考生要熟悉考试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准备,按照我省要求和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2.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1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为方便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环)等物品进入考场。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谈论。三、诚信考试提醒1.要切实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服从考点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明确国家考试违规作弊的严重性,明确将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行为。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手表)!千万不要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考试!附件: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2月8日【责任编辑:陈颖】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