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今天(21日)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8)》,报告结合部门行政法治的实践,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和法治政府的发展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8)》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法治政府的建设由理想变为现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表示:“政府依法行政的动力机制从当年的行政诉讼的倒逼推动到行政机关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机制。政府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当地政府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也来源于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越来越高的要求。”报告结合政府合同审查、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电子商务、教育等领域的部门行政法治的实践,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和法治政府的发展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就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法治发展露出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建议:“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虽然整合了,但部门之间依然并没有完全整合,比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还有一些问题。采取一些措施切实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增强监管积极性以及充实基层的监管力量。”
近日,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法学会联合发文,公布了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表彰资助名单。在获奖的15项课题成果中,甘肃法院系统独占6项。其中,甘谷县人民法院《西部基层县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研报告——以甘肃省天水市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样本》荣获2020年法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三等奖。据悉,此次评选活动在全省政法系统、高等院校提交的91项课题成果中,通过匿名评审,最终确定15项课题成果获奖并予以表彰资助。【来源:天水甘谷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PingWest 品玩 9 月 14 日讯,日前腾讯研究院在“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上发布了《2018 年全球自动驾驶法律政策研究报告》。报告分析了目前全球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状况、全球及中国针对自动驾驶技术制定的法律政策状况,并给出了中国的自动驾驶技术政策建议。报告从准入、安全监管、责任、保险、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伦理六个方面分析了全球自动驾驶政策状况,认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法律和伦理挑战,全球各国都已经开始积极应对,但对自动驾驶政策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人们尚未达成共识。对于中国自动驾驶政策现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自动驾驶汽车领域仍面临立法空白、上路测试面临合法性质疑、高精地图测绘和使用受到法律限制等法律政策障碍;在宏观政策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同时,国家和地方也在陆续出台监管政策细则,规范自动驾驶的公共道路测试、保险金制度与责任认定规则、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报告还对中国的自动驾驶政策给出了 4 条建议,可以利用法律创新促进技术创新:1. 审查、修订可能阻碍自动驾驶发展的法律法规,赋予自动驾驶合法地位;2. 允许道路测试并授权开展试点项目,同时探索自动驾驶安全保障体系;3. 明确自动驾驶相关的保险和责任规则,确保分配正义;4. 协调国家和地方监管分工配合,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和落地。
“生硬”的法律加上柔性的互联网,似乎有些违和,而这份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绝对会打破你对“互联网+法律”的认知,众多新生公司,早已渗透到了法律的各个细分领域。2018年1月29日,京都律师事务所携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法律培训服务机构iCourt及知名法律新媒体律新社召开《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发布会,以行业内共计 251个互联网法律机构作为样本,着重分析模式创新与技术革命带给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变化,并对未来“互联网 + 法律”变革和发展的可能性方向进行预测。这已是京都律师事务所第二次发布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一、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行业新特点(一)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增速放缓,服务领域更细分图一: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数量变化图自2014年开始,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进入上升阶段,至2016年达到高峰(该年上线数104),2017年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数量有明显回落,跑马圈地各占山头的高峰已经过去。与此相对,新互联网法律企业中呈现了与之前不同的特点。新企业鲜有试图建立行业巨无霸的野心,而更多针对的是新的细分领域。如小纽美国法律咨询,针对的是美国移民等法律问题咨询。律驾宝针对交通事故提供家庭法律服务。同时,许多新互联网法律机构有强大的合作伙伴为其发展提供资源。如法家云,在其上线伊始,就有“阿里系”的支付宝和钉钉作为其入口,还有两家律师事务所的背景,着实不一般。其成因可能是互联网法律的创业市场已经到了转折点,各个领域的先行者已经建立了其领先优势,对于后来者构成了壁垒。所以新玩家若非另辟蹊径,或是拥有强大的资源作为支撑,很难在牌桌上拥有一席之地。(二)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融资情况好转图二:互联网法律机构融资情况对比图2016年8月前调研的互联网法律机构涉及的互联网法律运营主体为129家,其中23家获得融资,占比为18%。本次调研的互联网法律机构涉及的运营主体共计239家,其中57家获得融资,占比25%,有所上升。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机构除了在融资比例上增长外,融资金额也大幅度增加,千万、亿级的融资已屡见不鲜。(三)公检法等“国家队”入场“互联网法律”2017年3月,最高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法院信息化基本术语》等文件,加速将新的信息科技用于法庭审判过程中。2017年6月,最高检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统筹推进大数据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托大数据及智能语音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营造大数据应用良好生态,打造“智慧检务”。而相对的,为公检法服务的一批互联网法律企业应运而生,它们通常在大数据和智能语音等领域,提供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为检察官和法官书写文书,为定罪量刑提供数据和模板的辅助支持,同时推进大数据语音识别技术应用,在庭审合议庭评议等活动中全程同步记录。而相对于其他面向当事人或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机构,这些为检察院和法院服务的互联网法律机构可以接触到大量有效的数据。同时,因公检法机关资金充足,有足够的付费意愿,其盈利模式熟悉而稳健。二、未来互联网 + 法律行业发展新趋势《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指出,变化及创新已成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存续及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现存较为成功的互联网法律机构中,总结了以下互联网法律机构进一步发展的几个趋势,或可为尝试。(一)服务领域进一步细分伴随着互联网法律机构对于法律服务各细分领域的跑马圈地,互联网法律机构面对着一片红海,越发地难以找到切入市场的突破点。这种情况推动了法律服务的进一步细分。自 2016 年 8 月以来,新设立的互联网法律机构几乎没有综合性的电商平台,大多数均将自己的服务定位在法律服务垂直领域的进一步细分上,以期实现以有限的资源将某一法律服务内容做到极致,并以此来抢占市场。(二)“互联网 + 法律”覆盖范围扩大以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推出的“法信”为例,其服务的对象起初为广大的司法人员,其后扩展到面向社会公众。又如我国许多法院运用互联网进行庭审,运用人工智能记录开庭笔录,甚至筹备组建第一家互联网法庭。政府的参与对于“互联网 + 法律”的影响仅仅是个开端,政府作为服务提供者所带来的技术及政策支持,作为服务需求者所带来的用户市场,以及作为合作方所带来的服务模式创新将引起涟漪效应,在条件具备时终将引起“互联网 + 法律”覆盖范围在我国社会各领域的进一步扩张。(三)技术驱动之路从“大数据”走到“人工智能”目前所谓“人工智能”互联网法律产品多集中在人工智能审合同领域。就其试用情况而言,虽然已经能够做到秒速审合同或生成合同,但往往存在很多错漏,需要客户再次审核,其智能程度实在堪忧。“互联网 + 法律”领域的人工智能离我们还很远。现阶段“互联网 + 法律”领域的最新技术驱动还是“大数据”技术,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是“互联网+”领域必然会迈入的发展阶段。前述的互联网法律产品对于将人工智能的概念引入“互联网+法律”领域可谓功不可没。此外,报告还总结了互联网法律机构的地域分布、媒体平台,对过去一年中互联网法律产业的变化、以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对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正在变革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互联网+法律”的变革趋势已经初步呈现,在模式创新以及技术变革的推动下,这条路似乎已有一点明确的方向。虽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看到哪一个机构处于完全的优势地位,但这正意味着“互联网+法律”领域机会无限,让我们继续期待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颠覆性创新与变革。获取完整版报告请点击:http://www.king-capital.com/magazine/magazine_network.html来源:中外管理新媒体
发布会现场,部分嘉宾合影“人工智能”概念已经普遍被互联网服务所运用,在“互联网 + 法律”领域中此提法也屡见不鲜,那么现实情况“互联网 + 法律”领域和人工智能之间融合情况如何呢?人工智能真的可以代替律师的工作吗?这些疑问在2018年1月29日的《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发布会上得到了明确回复本次发布会以新视野、新思维、新变革为主题,由京都律师事务所携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法律科技公司iCourt及知名法律新媒体律新社联合召开。本次发布会由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等法学专家出席。 会上来自iCourt、数联惠法、律新社、人人法、法天使等知名互联网法律机构的大咖们带来精彩的主题演讲,就技术驱动法律、大数据司法应用探索、法律服务产品的应用之路、法律服务的互联网思考、律师如何利用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等热门话题进行专业、深入、独家的剖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许身健教授在致辞中提到,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影响人类生活,这已经并将继续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在上述背景下,人类社会全面回应新技术革命。这一革命给全球法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此外,许教授对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进行了介绍,并表示该中心将集中、深入、系统地开展前沿科技与法律的交叉研究、课程改革、人才培养、跨领域交流和国际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回应新科技革命给法治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田文昌律师说,过去的社会发展是以百年、千年来分析计算的,现在是以每年,甚至每月来计算的,现在科技发展的速度之快,之神速,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决定性的因素取决于互联网的出现。所以在这个时代,每个行业,包括每一个人适者生存,不进则退,每个行业都离不开互联网。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宇律师发布会现场,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宇律师介绍了《2017 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的情况。《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分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变化情况介绍、互联网法律机构的变化、2017互联网+法律新特点、未来的互联网+法律等四个部分,以行业内共计 251个互联网法律机构作为样本,着重分析模式创新与技术革命带给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变化,并对未来“互联网 + 法律”变革和发展的可能性方向进行预测。这也是京都第二次发布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律新社CEO王凤梅律新社CEO王凤梅主讲“法律服务产品的应用之路”。她讲到,无论是法律人士,还是人工智能从业人士,都很慎言讲人工智能,因为现在真的处于人工智能非常初步的一个时代。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目前做的事情就是在给法律从业人员提效,降低其成本,如培训、管理、还有大数据的搜索都是在完成这个行业基础的东西。这样一个背景下,互联网法律机构要做好三点:第一,戒恐慌,人工智能真的要颠覆我们是非常遥远的;第二,不浮躁;第三,勤准备,准备两样,第一是专业的学习,第二个是技术的学习。iCourt 合伙人郑玮iCourt 合伙人郑玮 以“技术驱动法律”为题做了分析。他从专业升级、组织变革和技术爆炸三个角度来观察法律行业及服务法律行业。年轻律师用技术改变知识的优势可以超越老律师,这是专业的升级,无关知识,是关乎知识如何使用的能力。在谈到组织变革时,用一句形象的“弱者越弱,强者越强”来描述了律所发展现状。在谈到技术保障时,他说只需要基本的技术,就可以让法律人变得更美好。可重复的工作被技术取代掉,不可重复的将更依赖于技术,因为一切都会以技术作为原点,技术发生了变化,后面是不可逆的一个链式反应,会去改变每个人的作业方式。成都数联惠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方成都数联惠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方分享了“大数据司法应用探索”。她从数据基础、技术背景、应用场景等讲解了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帮助法律从业人员提高效率的愿景,从穿透式监测、可视化呈现、精准类案比对、数据交叉检验等方面阐述了实现路径,并坦诚在数据壁垒、文本解析、算法优化方面遇到的阻碍。人人法 CEO刘霁辉人人法 CEO刘霁辉带来“法律服务的互联网思考”。他提到法律市场存在传统律所覆盖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日常法律服务三种形式。传统律所的服务市场是塔尖,这个市场包含了支付能力比较强的大客户、优质客户;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市场包含7千万左右的中小微企业,他们有支付意愿但价格敏感度很高;日常法律服务多是碎片式法律服务,没有转换成市场空间。然后,分析了中小微企业的法律需求“低频、量大、分散、碎片、低价”与传统律所“运营成本高、开发客户难、收入两极分化、青年律师业务不饱和、基层律师缺失”之间的市场痛点。最后他认为裁判文书、电子签名、法律咨询、区块链已经成为互联网+法律是最可能成长为国民应用的四个领域。法天使创始人常金光法天使创始人常金光就“律师如何利用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发言。他以现象级企业为案例讲述整个互联网发展脉络。并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划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信息的连接,第二个阶段是互联网技术产生的效率提升对律师工作的辅助,第三个阶段是某种程度上的替代律师的工作。此后,他明确表示法天使致力于提升律师工作效率,尤其是法律文书写作效率,方式是建设中国合同库,并开发法天使律师助手,把合同库、法规库和工商信息库等嵌入Word,让律师起草法律文书更高效。圆桌讨论随后,陈宇律师主持了圆桌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互联网法律行业有哪些影响,如何看待资本市场对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关注,公检法及政府部门与民间互联网法律机构相互合作将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传统法律人如何应对和参与“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发展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与会嘉宾达成共识,“互联网+法律”,初见变革之路。虽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看到哪一个机构处于完全的优势地位,但这正意味着“互联网 + 法律”领域机会无限,期待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颠覆性创新与变革本次研讨会现场,嘉宾以开放的思路、特定的主题共话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深化了大家对互联网+法律的认识,取得了圆满成功!
第三届新兴法律服务业博览会暨Legal+高峰论坛圆满落幕通讯员 | 吕新一场主论坛,七场分论坛,十二场领军者圆桌对谈,近百位国内外法律服务领域大咖精彩分享,数十家投资机构瞄准新兴法律服务创业项目,上千名观众从国内外专程赶赴上海!这样重量级的聚焦,只为履行一年一度的新兴法律服务业发展聚会之约。2018年11月16日,第三届新兴法律服务业博览会暨Legal+高峰论坛上论坛在上海市小南国花园酒店如期举行。千人参会,精彩纷呈!此次论坛是将上海百事通连续两年发起的“法律+科技领军者国际峰会”和律新社连续两年发起的“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产业高峰论坛”这两个业内顶级的峰会品牌联合,由上海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律新社主办,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公证协会、上海司法智库学会、深圳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联合主办。千人规模行业大会,国内外大咖云集,这不仅仅是一场峰会、一场展览会、一个联合体的展示,更是新兴法律服务行业的达沃斯、广交会、正和岛。会上,启动了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联合体“Legal+”成立仪式,发布了《2018中国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发展报告》,中国首款法律人品牌工具小程序“律新名片”也在会上重磅推出!大咖云集论道未来本次论坛内容共包括一个主论坛、七个不同主题的分论坛。出席现场的嘉宾有国内各政法部门领导、知名企业法务、国内外顶级法律科技公司代表、政法院校、投资机构及全国媒体代表等千余人。司法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其昌、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盛雷鸣等领导出席本次论坛并致辞。会上发布了2018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发展报告,该报告由律新社和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律服务产业研究中心共同出品。华政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负责人、华政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童潇介绍了报告的出品过程。该报告通过律新社一线采写观察、公开信息等从法律人工智能、互联网法律服务咨询平台、法律大数据运用、律所管理软件、法律人培训、法律服务传播及品牌、律所管理软件、诉讼融投、多元化矛盾化解、在线合约、区块链+法律等多个版块进行调研总结,并尝试分析新兴法律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报告组将进一步与新兴法律服务联合体成员深度访谈,更新行业数据。“整合社会资源,联合产业力量,提升法律产品效能,倡导法律公益,普惠民众,助力中国法治进程。”会上,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联合体宣告成立,律新社、百事通、科大讯飞、趣链科技等新兴法律服务机构代表上台启动联合体成立仪式并宣誓宗旨。据悉,联合体将以系列化、常态化的优质活动,为联合体内核心成员创造一个交流的平台、融合的组织;并汇聚国内外前瞻性的研究与实践,集结跨行业的革新力量,为法律行业的变革提供持续的参考性意见,并在合适时候,酝酿成立产业基金。六位大咖分享法律科技现状与未来上午主论坛主题演讲环节,国内外法律科技圈六位大咖分别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对法律服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看法。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政法事业群执行总裁刘江分享了人工智能如何开启法律服务新时代;LegalZoom创始人、投资人布莱恩?刘从LegalZoom谈法律服务的产业路径;中国计算机学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蔡亮谈区块链的监管挑战与自主可控联盟区块链技术;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现任日本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筹)院长季卫东分享了法律人工智能开发的原则与政策。现场,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视频连线对话著名律师、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致年轻律师的信》《法律创世记》作者德肖维茨,共话法律信仰与当今时代。七大主题分论坛精彩叠加下午七个不同主题分论坛同时开展,每个分论坛可谓人气爆棚。与会嘉宾主要围绕“科技发展推动法律服务精准普惠”“信任之链——区块链与法律服务创新”“律师业的科技赋能与服务模式创新”“企业智慧风控与争议解决 ”“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维权之道”“ 纠纷解决的技术应用和组织创新”“ 法律科技资本论”等主题进行研讨,聚焦当下热点话题,探讨人工智能法律机器人数据应用、区块链+存证应用、互联网服务企业的合规风控、科技化如何促进律所联盟服务提效、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分享、律师行业的创新发展历程等。会上,律新社发布了中国首款法律人品牌工具小程序——“律新名片”。律新社CEO王凤梅介绍,该工具是用媒体大数据为法律人丰富个人名片信息,可实时展示个人形象、专业信息、新闻数据等。作为法律人品牌工具,可一站式展示职业形象、个人简介、专业服务、经典案例、相关报道、著作课程、随笔感悟、社会公益等信息,通过小程序便捷分发,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社交名片和具有影响力的超级品牌符号。由律新社与赛尼尔法务智库联合推出《长三角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与合规指数》也在会上重磅发布!论坛后,新兴法律服务业联合体举行了第一次联合会议,并发布了《上海行动倡议》。据悉,目前新兴法律服务业的各家企业和组织处于发展探索期,已初步形成了法律科技技术、法律大数据挖掘及应用、法律线上咨询、舆情监控、审判辅助、智能机器人、智能合约、合同库、法律品牌、法务培训、律师培训、普法培训、司考培训、法律传媒、诉讼金融、法律人招聘、法律猎头、在线存证、律所联盟、律所管理咨询、垂直行业领域法律服务组织、在线纠纷处理、多元化矛盾化解组织、知产打假、法律保险等新生态,对行业内不断提升法律人专业技能以及服务品牌能效,对行业外不断缩短服务对接路径,提升法律服务获得感。但是,目前行业内的各类创业企业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资源短缺,人才难求、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为了更好地推动行业发展,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新兴法律法律行业的创新价值,引入更多的资源,人才,技术,资金。本次论坛主办方还诚邀了众多投融资机构参与,论坛现场有国内新兴法律服务机构带来他们的新产品与新服务、展现新技术与新业态,共同促进了法律产业与资本的对接。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律新社主办;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公证协会、上海司法智库学会、深圳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上海市大数据社会应用研究会、上海市法治研究会联合主办;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元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赛尼尔法务智库、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必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天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路漫品牌集团公司、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晓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培学院协办。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持续推动司法改革和法律信息化, “互联网+法律”成为了重要的创新创业方向。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兴起,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也开始逐步进入公众视野。亿欧智库近期发布的《2018人工智助力能法律服务研究报告》,对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和解读。本文节选自报告第二章,重点从三大参与主体角度,介绍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从产品形态角度看,AI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信息检索、文书审阅、案件预测、智能咨询等4种形式。参与AI应用于法律的企业,既有综合AI技术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如百度、阿里、科大讯飞等,又有专业法律信息平台或法律信息化企业,如华宇软件、无讼等。既有上市公司,如华宇软件、阿里等,又有初创公司,如法狗狗等。不过为了更好的理解,亿欧智库从法律服务的不同参与主体:当事人(个人或企业)、律师(律师及律所等)和法院(法院及检察院等),对AI的应用进行分析。当事人AI产品应用于当事人三个主要方向:1.法律咨询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智能问答平台进行咨询,平台根据案情给出相关法律建议。平台通过AI实现自然语言的识别,以及更清楚的问题理解、分析和回答。目前各平台在自然语言理解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咨询平台/机器人目前也主要针对婚姻、劳务、民间借贷、知识产权等工作生活中常见的简单纠纷类型,代替律师进行咨询。复杂问题仍需求助律师。2. 律师对接律师O2O平台通过搜索式或问答式,在了解当事人案件信息的基础上,智能推荐匹配的律师。搜索类律师O2O平台通过对自然语言进行处理,识别自然语言提出的要求,为当事人搜索匹配推荐的律师。对话式机器人则先进行机器问答,根据用户提供的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智能匹配相应律师。3.法务服务人工智能的文本处理能力,可以帮企业自动化解决特定问题,如合同起草和审核、法律风险监控等。目前这类AI产品多以法务服务软件或SaaS的形式供企业使用。智能法务平台能够避免人为疏忽,提高文件处理效率,审核过程也不会受到贿赂等问题影响。但AI只能进行基础审核,复杂条款涉还需要人的参与。律师/律所AI应用于律师与律所主要有三个方向:1.信息查找与文件处理通过AI对法律条文、判决书等进行结构化处理,使得律师可以根据自然语言或案件关键信息,搜索出相关法律条文、过往相关案例判决书等,用于律师参考。目前各平台在自然语言理解方面,都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2.案情预测在信息检索的基础上,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供相关案例分析、胜诉率分析,关联企业分析、数据可视化、案件判决结果预测等功能。国内理脉智能、法狗狗都曾经推出过相关产品服务。国外则有Lex Machina、CaseCrunch等公司从事相关服务。据CaseCrunch称,其AI在判决预测方面,以86.6%的成功率,打败了人类律师62.3%的成功率。3.智能客服律师将咨询机器人集成到自家公众号、网站等,作为智能客服,为客户提供简单法律咨询服务,把律师从低价值的简单咨询问题中解放出来。智能客服也能够帮助律师对客户进行初步筛选,高价值客户交由律师后续接手,提高律师工作效率。智能客服技术上与面向个人咨询的机器人没有区别,不过有公司研发的智能客服只为律所等B端服务,如律团。法院/检察院AI应用于法院主要有三个方向:1.文书处理通过AI进行法律文书处理,如如庭审语音转文字、判决书生成等。起诉书、判决书自动生成:部分法院平台,如杭州互联网法院,利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起诉书、判决书。当事人只需要录入相关材料,就能通过智能平台快速生成起诉书。法院判决完,平台可以自动生成部分或全部判决书,大幅提升法官的工作效率。庭审语音转写系统:庭审时,需要书记员进行各方陈述的文字记录。目前已经有不少法院开始将基于人工智能的语音转写系统应用到庭审中,辅助书记员的工作,减轻了书记员的工作负担。2.审理辅助案件辅助审理系统基于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通过大量案件的学习,使智能系统学会提取、校验证据信息并进行案件判决结果预测,为法官判决提供参考。案件辅助审理系统使判案流程标准化,提高判决一致性,降低冤假错案发生的可能,增强司法公信力。3.智能咨询法院通过智能客服机器人,AI或实体,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公众号类机器人如厦门法院“法制沧海”、深圳国际仲裁院“小3i”等,实体机器人有深圳南山司法局“南小法“等。智能咨询与律所智能客服、当事人法律咨询等背后的技术相同,也有法狗狗等同时为公众、律所、法院等提供智能客服机器人。亿欧智库通过本文仅对报告进行了部分内容的呈现,更多内容可下载原版31页报告,全面了解本报告研究分析内容。下载链接:《2018人工智能助力法律服务研究报告》。
央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今天(27日)在京发布《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及十大典型案例,总结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来的经验与成就,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真正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做好准备。早期探索——逐渐发展——渐趋完善《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发布会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教授作了题为“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的主题报告。她从中国行政复议制度体系的发展历程、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效果、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复议案例以及行政复议的未来与发展四大方面对行政复议制度二十年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归纳、分析,并提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王敬波教授认为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90)为早期探索阶段,1949年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1950年《财政部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的规定》、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均对复议有所体现,尤其是1989年《行政诉讼法》更是为1990年《行政复议条例》的颁布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1990-1999)为逐渐发展阶段,199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复议条例》正式开启行政复议统一立法之路,然而其内容相对比较简单,规定也相对比较宏观和原则。第三阶段(1999至今)为渐趋完善阶段,《行政复议法》切实发挥了确保行政复议在法治轨道上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功能、实践效能,为人民群众寻求行政救济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更是回应时代所需,为复议制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处理八成案件二十年来的复议数据显示,全国复议案件申请量与受案量同步提升、案件审结量稳步上升。案件基本涵盖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主要集中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交通管理、治安处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尤其是公安类和土地类案件受理数量占比较大。从静态分布样态来看,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脉络,从动态变化趋势看,传统强制命令型行政行为案件类型占比不断下降。从全国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情况来看,被申请人主要集中于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就行政复议机关而言,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总数的81.35%,是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力量。 直接纠正率14.3% 9.5%达成和解王敬波教授认为维持率高低能够直接反映出行政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认可度,可以作为行政复议能否发挥预期功能的重要观测点,但行政复议维持率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单独以维持率高低衡量行政复议功能是否得以发挥,并不全面。此外,据统计,自1999年行政复议法公布实施以来(截止2018年底),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直接纠错率为14.3%。随着我国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不再适合简单地用复议直接纠错率来评价复议制度的质量与效果,因为随着调解、和解制度的发展与成熟,大量行政争议通过调解、和解等更为和谐的方式在复议过程中得以化解,数据显示,二十年来复议机关主持调解或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后双方达成和解的比例达到9.5%,经行政复议后,70%的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不再提起行政诉讼,经行政复议后再起诉的败诉率也不超过10%,行政复议制度的公正性与实质纠纷化解率大大提高。因此对于行政复议制度是否能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应当综合考量,而非仅凭直接纠错率加以评判,相较而言,适用综合纠错率更为合理。综合纠错率与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的最大区别在于综合纠错率包含调解率与和解率。数据显示,二十年来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十大典型案例的提出,一方面可以在社会上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提供标杆,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公民更加了解复议制度、提升公民对复议制度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为复议制度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条建议供修法参考正值《行政复议法》修改之际,报告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提出了六点建议:第一,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决定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宽度问题,只有更大、更合理的受案范围才能更好地发挥复议的“过滤器”作用;第二,完善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现阶段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依旧存在着“杂乱多”等问题,而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具有天然优势;第三,完善复议申请期限;第四,建议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复议不再需要复议机关批准;第五,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第六,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此外,对于行政复议制度未来发展,她认为需要注意行政复议的性质、功能、体制、管辖、程序以及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等方面内容,同时,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行政复议制度信息化、规范化、职业化改革,只有这样复议制度才能做到真正的与时俱进。
近日,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法学会联合发文,公布了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表彰资助名单。在获奖的15项课题成果中,甘肃法院系统独占6项。其中,甘谷县人民法院《西部基层县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研报告——以甘肃省天水市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样本》荣获2020年法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三等奖。据悉,此次评选活动在全省政法系统、高等院校提交的91项课题成果中,通过匿名评审,最终确定15项课题成果获奖并予以表彰资助。【来源:天水甘谷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PingWest 品玩 9 月 14 日讯,日前腾讯研究院在“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研修会上发布了《2018 年全球自动驾驶法律政策研究报告》。报告分析了目前全球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状况、全球及中国针对自动驾驶技术制定的法律政策状况,并给出了中国的自动驾驶技术政策建议。报告从准入、安全监管、责任、保险、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伦理六个方面分析了全球自动驾驶政策状况,认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法律和伦理挑战,全球各国都已经开始积极应对,但对自动驾驶政策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人们尚未达成共识。对于中国自动驾驶政策现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自动驾驶汽车领域仍面临立法空白、上路测试面临合法性质疑、高精地图测绘和使用受到法律限制等法律政策障碍;在宏观政策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同时,国家和地方也在陆续出台监管政策细则,规范自动驾驶的公共道路测试、保险金制度与责任认定规则、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报告还对中国的自动驾驶政策给出了 4 条建议,可以利用法律创新促进技术创新:1. 审查、修订可能阻碍自动驾驶发展的法律法规,赋予自动驾驶合法地位;2. 允许道路测试并授权开展试点项目,同时探索自动驾驶安全保障体系;3. 明确自动驾驶相关的保险和责任规则,确保分配正义;4. 协调国家和地方监管分工配合,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