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西安市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通知要求,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机会,不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特此公告。咨询电话:029—86786870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0月14日往期回顾:关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说明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备考双证研究生公布招生简章院校分析(陕西)之前必尚考研汇总了北京地区和上海地区公布招生简章的院校,在9.9的时候2021考试大纲也已经出了,还没有确定院校的考生一定要注意哦!接下来,必尚考研为大家分析一下陕西地区公布招生简章的院校吧!陕西地区:1、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高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高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该校一般专业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为12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为15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各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2、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位于陕西省会西安,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与陕西省政府共建,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总成绩=本科加权成绩*65%+面试成绩(百分制)*20%+英语综合成绩(折百分制)*15%,英语综合成绩:通过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者,英语综合成绩=国家英语四级成绩×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者,英语综合成绩=国家英语六级成绩×1.2。3、延安大学延安大学坐落于革命圣地延安,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非全日制教育管理初试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27教育管理学。该校所有理工农医类专业不接受文科类专业背景考生报考。报考时一定要注意看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哦!4、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位于陕西省会西安,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语院校之一,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高等学府,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该校暂时只公布了翻译硕士2021考研招生简章,高级翻译学院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英文简称MTI,专业代码:0551),下设英语笔译(代码:055101)、英语口译(代码:055102)两个专业方向。学制3年,学习时限2-5年。毕业颁发毕业证、学位证。5、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七五”“八五”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该校MEM开设课程包含以下三个方向选修内容:(1)电子商务与大数据管理、(2)项目管理、(3)能源化工工程管理。学习年限:2.5-5年;.学习方式:周末或节假日授课。其中一年半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后撰写学位论文。6、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西法大”,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由中央与陕西省共建,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硕士学科教育(语文)的初试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23中学语文教材教法。参考书目和往年一样不变。7、长安大学长安大学(Chang’an University)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以下考试科目:836建筑设计快题(3小时)、850规划设计快题(3小时)、851景观园林设计快题(3小时)科目代码变更为501建筑设计快题(3小时)、502规划设计快题(3小时)、503景观园林设计快题(3小时)。考试时间变更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到11:30,考试大纲及内容不变。咨询|考研|择校|备考|经验|资料|研招指导|复试调剂 私信付老师:考研
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为了增加竞争力,上班族会选择报考在职研究生。但是关于在职研究生的注意事项却知之甚少,比如报考条件、学费等等,那今天就来聊聊在职考研的那些事儿。1、报考条件首先在职考研的报考条件整体和在校生,其实是差不多的,只是在职有很多是专科、函授等,所以有部分要求比较特殊,各个学历的具体要求如下:1、大学本科2、大学专科3、成人高校毕业生4、自学考试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想考研究生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同等学力申硕,这种方式可以免试入学学习,后期申硕同学需要有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参加申硕考试是需要本科且拿到学位满足3年;不申硕同学对于毕业年限不作要求,只要专科毕业就能参加学习。所以具体的报考条件,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决定。2、如何报名同等学力申硕:直接报名学习与统招研究生不同,同等学力申硕是针对在职人员业余时间进修需求进行的招生。课堂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只要提交相关资料给学校,就可以进入学校上课学习了。同等学力学习与申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同等学力学习不能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无法颁发毕业证书,但课程修满学分,可以获得结业证书。申硕阶段中,符合申硕条件的同学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统考,后期进行硕士学位申请,经院校审核,授予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先考试,再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需要参加统招考试的,登录研招网进行网报,参加12月统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初试考试科目一般有3-4科,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及院校分数线后,才能继续参加复试。复试考试通过的考生才能最终获取招生院校的入学资格。3、学费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式多样,有免试入学的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也有先考后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招生方式,入学条件和学费也不相同。同等学力申硕没有入学考试,满足入学条件就可以上课。周末上课,学制为1.5-2年,学费大概在2-5万元/2年。与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同的是,同等学力申硕学费需要在入学的时候一次性缴清,不能分期付款。同等学力申硕入学门槛低、学费相对低,近些年来成为很多职场人士的选择。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和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由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周六日或者节假日上课,为了在职人员能够完成课程学习,学制相对较长,一般为2-5年。不同专业学费差异较大。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地区众多,西安就招生地区之一,当地居民或者在当地工作的外地人可在西安报考在职研究生,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学历,但是,西安在职研究生好考吗?西安在职研究生可通过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方式报考,这两种方式报考难度是不同的。西安同等学力申硕:报考难度较低西安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难度较高想要西安在职研究生,不知道自己的条件是否能报名?可在下方“小程序”查看简章。具体分析因为以下几点:1、入学难度:同等学力申硕是免试入学的形式,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先考后学的形式,不仅要参加全国统考还要参加学校复试。2、分数线:同等学力申硕虽然在申硕阶段也需要参加统考,但统考的分数线历年是统一的,每科60分就可以通过考试。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分数线是不固定的,以当年的国家线和学校复试线为标准。3、补考机会:同等学力申硕方式一般有3次左右的补考机会,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没有补考机会的。所以,报考西安在职研究生难度并不统一,如果基础较为薄弱建议选择同等学力申硕方式报考。而基础较好的学员可选择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报考。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56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800名(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名。各学院(部、中心)拟招生学科、专业及基本计划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二、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b.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九)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含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毕业生;(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艺术(135100)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4)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邮寄提交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否则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无效。(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形式(地点)、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考点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科目代码为5xx的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五、复试复试时间:2021年3月中旬。1.复试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复试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相关学院(部、中心)网上通知。2.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分数线发布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体检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八、相关费用(一)学费标准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有关公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协议执行。(二)奖助体系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新生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新生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新生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兼得。九、住宿(一)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住宿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二)学校在满足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住宿需求的前提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施行申请住宿制,住宿费标准按照协议执行。十、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十一、其他说明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接收、报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在录取阶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上一年度全国统一考试(含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录取人数;2.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学校推免章程的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整个接收流程,未按学校章程申请的视为放弃我校申请资格。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3.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5年;4.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按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目前已经与华为、百度等世界知名企业开展了合作,并在苏州、青岛、深圳、广东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5.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8.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强军计划研究生,具体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及有关部门文件为准;9.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10.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11.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前期有专家称,非全日制是专业硕士未来发展趋势。从往年招生情况综合来看,非全日制的招生比例正在逐年变高,竞争也在变得愈发激烈。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取消全日制的院校,希望大家择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因为非全日制是没有办法调剂到全日制的,一起来看看吧!1应用心理1、北京师范大学北师大心理学专硕研究生在2015年已经采纳非全日制培养2、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取消了全日制招生,心理学专硕改为非全日制招生。心理学学硕改为312统考。3、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主要进行以下两点调整:(1)新增设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2)跨学科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再进行加试。4、南开大学2020年南开大学应用心理专硕取消了全日制招生,非全只面向非应届生。2MPACC1、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官宣:我院MPAcc全日制脱产班2017年计划全部从夏令营和推免生中录取,不再接收统考生。2、中南大学中南大学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仅招收非全日制,包括参加“中南大学商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的学生,如果被录取,均为非全日制。3、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的MPAcc全日制招收15人(含3名推免),非全日制招收74人。但是2018年西安交大会计硕士不招收全日制统考研究生。4、长安大学长安大学2018年在部分专业硕士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82名。其中:会计专硕(30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5、武汉大学在2017年的武汉大学MPAcc招生计划中,全日制仅招收推免,非全日制招收140人。2018年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共16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6、四川大学在2018年的四川大学MPAcc招生计划中,非全日制招收160人,不再招收全日制学生。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7、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定向)仅接受推免生。3什么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4具体有什么区别?从政策上来看,在培养上没有什么区别,有一些细微的不同在招生简章上可看出来。下图是某高校应用心理19年招生简章的内容。可以看到学费上会有区别,学制上也有两年和三年之分,并且非全日制是没有奖学金的哦,在平时上课方面非全日制是周末节假日上课。从过去的招生情况可以看出,非全日制的招生比例的确正在逐年变得越来越高,竞争也愈发愈烈,可能不久之后,非全日制也会更受到人们的认可。
各位考生:2020 年学校尚有部分专业需调剂,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调剂要求1.考生初试单科、总分达到国家 A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一致。3.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4.满足我校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条件。二、调剂程序1.考生与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咨询有关调剂问题。2.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填写调剂信息。3.学校向符合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通知。4.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 24 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5.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三、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科技大学---107042.西安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xust.e.cn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ust.e.cn3.研招办办公地点:临潼校区骊山校园综合楼四楼。研招办联系电话: 029-83858211。4. 各学院联系方式:研究生院2020年4月27日部分学院预调剂(咨询)公告能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一、能源学院简介能源学院源于1938年7月由北洋大学工学院、北平大学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私立焦作工学院组建的国立西北工学院矿冶系(后更名为采矿系)。1957年,该系调整到由上海整体迁至西安的交通大学。1958年 9月 15日 ,教育部以西安交通大学采矿系、地质系及部分基础部师资与设备为基础成立西安矿业学院。能源学院是西安矿业学院成立时最主要、也是我校办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教学单位之一。八十年来,能源学院一直是我国采矿工程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现已形成学科特色鲜明、专业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实验设备先进的教学与科研体系。能源学院下设采矿工程系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现有2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1个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同时还拥有省部级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和教学示范中心多个,形成了教学科研相互支撑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体系。二、导师简介详见能源学院网站(https://nyxy.xust.e.cn/szdw/szgk.htm)。三、调剂要求(一)学院接收调剂的学科及专业领域(二)接受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 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5. 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调剂流程1.有意调剂的考生可将调剂申请(邮件命名: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初试总分-预调剂专业)发至邮箱:nengyuanxueyuan@xust.e.cn,或加入以下QQ群。2.教育部调剂平台开通后,所有考生仍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要求填报我院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3.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各级部门要求,我院将适时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相关工作。4. 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四、复试要求科目五、奖助政策六、其他说明(一)所有招生信息以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xust.e.cn/)及能源学院网站(https://nyxy.xust.e.cn/)。(二) 联系人:聂老师,宋老师联系方式:电话:029-85583143E-mail: nengyuanxueyuan@xust.e.cnQQ咨询群:862326248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 考生初试单科、总分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欢迎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4. 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二、拟接收调剂专业三、调剂程序1.有意向调剂的研究生请将个人简历和初试成绩发至学院邮箱 anquanxueyuan@xust.e.cn。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院调剂志愿,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对招生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注意事项: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相关操作,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咨询电话:029-85583197。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一、学科简介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主要研究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表现和应用,以及信息与通信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分析、开发、维护、测试、集成和应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一方面以信息传输和交换研究为主体,涉及国民经济和国防应用的电信、广播、电子成像、电视、雷达与声呐、导航、遥感与遥测、互联网等领域,研究各类信息与通信网络及系统的组成原理、体系架构、功能关联、系统协议、性能评估、增值应用等内容;另一方面以信号与信息处理研究为核心,研究各类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产生、获取、变换、存储、传输、识别、应用等环节中的信号与信息处理,包括各种形式信号的产生与获取技术和处理的算法与体制、物理实现、性能评估、系统应用和系统安全等内容。信息与通信工程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系统和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学科方向。本学科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通信理论、信号检测与估值、信息网络理论、数字移动通信、嵌入式系统及应用、FPGA开发与设计、数字信号处理、通信信号处理、数据采集与信息处理、数字图像处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具有通信与信息处理、信号与信息处理领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通信系统与电路设计、产品开发的创新实践能力。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以数学、基础物理与量子物理、电路、(电、磁)场与波为理论基础,研究电子运动规律、电磁场与波、电磁材料与器件、光电材料与器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电路与电子线路及其系统的科学与技术的工程学科。本学科主要研究物理电子学、电磁场与波、电路与系统、电子线路,以及各种电子线路、集成电路、集成电子系统、微波电路与系统的理论和光电子系统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包括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微电子学及固体电子学和物理电子学四个学科方向。本学科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高频功率电子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本质安全电路、光电检测技术及应用、非线性电路设计与应用、高等电磁理论、无线射频电路设计、计算电磁学、光电检测技术、电磁兼容、量子计算、量子器件、微纳米器件与材料等方面的专业理论,具有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与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射频电路与天线系统领域的分析、设计、开发与研究的创新实践能力。3.电子信息(085400)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是电子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相结合的工程领域。电子技术利用微波、物理电子、光电子、维纳电子、电路等基础理论研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以及电子系统的设计和制造等理论与工程技术问题;信息与通信技术利用信息理论、通信理论、传输与交换理论及信号处理理论研究信号检测、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交换、信息处理与应用、通信与网络系统的设计和制造等理论与工程技术问题。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覆盖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固体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微波器件、电子材料与微纳米材料、消费类电子、电子仪器与设备、通信与网络、广播电视、信息安全与对抗、导航与定位、雷达与声呐,遥感与遥测等行业。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通信理论、现代信息网、接入网技术、数字移动通信、多媒体通信等方面的专业理论,具有在电子信息和软件开发领域的分析、设计、开发与研究的创新实践能力。二、调剂要求1.学院接收调剂的学科及专业领域2.调剂条件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5)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3.调剂流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院调剂志愿,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对招生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三、导师简介详见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https://txxy.xust.e.cn/yjsjy/dsjj1.htm)四、联系方式及预调剂申请请校内和校外所有拟调剂通信学院的考生填写申请表格发至以下邮箱。院网站和本公众号通知!电话:029-85583165邮箱:txyjs@xust.e.cn学院网址:https://txxy.xust.e.cn/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预调剂公告西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数学学科(070100)下的应用数学方向预接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调剂,电子信息(085400)下的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两个工程领域预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条件丰厚,欢迎考生联系调剂。有调剂意向的学生请填写《附件1_2020年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和《附件2_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汇总表》,命名以“姓名+毕业院校+调剂专业及代码+考研总分”命名,并发送至jsjx@xust.e.cn,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提交《附件1_2020年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初试成绩单、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联系方式:范老师:029-85583173学院主页:http://jsjxy.xust.e.cn/调剂邮箱:jsjx@xust.e.cn一、调剂要求1、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成绩符合国家所指定的陕西考区(A类地区)的分数线及其相关要求。2、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所报考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点所属的任一专业、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点所属的任一专业或相关工学类(08工学类),所报考的专业为应用数学专业或相关理学类(07理学类)。3、专业课业务课一考试科目需为全国统考数学。二、调剂程序1、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填写调剂信息。2、学校向符合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信息。3、考生接到我校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4、考生按学校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三、奖励及资助政策1、我校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对录取的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进行优秀新生奖励。2、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除了可以获得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外,还可获得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四、信息查询、联系方式(一)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科技大学---10704(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ust.e.cn西安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主页:http://jsjxy.xust.e.cn/(三)学院办公地点:雁塔校区行政楼4楼404室联系电话: 029-8558317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受调剂预报名公告我校材料类硕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现接受预调剂报名申请。欢迎达到全国A类分数线标准、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全国各地优秀考生选择预调剂我校材料类硕士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调剂程序:1、预报名:在国家分数线尚未下达之前,我院接受预调剂考生报名登记。电话咨询方式:任老师:029-85587373 18191016032邮件预报名:调剂考生将自己的详细信息(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第一志愿学校及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联系方式(电话、邮件)等详细信息发送至邮箱1005620523@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初试总分”。2、正式报名: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考生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入到我校的志愿。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学院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将进行电话、邮件告知,请及时查收我校回复。化学与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咨询公告化工相关学科开始接受调剂线上咨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西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是学校底蕴深厚、后发优势突出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组建的西安矿业学院基础部化学教研室和1989年组建的西安矿业学院矿产研究所。2003年在原材料工程系化学教研室、化工教研室和矿物加工工程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化学与化工系,2008年定名为化学与化工学院。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96年,同年获得矿物加工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2001年获得矿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含矿物加工工程),并被评为陕西省重点学科(含矿物加工工程),同年获得工程硕士(矿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得应用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化学工艺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工程硕士(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授予权,2017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一、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科简介1、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简称化工,是研究以化学工业为代表的,以及其他过程工业(如石油炼制工业、冶金工业、食品工业、印染工业等)生产过程中有关化学过程与物理过程的一般原理和规律,并应用这些规律来解决过程及装置的开发、设计、操作及优化问题的工程技术学科。本学科拥有一支包括陕西省“百人计划”、陕西省科技新星等在内的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教学科研团队,拥有国家能源煤炭分质清洁转化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煤炭资源安全绿色高效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循环经济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北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一系列教学科研平台。2、矿业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主要包括以矿物学为基础的矿物分类与可利用性分析评价理论与技术,以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电磁学等为基础的矿物分离理论和技术,矿物材料深加工、精加工和全值化高效利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难处理、低品位矿石的高效利用理论、方法与技术,二次资源的加工、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3、化学化学是在原子、分子以及分子以上层次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能以及相互转化的科学。化学是一门中心的、实用的和创造性的科学,是最古老的自然科学学科之一,它在自然科学中位居基础核心地位,是包括生命、材料、能源、环境科学等在内的其他科学分支的重要科学基础和生长点。本学科拥有一支包括陕西省教学名师和校级教学名师,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青年创新团队等在内的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任教师队伍。学科具有煤炭分质转化、煤炭综合利用、陕西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平台,以及校级化学分析测试中心,为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提供有力支撑。4、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领域)化学工程领域是研究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过程中所进行的化学和物理过程规律以及应用技术的工程领域,是工业技术的核心领域,是口径宽、覆盖面广的工程领域;化学工程领域以化学、物理、数学、化工热力学、传递过程原理、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分离工程、过程系统工程等基础理论为基本知识体系,研究化学工业及其他过程工业中物质和能量转化的共性规律,以及相关工艺与装备设计、操作及其优化等关键技术。5、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领域)矿业工程是一门以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为研究主体的工程学科,研究目标是把各种矿产资源以经济、安全、高效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从原生地开发出来,并进行合理、有效和充分的利用。二、联系方式欲咨询调剂事宜的考生,可加入“2020年西科大化工学院预调剂线上咨询群”(QQ扫下图二维码即可)进行沟通咨询,为确保及时获取调剂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xust.e.cn/)和西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官网(https://hgxy.xust.e.cn/)。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应用统计专业西安科技大学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17年获批。本学位授权点立足西部,面向全国,服务煤炭安全开采等相关领域,培养具有扎实的统计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工程实践中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知识与技能,能够从事统计调查咨询、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信息管理等行业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本学位授权点具有一支精干的创新型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人,博士12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陕西省科技新星1人。外聘行业教师13名,其中高级职称12人,近5年专任教师在统计学及相关领域共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SCI、EI检索70余篇;获陕西省科技进步奖2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2项,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获批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用统计专业硕士授权点设有“金融统计”、“生物统计”与“大数据分析”三个的研究方向。一、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调剂要求二、调剂条件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4.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调剂流程1.5月中旬,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将开通调剂系统,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西安科技大学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2.西安科技大学将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西安科技大学将对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3.西安科技大学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在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待录取”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西安科技大学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4.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四、联系方式1.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s://yjs.xust.e.cn/西安科技大学理学院网站:https://lxy.xust.e.cn/2. 联系人:乔老师 王老师 电话:15991706058 187295889233. 调剂信息填报 https://docs.qq.com/doc/DRWRtZHBteXdQV2tO4. QQ咨询群名称:西科大应用统计调剂咨询,QQ群号:1070995826,767987675五、复试科目与时间复试科目与内容如下表:复试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力学专业一、学科专业介绍西安科技大学力学学科始建于1958年,是我校传统优势学科,曾培养出包括何琳院士、魏悦广院士等为代表的杰出人才,于2017年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历经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逐渐形成了力学与工程领域相结合的学科特色,体现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方向与趋势。力学学科以我校传统优势学科为依托,将力学与机械、土木及矿业等工程领域相结合,从较高层次解决工程技术中的力学问题。已形成机械系统动力学与结构强度、力学计算方法及工程应用、岩体多场多相耦合、岩土力学及工程应用、工程结构稳定性评价、矿山工程力学、铁磁材料强度与应用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本学科拥有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学术思想活跃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研究平台,注重培养研究生应用力学理论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累了丰富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经验,为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共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0人,博士学位获得者18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霍英东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力学教师徐芝纶奖5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1人;拥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个校级科技创新团队。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30余项,完成纵横向科研总经费近800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和科技成果奖励7项。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国家电力、航天科技集团、格力电器、爱默生科技等国内外科研院所、大型集团及科技企业中表现优秀。二、联系方式理学院力学学科研招办办公地点:雁塔校区行政楼12楼1201室,临潼校区实验楼2楼204室联系人:师老师联系电话:18892027285邮箱:swgxust@163.com(调剂申请表请发至该邮箱)物理学专业西安科技大学物理学为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凝聚态物理、光学、声学、计算物理及其交叉学科研究为特色,以扎实的物理基础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应用型技术研发为导向,学科未来发展空间广阔。目前设有光电功能材料、光电器件与功能材料、纳米结构与低维物理、声学材料与微声学器件、材料物理与理论计算及计算凝聚态物理等研究方向。学科团队凝聚力强,科研实力雄厚,在微纳米器件与技术、功能材料与薄膜方面的研究处于国内前沿。物理学科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教学科研团队,共有教职工44人,博士学位获得者三十余人,研究生导师二十余人,已形成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和先进的物理学学科实验室。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共计3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一百多篇,出版著作多部,获批多项国家专利。一、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0702物理学(学术型),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声学、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无线电物理、等离子体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同时也欢迎化学、材料学等报考理科专业的学生。二、联系方式1. 调剂信息填报https://docs.qq.com/form/fill/DTnJyak51cE94RVVt#/fill2. QQ咨询群:849685611。3.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3790977304.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s://yjs.xust.e.cn/)西安科技大学理学院网站:(https://lxy.xust.e.cn/)三、调剂条件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4.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5.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受预调剂公告一、管理学院接受预调剂专业及专业简介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要求毕业生具有全面、扎实的管理专业知识和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学术研究基本素养和独立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具体包括:(1)对于管理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技术有系统掌握和透彻理解,能够采用恰当的定量分析技术解决实际管理问题;(2)熟悉本领域的研究成果,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及发展动态;(3)掌握规范的研究方法,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4)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该专业设五个学科方向:管理科学;矿业系统工程;管理心理与行为科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120200)(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学科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具有科研兴趣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掌握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及数据处理技术,了解本专业学术前沿与学术动态,善于提炼科学研究问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开展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应用研究从事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设五个学科方向: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能源经济与管理。产业经济学(020205)(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学科培养具备全面、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规范的学术训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成果,具备学术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够针对现实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设计方案、构建模型、实证检验,并具有继续学习、创新、提高的基础和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具有基本的国际交流能力;思维严谨,具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从事中高层次实务工作。该专业设四个学科方向:产业组织与政策;能源金融工程;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本学科培养具备现代工业工程和系统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素质和能力,能在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价和创新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领域毕业的研究生,兼有工程与管理的基础,具备广泛的人际交往及组织能力和专业的工业工程知识,毕业生可以在工程、管理、科研和咨询等领域获得广阔的就业机会。二、接受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三、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和调整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管理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官网:https://glxy.xust.e.cn/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xk-gyyjs符合调剂要求且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可以添加咨询微信号:xustglxyz。请在备注中写清楚:姓名/调剂专业名称/初试总成绩。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知一、西安科技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简介本专业学位结合我国能源国际化战略,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体学科,依托我校安全地矿工程等学科优势,深入开展地矿类专门用途英语的翻译实践与研究,突出外语学科在能源国际合作领域的研究特色。本专业学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国家能源国际化发展战略,适应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陕西省科技、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需要,以地矿类科技英语翻译、知识产权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翻译为研究方向,具有学术道德、专业素养、职业精神,掌握语言与翻译、百科与信息技术、地矿及商务等知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翻译专业人才。二、招生人数2020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翻译硕士生18人,非全日制翻译硕士生22人。三、调剂要求与条件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5)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四、调剂流程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报我院调剂志愿。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对招生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五、复试内容1)面试2)笔试:英译汉、汉译英六、咨询方式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83858073 ;邮箱:57854380@qq.com西科大MTI2020年调剂咨询群:867609763更多信息请关注西安科技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rwxy.xust.e.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文西科。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一、艺术学院简介西安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的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建筑工程系设立的室内装潢专业,2004年5月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艺术设计专业和机械工程学院的工业设计专业相关教师及学生组建成立艺术系,2008年6月更名为艺术学院。学院现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工业设计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4个本科专业。学院机构健全,教学条件完善。目前设有4个系:产品设计系、动画系、环境设计系(下设室内和景观两个教研室)和视觉传达设计系(下设平面和展示两个教研室);3个科研机构:设计中心、设计与美术理论研究中心、艺术实践与创作中心;1个实验中心。建有逆向工程实验室、动画专业录音室、“三雄”极光照明实验室、木工制作工作室、定格动画工作室、原画制作室以及平面输出、丝网印刷、建筑装饰材料等17个实验室(或工作室);1个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平台;1个党政办公室以及工会、团委2个群众组织。与安徽梦园写生馆、江苏大丰东方创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社会企业签有23个实践(实习、写生)基地。学院拥有独立的专业画室、设计室、多媒体教室、图档室和专业机房,教学设施完备。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实验教师5人,管理干部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2人,讲师37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生导师11人、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82%。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和成果积累,2005年至今获批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7项、厅局级项目20余项等,项目到款累计502.98万元。教师在校级及以上级别获得课程比赛奖项27项,出版教材或专著29项,获批教学改革项目19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8项,教材立项项目14项,教学成果奖5项。学院现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950人,学生多次在德国“红点设计奖”、德国“IF奖”、“亚洲设计学年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艾景杯”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以及“动画学院奖”等国内外的专业设计竞赛中获奖;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2项,获外观设计专利320项。毕业生受到企事业单位的广泛欢迎,多次获得学校“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接受调剂的学科及专业领域三、调剂要求1.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 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5. 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四、调剂流程1.有意调剂的考生可将调剂申请(邮件命名: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初试总分-预调剂专业)发至邮箱:yishuxueyuan_xust@163.com,或者加入以下QQ群。也可以通过共享文档填写相关信息:https://f.wps.cn/form-write/p3F7FKGJ/2.教育部调剂平台正式开通后,所有考生仍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并按要求填报我院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3.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和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和调整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4. 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五、复试科目六、奖助政策七、其他说明1、所有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信息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xust.e.cn)西安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网站(http://ysxy.xust.e.cn/index.html)2、学院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29-83856239(疫情期间,建议邮件和QQ群咨询)3、E-mail: yishuxueyuan_xust@163.com4、QQ咨询群名称:西科大艺术学院调剂咨询QQ群号:1046653020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一、调剂复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既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要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四、调剂分数线及名单的确定1.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对申请我院同一学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五、调剂程序符合我院接受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院系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1.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填写调剂信息。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在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3.学院将向符合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待定)4.考生接到学院同意复试通知后,请在8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5.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待定,请随时关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告。6.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会有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7、复试科目、复试内容形式及参考书目,请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8、其他问题,可咨询办公室电话:周一、周二请拨打:029-85583835 ,周四、周五请拨打029-83858215。
11月10日,四川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了一份《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公告称,依据规定,经学校授权由分管副校长主持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8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根据上述公告所附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显示,此番将被退学的研究生共有28人。10月23日,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其中提到:“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之规定进行学籍清退处理。多所高校发布硕博清退通知近几年,硕博生清退已经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经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原因涉及“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报到入读”、“申请退学”等方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10月20日在官网公布了一则《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学校对2013年及以前入学且至2020年9月仍未获得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2年及以前入学且至2020年9月仍未获得学位的GCT工程硕士研究生(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作退学处理。东北大学10月20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就发布了《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对该校52名超期博士研究生发出学籍预警。所列名单显示,其中有人早在2002年就已入学,读博期限最长或已达到18年。浙江财经大学今年7月,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也在官网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其中提到: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1年。除了严格执行最长学习年限的规定,还有的学校采取了学籍预警机制。例如,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9月30日就公布了《关于对2021年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第一次学籍预警的通知》,研究生院对2021年6月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第一次学籍预警。来源:中国青年报、综自各高校官网、澎湃新闻
西安南极光寄宿考研:不要错过,2021考研人一定要关注这个网站考研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你与对手拼的不只是脑力,还有体力和毅力。今天南极光考研租房小编为各位考生共享的宠儿经历有关于心态,希望2021考研的小伙伴能以此为参考,摆正心态,在考研中顺利通过独木桥。参加过考研的同学应该都知道一个网站——研招网,即我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调剂网站,首要提供研究生网上报名及调剂、专业目录查询……很多同学只有知道研招网是研究生报名的网站,其实这个网站还有很多功用没有被发现,今小编带你解锁研招网的更多功用。千万不要错失,2021考研人一定要重视这个网站1、查找院校与专业考生选择院校与专业时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报考的专业有哪些校园开设了?报考的校园是否是34所自主划线高校?非全日制能够报考哪些院校?……这些问题考生都能够经过研招网找到答案。在专业目录中,经过你所在的省份、想报考的专业、学习方式等选项进行筛选。一同还能检查院校是否是985、211院校,是否是自主划线,是否有博士点。2、检查报考院校的初试科目在研招网考生还能检查报考院校与专业的研究生方向、招生人数、考试规模,包含专业课与公共课的考试科目等等。这些信息关系到考研的难度,对于考生考研非常重要。3、最新考研资讯考研网会及时更新最新的考研资讯,国家政策、院校政策、招生简章等。比方考研大纲、国家线、考研调剂等信息。这些信息都比较牢靠可信,对此考研人如果想了解最新的考研政策与资讯,就要及时重视研招网。4、考研报名与推免考研报名与参加研究生推免的唯一官方网站便是我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其他网站都是哄人的。5、考研调剂如果有需要调剂的同学,一定要登录研招网参加调剂,一同也能够在研招网重视一些考研调剂信息。千万不要错过,2021考研人一定要重视这个网站考生备考期间不能沉迷于网络,然而也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关于考研的信息要及时重视。除了我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还要重视目标院校的研究生官网信息。考研这条路无疑充满了艰辛和泪水,但是世界就是这样,对于你喜欢或者很想做的事,你必须付出百分之一千的努力,你知道这一路可能会有很多困难,会有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的时间,也有时候,你不一定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但你一定要相信,就算再贫瘠的土地你日日灌溉,总有一天会长出花草来的,所以你一定要坚持。加油,考研人!(本文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南极光寄宿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