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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硕考研」考研政治备考全攻略(全干货)达摩

「2020法硕考研」考研政治备考全攻略(全干货)

之前,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一直在讲法硕考研5门专业课的备考复习方法,今天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跟法硕考研的同学们讲讲考研政治的备考攻略,备考攻略比较详细,21法硕考研的同学也可收藏阅读哦!文都敏行法硕首先讲讲考研政治复习必备常识:1、试卷结构分析:政治试卷结构包括16个单选共16分,17个多选共34分和五个分析题共50分。根据文都敏行法硕老师们多年的授课经验来看,法硕考研的同学们往往在多选题上摔跟头,出错率高,可以说,多选题直接决定政治能否拿高分,能不能跟竞对考生拉开差距就看是谁多选题错的少。2、考研政治共四本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建议考生们,先从自己比较感兴趣或最熟悉的一门教材入手复习。考研政治基础复习阶段重在理解,而不是记忆,看的过程中注意把握每部分知识之间的逻辑结构,最好结合笔记进行整理,把原理吃透,才能把基础夯实打牢。图片来源于文都敏行法硕3、考研政治大纲:考研政治大纲一般都是九月份公布,因此有很多考生都等大纲出来之后才开始系统的复习,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如果等大纲出来后再看书,那就是太浪费时间了。要知道,大纲虽年年出新,但基本有99%相同,往年大纲对于基础阶段的复习也极具参考价值,所以,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建议同学们从往年的大纲入手,把知识结构缕清,先进行基础的复习,等到新大纲出来以后,比对新旧大纲,把新增的部分摘抄或剪贴在旧大纲上,这样一是可以重新温补考点,进行二轮复习,二是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4、历年真题:历年真题的重要性这里就不多说了,老生常谈了,但是,有一点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却要讲一下,考研政治真题中有一部分考查的是时政热点,很多同学在做真题的时候会觉得时政热点过时了,并且每年考的内容都不一样,所以对时政热点不够重视,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建议,虽然时政热点部分内容的时效性很强,但是时政热点背后所考察的知识点很重要,所以同学们在做真题过程中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5、考研政治的复习总备考攻略:考研政治包括五个科目,分别是马原、毛中特、史纲、思修与法基以及时政。在这五个科目中以马原和毛中特的分值最高,并且知识点内容最多,所以文都敏行法硕建议同学们早些看看马原和毛中特两门学科。马原主要是弄清楚它包含的几大模块,在心中有个知识框架,弄清楚马原当中哲学部分的原理是什么,并明白原理的内涵。对于毛中特,它的知识点比较庞杂,毛中特和史纲是紧密结合的,毛中特是以史纲背景的理论成果,所以同学们要结合史纲一起学习,先弄明白史纲的历史时间轴,然后在此基础上缕清毛中特的知识框架。同时,毛中特与时政联系非常紧密的,所以要求大家多关心国家大事以及时政热点,多看一些时政新闻,比如可以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公众号,平常在家多看一些相关书籍,比如毛泽东传,邓小平转等,这样能很轻松容易地了解相关知识点,因为毛中特更多的是对同学们政治立场与思想的考察。这两个科目是前期主要把握的科目。而其他三个科目的复习可以延后一些,史纲的学习要求同学们一定要把握历史时间轴,这个非常的重要,21法硕考研的同学们可以利用周末时间多看看相关题材的电视剧电影,比如电视剧毛泽东,电影建国大业,建军大业,建党伟业等影视剧,会对同学们有很大帮助。6、考研政治复习时间安排和任务规划(适用于2021考研学生)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们根据面授班学员的学习状态、接受程度,给法硕考研的同学们做了一份法硕考研政治时间安排表,20法硕考研及21法硕考研的同学们均可借鉴参考:1.基础学习阶段(2-5月):保证每天30分钟⑴翻阅教材,了解基础知识,掌握常考知识点⑵看新闻,报纸,和历史题材的视频资料,增加对时事和近代史认识⑶整理各个内容概况,理清结构2.强化学习阶段(6-8月):保证每天60分钟⑴了解各个章节的重点、难点、易考点。学会分析思路,建立逻辑框架⑵对照讲义,加深重点内容理解,主要做选择题3.综合提高冲刺阶段(9-12月):保证每天3小时⑴练习真题,及时调整复习策略⑵看分析题,理解记忆,学会解题思路和技巧⑶复习重点和高频考点,形成章节的知识框架图⑷查缺补漏,复习错题⑸系统复习时政和当代⑹模拟实战演习图片来源于文都敏行法硕好了,今天的法硕考研政治备考攻略就先更新到这里,同学们要是有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资讯,可以在文章底下评论留言哦。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扎扎

沾沾自喜

考研政治备考攻略丨想要法硕总分高,公共科目不能少!

跟文都敏行法硕,成功上名校众所周知,近几年考研难度加大,法硕作为考研中的热门学科,分数线更是水涨船高。每年国家线稳定上升,校线也不甘示弱,高分的同学还层出不穷。总有这么一些平平无奇的小天才考上了400分。想要法硕总分得高分,公共课绝对不能弱。虽说考研政治9月份复习也不迟,但是近年考研竞争这么激烈,复习时间短实在是不占优势!那么考研政治到底该怎么安排复习呢?政治复习要跟上,听课真题两不落政治复习简单可以总结为:听课—做题—做题—做题—主观题。1. 一轮听课做题。第一遍听课和做题相结合。听课步骤可以放慢,尤其是马克思原理部分,内容相对较难,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都是大家容易丢分的部分。因此,一轮听课就听到位,就准确抓住得分点,分析出哪些是常考点,哪些是容易丢分的地方。听课和做题是相辅相成的,一轮做题的重点就是辅助听课理解。一轮阶段做题建议大家听了一章就可以做一章的题,这样可以直接加深对知识的吸收认识。2. 真题要做三遍才是好。结束一轮复习后,接下来对客观题的复习就要从真题着手。在考前,加上一轮复习做了一遍真题,总共真题要做三遍。做题不是机械工作,是利用做题琢磨清楚考点,究竟出题人容易在哪个地方设置陷阱。做题过程要注意标注。客观题做题中很容易存在“蒙对”的情况,而一旦一次性做很多题后,事后对答案时候容易忘记自己究竟在哪个选项上犹豫。所以小敏建议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就多多做记号,对没有把握的选项突出标记。做题不要光记答案,重视题后讲解。题后讲解就是重点。即便做对了题,也要看讲解。这是为了保证知识理解到位,解题思路正确。做题要重视题后原理。做三遍真题最大的意义就是记忆。在反复做题中考点反复出现,记下来了,大家也就做对了。3. 重点知识还是要背诵。单纯通过做题记忆是不准确的,背诵大家逃不开的。一方面要记忆重点,另一方面也要记忆自己的易错点。4. 主观题,跟着老师,背背背!主观题要选择好老师,跟着老师也会分析题干,跟着老师积累素材可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观题的积累学习一般集中在10月份以后,所以现阶段大家还是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客观题上。听说,政治都会过?很多同学会说,政治不是非常简单吗?听说政治都会过,既然都会过,那还不是轻而易举?首先,复习政治千万不能轻敌。政治并没有那么简单,政治内容丰富,马哲、近代史、毛概等等。近年政治出题喜欢和时事政治相结合,出题风格更加灵活。政治的背诵要求更高,内容又多,其实是需要花些时间精力的。另外,每年国家线都在涨,每年也有很多同学就是因为没过政治线而失利。而且,大家现阶段复习要以更高的目标要求自己,想要考高分,政治也必须高分!背诵,不要都压在冲刺阶段到了考研后期,背诵任务会越来越繁重,所以现阶段就有意识的背诵政治,为后期冲刺减压。记忆是一个反复的过程。最后三个月的背诵虽然快,但是往往记得不够准确,只有反复多次,才能遇题不乱。跟文都敏行法硕,让通关更简单学政治,需不需要看新闻联播?政治会考相当多时事政治的内容,那么作为考生需不需要时刻通过新闻联播来了解时事政治呢?单纯从备考的角度,其实是不需要的。大家纯粹看新闻是很难准确看到新闻背后考点的,不如来找小敏,重要的内容,老师都会整理总结出来,比自己总结考点更具有针对性。政治,是大家避不开,躲不开的科目利用起暑假,集中复习,政治才能为大家“添彩”本文转自“文都敏行法硕”公众号,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决而已矣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

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章节题库模拟试题什么是法硕联考法硕即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考试范围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哪些专业、哪些性格的考生适合报考法硕?具有工科、理科、农科、医科知识背景的考生都适合报考法硕专业。因为法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实务人才,它的根本在于本科其他学科背景与法律知识的融合。比如,法律领域近几年最热的知识产权法就适合工科学生报考,因为知识产权法的技术性很强,涉及专利申报、商标注册等方面,工科学生具备扎实的技术背景,学起来很快,将来可同时处理法律和技术事务,就业前景广阔。不同于一般意义的传统题库,本题库是一种包含高清视频课程的题库,是用“高清视频”和“传统题库”两种方式结合详解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科目的历年真题的题库【题库+高清视频课程(21小时)】。本题库提供传统题库做题模式,包括近年真题及解析,同时也提供2012~2019年真题的高清视频讲解。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历年真题[视频讲解]。精选2010~2019年的考研真题,系统自动评分。学员可以熟悉考试真题的特点,并测试自己的水平。其中,2012~2019年真题提供21小时高清视频讲解,由圣才名师对每一道真题(包括每个选项)从难易程度、考察知识点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解析,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遵循最新《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的章目编排,共分为二大部分四十二章,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及相关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对题库试题进行了详细解析。第三部分为模拟试题。根据历年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及热门考点精心编写了3套模拟试题,其试题数量、试题难度、试题风格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基本保持一致,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更多资料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解析班(网授)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考研题库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考研题库现推出年费会员业务,只需198元成为年费会员,一年内免费使用万种电子书 !找考研题库就上畅学苑学习网,助您乘风破浪一次通关!

损之又损

2021考研政治——肖秀荣点题班重点梳理:考前必看!

下面是根据肖秀荣老师点题班所整理的各个板块的必考考点:最后一周考研政治相关的内容可以通过反复浏览、重点看错题的方式进行回顾。虽然时政类的题目会考察56分左右,而且不像其他模块的知识点那样稳定。但实际上在考场上可以通过对考题语言表述的判断来选择正确答案,大家无须担心!这个阶段可以多看看马原、毛中特部分的客观题,尤其是一一对应型的题目!资料分享如下:功不唐捐!最后一周更要放平心态,踏踏实实复习,说实话,最后一周的效率和复习效果比之前任何时期都好,考场上会得到检验的!加油!

妒火线

19届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备考的经验分享

17年考研已经正式结束。对于学生党,想考研能够考上一个在本专业领域或跨专业领域非常好的学校,势必需提前准备。那么现在如果开始准备考研,应该如何准备,才能在两年后大绽光彩,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小编给自己同学微信聊了一下说明来意,她把自己法律专硕的经历给分享过来了。谢谢司考小可爱!!!几个月的辛苦,几个月的汗水,几个月的陪伴,最终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司考这场战役中遇见了不一样的自己。纵然有辛酸、有汗水、有泪水甚至是血水,我们坚持下来了,这已经是属于我们的胜利。小可爱在这个过程也收到无比多的祝福、感动,在此非常感谢。之后一直有人问小可爱是否可以接力法硕,调整了几天后,小可爱决定在此为备考法硕(非法学)的童鞋们写下经验贴,希望能帮助大家尽可能地少走弯路,抵达梦想的彼岸。小可爱本科读的是人文科学专业,完全跟法律不搭界,大概是从8月份开始备考法硕(非法学),花了五个月的时间来备考。从一个完全的法盲到如今对法律也算是小有了解,更关键是读了硕士,身边的环境对我的影响完全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曾经对什么都还是没有自信,到如今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实践能力都有了质的飞跃。真的,正如考研界很火的段子手张雪峰老师而言,考研真的是改变你命运的又一次机会,不仅仅学历有所提升,关键是以后你遇见的人、身边的环境影响、进入的圈子以及导师的人脉资源,这些都是无比珍贵的财富。既然选择了考研,一定要尽全力,学校越好,对你的影响改变越大,纵然前路漫漫,也要无惧风雨。以下开始纯干货分享【书单推荐】1、专业课《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必买《2018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2018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2、英语《历年真题》(跟谁都行,何凯文、商志、张剑)《王江涛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前背诵背诵,挺好的)《单词书》(看个人爱好,何凯文、朱伟、新东方都行)3、政治《风中劲草》(必买,里面全是考点)《肖秀荣考研政治1000题》《肖秀荣最后冲刺四套卷》(必买,大题考前一定得背)【法硕专业基础课】刚经历完司考的童鞋,这个时候你备考法硕的专业课,你应该会觉得非常轻松。司考的刑法和民法一直是最难最复杂的两科,法硕相比而言考的就较为浅显基础,而且刑法法硕一直采用的是四要件体系,所以难度大幅度降低。但还是要强调一点这两科非常注重体系化理解,所以说看书时一定要有宏观意识。首先你需要了解每一科的脉络框架,了解刑法民法的体系设置,当然这个过程也可以在你学完第一遍后理顺。比如说刑法的体系啊,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刑法的概念、特征、分类、体系、基本原则、效力范围,然后是不是得了解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那么我们需要一个标准来帮我门认定犯罪吧也就是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接下来就是关于犯罪的基本形态、看看犯罪会进展到哪一步吧(犯罪既遂、未遂、中止、预备),是不是还得考虑犯罪主体是几个人,也就是共同犯罪问题考虑完几个人犯罪问题是不是还得考虑一个人犯几个罪(也就是一罪与数罪)。犯罪讲完了是不是得说刑罚了,包括我国刑罚体系、如何量刑、量刑完之后的刑罚执行制度、执行完之后的消灭制度。关于刑法总则说白了就是罪与刑的延伸。理顺好了体系后,你就需要把体系内的知识点不断地丰富,无论是多小的知识点都不要放过,就这样逐渐地挖考点,把考点弄懂。民法知识点比较碎,学起来确实会有一些吃力。但基本的脉络也还是有的,前七章民法总则、后面类似于民法“分则”(包括物权法、债权、合同法、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法、侵权责任法)。你需要用你自己的方式把这种脉络捋清,不能学了民法压根不知道学了些啥,完全处于一团乱麻状态。关于这两科具体的学习思路,首先一定得听音频,法硕联盟论坛、文运法硕、华成法硕的老师都不错,选择适合自己的就好。光听不行,最重要是要理解,听完以后最好自己把所学章节的知识点再捋捋。接下来你就需要用做题来检测你的学习成效,我当时用的是人大的配套练习,觉得这本练习还不错,里面有基础题有提高题,前期做基础题就可以了。按这种方式过完一遍刑民,然后配合着人大版的《重要发条释解》开始细过第二遍,开始查漏补缺,看完一章可以把配套练习的提高题做一下,强化理解。理解好课本后,你的任务就是背背背,没有其它捷径。课本的专业术语你不会,大题对你来说一样得不了高分。同时在背诵这段时间可以开始强化自己的大题做题水平,尤其要重视案例分析题,可以每天坚持做两道刑法案例、民法案例,一定得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刚开始可能会很吃力,但是练多了你就会发现其实都是有套路在的。我当时买了一本人大出版的重要案例攻略,坚持了一个月,效果真的非常不错。【法硕专业综合课】说句老实话专业综合课偏重于记忆,但也不是一通乱背。首先你得知道考点在哪,出题人经常在哪里设坑,如何避开易错点。知道考点在哪后,你还是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来背诵、来记忆,法硕的课本相比较司考来说少了太多,我的建议是如果时间充足,我建议你尽可能把分析那本书背的混瓜烂熟,尤其是综合课部分,涵盖了90%的考点。法制史相比较比较难背,但只要重复重复再重复,其实只要背会了,法制史是可以拿很高的分数。背完后,就是不断地刷题,通过刷题,看看自己有没有遗忘的知识点,不断地查漏补缺。综合课的知识点特别多,也特别容易混,所以需要反复的刷题。当时我是用的一款手机软件刷的题,只要不想学了,我就来刷题,刷了有一个多月,成效确实不错。关于历年真题的利用,最好在课本过完三遍以后再开始做,时间呢最好在11月前能开始做。从前到后,一套一套的做,做完后要好好分析自己的错题,同时还要整体把握老师的出题方向,不能做完后什么收获都没有。通过错题,标识出自己的盲区和易错点,然后再次背诵记忆,不断重复。【考研英语】法硕考的是英语一,所以说难度增加了不少。一定得从一开始就重视对英语的学习,英语是一门语言类的科目,所以得保持英语的感觉。建议每天能抽出个半小时时间背看真题上的单词,再次强调是真题上的单词而不是单词书,同时能保证每天下午的英语学习时间。我从备考一开始就把每天下午的复习时间全部用来学英语,一直坚持到考试前的最后一天。每天下午2点到5点半,主攻阅读,但是咱不能把题做完以后就完事了,不去分析文章。阅读最重要的就是分析长难句,一句一句分析,该记单词就记单词,该记词组就记词组,该分析答案出处就好好分析,该总结句子的翻译技巧就总结,总之你做完一篇文章一定要把所有的点都弄懂。这样,才能把历年真题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至于英语作文的复习,临考前坚持每天背一篇范文、每周写两篇,连续背两到三周,基本就可以,平时写的时候一定得注意练字。【考研政治】可能小可爱高中一直是文科专业,大学也是文科性质的专业,所以这门科目小可爱还是有点基础,备考的时间也就不是特别长,大概一个月左右吧。当时是《风中劲草》一出来,我就立马开始狂背,每天背个两个小时,然后做肖秀荣的1000题,虽然正确率不是特别高,但是每天都能学到一些基本的知识,不断地记忆,多重复几遍。如果你是理工科的话,小可爱建议你尽早的开始复习政治,多看书多背书多做题才是王道,现在可以用肖秀荣的精讲精练。等风中劲草一出来,更得狂背,每天抽出两个小时复习政治就行,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专业课和综合课上,因为政治根本拉不开差距,所以不能投入时间过长。【备考心态】考研不仅是智力的竞争,也是体力的比拼。如果你后期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根本无法保证每天能有高效的学习。所以说,从现在开始,可以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用来运动,打打球、跑跑步、走走路都可以。运动完后,不仅可以舒展一下身体,更可以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所以说,前期一定得注意锻炼,可以从现在坚持到11月份,为后期的全面攻坚打好良好的身体素质。记得考研那年每天夜晚我都会和我的partners一起去跑步,看看教室以外的风景,说说笑笑,每次感觉都特别美好。至于心态,可以说如果不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你随时都可能被自己打败,在这场还没开始的战役中认输。找一个研友分享你这一路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你会发现其实每一天可以很充实很快乐很纯粹。遇到困难了,不要气馁,要想办法解决;任务超额完成了,不要太过沾沾自喜,要想办法把这种优秀的习惯坚持下去。每天乐呵呵,淡定从容,做的心中有数,按自己的计划一步步往前走。最后小可爱送给准备法硕考研的童鞋们一句话: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坚持下去,你们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更多咨询可以关注小编

义兵

法学考研越来越难,别让政治拖了后腿!

转眼以至八月中旬,2021考研只剩下最后四个月,各位法学考研的同学复习的如何?暑期备考也即将结束,同学们是该对自己做一个系统的评估了,及时了解自己的复习进度以及短板并调整,是考研成功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帮助各位法学考研的同学提高复习效率,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法学考研最后四个月的考研政治复习策略,同学们可以参考参考。一、政治复习策略1.通学知识点 区分重要度政治一共分为5个部分,除了时事政治以外,其他的4个部分考纲所要求的知识点,这段时间最好都过一遍。政治考试21考研大纲虽然还没出,但历年来基本没什么变动。待21年考纲出来之后,要对新增加的知识点进行重点复习。同时我们还需要区分出重点和非重点,非重点记住即可,重点要反复记忆练习。根据自己的理解整理知识框架,进行知识点对比记忆,迅速形成考研政治整体印象与框架,逐一击破考点,省时省力。2.区分不同科目有侧重的复习政治,关键在于融会贯通,对政治考试的不同部分,要针对不同的特点进行复习,《马原》重在掌握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重在掌握一些关键的知识点,同时能够运用知识点分析现实问题;《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掌握历史演进的基本脉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来源于现实生活,又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意义,因此,要了解有关的典型的案例,包括正面和反面的典型的案例。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引用的经典作家的话和中国古代的一些名人的名言要了解,注意把握其内涵。针对法律基础的复习,考生应对法律基础的学科特点和命题规律有所掌握,尤其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更易出题考查。3.抓住基本分,冲击高分数政治考试的分数构成可以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必得分点,这部分我们会有针对性的指出。有一些分数是肯定会得的,这些每年考察的套路都基本一致,比如形势政策中的多选题,比如运用特色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大题,这些基本是每年都会出的。第二部分基础题,这部分题目一般比较简单,进行全方位基础复习即可。前面两部分基本可以保证过线。第三部分是重点题,这部分需要对我们指出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只要认真复习,也可以得到分数,保证考一个相对高分,在专业排名中占据优势。第四部分则是有可能出的偏题或非重点,我们要考虑这部分因素。但是不用担心,即使这部分分数不拿,那么前三部分也可以保证一个很好的分数。而对于第四部分,我们通过对政治考题思路的敏锐把握,也可以进行一定的预测。同时,按照一定的原则答题,也可以获得分数。4.涉猎真题学答题套路,重点题型重点练习政治刷题建议在7-11月。其中前期以打基础为主,然后,越往后练题越重要,大量的做题是要建立在整个知识点学完和最新考纲的要求下,在后期大概10月份11月份,刷题逐步扩大,这个时候刷题对自己的帮助也才最大。以上就是考研政治最后四个月的复习策略,同学们可以参考参考。考研政治是很多同学容易忽视的科目,法学考研专业课的复习固然重要,但政治也不能忽略,还未开始复习的同学要重视起来了

标心者

考前划重点|第16天:法硕专业课押题汇总——民法六十九题

#加油考研人#1、合伙企业1.企业债务承担。(1)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原则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设立条件。(1) 普通合伙企业: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劳务)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名称标明“普通合伙” 字样。(2)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除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外, 还包括: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合伙人为2 个以上 50 个以下, 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 字样2、诉讼时效与期间1.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事由。(1) 中断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权让与也有这效果) ;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务承担也有这效果) ;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报警、 检具、 申请执行等) 。(2) 中止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下列障碍: 不可抗力;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2.诉讼时效起算。(1)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 分期履行的债务, 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4)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自受害人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1) 支配权、 抗辩权和形成权。 (分割共有财产请求权、 离婚请求权实为形成权)(2) 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原物请求权) 。 但返还未登记动产请求权受到诉讼时效限制。(3) 人格权请求权(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请求权) 。(4) 与人身有关的费用支付请求权(支付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5) 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适用 1 年除斥期间, 占有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消除危险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6)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7) 兑付国债、 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8)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1) 法律后果不同。 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实体权利消灭, 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抗辩权发生, 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义务人同意履行的, 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 不得请求返还。 除斥期间届满, 义务人自愿履行的, 可以请求法院追回。(2) 适用范围不同。 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3) 起算时间不同。 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4) 适用条件不同。 除斥期间届满, 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须当事人提出主张。 而对诉讼时效法院不得主动适用相关规定。(5) 期间可变性不同。 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 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 中断甚至延长。3、共有1.共同共有的情形: 夫妻财产共有、 家庭财产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2.能否分割。(1) 约定不得分割的, 按照约定, 除非有重大理由(如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 。(2)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3.处分共有财产以及对共有财产作重大修缮、 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 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除非另有约定。4.优先购买权。(1) 按份共有人对内转让份额, 或者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 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 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2) “同等条件” , 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 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3) 优先购买权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4) 多个按份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5.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和债务。(1) 在对外关系上, 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2) 在内部关系上, 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 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 承担债务, 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 承担债务4、占有的种类1.有权占有 VS 无权占有。2.善意占有 VS 恶意占有。(1)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物致使物受到损害的, 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 善意占有人不赔偿。(2) 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及其孳息时, 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恶意占有人无此权利。(3) 占有物毁损、 灭失, 权利人请求赔偿的, 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 灭失取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 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 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善意占有人则不必。3.自主占有 VS 他住占有。4.直接占有 VS 间接占有。5、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1.特征(1) 保管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 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2)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是有偿合同。2.保管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1) 保管期内,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 。 但是, 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2) 储存期内, 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 。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 损坏的, 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6、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1.活动费用和报酬。(1) 委托合同中, 委托人承担委托活动的必要费用。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 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 委托人依然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另有约定除外(2)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 由行纪人负担, 另有约定除外。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 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3)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 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2.间接代理。(1)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 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2)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 ①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 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 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②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 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7、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一) 构成要件1.无因管理(1) 管理他人事务。 他人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 可以是有关财产的, 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 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管理是指处理事务的行为, 包括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2) 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这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 也是无因管理阻却违法性的根本原因。 该意思无须表示, 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 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 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 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3)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时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有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应当以管理人开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2.不当得利(1) 一方获得利益。 一方获得利益即指财产的增加, 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两种情形。前者是指财产或权利范围的增加或扩大, 后者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2) 另一方受有损失。 另一方所受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 也可以是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3) 一方获益和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处的因果关系表现为另一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即一方受益是另一方受损的原因。(4) 获益没有法律根据, 包括无法律上的根据和无合同上的根据。 没有法律根据包括取得利益时无法律根据和取得利益时虽有法律根据但嗣后丧失两种情形。(二) 不构成的情形1.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的情形: 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纯粹道义上、 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2.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 一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而进行的给付; 二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是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四是双方都有不法原因(长风补充) 。8、著作权的内容。1.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不特定多数人, 是一次性权利。2.署名权, 可署名可不署名, 可署真名可署笔名。 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确定: 有约定的按约定确; 没有约定的, 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 作品排列、 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3.修改权, 指作品内容的修改。 报社、 期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 删节可以不经作者许可, 但对内容的修改须经作者许可。 图书出版者对作品任何的修改、 删节, 均须经作者许可。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5.复制权, 包括印刷、 复印、 拓印、 录音、 录像、 翻录、 翻拍等方式。6.发行权, 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是一次性权利。7.出租权, 存在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上, 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 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9.表演权, 包括公开活体表演和公开机械表演。10.放映权, 通过放映机、 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 摄影、 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11.广播权,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 声音、 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12.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3.摄制权, 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14.改编权, 改变作品的形式。15.翻译权。16. 汇编权, 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17.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前四项为人身权, 不得转让9、具体人格权1.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1) 为个人学习、 艺术欣赏、 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 为实施新闻报道, 不可避免地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 为依法履行职责, 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4)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 不可避免地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5)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 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2.合理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1) 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2) 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 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3)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 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3.器官捐赠。(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或遗嘱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器官或遗体等。(2)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 该自然人死亡后, 其配偶、 成年子女、 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4.姓氏决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10、结婚1.结婚的要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 22 女 20) +双方均无配偶+非直系血亲之间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登记。2.无效婚姻的情形: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3.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胁迫;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11、 夫妻关系(一) 法定财产制中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1.共同财产: 工资、 奖金、 劳务报酬; 生产、 经营、 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时,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和孳息收入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但利用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二)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12、 离婚1.登记离婚的条件(1)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 双方当事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 双方当事人必须有离婚的合意,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4) 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2.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1) 感情确已破裂: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 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 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3)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4.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 照料老年人、 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5.离婚经济帮助请求权: 离婚时, 如果一方生活困难, 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6.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13、遗嘱继承与遗赠1.遗嘱的形式。(1)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公证员) 外, 均须 2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2) 口头遗嘱的适用有限制: 紧急情况。 危情接触后能用其他形式的, 口头遗嘱无效。(3) 立遗嘱后,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4) 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遗嘱无效情形。(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受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 伪造的遗嘱无效。(4) 遗嘱被篡改的, 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1) 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 没有继承权;而遗嘱继承人是继承人, 早有继承权。(2) 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既可以是自然人, 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 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 并且只能是自然人。(3) 对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接受、 放弃的方式不同。 继承开始后,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60 日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 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处理前, 没有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遗嘱继承的, 视为接受继承。1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1.租赁、 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有人、 管理人有过错的, 承担相应的(按份) 赔偿责任。2.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3.转让拼装或者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4.挂靠营运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5.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所有人、 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承担相应的(按份) 赔偿责任。6.盗窃、 抢劫、 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 由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7.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 搭便车是好意施惠, 不成立合同关系。 在侵权责任上, 应当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赔偿责任, 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15、高度危险责任1.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有两个例外。2.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致害: 营运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 武装冲突、 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不承担责任。3.民用航空器致害: 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不承担责任。4.占有或者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 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 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5.从事高° 危险作业致害: 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6.遗失、 抛弃高度危险物造致害: 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 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有过错的(例外之 1) , 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 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 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例外之 2) , 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8.擅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 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16、 动物致害责任1.一般饲养动物侵权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因违反管理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仅可以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没有免责、 减责事由。2.动物园饲养动物致害案件适用过错推定。3.不真正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17、 建筑物和物件致害责任1.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 塌陷致害。(1) 因质量原因倒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赔偿后, 有其他责任人的,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免责事由是能证明没有质量问题。(2) 非因质量原因倒塌, 而是因所有人、 管理人、 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 由实际加害者承担责任。2.公共道路上堆放、 倾倒、 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1) 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2)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 防护、 警示等义务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即与行为人共同承担按份责任。3.高空抛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1) 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公平责任) 。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 有权向侵权人追偿。(3)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21分析修改&新增重点内容18、民法的概念(2021 分析修改)在我国,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民法典》 ,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还包括其他规定了民法实 质内容的单行法律、 法规。 我国 2020 年已经编纂完成《民法典》 ,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是一部固根本、 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 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 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 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交易便利、 生活幸福、 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 时代特色的民法典。19、民法和社会主义孩心价值观(2021 分析新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塑造《民法典》 是我国民法的显著特征。 党的十八大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 文明、 和谐, 倡导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倡导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这 24 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民法典》 编纂过程中, 科学立法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在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上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 , 其明显的表现为《民法典》 第 1 条规定: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 的精神灵魂, 不仅要在立法技术上通盘考虑, 还要在立法宗旨上宣示、 在基本原则上恪守、 在一般规范上体现、 在具体规范中融入,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鲜明的精神轴线, 贯穿《民法典》 的始终, 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提供基本规则和价值遵循。《民法典》 是对社会生活规则的总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之中, 竞争压力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人际关系的紧张, 各种社会矛盾凸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 无疑能为缓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的价值基础。 《民法典》 的编纂是在整合既有的民事立法的基础上展开的, 除了价值同源, 很大程度上也在具体制度上表现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达。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 法律人不能简单地认为很多传统民法既有的具体规则已经表达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精神内涵, 还需要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去解释和适用这些规则。20、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2021 分析新增)根据《民法典》 第 179 条的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 重作、 更换;(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 除影响、 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上述责任方式, 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 有些责任方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如继续履行、 支付违约金等; 有些责任方式只适用于侵权责任, 如赔礼道歉; 有些责任方式只适用于对人身权的侵害, 如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 此外, 《民法典》 或其他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 依照其定。21、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2021 分析新增)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又称抗辩事由, 是指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 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受害人过错、 第三人原因、 自甘风险、 自助等。 本部分主要介绍下列三种免责事由,其余免责事由参见第十四章中的“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和第二十一章中的“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从而保全更大利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22、监护的职责(2021 分析新增)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 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23、营利法人的机构(2021 分析修改)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如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021 分析修改) 营利法人的机构包括:(1) 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 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 监督机构成员, 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 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 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 董事长、 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 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3)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 监督执行机构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行为, 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4、法人的终止(2021 分析修改)根据《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法人解散的, 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 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 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 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 清算结束时, 法人终止。25、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 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作为一个抽象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从合同、 婚姻、 收养、 遗嘱等具体行为中抽象而来的, 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 与事实行为截然不同。 (2021 分析修改)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1)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将设立、 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 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27、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2021 分析新增)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任何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均须具备的共同要件。 包括:(1)有行为人;(2)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3)有标的, 标的指行为的内容, 即行为人通过其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 新增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概念28、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 或者自己的名义, 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 的法律行为, 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原来之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理的基础上增加代理人自己的名义。代理的特征如下:(1) 中介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 为其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充当双方当事人的媒介, 而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人。 中介人不得代委托人签订合同, 此是与代理人不同之处。 由原来的居间人改为中介人, 内容无变化。(2)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者代理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前者为直接代理, 后者为间接代理。(3) 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目的是为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 代理人的行为效力当然归属于被代理人, 包括设定的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 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被代理人赔偿。 代理行为的后果改为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29、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2021 分析新增)这是根据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 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对代理进行的分类。1、 直接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2、 间接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我国《民法典总则编》 规定的代理限于直接代理, 对间接代理的承认体现在《民法典合同编》 对委托合同的规定之中。30、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其特征有:1.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所应当具备的。2.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3.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完全平等。4.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5.人格权不得放弃、 转让或者继承。 比较特殊的是,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 名称、 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3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包括以下含义:(1)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2)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3) 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该特定物可以是动产, 也可以是不动产; 可以是权利人合法所有的自有物,也可以是权利人根据法律、 合同所支配的他人的物。 新增物权特定物种类。某些类型的物权也可以以权利为客体。 如权利质权即是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 再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成为抵押权的客体。 物权以物之外的权利为客体的, 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抵押权的客体删除土地承包经营权。(4) 物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32、物权变动的模式(2021 分析新增)登记或者交付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未登记或者未交付并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 而债权合同不成立、 无效、 被撤销的, 也不可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上述将债权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效果加以区分的规则通常被称为区分原则。 而有些物权则在合同生效时设立, 如地役权等。 明确了物权的生效时间。33、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2021 分析新增)根据《民法典》 第 243 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 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 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 挪用、 私分、 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 第 245 条规定, 因抢险救灾、 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 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 应当返还被征用人。 组织、 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 灭失的, 应当给予补偿。 (新增)34、善意取得(2021分析修改)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 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 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由原来的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改为无处分权人将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2021分析修改)35、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共有仅指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同享有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的, 参照适用关于共有的有关规定。 (2021 分析修改)特征如下:(1) 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2) 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3) 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 义务关系。 共有发生对内、 对外双重权利义务。(4) 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36、简述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新增)共同共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人根据共同关系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共有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地、 平等地享有所有权, 没有份额的区分。各自的份额只有在分割时才能确定。 (2) 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担平等的义务, 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3) 财产共同共有关系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 并随着共同关系的解除而消灭。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共有人均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 共有财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财产有瑕疵的, 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2021 分析新增)37、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2021 分析新增)根据《民法典》 第 278 条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 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 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前述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述其他事项,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38、相邻损害防免关系(2021 分析新增)《民法典》 第 295 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 建造建筑物、 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 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此规定即为相邻损害防免关系, 又称邻地损害防免关系。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等行为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 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消除危险。39、居住权的特征(2021 分析新增)1.居住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2.居住权的内容是占有、 使用他人的住宅。3.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4.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5.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的,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居住权具有专属性, 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 故不得转让、 继承, 并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7.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40、地役权的消灭(2021 分析新增)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消灭:(1) 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滥用地役权;(2) 有偿利用供役地, 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41、抵押权的效力(2021 分析新增)(1)孳息的处理规则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 自扣押之日起, 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 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述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新增孳息的处理规则。)(2) 抵押权处分权, 如将抵押权转让或者用作债权的担保, 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等。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但是, 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 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 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新增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后对担保人责任的规定。 )(3) 抵押财产转让时的权利。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是不得妨碍抵押人正常行使抵押财产的所有权42、抵押权的顺位(2021 分析新增)一物之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 在实现抵押权时, 须确定抵押权的顺位。 根据《民法典》 第 414 条规定,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拍卖、 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 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 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 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述规定。抵押权人既可以放弃抵押权的顺位, 也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 但该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43、抵押权的实现(2021 分析新增)(1)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后, 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新增抵押财产超过债权数额的处理办法。 )(2) 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 实现抵押权后, 未经法定程序,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此外, 《民法典》 第 416 条规定了价款债权抵押的超级优先效力。 根据该条规定,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 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 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 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新增价款债权抵押的超级优先效力。 )(3) 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处理规则是: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拍卖、 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 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44、动产上并存的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2021 分析新增)1.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 该动产又被留置的, 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 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 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 但是留置权人除外。3.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拍卖、 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 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45、电子合同的履行规则(2021 分析新增)1.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 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2.标的为提供服务的, 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 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 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3.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 合同标的物进人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46、涉他合同的履行(2021 分析新增)1.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 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可以向第三人主张。2.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 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但是, 根据债务性质、 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 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有约定的则依照约定处理。47、保理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021 分析新增)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 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 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 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保理合同的主要特征是:1.保理人须取得保理业务的资质。2.保理合同是要式合同。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保理合同是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48、保理人债权实现的顺序(2021 分析新增)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 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 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 均已经登记的, 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 均未登记的, 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 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 按照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例取得应收账款。49、建设工程合同(2021 分析新增)新增《民法典合同编》 对建设工程的发包、 承包、 分包作出了明确规定, 并强调: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 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 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0、保管合同寄存人义务(2021 分析新增)寄存人义务: 声明义务。 寄存人寄存货币、 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 应当向保管人声明, 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 寄存人未声明的, 该物品毁损、 灭失后, 保管人可以按照_般物品予以赔偿。51、委托合同(2021 分析新增)新增委托人死亡、 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终止的, 委托合同终止; 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 解散, 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 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 解散, 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 受托人的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 受托人的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52、融资合同无效的情形(2021 分析新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 但是, 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 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53、无效婚姻的原因和结果(2021 分析修改)原因: (1) 重婚的;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后果: (1)身份上的后果。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上的后果。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父母子女关系的后果。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如当事人双方均有抚养、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另一方应当负担一定的抚养费; 一方抚养子女的, 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等等。 (4) 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无效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54、夫妻财产关系(2021 分析新增)(1)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2) 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 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新增)(3) 夫妻间的相互继承权。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且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新增)(4) 夫妻间的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55、诉讼离婚(2021 分析新增)诉讼离婚的调解制度。 (1) 诉讼外调解。 《民法典》 第 1079 条第 1 款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据此, 对于离婚纠纷, 既可在诉讼前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前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就是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并不是离婚案件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 是否进行这种调解, 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2)诉讼中调解。 《民法典》 第 1079 条第 2 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的, 应当准予离婚。 ” 据此,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未经调解, 一般不得直接作出离婚判决。 只有在调解无效时, 人民法院才可作出判决。 (新增诉讼离婚的调解制度。 )56、离婚的法律后果(2021 分析新增)离婚后子女随何方生活的确定。 离婚后,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离婚后,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述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新增离婚后子女的归属如何确定。 )57、收养的效力(2021 分析新增)无效收养的情形: (1)具有《民法典》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2)收养行为违反收养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收养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58、继承的开始和继承的接受(2021 分析新增)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继承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以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确认的时间为准, 被宣告死亡的人,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曰 期。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 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 辈份不同的, 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 推定同时死亡, 相互不发生继承。继承开始的通知。 继承开始后, 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 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的接受是指继承人作出的同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 可以是明示的, 也可以是默示的。 依据《民法典》 规定, 继承开始后, 只要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 即视为接受继承59、简述继承权的丧失(2021 分析新增)继承权的丧失, 是指发生法定事由时, 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 遗弃被继承人的, 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 伪造、 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情节严重的。继承权的丧失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如果继承权的丧失是于继承开始后由人民法院确认的, 则人民法院对继承人继承权丧失的确认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应当指出, 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对于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 仅对于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对继承人的其他被继承人并不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对于某一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同时, 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亦发生效力, 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其直系晚辈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新增继承权的丧失发生效力的时间。 (2021 分析新增)60、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2021 分析新增)我国《民法典》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3) 遗嘱继承人、 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2021 分析新增)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是指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即确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 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 在下列情况下,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也可以不均等。2.非继承人对遗产的取得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 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分给他们遗产时, 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要求分得适当遗产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受法律保护。62、简述遗嘱的形式(2021 分析新增)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以下五种:(1)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将其所立的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交送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2)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3)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 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用录音设备录下遗嘱人的口述遗嘱。(5)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以口头方式设立的遗嘱。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是指使用电脑、 打印机等设备打印出的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注明年、 月、 日。 (2021 分析新增63、简述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2021 分析修改)(1) 加害行为包括行为和违法两个要素。 加害行为首先必须有行为, 其次, 该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 具有违法性的特征。 加害行为可以分为直接加害行为和间接加害行为; 积极加害行为和消极加害行为。(2) 损害事实是指被侵权人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我国《民法典》将损害后果分为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三类。(3)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判定规则: 1.直接原因规则; 2.相当因果关系规则; 3.近因规则;4.推定因果关系规则(4) 主观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64、教睃行为、 帮助行为及其责任(2021 分析新增)教睃行为, 是指通过开导、 怂恿、 利诱、 刺激等方法使被教睃者接受教睃意图的行为。 帮助行为,是指通过提供工具或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者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教睃、 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睃、 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65、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2021 分析修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其构成要件有: (1)主体的复数性。 是指侵权人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 (2)无意思联络。 (3)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 (4)损害结果的单一性。 数个侵权行为的结合所导致的损害结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或者是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 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 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 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 平均承担责任。 删除原来的无意思联结的数人侵权的类型。66、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的侵权责任(2021 分析新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的侵权责任,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 造成他人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没有过错的, 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 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67、定作人责任(2021 分析新增)定作人责任, 是指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 定作人依法承担的责任。依据《民法典》 第 1193 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 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 定作人对定作、 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68、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承担(2021 分析新增)(1) 责任主体。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侵权人赔偿后,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 责任范围。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的, 承担责任的大小, 根据污染物的种类、 浓度、排放量, 破坏生态的方式、 范围、 程度, 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3) 责任的形式。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 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 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 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鉴定评估等费用; (4) 清除污染、 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69、抛掷物、 坠落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与补偿(2021 分析新增)我国《民法典》 第 1254 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拋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拋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 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 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 查清责任人。

猎人

2021法硕考研|5月备考规划,政治先放放,英语及专业课该提日程了

再过几天就5月了,法硕考研备考该提上日程了,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今天就提前给大家说一说五月复习规划,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复习进度进行相应的调整。文都敏行法硕01政治:可以先放一放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这里想说:政治放在暑假开始学习也来得及,现阶段先把英语、专业课学好,打好基础。02英语真题一定要提上日程有的同学一直在背单词、学语法,想等到基础打好再做真题。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这里要说:绝对不可以!基础和真题完全可以并行,而且你做真题的同时也会涉及到基础的部分,绝对不要等!目前英语真题要以阅读为主,其他题型可以后期专项练习。大家也不要担心其它题型训练过少,因为训练阅读的同时也就训练了其它能力。考研英语阅读为4篇各5题共40分,且做好阅读对做好新题型、完形和翻译都密切相关,是考研英语的核心。根据备考经验,前期不需要做任何模拟题,用好真题,英语阅读,包括新题型、翻译和完形均可以复习得到位且贴切。03法硕专业课,现在开始着手准备法硕考研,专业课需要掌握的书籍比较多,所以,现阶段,法硕专业课必须得开始学起来了!1-刑法学:刑法学的特点是逻辑清晰,结构简单。复习时要认真听杨艳霞老师讲解,大量做题,通过题目的联系,学会把头脑中的知识与实际题目结合。2-民法学:民法学所包含内容较多,理论性强,民法领域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法律。复习时要全面复习重点突出,注意把握它的体系性,将零碎的知识加以整合。如果觉得民法难,可以听韩祥波老师的民法课。3-理法学:理法学知识比较抽象,缺少具体、实务性知识。复习的时候要掌握一定的方法,把重点放在“寻找逻辑关系线”上,去尝试做思维导图,如果自己单独做思维导图有困难,可以看看文都敏行法硕出版的《思维导图》。4-宪法学:很多同学反映宪法总是背了忘、还易弄混,着实头疼。关于宪法的复习,文都敏行法硕建议同学们看看文都敏行法硕出版的《思维导图》知道宪法的重难点、常考知识点及必考知识点。5-法制史:法制史其实没有太多技巧上的东西,主要考察的还是熟练程度。因为每个朝代都有传承也有创新,在法硕考研中,常考几个标志性的知识,比如标注过的第一、最后、独一无二。所以在复习的时候要全面,多在知识点上下功夫,要多做笔记。由于这部分知识考察的细致性,在复习的时候要有体系性,要从纵横向多方面多角度的理解、记忆。编辑:文都敏行法硕本文仅代表“文都敏行法硕”的观点,如有雷同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莫然吾魂

法硕考研的套路都在这里——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全流程指南

我现在开始写,随心所欲。文章会很长,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写到一万字。如果你是备考2018年法律硕士的考生,或者有这方面意向但对于法律硕士考研一知半解懵懵懂懂,建议你耐着性子看一看,或许还真能有点用处。西南政法大学前言以前的以前,我总爱在百度知道、微博等各种社交平台回答全国各地的考生关于法律硕士考研的各种疑问。毕业以后事情渐渐多了起来,同时自己又在业余时间接受了网上遇到的个别考生的付费辅导,所以就更加的没了时间。曾经想过要创办这方面的辅导机构,奈何如今市场已近乎被个别大型且专业的机构垄断,所以走起了小众化的路线,每年接受三五个考生的有偿辅导,每个两千五百元,全天候全流程的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发现这样的效果非常不错,驾轻就熟以后自己也不会那么的累。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微博上有很多私信我的同学,我也是抽不出时间或者懒得抽出时间进行解答。而最近咨询的同学越来越多,作为一名负责任的法律人如果一直视而不见,我又于心不忍,所以我现在要选择其中一些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如果你觉得有用,也请分享给你备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同学或者朋友,以减少他们在考研路上的烦恼与困惑。法律的象征法律硕士(非法学),到底是个什么鬼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说说专业硕士这个概念。法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一般来说,硕士学位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两类。顾名思义,前者注重理论研究,后者注重实际应用。就蓝翔的挖掘机硕士来说(举个栗子,别当真),学术型挖掘机硕士主要学习挖掘机的工作原理,而专业型挖掘机硕士主要学习怎么开挖掘机。一般的专业型硕士是两年,但法律硕士(非法学)却与学术型硕士保持一致,需要扎扎实实的在学校呆满三年。主要原因可能是法律这个专业还是很专业的,对于本科非法学的同学来说,两年时间很难搞的定,毕竟还要参加司法考试。实事求是的说,以前社会上确有一种轻视专业型硕士的倾向,大概是因为相对学术型硕士而言,专业型硕士更容易考一点,现在这种情况日益减少,但不可否认,有些时候还是存在的。而法律硕士(非法学)是针对法律硕士(法学)而言的,本科的时候如果学的是法学类专业考法律硕士的话,那就只能考法律硕士(法学),而本科如果学的是非法学类专业,比如我本科的时候学的是小学教育专业,那我就只能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不是感觉有点绕,画个图多看几遍。摁倒葫芦起了瓢,问题接踵而至。如果本科的专业是非法学类,考研的时候除了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外,可以报考学术型法学吗?答案是当然可以的。就比如说我本科小学教育专业的,如果当年没有选择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话,我也可以报考类似刑法、民商法、法制史这样的学术型法学硕士。那我为什么要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相对很简单。决定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适合你吗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因为这得结合考生个人的情况而定。比如你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要考我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我自然表示尤其的欢迎,但是觉得北大的学生,特别能公关、特别能战斗、特别能考试,如果真对法律感兴趣,不如考一个学术型的法学专业。但你非要说,这是你的兴趣所在,你就喜欢专业型的硕士,我也表示非常的欣赏。再拿我自己举个例子。我本科毕业于伟大的安庆师范大学,当然我毕业那会儿她还叫安庆师范学院,我毕业以后才升格成的大学。这所大学在我心中虽然十分之伟大,分分钟秒杀北大,但毕竟只是一所安徽省内的普通二本学校,而我又属于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那种学生。更要命的是我还是要男生,而我学的专业是小学教育专业,以后出来专业对口的话是要当小学老师的。这里不是说男生当小学老师不好,事实上现在的小学里面特别缺男教师,男教师很受欢迎,只是我不感兴趣。我们班当时八个男生,现在只有一个在小学当老师。那对于我来说,本科学校一般般,全国排名四五百,考试能力又渣(主要是英语渣,其他的还是阔以滴),选择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其实还是不错的,perfect。所以,我个人的感觉是,如果你本科学校一般,现在的专业自己又不喜欢同时对法律有兴趣或者感觉自己对法律有兴趣,又或者不知道自己对到底对什么有兴趣,而且应试能力也不咋地那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还是非常适合你的。向着有光的地方,出发法律硕士(非法学),考了到底有什么用很多同学都喜欢问这样的问题,其实当年年少轻狂的我也一样。还没考呢,也没有任何把握能考上的时候总是要不停的问,我考了这个有什么用?考心理咨询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之前都要百度好几天各种贴吧各种问,看看它的含金量。其实这也无可厚非,万一自己日后废寝忘食加上小宇宙爆发,真的考上了,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卵用,岂不是令人夜不能寐,无比惆怅。所以接下来,我很严肃的谈一谈这个问题。首先,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一个硕士学位,国家完全认可的,在这一点上与其他硕士并无任何差别。而今学历、学位是很重要的。因为将来找工作的时候初入职场,你怎么体现出你超凡的能力(事实上你也没有),还不得靠几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自己学习能力挺强的,学习能力也是一种能力。所以那些跟你鼓吹读书无用、学习无用,不如到工地搬砖的言论,你千万不要相信。姑且看看这个社会的掌舵者的学历,以及向腾讯、阿里这样的企业大佬的学历你就什么都明白了。况且等你毕业出来工作,工地上都不需要人去搬砖了,现在是什么时代,人工智能时代。没见到很多饭店里都换机器人端盘子了吗,单纯拼体力的时代即将一去不复返,所以同学,还是好好学习吧,别想着去搬砖了。其次,法律硕士(非法学)毕竟学习的是法律知识,在考上以后,读研期间你得努力通过司法考试,不然光凭这个硕士学位作用有限,这个硕士学位可以为司法考试锦上添花,但却不能仅凭自己雪中送炭。而司法考试作为传说中的中国第一考(其实我觉得比注会简单多了),很多人都觉得这玩意很难,简直高不可攀,事实上它的确很难,但也不至于那么恐怖。比如说,我读研的时候班级里一共34个同学,近乎30人是硕士毕业以前就通过了,剩下的有几个是毕业当年通过的。现在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没有通过,没通过的原因是人家压根就没准备通过,他从事的工作性质不需要这个证书。讲真,不需要给自己增加负担,觉得即使自己考上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来依然有可能通不过司考。这种担心没必要,要对将来的自己充满信心。学历的含金量那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与学术型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含金量是不是低一些呢?当然低,毋庸置疑。可以这样说,法律硕士(非法学)能做的工作,学术型法学硕士都能做;法律硕士(非法学)不能做的工作,学术型法学硕士也能做。毕竟,学术型法学的大多数学生本科就读了四年法学,研究生又接着读了三年。光凭这个,含金量也得高于法律硕士(非法学),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看到这里是不是心里咯噔一下,略感失望。做好心理准备,更失望的即将登场。比如说有些地区法检招人,是明确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比如说有些知名的大律所也是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凭什么?原因很简单,学七年法学的人那么多,人家有钱任性,又有的挑,干嘛要三年的。甚至有的知名企业、律所不仅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即使是一般的学术型法学硕士人家也不屑一顾。它们指名道姓的只要本硕(博)都是985院校(以后估计会变更为“双一流”)且本硕(博)都是学法学的。你不服气吗,想咬它,来咬一口。所以这些都不重要,即使重要我们也改变不了,我们只需要关注选择法律硕士(非法学)会不会让自己比现在变得更好就足够了。人家只要985的本硕博,那自己如果不是985的,考什么都无济于事。安庆师范大学常言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们不要,有人要就可以了,那么多人要,我们也应付不来。有的省份的法检公务员是不接受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但有的省份接受。有的省份去年不接受,但今年接受。有的省份这个区不接受,但隔壁区接受。所以即使是想通过法律硕士(非法学)这个专业进入法检系统,机会也是大大滴存在。而对于律所,进律所如果不认识人那就只能靠学历了,但是如果这个特别牛的律所主任是你所在学校的校友,因缘际会或者有人推荐,虽然他们原则上只要985,只要学术型硕士,但在实际中依然会选择要你。还是拿我自己举个例子吧,我本科安庆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我硕士毕业那年5月,在前后几天的时间里接到了三份面试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南京某知名律所的律师助理、南京某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的省级分公司法务岗。是不是看着都还凑乎,从公务员到律师到企业法务,常见的法学毕业生的岗位都齐了。所以说,如果你觉得根据自己现有的水平和实际情况,挺适合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那就别犹豫,别老是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琢磨它的含金量上面。同学,一寸光阴一寸金,岁月不饶人啊。岁月流逝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到底哪家强上面的问题都解决了,下面该是选学校了。如此财大气粗、聪明伶俐的你,到底哪家法学院校才能配得上你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你自行百度一下最近几年的法学专业排行旁自然就心里跟明镜一样了。这里我也简单说一说。最厉害的当然要数拥有今年刚公布的 “一流”法学学科的几所院校了,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中前四所,不仅法学学科一流,而且院校也一流,简称“双一流”。最厉害的自然不那么好考就是了,这里面北大、人大、清华、武大、中政以前就很火爆,中南财经之前和西政、华政差不多的档次,但现在属于“一流”了,热度自然也会水涨船高。除了这些学校还有哪些好呢?比如说我们伟大而杰出的西南政法大学(毕竟每个学生都应该为母校自豪和骄傲嘛,而且西政的确还不错)、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等。剩下的,你就可以去参考教育部的专业排名了。大约估计一下自己的现在的实力以及经过未来一年艰苦奋斗后的实力可以排在什么位置,再结合自己的家乡所在地、恋人所在地、以后就业的憧憬地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决定。如果实在决定不了,郑重推荐你一种屡试不爽的办法——抓阄。一次结果不满意,可以多抓几次,直到抓到自己满意为止。其实,远远不止这么些如果非要我推荐,首先我推荐你考北京大学,其次我推荐你考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虽然昔非今比了,但在如今的众多院校中法学综合实力排进前十还是妥妥的。除了综合实力强之外,作为专门的法学院校,校友资源也格外丰富,不信可以瞟一眼本届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的毕业院校,以及新设的巡回法庭庭长的学历。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选择什么样的教辅自然是考试就需要看书,而看书就需要买书。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是全国统考,就是说像高考那样,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而不是各个院校自主命题。不管你是考北大还是考西政,走进考场所答写的试题都是一样的。既然是统一的考试自然有统一的教辅,不需要像考非统考专业一样,四处搜集教辅。统一的教辅是啥呢?主要是以下几种:考试分析和考试指南(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教版,简称“考试分析”这本书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葵花宝典和命题圣经,可以说每年专业课试题有95%左右的知识点是来源于这本书的,可见这本书是备考的第一大杀器,正所谓“得分析者,得天下”。所以这本书是必备的。(2)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人大出版社,简称“考试指南”这本书在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界的地位仅次于“考试分析”,其主要内容是“考试分析”的细化,言下之意内容其实差不多,但是比“考试分析”显得更基础、更细致。一般来说,建议先看完这本书,然后再看“考试分析”。法律法规汇编和重要法条解释(3)法律硕士联考法律法规汇编(非法学、法学),高教版;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解释,人大版这两本书都是讲的法条,考法硕的不管是非法学法硕还是法学法硕自然都离不开法条。之所以法学、非法学可以用一样的,那是因为法条还是那些法条,并不因为法学或者非法学改变味道,即使以后司法考试也还是会用到这些法条,只不过还会考到其他法条而且考的更深、更细、更变态而已。既然都是法条,所以这两本任选一本即可,内容都差不多。配套练习及历年真题(4)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人大版;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基础配套练习,高教版在备考法律硕士的过程中,光看书肯定是远远不够地,看过了书就要及时做题。“听课+看书+做题”才是考得上的备考模式。这两本就是上面说到的“考试指南”及“考试分析”的配套练习。适合一边看书一边做对应章节的联系,巩固和强化学习成果。(5)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中政版听完了课,看够了书,练习也做的差不多了,自然就到做真题的时候了。其实上面的配套练习当中已经包含了几乎所有的真题,但是由于是配套练习,所以会将一套真题当中的试题分散到很多章节中,不能让人很好的整体把握命题的风格、思路以及各个章节所占的大致比重。因此,真题是必须要买来做的。哪怕只是培养应试的感觉和掌握考试的时间,真题也是必须要做的。在所有的考试当中,真题的作用无可替代。以上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主要教辅资料,其余的你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喜好购买,像什么考前五套模拟题、知识点随身记之类的,但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书,其他的都不是必须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和司法考试之间的协调2017年以前,经常会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有些从大一、大二开始就奋发图强的同学,打算着先准备司法考试,然后过了司考,再一举拿下法硕(非法学),但又不知这样是否合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样本)以前我会告诉他们如果大一、大二就开始着手准备的话,这种路径是可行的。再拿我自己举个例子,因为别人跟你都不熟,所以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搬出自己。大一下学期,我当时的确对小学教育没什么兴趣,好好学习就为了拿奖学金。后来发现即使努力到拿到奖学金的程度,依旧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专业的学习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我想你如果都看到这里了,肯定是懂的。当时身边的同学大都在做兼职、谈恋爱、看电视剧、打游戏,我着实无聊,所以就开始准备司法考试了。我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还不知道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是个什么东西。大四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参加了司法考试。考完了以后接着准备了法硕考研,大四上学期结束的时候参加了法硕考研。大四下学期参加研究生面试、准备毕业论文、毕业。这样子安排时间是完全不冲突的。如果你现在已经是大三了,那再去准备司法考试,然后再准备法硕考研,可能就来不及了。即使司法考试的难度数倍于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但两者之间的命题风格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过了司法考试的人,法硕考研也未必能考到满意的分数。但2017年以后,貌似可能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惑了。因为从明年开始司法考试改革,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自2018年开始非法学本科就没有资格报考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不过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结论。这里只是说非法学本科阶段是有可能无资格考的,如果考上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以后,依然有资格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如何复习现在上面这些你都知道了,该买的书也都买了,接下来就要着手复习了,时间催人老啊。考研是一件既美好又辛酸的事情,如果你铁了心考研而你的另一半(假设你有)不考,基本上你们就差不多可以结束了。而在没结束之前,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抓紧时间吧。结束之后,记得“分开后难过,不要说;谁没谁,不能好好过”。考上研,就好了。分开后,难过不要说怎么复习的问题,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毕竟你已久经应试教育的沙场,考试无非就是反复“听课+看书(背书)+做题”。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专业课分两场考,考试内容涉及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和民法。另外加上政治和英语。既然要考研,老生常谈就避免不了要不要报班的问题。对于这点我的态度很明确,报班自然有报班的好处,但是报班要花不菲的费用,如果你有钱,你就可以报班。当然你有钱,也可以找我,一对一辅导。毕竟报班只是上课,没有课后作业的辅导,而我既可以上课又可以辅导做题,并且由于我是非法学专业出身,我知道非法学法硕考研中会遇到的难处与痛苦。继续说正经的,报班又分为现场班和视频班,一般来说现场授课的比较贵,就专业课来说,集中两个星期左右就可以上完了,价格视不同辅导机构的实力而定,一般在三到五千块钱左右。视频班会相对便宜,几百或者两三千都有。那如果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继续拿我举例子。不管我备考司考、法硕考研还是税务师这些考试都没有花钱报过班,因为我很穷。我都是在网络上搜集的资料或者花几块钱到那个地方买。具体的就不说了,作为一个正经的法律人,我是应该要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所以必要的备考资料除了上面那些教辅之外还需要一些考试的授课视频、音频(或者现场)的课程讲解,毕竟懂得人跟你讲比你自己苦苦琢磨,效果要好得多,绝对可以事半功倍。到这里,所有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套路尽显眼底——如果你是本科一般,又不喜欢自己现在的专业且对法律有点兴趣,不排斥以后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但考试能力又没特别突出,那么你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校的话可以优选北大或者西政,教辅的话就买我说的那些书,司考的事情先别管,不管报不报班都要想办法弄到老师们的视音频培训课程(其实很简单),如果不差钱的话还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最后,你就可以清心寡欲,过上听课、看书、做题的考研生活。祝愿你,金榜题名虽然这种生活可能会很苦,但是此时此刻的我,却异常的怀念。所以,如果以后有机会,希望可以和你聊一聊我考研那会儿的故事。环境的好坏,真的可以决定考研的成败?真相原来如此!最后,如果你看到最后了,觉得还是有点用的,希望可以分享给更多需要了解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同学或者朋友。预祝,2018,考研顺利!

忽然而已

考研政治80分经验贴,看完你也可以拿高分!

一、听课1、强化课是一定要听的,老师会带着你慢慢建构知识体系,而且强化课是知识点讲得最细的课程,360度无死角,夯实基础,毕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也不会告诉你要放弃哪一部分的分数,学起来很有动力。2、思修法基部分我没有听课,因为我考的是法律专业,怕会跟专业课知识弄混,所以直接做的1000题,把那些跟专业课有冲突的或者是专业课没提到的知识点作了标记。3、听课不能只是听课,要有相应的预习和复习,最起码要课后复习,把自己记的笔记再看一遍,把书上的重点自己看一遍。腿姐的《复习全书》很好用,我一直用的这本,听完一节课之后自己过一遍书上知识点。后期做到一些偏的题目,尽管可能不会考,但我至少在书上看过、有印象,不至于慌。4、虽然我喜欢1.5倍速听,但不得不说,腿姐的语速真的很快,有时候还是调原速听,所以倍速这个问题灵活一点对待,倒不必因为急着把课听完全程倍速,这样根本没吸收老师讲的知识,只是自欺欺人而已。腿姐说,完成分两种,一种叫finish,一种要complete,前者只是机械地完成,而后者才是真的有所收获的完成。知识的学习厚积薄发,为理想院校奋斗二、整理知识1、思维导图。关于政治这门课的框架体系图,网上有各种各样的,复习全书每个章节开头也有。但是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做思维导图的过程,在自己的脑子里梳理知识:这门课有哪几章,每一章内容是什么,一章又分为哪几节,重点知识点有哪些,逐步丰富自己的框架图,也能把知识变得更有层次,而不是零散地堆在脑子里。我用过两款app,一个是电脑上的“x-mind”,一个是ipad上的“思维导图”,都很好用。2、记笔记。前期我用印象笔记+复习全书。这个时候预习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腿姐讲课的ppt是不给学生的,所以听课的时候遇到知识点都自行截图,预习就能知道哪些知识点是书上已经有的、不用什么都截图。后期主观题的答题技巧我做的纸质笔记,因为主观题还是要动手写,我做一遍笔记也能帮助记忆。3、像史纲、毛中特这样的课需要整理时间线,哪些大事发生在哪个年份。网上同样也有现成的,但还是那句话,自己做印象会更深刻,也能清楚自己对哪个时间段记得不清楚,复习的时候有针对性多记。做题的过程是自我检验,翻越另一座高峰三、做题1、暑假结束之前至少做完一遍1000题,做完一遍之后整理错题,然后二刷。第一遍可以在本子上写,也可以买两本。因为我喜欢在题目上勾勾画画,所以我直接买了新的来二刷。2、《30天70分》这本习题,作为一个跟了腿姐全程的人表示这本书做起来很怀疑人生,而且其实1000题真的足够了。做的题目再多,如果记不住也枉然。3、如果时间充足可以买腿姐、徐涛等各位老师的模拟卷来做,但作为过来人表示,都买了,也都没做完。我重点还是肖,把肖4肖8客观题刷了两遍,后期复习客观题也是看1000题和肖4肖8的错题+背诵手册上册。四、背书我从11月开始背政治的,用的是腿姐的《背诵手册》。这里一定要推荐腿姐在喜马拉雅上的带背,很好用。她给技巧班还录制了带背的音频,我后期早上起来洗漱、吃早饭的时候就会听她的带背。后来有了肖4肖8,腿姐的押题班也出了,我就把这几份背诵材料综合着背,重复出现的我就背腿姐的,因为腿姐的话术我比较熟悉,好背。没重复出现的我优先背肖老的,就是迷之信任肖爷爷。在冲刺阶段网上会传一些肖4肖8主观题答案的梳理版背诵材料,背不下去原答案的可以看看,逻辑挺清楚的,但我还是拿的原答案背的。怎么说呢,我感觉背书尽力就好,没必要跟自己较真,想着觉得这个没背万一考了怎么办,是不是一分都拿不到了。其实真的不会,因为当我带着满脑子背诵的知识走上考场,拿到试卷看到题发现,有的题给的材料真的都是自己背过的东西,有的题也就是没背到。我最后主观题35分,感觉大家也都差不多是这个分数上下浮动几分。所以take it easy,背书就是让自己能有话写,别半天写不出一句像样的话就行。p.s. 背书不要企图背一遍就记住,而是多背几遍加深印象,背了忘也是正常的,其实在上考场之前你都不会觉得自己记住了,但是拿到题你脑子里背过的东西就出现了,真的。五、其他1、用好网络资源,现在互联网发达,考研的人又多,网上资源满天飞,但说句实在话,备考资料不必贪多,能用好最重要。腿姐还说在网上看到过有人在转自己几年前的课程笔记,现在已经不适用了,所以也要有分辨能力。2、认清现实。我第一年也是看经验贴,说9月份开始准备政治都可以,但实践证明了对于基础很差的我而言,确实不适合9月份开始,虽然6月开始花的时间久了一些,但对我来说这是让我安心的学习节奏,不慌不忙。3、笔记记得回顾,别只是自我感动,做完笔记就丢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