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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心迹

“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

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大检察官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上现场回答大学生提问1.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岳东冉: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落实德治的制度有哪些?未来如何继续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张军:非常感谢东冉同学。这是一个涉及法理的好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德治国靠什么?靠的是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要求落实,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更加务实有效地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靠的是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唯有运用、执行好法律,方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也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紧密、有机结合好,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新闻链接: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不容忽视的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北京16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最高检积极推动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细细梳理,不难发现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比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2.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赵禹涵:您刚才提到,司法制度应充分回应社会需求。请问司法机关如何在“蛋壳公寓”事件、“O2O平台爆雷”这样涉及金融且波及范围广的事件中发挥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新闻链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2020年1月18日,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何挺: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诉学界最关注的话题。从张军检察长2020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专项报告来看,该制度在全国的适用率是并不平均的,包括现在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率以及量刑建议被采纳的比率都不太平均,而且在不断变化过程中。请问,从该制度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您觉得适用比率多少是比较合适的?陈国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间,18个全国试点城市的适用率是50%。该制度全面实施之后,各地适用的比例确实不太一样。有的地方适用率60%、70%,例如重庆,有的地方百分之十几,最开始的时候差别确实很大。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当前,刑事诉讼中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个情况。第一,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第二,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去年的时候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70%的适用率,就是基于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话,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没完,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一个要求,要求检察机关的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说明什么问题?要转变观念,积极主动适用,加强协调配合。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们国家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当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当然,我们也强调,适用的同时,要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处理得更合法更公正。目前,关于量刑建议采纳率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复杂,包括检察官提量刑建议也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比如盗窃、伤害等具体情况下具体分析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比较可信的。下一步,主要是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水平能力。新闻链接: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8年10月26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政治、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2020年7月起已在全国的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栗战书委员长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继续推进落实这项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主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2020年,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6个百分点。4.清华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莫野:针对目前日益频发的家庭暴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遏制这一现象,切实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弱势方?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就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应有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新闻链接: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在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的同时,最高检通过办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并推动这两项制度“入法”。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强制报告意见》)。《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查询意见》),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5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2020年12月,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21年来首次大修。此次大修梳理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明确强调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2020年1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充分、更全面、更科学的司法保护。5.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张军:刘强作为“检察官同学”提到的单位犯罪、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等问题很重要,最高检正在一些地方开展企业合规检察制度试点,对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建立起依法从宽的规范制度,并与专家学者、律师等共同审慎地向前推进。我们计划试点结束之后再继续扩大规范适用范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新闻链接: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更珍视法治的呵护。最高检特别提出,检察机关要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老娘舅”,为守法经营而管、为健康成长而管。2020年的两组办案数据体现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厚爱:一方面,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犯罪,起诉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的犯罪同比上升3.2%;另一方面,依法从宽处理非公经济人员经营环节的犯罪,不捕率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出8个百分点。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清华大学法学院2019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冯梦迪:公开听证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注意到,最高检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按规定开展这项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还会有哪些新探索?张军:感谢梦迪同学注意到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制度。这是2020年检察机关全力推进落实的一项制度。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预期和要求越来越高,以及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检察公开听证让当事人“说话”,让各界人士参与,大大提升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公正度,着力化解纠纷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个月,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在座的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该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自己的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本可避免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目前,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应听尽听”,将听证工作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保证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闻链接: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据统计,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带头,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2021年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检察听证要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应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吉塞尔

新时代实践型法治人才这样锻造

21世纪第一个10年,对于培养法学人才的高校来说颇为尴尬。《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大类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倒数第二,仅法学一个专业的失业人数就在全部本科专业小类中排名第一。与此同时,许多业内人士呼吁,法律人才的单一培养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多元需要,传统的法学教育亟待改革。2011年,21世纪第二个10年之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始承办“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迄今,实验班已走过10年,挥别四届毕业生。十年探索,所为何来,历经几何,成效如何?日前,本报记者走近实验班师生一探究竟。六年融贯 收获满满今年是2015级实验班学生倪爽在校的最后一年。回顾五年多的学习生涯,她用“收获满满”来形容。把倪爽的经历和非实验班学生对比可以发现:当不少大三学生纠结于将来是找工作还是考研,或者考研到底考什么专业,在自己喜欢的专业和更好考的专业之间到底怎样选的时候,她已经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国际法“模拟法庭”,增进了对专业的理解,笃定自己喜欢国际法,并将其认定为未来要从事的方向;当大四学生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一边实习、找工作或考研冲刺,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她暂缓司法考试去英国当了一年交换生,在异国踏踏实实感受着教育制度、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不同带来的崭新冲击;当其他学生在毕业关头各项繁杂的学业和事务中挤出时间匆匆完成实习的时候,她利用一整年的时间,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一家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两种不同类型且时间充裕的实习。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参事焦洪昌看来,学生感受到的“笃定”“踏实”和“充裕”主要是实验班六年本科硕士融贯的培养模式带来的,而这一模式的诞生来自国家的因势利导。焦洪昌介绍,早在2008年教育部就批准中国政法大学进行法学教育模式改革试点,开始实施“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1年,《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针对当时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等问题,为开展卓越人才培养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同年,“六年制法学实验班”这一任务由学校集中交由实力雄厚的法学院承办。响应国家的要求,法学院将培养目标定位在“应用型法学人才”上,将实验班的基准学制设为六年。实验班为学生配备“双导师”,辅导贯穿培养全阶段。入学后配备人生导师,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解答生活疑难,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学生尽早进行学业及职业规划;学术发展方面,实验班学生可与学业导师进行双向自愿选择,依据个人研究兴趣有针对性地进行论文研究和写作。经过六年培养,完成学业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可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决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其中的“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了“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等要求。对标国家要求,实验班进一步强调“全方位、高素质、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方略,落实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标准,强化“培养德才兼备的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10年来,尽管法学院对培养模式进行了不少动态调整,但对六年本科硕士融贯培养的整体思路和实践型、应用型的取向一直坚定不移。实际上,实验班的每一点发展变化都与国家教育改革的大势同频共振。”焦洪昌说。专业扎实 注重实践2019年底,在一家律所实习的2015级实验班学生徐晓婷,遇上了一件值得自豪的事——还在实习过程中就接到律所的挽留,并附上一份正式入职合同。此时,距离她毕业尚有一年半。徐晓婷将实习单位的认可,归功于在实验班学过的案例研习课程:“我们的一些老师兼职做律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经常在保密的前提下,把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合理改造,拿到课堂上让我们演练。”刚到律所实习时,正逢所里接了一个特别重大的破产重组案件。这类案件的特点是材料浩如烟海,一般的实习生通常会感到无从下手。而她,由于案例研习课的锻炼,很快就处理得得心应手。在法学院副院长、实验班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张力看来,徐晓婷的经历只是实验班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缩影。针对传统法律人才培养重理论轻实务的弊端,经过10年探索调整,实验班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阶段划分明确,分阶段逐步提升法律职业能力。六年中,学生第一年到第三年在校进行专业知识学习,第四年有充足的时间分前后两段到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第五年到第六年回校进行研究生阶段的硕士论文研究与写作。实习期间,法学院为实验班学生分配专业实习导师,充分发挥与实务部门互联互通的资源价值。——共开设15门案例研习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打通实体法和部门法之间的隔断。案例研讨课教材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结精选案例单独编写,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投射到现实,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启动中国政法大学“实务专家讲堂”系列活动,依托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将法治社会实践的最新经验、生动案例和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通过多样化的国际交流、联合培养项目与活动,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当然,重视实践的前提是专业知识学习到位。”按照培养方案,实验班精抓专业主干课程,以小班授课为主,兼顾通识课程教学。在本科阶段,学生主要进行专业知识学习,课程设置集中,夯实基础理论,深化专业认识,推动专业方法的掌握,以契合“职业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此同时,法学院还特别注重实验班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的设计开发,以及开设“通识主干课”课程组,增强学生的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和深刻认识社会,塑造良好的公共品质和科学精神。“我们的培养方案就是要兼顾专业能力培养和实践水平提升,引导学生专业学习和实践并重。”张力说。德法兼修 面向未来谈起工作去向,商法企业破产方向的2015级实验班学生周鸿钊本可以在专业领域大展宏图、“‘钱’途无量”,却被一场实习经历改变。去年,他所在的实习单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一个案子:北京远郊区的两兄弟,为祖辈留下的一块地,在建房时谁该占多占少发生了纠纷,且互不相让。基层法院调解无效,案子转来中院。“单从法律上讲,这种案子很好处理,就按照两人当初的约定,完全可以直接判。”可开庭之日,周鸿钊看到的是两位已近耄耋之年的老人,坐着轮椅由家人搀扶而来,一到法庭就吵得不可开交。实验班给他指派的实习指导教师,正是本案的法官。“她将法律和人情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先了解两兄弟的家庭背景、双方矛盾形成的历史原因,又从两人小时候的感情入手进行调解,最后促成了二人达成和解。”从实习导师身上,周鸿钊见到了在实验班学到的法律知识和道德伦理的活化。“从理论到实践的双重影响,促使我下定决心,以后要成为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注重德法兼修,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的过程中,增进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现状的了解,和对法治体系与法治理论的理解,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焦洪昌表示,未来要继续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迭代升级,法学实验班还将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的趋势,尝试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化的升级培养新模式,以积极的姿态回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对法律制度的挑战。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看来,“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人才培养改革的一个主窗口,更是中国法学教育在新时代坚持立德树人、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个主阵地。10年探索,成果斐然。截至2020年,实验班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800余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已成为国家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及律所、经济实体、教学科研机构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21世纪第三个10年已经开启,我们将在进一步总结提炼过去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拓展的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马怀德说。《中国教育报》2021年02月22日第3版 作者:本报记者 张滢

此八疵者

985、211分数太高?别担心!这些学校的专业性价比超高!

千万考生中最终能有多少人进入顶尖大学读书呢?2020年,39所985高校共招收20万名左右本科新生,录取率为1.9%。通常来说,排名靠前的学校,都是依靠强大的学科及综合实力作为支撑的。当然,也有一些高校,虽然不是传统211、985高校,但也有雄厚的办学实力及国家重点学科。有些考生和家长可能会有疑问,什么是国家重点学科呢?哪些学校虽然不属于顶尖名校,却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呢?掌上高考APP盘点了10所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普通本科院校,供各位考生及家长参考!什么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是国家根据发展战略与重大需求,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的培养创新人才、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居于骨干和引领地位,充分体现全国各高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实力和水平。到2007年为止,我国共组织了三次评选工作:共评选出全国28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7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其中一级国家重点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教育部的国家重点学科审批已被取消。01 江苏大学国家重点学科:流体机械及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坐标:江苏镇江江苏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QS、THE、ARWU等国际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学校均跻身top1000。《2019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41位。该校工程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ESI综合排名列全国第50位。02 山西医科大学国家重点学科:生理学坐标:山西太原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经过101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工结合、医理结合、医文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此外,学校现有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护理学,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农村定向免费生)、护理专业为教育部首批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03 扬州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作物栽培与耕种学、预防兽医学坐标:江苏扬州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7个,省“十三五”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3个,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04 南京医科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心血管病)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药理学 坐标:江苏南京南京医科大学是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政府共建医学院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该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在全国54所参评高校中获评A+等级。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免疫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05 山西大学国家重点学科:科学技术哲学、光学坐标:山西太原山西大学是教育部和山西省政府合建的部省合建高校,学校的化学、工程、材料、环境-生态4个学科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2019年,学校成为山西省唯一一所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06 燕山大学国家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材料学坐标:河北秦皇岛学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此外,学校拥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和16个省级重点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8个学科获得B类以上评估结果,其中机械工程为A类,全国排名前10%,材料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排名前20%。07 福建师范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坐标:福建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此外,学校的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08 青岛大学国家重点学科:眼科学坐标:山东青岛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学校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8个学科进入科睿唯安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排名前1%;系统科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排名前十名。09 上海师范大学国家重点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坐标:上海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2019年,学校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10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坐标:重庆学校是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法学一级学科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四所高校法学共同入围A级学科,成为重庆市唯一入围A级的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一起获得A评级,也是重庆市唯一进入A评级的专业学位授权点。

老小孩

袁钢 我国“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问题及对策

立法评论编者按解决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问题已成为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小编通过分析我国既往关于两者衔接机制的相关研究,并考察三种国内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三种国外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模式后发现,我国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存在学术型硕士和专业性硕士培养模式趋同、法学类研究生招生考试效度偏低等问题。基于此,小编就报考条件、成绩认定、招生改革、培养过程等方面提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的相关建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职考试”)是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法硕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有效路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我国正着手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包括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等。.为此,司法部制订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等共同构成我国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机衔接。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伊始,即把法硕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机衔接作为其工作重点之一,并将其作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毫无疑问,充分发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法学教育的促进和衔接作用,建立培育和选送优秀法治人才的新机制,可以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法治人才的需要。因此,研究并解决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的衔接问题,不仅是法学教育界、法律实务界关心的问题,更成为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关键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核心之一。一、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存在的问题(一)体系问题: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趋同我国法学教育经过30多年不断做“加法”,已经构成有十余种法学学位项目的“大杂烩”式的法学学位教育体系。“法学本科+学术型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型法律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是我国目前主要法学学位项目,均存在与法职考试衔接的客观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本科教育旨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其根本属性是职业教育。《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了获法学博士、法学硕士学位应有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基本学位能力和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法硕教育已经被明确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其中非法学专业毕业生强调复合型,法学专业毕业生强调专门型。由于近年来法律硕士招生人数在以每年5%左右幅度增加,法学硕士招生规模微缩。法学硕士逐步向法学博士的过渡性学位转变。目前法学学位体系中主要存在的是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趋同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虽然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培养目标各有侧重,但多数培养单位未根据不同培养目标与定位进行差别化培养,更没有注重法律硕士职业能力培养。二是虽然2018年新制定法学本科教育质量标准与2017年新修订的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已经存在明显不同,但是本科旧的核心课程体系与修订前非法学毕业的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在必修课和选修课设置、专业实习等方面的确较为相似。三是虽然各培养单位近年来都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但是地域因素等原因导致各培养单位普遍用同一支师资队伍来同时承担法学本科、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教学任务,个别培养单位就出现三类学位的师资配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高度混同。再加上培养规模小,从培养成本考虑,将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合并授课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二)制度问题:法学类研究生招生考试效度偏低由于越来越多高校在法学博士招录制度上采取“申请-审核”制,法学本科招录是通过全国统一高考体系来完成,因此,各层次法学学位招录制度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法学类研究生招生考试方面。由于法学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查内容不明确、试题难度偏低、区分度差,导致其效度偏低,难以达到选拔优秀人才的预定目的,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1.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招生考试模式趋同。两类考试均包括政治理论、外语全国统考。在法学专业知识考核中,法律硕士采用全国联考两张试卷的形式,法学硕士采用各校或者统一的专业基础课与专业综合课两张试卷的形式。对比法律硕士联考和各校法学专业课试卷可以发现,二者不仅考核科目相似,而且重点考查的都是学生是否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只是对法学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考查,法律联考倾向于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客观题形式,而法学硕士考试更倾向于采用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等主观题形式;二者无法体现考生报考不同学位类型的职业趋势,也不能重点考察未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硕士应该具备的逻辑、写作等实践能力基础,更不能突出对未来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学位法学硕士科研潜力的审核。2.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和法律硕士联考(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几无差异。有学者研究发现,二者存在“测”不出差异、“问”不出差异、“答”不出差异的问题,无法实现人才分类选拔的目标,在考试理论和实践中,已经没有区分二者的必要。并且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课考试考查5门课程的考核要求远远低于法职考试。3.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学生参加)陷入了考“应学之学”的悖论。目前,在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中重点考查考生对于5门专业课的掌握程度,本身就陷入了考“应学之学”的悖论之中。教指委自2015年开始组织调研并进行多轮研讨,形成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初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合并为统一考试科目、“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学生参加)”和“法律硕士(法学本科学生参加)”调整为统一考试内容的改革方案,并有望在近期公布。二、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的相关建议由于职前培训制度尚无实施方案,因此要求尚未建立职前培训制度之前去衔接法学教育,不具有现实意义。虽然法职考试改革方案基本确定,但在某些具体实施举措仍有可微调的空间,并可能对法学教育产生正向效应。多数学者关于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的衔接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到法学教育本身出发开展论证的。小编在“遵循现有规定”和“不做框架突破”两个原则指导下,分别从完善法职考试和法硕教育两个角度,提出以下五点建议。(一)完善法职考试1.允许高年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职考试。《实施意见》明确了报名学历条件,从具体报名工作角度,可以在未来具体报名通知中作出部分倾斜于法硕教育的规定,以推动法硕教育改革。基于法学教育就业导向的规划,根据目前法学本科生、研究生的就业去向以及既往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可作如下规定:允许非法学专业本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二年级和三年级时报名参加法职考试,不允许一年级非法学专业本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以及非法学专业本科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非法学专业本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在取得法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之后方可报名通过以上措施,引导学生从报考阶段就做好职业规划,致力于从事科研与高校教育工作的考生报考学术学位法学硕士,继而可以攻读法学博士学位。而力求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非法学本科考生,就会优先选择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因为其可以提前1~2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这种安排会使得法学本科教育与法硕教育成为应用型法治人才的主要培养方式,这也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确定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要求。2.法硕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的论证。有学者认为,可以让法职考试成为法律硕士入学资格考试,或者把第一次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统一起来,亦或让法律硕士毕业生直接参加主观题考试,豁免参加客观题考试。小编认为以上观点在现阶段实施的可能性不大。由于法律职业执业条件中实务要求只有1至2年,因此难以采纳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职业实践期限从5年缩短为3年的做法。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学习期间参加二级口译或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可免试《综合能力》科目的做法在理论上是可以采用的。但是,由于法职考试客观题试卷中每张试卷都涵盖9个法学二级学科,本身就是综合型试卷,每个二级学科知识点由于与其他二级学科存在交叉融合,很难把每一道考题都科学化分类归属于某一二级学科。因此,考生申请免考18个法学二级学科中哪一门或者哪几门都不可能实现。理论上可行的办法就只剩下允许法律硕士毕业生或者高年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专业学生)申请免考参加试卷一或者试卷二。免考的科学性仍需展开深入研究。(二)完善法硕教育1.试点以法职考试成绩认定法硕部分课程成绩。允许通过法职考试的法律硕士在校学习期间,以其法职考试成绩申请必修课(或学位课)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认定。认定具体程序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向其所在培养单位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法职考试(含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通过单,并提出成绩、学分认定申请。所申请认定的课程应当为培养单位确定的适用于该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或学位课),不含外语、思想政治课程,该必修课(或学位课)应当属于法职考试规定的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的必修课(或学位课)数量不超过3门。培养单位依据法职考试成绩通过单所载总分数,确定成绩换算方法,换算为不低于80分(100分制)或4分(5分制)的成绩,并计学分。通过以上举措,鼓励通过法职考试的学生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因为其能豁免3门必修课课程的学习,直接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学分。2.开展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申请-考核”制度的试点。允许通过法职考试人员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由经教指委认证的试点培养单位采用“申请-考核”制度录取。“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通过法职考试的学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直接进入由试点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学生须按照试点培养单位招生章程的要求,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复试、体检等相关工作程序,由试点培养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和录取名单。各试点培养单位应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各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申请审核的比例由各试点培养单位按照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20%先行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决定进一步扩大免试比例和培养院校范围。通过以上措施,有助于解决在职法律硕士培养模式被终止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必须统一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统一划定分数线,出现的两个问题:一是多数培养单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困难。因为多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是采用一边工作一边在业余时间学习的方式,但其参加法律硕士联考却要达到与全日制考生相同的录取分数线,难度非常大。二是避免全日制考生在录取中的投机行为。因为不少培养单位为了完成招生计划允许全日制考生申请转向非全日制录取,而非全日制学生多是无法享有与全日制学生一样的奖学金、户口迁移、宿舍、派遣分配等待遇,因此,就出现了考生集中报考全日制计划,无法录取后投机性转向非全日制,再由于待遇差异引发培养过程中的矛盾。上述举措可以真正把所谓在职人员并有志于通过攻读法律硕士提高自身素质的考生纳入非全日制培养计划中,实现非全日制制度设计初衷,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培养单位的招生自主权。3.推动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实践化。不同于法学本科教育和法学硕士教育,根据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标准,法律硕士的培养过程应当以实践为导向。在教学师资方面,应当配备司法实践能力强、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教师;在教学方法方面,应当采用真正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主要通过模拟式的案例教学、体验式的法律诊所等侧重实践的方式授课,由公检法部门中既有良好法律素养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和法学教师共同授课方式进行;在教学内容方面,应当把《意见》确定“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等要求融合进入法律硕士课程体系,作为教学的重点内容;在教学改革方面,在学位中心和教指委共同推动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建设规划指引下,把法律硕士案例库建设作为法律硕士培养重点和常态工作来抓;在教学考核方面,参照法职考试的考核形式与命题方式进行考核,重点采用案例题方式作为课程考核主要方式。《意见》和《实施办法》确定了法职考试的基本框架,因此,具有可行性的法学教育与法职考试衔接问题研究应当在该框架内进行。基于以上判断,小编结合对于法职考试内容、形式的分析,目前国内研究生招生、培养中的现实做法,提出关于衔接机制的看法,以期能对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发挥建设性作用。(原文标题:《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衔接路径研究》,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第10期)(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袁钢/文)

训练日

2018年MBA国家分数线会降么?

这两天很多省市院校已经开始可以查分,随着分数的陆续出炉,很多同学开始关注2018年国家线,每年的分数线都会跟随趋势有所调整。那么首先百科老师带你探秘国家线相关知识。1什么是国家线?它是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标准,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般分为专业课、公共课两种,依据不同地区,分数线标准有所差异。考研国家线是考生能否进入研究生复试的重要依据,因此能否过线对于考生意义重大。考研国家线划分为A、B两类(即一区、二区),A类分数线最高,其次是B类地区。这两类地区的分数线通常会相差2~10分。 历年国家线公布时间 结合近年国家线公布时间及考研日期安排预测,2018年考研国家线将在3月中旬公布。2018年考研国家线未公布之前,大家可先参考2017年考研国家线,一般相近两年变化不大。2今年分数线到底会不会降?◆考情分析教育部官方最新数据显示18年报考比去年同期增长37万全国报考人数达到238万,各省普遍增幅为20%以上,增幅最高的考生大省四川省,报名人数接近12万,较去年增长了45.87%。(前十年考研全国报名人数情况)从报考去向来看,普通院校报考人数增幅明显,顶尖名校报考人数由于有提前面试(想要咨询MBA面试的可以找我们哟,或者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我们的APP)的分流筛选,报考人数不增反降。另外,整体录取人数也在逐年平稳增长,主要是录取院校持续增多和扩招所致。百科老师预计,报名录取比对今年国家线高低影响不大。随着培训学员比例的上升,以及考生更加的年轻,考生水平整体也有所上升。名校之间的的竞争更加激烈,很多学员提前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安排MBA备考,以确保考取自己理想的院校◆考试难度2018年管理类联考的考题较往年来说,数学部分,难度显著上升。虽然逻辑和写作部分,难度适中,但是英语整体难度是比去年有所上升。总体而言,综合能力难度上升明显,英语难度略有提高。◆2018国家线预测依据以上的数据,百科老师认为可能会降,但绝不会降很多。2017年国家A线:总分170,英语42,综合84;B线:总分160,英语37,综合74。预计A类院校分数线166分,英语40,综合82;B类院校分数线155,英语35,综合73。(改成绩仅供预测)A线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B线地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国家线与复试虽然说进不进复试取决于院校的招生名额及竞争对手的分数,但是百科老师建议:估分高于国家线的学员,请及早准备复试,复试一般在第二年3月份就会开始。复试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专业的机构辅导,避免大意失荆州,赢了笔试,却在复试中惨遭淘汰。估分低于国家线的考生,注意在网上密切关注调剂信息,不要由于信息的疏漏而导致再来一年。

雄雉

教育部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 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五章 命 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考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题库命题。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 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 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 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 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乌甲

这两所学校包揽非双一流大学排行冠亚军,实力已赶超一些211高校

今天继续分享比较有代表性的学校——昆明理工大学和深圳大学。在校友会2018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有13所非双一流大学跻身全国百强,昆明理工大学排名全国第72位,问鼎2018中国非双一流大学排行榜首位;深圳大学第2,排名第73名,堪称2018中国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标杆。福建师范大学第3,排名第79名;跻身全国百强的其他非双一流大学是燕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山西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扬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和首都医科大学等。今天来重点关注一下昆理工和深圳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昆工,创建于1954年(甲午年),坐落于云南省省会昆明市,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法、文、艺术、医、农、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较为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是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高校、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入选高校;首批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六所高校(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之一。首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之一;依托高校建立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2所高校之一。2015年以来,昆理工工程学与材料科学学科先后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行列。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9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74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27个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艺术硕士(MFA)、翻译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深圳大学深圳大学(Shenzhen University),简称深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学校办学层次由学士、硕士到博士教育,是一所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7年实行学院制,明确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思路。2000年确立了从单纯教学型向教学与科研并重型转变的办学目标。2005年经批准成为工程专业硕士授权单位,新增2个工程专业硕士培养领域。2006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11月27日,深圳大学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生物技术、法学、广告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学校有75个本科专业。深圳大学目标是在五年内进入世界大学排名500名的目标。虽然两所学校都不是双一流高校,但是在综合实力上甚至已经超过了某些211院校,也为将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两所学校都是各自省份的重点建设高校,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觚哉

辟谣丨2018考研没有218天了

你知道吗?在中国的某个地方有你的竞争对手他在学习你上自习前他就开始学习了你走了他还在学你吃饭闲逛他在学你回寝室休息他在学他在学......你要考清华、北大人家凭什么要你!距离2018考研还有220天你还天真的以为还有220天?我们来算一下如果你每天学习10个小时你还有91.7天如果你每天学习8个小时你还有73.3天如果你每天学习6个小时你还有55天如果你每天学习4个小时你还有36.7天如果你每天学习3个小时你还有27.5天再除去发呆、聚餐、生病......还能剩下多久你还以为有端午节、国庆节......还考个什么研看完这个赶快滚回去学习!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考研在一天天接近既然选择了考研你别无选择必须努力奋斗备考顺序基础阶段:2017年3月-2017年5月,第一轮复习,注重基础,复习英语和数学提高阶段:2017年6月-2017年9月,第二轮复习,关注招生简章、考研大纲强化阶段:2017年9-2017年10月,考研报名冲刺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第三轮复习,做真题模拟题,现场确认一般在11月临考阶段:2017年12月,打印准考证复试备考阶段:2018年1月-2月,备考复试复试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进行复试调剂阶段:2018年4月-2018年5月,调剂录取阶段阶段:2018年6月-2018年9月高校选择A.三本(本地区、本学校、本专业)最容易成功;B.三跨(跨地区、跨学校、跨专业)最难成功;C.一本二跨(本专业、跨地区、跨学校)最为理想;D.二本一跨(本地、本专业、跨学校)最能成功;E.二本一跨(本地、本学校、跨专业)最好成功。专业选择该院校是985还是211该专业在全国排名第几位近五年该专业招生人数、报考人数、录取率近三年该校本专业指定参考书变化情况近四年该校本专业专业课真题有售与否近六年该校本专业开办考前辅导班与否近五年该校本专业硕士生研究生毕业就业情况自己能否在这个专业找到一位相当的硬关系初试介绍研究生初试日期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近几年一般是在12月底。(圣诞节附近)考试科目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考试时间:每科3个小时第一天上午政治:8:30-11:30下午英语:2:00-5:00第二天上午数学或专业基础课:8:30-11:30下午专业课: 2:00-5:00考研科目分数设置,总分500分政治:100分英语:100分数学或专业基础:150分专业课:150分另外管理类联考分数是300分(包括英语二100分,管理类综合200分)公共课试卷结构政治:马原24分 毛特30分 史纲14分思修与法律基础16分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16分英语(分为英语一和英语二):完型10分 阅读A40分 阅读B(即新题型)10分翻译10分 大作文20分小作文10分数学:理工类专业考数一、数二,经济类专业考数三数一:高数56%、线代22%、概率统计22%数二:高数78%、线代22%、不考概率统计数三:高数56%、线代22%、概率统计22%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近几年都是2月中旬公布,但是不固定,具体时间还要看报考的学校通知。名词解释1.学术型硕士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军事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类2.专业性硕士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硕士已达15类,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3.同等学力考研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者是指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是业务水平达到了本科毕业生水平的生源,这类没有没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属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研的最低学历是大专,如果是中专及以下学历,需先有大专或者自考的学历。4.在职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毕业后基本上只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需要通过申硕考试和论文答辩)和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结业证书)5.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6.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7.统考统考也就是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分为公共课统考和专业课统考。公共课统考报考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统考有8个专业:计算机、法硕、心理学、教育学、金融联考、西医综合、历史、农学。8.联考联考也就是全国联考,是由招收该专业硕士的多所高校联合招收,统一命题,一般有金融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联考等。英几数几之间的区别1.完全适用英语一的专业所有学术硕士全部适用(十三大门类,110个一级学科)8类(法律硕士含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专业硕士适用: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035101),法律硕士(法学专业)(035102),汉语国际教育(0453),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2.完全适用英语二的专业7类专业硕士适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 (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 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3.不适用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专业学术硕士中的外国语专业及专业硕士中的翻译硕士(0551),初试外国语科目具体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不使用英语一或英语二试卷4.数一考什么内容?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多元 函数的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 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二次型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随机事件和概率、随机变量及其概 率分布、二维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参数估计、假设检验5.哪些专业考数一①、工学门类的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治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一级学科中所有的二级学科、专业②、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中所有的二级学科、专业6.数二考什么内容?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 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7.哪些专业考数学二?工学门类的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中所有的二级学科、专业8.数学三考什么内容①微积分: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与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二次型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随机事件和概率、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联合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参数估计、假设检验9.哪些专业考数学三?①经济学门类的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中所有的二级学科、专业②经济门类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专业: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国防经济③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专业: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 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④管理学门类的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中所有的二级学科、专业考研地区的划分考研地区总体分为两大类,国家按照一类、二类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21个省(市)二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区)每类地区考研要求分数线(俗称国家线)是不一样的,一类对应A区线,二类对应B区线,其中A区要求较高,B区较低英语四六级与考研的关系1.四六级没过,对考研有没有影响?英语四级或者六级没过并不影响考研,只要你的学校四级与毕业不挂钩2.四六级和考研英语的区别在哪里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测试的重点不同,四六级侧重于速度,例如四六级中一篇阅读理解要求10分钟完成,而且有专门测试阅读速度的长篇阅读。而考研英语侧重于理解的精确,例如考研英语中一篇阅读理解给的解题时间是18到20分钟,足足比四六级多了一倍,这一倍的时间不是白给的,是考察我们阅读的"精确性"的。读研成本1.考研成本怎么算?决定是否考研之前不妨算一下我们的读研成本,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读研成本也不一样,下面的公式仅是供大家参考考研成本=书本费+资料费+补习班+报名费+生活费如果参加复试的话,还需加上复试时候的交通费、住宿费、面试费用读研成本=(研究生学费+生活费)×读研年数总成本=考研成本+读研成本2.奖学金机制学费:学硕一般是8000元左右,专硕根据专业的不同学费也会不同,学费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官网8、9月份都会公布,我们要及时关注国家助学金:6000元,全员覆盖,每位研究生都有学业奖学金:人均8000元,按比例分配,覆盖面为40%-60%国家奖学金:20000元,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约占在校研究生2.3%左右三助津贴: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加分政策1.哪些考生可享受初试可以加分政策?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②三支一扶计划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④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⑤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符合以上五项条件任何一项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符合第六个条件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稳稳当当

法硕考研的套路都在这里——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全流程指南

我现在开始写,随心所欲。文章会很长,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写到一万字。如果你是备考2018年法律硕士的考生,或者有这方面意向但对于法律硕士考研一知半解懵懵懂懂,建议你耐着性子看一看,或许还真能有点用处。西南政法大学前言以前的以前,我总爱在百度知道、微博等各种社交平台回答全国各地的考生关于法律硕士考研的各种疑问。毕业以后事情渐渐多了起来,同时自己又在业余时间接受了网上遇到的个别考生的付费辅导,所以就更加的没了时间。曾经想过要创办这方面的辅导机构,奈何如今市场已近乎被个别大型且专业的机构垄断,所以走起了小众化的路线,每年接受三五个考生的有偿辅导,每个两千五百元,全天候全流程的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发现这样的效果非常不错,驾轻就熟以后自己也不会那么的累。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微博上有很多私信我的同学,我也是抽不出时间或者懒得抽出时间进行解答。而最近咨询的同学越来越多,作为一名负责任的法律人如果一直视而不见,我又于心不忍,所以我现在要选择其中一些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如果你觉得有用,也请分享给你备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同学或者朋友,以减少他们在考研路上的烦恼与困惑。法律的象征法律硕士(非法学),到底是个什么鬼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说说专业硕士这个概念。法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一般来说,硕士学位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两类。顾名思义,前者注重理论研究,后者注重实际应用。就蓝翔的挖掘机硕士来说(举个栗子,别当真),学术型挖掘机硕士主要学习挖掘机的工作原理,而专业型挖掘机硕士主要学习怎么开挖掘机。一般的专业型硕士是两年,但法律硕士(非法学)却与学术型硕士保持一致,需要扎扎实实的在学校呆满三年。主要原因可能是法律这个专业还是很专业的,对于本科非法学的同学来说,两年时间很难搞的定,毕竟还要参加司法考试。实事求是的说,以前社会上确有一种轻视专业型硕士的倾向,大概是因为相对学术型硕士而言,专业型硕士更容易考一点,现在这种情况日益减少,但不可否认,有些时候还是存在的。而法律硕士(非法学)是针对法律硕士(法学)而言的,本科的时候如果学的是法学类专业考法律硕士的话,那就只能考法律硕士(法学),而本科如果学的是非法学类专业,比如我本科的时候学的是小学教育专业,那我就只能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不是感觉有点绕,画个图多看几遍。摁倒葫芦起了瓢,问题接踵而至。如果本科的专业是非法学类,考研的时候除了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外,可以报考学术型法学吗?答案是当然可以的。就比如说我本科小学教育专业的,如果当年没有选择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话,我也可以报考类似刑法、民商法、法制史这样的学术型法学硕士。那我为什么要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相对很简单。决定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适合你吗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因为这得结合考生个人的情况而定。比如你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要考我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我自然表示尤其的欢迎,但是觉得北大的学生,特别能公关、特别能战斗、特别能考试,如果真对法律感兴趣,不如考一个学术型的法学专业。但你非要说,这是你的兴趣所在,你就喜欢专业型的硕士,我也表示非常的欣赏。再拿我自己举个例子。我本科毕业于伟大的安庆师范大学,当然我毕业那会儿她还叫安庆师范学院,我毕业以后才升格成的大学。这所大学在我心中虽然十分之伟大,分分钟秒杀北大,但毕竟只是一所安徽省内的普通二本学校,而我又属于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那种学生。更要命的是我还是要男生,而我学的专业是小学教育专业,以后出来专业对口的话是要当小学老师的。这里不是说男生当小学老师不好,事实上现在的小学里面特别缺男教师,男教师很受欢迎,只是我不感兴趣。我们班当时八个男生,现在只有一个在小学当老师。那对于我来说,本科学校一般般,全国排名四五百,考试能力又渣(主要是英语渣,其他的还是阔以滴),选择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其实还是不错的,perfect。所以,我个人的感觉是,如果你本科学校一般,现在的专业自己又不喜欢同时对法律有兴趣或者感觉自己对法律有兴趣,又或者不知道自己对到底对什么有兴趣,而且应试能力也不咋地那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还是非常适合你的。向着有光的地方,出发法律硕士(非法学),考了到底有什么用很多同学都喜欢问这样的问题,其实当年年少轻狂的我也一样。还没考呢,也没有任何把握能考上的时候总是要不停的问,我考了这个有什么用?考心理咨询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之前都要百度好几天各种贴吧各种问,看看它的含金量。其实这也无可厚非,万一自己日后废寝忘食加上小宇宙爆发,真的考上了,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卵用,岂不是令人夜不能寐,无比惆怅。所以接下来,我很严肃的谈一谈这个问题。首先,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一个硕士学位,国家完全认可的,在这一点上与其他硕士并无任何差别。而今学历、学位是很重要的。因为将来找工作的时候初入职场,你怎么体现出你超凡的能力(事实上你也没有),还不得靠几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自己学习能力挺强的,学习能力也是一种能力。所以那些跟你鼓吹读书无用、学习无用,不如到工地搬砖的言论,你千万不要相信。姑且看看这个社会的掌舵者的学历,以及向腾讯、阿里这样的企业大佬的学历你就什么都明白了。况且等你毕业出来工作,工地上都不需要人去搬砖了,现在是什么时代,人工智能时代。没见到很多饭店里都换机器人端盘子了吗,单纯拼体力的时代即将一去不复返,所以同学,还是好好学习吧,别想着去搬砖了。其次,法律硕士(非法学)毕竟学习的是法律知识,在考上以后,读研期间你得努力通过司法考试,不然光凭这个硕士学位作用有限,这个硕士学位可以为司法考试锦上添花,但却不能仅凭自己雪中送炭。而司法考试作为传说中的中国第一考(其实我觉得比注会简单多了),很多人都觉得这玩意很难,简直高不可攀,事实上它的确很难,但也不至于那么恐怖。比如说,我读研的时候班级里一共34个同学,近乎30人是硕士毕业以前就通过了,剩下的有几个是毕业当年通过的。现在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没有通过,没通过的原因是人家压根就没准备通过,他从事的工作性质不需要这个证书。讲真,不需要给自己增加负担,觉得即使自己考上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来依然有可能通不过司考。这种担心没必要,要对将来的自己充满信心。学历的含金量那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与学术型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含金量是不是低一些呢?当然低,毋庸置疑。可以这样说,法律硕士(非法学)能做的工作,学术型法学硕士都能做;法律硕士(非法学)不能做的工作,学术型法学硕士也能做。毕竟,学术型法学的大多数学生本科就读了四年法学,研究生又接着读了三年。光凭这个,含金量也得高于法律硕士(非法学),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看到这里是不是心里咯噔一下,略感失望。做好心理准备,更失望的即将登场。比如说有些地区法检招人,是明确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比如说有些知名的大律所也是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凭什么?原因很简单,学七年法学的人那么多,人家有钱任性,又有的挑,干嘛要三年的。甚至有的知名企业、律所不仅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即使是一般的学术型法学硕士人家也不屑一顾。它们指名道姓的只要本硕(博)都是985院校(以后估计会变更为“双一流”)且本硕(博)都是学法学的。你不服气吗,想咬它,来咬一口。所以这些都不重要,即使重要我们也改变不了,我们只需要关注选择法律硕士(非法学)会不会让自己比现在变得更好就足够了。人家只要985的本硕博,那自己如果不是985的,考什么都无济于事。安庆师范大学常言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们不要,有人要就可以了,那么多人要,我们也应付不来。有的省份的法检公务员是不接受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但有的省份接受。有的省份去年不接受,但今年接受。有的省份这个区不接受,但隔壁区接受。所以即使是想通过法律硕士(非法学)这个专业进入法检系统,机会也是大大滴存在。而对于律所,进律所如果不认识人那就只能靠学历了,但是如果这个特别牛的律所主任是你所在学校的校友,因缘际会或者有人推荐,虽然他们原则上只要985,只要学术型硕士,但在实际中依然会选择要你。还是拿我自己举个例子吧,我本科安庆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我硕士毕业那年5月,在前后几天的时间里接到了三份面试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南京某知名律所的律师助理、南京某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的省级分公司法务岗。是不是看着都还凑乎,从公务员到律师到企业法务,常见的法学毕业生的岗位都齐了。所以说,如果你觉得根据自己现有的水平和实际情况,挺适合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那就别犹豫,别老是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琢磨它的含金量上面。同学,一寸光阴一寸金,岁月不饶人啊。岁月流逝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到底哪家强上面的问题都解决了,下面该是选学校了。如此财大气粗、聪明伶俐的你,到底哪家法学院校才能配得上你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你自行百度一下最近几年的法学专业排行旁自然就心里跟明镜一样了。这里我也简单说一说。最厉害的当然要数拥有今年刚公布的 “一流”法学学科的几所院校了,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中前四所,不仅法学学科一流,而且院校也一流,简称“双一流”。最厉害的自然不那么好考就是了,这里面北大、人大、清华、武大、中政以前就很火爆,中南财经之前和西政、华政差不多的档次,但现在属于“一流”了,热度自然也会水涨船高。除了这些学校还有哪些好呢?比如说我们伟大而杰出的西南政法大学(毕竟每个学生都应该为母校自豪和骄傲嘛,而且西政的确还不错)、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等。剩下的,你就可以去参考教育部的专业排名了。大约估计一下自己的现在的实力以及经过未来一年艰苦奋斗后的实力可以排在什么位置,再结合自己的家乡所在地、恋人所在地、以后就业的憧憬地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决定。如果实在决定不了,郑重推荐你一种屡试不爽的办法——抓阄。一次结果不满意,可以多抓几次,直到抓到自己满意为止。其实,远远不止这么些如果非要我推荐,首先我推荐你考北京大学,其次我推荐你考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虽然昔非今比了,但在如今的众多院校中法学综合实力排进前十还是妥妥的。除了综合实力强之外,作为专门的法学院校,校友资源也格外丰富,不信可以瞟一眼本届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的毕业院校,以及新设的巡回法庭庭长的学历。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选择什么样的教辅自然是考试就需要看书,而看书就需要买书。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是全国统考,就是说像高考那样,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而不是各个院校自主命题。不管你是考北大还是考西政,走进考场所答写的试题都是一样的。既然是统一的考试自然有统一的教辅,不需要像考非统考专业一样,四处搜集教辅。统一的教辅是啥呢?主要是以下几种:考试分析和考试指南(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教版,简称“考试分析”这本书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葵花宝典和命题圣经,可以说每年专业课试题有95%左右的知识点是来源于这本书的,可见这本书是备考的第一大杀器,正所谓“得分析者,得天下”。所以这本书是必备的。(2)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人大出版社,简称“考试指南”这本书在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界的地位仅次于“考试分析”,其主要内容是“考试分析”的细化,言下之意内容其实差不多,但是比“考试分析”显得更基础、更细致。一般来说,建议先看完这本书,然后再看“考试分析”。法律法规汇编和重要法条解释(3)法律硕士联考法律法规汇编(非法学、法学),高教版;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解释,人大版这两本书都是讲的法条,考法硕的不管是非法学法硕还是法学法硕自然都离不开法条。之所以法学、非法学可以用一样的,那是因为法条还是那些法条,并不因为法学或者非法学改变味道,即使以后司法考试也还是会用到这些法条,只不过还会考到其他法条而且考的更深、更细、更变态而已。既然都是法条,所以这两本任选一本即可,内容都差不多。配套练习及历年真题(4)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人大版;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基础配套练习,高教版在备考法律硕士的过程中,光看书肯定是远远不够地,看过了书就要及时做题。“听课+看书+做题”才是考得上的备考模式。这两本就是上面说到的“考试指南”及“考试分析”的配套练习。适合一边看书一边做对应章节的联系,巩固和强化学习成果。(5)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中政版听完了课,看够了书,练习也做的差不多了,自然就到做真题的时候了。其实上面的配套练习当中已经包含了几乎所有的真题,但是由于是配套练习,所以会将一套真题当中的试题分散到很多章节中,不能让人很好的整体把握命题的风格、思路以及各个章节所占的大致比重。因此,真题是必须要买来做的。哪怕只是培养应试的感觉和掌握考试的时间,真题也是必须要做的。在所有的考试当中,真题的作用无可替代。以上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主要教辅资料,其余的你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喜好购买,像什么考前五套模拟题、知识点随身记之类的,但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书,其他的都不是必须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和司法考试之间的协调2017年以前,经常会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有些从大一、大二开始就奋发图强的同学,打算着先准备司法考试,然后过了司考,再一举拿下法硕(非法学),但又不知这样是否合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样本)以前我会告诉他们如果大一、大二就开始着手准备的话,这种路径是可行的。再拿我自己举个例子,因为别人跟你都不熟,所以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搬出自己。大一下学期,我当时的确对小学教育没什么兴趣,好好学习就为了拿奖学金。后来发现即使努力到拿到奖学金的程度,依旧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专业的学习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我想你如果都看到这里了,肯定是懂的。当时身边的同学大都在做兼职、谈恋爱、看电视剧、打游戏,我着实无聊,所以就开始准备司法考试了。我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还不知道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是个什么东西。大四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参加了司法考试。考完了以后接着准备了法硕考研,大四上学期结束的时候参加了法硕考研。大四下学期参加研究生面试、准备毕业论文、毕业。这样子安排时间是完全不冲突的。如果你现在已经是大三了,那再去准备司法考试,然后再准备法硕考研,可能就来不及了。即使司法考试的难度数倍于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但两者之间的命题风格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过了司法考试的人,法硕考研也未必能考到满意的分数。但2017年以后,貌似可能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惑了。因为从明年开始司法考试改革,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自2018年开始非法学本科就没有资格报考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不过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结论。这里只是说非法学本科阶段是有可能无资格考的,如果考上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以后,依然有资格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如何复习现在上面这些你都知道了,该买的书也都买了,接下来就要着手复习了,时间催人老啊。考研是一件既美好又辛酸的事情,如果你铁了心考研而你的另一半(假设你有)不考,基本上你们就差不多可以结束了。而在没结束之前,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抓紧时间吧。结束之后,记得“分开后难过,不要说;谁没谁,不能好好过”。考上研,就好了。分开后,难过不要说怎么复习的问题,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毕竟你已久经应试教育的沙场,考试无非就是反复“听课+看书(背书)+做题”。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专业课分两场考,考试内容涉及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和民法。另外加上政治和英语。既然要考研,老生常谈就避免不了要不要报班的问题。对于这点我的态度很明确,报班自然有报班的好处,但是报班要花不菲的费用,如果你有钱,你就可以报班。当然你有钱,也可以找我,一对一辅导。毕竟报班只是上课,没有课后作业的辅导,而我既可以上课又可以辅导做题,并且由于我是非法学专业出身,我知道非法学法硕考研中会遇到的难处与痛苦。继续说正经的,报班又分为现场班和视频班,一般来说现场授课的比较贵,就专业课来说,集中两个星期左右就可以上完了,价格视不同辅导机构的实力而定,一般在三到五千块钱左右。视频班会相对便宜,几百或者两三千都有。那如果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继续拿我举例子。不管我备考司考、法硕考研还是税务师这些考试都没有花钱报过班,因为我很穷。我都是在网络上搜集的资料或者花几块钱到那个地方买。具体的就不说了,作为一个正经的法律人,我是应该要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所以必要的备考资料除了上面那些教辅之外还需要一些考试的授课视频、音频(或者现场)的课程讲解,毕竟懂得人跟你讲比你自己苦苦琢磨,效果要好得多,绝对可以事半功倍。到这里,所有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套路尽显眼底——如果你是本科一般,又不喜欢自己现在的专业且对法律有点兴趣,不排斥以后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但考试能力又没特别突出,那么你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校的话可以优选北大或者西政,教辅的话就买我说的那些书,司考的事情先别管,不管报不报班都要想办法弄到老师们的视音频培训课程(其实很简单),如果不差钱的话还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最后,你就可以清心寡欲,过上听课、看书、做题的考研生活。祝愿你,金榜题名虽然这种生活可能会很苦,但是此时此刻的我,却异常的怀念。所以,如果以后有机会,希望可以和你聊一聊我考研那会儿的故事。环境的好坏,真的可以决定考研的成败?真相原来如此!最后,如果你看到最后了,觉得还是有点用的,希望可以分享给更多需要了解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同学或者朋友。预祝,2018,考研顺利!

开心锁

2018法律硕士,那么这些院校间的猫腻你得懂

人生在世,不怕一时不努力,就怕一直努力但方向错了。考研也是如此。这几年考研法硕的小伙伴越来越多,2018考研战场上也是如此。眼看着2018考研暑期强化阶段到来,不少还在磨叽考研目标院校的同学找到考研君,想要点择校建议,或者不单单是建议。考研君就把近五年,特别是近一两年法硕考研战场信息重新过滤了一遍,根据各院校法硕考研难度(不是单看考研复试线,还有考研试题内容、调剂信息等等)对院校进行了层次划分,希望能为还在好几所大学前徘徊的同学带来参考。法硕招生院校报考难度大致排名(括号内为各校2017法硕复试分数线)第一梯队:遥遥领先,从未被超越北京大学非法学380(5090)北京大学法硕考研难度从来未被超越,连续多年,北大法硕复试分数线一直最高。而之所以认为北大法硕最难考,不单单是因为它连续多年法硕复试线全国第一,远的不说,2016、2017两年复试线都是380分。当然了之所以分数线这么高,也是因为报考的人太多,而录取名额有限的缘故。除了报录比居高不下外,还有报考生源的原因:①相当一部分报考北大的考生本科本身就是就读于较好的985高校,出身优;②不少同学心中有个北大梦,一战考研折戟后仍不放弃——报考北大的二战高分同学越来越多。比如有些考研党在初试考了370分上下的情况下,一志愿报考北大,未果,十有八九不甘心,二战再来通常会再战北大。另外的一些就是,本科就读的大学一般,在求职时受够了碰壁的苦,一心想考名校提升竞争力,而北大作为顶尖学府,无疑是其提升学历出身的最佳选择。所有这些都让考研北大法硕难度攀升再攀升。对此,考研君的建议是,非学霸及意志坚韧的同学,不要轻易挑战北大,而立志于报考北大的同学要踏实下来,拼劲全力的去试一次,考完再想其他。第二梯队:全国前六甲清华大学(370;(5090))、复旦大学(非法学360(5090))、上海交大(非法学345(506090))、中国人民大学非法学365(5090))、中国政法大学(355)。【北清复交+人大、法大】,全国法硕院校前六甲。除北大外,本梯队五所院校的报考难度基本相当,大有轮流坐第二把交椅之态势,如2015法硕复试线第二名是人大,2016年第二名是上交,2017年则是清华第二名。第三梯队:各地区老大比如像厦门大学(315)、南京大学(非法学350(6090))、中山大学(非法学330(5590))、浙江大学(320(5080))、南开大学(320(5590))、武汉大学(非法学345(6090))。本梯队的六所学校差不多都属于所在省份的NO1,就业方面很强势。与2016年相比,2017考研这6所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变动比较大,特别是厦门大学与浙大,分数下降明显,因此2018考研这几所大学时,大家在看报录比参考时,建议多看几年的数据。之前考研君就多次叨叨过,考研法硕择校,选择目标城市(你未来想长期就业并生活的城市)中最好的学校是最佳选择。比如,对籍贯在浙江的考生,有考研名校的实力与勇气,并且想毕业后会家乡或在杭州发展,浙大无疑是很明智的选择。作为未来要从事法律职业一员,毕竟人脉资源很重要。第四梯队具有强大区域优势的大学其实,在考研君看来,法硕考研第三梯队大学与第四梯队大学,在一些方面,差距不是太大,而考研这些学校的原因也差不多,这类大学如山东大学(非法学330(5090))、吉林大学(350)、中国社科院(325)、中央财经大学(31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30(5090))、北京师范大学(330)、西安交大(330)、中科大(335(5090))、同济大学(350)、四川大学330(5075))等,在所在区域甚至是周边省市名气与实力都很不错,考研竞争力比不上北京上海等名校,但考研压力委实也不小。该梯队院校区域优势明显,难度尚可,性价比极高。第五梯队专业优势对外经贸大学(340)、上海财经大学(310)、华东政法大学(310)、西南政法大学(3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21)、西北政法(331)。对外经贸大学,涉外诉讼优势明显,不过考研党要注意,该校一向招生人数不多,采取的为精英式教育,从该校毕业的学生在北京的就业情况不亚于清华;上海财经大学,它其实算是财经类的翘楚,鉴于有一部分法硕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去金融机构,上财的就业优势很是明显,在上海是不亚于复旦的;华政、西政、中南财政政法等,传统政法类强校,法学实力雄厚,校友资源强大,就业不俗。第六梯队保底选择其他211高校、省级重点大学,如湖南大学(305)、重庆大学(330)等。若第一志愿报考该梯队院校,一般考研初试分数能过国家线即可,考研难度一般,是大多法硕考生将此梯队院校作为保底选择。当然了在确定法硕考研目标时,除了看考研分数高低外,考研难度高低还跟学校的地理位置与其法学实力相关,大概成正比例。另外,你在确立考研目标时,还得联系下自己的就业方向,考研君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你想当公务员,可以考虑人大政法这两个学校。目前国家机关里面的人,这两个学校出来的占多大数;你想以后做律师,北大,人大,对外,华政,复旦,武大,吉大,西政等法学实力一流的院校不错,很多好的律师所里,这些院校毕业生占了多数;你想做涉外的业务,你本科又是外语专业毕业,那么考研法硕去一流财经大学,外经贸大学,复旦大学,北大等都是不错选择,这些学校本身就有不错的涉外专业,平台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