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近日,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落户遇阻等相关话题,引发关注。8月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就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享受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问题,向黑龙江省领导提出质疑。该名网友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在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的同等政策。对此,哈尔滨市政府8月31日回复称:“《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硕士是全日制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暂不享受此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遇阻?多地回复除哈尔滨外,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已有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类似问题。江西南昌:申报对象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日前,有网友反映南昌“人才10条”排斥非全日制研究生:南昌市不久前发布的《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前后共有十余次提到了“全日制”,却未提及“非全日制”学历。对此,南昌市相关部门回复称:“此意见为奖励性政策,申报对象要求为落户南昌的全日制毕业生。未尽之处,敬请谅解。”河南焦作: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规定范围7月30日,有网友提问,非全日制硕士是否与全日制硕士享受同等人才补贴。8月17日,焦作市政府办公室答复称,“焦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生活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已与网友本人电话沟通过,目前,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列。”河南商丘:已落实政策,欢迎报考7月17日,有网友给商丘市领导留言,“希望今年能够把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8月26日,商丘市委督查二室回复称:“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 ”上述留言中涉及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光明日报评论:请跳出刻板印象9月1日,光明日报就此事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一看应聘员工学历里有“非全日制”几个字,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有抵触情绪,甚至普遍不认可。毕竟在他们的传统印象里,只要学历一跟“非全日制”挂钩,就意味着相关应聘员工的“含金量”大打折扣。再者,就现实而言,某些非全日制的相关考试,爆出作弊泄题乱象,相关教育培养体系水平也参差不齐,给社会留下一种非全日制“都不靠谱”的观感。但刻板印象再重,也不能脱离基本的事实。首先,“非全日制”的学历,从专科到博士研究生都存在,此事所涉及到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不同于以往的在职研究生,而是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属于统招统分计划。无论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是全日制研究生,都是相同的初试和复试,相同的录取分数线,进校以后,也是相同的培养教育体系和培养质量,学历学位证书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这种背景下,部分高校的硕士招生也随之做了调整。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推免生,而统招研究生统一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此调整更换,更是在验证一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区别已不大。因此,招聘歧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就不只是刻板印象的问题,也缺乏对基本事实的了解,暴露了相关单位人力部门在政策信息了解方面还存在漏洞。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基于这条《通知》,再来看当地的回应,虽然承认错误,但那一句“不了解”过于轻飘飘。最后也仅仅是对应聘考生表达歉意,并以考试已过为由匆匆收场,没有采取实质性举措来捍卫应聘考生的正当权益。这样的道歉,难以服众,想必也难以抚慰那位无法参与招聘的网友。其实,现在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不仅存在于社会招聘上,也存在于相关大学象牙塔之中。虽然招生和毕业标准都一样,但有的学校在奖学金、出国机会等方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还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比如,一个非全日制学生,即使考了第一名,也拿不到任何奖学金,这也有“歧视”之嫌。当下,推动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权”,符合教育趋势,也是非全学生们的内心诉求。所谓“同权”,既要表现在社会招聘的“非歧视”上,也要表现在高校的具体培养对待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出现,本是响应产学结合,给工作的人提供优质学习机会的方式,若最后与“歧视”二字相伴,成为相关学子的羁绊,就与初衷相违背了。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光明日报等
近日,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落户遇阻等相关话题,引发关注。8月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就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享受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问题,向黑龙江省领导提出质疑。该名网友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在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的同等政策。对此,哈尔滨市政府8月31日回复称:“《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硕士是全日制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暂不享受此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遇阻?多地回复除哈尔滨外,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已有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类似问题。江西南昌:申报对象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日前,有网友反映南昌“人才10条”排斥非全日制研究生:南昌市不久前发布的《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前后共有十余次提到了“全日制”,却未提及“非全日制”学历。对此,南昌市相关部门回复称:“此意见为奖励性政策,申报对象要求为落户南昌的全日制毕业生。未尽之处,敬请谅解”。河南焦作: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规定范围7月30日,有网友提问,非全日制硕士是否与全日制硕士享受同等人才补贴。8月17日,焦作市政府办公室答复称,“焦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生活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已与网友本人电话沟通过,目前,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列。”河南商丘:已落实政策,欢迎报考7月17日,有网友给商丘市领导留言,“希望今年能够把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8月26日,商丘市委督查二室回复称:“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 ”上述留言中涉及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中青评论:学历偏见要不得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一种,本身就代表着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优秀观念,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鼓舞。随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更加专业化,学生的水平也会越来越高。对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一刀切”式否定态度,恐怕太过偏激。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陈茜)综合澎湃新闻、中青报此前报道、中青评论(作者:黄帅)等。来源:中国青年报官微
只因毕业证书上有“非全日制”四个字,不少硕士研究生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近日,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话题持续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的现象,为此郑重道歉。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并非新规,而是四年前就有规定明确的。但在执行上,却还有一段路要走。维护公平的就业求职环境,需要用人单位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对于同等学历求职者而言,不应再设置“非全日制”这扇“玻璃门”。教师招聘歧视非全日制学历?内蒙古鄂尔多斯官方致歉据报道,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近年来均存在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包括人才落户困难、入职被拒、就业受歧视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这些留言中有部分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解答,有的则尚未有正式回复。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而国家在今年的2月14日就下文《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是无法正视统招非全日制学历,不能保证统招非全日制的就业,略感心寒。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后回应道,对于网友反映的关于杭锦旗、准旗招聘教师时不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的问题,我们向相关旗区进行了了解,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由于不了解教育部等五部门今年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表示,当前,准旗招聘考试已经结束,杭锦旗招聘考试报名工作也已结束,即将开考,鉴于考试工作组织程序的严密性,已不能够重新组织报名,对给网友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无独有偶,今年3月,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某非全日制考生在2020年海南中学公开招聘中,已进入体检程序,但后却被取消资格。此后,海南中学在回复中表示,系当事人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全日制教育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并称是工作人员在审核招考资质时的失误,以致当事人参加笔试面试并进入体检环节,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并不存在。“非全”研究生:仿佛读了个“假硕士”作为西北某大学2017级“非全”硕士研究生,小曹在求职时发现许多岗位自己都不能报考。“找工作时发现,约一半以上的国企、银行还有人才引进政策中,都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让小曹大感困惑:“同样是统招统分的在读研究生,非全日制的为啥就不被承认呢?”和小曹情况类似,华北某双一流大学2017级“非全”研究生小贺在校园招聘中也遇到了许多“门槛”,有的用人单位不将其视为应届毕业生,有的单位提出只有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才允许入职。小贺说:“我考研时的综合成绩高于全日制的录取分数线,因为觉得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既能提升知识水平,还能提高实践能力,所以选择非全日制,没想到找工作时遇到这么多限制。”2019年,“非全”研究生小马通过激烈竞争,考取了国家某事业单位。但在入职一周后,单位告知他无法办理入职手续。因为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不认可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无法为小马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开始工作的小马只得离职,再次投入到找工作的大潮中。华北某大学“非全”研究生小庄谈及报考“非全”更是唏嘘不已。“我在考研时也获得了全日制的复试资格,因为有工作所以选择了非全日制。最近,我就职的市属事业单位要转编制为省属编制,要求必须是全日制硕士才能转编,我现在特别后悔。”教育部通知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第一批“非全”研究生在去年和今年陆续毕业,但在求职时却遇到重重阻碍。许多“非全”研究生表示,他们以本科生的学历找工作还容易些,努力考取的硕士学位竟成了找工作的绊脚石,仿佛读了个“假硕士”。用人单位:同样标准,为何不去读全日制?也有学校力挺:禁止歧视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曾多次印发文件,要求保障就业公平。然而现实中,这一要求落地困难。西部某国企的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在受访时说,即使招聘通知写明招录“统招统分毕业生”,在面试等环节还是会淘汰掉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是担心招进来后上级部门审核通不过,浪费招人指标。某大型国企人力资源部门的谭先生坦言,听说“非全生”是这两年国家针对研究生教育,新分的类别,“我们理解是非全日制等于非脱产,和以前的‘在职研究生’不一样吧。”“这两年招生,确实遇到不少非全日制研究生。”谭先生说,专门讨论过,但还是婉拒了。“学生解释,培养方式、课程及毕业答辩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你不去读脱产,还要选择非全日制?”即使学生和学校相继出面解释,作为用人单位,谭先生认为,学历依然是硬性指标。由于“非全”研究生就业难的现状,有些院校开始考虑暂停“非全”招生。西北某大学的研究生管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社会认可度低,毕业生就业难以得到保障,给学校的就业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加之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难以协调一致,学校计划取消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招生,同时要求必须有工作的人员才能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非理性歧视,也有高校在校招上出台了相关文件给他们“撑腰”。8月28日,电子科技大学发布针对研究生的“用人单位2020年秋季线下校园招聘指南”,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发布就业信息时包含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招聘信息。电子科技大学发布针对研究生的“用人单位2020年秋季线下校园招聘指南”无独有偶,据悉,北京化工大学在今年年初也发布过类似的通知,要求到校参加宣讲招聘或在本校研招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不能对求职者有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的歧视行为。而在河南商丘,官方表示已经落实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并欢迎优秀学子回报家乡。专家声音:高校要坚持人才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16 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招统考,培养单位要坚持同一标准、同等质量,尤其指出二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字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学历是求职者的敲门砖,也是用人单位的“用人试纸”。对于求职者而言,长期的“测试”并非囿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字面上的区别。法律既然赋予了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自设非法门槛,必然会受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职者的不满。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实际上,大学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学习考核上是有差异的,相对的比全日制标准放得宽一点。从这个层面理解,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客观事实使社会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可度低于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用人单位是基于客观事实,考虑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客观能力上的差距,这不能算是就业歧视。”储朝晖分析,如何看待“就业歧视”,与用人单位怎么把握度有关,如果没有依据,白纸黑字将“非全生”排除在外,根本不进入程序,这算是就业歧视。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简单来说,我国社会还普遍存在以招生门槛看学历含金量的“学历价值观”,而大学不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把关,又进一步加剧这一认识。“本来,非全日制培养模式,为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多元选择,而学历歧视,无疑阻碍多元选择。”熊丙奇说,消除社会的学历歧视,破除唯学历论,需要用人单位重视人才质量,而要让用人单位做到这一点,每所高校必须坚持人才培养标准,严把质量关。封面新闻综合 周琴 资料据澎湃新闻、光明日报、半月谈、潇湘晨报、东南网等
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近日,一位网友留言称,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某地的教师招聘时,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当地官方快速调查确认事实后,已经发布通告表示道歉,但报名流程已经结束,无法重新组织报名。当地已经责令相关部门在今后招聘考试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相关政策,对相关人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博主“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希望自己账号有注销的那一天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会遭遇就业歧视?各种说法都有。但的确存在一个“抱团取暖”的特殊群体。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一位在微博上专门为遭遇就业歧视发声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主小法(化名),他是这个账号的第二任运营者,本身也是一位遭遇过就业歧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运营微博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有类似遭遇的小伙伴。小法分享了三位小伙伴的经历,一位在某中学招聘中获得了笔试第一名,但因为是非全日制研究生而被拒绝;另一位通过了某省考面试,但是在政审阶段因为部门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保持慎重的态度而拒绝;还有一位已经签约某电信公司,在入职后背调的时候因为非全日制而遭拒绝。这三位同学的经历和最近的“某中学拒绝非全日制研究生”事件何其相似,算不算就业歧视呢?谈到相关部门的道歉时,小法表示,态度的确诚恳,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效果,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监管、惩罚机制,很可能陷入一个无解的循环之中。“我们仅仅因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而错失一个好机会,有可能我们一生的命运就会发生改变。”小法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网络上有一部分人认为:“全日制还招不过来呢,不承认非全日制学历是正常现象。”小法表示,这个错误观点的根本其实在于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含金量上的误解。以往的非全日制确实存在要求相对较低的情况,但2017年国家改革之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考试招生上执行相同的标准,在教学培养上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含金量无高低之分,只是学习时间安排的不同。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小法认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歧视其实更多是偏见和误解。有招聘单位曾对小法回复:“你们是教育部改革后培养的第一批非全日制研究生,质量还有待观察”“非全日制的文函效力较低”。“很多招聘单位使用招聘自主权拒绝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有时候反而不如本科生好找工作。”小法说。“我特别希望注销自己的微博账号,因为那意味着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方面同权,在人才引进、住房、评职称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这个群体有了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小法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道歉不应是终点 2016年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统筹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统一组织实施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时隔三年,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就业歧视的现象发生?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他阐述了这种就业歧视现象背后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关于解决“非全日制”就业歧视的方法。针对此次“某中学拒绝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热点事件,熊丙奇表示,道歉不是处理问题的终点,应当设置问责机制,针对查证属实的学历歧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马上采取补偿措施,报名结束不是借口,应当重新组织报名。学生也应当树立明确的维权意识,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歧视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营造一种大家都在监督就业歧视的氛围,这样才能逐渐改变就业歧视。熊丙奇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这种学历歧视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社会舆论和用人单位的学历歧视观念。有些人观念中把非全日制归入了类似自考中学的高等成人教育行列,还有一部分认为非全日制招录和培养比全日制低了一等,这些错误的舆论观念使得一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具体实施过程中把非全日制研究生做了特殊对待。即使今年2月教育部五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含金量无高低之分,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更愿意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出现这样的现象,熊丙奇表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招聘可选择范围很大,一些用人单位用学历标准评价招聘的质量,一些在招聘具体执行过程中把非全日制排除在外;第二,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假装不知道新发的规定;第三,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设置学历门槛可以提高招聘效率;第四,一部分社会舆论普遍全日制比非全日制质量更高,导致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用学历论选拔人才。这种就业歧视如果再发生,不仅是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不公平,对整个教育发展也是不利的。如果社会环境对非全日制带有歧视,那么,它的教育质量是难以保证的。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曾明确提出,要纠正不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其中就包括唯学历论选拔用人标准。如何才能消除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熊丙奇表示,要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平等,必须要构建一种平等关系。对此,熊丙奇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政府部门出台文件后应当承担监管的职能,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这个问题。第二,用人单位需转变错误观念,不传递学历至上的观念,招聘避免“一刀切”,应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拔机制,这样不仅能给学生提高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也能促进整个人才培养的质量改革。第三,社会舆论不能助长学历歧视的“歪风”,学生应当以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导向,只有消除学历歧视,各级各类的教育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才能保证其质量。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律师:各个层面都应该努力避免歧视的发生面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他对就业歧视的维权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时律师身边也曾发生过非全日制研究生被歧视的案例,在遭遇这种就业歧视情况时,时律师指出,在个人权益维护上主要是取证难,一些用人单位暗中拿了一个标准,隐性歧视卡掉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这种就业歧视的法律界限划分不清晰,不能明确属于劳动争议还是侵权,即使法学界对此也有争议,这也导致了维权的困难。虽然就业歧视维权困难,但仍有多种途径,在招聘过程中,劳动者遭遇侵害,可以根据劳动法进行投诉;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过一个通知,其中“平等就业权纠纷”规定:如果你在就业的时候遭受了不同的待遇,那么你可以利用“平等就业权纠纷”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就业歧视其实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中,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年龄和户籍上的歧视,比如招公务员要求在35岁以下,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北京户籍等。很多人已经接受了这种既定事实,不把它当作歧视对待,这种歧视而不自知的状态也是一种典型现象。“这是一种长期惯性思维导致的错误主观判断,其实学历和工作能力不能划等号,目前还没有一个真正客观的标准去衡量一个人的就业能力。”时律师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目前一些遭遇过就业歧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聚集在一起“抱团取暖”,努力发出一些声音希望得到关注。如何才能杜绝就业歧视的产生?时律师认为,主要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完善。在立法层面上,应进一步完善就业歧视产生后的一些处罚和赔偿,目前遭遇就业歧视虽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后续的处罚和赔偿等规定并不完善。从执法层面上,要真正落实相关的政策,执法人员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执法和司法方面都应该发布比较典型的案例做正面宣传。在媒体层面,应当作出提倡和引导,正面教材要发布,反面教材也要发布。在劳动者本人层面,要敢于维权,遭遇就业歧视,该举报就举报,该诉讼就诉讼,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在用人单位层面,要严格遵守法律,做好模范,要从更宏观和更全面的视角来看待所招聘的人才。监制:白中华 记者:杨昶 编辑:曹博 程安康
近期,有网友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以“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应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的现象,为此郑重道歉。仅仅因为所持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系“非全日制学历”,便被相关招录单位认定为“学历不符”,这种做法显然并不合理,明显属于学历歧视。这种学历歧视,不仅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实际上也明显违背了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之所以会出现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歧视,主要是出于一种误会和偏见。如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误会成了此前的“在职研究生”,或者“非全日制本科和专科生”。要知道,根据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起,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这意味着,从2017年起,“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了具体修学方式(“不脱产”与“脱产”),在其他各个方面——无论是招生录取,还是培养标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实际上都已没有什么区别,执行的都是统一、同一标准。在这种背景和语境下,再以有色眼镜来歧视性地看待、对待“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显然不仅已丧失了基本的合理性,也显得有些落伍、不合时宜。面对针对“非全日制”的学历歧视,除了要强调其主要出于误会和偏见,恐怕同时也要意识到,在招生录取环节,囿于社会认可度不高,报考普遍遇冷、生源严重不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实际录取分数线在许多高校都普遍明显低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乃至过线就录取,甚至很多分数低的考生会直接被调剂到“非全日制”。而这种录取分数线上的差距,无形中也会影响“非全日制”的生源质量,进而影响社会对其含金量的认知和评价。因此,要想有效避免消除“非全日制”的学历歧视,或许还需两手抓:一方面,要着力祛除各种想当然的误会和偏见,向整个社会尤其是用人单位大力宣传普及有关“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基本事实真相,让人们充分了解到,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学历除了修学方式,其实已没有什么根本不同;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改进上述统筹工作,确保相关“统一、同一”工作能真正名副其实、充分到位,以便整个社会能尽快充分信服信任非全日制学历的含金量。来源:北京青年报
上个月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招录对象不涵盖非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引发线上线下议论纷纷。前几日媒体又报道了深圳大学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办理毕业生接收申请受阻一事,一位名叫王军的硕士毕业生因自己的“非全日制”身份,不仅无法办理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报到证等入职材料,而且在迁移档案、落户、相关补贴等后续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按照惯例,事情既然曝光了,摆在台面上又确实违反了“五部委”联合作出的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毕业生“一视同仁”的规定。所以,事情肯定会得到“妥善处理”的。据我所知,发达国家在招收研究生的时候,考生如果有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是会受到特别青睐的。如果我们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政策相同,培养和毕业标准相同上,不折不扣,保证质量的话,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如果脑子正常,没有理由歧视非全日制研究生,反而应该更喜欢招聘既有高学历又有相当实践经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才说得通啊。要知道,如果学习考试标准不打折扣,非全日制研究生要付出比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多得多的努力才能取得学位,加上自身工作经历的优势,本该比全日制更容易找到心仪的工作。可是在我们的招聘市场上,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恰恰相反明里暗里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均持排斥态度。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三令五申,除了“抓到现行”纠正外,可以肯定的是,有关学历歧视的事件还会发生——频繁地发生。这是因为,一种疾病如果不找到病根,只在病象、最多病灶上下点功夫,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那么病还会复发。学历歧视事件禁不了,更绝不了。 学历歧视早已成为普遍现象学历歧视的话题,每年招聘季来临,都会热热闹闹地谈论一阵子,才会又被别的什么话题代替。在教育部官网上还能查到相关文件信息:教育部2016年发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专门指出:“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据我所知,类似的通知规定迄今为止几乎年年下发,学历歧视事件年年都在发生,而且不是个案,说普遍,一点儿都不过分。学历歧视肯定是个负面的错误的观念和做法。负面的有悖公平公正的现象一旦成为常态,就很难靠一纸文件搞定。有关部门如果愿意清理一下这些年下发的禁止学历歧视规定的文件,一定会发现,学历歧视现象禁而不绝,越禁越歧视。这是怎么回事呢?学历歧视的病根儿——教育的功利和等级文化我们对等级情有独钟。在我们的社会里,喜欢把一切都分成高低上下尊卑有别的等级。学校也一样,大学分为部属、非部属、校长分为副部级校长,正厅级校长;副部级大学通常是985或者211,非部属通常是厅级学校,当然和985、211无缘了。这意味着在师资水平、学科建设、设备设施、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级别,经费调拨等等都有着巨大的差距。既然如此,那么同样是硕士生博士生,真的能做到一视同仁吗?其实,在教育上,我们的等级制度是一贯的成体系的。公办教育从幼儿园到小学,从中学到大学都有着优劣等级的划分,并且这种关乎等级的评价均来自官方。非全日制研究生,随着官场和职场人士该学位获得者数量激增,随着高校招录指标的扩大,学术价值快速贬值。换句话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总的来看,客观上确实存在着质量上的差别。而且这种质量上的差别有越来越大的趋势。靠下几道不准学历歧视的禁令,就想真正解决普遍存在的学历歧视问题,是不可能的。明里不歧视,暗里也做不到一视同仁。说得刻薄点儿,简单禁止,对用人单位未必就有多么公平。解铃还须系铃人。教育领导管理部门要想很大程度上杜绝,或者彻底根除学历歧视,恐怕得在教育去功利化,坚持学校发展的机会均等、破除机会垄断、学校的去等级化、校长的去官员化上下真功夫。上述病根儿不除,学历歧视现象不仅不可能绝迹,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该网友表示,国家在今年的2月14日就下文《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是无法正视统招非全日制学历,不能保证统招非全日制的就业,略感心寒。鄂尔多斯致歉:组织者不了解通知8月7日,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后回应道:对于网友反映的关于杭锦旗、准旗招聘教师时不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的问题,我们向相关旗区进行了了解,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由于不了解教育部等五部门今年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表示,当前,准旗招聘考试已经结束,杭锦旗招聘考试报名工作也已结束,即将开考,鉴于考试工作组织程序的严密性,已不能够重新组织报名,对给网友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鄂尔多斯方面还表示,我们已责令相关旗区和部门在今后的招聘考试中,严格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有关政策,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相关人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多所学校通知,用人单位不得对求职者有“歧视”针对这一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已有多所高校在组织校园招聘会过程中为“非全”研究生发声。8月28日,电子科技大学发布针对研究生的“用人单位2020年秋季线下校园招聘指南”,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发布就业信息时包含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招聘信息。早在2019年9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发布《关于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与就业相关问题的说明》。说明指出:在我校“严进严出”的培养方式下,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入学考试、教学质量、论文答辩、毕业派遣资格、报到证发放等各方面均与全日制研究生要求相同、标准一致,确保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具备同样高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杜绝违规招聘行为,坚决维护我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也希望各企事业单位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来源:中国青年报、人民网、澎湃新闻、教育部网站、北京商报责编:王子墨
10月10日,2020考研正式网上报名。然而,一条微博热搜引发许多人关注:有媒体报道称,近日,有不少学生反映,有企业在招聘问答环节中直接明确回复,“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有的HR更是直接表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大了去了,“非全日制=本科生”。01:03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付出的不一样为什么要平等?不过这种观点立马遭到了来自其他网友的反驳!眼见这种情况出现,也有不少人开启了科普模式:不少人分析认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源于企业或者大众对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概念模糊,甚至与其它概念混淆:也有人呼吁,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该得到公平对待: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教育部早说清楚了:2016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全国研究生将正式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根据研招网信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如下: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作出了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来源:半月谈微信公号)
近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找工作受歧视的现象,引发社会关注。很多读者想知道,在高校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到底有何不同,其含金量真的比全日制低吗?为此,我们邀请部分高校负责人从报考、课程设置、导师安排、毕业论文要求等方面予以解读。问题1:报考要求一样吗?初试复试要求与全日制一致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处长何忠伟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是相对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而言的一种培养形式,其培养制度是以在职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提高就业者专业能力、更新专业知识为主要目的,并使合格者获取学历学位的终身教育制度。它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或专科毕业两年以上)人员。从2017年起,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初试与全日制考生用的是同一套试题,与全日制考生的国家录取分数线一样,复试要求也与全日制考生一样。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明显优势就是兼顾工作和学习,在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提升专业能力和学识学历。近几年,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保持稳定,主要生源是农业技术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涉农企业员工,25至40岁年龄段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占90%以上。由于他们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学习积极性非常高,理论与实践结合得非常紧密,学习效果非常好,已毕业的500多名非全日制研究生正活跃在京郊农业农村第一线,把知识写在京郊大地上。可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已成为在职人员实现人生梦想的一个重要途径。从学制来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三年,在校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根据教育部要求,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但必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纳入抽检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就能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我们学校共有7个专业学位点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二者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导师配备、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学位授予都是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比如农业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采用的就是同一个培养方案,总学分都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实践训练6学分。但是,考虑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实际情况,非全日制研究生会采取周末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相比之下更重视实习环节,像农业管理专业的实践训练就不少于6个月。其实,各高校目前都很重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严把入口关、培养关和出口关。我们学校一直致力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的现代农林大学,已形成依托农工管三大学科门类的非全日制教育教学体系,今后将不断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培养乡村振兴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问题2:教学内容相同吗?课程设置完全一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军政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教育部2017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把之前由国家组织入学资格单独统考且只授硕士学位证的在职单证硕士研究生,调整为统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划线、统一复试、统一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且毕业可同时获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北京理工大学从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9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每年大约招收非全日制硕士1000名、非全日制工程博士20至30名。从那时起,学校就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类型,这与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完全吻合。在培养方案和课程学分方面,我们学校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相同,包括课程内容、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位等。拿课程设置来说,非全日制学生的所有公共课、学科专业核心课和学科专业选修课,与全日制学生的要求完全一样。课程学习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等节假日或工作日的晚上,授课教师主要以校内教师为主,招生规模比较大的MBA(含EMBA)少量(大约10%)邀请了一些国内本领域著名教师授课,工程类别硕士也邀请企业导师来校授课。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学时、考核方式和质量要求等也与全日制完全相同。在学位论文方面,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也都按照相同要求严格管理。学校还对全部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查和5%随机抽取送校外同行专家盲审,不合格学位论文必须修改,再审合格后才能授予学位,以保证培养质量。从毕业情况来看,我们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够在基本学制(工科三年、管理和人文社科两年)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比例约占90%。问题3:师资有区别吗?导师安排上同等对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 徐炜目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只存在于工商管理学院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上一直一视同仁,无差别对待。具体到MBA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是指春季招生只获取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也就是常说的单证班。为了规范MBA招生、培养及保证教育质量,教育部从2017年起将MBA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并轨,推出全日制MBA与非全日制MBA。就我们学校的非全日制MBA和全日制MBA来说,二者除上课时间有区别外,在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并无差别,都建立了完整的、相同的培养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从教学内容来看,二者的培养计划核心内容与要素是一样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核心必修课程与全日制研究生的核心必修课程是一样的,包括选修课程、任课老师、教学要求、课程考试、考核要求也都一样。以导师安排为例。我们学校的非全日制MBA和全日制MBA配备的导师是一样的,都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学术导师和职业导师构成。学术导师来源于全校优质师资,职业导师由业界成功人士担任,主要职责是对学生的职业规划、职业咨询、专业能力培养与鉴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供专业指导,积极沟通并一起参加实践活动,通过学校、导师、学生三方共同努力,建设好互动交流平台。非全日制MBA与全日制MBA的导师对于学生的要求,如实习要求、学位论文要求及论文答辩要求等都实行统一标准。同时,他们的教育督导和质量保证体系等都完全相同。实际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在于:全日制研究生是周一至周五上课,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周末或业余时间上课。这种上课时间的差别,并不影响培养质量水平,用人单位完全没有必要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实施差别对待。问题4:毕业论文降低要求吗?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宋志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要求,培养单位在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时,应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北方工业大学在招收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过程中充分考虑、尊重非全日制研究生脱产学习的特点,确定了“内紧外松”的个性化指导培养方式,确保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的培养质量,特别是在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内紧”是指学校在制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规定时,既要清晰地认识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特殊性和困难之处,又要坚持“两个一致”原则。一是论文评审标准一致。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面向全体研究生,不区分学生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身份,学校制定完善的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体系,由学校督导组、导师、外校专家等多方参与,联动开展过程监督。二是论文环节执行一致。在论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匿名评审、预答辩和答辩等环节中,两种身份研究生须通过相同标准的过程考核和专家评审。如在开题阶段,学校通过开题查新保证论文选题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文字复制比仅在低于15%时允许进入下一环节,大于30%则直接进入延期答辩;论文评审或预答辩不通过时,学生将视情况被要求直接延期3个月、6个月或一年不等。学校坚持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关口前移提醒,严格出口管理。对于课程修读未达毕业学分要求、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个别学生,学校管理部门会及时提醒预警,安排专人跟进,及时督促。强化研究生导师学生培养“一视同仁、同一标准”的理念,坚决淘汰不合格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外松”是指学校充分考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和个人情况,“一人一策、一生一案”,充分调动协调教学资源,采用相对灵活的个性化指导与管理方法,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效果最优、培养质量最佳。学校长期实行研究生培养“弹性学分制”,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修业时间延长至五年,为学生开辟求学“绿色通道”。在选课上,学校开放全部教学课堂,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和个人学习基础灵活选择课程,充分利用个人有效时间,用好学校资源进一步夯实专业基础,为学位论文的高质量完成提供专业保障。【现状与建议】“双非”研究生就业常会遭歧视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主任白勇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包括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简称“双非”)和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两类。此前,我们学校有少数院系招收“双非”研究生,但近些年来,这些院系已停招“双非”研究生,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双非”研究生在劳动力市场求职过程中未受到足够公平的对待,就业途径不太通畅。部分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比如人们常在招聘启事中看到“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等要求,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用全日制研究生。“双非”研究生就业举步维艰,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用人单位对“双非”研究生非常不了解,对于上级部门是否能够给这样的学生解决户口和编制的政策也不明确,导致不敢决策,在发布招聘需求时就没有给予这类研究生机会。尽管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双非”研究生很优秀,也希望招收,但又担心后续政策问题困扰,所以不敢大胆招聘、大胆用人。就业政策的滞后未能给“双非”研究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二,进入实习期,“双非”研究生需要提供各种凭证,证明自己具有应届生身份,才能与企业签署三方协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他们无法对用人单位做到广而告之。第三,在应聘中,很多单位刻板地认为非全日制培养的学生知识储备不足以和全日制媲美。第四,部分“双非”研究生年龄偏大。他们大多具有一定的工作履历,在工作之后回校继续充电,但一些用人单位或具体政策在落实户口、编制时,对人员年龄有严格限制,导致“双非”研究生无法参加应聘。怎样才能消除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偏见呢?我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扩大宣传与介绍,增加用人单位或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正确认知。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都属于统招统分计划,学历类型同为普通高等教育。两者的唯一区别在于学习方式的不同,而非学历类型的不同。用人单位应该消除歧视,关注学生能力,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更公平的竞争机会。其次,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非全日制学生的能力水平。建议高校进一步加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专业设置,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以“高质量的人才”打消用人单位的顾虑。第三,教育、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打通劳动力市场政策壁垒,让非全日制研究生竞聘时可以享受到同等的政策红利,得到同样的展示平台。视觉中国供图
研究生就业今天,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了一个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进行明确。通知指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这个政策的公布,想必对于很多非全日制研究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在当前,有很多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企业或者单位应聘的时候,有企业在招聘问答环节中直接明确回复,“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甚至有的说“非全日制=本科生”。这也让许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表示不满和伤心。并且这种不公平和受歧视的情况不是少见。根据某机构的一个调查数据,在1.3万的投票中,非全日制研究生遭受歧视有有一大半,甚至6成多非全研究生表示区别很大!针对这种情况,很多网友也是各自发表不同的意见,有人说和全日制研究生比起来,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分数低,且培养方式和全日制的研究生区别也很大,研究生毕业质量也是不一样的。有网友说,改了之后确实非全考试分数线都一样,但是录取分数的差别特别大,就我的学院,一般分数线都在340到350,全日制起码得考到380分左右才有可能读,非全日制基本上过线就行,虽然考试内容一样,但是备考压力和竞争激烈程度差距还是挺大的。有网友说,现在全日制的都一大堆,挑不过来了,为啥要去挑非全日制的呢?就像20年前,你说本科毕业那多吃香!现在呢,往大街上随便丢块砖,都能砸到本科毕业的,那企业招聘不都往好学校挑了咯。有非全研究生网友美丽de莲小蓬表示,我是在职考研,考上的全日制后面调剂的非全,我的分数比大多数全日制更高,我觉得不应该存在差别对待。因为上班的原因,又要工作又要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个人认为也不比天天在学校更好,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当初我就选择辞职读全日制,所以我觉得这些都不应该是造成差别的原因,总的来说,个人认为不应该有差别,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有明确的一个说法。但也有非全日制的网友说,我是在职考研,我的分数比大多数全日制更高,考上的全日制后面调剂的非全,在工作的同时也同样辛苦完成导师所交代的任务,不比全日制的研究生差,我觉得不应该存在差别对待。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通过类似于高考的统一招考(考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类似于高中一样每天学习时间固定的学习任务。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类似于高考的统一招考(考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习,学习过程中可以从事其他职业,学习时间灵活不固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各培养单位对两类研究生要坚持同一标准、统一组织招录。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更贵,非全日制的培养周期会更长,一般会比全日制多一年,两者毕业证上会标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位证没有区别。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的就业,你如何看?欢迎发表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