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 4 号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司发通(2001)057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的规定,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指导原则(一)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研究、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一)课题类别课题类别分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二)资助经费标准1.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对此类课题,可探索协助科研团队开展合作调研,促进成果转化。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受理范围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二)申请者条件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80年8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三)申报注意事项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按照申请者条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3.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查经费情况。5.课题题目:《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对申报题目作适当调整;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题目可以自拟。6.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7.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8.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9.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1)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同一或类似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2)曾经主持司法部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课题负责人。10.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司法部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司法部课题。四、申报办法(一)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报材料请从“司法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登录,在机构设置中点击直属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室)”后下载。(二)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四)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1份(发送电子邮件)。五、申报时间2019年6月1日开始,2019年7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六、材料寄送收件单位: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邮寄方式:一律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联系人:庄春英 郑丽娟 姜楠联系电话:010-65152782 010-65152738010-65152786 E-mail:ky2726@sfbyjs.com附件: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司法部2019年5月20日附件: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一、 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重点课题1. 当代中国法学话语体系建构的路径2. 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3. 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指标研究4. 法治乡村的建设路径研究5. 我国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6. 我国合宪性审查权力的功能定位与合理配置研究7.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背景下的行政组织法研究8.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问题研究9. 互联网金融犯罪治理研究10.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公司法》修订研究11. 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研究12. 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二、一般课题13. 法治社会建设问题研究14. 党规与国法的界限、衔接与互动研究15.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法研究16. 人工智能社会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17. 推进依法治藏的措施和办法研究18. 中国古代的司法监察机制研究19. 传统官箴中的司法理念研究 20. 近代中国警察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21. 西方法律教育源流研究22. 传统中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3. 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研究24. 宪法上“国家安全”条款研究25. 健全地方税体系的宪法学研究26. 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27.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纪法衔接问题研究28.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地方立法问题研究29. 反歧视立法的宪法问题研究30.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宪法问题研究31.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践状况研究32. 《行政处罚法》修订重点问题研究33. 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与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研究34. 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35. 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实施“互联网+督察”的实践与探索36. 公共视频监控的法律规制研究37. 我国民办教育准入与退出的法律规制研究38. 信用联合奖惩制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研究39.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研究40. 反垄断法修订完善研究41.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法律问题研究42. 大数据背景下地方金融监管模式研究43. 预算法视野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研究44. 知识资源数据库相似度检测的法律规制研究45.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46. 人工智能法律风险防控的实证研究——以智能制造产业为视角47. 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制度研究48. 人工智能涉刑法问题研究49. 醉驾行为入刑后引发问题研究50. 毒品问题治理的实践困境与模式创新51. 城市犯罪的分布与防范对策研究52. 司法解释中的出罪研究53. 预防性犯罪化立法的限度研究54.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体系研究55. 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完善研究56. 监狱罪犯评估矫正一体化问题研究57. 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实施问题研究58. 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研究59.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60. 纪检监察证据制度研究61. 司法执行公开透明制度建设研究62. “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案件范围研究63.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司法鉴定问题研究64. 《仲裁法》修改中的疑难问题研究6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改革研究66.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问题研究67. 民法典总则编与各分则编的立法协调研究68.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研究69. 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研究70. 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难点与对策研究71.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72. 中国公司法历史演变中的国家功能与角色73. 推进我国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立法研究74. 无居民海岛产权体系研究75. 企业存货动态质押担保融资研究76. 国家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77. 航空安全国际法问题研究78.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全球移民治理法律路径研究79. 贸易反制的国际法问题研究80. 陆海贸易新通道的货物运输规则创新研究81. “一带一路”战略下涉外公共法律服务问题研究82. 命运共同体视角下极地治理机制研究83. 环境法的法典化与最严密环保法治体系建设研究84. 中央环保督察的法治化研究85. 《国家公园法》立法研究86.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关系研究87. 可再生能源法制建设的域外经验研究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左滑动 浏览河南省法学会简介>>
跨领域研究的出现,是对封闭的知识系统与单一的学科方法较难解决复杂的社会与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随着人们认识与实践的不断推进,科研领域走过了从单一学科(disciplinarity)、多学科(multidisciplinarity)、交叉学科(interdisciplinarity)到跨领域(transdisciplinarity)研究的发展历程。在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我国决定新增交叉学科作为新的学科门类。回顾跨领域研究与教育的发展并展望其未来前景,对推动我国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与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跨领域研究的历史197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下属的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CERI)与法国教育部在巴黎合作举办了全球第一次关于大学跨领域合作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多学科”和“交叉学科”在现代大学中的作用。由于缺乏明确的术语来区分大学的体制结构及所提供的课程,从而对为不同学科建立一套共同的体系提出了要求,这是专家学者们讨论跨学科互动的一个原因。此次会议围绕跨领域概念定义的讨论,为未来跨领域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发展基础。1980年,交叉学科研究国际联合会(IASIR)成立,标志着跨领域研究的正规化。1987年,跨领域研究国际中心(ICTR)在第一届跨领域研究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跨学科领域研究宪章》。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及产业的快速变动,尤其是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混合性工作(hybrid jobs)正在快速成长。不同专业领域的界线逐渐模糊,结合多项领域专长的知识蓬勃兴起,社会对具备高度创新能力、知识面广泛的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一系列围绕通过科学、技术和社会多领域共同解决社会许多复杂性问题的实践渐次推进。其中,真正的跨领域研究需要具有跨领域的开放思维的人才供给,这让跨学科跨领域的教育在全球逐步受到重视。2000年,作为国际跨领域学习与研究共享智慧平台的国际跨领域高级研究院(ATLAS)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建立,其致力于促进跨领域研究与教育的全球合作。目前,现代跨领域发展主要围绕“科学的跨领域研究”和“教育的跨领域改革”两个方向推进。 科学的跨领域研究科学的跨领域研究,是指学科知识在特定的跨领域研究中被综合运用的一种研究方式与倾向,能够促进科学研究中跨学科相互作用的发展。如今,将知识创造视为不同领域共同产物的讨论,已成为普遍现象,并使得“跨领域”成为一个服务于不同对象的时髦术语。尽管如此,科学的跨领域研究的含义还没有得到较好理解。综合现有相关文献分析来看,科学的跨领域研究专注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依赖各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共识,通过科学与实践之间的沟通,进行跨领域的合作参与以及跨领域知识的整合。当前,科学的跨领域研究日益成为国际上跨领域理论和方法论关注的重点议题。首先,在探索周围世界的过程中,跨领域是对世界知识进行整合和概括的高级形式,是一种扩大人类的科学世界观与视野的方法,有助于人类看到并描述世界的多样性。跨领域涉及的研究范畴十分广泛,其英文单词的前缀“trans”被解释为跨越科研人员与非学术人员之间的界限,便于对任何特定的观点起“保护”作用,并且不干扰对单个科学学科的了解。其次,跨领域研究以行动为导向,面对现实世界中复杂宏大的可持续性问题,共享不同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模型,产出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性的新知识。长期致力于研究跨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学者克莱因(Morris Klein)将跨学科研究定义为一种新型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涉及社会和科学不同部分之间的共同合作,以应对社会的复杂挑战。最后,跨领域研究的核心是科学与实践之间的社会沟通与人际交互,强调不同知识领域之间的协商与共同发展,以寻求形成一种充满发展活力与友善的社会关系。这不仅需要科学范畴内部的理论和方法深度交融共建,更包括其他社会群体的视角和观点,以丰富科学研究的过程,产生更高质量的结果。正如哲学家莫兰(Edgar Moran)定义科学的跨领域一样,凸显的是“多个领域间任何形式的对话与互动”的社会性特征。 教育的跨领域改革科学的跨领域研究,有助于完成跨学科互动和学科整合潜力的转化。而教育的跨领域改革,是指制定跨领域教育的国际标准,通过课程与教学的制度改进,培养教育各个层次学生尤其是高等教育不同专业学科学生的跨领域品质与能力。过去社会倡导的高等教育往往是单一的学科知识结构与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直到1998年才开始具体讨论在高等教育中进行跨领域教育的问题。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将跨领域教育强调为一种方法,指在现实世界的问题或主题的背景下,打破传统学科之间的界限,围绕意义建构与组织教学和学习的课程整合方法。随着全球化的迅速推进,未来将是全球跨领域合作的时代。知识经济的现代化对人的能力要求,已超越传统学科技能而迅速转到跨领域创造性解决问题上,跨领域教育已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瞬息万变的时代,最需要的是具备跨领域与不同专长的人才。除了知识和技能的深度外,强调以接纳和开放的态度开展跨学科的融合,能够从系统的角度完成整合解决方案的创新。近年来,教育的跨领域议题被广泛讨论并在实践中推进改革。在欧美国家,主要的策略是协助学生进行学分式的跨领域学习,改革学科标准分类,鼓励学生参与跨领域课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推出“整合学习项目”,从心理学、神经科学、经济学、工程学、公共政策等领域整合各式研究,并与该校的网络在线学习和远程开放教育计划合作,寻找对不同学生和主题最好的教育方式与理论,并改进各层级的教育与教学。在芬兰,新课纲强调跨领域学习的重要性,开展突破单一领域或科目框架的课程设计,促成跨领域的教材设计,协助学生从事跨领域的项目学习,使其具备迎接世界挑战的横向能力。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则不仅培养学生进行跨领域学习的能力,而且要求其掌握创新工具以应对社会最迫切的挑战。关于培养跨领域人才的方式,欧洲及美国还重点通过和业界合作开展跨域课程,招募跨领域教师,邀请律师、企业家和工程师等参与讨论、开发新产品或创业,推进教育的跨界合作。比如,比利时鲁汶大学的人工智能研究所,凸显了跨领域研究的特征,要求人工智能领域研究人员超越自己的学科范围,采取跨领域研究方法,不仅要技术精进,还要面对道德、哲学与法律等方面的挑战。 跨领域研究与教育的未来前景近年来,为确保科学研究对解决现实问题产生实际贡献,不少机构将跨领域设置为国家或地区部门机构提供科研经费资助的必要标准。比如,德国可持续发展研究平台、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都实施了促进跨学科研究与教育的奖励计划,支持研究复杂的跨领域科学问题。同时,如今世界高等教育也在致力于通过跨领域的学位制度变革,提供与非大学实体合作开展跨学科的课程、评估和学习,通过进行结构化的变化以促进和适应跨领域研究与教育,旨在培养毕业生具备以不同的方式解决问题的特殊能力。一些大学通过开展跨领域研究的方式,成功完成了多项具有挑战性的复杂工作并逐步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这些改革成效逐步引起社会关注并令人鼓舞。但是,跨领域的概念以及方法要真正实现令人信服的探索,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与挑战。尽管当前学术界相当重视跨领域研究,但即使是世界上以课程革新著名的一些高等院校也很难满足其要求。目前,在大学主修科目的安排上,仍以经过严格分类的系所为单位来规划。随着现代信息科技产业的发展,社会各领域的知识生产急剧加速,传统的高等教育知识学科与专业体系受到很大挑战。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指出,将增设交叉学科作为新的学科门类,这可以看作我国对以传统学科为基础的高等教育知识生产形式提出的改革方向。面向未来,高等教育机构应重点在支持及引导跨领域研究和教育,培育青少年的跨领域学习与研究能力,并提倡跨领域研究的文化与环境方面发挥领导力,以应对新时代提出的严峻挑战。在具体推进跨领域科学研究过程中,跨领域合作团队的沟通效能、跨领域合作的专业认同、跨领域专业者合作效能的培养等,也是需要面对的重要挑战。有关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经费,并建立促进跨领域科学研究与教育的评价机制。对社会而言,跨领域研究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着特殊的作用,会影响到高等教育中单一学科知识、交叉学科知识和跨领域知识之间的结构关系。社会对跨领域人才培养转型的信息、组织与物质的支持,将有助于解决未来跨领域研究与教育面临的多方面问题。(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杨启光欢迎关注中国社会科学网微信公众号 cssn_cn,获取更多学术资讯。
12月11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指导,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主办的“Legal+2019”在深圳召开。这是一场法律界、科技界人士围绕法律服务创新的空间聚集与思维聚变。eer而谈论Legal+Tech,绕不开Legal+Blockchain,离不开Legal+AI。关于AI技术对法律方面的改变,一起来看一看“Legal+2019”峰会上,荷兰莱顿大学数据科学中心理事会主席、荷兰皇家科学与人文学会会员亚普·凡·登·贺力克 Jaap van den Herik的精彩见解及深入研究。Successfully Combining Legal Technologies他将提及——法律科技的高等教育和国际交流已经成为新常态法律搜索的“知见障”法律AI的现状与未来图景中国的法律科技前景可期科技对于法律的改变是非常积极的,因为科技让生活更美好,它支持着我们现在的整个社会——法律实际上是为社会服务的。法律可以用技术来为支撑,并对社会造成诸多影响:在接下来的10年,我们就会看到这样的结果。——亚普·凡·登·贺力克国际合作对于驱动法律科技研究很重要亚普特别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他以中欧之间在人工智能法律方面的合作为例现在有很多中国的博士、博士后、教授交换到荷兰去学习,同时又有非常多荷兰学生来到中国交换学习,像亚普本人也经常来访中国,他相信这样的一种交流活动对于国际合作非常重要。通过学术成果分享、通过对话、通过高等教育机构的协作,法律技术作已经成为一门正式学科,开始进行进行教育活动、构架技能体系,有助于增强人们对技术的信心、对技术的掌控能力,让技术在更多场景中得以应用。此外,亚普认为法律AI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任问题,而更多国际合作可以去支持这方面的研究。因为在法律当中涉及AI和信息技术就会产生非常多的数据,而是否可以信任这些数据是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在信息技术当中,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代码,现在对于所有研究人员来说,一个很大的挑战就是代码的信任程度,这也需要更多的国际合作去支持这方面的研究。技术在法律方面的实际应用分析行动的“落后”我们大多数人认识到且已承认技术给法律带来的“颠覆性”趋势,但在应对技术影响的行动上跟得没有那么快。——亚普·凡·登·贺力克一个调研报告显示:69%律师都承认自己律所受到了技术发展趋势的影响,然而这当中真正在自己的组织当中做好准备、应对技术影响的占比只有29%。也就是说,大家都承认也认识到了技术带来的颠覆性效果,认识了这是一个大趋势,但是在行动上没有跟得那么快,所以就导致了认识到这个趋势的比例占到69%,可是认为自己律所做好准备去应对影响的律所只有29%,这意味着技术在实际应用方面还是有差距的。思维的“冲突”大部分IT搜索的逻辑都不符合我们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作为律师想要搜索法律文档的逻辑。——亚普·凡·登·贺力克亚普以法律搜索来举例很多人都用过google搜索,但这只是满足日常的搜索,比如敲入北京作为关键词,可以搜到很多跟北京相关的资讯。但是如果搜北京法律相关的信息,有可能搜到的并不是最有价值的信息和链接。因为搜索引擎背后逻辑主要是基于受欢迎程度来驱动的链接排序制度,所以搜索规则、背后链接排序规则并不见得特别适合法律领域当中的文档。大部分IT搜索引擎、IT逻辑都不符合我们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作为律师想要搜索法律文档的逻辑。法律搜索的“形状”就像拼图一样,我们做法律搜索的时候,希望搜索到的结果就是我想要的形状。——亚普·凡·登·贺力克亚普认为,法律搜索应该具有五大特点第一,希望搜索的文档有完整内容,更多做的是完整文本搜索。第二,有可能在搜索过程中拿不到一个非常完整的内容,这时就希望可以基于不完整的结果来进行关联性搜索的需求。第三,通过搜索找到我们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内容,也许我们在搜索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有些信息是不知道的,“我知道我不知道”和“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某些事情是有差别的,我们希望在法律搜索过程中甚至可以帮助找到我无知的未知。第四,保护性。第五,信息透明度考量。基于以上这些特点,亚普他们研究中心在94年就首次开发了大型法律电子搜索平台Zylab。法律科技的成功结合:法律搜索平台Zylab亚普解释到,Zylab搜索逻辑区别于其他搜索的逻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使用的法律文献是联合国战争罪行法庭、现在正在有效发挥作用的联合国法院电子披露文档和法律文件来进行搜索逻辑。第二,数据量非常大。第三,从2002年到2012年,经过不同阶段的迭代。首先,把搜索逻辑优化;其次,满足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优化;再次,在海量数据并且数量级增长趋势下可以做到更加精准的搜索。亚普表示,现在来说,如果用户在Zylab里面搜北京某一个案件判决书,可以给到用户更加精准的匹配,甚至有可能给到你相关性搜索结果,比如这个案件搜索文书以及其他相关的一些案子甚至判决文书等。这样用户在搜索过程中不仅找到了自己想找到的内容,甚至挖掘出用户未知的那些无知。2019年法律科技图景包括:合同审查、法律分析、预测技术、法律研究、专业知识自动化、电子账单、知识产权、合同尽职调查、电子发现等等。法院的意愿?他们的未来是什么?亚普认为,法院的目标是依靠现有的最佳支持,做出几乎完美的判决。第一种未来图景是法官需要最先进的系统(计算机和智能程序)来正确评估案件;第二种就是一个完全颠覆性方法,一系列“功能强大的系统”通过自主执行工作来取代传统法官。亚普认为,2019-2035年,是这两种观点的融合阶段。2040年之后,可能第二种图景占主导。AI预测面临的两大瓶颈如果计算机可以预测案情的话,我们就需要借助预测技术。亚普认为这方面我们面临着两大困难:第一,过去遗留的系统问题;第二,算法偏差。过去遗留的系统问题,比如过去存储的案件很多使用男性词汇等。亚普重点解释了下算法偏差,他表示,偏差包含了三种不同类型偏差,即统计偏差、文化偏差、认知偏差。(统计偏差和认知偏差不再做过多描述)文化偏差包括年龄、性别、宗教、社会、语言、地域、政治、教育、经济、技术方面等。以欧盟施行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例,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解读,这就是文化带来的偏差。这是最具挑战性的任务,特别是对研究人员来说,他必须解决文化方面偏差。中国在法律科技发展上的优势亚普认为,中国在这方面的优势是,首先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中国让所有人往同一个方向努力,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其次,中国只有一套法律体系,一套让所有人的遵循法律体系,当然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地方,中国法律可能就不适用了。而在欧盟一共有27个国家,这27个国家虽然集结在欧盟体系之下,但实际上每个国家又有自己的法律框架,并且每个国家的法律不是完全吻合的。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以国家规模来说,它在世界上将会成为一个主要的IT技术玩家,而且在接下的20年后,我相信会看到中国在这一方面的发力,差不多到2040年的时候会看到中国有所展现。——亚普·凡·登·贺力克
1958年法国法学家Lucien Mehl就已经提出了法律科学的信息化处理,即建立法律文献和案例自动检索模型。60年的科技发展已经改变了诸多行业的工作方式,人工智能浪潮也再一次引起了很多法律业界人士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大型科技企业开始投入研发“律师机器人”。律师会被机器替代吗?它能帮律师处理哪些事情?如果技术介入,法律行业将产生怎样的变化?“人工智能律师当下名不副实”在讨论律师是否会被替代前,我们先了解下 AI 是如何“入侵”律师行业的。学术界对人工智能在法律行业应用的研究一直如火如荼,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用于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断案系统Slip-Up 已经在实验室诞生。但人工智能和法律的结合走入市场却是个缓慢的过程。这其中有环境的因素——成熟的电子化和数据化是计算机工作的基础,也有经济的原因——越来越高的人力劳动成本,当然也少不了科技本身进步的影响。2011年 IBM最核心的技术Watson受到了很多人关注,那时便开始有人担心人工智能可能会替代部分律师。2016年 IBM 研发出了第一位“人工智能律师”Ross,并在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Baker & Hostetler工作。虽然很多人称 Ross 为机器人律师,但它的工作多是回答律师的问题,包括“通读法律”然后给出基于证据的高度相关性答案。Ross更像是一个法律咨询系统。与其说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了机器人律师,倒不如说创造的是机器人律师助理。至少基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工智能参与的主要工作有两类:第一类是作为律师的工具,它可以提供更好的搜索引擎,推荐相关资料和案例,进行资料管理,帮助律师节省时间。第二类则是搭建律师和用户的桥梁,帮助律师的客户了解法律知识,并且推荐相关律师或链接到合适的律所。目前在中国已经出现几家这样的创业公司。人工智能目前能力所及搜索推荐智能化一位律师说其职业生涯早期主要的工作便是阅读成千上万页的书籍、记录、判例,以便更好地协助资深律师。稍有资历后,接到案子不可避免用互联网查资料,进行法律研究,起草审阅合同,出项目建议书。重复性的繁琐工作依旧占据很多时间。其实这些完全可以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完成。简单说这项技术就是让计算机能读懂人类的语言,自动挖掘文字内在的规律,理解语义。从而能精确分析文本内容,完成分类、标签提取等工作。接入相关系统后,当律师查询某个案件时,后台能自动检索几百万份法律文书和相似案件,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相似文档供律师参考,不需要再一一手动检索。技术越强大,算法越高明,检索的速度和推荐精确度也就越高。合同审查智能化无论是律师还是公司的法务,进行合同审查,规避法律风险都是常规工作。但大部分合同没有固定格式,而且内容繁多,审查过程耗时耗力。达观数据的 CEO陈运文称他去华为交流时发现,像华为这样的企业至少有10多万份合同,维护合同模板的至少有十人左右的部门团队,审批合同也有至少十人左右的专家组。自然语言处理同样能实现合同审查的自动化,计算器能在几秒钟内自动扫描合同,提取关键信息,指出文件中存在的缺点和潜在的法律风险,让律师注意到合同中缺失或可能有问题的条款。获益者不止律师律师是一个资源匮乏的行业,优秀的律师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入职前几年的工作常常伴随琐碎的重复性劳动。民众普遍法律意识薄弱,一旦想到聘请律师,1小时几千或上万元的咨询费用也让很多普通人难以负担。正是这种双向的困境,才更需要技术的介入来打破行业的瓶颈。对律师们来说,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他们从汗牛充栋的法律条文和资料库中解脱出来,当一个律师省下了阅卷、查法条这类的工作,他就会有更多时间去关注服务的对象,发现更有利的证据。有很多人认为人工智能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就会需要更少的律师。如上所说,现实中有很多人和公司想要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代理,却付不起相关的服务费用。如果算法可以取代部分的法律工作,律师就可以向这些市场提供服务,并且承担更多的案子。对百姓来说,面对日常生活的法律事件,比如交通违章,离婚抚养权等问题,花费上万元聘请相关律师会认为很不划算。如果在一款产品中输入基本情况,便可以直接了解相关案情,胜诉率等问题,知法懂法成了更便捷的事情。中国目前有8000万中小微企业,其中有些企业规模较小,资金薄弱,对法律了解的程度较低,合同的审核存在风险。如果算法可以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规避合同纠纷风险,何乐而不为?哲学家黑格尔说过“法律的存在并不是为律师、法律、检察官提供饭碗的,这不是它的社会功能,它的存在是为人们解决问题的。”人工智能在不断帮我们拓展法律服务的方式和新维度。
新冠病毒的源头可能在哪里?实验室泄漏的可能性是否排除?后续应如何开展溯源工作?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溯源联合研究中方专家组3月3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继此前世卫组织发布报告后,进一步介绍溯源联合研究的关键信息,权威回应公众关切。■取得哪些结论对四种可能引入途径进行科学评估联合专家组对新冠病毒从自然宿主通过冷链食品传人、直接传人、经中间宿主传人、实验室传人等四种引入途径的可能性进行了科学评估。中方专家组组长、清华大学教授梁万年在发布会上说,人畜共患病直接溢出被视为一种“可能”到“比较可能”的途径;通过中间宿主引入被视为一种“比较可能”到“非常可能”的途径;通过冷链/食品链产品引入被视为一种“可能”的途径;通过实验室事故引入被视为“极不可能”的途径。此外,根据溯源研究,蝙蝠、穿山甲或鼬科、猫科动物及其他物种都可能是新冠病毒潜在的自然宿主。梁万年说,在蝙蝠和穿山甲中发现了与新冠病毒基因序列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冠状病毒,但相似度尚不足以使其成为新冠病毒的直接祖先;水貂和猫等动物对新冠病毒高度易感。不过,中方专家组介绍,对华南海鲜市场的动物制品大规模检测未发现阳性。■源头找到了吗“早报告的地方,不一定病毒最早出现”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联合专家组就此次联合溯源工作的研究方法、主要发现、科学假说及下一步建议的主要共识达成了一致意见。“早报告的地方,不一定是病毒最早出现的地方。”梁万年说,中国是第一个和世卫组织联合开展溯源研究的国家。纵观传染病历史,要想真正找到新发传染病的源头,并被全世界公认,要花很长时间。联合专家组分子流行病与生物信息学组中方组长、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副所长杨运桂介绍,病毒溯源过程中,联合专家组达成一致,在全球框架下提出建议,要建立一个整合全球所有新冠病毒基因组的整合数据库。通过文献梳理,专家组也认同,存在比武汉更早的国外序列样本,提出要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跟踪早期的病例样本。■数据是否完整“中国没给原始数据的提法不成立”梁万年表示,联合专家组秉持“四个共同”的原则,即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共同撰写研究报告、共同发布研究结果,中方专家掌握的信息和外方专家掌握的信息不存在差异。“说我们不分享的这个假设和提法,是不成立的。”梁万年说,有些数据,比如涉及病人隐私等,按照中国法律,不能带走、不能拍照,但中外专家都是在一起做分析。此外,梁万年表示,数据完整性应当有边界。“永远不可能说百分之百的数据都收集到了。”梁万年说,整个结论是基于我们目前已掌握的数据,加上科学家们的科学知识和经验,推理形成的结论。科学在进步,人们对病毒的认识在进步,只能在掌握信息中做出判断、进行推理。■报告为何费时“这份报告经得起历史考验”梁万年介绍,联合专家组自今年2月9日在武汉公布框架性共识以来,又认真核实梳理了每一句话、每一个结论、每一个数据,反复磨合,旨在更科学、更完善地发布结果。“写这个报告,拿出了绣花的功夫。只有中外双方联合专家组共同认可报告才能发布,并没有预设时间。”梁万年说,“这份报告经得起历史考验。”梁万年表示,希望未来在世卫组织的领导下,全球科学家能团结协作,继续以科学的方式来开展新冠病毒的溯源工作。■如何广泛溯源中方专家组提出四项建议梁万年说,中国是首个病例报告国,所以在中国率先开展全球溯源。但溯源工作是持续性工作,在中国溯源结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在全球广泛开展溯源。对于病毒溯源,中方专家组提出四项建议:一是要扩大全球统一的数据库,包括分子、基因序列、临床、流行病学、动物监测以及环境监测的相关数据;二是要在全球更广阔的范围内继续地去发现可能的早期病例;三是关于动物宿主,全球科学家都要共同努力,在多国多地共同开展相关研究,更多元地寻找可能成为病毒宿主的动物物种;四是要进一步地了解冷链以及冷冻食品在这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来源:北京晚报 据新华社流程编辑:郭丹
规范的引注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我国法学研究人员众多,出版兴旺。但是长期以来,引注体例既不完善也不统一。现有的几个推荐性标准比较简略,对许多问题没有说法,相互之间也不一致;法学期刊和出版社基本上各搞一套,以致作者投稿,换一家单位就改一种引注体例。引注体例虽然不是学术研究中的大事,却耗费了作者和编者太多的精力。有感于此,多家法学期刊、出版社和法律数据库联合制定了这份引注手册。起草小组曾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过两次会议,并在今年举行的法学期刊研究会年会上作了报告。联合制定、相约使用一份引注手册的设想得到了热烈的响应。编写组广泛吸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目前的手册。与现有的引注体例相比,这份手册具有明显优点:第一,内容翔实。手册对什么地方该引、什么文献该引、引用格式如何,提出了一般性的要求;对于常见文献包括法律文件、司法案例、网络文章的引用,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于英、法、德、日四种主要外文文献的引用,也有相当篇幅的规定。第二,考虑周全。引注格式的具体问题,有的本来就是见仁见智,这也导致出版单位各行其是。编写组本着遵守法律、遵循惯例、尊重作者和编者的方针,能够统一的尽量予以统一,同时也考虑作者和出版单位的不同需要,使其具有包容性和延展性。第三,查阅方便。手册正文以条为基本顺序,辅以节和项,前有示例、目录,后有编写说明。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中文法学领域一个比较完善的引注体例。为此,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予以大力推荐。我们希望,这份手册能够给法学论文和书籍的写作者、出版者带来便利。欢迎更多的法学教育机构、研究机构和出版机构采用这份手册。也希望这份手册能够不断修改完善,成为中国法学引注的标准蓝皮书。张新宝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 1 -编写引注手册的目标统一、细致、合用的引注体例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也有助于该学科进一步发展。中国法学界在学术引注体例上做了很多探索相关的讨论,但离上述目标还有距离。1. 统一引注体例是首要目标目前法学著作的引注体例可以用五花八门来形容。不但高校学报和多数法学刊物的引注体例截然不同,在法学刊物和法学图书之间也存在许多差异。有学者比较了23家刊物的引注体例,发现“没有两家是完全相同的”。细小的差异不必说了,许多大的方面也没有统一。例如,引用文章有的用书名号,有的用引号;文章的出处前,要不要加“载”字;书籍的出版信息要不要写月份、要不要加“版”字;引用文章什么情况应当注明页码,以及页码怎么写。缺乏规范、统一的体例,耗费了作者和编者大量的时间。作者无所适从,常常被迫改来改去。投一家刊物,就换一个体例;发论文时是一种体例,出书时又换一种体例。因为作者改得不到位,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的编辑们不得不再一一改过,大量精力浪费在这种琐细繁重的事务中。如能确立一个规范、统一的引注体例,应当是作者、编者和读者三方便利的大好事。2. 引注体例应当力求细致目前多数引注体例,包括几个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内容都比较简略。简略的好处是容易“求同存异”,但它确实遮蔽了分歧,不能应对形形色色的问题。例如:引用学术文献时,作者怎么标注、页码写不写?引用规范性文件和司法案例,又如何标注?引用外文,原则上“从该种文献的惯例”,但到底是什么样的惯例?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更没有明确:引用连续出版物上的文章,要不要加“载”字、要不要写明主编和出版社?引用互联网文献,是写上传日期还是访问日期?外文中的华人作者,是名在姓前还是姓在名前?这么多的具体问题,寥寥两三页纸是无法完全解答的。目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引注体例,篇幅都相当可观。例如,美国法学期刊界流行的《引注蓝皮书》The Bluebook: A Uniform System of Citation ,从最初的26页发展到今天的560页。因为不满Bluebook引注标准过于复杂而自创一套的《芝加哥大学法学引注手册》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Manual of Legal Citation,又称Maroonbook ,从最初的15页迅速扩展到今天的86页。英国法律界通用的牛津手册Oxford Standard for Citation of Legal Authorities, 简称OSCOLA ,到2012年第4版时也达到了61页。在中文学术圈,罗伟教授起草的《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也已达到一本书的规模。可见,引注体例要为作者和编者起到有用指引,必须抛弃“宜粗不宜细”的思想,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力求具体周详。3. 引注体例应当合用引注体例的许多具体问题是见仁见智、利弊互见的。但从根本上讲,一个好的引注体例必须适应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实际需要。首先,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学研究的显著特点是引注文献数量普遍较多,又经常涉及法律文件和司法案例。因为引注文献多,把引注内容一一列在文章后面(即“文后注”),阅读时翻前倒后,很不方便。又因为涉及法律文件和司法案例,在一些学科流行的文后列举参考文献、正文括注作者和页码的格式,在法学写作中造成又有文后注又有页下注,极不方便。由于这些特点,法学引注独具一格是自然的事情。许多国家的法学著作都形成了自己的引注体例。其次,法学研究的国别色彩向来鲜明。国外的引注体例未必适合中文著作,无法简单移植;即使采用该体例引用外文文献,对绝大多数中国作者和编者来说还是太过复杂。以美国法学刊物流行的Bluebook为例,有一个时期,它要求文章名加引号,这一规范套用于中文文献就不太符合书写习惯;新版的Bluebook改变了规则,包括引入小型大写字母,而这些规则对中国作者、编者和读者可能都不方便。所以,还是要从中国法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一套自己的规则。最后,对于学术研究来说,互联网和数据库已经成为“当代”的一个主要特征。大量文献发表在互联网上,甚至个人博客、微信公众号上也有不少有价值的原创文章,完全禁用互联网上的文献是行不通的。同时,海量文献收录在数据库中。在互联网和数据库中检索文献,是许多作者的第一选择。是否要像以前那样一一标注出版社地址、文章页码,也值得斟酌。但是,互联网上的文章鱼龙混杂,数据库也还不能让人完全放心,如何引用特别需要规范。综上,中国法学写作和出版中的引注体例亟须统一,而引注体例的统一必须建立在细致、合用的基础上。- 2 -引注手册的编写过程统一引注体例大家都觉得是好事,却一直未能实现,问题很可能出在没有一个合理的路径和合适的步骤。本引注手册的编写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1. 统一引注体例的路径设想统一引注体例这事由出版单位各自为政不行,由一个机构发布规则强行统一也不行;一开始参与的机构太少不行,太多也不容易。我们初步设想,由几家期刊、出版单位联合制定,学术团体倡导使用,定期修改、逐步统一。首先,拟由几家主要法学期刊和主要的法律图书出版机构作为发起单位,派人组成一个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开会讨论,在“求同去异”的基础上制定出一个相对具体周详的引注体例。 其次,倡导使用。讨论确定的引注体例公开发布,发起单位首先使用,欢迎其他学术刊物和出版机构采用。最后,定期修改。引注体例以发起单位的名义联合出版,定期修改。各发起单位派人组成工作小组讨论修改,经发起单位同意的其他机构也可以派人参与讨论。2. 引注手册的编写过程这份引注手册参考了多个出版单位的引注体例,它的编写是众多学者、编辑共同参与、集体讨论的过程。引注手册讨论稿的初稿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何海波(负责中、英文文献)、冯术杰(负责法文文献)、王钢(负责德文文献)和龙俊(负责日文文献)拟写,何海波统稿。初稿写成后,邀请院内外专家做了审读,其中陈天昊审读了法文文献,做了少量增补;王天华审读了日文文献;陈卫佐通读全文,提出多处意见。同事汤欣、屠凯也贡献了意见。该稿经车丕照主编决定,在《清华法学》试用。讨论稿初稿曾在微信群里发布,朱芒、王贵松、易明群、朱明哲、马剑银、谭冰霖、江溯、彭錞、蒋浩等多位学者、编辑提出了宝贵意见。2018年12月24日,多家期刊和出版社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学著作引注体例讨论会”,《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清华法学》等刊物和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的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统一注释体例的必要性、路线图和工作安排达成了基本共识。与会人员还在《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的主持下,对《法学著作引注体例(讨论稿)》进行了具体讨论。会后,何海波综合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讨论稿做了修改。2019年4月13日,上述单位组成的工作小组再次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会议,对修改后的《法学著作引注体例(讨论稿)》进行整整一天的讨论。讨论涉及引注体例的一般规范以及中英文引注体例。事后,中国法制出版社的马颖女士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余娟女士反馈了各自单位对讨论稿的意见,《中外法学》的高薇编辑对德文引注体例做了一点增补。在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稿的内容和编排再次做了修改。修改后的引注体例,名称改为《法学引注手册》,条文从69条增加到98条,基本形成了目前的框架。2019年8月20日,在云南昆明举行的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年会印发了《法学引注手册(审议稿)》;应法学期刊研究会指派,何海波在会上就审议稿做了说明。在会议前后,《中国法学》的编辑任彦校对了审议稿并提出许多意见,《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马长山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庞从容副编审就审议稿提出了详细意见,《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袁方、人民法院出版社总编辑助理韦钦平、中国检察出版社李健副编审也提了具体的意见。武汉大学张辉教授补充了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机构案例英文文本的引注格式。2019年10月14日,遵法学期刊研究会张新宝会长的意见,引注手册的拟定稿送呈共同制定单位审阅。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做少量技术性修改后,于11月6日基本定稿。引注手册最终扩充到101条。除了前面提到的,引注手册的编写还得到诸多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罗伟教授给予了支持,清华大学法学院聂鑫、李平等多位学者提供了具体的意见。在出版过程中,北京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做了认真校对,提出很多修改意见。编写组和我个人对于各方的支持和帮助深为感动。- 3 -引注手册的基本内容1. 引注手册的主要方面引注手册着重总结引注文献的格式。著作正文、文后参考文献以及解释性的注释,基本没有涉及。引注手册讨论了引注的基本要求、引注的一般格式以及与引注有关的论文部件,作为引注的一般规范。中文引注体例按照引注文献的性质分别介绍,依次为纸质出版文献、网络电视文献、未发表文献、法律文件、司法案例和统计数据。考虑到中国法学著作中引用外文文献相当频繁,引注手册用较多的篇幅列明了英、法、德、日四种文献的常用引注体例。2. 学术引用的原则引注手册明确了学术引用的几个原则,分别涉及“什么地方需要引用”“引用什么文献”“如何标注文献信息”三个问题。一是使用引注应当必要和适度。引注是文章的辅助部分,是正文的补充。涉及学术观点、法律文件、事件、案例、统计数据等,需要交代出处而又不便在正文中叙明的,应当予以注明。应当避免烦琐引注,谨慎使用外文夹注,尽量避免一句多注或者连续一句一注,以防干扰正文阅读。学术写作应当尊重前人的智力成果,但提倡使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论述。一般的意思无须引用,直接引用宜谨慎使用;没有必要,不大段引用原文。二是应当引用真实可靠、内容相关、权威稳定的文献。作者应当对文献引用承担首要责任,不得引用未经查核的文献,不得歪曲他人观点。在引用文献的选择上,中文优先、纸质优先、原创优先。相关外国文献有中文译本的,原则上引用中文译本,或者在引用外文文献时提示中文译本。有纸质出版文献的,不引用网络、电视资料,尤其是“百度百科”等有待查核的资料。有多个相关文献的,一般引用最初文献,不引用网络或者其他介质转载的文献,包括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和各种文摘。慎用转引,作者有条件查找和阅读原初文献的,有义务查找并引用原初文献。三是保证引注信息准确、完整,力求简洁、流畅。已出版文献的作者、名称和出版信息,原则上从原文原著,具体根据版权信息而定。原文原著的名称包含多个部分的,原则上应当全文引用,不省略。在保证基本信息完整的前提下,引注信息尽可能简洁、流畅,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引用外文文献,需要照顾中国读者的知识结构,慎用简称;一般不做翻译,直接使用外文,必要时可加以解释或者评注。3. 引注体例的编排方式为方便查阅和引用,本引注手册参考中国法律文本的通用体例,分级编排、以条为主,条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除了一般性规范,还针对不同语种、不同类型的文献,设置相应的规范。中文纸质出版文献情况复杂,则按作者、文献名称、其他贡献者、出版信息、页码和章节等项目编排。- 4 -引注手册的编写方针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统一、细致、合用的目标,引注手册编写采取的方针是:遵守法律,遵循惯例,尊重作者、编者和读者。1. 遵守法律与引注体例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出版行业的相关法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较原则。与引注体例直接相关的,目前主要有三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一个是教育部办公厅2000年发布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教社政厅〔2000〕1号)。这份编排规范为部分高校学报所采用,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报体”。“学报体”没有考虑法律文献引用的特殊性,与法学著作通用体例相去甚远,使用起来也不方便,没有为多数法学刊物和法律出版单位所接受。第二个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发布的《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该规则所用的著录格式与“学报体”一致,因为同样原因,在法律出版界较少采用。第三个是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2015年以来发布的新闻出版行业系列标准,其中最为相关的是《学术出版规范注释》(CY/T 121—2015)。该标准与法律出版行业的惯例比较接近,但个别地方仍有差异。例如,出版社与出版年之间用逗号分隔,主编作品的编者与书名之间不用冒号,编辑作品的副主编也写上。这几点在法律出版行业基本没有被采用。依据《标准化法》的规定,上述几个标准都属于推荐性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又依该法,只有事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才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可见,法律没有也不准备对引注体例作强制、统一的规定。由出版单位联合制定特定领域所需要的引注体例,并由学术团体倡导使用,完全符合法律精神。2. 遵循惯例统一引注格式是本引注手册的首要考虑,遵循惯例则是统一引注体例的最好路径。惯例越清晰稳定,越应当遵循。已经形成稳定惯例的,没有十分必要,不做更改。是否形成惯例,以主要法学期刊和法律图书出版机构的做法为参照,结合这种做法的时间长短来确定。例如,规范性文件文号中的年份用六角括号、裁判文书的年份用圆括号,已经约定俗成,从习惯。遵循惯例最大的问题是,某一做法在多大程度上已经形成惯例,以及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愿意为了其他目的而牺牲惯例。在讨论过程中多位编辑提出,所有析出文献,包括引用期刊、报纸、文集和互联网上的文章,都应当在其来源前写明“载”。查阅国内主要刊物,目前只有《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少数刊物和法律图书出版机构采用这种体例。但析出文献在来源前一律加“载”,确实有规则简明统一、文词连贯的好处。而期刊前面不加“载”是相对晚近的做法,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惯例。我们考虑改变多数期刊的做法,要求所有析出文献在来源前加“载”字。出于遵循惯例的考虑,每个人不得不放弃一些个人认为合理的改进建议。例如,依笔者个人看法,作者和著作名称中间的冒号可以省略,因为二者之间已经有书名号间隔。我在一些场合表达过这个想法,也曾在一些著作中使用过这个格式。但是,这种做法还难以为多数人所认同,显然无法以此统一格式。又如,出版信息(××出版社××年)之后的“版”字,似乎是冗余的。但它在法律出版行业已经约定俗成,很难改动。英文引注中的小型大写字母比较美观,但中国学界还不习惯,暂时无法引入。3. 尊重作者、编者和读者统一引注体例归根到底是为了便利作者、编者和读者。在追求规范、统一的同时,需要考虑文献的多样性,给各种复杂情况留有余地,防止禁锢今后的发展。为此,引注体例尽量尊重作者、刊物和出版社的偏好,不搞完全的“一刀切”。3.1 有些内容不作要求例如,引注符号的标记,目前有的用圆圈,有的用六角括号,有的只写阿拉伯数字,不同作者和出版单位有不同偏好。而且,不同方式能够在电脑上迅速转换,差不多一键到位。因此,引注手册不作要求。再如,注释是采文章各篇、书籍各章连续编码还是每页重新编码,不同出版单位有不同偏好,而且这个问题在电脑上转换起来也比较容易。引注手册建议采用连续编码,但不作强制要求。又如,多次出现的文献,有的著作从第二次开始采用缩略写法。这种做法特别容易出错,引注手册提供了缩写方案但不作要求,更不建议作者投稿时采用缩略写法。3.2 较多使用“可以”“必要时”等建议性措辞引用书籍或学术刊物上的论文,如果涉及正文特定内容,应当注明页码;但如果整体提及全书、全文,引用页码似乎没有必要。引注手册未作“一刀切”的规定。引用规范性文件,引注手册要求标明该文件的制定机关和文件号,同时规定,“必要时,进一步标明发布日期”。在已经有制定机关和文件号的情况下,发布日期不属于必需的部分,是否标明由作者根据情况决定。引用外文文献是否加以翻译或者解释,由作者决定;是否引用现有中文译本或者提示中文译本,也由作者斟酌决定。如果中文译本已经过时、翻译质量不够理想或者有其他原因不适合引用的,可以不引、不提中文译本。翻译作品有校对者,是否必须写明,难以统一。我们建议作者“可以视情况写明校对者”。作者没有写明的,一般不要求补加。3.2 容许各出版单位做适当保留参与引注体例制定的各出版单位原则上应当整体接受讨论确定的引注体例,但使用中发现有不合适之处,各单位可以斟酌处理。出版社在出版特定图书时,也可以根据作者和编者的意见做适当改变。当然,无论如何,每一期刊物、每一本书的引注体例必须是统一的。- 5 -引注信息的编排原则引注信息的编排是引注手册的核心内容。本手册关于引注信息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提供引证文献必要信息的同时,力求文字简省、表述自然、便利输入。1 必要信息1.1 “编”“主编”。编著、集合作品不同于专著,写明“编”“主编”是必要的。引注信息的主要功能是方便读者查核,不是记录参与者的版权和贡献。所以,“副主编”不是必要信息,不建议写;翻译作品的校对者,也不要求写。1.2 出版社地址。以前信息不便,写明出版社所在城市是必要的。但在互联网时代,这一点已属多余。尤其在中国,出版社数量有限,其所在城市也广为知悉,再写地址纯属多余。1.3 出版月份。写明出版年份主要是为了帮助读者辨析图书的版本。一本书一年之内出两版的情况比较罕见,在通常情况下写明月份没有必要。1.4 刊物的卷次与期数。中国的刊物习惯上写“××年第×期”,简单明了。“总第×期”不利于了解出版年份,查找起来也不方便。一些刊物采取卷次或者卷辑的形式(多为一年一卷,可能分几辑,连续页码),本手册尊重刊物的编排方式,但要求括注年份。1.5 网络文献访问日期。许多刊物借鉴国外做法,要求网络文献写明访问日期或者“最后访问日期”。这本来是为了防止网络文章丢失、读者查找不到而设计的措施,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意义不大,也无法让作者承担责任。最新版的Bluebook也不再一般性地要求注明“最后访问日期”。而网络文献的上传日期,就像报纸、期刊的出版时间,是更有用的信息。所以,原则上要求写明上传日期,上传日期不能获知的才考虑写访问日期。涉及动态页面,访问日期对查询结果有直接影响的,应当注明访问日期。2. 文字简省2.1 见、参见。原文引用的写“见”,否则写“参见”,这似乎已经约定俗成。但实际上,是原文引用还是概括引用通过正文就能辨析(原文引用带引号)。所以,不要求在注释中写“见”或者“参见”。2.2 著。图书应当标明“编”“主编”等文献性质,但创作作品,即作品内容原创并由作者(一人或多人)对作品整体负责的,姓名后省略“著”字。2.3 文献名称中的冒号和破折号。文献标题包含副标题的,副标题之前有的用冒号,有的用破折号。个人认为,冒号占地少,版面更干净,提倡用冒号。如果主标题带问号,则不用冒号,但可以加破折号(也可以不加)。在三重标题的情况下(不过不提倡),先冒号,后破折号。2.4 网络文献的上传时间和访问日期。网络文献的上传时间,一般只写上传日期,不写几点几分,也不写“上传”“推送”字样;网络文献需要写明访问日期的,标注哪年哪月哪日“访问”即可,不写作“最后访问日期”。2.5 规范性文件的文件号。规范性文件的文件号位于文件名之后,一般用逗号分隔。用逗号而不用括号,主要考虑到逗号比括号更简省,更便利输入。为行文紧凑需要,也可以用括号。2.6 省略的写法。同一文献重复出现的,再次出现时可以省略部分信息。常用基本典籍、官修大型典籍以及书名包含作者姓名的文集,可以省略作者。报纸文章标题包含引题或者副题,内容特别冗长的,可以省略引题或者副题。引用常用基本典籍,不涉及内容争议的,可以省略出版信息。3.表述自然3.1 “拙文”“拙著”。引用作者自己的著作,不用“拙文”“拙著”等谦称。直呼作者姓名更加自然、统一,也便利匿名评审。3.2 文献名称。文章名加书名号是规范的中文表达,用引号不是规范的中文表达。文章名加引号仿自英文文献,但现在英文引注的Bluebook已经不用引号了。3.3 英文文献的作者。英文名字,名在前、姓在后,首字母大写。姓在前、名在后、中间加逗号(如“Reich, Charles A.”),是列举参考文献时的通常写法,不是自然表述,不宜用于注释。华人作者的姓名,原则上尊重作者在文献中的写法。姓在前、名在后的,姓氏采用大写字母或者小型大写字母的形式。例如,张力写作ZHANG Li或者ZHANG Li。名字有两个字的,两个字的拼音合写为一个单词。例如,何海波写HE Haibo,不写HE Hai Bo。3.4 主要作者以外的其他贡献者(例如翻译者、整理者、校对者)的姓名置于书名之后,这一点也已经约定俗成了。3.5 第×页。有的文献写“页×”,也是从英文“p. ×”学来的,在中文中不够自然。3.6 允许适当变换表达方式。举个例子,前面提到文件号一般在文件名之后,用逗号分隔。但如果在文章叙述中提及规范性文件的,为保持行文顺畅,可以在文件名之后括注文件号。例如:《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明确要求,“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司法文书的案号也可以做类似处理。4. 便利输入4.1 页码之间的一字线或者浪纹线,用短横线代替。所引文献涉及多个连续页码的,页码之间有的出版社用一字线,有的用浪纹线。但一字线和浪纹线不方便输入,用短横线更便利。4.2 “参见前注”。前后相互参引,特别容易出错。所以,在作者投稿或者交稿时,不建议写参见前注。4.3 括号的用法。引用外国文献的中文译本,有的文献在作者姓名之前用六角括号注明国籍。六角括号比较美观,但在目前的键盘中不便输入,所以建议用方括号。4.4 小型大写字母。英文学术文献曾经有使用小型大写字母的建议,但因为不方便输入、照排和阅读,最后基本上放弃。目前只有涉及华人姓氏时,可以使用小型大写字母,但也不做要求。 - 6 -几个事项的特别说明1. 载在目前的实践中,引用文集和连续出版物中的文章,文章来源前通常加“载”字;引用期刊、报纸文章,文章来源前多数不加“载”字;引用互联网上的文章,尚无通行规则。由于规则不尽一致,作者比较困扰。本手册将此统一为:析出文献,包括期刊、报纸、书籍和互联网上的文章,在期刊、报纸、书籍、网站名称前均加“载”字。2. 版目前,图书的修订版、再版,多数在出版年份后写“修订版”“第×版”;第一次出版的,通常也在出版年份后加“版”字。讨论中大家认为,“修订版”“第×版”紧随书名比较符合认知习惯。为此,引注手册把“修订版”“第×版”等信息用括号置于书名之后,初版的不另标明。出版年份后是否再加“版”字,在讨论中有不同看法。有人提出,前面已有“修订版”“第×版”,后面再加“版”字完全重复;前面没有“修订版”“第×版”的,“版”字也是冗余。但多数参与讨论的人认为,出版年份后加“版”已成惯例,不宜更改。本手册姑且维持通常做法。3. 纸质出版文献的页码现在文章大都比较长,书籍就更不必说了,不标明页码不好查找。为此,引注手册原则上要求,引用期刊文章、书籍等纸质文献应当标明页码。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整体引用书籍不标页码,整体引用文章也可以不标页码;二是如果有其他更加直白的标示方法,可以用其他方法,例如标注书籍的某一章。标示页码的主要目的是便于读者查找,对查找文献没有意义的信息无须标示。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也需要考虑减轻作者和编者的负担。一旦要求标示,作者和编者就不得不花时间去查核。4. 法律条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法律条文的序号,官方文件多用汉字,项带括号,目用阿拉伯数字。条文序号用汉字,庄重有余,简洁不足。特别是在连续引用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动辄上百条的条文序号显得过于冗繁。而且,又汉字又括号又阿拉伯数字,处理起来也有些复杂。学术文章的文字表达以简洁为美。实践中,条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也是被广为接受的。为此,引注手册努力兼顾不同需求:为行文简洁起见,允许条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原文引用的,原则上从原文的表述方式,即条、款、项序号用汉字,目用阿拉伯数字;引用法律文件标题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成阿拉伯数字。5. 英文文献的引注体例英文文献的引注体例非常复杂。英国法律界有通用的牛津手册(OSCOLA),比较好办。美国的,我们原先打算参考美国法学期刊流行的引注蓝皮书(The Bluebook)。我们发现,最新一版的Bluebook (20th, 2015)与以往相比改动较大。最大的改动在于,报纸、杂志、书籍名称采用小型大写字母。所谓“小型大写字母”,就是全部字母大写,但每个单词首字母字形大一些,后面字母小一点。使用小型大写字母比全部大写美观,作为报纸、杂志、书籍名称也好识别。但是,中国作者对小型大写字母普遍比较陌生,中文照排系统目前也没有相应的软件处理小型大写字母,多数读者阅读英文大写字母还有障碍。此外,美国期刊卷次和页码的标示方式与我们的阅读习惯也有距离。为此,我们放弃追随蓝皮书的想法,在中文期刊和图书常见的英文文献引注体例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和统一。引用英文学术文献,我们采用的方式是:1. 作为直接引用对象的文献,不管是期刊、报纸、网络文章还是书籍,都采用实词首字母大写,斜体;期刊名、报纸名和文献来源的书籍名称,实词首字母大写,不用斜体。2. 为便利中国读者认知,报纸、杂志名称不采用缩写(如“Am. J. Comp. L.”),期刊的出版信息允许采取期刊名后加期刊卷数、页码和年份的方式。3. 为避免混淆,对华人学者姓名的写法做特殊规定,即姓在前、名在后的,姓氏采用大写字母或者小型大写字母。- 6 -本引注手册的名称引注手册讨论稿曾经使用“法学著作引注体例”的名称,后改为“法学引注手册”。改名的主要原因是:讨论中,大家对于“著作”一词有不同理解,又没有更好的词可以概括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书籍等不同形式的学术作品,决定舍弃“著作”二字,而直接说“法学引注”。“法学引注”比较简略,使用有先例,读者也不难理解。例如,罗伟教授在介绍《芝加哥大学法学引注手册》时,就使用了这个说法;我国台湾地区也曾有《华文法学引注格式统一》的报告。改“体例”为“手册”,主要是“手册”一说更加明了,也更加符合我们对它功能的期待。我们希望为作者和编者提供一个简便实用的引注指南,努力做到“一册在手,引注不愁”。我们也希望在多家法学期刊、出版社和数据库联合行动的基础上,形成一份符合当代中国法学研究需要的规范统一的引注体例。- 7 -关于引注手册的完善我们欢迎法律界同仁今后就法学引注中的问题继续商讨。关于《法学引注手册》的任何修改意见,可以发到法学引注手册编写组邮箱faxueyinzhu@163.com。在手册使用一段时间后,制定单位将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予以修改完善。您的每一条意见都会被考虑。———————— 本文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5月新书「法学引注手册」的编写说明,作者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引注体例示范- - 新书推荐 - 法学引注手册法学引注手册编写组/编本引注手册由多家法学期刊、法律图书出版单位共同起草制定,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推荐使用,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执笔,内容包括引注的一般规范、中文引注体例、外文引注体例几个部分,本着遵循惯例、尊重作者和编者的方针,对文献的引用格式及常见的文献包括法律文件、司法案例、网络文章等的引用,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于英文、法文、德文、日文文献的引用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引注手册在行业标准化方面具有引领作用,是关于法学文献引注规范的一本重要工具用书。
理查德·佩恩(Richard Payne) 是芝加哥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晚期古代伊朗和中亚历史研究,是目前世界上晚期古代研究中年轻一辈学者中的代表。自2009年来到芝加哥大学任教后就致力于打破研究不同古代文明学者间的界限,希望芝大由此成为未来的古代全球史研究中心。芝加哥大学一向以学派出名,在经济学和社会学等人文社科领域都有著名的芝加哥学派,那么在古代史领域,佩恩教授如何使古代史研究带有芝加哥特色?他对古代全球史研究有何期待和思考?围绕这些问题,澎湃新闻特约记者何彦霄对佩恩教授进行了专访。8月5日,佩恩教授将做客复旦大学历史系,为师生带来一场讲座。在此之际,澎湃新闻刊发这篇访谈,以期读者对佩恩和芝大的古代史研究有更多的了解。理查德·佩恩教授在办公室澎湃新闻:你的主要学术认同是晚期古代历史学家,在历史研究的众多子领域里,为什么选择晚期古代研究作为你的领域?佩恩: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同时也不容易回答。简单地说,首先是一个偶然性,一切开始于一门课,这门课的教授非常有魅力,他的课让我意识到无论是历史研究还是晚期古代在智识追求上都非常有趣。有一些可以达到哲学层面的问题让我着迷,比如像宗教与社会、宗教与权力之间的关系。而晚期古代,或者说公元第一个千年里,我们可以真正说,这是一个存在宗教的时代,在这个时期宗教成为一种有界限的现象,与政治、社会和经济相区别。宗教的兴起同时意味着一种排他性和独特性的形成,无论是基督教、拉比犹太教、伊斯兰教、摩尼教都如此。这些都让我对这一时期非常有趣。这些宗教观念从何而来?更重要的是,宗教观念如何与社会政治变迁相联系,在罗马的历史语境中,则是宗教与罗马帝国结构衰落的关系。也就是说政治、社会如何与宗教相关联。澎湃新闻:因此,在你进入研究生院前,你已经知道自己想要研究晚期古代历史?佩恩:没错,在我还在大一的时候,为了研究历史,我就把专业从商科换成了希腊文。在很早的时候,我就确信,我要研究晚期古代历史,而希腊语和拉丁语则作为历史研究的准备。后来我在普林斯顿的导师彼得·布朗(Peter Brown) 的作品对我也有很大影响力,如果我有时会质疑晚期古代史作为一个智识上令人激动领域话,他的书立马将我这念头打消。布朗本人也使这个领域非常有活力,他提出了许多到现在我们还在研究的问题,无论在美国、欧洲还是其它地区。晚期古代研究这个领域归功于布朗的影响。澎湃新闻:你可能知道,彼得·布朗在中国也有很大影响力,中国的西方古史学者也非常熟悉布朗的著作,但他们也许不那么熟悉布朗本人。你能不能谈一下作为布朗的学生是什么样的体验?佩恩:我觉得包括我在内,彼得的学生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有启发、非常慷慨的人。在我读博士时,人们常说彼得说的话是德尔菲的神谕,他经常说出让你难以预料的话,他也可能推荐一些和你研究完全没有关系的著作。但他总是能让你知道你在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你在处理什么样的问题,他让你知道用什么的方法和工具去处理你研究中涉及的材料。因此,他对我非常有启发,他也极其慷慨,无论是他的时间还是自己的资源。他让我非常崇拜的,还有他在智识上非常大度,他让我明白如何找到每一篇文章、每一本书、每一场讲座里的优点,去和不同的学者一起合作,去聆听他们,去和他们交流,认识到他们擅长什么。而在学术界里,我们通常对别人的学术都比较挑剔,经常给出负面的评价。这是彼得给我最大的遗产——学会去创造一个智识环境,在这个环境里每一个人的观点都可以受到重视。彼得·布朗的《晚期古代的世界》,该书为晚期古代研究的开山之作澎湃新闻:除了布朗以外,普林斯顿还有哪些历史学家对你有重要影响?佩恩:当然,威廉·乔丹(William Jordan, 普林斯顿大学中世纪史专家,编者按)对我也有同样的影响。威廉是一个更实际的人。在布朗给你动力的时候,威廉会给你关于如何提炼历史问题、去思考你研究中所使用证据的范围和局限。不过他也像彼得一样,对于历史著作持有理想主义和人文主义关怀。除了威廉外,还有约翰·海尔顿(John Haldon, 普林斯顿大学拜占庭史专家,编者按),还有高等研究院的帕特里娅·科罗娜(Patricia Crone,伊斯兰史专家,编者按)——她不属于普林斯大学,研究院是独立的。帕特里娅·科罗娜是一个极好的人,但她同时也是彼得的反面,对于你的研究,即使是对于他不同意的观点,彼得总是非常友善、非常客气;帕特里娅则喜欢争辩和质疑。从性格上来说,我和帕特里娅相处得很融洽。她经常读我的作品,来解构我,问我许多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我从她这一争论性的风格里学到很多,这一风格对我也很有影响力。同时,没有帕特里娅话,我也不会有勇气进入伊朗史研究,去处理近东的材料。这要归功于帕特里娅。澎湃新闻:《混合之态:晚期古代的基督徒、袄教徒和伊朗政治文化》(A State of Mixture: Christians, Zoroastrians, and Iranian Political Culture in Late Antiquity),是你在普林斯顿学习的一个成果,这本书是一部研究基督教群体如何融入萨珊伊朗的社会史,广受认可,比如去年被伊朗政府授予年度图书奖。你能不能介绍下这本书?佩恩:这本书是由我的博士论文修改而成,我的博士论文则直接是基于材料和文本。我给学历史的研究生们的建议一直都是:不要轻视史料,跟着材料走。只有在有足够史料支撑你的历史问题时才可能进行历史研究。我阅读了很多叙利亚文献,我意识到大量叙利亚文本是在伊朗写成的。相反,大家通常更重视罗马语境下写就的叙利亚文本,对此有不可胜数的文章和出版物,而伊朗出来的材料则通常被无视。因此,我认为这是极其有趣的一个领域。我就此读了大量相关材料,从中看出很多问题,这使我意识到我可以从自下而上的视角去写作伊朗社会史。我可以从那些基督教群体的视角去研究伊朗史。对于古代伊朗历史,材料缺少是一“老大难”问题,无论是与晚期罗马、拜占庭还是早期中世纪西方相比。对于古代伊朗,很多材料都是到了早期伊斯兰时期才写就,但基督教材料则是一个例外。这些叙利亚文献是在萨珊语境下同时写就。就我和布朗与乔丹所学而言,我知道从基督教圣徒传来研究社会史是可行的。因此,我借鉴了他们研究晚期古代其它地区的很多方法。我将他们研究地中海和欧洲的方法转到研究伊朗。而在古代伊朗研究领域,大多数学者对这些方法是不熟悉的,我将他们介绍进来。因此这本书除了让伊朗史学者意识到叙利亚基督教文献重要性外,也引入了这些在地中海领域已经非常成熟的研究范式。《混合之态:晚期古代的基督徒、袄教徒和伊朗政治文化》,该书获得2017年美国哲学学会颁发的文化史年度奖和2018年伊朗政府年度图书奖澎湃新闻:你的第一本书已经成功将萨珊伊朗史方法论和问题上带入晚期古代研究。现在你在写作第二本书。在这本书里,你正在研究琐罗亚斯德教制度和伊朗族群性问题。从语文学的角度而言,如果你的第一本书处理的是叙利亚文材料,这本书处理的则是中古波斯文材料,同时也涉及许多伊朗学的经典问题,无论是琐罗亚斯德教、巴列维文献还是阿维斯塔。但你的目标非常明确,这本书仍然是晚期古代历史范畴。你是如何平衡历史学和语文学?佩恩: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从传统意义上来说,研究古代伊朗就是研究古代伊朗语言,他们通常不会涉及亚美利亚文或叙利亚文,但实际上,对于研究晚期古代伊朗而言,这两种语文和中古波斯文同等重要。因此,任何研究这一领域的学者都需要学会如何平衡这些不同的语文学领域。同时,在我的第一本书里,我遗漏了阿拉伯语,很多重要的中古波斯语文献以阿拉伯语翻译残篇幸存下来,但是阿拉伯对前伊斯兰伊朗的视角可能是未来最重要的一个领域,我认为这一问题还没有被足够重视。近些年来,在语文学家的工作下,很多伊朗语文学材料也变得容易处理。如果没有其他学者的工作,比如玛丽娅·玛祖赫(Maria Macuch,德国伊朗学家,编者按)在《一千个案例》(Hazār dādestān)的工作,这是一份极其重要的中古波斯文法律文献,我的工作就很难完成。我的工作是建立在这一代和上一代伊朗学者的研究基础上, 在他们校订的文本基础上。这也是古代历史领域一直会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同时处理已经出版的校订的文献和和没有校订的手稿,这也是一个挑战,因为历史学家的历史研究工作和语文学家的文本处理工作是非常不一样的。至于平衡,我可能就说,主要困难在于学术分工,语文学家处理文本,历史学家解释它们。澎湃新闻:除了在古代地中海和伊朗外,你对古代中亚、印度和中国都有广泛兴趣。在伊朗和中亚关系问题上,你已经发表了两篇文章。是否也是你对伊朗的兴趣使你对这些其它的前现代社会感兴趣?佩恩:我已经提到过,历史学家需要跟着他们的证据走。就我的情况而言,在我处理叙利亚文、中古波斯文等材料时,这些文献带我到伊朗以外的地方。它们把我带到中国、带到印度,使我注意到泰国地区还有中古波斯文铭文出土,以及在泰国海域附近的波斯沉船的发现。因此,当我们随着证据走时,我们会走到很远的地方,离开自己感到舒服的领域。这使我想到我在读博士时,当我开始阅读伊朗材料时,我感到非常困惑,这对我是一个全新领域。我需要自学很多伊朗历史的基础,使我能够处理这些材料。当我开始不局限于伊朗,研究古代伊朗商人和东南亚关系,伊朗和中国的外交关系,我面临同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的目的不是去写一本面面俱到的晚期古代全球史,而是促使研究不同材料的学者们有对话。这也是我从伊朗历史研究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在过去,历史学家们喜欢掌握他们所有感兴趣问题的材料和他们需要学的语言。我们需要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局限,认识到我们不知道什么,这更加重要。比如促使伊朗史学者和中国史学者进行对话, 而不是让伊朗史学者去完全掌握汉语。当然, 如果能掌握是非常棒的一件事。作为人类,我们都有人类本身的局限,我们不可能完全掌握所有的语言。那么,就研究全球史而言,我们需要合作,没有人能真正写完整的前现代全球史。这对于现代全球史,又是另一回事。很多学者都可以同时掌握法语、德语和英语,然后做很多工作。如果有人只用荷兰语材料去研究荷兰基督徒商人从台湾到宾夕法尼亚的全球贸易网络,这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前现代,这很难做到。晚期古代伊朗和斯里兰卡关系非常重要,但阅读斯里兰卡那些古代铭文是一项非常特殊的技能。因此,我认为为了研究像诸如伊朗商人在南印度这样的问题,伊朗史学者没有必要去掌握相关的东方语言,而是通过不同领域学者进行交流,认识到不同领域的史学家们各自的技能,来看大家能合作什么。我对这一合作很乐观,尤其对于中国史,在中国历史书写传统里,对伊朗和东南亚就有持久的记载,我因此觉得中国史学者们对于从事跨区域史研究比有些领域学者更开放。这也是晚期古代史一个问题,晚期古代作为一种分期,我们如何对不同地区进行分期是一个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学术群体,晚期古代历史提供了一个机会。这同时也是布朗的一个遗产,当然不局限于他,大家都非常开放,对不同文明都感兴趣。在过去,如果你说你是古史学家,那么你学的只有希腊语和拉丁语。而晚期古代研究是古代史里第一个对语言开放的领域,鼓励大家学不同语言,鼓励大家和研究不同区域的学者交流。这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学者群体,和很多古代研究领域都不一样,比如古代近东研究,它更重视小圈子的内部交流。我在普林斯顿时,我周围同学有研究科普特语文献的,有研究犹太阿拉伯文献的,尽管我们用的语言文献非常不一样,我们都认为我们属于一个群体。我认为晚期古代研究造就了一种非常不同的学者文化。这是一个机会,我也非常支持这样的学者文化,不只把地中海看作古代世界中心,而是将其它区域比如伊朗看作中心。这不仅仅是因为伊朗地处欧亚大陆中心,而是当你研究古代伊朗时,你会思考,在中国、印度发生什么, 在地中海发生什么。从逻辑上讲,伊朗研究应该成为这些不同古代研究领域的一个桥梁,这是我希望在芝大看到的未来。澎湃新闻:在很多你提到的领域里,欧洲,尤其德国和法国,比美国有更深的传统和积累。同时,你也提到合作的重要性,你与欧洲学者有很多的联系。你可能知道,古代史在中国处于发展期,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希望以后到国外在古代文明领域深造,他们需要面临在欧洲和北美之间的选择。根据你与欧洲学者的合作经验、自己的经历和观察,你如何看待欧洲和北美研究传统的区别?佩恩:对于博士生来说,在北美你读历史学博士可以得到学校奖学金多年的资助,全力支持你读个六七年——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在这点上北美有极大的优势。而无论在英国,还是德国、法国,你的博士期限只有三年。我认为这是两地在研究生训练上的主要区别,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学术传统而言,我认为每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传统和文化,这是需要考虑的。当然,总体上说的话,主要区别是历史和语文学上的。如果你主要兴趣在语文学,法国和德国有非常活跃的研究群体和项目,尤其是在古代伊朗和中亚的研究,这毫无疑问。巴黎和柏林将是你从事相关研究极好的环境。当然,还有牛津。但如果兴趣主要在历史上话,尤其是社会史,美国学校会比欧洲学校更支持你结合语文学和历史学训练。这是一个本质上的不同。你知道,我鼓励我自己的博士生尽可能多往欧洲跑,这是有现实考量的。现在芝大和巴黎高等研究实践学院(école Pratique des Hautes études, EPHE) 有一联合博士项目,这为结合两个学术传统提供了机会。尤其对研究古代伊朗和中亚而言,我们的学生就有机会去巴黎和研究古代伊朗语言的学者、研究叙利亚文献的学者学习。而在芝大,我们相关研究重心和项目是在历史学上,而不是语文学上。从理想上而言,大家应该同时有历史学和语文学训练,而这在以前的古代伊朗研究还是没有的。原巴黎大学文学部和理学部所在楼“索邦”(La Sorbonne),巴黎高等研究实践学院也位于里面位于索邦楼里的高等研究院,该机构从19世纪末成立以来就成为法国人文学科股肱,感谢周之桓先生提供照片澎湃新闻:你的回答涉及到欧洲和北美之间学术传统的区别,即语文学上和历史学。在美国,尤其在历史系,历史学博士生的训练通常在历史学方法上。而在欧洲的古代研究领域,即使你的目标是成为历史学家,你也能得到更多的语文学和文本上的训练,而历史学方法却没有那么得到重视。中国的情况是,很多学生意识到古代语言学习对古代史研究的重要性,他们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但是,作为历史学家最重要的,仍然是你问什么样的历史问题,你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处理这个问题。在历史学方法训练和古代语言学习上,你能不能给古代史学生一些建议?佩恩:是的,就时间而言,这是一个挑战。古代史学者需要比研究其它时段的学者做更多的工作,除了现代学术语言外,我们还有古代语言要掌握。就古代史学生而言,当他们进入博士生阶段,他们往往已经具备希腊文和拉丁文的阅读能力,幸运的话外加一门现代学术语言,古代史项目也对学生的语言能力有相应的要求,这意味着古代史学生需要比其它历史研究学生要花费更多时间在语言上。就我通常给的建议而言,你需要明确你要学习什么语言,然后是你安排相应时间,我认为学生通常应该每天抽出一个小时阅读自己和研究领域相关的古代语言,这不仅能提高你的语言水平,同时还拓宽了对古代文献的阅读量。你不仅应该读和你写作的论文相关的文本,你也需要了解在此之外还有哪些文本和信息。因此,我的建议非常实际,就是合理安排时间。当然,我在语言学习上也持实用态度。我认为古代近东研究一个问题是,大家对语言本身过度狂热,将语言学习等同于智识追求。我不认为是这样,如果有人能在多门古代语言取得非常高的水平,那固然是好事。但同时,更重要的是,你要清楚你需要用你掌握的语言来做什么。如果学一门语言对你研究某个领域没有直接帮助的话,我不认为你需要学它。我在普林斯顿时,有这样一个谣言,苏联史专家斯蒂芬·考特金(Stephen Kotkin)要写一本关于日本史的书,他休假仅仅是为了去学日语以在下一年里利用日文档案。因此,我认为历史学家的方向不应该被自己博士期间学习的语言所局限。未来当你处于研究生涯的某一阶段,你意识到需要学某种语言,你就应该去学。因此,语言能力只有在与历史研究项目相关时才是重要的。如果你将晚期古代伊朗作为你的主要领域,你需要掌握中古波斯文,但你不需要达到可以校订中古波斯文的能力,你同样不需要去独立阅读中古波斯文纸草,除非你要专攻晚期古代埃及和萨珊关系。我曾经尝试校订一中古波斯文纸草,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完成了5行。这是一项无比技术化的活,只有在你的研究项目需要的时,花时间掌握这些技术才是值得的。就古代近东研究领域而言,很多学者将语言能力和学术能力划等号,这不是历史学家所同意的。对于从事古代埃及研究的历史学家,你不需要把古埃及语学到传统埃及学家所期望的那个水平。如果有历史学家希望成为埃及学家,其往往就没精力去提升自己历史研究能力,也没有时间深入思考自己研究的项目,而后者对于历史学家才是本质性的工作。语言能力很有可能成为一种游戏,大家炫耀自己有某种技能,这不是我所感兴趣的。澎湃新闻:就语文学而言,芝大可能是美国学校里语文学传统最深的学校,无论在亚述学还是印度学,无论是汉学还是埃及学,在这些领域,芝大也有比其它美国学校更多的学者,因此你曾经说过,芝大更有条件发展古代全球史。而你的目标就是使芝大成为古代全球史中心,为此,你建立了芝加哥晚期古代全球研究项目( Chicago Initiative of Global Late Antiquity),最近又打算将这一项目改名为丝绸之路研究中心。能不能更进一步谈下你对这一项目的计划?佩恩:确实,芝大在古典学、古代近东研究、南亚研究和东亚研究上都有历史悠久的语文学项目,这为发展晚期古代全球史和丝路研究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在这里,可以学到很多非常小众的南亚语言,最近我们也新聘了一位南亚史学者,为我们南亚研究锦上添花。我们同时还教古突厥文和古典亚美尼亚文,这些语言在大多数美国学校都是学不到的。是的,芝大有这样的资源,但并没有被充分意识到。这些相关学系通常都各自为政,他们只让学生关心南亚、关心东亚或关心近东,系与系之间没有联系。因此,这一项目的一个目标是使对跨区域、跨文化研究感兴趣的学生有机会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我鼓励我的学生将不同领域结合,比如伊朗学和汉学,或伊朗学和印度学,就后者而言,伊朗和印度在政治文化层面有极其多的交流和共通点。达吾德·阿里(Daud Ali ,宾夕法尼亚大学南亚史专家,编者按)已经研究过在公元第一个千年,伊朗和印度之间在制度、仪式等诸多方面共通点,很少有学者从事过相关研究。如果有学生对伊朗和印度文明同时感兴趣,希望在伊朗和印度语言基础上研究印度伊朗的跨区域史,芝大会是一个极其理想的环境。或者就你本人来说,你对希腊罗马和东方交流感兴趣,我们会对此大力支持。但是传统的系科大多没有在跨区域研究上的支持,甚至它们有时候还会对此设置障碍,这是很多机构面临的问题,机构通常在制度上都是保守的。从事全球史研究、从事丝绸之路研究则需要跨越这些传统上各自分家的领域。这无论对于芝大还是其它学校都是一样的。因此,我丝绸之路研究计划的目标是鼓励学生跨越这些界限,去做跨区域研究。这是一项五年计划,希望五年之后,芝大比美国其它学校给学生提供更多做跨区域研究的空间。这一计划的另一目标是与欧美之外的学者建立联系。在古代史研究领域,我们通常只与我们所熟知的大学打交道,而美国的相关国际学术会议则实际仅仅意味着有来自牛津、巴黎、柏林或莱顿的学者。我们领域内的会议很少有来自拉丁美洲、中国、日本和俄罗斯的学者参加。当然,现在与中国学校的交流合作已经有了火候,比如,我知道,普林斯顿与北大有很好的合作。但这在古代中世纪史领域还不普遍。在这一方面,我认为我们可以做更多工作。当我用丝绸之路这一概念时,这一方面指公元第一个千年存在的交流,无论是陆上还是海上交流,另一方面我也将丝绸之路看作一个关于更大范围内文化交流的隐喻,指不同国家学者间的交流。因此,我们这个项目已经和巴西、阿根廷学者有联系,我也希望未来与中国学者有更多联系来发展一领域。我们的历史研究应该更国际化,我希望以后我们的历史书写能更多考虑像中国学者、巴西学者的声音,而不仅仅只从欧美视角出发。我们通常都说,我们要克服西方中心论,但到了最后我们的历史研究还只是站着美国和欧洲的角度。因此,古代历史需要注入新鲜血液。古代全球史研究不仅仅在关注领域上需要全球化,在参与学者上也需要全球化,更多反映世界各地学者的声音,而不仅仅只是反映美国精英大学学者的。芝加哥大学东方学研究所(Oriental Institute),为世界重要古代近东语文学和考古学研究中心之一澎湃新闻:你能不能进一步专门说下与中国学者合作对你这一项目的重要性?佩恩:我之所以把我的项目称作“丝绸之路”的部分原因是使古代和中世纪的文化交流与当下结合。现在大家把“丝绸之路”这一历史叙事用来作为中国政府与外部关系政策的指称,对于研究相关历史的我们来说,我认为需要思考我们研究的历史与当下语境中这些历史被运用的关系,我希望以后双方能有这样的交流。在美国,我们对此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全球史意味着从非美国角度来讲述历史,我们对于当下中国学者和大众怎么讲述他们的历史、怎么讲述世界历史并不了解,在有美国视角的全球史的同时也有中国视角的全球史。我的丝路研究计划一个目标是,为中国学者在美国学校用英语讲述中国视角的全球史创造条件,这对于我们双方都非常重要,不仅仅对于用汉语写作的学者,这是我非常期待的对话。我也计划与我东亚系的同事们一道定期邀请中国学者来芝大,让中国学者的成果为汉学界以外的英语世界所了解。所有这些都是在学术日常活动的偶然中产生,当我还在曼荷莲学院(Mount Holyoke College)任教时,基于学院与北京学校的联系,我被院长要求去北京教一门课,我在北京有非常好的经历,我面向很多非历史专业的中国学生开授伊朗史课,他们对我的课有极大热情,他们问了非常好的问题。这使我意识到,伊朗历史在中国语境下有其独特意义,比在英国、法国、德国和俄罗斯语境下都要重要。相反,这在美国语境下不那么重要,这里“美国”指的是美国的历史学家,他们非常不熟悉伊朗历史。因此创造空间让中国学者来交流,他们的观点可能可以和我们互补,也可能相左,但一定在智识上可以碰撞火花。因此,我希望通过我的项目来支持美国和中国学者从不同角度来研究丝绸之路历史。我现在考虑了诸多方案来实现这一对话。澎湃新闻:最后一个问题,在与中国史学家交流时,也意味着与一种不同的历史研究传统交流。就古代史来说,最初是50年代苏联学者帮助中国建立了完整的古史研究体系,作为国内古代史研究积累最深的东北师范大学的世界古代文明研究所就可以追溯到苏联专家来华。但是,自80年代后,中国的古代史研究又一边倒,倒向西方,尤其是美国。在美国的古史学者中,你可能是为数不多的仍然重视阅读俄语文献的学者。就你的视角来看,我们至今是否还可以从苏联的古代史和考古学传统得到洞见?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为国内古代史重要教学科研机构佩恩:当然,当我们说苏联史学传统时,我们需要注意,苏联史学家与美国史学家一样多元,尤其是从60年代到80年代。不是每一位用俄语写作的苏联学者都用同样的套路来研究,而是非常的多元。有一些学者的写作更像马克思主义理论探讨而非传统的历史研究,这样的研究可能学术寿命不长,但对于那些从事经验研究的学者们,他们有时会使用一些概念,比如说当“封建主义”这一概念出现时,我们需要持怀疑态度,但是除去封建主义的标签外,其余的具体探讨是极其重要的。就伊朗研究而言, 我注意到的是,在英语、法语和德语文献中,对于古代伊朗真正的历史学研究的文献是非常少的,正如我提到,古代伊朗研究为语文学和考古学所主导。比如,像就晚期古代伊朗税收、土地制这些问题,在西方文献中相关研究文献非常少,但在俄语文献中相关研究就多得多。马克思主义史学框架有效之处在于,他们会鼓励历史学家,用老一辈历史学家的话来说,去思考历史的物质基础,去研究土地制度,去研究税收。当然,他们用的概念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是值得怀疑的,是过时的,比如封建主义,但是他们具体的工作则做得非常好,对于今天仍然非常重要。就我的领域来说,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古代伊朗社会史的开创者,有一苏联学者对我学术生涯影响非常深——尼娜·皮古勒夫斯卡娅(Nina Pigulevskaya),她是二十世纪中叶苏联首屈一指的东方学家和中世纪史学家,在圣彼得堡大学执教,在那个时候,无论在欧洲还是美国,近东研究的重要职位中很少有女性。她的学术生涯是从非常传统的东方学开始,比如校订叙利亚文献,但是由于她对某一种马克思主义流派的执着,使她在30年代和苏联当局产生冲突,她被送去古拉格一段时间。当然,后来她被释放,回到那时的列宁格勒,也从纳粹对列宁格勒的占领下幸存,她不少工作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后来,她有了高产的学术生涯。在30年代到50年代期间,她转向了社会史。她对古代伊朗的城市化问题、奴隶问题首先进行了研究,她还对古代伊朗的长途贸易写了专著。作为国家主导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成为她去从事社会史研究的动力,写就了对于今天仍然非常重要的作品,尽管她有时使用的概念已经过时,但是她的经验研究和她论证历史的方法是极其重要的,诸多她提出的重要议题还没有被进一步研究。我还可以想到类似情况的其他苏联历史学家。当然,我们对苏联史学传统的判断过于简单化,在美国学者中有倾向将苏联史学看作仅仅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宣传,他们的作品不值一文。这也成了大家不读俄语文献的借口,为自己不学俄语找到理由,这特别是我们古代史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中国史学传统,我们也有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意识到语言问题,我不认为大家都应该来学俄语、来学汉语,但我们需要有互相交流的机会。当然,我知道我所有中国同事都能读我们的研究。也许一代人之后,情况会有不同,我希望是这样。我希望30年后继承我现在职位的人可以阅读汉语。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空间,让大家讨论自己的历史研究范式,我们可以分享我们不同的历史研究范式,这尤其是大家说中国和苏联学术都是政治的产物的时候。我认为这很多时候都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这是不对的。当然,有时政治也会对学术有积极的影响。正如我介绍尼娜·皮古勒夫斯卡娅的情况,她转向社会史是基于自己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因此,我认为我的丝绸之路计划的确应该让美国和中国学者同处一室,介绍自己研究历史的方法和不同的研究成果,消除美国学者对中国历史学家的一些误解。尼娜·皮古勒夫斯卡娅院士(1894-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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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中国古代青铜器整理与研究:青铜盘卷 张婷 刘斌 科学出版 2015-12 159.0中国古代青铜器整理与研究:青铜卣卷 张懋镕 主编,马军霞 著 科学出版 2015-12 159.0罗越与中国青铜器研究:艺术史中的风格与分类[美]罗伯特·贝格利 浙江大学 2019-01 298.0秦始皇帝陵园出土彩绘青铜水禽制作工艺及相关问题研究 邵安定 科学出版 2019-01 158.0青铜器的故事吴克敬 故宫出版 2018-12 76.0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共二十卷)李伯谦 主编 科学出版 2018-12 7,600.0虢国墓地出土青铜器(一)虢国博物馆 编著 科学出版 2018-11 228.0首阳吉金:胡盈莹、范季融藏中国古代青铜器(中英) 首阳斋 上海博物馆 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 编 上海古籍 2018-11 220.0信阳博物馆藏青铜器 信阳博物馆 编著 文物出版 2018-10 286.0周邦肇作:陕西宝鸡出土商周青铜器精华 深圳博物馆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宝鸡市周原博物馆 编 文物出版 2018-10 580.0曾侯乙 湖北省博物馆 编 文物出版 2018-09 680.0东周青铜容器谱系研究(全二册) 路国权 上海古籍 2018-08 280.0夜郎青铜文明探微:贵州战国秦汉时期青铜器研究张合荣 上海古籍 2018-08 108.0西清四鉴(全25册)[清]梁诗正 等编 文物出版 2018-07 18,000.0九如园吉金:朱昌言藏古代青铜器 彭适凡 编著 上海辞书 2018-05 238.0天津博物馆精品系列图集:天津博物馆藏青铜器 天津博物馆 编 文物出版 2018-05 338.0璀璨青铜:德能堂藏吉金德能堂 编 上海书画 2018-04 688.0铜文化书系:从铜官到铜陵:铜陵与中国大历史 刘庆柱 主编 朱津 副主编 中国科大 2018-04 80.0青铜器与中国青铜时代 主编 李伯谦 副主编 唐际根 中国科大 2018-04 96.0铜文化故事 王申 吕凌峰 主编 中国科大 2018-04 88.0铜与古代科技 李亮 关晓武 主编 中国科大 2018-04 68.0图说中华铜文化华觉明 谭德睿 主编 中国科大 2018-04 178.0铜铸滇魂:云南滇国青铜文化展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编 西北大学 2018-04 360.0先秦青铜艺术的语言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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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小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随着社会分工的高度细化,知识碎片化时代的到来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但长期单纯依赖碎片化阅读将给青少年带来碎片化的认知,不利于他们建立系统化思维与结构化思维,甚至引发“浅显化”“从众化”“注意力涣散”“价值观混乱”“浮躁化”等社会负面问题。2020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这一时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进入最活跃状态,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政课作用不可替代”。在知识碎片化时代,高校思政教育引领广大青年学生阅读经典,是克服知识碎片化负面危害的重要方式。知识碎片化是“e时代”发展所趋,但青年人沉溺于浅显碎片的知识学习,可能产生很多负面效应知识碎片化是“e时代”发展所趋,本身并无负面含义。碎片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在知识界同样存在严重的知识和研究的碎片化问题。按照著名哲学家马尔库塞的观点,现代社会是一个“单向度的社会”,每个个人只是这个社会机器上的一环,所面临的是单向度的问题,因而对于其他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全面,只能依靠零散时间里面的碎片化阅读来吸收。在当代社会,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已经非常多元化:互联网、手机、电脑加上传统的纸质和电视媒体等,不过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人们往往只能获得非常碎片化的知识。随着网络技术、数字技术以及传输技术的大量应用和不断升级,信息的接收和处理日益细分呈碎片化趋势,人们常常通过碎片化的媒体理解世界,通过虚拟的碎片化的网络建立与世界的真实联系。碎片化阅读、碎片化交往、碎片化营销、碎片化服务等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碎片化已成时代发展趋势,日益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碎片化之所以形成,除了“e时代”特有的科技原因外,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社会转型期,各阶层的生活方式日益多元多样多变,由此形成价值观念、消费方式、利益格局、审美情趣的差异,由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导致知识的碎片化。知识碎片化与知识学习碎片化,所表达的层面和内涵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不应排斥碎片化的知识和碎片化的途径,要承认:知识大多以碎片化的形式而存在,碎片化也是获得知识的一个重要方式和途径,而碎片化学习取得的“知识点”,是对系统化知识学习以外的一种有益的补充。知识碎片化相对应的是知识系统化,正如中科院院士杨文采所言:“科学研究主流是专业化,专业越分越细,导致知识的碎片化”“知识的系统化要求积累大量的知识碎片,通过逐步的类比和综合分析,把相关信息连接贯通为整体。知识碎片是大量的点,把相关信息连成线,最后贯通成为整体面,即科学理论的谱系”知识碎片化是知识发展的规律之一,同时也是知识系统化所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可见,知识碎片化本身没有什么负面含义。虽然知识碎片化本身没有负面含义,但不可否认的是,沉溺于浅显碎片的知识学习不利于知识的系统性和逻辑的完整性。知识学习碎片化是对“e时代”人们学习知识的途径、方式、方法、习惯及特征等的一种总体描述。由于“e时代”知识信息具有快速的发散性和互流性,为适应飞速发展,应对快节奏,许多人把网络作为知识学习的途径,用“快餐”式的方式进行浅阅读,并以碎片化的形式认知、接受、传播和交流这些知识。其综合特征表现为所获得的知识点虽然很多,但越来越浅显、离散与不确定。部分人沉溺于简单娱乐、调动情绪,或沉浸在功利性极强的“知识”当中。由于这种知识学习大都不能进行系统性整合,会对学习者原有的逻辑体系形成较大的损害,从而导致注意力涣散、价值观混乱,人变得越来越浮躁。如此,知识学习碎片化即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知识学习碎片化的两个危害表现:其一,知识碎片化的学习方式,很容易造成对系统化知识的误解和歧义。因为对整个知识的生产过程以及传播背景缺乏足够的了解,所以在接受了碎片化的知识后,人们很容易就会被碎片化的知识所误导,加之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求证,碎片化很容易内化为常识。其二,碎片化知识很容易导致整个社会的浮躁,因为人们习惯于吸收碎片化的知识,就会导致这样一个恶性的循环,没有人会再去关注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完整性,而是力求博取眼球、快速传播。阅读经典是克服阅读“浅显化”“从众化”“注意力涣散”“价值观混乱”“浮躁化”等问题的重要方法在知识碎片化的当代社会,读经典有什么价值和特殊意义?1981年意大利著名文学家卡尔维诺曾写过一篇《为什么读经典》的文章,对此曾做了深刻而又有趣的回答。其中有几段描述令人印象深刻:“经典作品是一些产生某种特殊影响的书,它们要么本身以难忘的方式给我们的想象力打下印记,要么乔装成个人或集体的无意识隐藏在深层记忆中。”“它们带着以前的解释的特殊气氛走向我们,背后拖着它们经过文化或多种文化(或只是多种语言和风俗习惯)时留下的足迹。”“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些书,我们越是道听途说,以为我们懂了,当我们实际读它们,我们就越是觉得它们独特、意识不到和新颖。”“它把现在的噪音调教成一种背景轻音,而这种背景轻音是经典作品的存在不可或缺的”。易中天先生在《我读先秦诸子》的讲演中曾讲自己的体会:“读孔得仁,读孟得义,读老得智,读庄得慧,读墨得力行,读韩得直面,读荀得自强。”如此看来读经典是形成个人的思想、智慧、人格,并使其能融进整体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当中所不可或缺的基础建设之一。通过阅读经典,在很大程度上可有效地解决知识学习碎片化所造成的“浅显化”“人云亦云”“注意力涣散”“价值观混乱”“日益浮躁”等社会负面问题。琐碎的知识会带来虚假的获得感,但不能形成知识体系。阅读经典可以通过全面了解理论知识、发展历史、实际应用,整合碎片化知识,使之纳入“系统化知识”中,培养认知能力和思维能力。通过阅读经典,建立“结构化思维”,提升思维水平和创新方法论。可见,碎片化的“知识点”不能够指导你的实践,给你提供行动准则、思维方式和系统方法论。要培养科学的辨别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必须回到经典、阅读经典,舍此别无捷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哪些是值得读的经典书目什么是经典?读什么经典?哪些书堪当“源头活水”?一般来讲,经典是指在人类历史上影响深远、留下深刻烙印并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名著。比如,人类轴心时代的中外文明成果,如中国儒家的《伦语》、道家的《老子》《庄子》,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推动了思想解放和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名著,如但丁的《神曲》;19世纪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名著,改变了20世纪以来人类历史进程和世界的新格局,如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名著,指导了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如俄国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国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经典名著,指导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道路。总之,是在古今中外的人文、自然、社会各领域范围内选取的经典著作。五四爱国运动后,中国曾出现过一次名人为青年荐书的浪潮,如梁启超的《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160种及《最低限度之必读书目》20种,章太炎的《中学国文书目》39种,林语堂的《国学书十种》等个人推荐的“经典书目”,还有《京报副刊》向胡适、鲁迅、徐志摩、俞平伯、周作人等78位名家征求的“青年必读书十部”等。这些名人名家推荐的书目曾在中国现代阅读史上产生过一定影响。1995年至1996年,新华出版社约请费孝通、邢贲思、孙尚清、江平、汤一介、何祚庥组织50多位著名学者、专家遴选编辑了35部(篇)《影响世界的著名文献》,并于1997年按学科出版了哲学、经济、自然科学、政治,社会·法律·军事五卷。这应该是改革开放40年中最早由著名出版社邀请名人推荐的较为权威的经典书目及实体出版物之一。《出版者的话》这样描述该《文献》:“这套文化精品,对当今和未来具有适用、借鉴和参考价值。荟萃了古今中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精华。这些著作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深刻的思想性,反映了数十位思想家追求真理的足迹和他们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不懈探索的成果。他们卓越的发现和理论创造曾不同程度地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而且其影响力超越国界,超越时代。”该套文献时至今日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998年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北大联合校内外张岱年、季羡林、任继愈等50多位著名教授,共同向北大学生推荐应读书目30种、选读书目30种。这是著名大学较早推出的一份重要经典书目。中华书局详细公布了该书目及相关实体图书版本。近年来,很多大学陆续开始组织知名教授推荐经典阅读书目,所推荐经典书目的结构和方式各有特色。如西南交通大学自2014年首次公布96种经典推荐书目后,每年要收集对比国内外权威主流媒体及知名出版社发布的推荐书单,同时结合学生上年度经典阅读状况的调查,对推荐经典书目进行年度调整和优化。我们可以发现,大学推荐经典阅读书目,并建立机制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将大大有益于推进广大学生了解经典、阅读经典。思政教育引导学生读经典是教学方式的重要探索应对知识学习碎片化所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高校思政教育应承担起重要的社会职责。通过思政教育自身的改进,积极探索相关重要的实践形式,建立起引导广大青年学生阅读经典的长效机制。教学方式新探索:经典阅读和讨论应成为思政教育的主要教学方式。思政教育铸魂育人,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责任重大。青年学生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健全的人格、系统性和结构性思维等优良的素养和能力,能让他们受益终身,而阅读经典名著无疑是重要途径。因此,在思政教育中,经典阅读和讨论应占有特殊重要的位置,应该成为思政教育主要的教与学方式。目前高校思政教育所遭遇的“给”与“要”、“虚”与“实”、“互动”与“被动”等诸多矛盾或困境,很大程度上可以在推进经典阅读和讨论的实践探索中予以解决。高校改进思政教育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课程类型设置。目前思政教育课程类型主要有“概论”“通史”和“经典阅读及讨论”,“经典阅读及讨论”在思政教育中并未占到主导地位,甚至占比很小。改变这一课程结构,以思政教育的各项教学目标为基准,可从各“概论”或“通史”中选取数部影响广泛的经典,将其开发并转化为“经典阅读和讨论”课程,原有的“概论”“通史”教材可作为参考书目,由此逐步加大经典阅读与讨论所占比重,使得经典阅读和讨论成为思政教育的主要内在推力。二是教与学的方法。目前许多高校思政教育基本默守的教育理念是“师本教育”,这样使得在教与学上过分倚重教师的讲解,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学生内在有待开发的“需求”。“师本教育”理念能否转为“师生并重”理念对思政教育的教与学方法转型至关重要。三是授课规模。目前思政教育课程绝大部分是“大班”甚至“特大班”的规模授课,学生的“参与率”和“互动率”很低,基本无法进行必要的讨论交流。而“经典阅读和讨论”应是学生全员参与、全员互动、全员交流,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因此,“小班”应是其必要的教学前提。高校改变这一状况实属不易,这里可能需要解决“教师人力不足问题”“教学场所缺乏问题”“课程重组问题”等很多难题,但若积极探索相信一定会找到解决的方法。如教师不足问题可探索将众多的政治辅导员转为“经典阅读和讨论”的助教,使用数据库统计教室的使用率并进行调整等方法。教学体系新探索:构建思政教育中阅读与讨论经典教学方法的完整体系。在建立上述基本认知和理念之后,再探讨有关经典的教与学的方法。首先,思政课教师要承担经典课程的总体设计者、阅读指导者、课题讨论组织者、学生发言点评者、学习成绩评定者等角色。作为总体设计者应当十分清晰本课的教学目标,设计安排好组织课堂讨论的结构及次数,研究确定与经典相关的书目,确定进行经典阅读指导、讨论点评及成绩评定等的基本准则。作为阅读的指导者应当设计好“阅读思考及讨论发言的题目”。作为课堂讨论的组织和点评者应当本着教学目标、准则和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点评艺术。作为成绩的评定者应平衡好学生的课堂发言、提问及作业论文的综合表现。其次,阅读经典的学生要承担经典原著的阅读者、问题的思考者、相关史料的查证者、课堂的提问者、讨论的发言者、作业的完成者等角色。学生在履行这些角色时要学会能用最短的句子说出经典著作的整本书在谈什么?作者是借着怎样的整体架构,来发展他的观点或陈述他对这个主题的理解?要学会用“自己的见解”在阅读经典过程中思考和回答老师指导的课题,要学会查证支撑自己每一观点的文献资料,要学会在课堂上向老师提“高质量的问题”,要不断努力提升自己在讨论时的发言水平及表达艺术,要及时递交自己的作业论文并在作业论文中提出独立见解。此外,学生还需进行“经典阅读力”的自我训练,可参考朱熹的《朱子读书法》和莫提默·艾德勒的《如何阅读一本书》。这样,在思政课的教与学中就构建起一个阅读经典的机制。我们以《共产党宣言》为例,来看一看承担经典课程的总体设计者、阅读指导者、课题讨论组织者的教师应该对学生提出什么样的问题来引导学生深度阅读经典:马恩为什么将文稿定为《宣言》?用最短的句子说出《共产党宣言》整本书在谈什么?马恩是借着怎样的整体架构,来发展他们的观念或陈述他们对这个主题的理解?《共产党宣言》的逻辑和修辞有何突出特点?《共产党宣言》是在什么政治、学术及社会背景下创作和发表的?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汲取了哪些英国古典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法国社会主义学术的精华?《共产党宣言》在十月革命前对欧洲共产国际运动产生了什么影响?对十月革命及苏共的执政有何影响?《共产党宣言》是何时以何种方式传入中国的?《共产党宣言》对中共的建党、领导夺取政权有何影响?现在为何还要强调学习《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宣言》对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含曾经是)有何影响?西方大学为何将《共产党宣言》列为经典?西方主要大学的图书馆为何《共产党宣言》的借阅率很高?如此等等问题将学生带进了对《共产党宣言》的深度阅读中,在课堂上同学们进行交流、讨论,听老师高水平且富有魅力的点评,再针对不明白的问题向老师提问,听取老师的见解和智慧,最后再把自己的独立见解写到作业论文中……这样的思政课教学一定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阅读配套辅助的新探索:充分利用高校图书馆、研讨间、线上线下平台,为大学生阅读经典提供系统配套服务。阅读经典若缺少图书馆的基础性配套服务,其推进必将十分艰难。因此,高校应该为广大师生提供充足的经典著作馆藏,提供十分便捷的远程和现场检索服务,条件允许时可建立经典专馆或专架。为此,需要不断根据教学、出版、借阅等变化,依照一定机制更新经典书目,组织采购、编辑、上架等。此外,在配套的设施上,除了安静的阅读和学习场所外,高校应该为学生自发组织的“读书会”“读书小组”等提供课外讨论经典的必要场所,此场所应和普通阅览室分隔而置。高校图书馆还要建立科学的开放时间安排,确保学生有充足、自由的时间利用图书馆进行阅读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在线经典阅读平台,作为线下经典阅读的有效补充,也是高校为广大师生阅读经典提供系统配套服务的重要一环。国内高校图书馆可借鉴欧美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方式,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如芝加哥大学图书馆除了常规开架阅览室外,还开辟了几种与常规阅览室相分隔的供讨论的空间,其中有不封闭的小圆桌讨论大厅,设有数十张小桌;有半封闭的小型会议室,会议室装有讨论用的白板;有全封闭的会议室,除了白板外还配有银幕和投影仪。这些设施学生随时可用。再如剑桥大学图书馆的门锁为电子锁,学生可用学生卡随时刷卡进图书馆学习,即便在圣诞假期也可如此。图书馆服务的改善将有益于推进青年师生阅读经典。
新形势下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研究Research on the cultivation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quality of Art College Student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Zhang, Dongming200X年 X 月XX日摘要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之下,国家之间文化软实力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艺术产业也越来越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产业之一。艺术创新型人才的提供与培养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证。艺术是文化创意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助推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艺术人才的创意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此,本课题试图对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系作理论梳理,分析中国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的对策建议。关键词: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新形势AbstractUnder the development background of the new era, the competition of cultural soft power between countrie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fierce, and the art instry is becoming one of the instries that the state pay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supply and cultivation of art innovative talents is an important support and guarante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stries. Art is the main form of cultural creativity and an important booster of cultural creative instry.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creative instry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creative support and intellectual support of art talents. Therefore, this topic attempts to make a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stries and the cultivation of art innovative talents,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ultivation of art talents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ir causes, and on this basis,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quality of art college students in the new era.Key words:art college student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new situation目录引言(一)研究目的(二)研究意义(三)文献综述1. 国外研究综述2. 国内研究综述二、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一)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内涵1. 创业2. 创业素质3. 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二)创新创业素质的构成要素1. 创新创业知识结构2. 创新创业心理素质3. 创新创业个性素质4. 创新创业能力三、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现状(一)创新创业知识结构现状(二)创新创业心理素质现状(三)创新创业个性素质现状(四)创新创业能力现状四、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艺术类大学创新创业素质存在的问题1. 艺术创新创业知识结构不合理2. 艺术创新创业心理素质较弱3. 艺术创新创业个性素质缺乏4. 艺术创新创业能力不足(二)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存在问题的原因1. 家庭传统观念的干扰2. 社会环境建设不完备的影响3. 学校创新创业素质研究不完善4. 艺术类大学生自我定位不清晰五、提升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对策建议结语参考文献引言(一)研究目的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之下,国家之间文化软实力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艺术产业也越来越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产业之一。艺术创新型人才的提供与培养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证。艺术是文化创意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助推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艺术人才的创意支撑和智力支持。艺术专业与文化创意产业息息相关,艺术创新型人才成为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调整、完善艺术人才培养和教育的工作体系,为文化创意产业输送出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不仅仅是我国高等艺术院校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而且还关涉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顺利转型以及可持续性的问题。20 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非常迅猛,引发了世界性的创意产业经济浪潮,并影响到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需求以及创意创业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新时期以来,我国艺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发展迅速。在办学规模上,招生人数不断扩大,高校、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纷纷开设艺术绘画专业、设计专业,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一定数量的人才。但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专业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相互效仿,缺乏本校特色和区域特色;在办学目的上,没有把培养创意人才与促进文化创意的发展联接起来,更多的是考虑学校自身的利益,不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振兴与发展。但我国拥有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特别是艺术人才资源,总体上还是比较缺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由于艺术人才的培养受到传统艺术教育体制等的制约,尚不能适应迅猛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需要。因此,艺术院校有必要开展深入研究、探索,对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人才、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等关联逻辑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行理论梳理与实践探索,研究探讨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相互作用机理、相互促进策略,深入探索中国高校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特色模式,以期进一步促进我国高等艺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本课题试图对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系作理论梳理,分析中国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的对策建议。(二)研究意义理论意义:首先,理清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相关性,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其次,明确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与价值定位,为我国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提供理论指导。再次,有利于推进跨学科研究。文化创意产业是创意经济,属经济学学科研究范畴,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表面上是教育学科研究的问题,实质上也是人力资源研究的问题,也就是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的问题,因此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为公共管理学科与经济学学科交叉渗透提供案例,开拓公共管理学学科研究的领域。现实意义:第一,推动我国高校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总量和质量的不足,解决办法是我国高校艺术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和教育政策的支持。第二,加快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步伐。二十一世纪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中国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建设上取得一系列优异的成果,但是前有强手后有追兵,必须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把持着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的高地。第三,为我国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带来有益的启示。“钱学森之问”之所以刺痛我国高等教育,其根源就是我们不能培养出拔尖创新型人才。解剖麻雀,即知同类,对于这一论题的研究可以为我国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带来有益的启迪。(三)文献综述1. 国外研究综述:(1)对新时代文化创业与创新人才关系的研究概括国外学者对创新人才的培养以及创新人才对文化产业作用的研究非常重视,从不同视角展开对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这些研究包括理论研究、创新方法研究、创造性思维研究等。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人才培养被很多国家和地区看成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欧洲艺术文化政策比较研究协会(ERICarts)在《创意欧洲报告书》指出,欧盟已经达到共识,认为文化教育对于欧盟要建立一个“知识欧洲”非常重要,并推出文化产业的教育策略:一个是发动文化学习、鼓励文化参与的教育计划;另一个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创新人才培训计划。联合国贸易暨发展会议委员会(UNCTAD)在2008创意经济报告(CreativeEconomyReport2008)中提出,创意经济的核心即是创意产业,而创新人才是创意产业最为重要的资产。报告认为,随着产业升级、转型以及专业分工日趋精细,人才资本是创意经济中最可贵的资产,是产业发展的主要动能。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最先提出创意产业的定义与分类。他认为,创意产业是第一种以个人为基础的现代经济,创意经济依赖于人的一些创意、想法。创新创意并不被艺术家所垄断,任何人都可以有创意,因而他把脑力工作、人才资源看为创意产业的决定性因素。从霍金斯的观点来看,创新人才在创意产业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世界发达国家在面临产业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启动较早,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学者归纳了这些发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的特点:(1)创新能力的培养是高等教育的优良传统。在教育理念上,确立以人为中心和创新精神为核心的观念;在教育目标上,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方式上,主张不同途径、不同措施以及不同策略。(2)建构完善的课程体系。多层次、多维系、多元化的课程设置是世界著名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特色,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3)政府政策的疏导和指引。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通过颁布国家政策对创新人才的培养起到计划和战略作用。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创新计划及战略罗列如下:美国的《美国竞争力计划》、日本《创新25》、韩国《国家研发事业总路线图》、爱尔兰《科技与创新战略》等。国外对文化创业与艺术人才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创业与艺术人才策略的探讨、文化创业的艺术人才个案研究、区域研究、行业研究等等。整体而言,国外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文献大多属于描述性研究和政策研究,研究人员以哲学、艺术学、社会学、文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学者为主。而当代艺术教育、艺术人才的研究著作较为出名的有:《艺术教育:批评的重要性》、《现代艺术哲学》、《美学与艺术教育》等。这些著作阐述了艺术教育中人才培养的相关理论,可简单概述如下:第一,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应与教育规律相一致,否则教育活动的实效大打折扣;第二,艺术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非割裂,艺术教育应培养人才的人文素养,并发挥艺术人才对于社会的干预功能;第三,不同价值观和不同价值取向的艺术教育研究为艺术人才的培养模式提供理论指导。理查德·E·凯夫斯在其成名作《创意产业经济学-艺术的商业之道》中讨论了艺术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其中涉及到视觉艺术、表演艺术、电影、声像制品等艺术创作部门和行业,并首次从艺术和文化的经济组织结构上探讨文化创意产业对艺术人才的特殊要求。理查德·佛罗里达在《创意经济的崛起》一书中提出一个新的阶层。他认为,随着创意经济的发展,在当今社会中涌现一个职业阶层——创意阶层。该阶层不同于传统的农业阶层、工业阶层、服务业阶层,特点是创造新概念、新技术和新的创造内容,其中包括艺术人才,艺术人才的专业特点显著,是创意阶层最有创意的人群和职业。2. 国内研究综述:(1)关于新时代文化创业与创新人才的关系国内学者普遍认识到创意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性,基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成为了理论探索的热点话题,产生了一大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在专著上,涉及文化产业与人才培养、人力资源互动关系的著作有:范周、吕学武编的《文化创意产业前沿》系列、张京成的《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报告》、厉无畏的《创意产业导论》、向勇等的《区域文化产业研究》、陈少峰的《文化产业战略与商业模式》等。在研究论文上,钱晓芳《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的高等艺术人才培养对策研究》、李砚祖《教学改革:创设一种新型的设计艺术教育体系》、王丽琦《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高校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彭澎《文化产业的发展与设计人才培养的思考》等论文从不同的视野研究文化产业背景下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这个课题。金元浦较早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与人才之间的相互依赖的理论研究。他认为,创意产业、创意经济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它与技术生产力不同,强调文化艺术对产业经济的支持与推动作用,强化艺术人才与文化产业的有机对接。贺寿昌教授在《创意学概论》、《上海城市信息化战略和应用》、《探索上海城市信息化》、《创意·从知识到资本——创意产业的上海思维》等专著中探索文化创意产业与人才培养的相关问题,提出一系列颇有影响的理论和实践路径,在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上都取得丰硕成果。作为“中国2008年度文化产业十大领军人物”之一的范周在研究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和区域文化创意产业中颇有建树。他于2006年提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三个乐章”的理论,并主编了《文化创意产业前沿》丛书。从这些理论和出版的著作中,范周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动力源问题,涉及到创新人才对文化产业的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力。张晓明编纂我国的《文化蓝皮书》,形成了《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文化蓝皮书: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和《文化蓝皮书: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三本权威的报告。这些报告不仅仅勾画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蓝图,而且为在文化产业背景下培养艺术人才指明了方向。(2)关于新时代文化创业与艺术人才的培养关于高校艺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问题、现状以及对策措施等方面,是高等艺术教育界较为关注的范围。许平教授敏锐认识到当前高等艺术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他认为,当前艺术院校之间彼此雷同、千校一面、缺乏个性,将会很快形成艺术教育深入发展的瓶颈。他总结到,很多艺术院校未能真正去研究与解决专业教学内涵相似、专业定位含混不清的问题,因而人才培养质量不高。郑桂玉的硕士论文《创意产业背景下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思考》分析了创意产业与艺术人才培养的相互关系。她主要从我国当前创意产业的发展、内涵特征的认识、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的本质的差异性作了全面阐述,从而提出对创意设计人才的需求。她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创意设计人才的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性思维能力;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培育教学团队;建立柔性化的教学管理机制。周斌在《创意产业发展背景下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探析》一文中提出如何培养新时期艺术设计人才的途径。他主张,要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大设计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以实训教学为主线的创新型艺术设计课程体系;探索机制创新,建立以工作室制为依托的教学模式;加强师资培养,建设一支具有创意教育能力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实施发展性学生评价,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意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刘卷在《基于创意产业的艺术设计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文章中提出基于创意产业的艺术设计专业创新型人才教育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从思想上注重学生创新素质培养与时代接轨的观念意识;转变艺术设计教育观念;转变教师的角色;在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设置上着重加强与创意产业相关内容的安排,在相关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教学上强化与创意产业的联系。总的来说,国内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创新人才的关系研究重在认识层面,一般做人才功能方面的论述,而缺少实际操作层面的运行机制研究。部分学者注重在某一方面对艺术创新人才培养进行阐述,缺少对推进艺术创新人才教育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观照。(四)研究内容研究首先分别从创新创业知识结构、心理品质、个性素质以及创业能力四个维度进行对现状进行调查,找出培养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课题研究发现,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缺乏是影响创新创业成功的主要因素。研究分别从创新创业知识结构、心理品质、个性特征以及创业能力四个维度找出高校艺术类大学创新创业素质培养存在的问题:创新创业知识机构不合理、心理素质较弱、个性素质缺乏和创业能力不足;原因是因受到家庭传统观念的干扰,社会建设不完备的影响,学校创新创业素质研究不完善,大学生自我定位不清晰。研究在最后一部分提出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路径有:转变家庭思想观念,培养创新创业个性素质;完善社会实践平台建设,锻炼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奠定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机构;加强学生个人创新创业素质修养,提高创新创业心理素质。二、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一)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内涵1.创业长期以来,创业者与相关学者对创业的定义一直存在着分歧。“企业家精神”在英文中的出现主要有以下两种表达方式: enterprise和称为 entrepreneurship,前者可以是动态的,而后者可以是静态的。enterprise用来作动词,指"创办企业",干一番大生意,基本上呈上升趋势; entrepreneurship用来作静态形式,指"创业活动","创业状态",偏爱创业活动,创业化,创业型等等。enterprise和 entrepreneurship,前者为动态,而后者为静态。enterprise用来作动词,指"创办企业",干一番大生意,基本上呈上升趋势; entrepreneurship用来作静态形式,指"创业活动","创业状态",偏爱创业活动,创业化,创业型等等。郁义鸿等人认为:“创业是一个实现人的潜在价值的过程,人们用它来发现和抓住机会,并由此创造新的产品或服务。”当前国内创业主要有几种流派,一是把创业界定为经济功能。谭立章和钱津津提出:“创业是一种社会活动,它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二是企业家对个人人格特征的界定;本研究的观点一致认为,这就是可以对企业家希望拥有的共同人格特质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描述的原因。三是作为一个过程的创业。库拉特科, D. F.& Hodgetts, R. M.认为,"创新的企业家是一种精神和热情,要求现代的人们将新的生活观念和创意作为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付诸实践,这意味着一个时期内,一个具有远见、创新和创造性的社会动态发展过程。"第四,创业活动的观点。Kohler说过:“创业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它可以启动、维持和发展一种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鉴于上述几种不同的说法,笔者将这种创业活动界定为:创业活动是一种具有企业家所希望具备的职业特性、充满强烈创业思想激情、发挥职业创造力的富有活力的创业实践社会活动,它能够为企业家创造一定的政治和社会经济价值,其核心价值在于推动创新。2.创业素质人类神经系统和感觉器上的特征,以及事物本身的特征和精神方面,都被称为品质。品质这个词的概念很多,相关学者、研究者所处的领域不同,定义也不同。2006年,欧盟(EU)将"企业家素质"定义为"任何人都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竞争力,这有助于年轻人在从事任何职业时保持创造性和信心"。刘道玉将企业家的素质分为:身体素质、人格素质、心理素质、智力素质、文化素质。文化性。学者高国俊分析认为:“创新创业素质是大学生为适应社会不确定的发展需要,在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专业技能训练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一定灵活性和发展潜力的素质。”针对技能创业技术素质的具体界定,国内相关专家和学者意见不一,且涉及面较广,因此,本课题主要将技能创业技术素质分为四个不同的方面,分别是掌握创新技能创业技术知识、创新技能创业技术心理素质、创新技术创业管理能力、创新技术创业管理个性人格素质。3.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高校学生是指接受高等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是社会创新力量的主体,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对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它是社会创新的主体,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对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我国高等学府中的专科生主要培养的是专门的学术应用型人才,而研究生主要培养的是专门的学术研究型人才,但是,本科学生在专业学习时间相对较长,专业理论和社会实践综合知识较丰富,不适合在专业上进行自主创业,因此,本文作者所指的本科学生,主要是在大学就读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刘碧强认为,“大学生既能完成创业活动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能完成从自主创业到企业家创业的转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素质就是大学生创业素质。但是,由于大学本科学生学习时间长,理论和实践知识较丰富,更适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因此,本文所指的大学本科学生主要是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刘碧强认为,“大学生既能完成创业活动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能完成从自主创业到企业家创业的转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素质就是大学生创业素质。因此,本文认为,在就业创新技术教育与新环境的双重熏染下,大学生树立了就业创新技术创业精神,树立了社会创新技术创业服务意识,积累了丰富的就业创新技术创业理论知识,锻炼了综合素质,使大学生就业创新技术创业的各个方面都有了全面的发展,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对就业创新技术创业的整体认识,使其各个方面都能得到极大的提高。(二)创新创业素质的构成要素1. 创新创业知识结构基础知识文化是指大学创业活动过程中必须熟练掌握的与大学创业活动有关的一些基础知识,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文化、经济企业管理、综合专业知识等内容,重点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税法、市场营销、创业课程设计、项目管理、商务文案、产品规划、人力资源等,这些知识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职业创新能力和创业综合素质。目前,大学生的创业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教学,创业导师缺乏创业实践经验,创业孵化基地尚处于发展阶段,众多高校纷纷设立了创业训练班和大学科技园,却没有真正解决大学生对创业知识的渴求和追求。这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质量。目前,大学生的创业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教学,创业导师缺乏创业实践经验,创业孵化基地尚处于发展阶段,众多高校纷纷设立了创业训练班和大学科技园,却没有真正解决大学生对创业知识的渴求和追求。2.创新创业心理素质Li yue认为:"要促进企业家的成功,就必须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学生创业心理素质主要特征是在大学生参加创业心理实践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对创业者基本心理素质的综合评价,对创业心理发挥重要调节作用的一种个性心理特征和心理特征,它包括创业者的心理情感、认知、记忆、语言、意志、性格、气质等,以及其构成的心理要素。其自我意识特征主要表现为:自主性、自律性和自豪感;其精神性格特征主要表现为:突出积极、敢于自主探索、处事果断;其思想情感较富社会理性主义色彩。企业家的实践心理素质在个体创业各基本素质心理结构中始终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个体创业初期的实践心理部分,更具有自我调节的重要作用。3. 创新创业个性素质无人格,无创造。性格,是吸引创业者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企业家来说非常重要。“人格”这个词起源于古拉丁语中的 epersonal,它包含了以下两个基本含义:第一个是指它在社会生活交流的舞台上所起的重要作用;第二个是指它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性质和实际作用,也就是它作为一个人的一个本质的自我。多年来,许多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和行为学家对人的人格品质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同时也总结出了一些某些规律,如赫什的六型、巴伦的十二型、托兰斯的八十四型等,这些“人格品质模式化”尚未形成。也就是人性的自我。多年来,许多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和行为学家对人的人格品质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同时也总结出了一些某些规律,如赫什的六型、巴伦的十二型、托兰斯的八十四型等,这些“人格品质模式化”尚未形成。1970年, Hornaday和 Bunker认为创业者具有与常人不同的个性特征,特别是在开发市场和抓住机遇时的敏感,其中包括创业者具有强烈的创业动机,意想不到的想象力,善于把握事物发展趋势,通情达理的商业嗅觉,丰富的商业知识,自我反思等能力。刘道玉以创业道路的复杂性为基础,分析了大学生创业和企业经营者创业的人格特质,认为“人格特质指的是个体具有的独特人格特质,即独立、坚忍不拔、求异性、逞强好胜、进攻性。”4. 创新创业能力1992年,毛家瑞等人提出:"创业能力是指用自己的智慧把别人或自己的思想转化成能发挥作用的经济价值,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断丰富个人知识,提高个人能力,这包括专业技术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等。在泰国曼谷,1994年召开了一次关于科技创业和高科技创业人才教育的专题会议,会上我们发布了一份主题报告,题目是“培养企业家精神”。本研究将高科技企业创业者的管理素养水平归纳为四项基本能力共22项基本要素/两项指标。但是,一个成功的个体创业者必须具备多方面的工作能力,与一般的创业工作相比,创业工作更需要具备创业的挑战性和工作的复杂性等基本特征,决定了一个创业者到底应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能力,创业者能力培养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创业者的成败,因为一个创业者的能力对人的影响力度不同,对一个创业者能力培养水平的不同侧重于不同的方面,比如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合作管理能力、沟通与控制能力、管理实践能力、领导控制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反省与思考能力等等。运营能力,自我反思能力等。本文主要研究了中国大学生在职业生涯中的创新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创业项目实践能力,技术开发和售后服务能力,经营者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创新能力。三、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现状(一)创新创业知识结构现状培养企业创新驱动型企业家的心理素质。高校创业教育的对象和受益者都是艺术类大学生创业教育。积极配合高校开展高新创业人才教育也将能有效地帮助在校当代我国大学生已远不只是处在"死记硬背"的就业时代,大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直接追求越来越高,对各种高新技术产品的直接依赖性文化程度越来越强,而对创业业务的了解却很少,因此我国有必要对青年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创业业务知识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就创新创业的解释性而言,只有真正理解创新创业才能使更多的同学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来,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理解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就基本经营战略管理相关知识的培养而言,理解企业经营并不等于理解失败抓住成功,理解大学生对企业创新或创业的基本经营战略管理相关知识仅约占1.00%;理解比较全面的只有18%;理解不够全面的只有56%,超过了学生过多的理解;理解不够全面的只有25%。就专业知识而言,只有掌握了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创新创业的发展才能得到支撑。当前,许多大学生盲目创业,缺乏系统的创业专业知识和创业相关培训。就综合性知识而言,创新创业涉及的学科复杂多样,需要具备多种综合性知识才能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综合知识,很少人了解的。很清楚只有1.00%;比较清楚只有18%;很清楚只有56%,超过一半;不清楚只有25%。就专业知识而言,只有掌握了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创新创业的发展才能得到支撑。当前,许多大学生盲目创业,缺乏系统的创业专业知识和创业相关培训。就综合性知识而言,创新创业涉及的学科复杂多样,需要具备多种综合性知识才能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综合知识,很少人了解的。(二)创新创业心理素质现状就企业创新和对创业者的兴趣培养而言,爱好创业是我们人生中最好的创业导师,有了自己的创业兴趣爱好,就可以充分激发更多大学生积极参与企业创新、自主创业。从大学生从事创新技术创业的社会兴趣程度来看,在高校艺术设计专业中,有八成的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比较感兴趣。就创业态度而言,非常认同占近四成,普通态度占近六成,不认同比例偏低。从许多创业同学承受过多的风险遭遇压力方面,从许多创业同学的风险承受压力现状分析,许多创业同学不愿主动去积极尝试如何创新或创业,是因为他们面临的风险压力太大,导致他们虽然有许多想法,但未能及时付诸实践。(三)创新创业个性素质现状就创新意识而言,许多人认为,大学生创业应与一般群体创业有区别,要有创新才能体现大学生的特点。Bill Orlett认为:“创新是发明创造和商业创造的乘积(创新=发明创造*商业),而非两者的总和。假如只能进行商品交换而没有创造价值,或者有创造价值却无法满足大众的需求,他们就不会有创新。据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超半成的创业同学表示认为重新创业一定会被要求有很好的创业意识,近三成的创业同学表示对创业有很强的认同,一成的创业同学表示认为一般,只有极少数的同学表示不认同,从而创业一定会被要求有很好的创业意识。就创新思维而言,创新思维的培养目的在于使学习者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从创业思维的角度来看,通常会有两成左右的人会进行创业思维,而偶尔会有七成以上的人。(四)创新创业能力现状风险体验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属于非知识结构的事物,能使人们深刻认识风险,提高创业效率。秦敬名认为:“学生即使接受了同一种教育,但学生的学以致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各不相同,大学生只有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创新创业能力。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0次的有5成;1次的有1成;2次的有2成;3次以上的很少。研究结果显示,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数量极少。四、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艺术类大学创新创业素质存在的问题艺术大学生是高校艺术教育的主体,也是高校创新创业的重要群体,他们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素质。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是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本文通过相关调查研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1.艺术创新创业知识结构不合理创新型知识产权组织不合理。美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形成的首要条件是创新创业知识,大部分同学都通过专业课程学习,掌握了基本的专业知识,但真正要亲自创业还需要进一步的认识。今年我国大学扩招以来,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铁饭碗”依然为大学生所向往,“等”、“靠”、“不重要”的大学生就业心理依然普遍存在,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主动性和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不高,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就业工作质量。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相关就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大学生创新就业的价值观也开始发生明显的转变,创新创业已成为深入校园的热门话题。与此同时,准备创业的同学们认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最重要的就是选择创业的领域。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创新创业成为校园热点话题。与此同时,准备创业的同学们认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最重要的就是选择创业的领域。就当前的实际情况分析,传统的大学生就业畏难观念仍使我国高校创新技术创业相关工作难以继续开展,创新技术创业作为一种"大而全"的特殊职业,许多大学生就业畏难情绪严重,追求稳定舒适的职业生活,不敢大胆尝试自主创新,使创业生活更缺乏青春活力;同时,根据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盲目跟随高校毕业生择业已成为我国大学生择业的主流。这说明我国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任务存在一定的差距。2. 艺术创新创业心理素质较弱《创业教育学》彭刚指出,创业心理素质是个体在创业过程中对人的心理和行为起调节作用的意识特性。一位曾经被多家媒体网站如新闻网报道过的成功企业家——刘一盛(又称“紫色土豆传奇”)提到,“创业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并非每一个创业者都是一帆风顺,每一个失败的阶段都要及时调整。事实上,失败比成功收获更多,成功和失败是相对的,失败和成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经验,每一个人都应该去不断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付诸实践。"很多大学生认为,资金、经验、技术等因素限制了他们的创业意识,但这是客观条件,创业者自身才是关键。艺术类大学生作为创新发展创业人才的心理素质主要还是通过高校创新发展创业教育模式来有效培养的,大学生作为创新发展创业人才的心理素质如何,一直是制约高校艺术设计专业大学生创新发展创业的重要因素。高校学生对参与创业的基本认识比较清楚,但对如何参与企业创新参与创业并不感到十分畏惧,相反,对于参与创业创新倾向较强的学生同学来说,他们对于参与创业的综合心理素质更强。陶思亮等人认为:"不同的创业者在创业心理意识、创业情感人格和创业倾向方面存在差异,掌握了创业心理素质的学生往往比没接触过创业的学生更优秀"。3. 艺术创新创业个性素质缺乏艺术大学生自身具备个性素质是区别于其他学生创业的决定性因素。有关调查研究显示,超过六成的同学对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愿望较强,近三成的同学非常强烈,只有近一成的同学对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愿望较弱,持不认同的比例很小。必须增强其时代性、稳定性、活动性和整体性。4.艺术创新创业能力不足"企业家精神"(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的概念模型中,"企业家精神活动是企业家机会和企业家能力结合的结果"。企业家不能只抓住机遇,还要有实力。目前,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新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以支持和激励我国大学生创业,但许多人担心其企业创新驱动能力依然不高,因此,全面加强提高我国大学生企业创新驱动能力已成为当前最紧迫的战略任务。新时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发现,已有的创新创业能力直接影响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选择,近七成的大学生认为已有的创新创业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只有两成的学生比较满足自己的创新创业,经济时代要求大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二)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存在问题的原因1. 家庭传统观念的干扰关于艺术大学生创业成功与否,目前很多艺术专业的同学认为:“家庭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创业成功。”这位孩子,他们成长的第一所职业学校,即家庭,第一位职业教师,即他的父母,因此,潜移默化地促进了他们将来就业的发展。郑冉冉认为:“儿童成长社会化时期最早的模式是父母,父母对孩子的个性及未来的职业态度都有影响。对于她们的就业来说,家庭也同样重要。郑冉冉认为:“儿童成长社会化时期最早的模式是父母,父母对孩子的个性及未来的职业态度都有影响。”一般而言,出生于经商家庭的孩子更容易受到家庭激励的创业影响,而长期受"学而优则仕"环境影响的孩子,则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从事稳定的职业,不愿尝试冒险,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创业意识。2.社会环境建设不完备的影响中国社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创业的机会。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必然要求不断创新,创新主要表现为社会创业的具体活动。创新主要表现为企业家精神的具体化。对欧盟实体经济而言,在目前的全球化经济模式下,企业家精神更明显地成为欧盟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创新能力的主要收入来源。她们同意:"大学生创业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全社会对创业活动的认可和接受。"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应进一步呼吁中国社会各阶层,特别关注在校艺术设计专业学生,他们正积极参与艺术创新或创业,因为他们仍是受法律保护的教育者,对整个社会的具体接触很少,需要社会更广泛的理解和更有力的支持,需要全社会的充分信任,这样才能帮助他们有效地缓解当今社会的经济困难,减轻其精神压力,提高其抗社会风险意识。与此同时,相关媒体在对社会舆论的报道中,也应着重宣传一些创业失败走向成功的典型案例,以激励他们,包容和钦佩创业失败的群体,传递并释放他们创业的正能量。由于她们是受保护对象,与社会的联系很少,需要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获得社会的信任,帮助她们缓解社会经济困难,减轻心理压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与此同时,相关媒体在对社会舆论的报道中,也应着重宣传一些创业失败走向成功的典型案例,以激励他们,包容和钦佩创业失败的群体,传递并释放他们创业的正能量。3. 学校创新创业素质研究不完善发达世界国家的创业教育之所以能达到国际水平,是因为它们将创业教育作为终身学习教育来培养,创业不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为学生以后进入社会打好基础。牛金成与陆静比较后得出如下结论:"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升华与延续,不应只追求眼前利益,而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生命价值的实现。大学企业创新创业的服务主体是在校大学生,大学企业应做好各项创业服务教育工作,为未来教育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以促进大学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着大学生迎新创业综合素质培养目标不明确的不良现象。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出现中,打破了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各大高校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改变了大学教育活动的环境和结构。尽管说近几年来我国各大高校都在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并在不断地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途径,但是,大多数创业学校都是为了不停地解决在校学生眼前的实际就业困难问题,目前大多数高校已有的创业教育教学出发点仍然是为了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实际就业率。4.艺术类大学生自我定位不清晰很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在深刻理解当前艺术就业发展形势的同时,还没有对自己将来想从事的艺术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和明确的奋斗目标,很难清楚地对自己将来想从事的艺术工作进行规划。比如在日常学习中,他们就没有明确的目标,“得过且过”的人生态度,导致自己无法有针对性地培养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实际上,在创业实践过程中,更多的是需要又一种竞争意识,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实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如果创业缺乏了竞争力,就会直接影响到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提升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对策建议1. 转变家庭思想观念,培养艺术创新创业个性素质家庭是温暖的港湾。艺术院校的学生在准备创业的时候,家庭应该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他们的孩子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转变传统的就业观,扶持大学生创业,是家庭应尽的责任。随着当前我国普通高校职教由弱小向精英的转型,进入一个新的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已不能完全培养成为全社会的精英人才,这也使很多过于传统的学生家长往往认为自己上了好大学就一定能有稳定的教育与之相矛盾。中国任何一所高校的大学生,在高等教育事业大众化发展的背景下,都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大众”,面临着社会市场和经济社会的双重压力,面临着择业、求学、创业等诸多问题。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培养出的人才必须是走进大企业、走进沿海发达城市的毕业生,服务于基层、农村和西部内陆城市的毕业生,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每一个大学生都不可能找到一份安逸稳定的工作,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此时父母要及时改变就业观念,了解社会发展的动态,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2. 完善社会实践平台建设,锻炼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选择自主创业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和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大学生创业主要集中在高校,这与高校长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密不可分。艺术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缺乏,受制于社会实践平台的限制,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增强社会对创业的认同。能够对专业大学生艺术创业梦想群体的发展带来鼓舞作用也正是因为有了良好的社会实践氛围,艺术设计专业大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能够逐步形成具有艺术创业梦想的比较具有艺术创业社会实践行为。作者一致认为,虽然,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对当代艺术及各类高校学生开展创新技术创业具有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但在短时间内可能没有什么经济效益,但从长远的利益来看,对高校学生开展创新技术创业活动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一是发挥社会的宣传动员功能;短期内并没有什么益处,但从长期来看,对于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发挥社会的宣传动员功能;社媒应积极广泛地宣传那些成功创业的典型人物以及地方政府的各种有关创业的优惠政策,使毕业大学生在体验创业成功的过程中,体会到对政府、社会的亲切关怀,从而更加坚定身为创业者的信念;第二,社会应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引导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包括家庭、朋友、同学等),帮助创业者转变就业观念;第三,社会应采取必要的新的社会创业扶持措施,使创业者也能获得社会的大力支持,同时应积极充分地发挥民间民间政府性创业社会服务中介服务创业机构的社会桥梁纽带作用,帮助毕业大学生继续提供创业技术支持、市场调研、信息技术服务、经营项目管理、产品策划等创业项目。为学生提供技术支持,市场开发,信息服务,经营管理,产品策划等项目。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要有效地开展创业文化活动,还需要有良好的高校社会资本创业市场文化氛围,借助欧盟政府遍及与其他高校开展创业合作、与其他企事业单位联合部门的合作,尽可能地通过吸收来自全社会的各种创业资金等资源,来拓展社会创业文化产业园和孵化服务基地,为其他社会资本创造良好的社会创业文化氛围。大学通过研究成立校园艺术教育类在校大学生参加创新自主创业活动俱乐部、创新自主创业活动指导培训中心等艺术机构,开展"创青春"、"创新自主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等校园各类艺术竞赛,引导大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创新自主创业活动,并在学校开展创新自主创业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大学生参与创新自主创业活动的能力;定期对在学校自主创新自主创业活动中已取得突出成绩的大学生集体进行学校自主创新自主创业活动舆论宣传和环境教育,树立创业先进典型,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弘扬大学生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精神,培养和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意志。当前大学生对创业的认识是被动的、盲目的、片面的,创业素质教育还没有完全被大学生接受和认同。创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首要任务。对于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学生,要定期进行舆论环境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当前大学生对创业的认识是被动的、盲目的、片面的,创业素质教育还没有完全被大学生接受和认同。创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首要任务。3. 健全高校艺术创新创业体制,奠定艺术创新创业知识机构大学的教学是以培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为基础,以培养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为目标,把创新教育作为创新实践活动的具体运用,创新教育的科学发展需要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穿叉,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不可替代。在高等教育中,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路径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不可替代。如何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新精神和自主创业、创新能力的综合培养,是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三大战略重点问题之一,也是高校深入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工作要求,是高校深入服务于我国创新型人才国家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发展举措。与此同时,高校应倡导“学生本位”的创业教育理念,即大学生应从被动接受课程转变为主动接受课程,并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健全创业课程与实践教育体系。构建“三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从“三个层次”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对创业知识、素质和能力进行较为系统的课程化教学。例如:第一层次,旨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动力,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第二层次,旨在提高复合型、应用型专业大学生的创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课程;第三层次,旨在以项目、竞赛、活动为导向,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过程的指导,在实践中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活动课程,使创业课程培训与课堂教学、专业教育、创业实训相结合。完善全国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体系。促进专业创新技术创业教育本科课程体系建设的关键,也是当前推进专业创新技术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推动力之一,需要有一支高技术素质的专业创新技术创业培养教师队伍,这将成为高校艺术类专业大学生专业创新技术创业教育综合素质逐步形成的重要能力基本保障。这是艺术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形成的能力保障。建立高校创业技术教师体育导师群,高校不仅要大力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师,而且还要培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具有校内外功能互补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创业技术教师;建立高校创新技术体育导师群,不仅要大力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师,而且要有效地促进高校创业技术体育教师的健康发展,导师群主要是面向学校招聘专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员和教师、科技人才、企业家、创业项目成功者、金融机构项目负责人等;第二,建立高校创业辅导专家小组,主要是为高校创业辅导教师、就业辅导专家组成,主要是为高校创业辅导教师、就业辅导专家组成,主要是为高校创业辅导教师、就业辅导专家组成,主要是为高校创业辅导教师、就业辅导专家组成,主要是为高校创业辅导教师、就业辅导专家组成,主要是为高校创业辅导教师、就业辅导专家组成。四是精细教学管理“双创”体育教师队伍,重新准确定位体育教师的教学角色,激发教师的创新意识、创业积极性,更新体育教学发展理念,共促教育师资专业人才与素质教育服务对象的协同发展,优化教师的素质教育结构,促进教师的知识资源整合和专业能力的优化再造,融合藕合资源,创新教学管理机制。经营机制创新。4. 加强个人艺术创新创业素质修养,提高艺术创新创业心理素质培养企业创新驱动型企业家的心理素质。高校创业教育的对象和受益者都是艺术类大学生创业教育。积极配合高校开展高科技创业人才教育,也能有效地帮助在校大学生在激烈的创业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当前,“盲目”创业已成为高校学生创业的一大“通病”,忽视创业的真正重点是自主创新,许多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并没有真正认清自己创业人生本意,盲目地选择跟风,没有对自己的人生创业道路进行合理规划。许多艺术院校的大学生不清楚自己创业的初衷,盲目跟风,对自己创业没有合理的规划。所以,高校艺术创业类大学生创业应该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认真思考,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积极从事艺术创业,摒弃各种错误的、功利的艺术创业指导思想,坚定作为创业者的梦想,不断努力奋斗。创业不可能一帆风顺,大学生更需要学校、教师、社会、企业的支持与认同,尤其在创业面临风险与压力时,更应该积极进取,勇敢地面对挫折,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不断地犯错误,而非害怕失败”,美国人马克吐温也这样说过。艺术大学生只有不断尝试,不怕失败,保持良好的创业心理素质,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创业之路,实现人生价值。坚持不懈的努力创业不可能一帆风顺,大学生更需要学校、教师、社会、企业的支持与认同,尤其在创业面临风险与压力时,更应该积极进取,勇敢地面对挫折,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不断地犯错误,而非害怕失败”,美国人马克吐温也这样说过。艺术大学生只有不断尝试,不怕失败,保持良好的创业心理素质,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创业之路,实现人生价值。结语创新创业教育体现了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理念,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学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重要场所,其职责和任务十分繁重。艺术专业大学生创业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艺术专业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本文通过对大量文献资料的整理,在对大学生创新素质基本概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艺术类大学生创新素质的基本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促进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参考文献[1]黄绍泓.浅谈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J].劳动保障世界,2016(06):4.[2]谈音.艺术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结构评析[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5,35(05):89-91.[3]黄景溪.从冰山模型看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J].科技与创新,2020(23):86-88.[4]邓雅琼,王萌,吴双双,钱磊,徐伟,周枫,蒋志宇,王玲珑,魏韶锋.井冈山精神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教育的探讨[J].光明中医,2020,35(21):3466-3468.[5]赵欣艳,赖美詹.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与意向影响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04):90-102.[6]阳金萍.基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模型的素质培育路径探讨[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20,3(17):90-91.[7]张艳,卢蓉.大学生创业素质现状与提升路径探析[J].科技经济导刊,2020,28(23):139-140.[8]张欣柔.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养成型培养模式构建[J].科技与创新,2020(14):105-106.[9]李婷.基于第二课堂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以艺术类院校学生为例[J].戏剧之家,2020(36):171-172.[10]夏瑾仟.艺术类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对策探索[J].大视野,2020(04):1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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