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基本反映了知识产权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整体状况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原标题:2018-2019年知识产权法研究综述文 | 姜丹明 史少华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2018年-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在立法方面,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修订,专利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2018年国家知识产局重组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打击非正常申请、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等净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学者们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结出累累硕果。本文对2018-2019年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与评述,供学界业界参考。本文以中国法学会界定的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CLSCI)[1]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为样本[2]。这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基本反映了知识产权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整体状况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一、总体情况2018年-2019年度CLSCI知识产权法论文共有128篇,占全部CLSCI论文的3.7%。其中25篇涉及知识产权基础理论,36篇涉及著作权领域,24篇涉及专利领域,16篇涉及商标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及其他领域27篇。两年来,相较于专利法研究、商标法研究而言,著作权法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显示度更高,一方面反映了著作权领域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另一方面也说明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需要加快进程以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2018年度CLSCI知识产权法论文共有57篇,2019年增至71篇,主要因为基础理论、著作权、专利方面的研究数量增加。图1:2018-2019年CLSCI知识产权论文研究分布图表1:CLSCI知识产权论文数量统计表(单位:篇)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能在CL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即是对自己研究能力和文章质量的一种肯定。而这两年来在这16类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知识产权论文的所有作者里,王迁与蒋舸是最多产的学者,各自发表了5篇论文。紧随其后的是孔祥俊和马一德,各自有4篇文章。吴汉东、罗莉和谢晴川各贡献了3篇论文。这些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这几位学者们不俗的研究实力。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是整个知识产权法研究大厦的基石,支撑着整个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为专利、商标、版权等具体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指导着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实践,帮助知识产权工作者从容应对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一)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数据分析两年来,学者们从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实践出发,深耕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为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和事业发展建言献策。2018-2019年度 CLSCI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方面的核心论文共有25篇,其中2018年10篇,2019年15篇。自2017年美国特朗普政府针对我国开展301调查开始,中美贸易战边打边谈,知识产权作为导火索和谈判焦点之一,引发广泛关注。除了应对美方谈判压力,数据时代技术发展与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迫切需求,都给学者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2018-2019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历程、制度正当性、侵权损害赔偿、停止侵权救济、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人工智能(AI)与大数据技术带来的新挑战等主题展开。(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热点述评01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四十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进入了新时代。2018年我国完成了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组,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管理,并将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集中、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正式形成。随着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我国形成一个“知识产权上诉法庭+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法庭)”的跨区域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体系,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改革在这两年内取得了卓越进步。这两年关于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方面的研究,侧重于经验总结与展望。知识产权事业蒸蒸日上,离不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深刻认识。吴汉东[3]试从思想基础、基本内容、实践意义三个方面研究分析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探索其知识产权法治观与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指出习近平站在创新驱动发展和建构全球治理体系的战略高度,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等重大问题作出的分析和深刻说明,是指导当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思想纲领和行动指南。马一德4撰文回顾了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从私权自觉到创新自信,从接轨国际到全球治理,从分散扩展到集约改革,整个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作实际是知识产权法治逐渐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释放的发展过程。对于未来中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将何去何从,吴汉东5提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应在吸收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本土理论创新和制度变革,逐步从移植、引进走向自立、创新,展现本土化、现代化、一体化的发展基本面向。曹文泽与王迁6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发展对内要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立法执法,适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依法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科学引导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对外则要关注国际形势,在WTO和WIPO框架下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利用“一带一路”的政策优势,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等手段打造以我国为核心的多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02 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研究通说认为,知识产权是人类为了促进知识扩散传播、激励创新、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投资与收益,而赋予创新者的一种法定权利。自产生以来,知识产权制度切实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充分向世人展现着该制度产生的生命力。然而到了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网络效应的加持下,知识产品的复制传播成本低到趋近于零,这对于现行强调通过保护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挑战。知识传播与权利保护在促进创新方面孰重孰轻,让学者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从法理层面进行反思。在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解释中,何鹏7认为从功利主义法学、目的法学和利益法学三种理论解释知识产权立法目的存在一定合理性,但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真实生活时难免沦为教义论。而从实用主义的视角研究知识产权立法目的,更注重分析知识产权法所反应的真实需求,强调的是规则的社会属性和规则的可操作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当未来知识产权立法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的时候,特别是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立法可能会体现出一种多元主体互动的开放式立法结构,同时体现出更专业化、技术化、精英化的特征,那么采用实用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灵活态度则更为有利。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研究知识产权法似乎更具有解释力,在对行动主体的“理性”给予重视的同时,将“效率”作为衡量行动、规则的标准,通过比较各种方案的“成本——收益”作出取舍。周泽夏8认为这种方法背后的法哲学基础是在作法律选择时,需要用科学的方法与实用主义来修正道德论证的不确定性,但是用经济分析法存在着对知识产权其他价值的忽视与量化的局限,其结论应当作为知识产权法律选择时一个重要参考因素,不应无限扩大。冯晓青和周贺微9认为整个知识产权制度要发挥激励创新的功能,不能仅限于对知识产权这一独占权的保护,还需通过充分保障公共领域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创新这一价值目标。公共领域保留能够促进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学习,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有益循环,而现实中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正逐渐压缩公共领域的范围,同时信息数字化与数字网络给公共领域范围扩大提供了工具,降低了知识传播成本,影响到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在当今日益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发展中,尤其要注重公共领域的足够保留,理性处理和对待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领域的平衡,以促进创新。知识产权司法判决是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的重要来源。安雪梅10通过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创设知识产权司法规则的案例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审级更高的法院法官成为实施上的法律续造主体。既然如此,其建议通过不断完善法官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运用法律续造进行审判的技巧,同时辅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规则和指引,统一法律评价,以弥补知识产权制定法的不足。新兴技术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保护问题。虽然,曹博11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在现阶段只是数据算法,其本质是计算与模仿而非智力劳动,不具有智力财产属性无法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应当属于公有领域,冒名发表人工智能“作品”等问题可通过法律解释中现有规范体系内加以解决。但是未来呢?有感于此,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12,针对数字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意涵展开了讨论,在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理论价值、阐发创新战略的历史逻辑、发掘新兴权利的话语体系。03 知识产权保护这两年来,知识产权强保护是主旋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强调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落到实践中,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之一,学者们在侵权赔偿方面的研究颇为丰富,也切实推动了我国侵权赔偿制度的改进。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关于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主要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和法定赔偿四种。曹新明13通过对2011-2016年知识产权判例样本采集与统计分析指出,在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实践中,我国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比率非常高,超过了判例样本总数的90%,判例统计结果证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低与法定赔偿计算标准正相关。这些判例样本同时证明了“举证难”是导致人民法院过多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额的关键原因。为此,他建议我国法律对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适用顺序进行调整,法院应当采取更加有利于原告方的证据制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以方便权利人更有效地采集证据支持其索赔诉求。吴汉东14根据市场价值说,认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认定应以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为基础,计算其收益能力(市场价值)在特定时间的市场条件下的货币表现(市场交易价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损害赔偿计算的“三步观察法”,即:市场类型分析法、市场占有份额分析法及市场交易机会分析法。在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时,应基于权利种类差异,就其不同的损害构成因素进行市场类型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占有份额分析法和市场交易机会分析法计算出非法所得、实际损失或合理使用费的赔偿数额。蒋舸15则指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高度不确定性其实具有全局性,因此不应将解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难以精确计算”的重担全部压在法定赔偿之上,而应当将法定赔偿的相关功能疏导至传统的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与许可费倍数这三种损害赔偿方法中,只有在传统赔偿方式中给予法院足够的自由裁量权,才不至于使法官被迫在法定赔偿的框架下寻求裁量空间。如果适用侵权获利的方法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那么当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的利润时,确定侵权获利的最大困难在于确定侵权行为对侵权人利润的贡献比例或分摊比例。刘晓16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将中国和美国所采用的各种分摊方法从优到劣进行了排序,依次为:替代品比较法、消费者调查法、量化比例法和定性分析法。他建议我国法院在综合采用这四种方法时须满足一定条件,即:是否存在替代品、替代品利润证据是否可以获得、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大小是否超过消费者调查成本、是否存在量化比例、侵权内容与其他非侵权要素对产品整体利润的贡献度证据是否可以获得等,同时法院应对分摊方法与适用条件进行解释,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为加大惩罚侵权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王利民17建议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规定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为相关知识产权特别法提供上位法依据,在特别法没有惩罚性赔偿规定时,应适用民法典的一般规则,但要通过明确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且客观上构成情节严重,并规定赔偿数额限制,来保障该规则的准确适用。事实上,这两年来我国正在构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商标法推广到专利法修正草案,法定赔偿额上限也显著提高。2019年1月公布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1倍以上5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杨涛18认为,停止侵害救济方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属于财产规则范畴,基于权利界定难度、谈判成本、交易障碍、要挟策略引发的讹诈风险以及社会公共福利减损等诸多因素的考量,若绝对化适用易引发“市场失灵”。因此,他建议当权利人的损害可通过金钱救济予以弥补,或者停止侵害的适用会导致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或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判令侵权方不停止侵害,而以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替代之。在侵权责任方面,杨立新19认为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应该进一步扩大反通知权的范围,不仅平台内经营者享有,还应包含采取必要措施而受到损害的他人,以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司晓20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设定抽象为一个完整公式:“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服务类型*行为类型*权利客体”,综合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高低,进而决定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此外,杨鸿21建议通过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增加相关措施,将过境、临时仓储、加工出口等不进入境内市场的特殊货物,纳入到海关执法的监管范围,并将其与一般进出口货物区分开,采取原则上不扣留的特殊知识产权海关措施,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自贸区扩大开放两种价值间的平衡。04 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规则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而这几年美国特朗普政府奉行“美国优先”的外交政策,对原有的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国际贸易体系形成猛烈冲击。中国作为国际贸易体系深度参与者和受益者,如何去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朝着更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成为这两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之一。WTO多边贸易谈判停滞,催生出大量的区域贸易协定,其中欧美所形成的自贸协定显著超出WTO水平并将深刻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规则。如果我国要构建中国自贸协定知识产权规则范式,王衡和肖震宇22建议应以《TRIPS协定》为基础,推进相关规则在优先领域的形成与完善,对于一些超TRIPS规则,则需要考虑其是否会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法律移植与自主规则创新的关系。余成峰23通过分析印度知识产权自相矛盾的法律系统被“全球社会”接受的经验,指出法律全球化不是被动法律移植,而是一个商谈性的政治过程和法律过程,应该让不同的利益群体深度参与到国家法律设定和全球规则解释的博弈。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已从贸易领域延伸到投资领域。徐树24指出投资者将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通过投资待遇条款和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挑战东道国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虽然目前这类案件不多,但需要未雨绸缪,调整国际投资条约及改革其仲裁机制,明确投资条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边界,维护东道国法律制度自主空间。何艳25则认为对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而言,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和WTO争端机制都不是投资者寻求救济的最佳路径。为了保证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的投资利益,建议结合目前ISDS机制所面临的问题,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一带一路”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和机制。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导致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联结日益密切,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这一交叉领域也愈加受到重视。阮开欣26指出全球化背景下,在知识产权的初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过程中,基于在先关系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属普遍制的适用空间。而要解决权属普遍制和被请求保护国原则共存所导致的法律冲突,法院应当遵循被请求保护国对于本国知识产权归属规则享有最终决定权的准则,且反致规则的适用内含于被请求保护国原则的概念本身。除了涉外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判决项目”也一度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中的重要议题。海牙国际司法会议特别委员会在2017年11月形成了《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草案)(简称为“草案”),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有效性等问题的外国法院判决纳入了承认与执行的可能范围,作为备选方案供各国进一步讨论。王迁27认为我国在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数量、保护水平以及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均处于劣势,承认和执行外国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决可能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利益失衡,我国应力争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中允许各国对知识产权侵权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声明保留。参考文献1据统计范围为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创新网”上的16种法学类期刊分别为:《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政治与法律》。2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及各刊物官方网站,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3吴汉东:《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思想纲领与行动指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4马一德:《中国知识产权治理四十年》,载《法学评论》,2019年底6期(总第218期)。5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变迁的基本面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6曹文泽 王迁:《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四十年:历程、特征与展望》,载《法学》,2018年第11期。7何鹏:《知识产权立法的法理解释——从功利主义到实用主义》,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4期。9周泽夏:《知识产权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基于<知识产权的经济结构>的讨论》,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4期。9冯晓青 周贺微:《公共领域视野下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载《现代法学》,2019年5月第41卷第3期。10安雪梅:《指导性案例的法律续造及其限制——以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为视角》,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期。11曹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智力财产属性辨析》,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4期。12资琳:《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与新兴权利的法理论证——“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八次例会述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5期(总第149期)13曹新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新设计》,载《现代法学》,2019年1月第41卷第1期。14吴汉东:《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分析:理论、规则与方法》,载《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总第207期)。15蒋舸:《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向传统损害赔偿方式的回归》,载《法商研究》,2019年第2期(总第190期)。16刘晓:《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侵权获利的分摊方法》,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17王利民:《论我国民法典中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则》,载《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8期。18杨涛:《论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适用——以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为分析视角》,载《法商研究》,2018年第1期(总第183期)。19杨立新:《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规则》,载《现代法学》,2019年3月第41卷第2期。20司晓:《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设定》,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21杨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特殊问题与制度完善》,载《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22 王衡 肖震宇:《比较视域下的中美欧自贸协定知识产权规则——兼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规则的发展》,载《法学》,2019年第2期。23余成峰:《全球化的笼中之鸟:解析印度知识产权悖论》,载《清华法学》,2019年第1期。24 徐树:《国际投资条约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及其应对》,载《法学》,2019年第5期。25何艳:《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反思与重构》,载《环球法律评论》,2018年第4期。26 阮开欣:《涉外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载《法学研究》,2019年第5期。27王迁:《<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中知识产权条款研究》,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1期。(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近日法学研究生两天被骗250万的消息引发热议事件起源于一通电话↓据报道,今年7月底法学研究生陈某向警方报警称自己在网上炒期货被骗250万警方调查发现陈某之前接到一个推荐股票的电话并和对方相谈甚欢然后就进入了直播间对讲课老师的水平深信不疑随后陈某将家里的房子卖掉向亲戚借钱凑了250万跟着炒期货可没想到一两天250万竟全部亏掉对此,警方分析称,嫌疑人以不经意的方式在直播间中,把他们事后要使用的期货平台给引荐出来,然后嫌疑人窝点里的普通员工,在直播间中充当水军造势,被害人从而燃起对期货平台的兴趣。陈某根据直播老师的推荐,买进卖出,自己期货平台的账户数额也越来越高。可十几天后,老师的推荐不再有效果了,推荐什么就亏什么,两天下来250万就全部亏掉了。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最终在广州将这个团伙一举破获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9人涉案金额两千多万02:14对此,不少网友评论: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来源:人民日报
近年来,考研的热度与日俱增,本科的同学们都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考取研究生,在未来多一些机会与把握。特别是法学专业的同学们,法学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也是他们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法学专业也一直被大家误会着,认为这是一个听起来死气沉沉的专业,多是死记硬背,而且就业难度不小。其实有这种想法的人就错了,其实法学这一专业的就业面很广。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我们掌握好国家的法律制度,找一份工作还是比较容易的。接下来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我国大学中最受欢迎、且最难考的这4所法学专业名校~1、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大,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于1952年始建,坐落于北京市,由中国教育部直属,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等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不仅有着地理上的优势,且学校的综合实力也很强。是法学名校"五院"中最好的学校了。当然,考上该校的难度也是这四所学校里最高的,能考上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想留在北京发展就是一件轻松的事了。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南政法大学是所有坐落在武汉7所211高校中较好的一所,能考上中南政法大学的难度也很大,不过未来前景很好。中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毕业后实力强的都会遍及湖北省的检察院、法院等。如果你能考上中南政法的研究生,毕业后也不愁找工作了,基本工作不用愁了,前途发展无量。3、 华东政法大学落于上海市,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高校,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其前身为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值得注意的是,华东政法大学虽然本身不是211学校,但它的的分数线却要比985高校的分数线还要高。这本身就说明了华东政法大学本身的实力,同时也可以看出考上这所学校的难度还是很大的。上海的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不仅经济发达就业机会也很多。上海也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在华东政法大学毕业也很容易找到工作。4、 西南政法大学坐落于于重庆市,由中国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学府,前身是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是改革开放后首批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西南政法大学被称为是法学界的"黄埔军校",由此可见考上西南政法的研究生是很难的。但与此同时,学校毕业生毕业后的市场很广阔。如果想去政法部门工作,你就会发现,有很多政法界的权威人物很大一部分都是从这里毕业的。法律难学,名校难考。但广大家长们为何不给孩子另谋出路,从孩子的兴趣爱好方面出发呢?就以美术来说,很多孩子都对此感兴趣,并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美术就业面也很广,设计、广告、UI等等。虽说现在孩子们课业压力大,但随着今年全国中考加入美术,最终成绩影响中考总成绩来看,未来越来越要求学生全方面发展。而从小就有基础的孩子在考试中有机会拔得头筹。随着在线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课程已经转到了线上,这种能够有效利用时间的的教育方式得到了广大家长的追求。我们也不妨给孩子选择在线美术1对1,来让孩子在课余时间学习美术。得到放松的同时,还能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为未来打好基础。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4所最受法学专业学生追求的学校了,毕业后既可以做公务员、又能做教师。学校虽然比较难考,但只要考上了,未来无忧!大家怎么看这4所学校呢?从今年开始,多个省份已将美术成绩纳入中考分数,成绩不合格将无缘重点高中!很多有远见的家长已经开始未雨绸缪!关注:君灵聊教育,留言“领课”,即可领取价值280元的1对1少儿美术试听课!让您的孩子赢在起跑线!
近日法学研究生两天被骗250万的消息引发热议事件起源于一通电话↓ 据报道,今年7月底法学研究生陈某向警方报警称自己在网上炒期货被骗250万警方调查发现陈某之前接到一个推荐股票的电话并和对方相谈甚欢然后就进入了直播间对讲课老师的水平深信不疑随后陈某将家里的房子卖掉向亲戚借钱凑了250万跟着炒期货可没想到一两天250万竟全部亏掉对此,警方分析称,嫌疑人以不经意的方式在直播间中,把他们事后要使用的期货平台给引荐出来,然后嫌疑人窝点里的普通员工, 在直播间中充当水军造势,被害人从而燃起对期货平台的兴趣。陈某根据直播老师的推荐,买进卖出,自己期货平台的账户数额也越来越高。可十几天后,老师的推荐不再有效果了,推荐什么就亏什么, 两天下来250万就全部亏掉了。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最终在广州将这个团伙一举破获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9人涉案金额两千多万01:39对此,不少网友评论: 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综合江苏卫视、荔枝新闻、现代快报等。(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号)
每年高考,我们除了关注于考试,还有志愿填报的相关问题,我们常常会纠结,是先选择大学还是专业?尤其是大学专业,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未来的就业方向,不过针对不同的大学专业,每个人的考虑也是不一样,不论是冷门专业还是热门专业,甚至男生和女生在选择专业时考虑的东西也是很多的。而就目前而言,律师和会计作为两个经久不衰的职业,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也是非常受欢迎的,那么法学专业和会计专业哪个更有前途?毕业生:后悔就业后才发现!对于想要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有专家表示从选择专业方向和就业的角度出发,民商法、经济法都是法学专业中比较好就业的方向。由于法学院校众多,各批次均有开设该专业的院校,考生在选择院校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院校在各省往年的录取分数、院校招生章程等综合考虑。法学毕业后的就业领域有一,公务员主要包括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二,律师。三,公司法务人员。四,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也会从事会计师、审计师、证券业人员、环境评估、司法鉴定、职业中介、房地产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目前,全国开设法学类专业的高等院校有620多所,其中既包括老牌的法学类专门院校和开设法学专业的名校,也包括了一些名气虽不大,但法学专业具有一定实力和特色的院校。法学专业泛滥,面对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法学类专业,使得更多的法学类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所以对于想要报考法学类专业的同学来说,如果成绩不够过硬,无法考取老牌的法学类院校,还是早早另换专业吧!会计学专业属于工商管理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本专业培养具备财务、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内、外资企业和政府部门及各类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工作和经济管理工作,也可在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毕业生一般是到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从事会计、财务、审计等实务,也可到高校、研究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会计专业其实就业还是很容易的。从2004年起,会计专业的人才需求量是急剧增加,从此成为一门非常热门的专业。无论是什么行业都需要这方面的人才,所以本专业就业还是很有优势的,会计主要的计量单位是货币,即为: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计量、记录、汇总和分析,向有关方面报告财务信息,并直接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促使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信息系统和经济管理工作。由于会计专业的热度一直未消退,很多小型企业对会计专业的人才趋于饱和,这时候很多人就开始担心:会计专业待敌有没有前途。实际上,会计专业在未来的发展前途是很好的,该专业的高级人才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巨大的缺口。对于以上的观点,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谈到中国的法学教育,离不开的一个词语就是法学界的“五院四系”“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五院”在今天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这五所大学以前是专门成立的法学院。“四系”在今天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也是最有名的四个法律系。这九所院校代表着近年来中国法学的江山,为中国的法治事业奠定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然而,地理因素、师资力量和政策扶持带来的冲击,很快打破了传统“五院四系”的格局。五院中,中国政法大学继续领跑发展,西政、华政始终紧追不舍,中南大发展势头不断增强,西法大被甩出了第一方阵。四系中,北大、人大继续处于领先地位,武大发展缓似乎处于挣扎,吉大逐渐衰落。新兴法学院系的后来居上也不可小觑。清华大学法学院、上海交大法学院和厦门大学法学院等三大法学院成立晚,但是学科建设、学术成就异军突起,迅速成长为法学教育领域的翘楚,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认可。即便如此,“五院四系”在法学教育界的地位短时间内还是无法撼动的。但是不得不引起重视的是,在2017年的“双一流”建设工程名单中,传统的“五院四系”中,已经有吉大、西政、华政、西法大等四所高校的法学学科落榜。因此,法学院系发展的道路依旧还很漫长。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北京大学法学院时任院长朱苏力在其所著《从法学引注看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开出的国内法学学者“大名单”——近乎一半出身西政。西政毕业生遍布中国司法实务界和学界。西南政法大学被业界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说她是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西南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学傲视群雄,是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最齐全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院校。在全国二级学科评比中,西南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国家级重点学科连续多年蝉联全国第一。2017年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获得A,也凸显了虽然没落但余威犹存的实力。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大最初的校舍则坐落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北大红楼,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应松年等一批久负盛名的法学大家、数十位在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大批学术骨干和青年才俊。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最为有名。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获得A+,并列第一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地处上海,优异的地理位置使得学校近年来发展迅速,优势学科为法律史、经济法和刑法,国际法专业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华东政法大学获得A等级,位列前八名。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是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高校,“立格联盟”组成院校,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点院校,中央政法委、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迄今为止,已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高素质法律人才。西北政法大学虽然地处西部,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近年来实力下降严重,招生质量也难以提高,在经济法和刑法领域还有一定的知名度。西北政法大学在第四次学科评估中仅为B+,实力落后太多,可惜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系由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法学院巩固传统优势,立足地方,拓展特色,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知识产权法方面很有声誉,在名商法和宪法与行政法方面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04年1月,京师大学堂修订章程,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独立的“法律学门”。1904年由此成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诞辰之年,其知名校友有李克强同志等。北京大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北京大学法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也是位列前八名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二十世纪两次著名的国内外审判,武大法学院均有著名学者参与其间,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维护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战胜利后,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梅汝璈教授作为法官出席东京军事法庭,义正词严地控诉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法律系副主任马克昌教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对“四人帮”的庄严审判。武汉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国际法的研究,由韩德培开创的国际法和环境法研究逐渐成为了武大法学系的优势专业,也是最有名的法学优势领域,另外,在宪法与行政法领域也有一定的优势。武汉大学法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位列前八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它也是中国法学教育顶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一批知名的法学学者都在人大法学院。在第四次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育获得A+,并列第一。严格的从实力上来说,人大的法学系是国内排名第一。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前身为东北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现任院长由蔡立东教授担任。学理论和刑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尤其是吉大的法学理论研究,饮誉全国。吉林大学法律系近年来一直都有被唱衰的趋势,第四次学科评估获得A-,还算保留了一点颜面!
最近有网友询问,想学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谁的实力更强呢?该怎么选择呢?看到这个问题,我不由自主地就想到了最近流行的那句话“我太难了!”,说实话,感觉问这个问题的人就是挑事精。不过既然问到了,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在法学方面大家都知道有著名的五院四系,可以说法学实力最强的高校非它们莫属,那么五院四系是哪些学校呢?我们先来看一下它们的具体的名单。“五院四系”,即:“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在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仍属于单科性的政法类大学。“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政法大学是五院成员,而中国人民大学则在四系之列,它们的法学实力地位相等。那么现在这两所高校的法学实力又如何呢?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做个比较。1、一流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有14个一流学科,其中有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只有一个一流学科,就是法学,在法学方面,二校势均力敌。2、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我国只有三所高校拥有法学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它们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看来在这方面依然难分伯仲。3、博士点和硕士点设置这两所高校都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中国政法大学多了一个军事法,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截图。4、第四轮学科评估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被评为A+的只有两所高校,它们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看来,它们在法学方面依然是并驾齐驱!看来,如果单纯比较这两所高校的法学实力,是难以比出上下的了。那么在地域方面,这两所高校都位于北京,这也没法比较。在它们二者之间做选择,可以权衡的因素就是高考分数了。它们虽然都位于北京,法学都非常厉害,但是在整体实力上来说,中国人民大学更胜一筹的,就以河北为例,文史类本一批次投档分,中国人民大学高出中国政法大学很多呢。下面是近几年的数据,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9年666、18年682、17年653、16年657;中国人民大学(苏州):19年636、18年663、17年630、16年632;中国政法大学:19年636、18年662、17年628、16年636;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的投档线连续四年至少超出中国政法大学20分,19年竟然超过了30分,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的分数和中国政法大学差不多。所以,这两所高校的法学实力都非常强,但是中国人民大学不愧为人文社科类实力最强的高校,它的整体实力更强,想学它的法学,看来难度大于中国政法大学啊!
前几天软科正式发布了“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法学学科排名共有109所大学上榜,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位列前2%。不是985/211,但法学实力不错的高校有: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广东外国语外贸大学、黑龙江大学、广州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其中政法类高校的竞争压力大,综合类高校难度相对较低。“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排名榜单包括96个一级学科,采用的学科口径是教育部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每个一级学科的排名对象是在该一级学科设有学术型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所有高校,最终发布的是在该学科排名全国前50%的高校。根据软科提供的信息,这次排名的指标包括人才培养、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和高端人才共5个,数据来自教育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及国内外文献数据库等权威第三方机构。完整排名名单如下:你的目标学校上榜了吗?
有网友问,今年的研究生考试,只考了307分,能不能进入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呢?307分,在法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层次呢?有没有希望通道过国家线?在国家线公布之前,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可以从三个角度来分析。第一个角度,历年的法学专业研招分数线。我们以2016年到2019年法学专业的研招国家线为例,来进行分析。从2016年到2019年,法学专业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的国家线,分别为:325、310、315、320,B类考生的国家线,分别为:305、300,305、310。同样是在2016年到2019年,法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类A类考生,国家线分别为:315、310、315、320,B类考生为:305、300、305、310。因此,如果你属于是A类考生,从近4年的国家线分值来看,307分,想要通过研招国家线,可能性不大。如果你属于B类考生,307分有可能压线,但也有点悬。第2个角度,除了考虑考生属于A类还是B类,同时,还要考虑考生是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果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307分报考法学专业,不管是报考学术学位类还是专业学位类,通过国家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够报考二区招生单位,毕业后需要定向就业。因此,并不是每一位考生,在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情况下,都愿意选择这一类。第3个角度,考虑2020年研招扩招的影响。2020年研究生扩招,有人觉得,在扩张的形势下,国家线的分值,有可能进一步下降。这种情况,通常来说,其实是有可能成立的。但是,如果你考虑到2020年研究生报考人数再创新高。因此,虽然说扩招会增加名额,但是,考生的人数本身也多了,能不能因为扩招而降低分数线,现在还很难说。而且,即便降低分数,是降低几分呢?如果降低5分,假如你报考的是一区的招生单位,同样可能性不大。如果降低5分的前提下,报考二期的招生单位,可能性相对大一些。总之,307分考法学专业研究生,从现目前而言,有点悬,但无论如何,祝你好运。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广东省公安厅12月4日消息,今年7月底,法学研究生陈某向警方报警称自己在网上炒期货被骗250万元。警方调查发现陈某在之前接到了一个推荐股票的电话,然后就进入了直播间,对讲课老师的水平深信不疑。随后陈某将家里的房子卖掉,向亲戚借钱凑了250万元跟着“老师”炒期货,没想到,仅一两天250万元竟全部亏掉。在这起案件中,陈某陷入的是一个典型的“杀猪盘”诈骗。据介绍,这个团伙分工严密,还包装出一个股票名师,让受害人放松警惕。为了吸引受害人进入假的期货平台,甚至还导演了一出竞争的把戏,一步一步让受害者心甘情愿的上当受骗。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警方锁定了这个“杀猪盘”的主要成员。9月底,警方在广州将该团伙一举破获,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9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据警方介绍,很多被害人文化程度较高,单人的损失较大,年龄层次横跨20岁至50岁,很多人直到警察找上门来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编辑: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