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丁佳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为使“考研党”了解掌握招生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清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组织考试有关防控要求等,使大家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2.考生从2020年12月12日(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开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准备。考生应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认真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由所在高校(或实习单位)负责监测、非应届毕业考生由所在单位(或办事处等)负责监测。考生需填写《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考试期间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绿色健康码和上交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应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4.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上的有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位置及乘车路线。应至少在开考半小时前到达考点。5.考生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按照考点的安排引导进入考点考场,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体温测量、身份验证与安全检查。6.考点统一配发中性笔、笔芯、直尺、橡皮、文具袋,考生不得自带上述文具。根据考试科目需要,考生可携带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及用于密封自命题科目小信封袋的胶水(胶棒)等必要考试工具。7.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可携带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应提前查阅《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8.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来源:正北方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本周六(26日)将要迎来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尚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请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一、考试时间二、考场安排全市共设五个考点,分别在宁波大学本部、宁波大学北校区、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1.考试地点: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宁波市百丈东路44号),进入考点时请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证。具体考场见考点内公告,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规划出行路线。2.考试时间:12月28日8:30开始,具体考试时长参考《准考证》,最长不超过6小时。请准时参加考试,切勿迟到,8: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3.根据规定,6小时考试时间包含午餐时间,由于考生开考后不准离开考场,因此请考生自行准备午餐食物和饮用水。4.请有需要的考生自备一个纸筒,用以邮寄本人制图考试的图纸。5.其他允许携带的物品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否则后果自负。三、考场规则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3.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来源:宁波市教育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今天发出《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友情提示: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二、做好安全防疫工作(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一)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二)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四)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四、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青海法制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即将于明日开考,这些温馨提示请收下!考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后带至考场。疫情防控考生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须向报考点报备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考场后,除进行身份验证时可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每场考试时需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带齐证件入场检查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诚信考试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各位考生需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参考!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一审:简薏晔 二审:何秋怡 三审:马仲星 张天明【来源:多彩贵州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昨天,教育部发布公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过3个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先说一句题外话,很多同学对此表示不解,为什么2019年就开始考试了,却号称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原因是在2015年以前,考研初试、复试都是安排在当年的。比如说2014年考研的初试就安排在了当年的1月初,而到了2015年,考研的初试就提前到了2014年年末,从2015年开始一直延续至今。另外即使初试提前了其实也不影响年份的认定,比如2020年考研虽然初试是在2019年末开考的,但复试及后续的录取工作都是在2020年完成的。如果你有幸考上,也是2020级学生,不过借用了2019年一个尾巴而已。今天是2019年8月20日,距离2020年考研初试的时间仅有123天。可以说在这距离2020年考研还有123天的时候正是一个紧要的关头,无论从前的日子怎样,自今而后放下恩怨情仇和消极堕落,放手奋力一搏,成功依然大有希望。可是,我听说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你却打算放弃了?我不知道你因何而放弃2020年的考研,我想猜一猜可能的原因。或许你总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在备战考研的过程中也未放弃公考或者寻找自己满意的工作,如今你已经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公务员或被自己心仪的单位录取,你考研就是为了找一份理想的工作,而今理想提前实现。那么此时你打算放弃考研,我表示祝贺。考研不是唯一的路,它只是你众多选择中的一条路。或许你因为情感的羁绊不得不放弃考研,可能你的家人并不支持你考研,也可能你的恋人坚决反对你考研。可能家中出现了危急的状况,需要你即刻步入社会工作赚钱。可能恋人提出,如果你继续考研就要一刀两断各奔东西,而你能够看得到你们的未来并且不愿割舍。在这样的场合中,我也支持你放弃,因为读研只是人生的一种追求,除了它人生还可以有很多种追求,难免顾此失彼,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或许,当初想要考研时,你只是在“逃避式考研”,你想要考研的时候并不知道除了考研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可以做什么,但现在你知道了。你找到了比考研更值得去做的事情,那么就去做吧。毕竟考研只是人生中的一种体验,除了这一种还有很多种,生活教会你,值得就别错过。而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此时你打算放弃考研,仅仅是因为你觉得累了又或者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考上的希望,那么我想告诉你,你放弃考研以后的日子极大概率并不会比考研轻松,你忍不了眼下这一阵子就要忍以后的一辈子。你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再努力都考不上。我并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但我可以给你讲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我考研的时候,一共四科考试,在第三科考完了以后一个校友精神崩溃,觉得自己必然无望,所以放弃了最后一天下午的考试。而结局是她前三科考的并不差,如果第四科保持和前三科的水平,分数依然很可观。而且那一年,她所报的院校的那个专业复试分数史无前例的低。另外一个例子,我司法考试的时候,考完了前三科自己也觉得没有任何希望,感觉选择题都在瞎蒙,没有多少是自己有把握的。在参考第四场之前,我暗自打算如果有人约我吃饭、看电影、逛街或者让我帮忙,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有人需要我离开,我就果断的离开,毫不犹豫地放弃最后一场考试。可惜,没有人需要。直到开考十五分钟以后,我才心有不甘地走进考上,心不在焉地拿起了笔。结果是,那年司考我过了。无论人生还是考试都是如此,不咬紧牙关坚持到最后一刻,怎么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又怎么知道自己这一次一定不能活下去。用马云的话说,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都死在明天晚上。对于考研也是如此,坊间一直盛传,考研的录取率是4/1,剩下的4/3中,至少有一半是主动放弃的。我一直喜欢一句话,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成功的考研是一场运气和努力综合的产物,如果运气不够好,十足的努力也可以成功,如果努力没那么多,几分运气亦能够助攻。况且现在离2020考研初试还有123天,还有123天的时间可以努力。至于运气,不坚持到最后一刻,怎么知道自己的运气不行。所以如果你是因为觉得累或者觉得没有希望而心生放弃,我希望你可以坚持下去,虽然考研只是人生无数选择中的一个,但却是比较理想的一个。决不能,轻易放弃。今天距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还有123天,希望你保持定力,祝愿你能够在明年的9月顺利的迈入自己心仪高校的大门,微笑着对她说: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来源:上海国子监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将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举行,部分特殊专业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和小育一起来看考试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准考证打印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28日,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所示内容。2.注意各科目考试开始时间,不要迟到。考前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考试当天需提前出行,上午7:30、下午1:00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3.为落实防疫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离沪信息,则需提交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点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或者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4.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5.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6.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希望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7.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各考点地址,请考生注意。附件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附件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注: 考生应在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编辑:马丽 陈姁航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来源:上海教育】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须知告知如下:一、考生诚信考试须知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定罪处刑、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条文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对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办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广大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应认真了解我省组考防疫要求,自觉执行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上传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考生未上传以上文件照片的,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同时,广大考生应在考前14天填报《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记录个人身体情况、签字确认,并于12月26日第一科目考试进入考点时按照考区及考点要求主动提交。三、残疾人考生网上确认须知残障考生应及时关注各报考点有关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做好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残疾人参加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详见附件4)。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吕游【来源:吉林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今日(14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各招生单位要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知特别指出,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特别提醒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发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2020法律研究生复试条件、复试时间、复试方法确定。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法律硕士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根据2020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详见法学院官网。 备注:各类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在线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综合课笔试及外语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及外语笔试共1小时45分钟(不含身份核验和试卷回传时间),其中: 专业综合课笔试:限时开卷考试,以分析题为主,考试时间1小时。必须在监考老师视线范围内作答,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搜索考试答案。 外语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45分钟。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听力考试和口试在面试时进行,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教师根据考生表现给予成绩。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专业课口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 注: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复试仍按初试语种进行。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软件要求如下: (1)原则上我院笔试、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复试期间突发情况下将启用微信或其他软件进行视频。 (2)采取“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要求使用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与麦克风,但不得使用耳麦);“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屏幕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要求使用带摄像头的手机等移动设备。“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图1第一机位示意图图2第二机位示意图(3)请提前准备好双机位的两套设备(包括采集音频和视频的电脑、手机等设备以及电源、支架等设备,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需要确保声音、画面质量清晰,画面像素应达到高清:1080P(1080*1920)。 (4)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5)请提前进行软件安装设置和账号注册: ·请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登录双机位需要的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用于第一机位的腾讯会议软件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一机位”,用于第二机位的腾讯会议软件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二机位”。 ·请考生在双机位设备上均下载微信软件(备用),并注册登录双机位需要的两个微信账号,用于第一机位的微信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一机位”,用于第二机位的微信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二机位”。 (6)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耳机、耳麦等设备。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仅专业综合课笔试开卷考试允许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存放与答题相关的纸版书籍资料,不得存放与答题无关的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4.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5.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6.必要文具:指定规格的答题纸、黑色字迹签字笔。 (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于5月7日起至复试前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三)提交材料 除须邮寄的材料外,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5月7日12:00前将下述电子材料提交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系统将于5月5日开放报名注册),提交材料(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将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在pdf首页自行制作一页材料目录,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命名)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含学生证封面、学院与个人信息页、注册页)、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3.其他相关材料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照片(登记表原件须复试前邮寄到我院,使用EMS快递,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法617室法硕教务老师收)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模板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另行下载) 5.考生本人签名的《复试考场规则》扫描件(模板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另行下载) 6.应届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扫描件(模板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另行下载) 7.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我院审核材料,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系统内保存的提交材料版本为准。 (3)未提交我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我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线上报到、抽签分组 复试考生应当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复试环境,并于2020年5月8日至10日(每天9时至17时),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报到具体安排以及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线上报到时,考生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项计划材料、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场规则》《应届生承诺书》等原件(详见“四、复试过程要求——(三)提交材料中的1-6项”)和《复试通知书》,配合学院考务人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和资格审核。线上报到时考生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场规则》,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线上报到时,考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确定线上抽签,确定网络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 (五)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侯考 考生应当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状态(候考视频会议室会议号另行通知),学院考务人员向考生展示《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应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进入笔试、面试视频考场内,考生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视频监考员、考务人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请考生务必使用高清的视频采集设备,确保复试老师、视频监考员、考务人员可以清楚看到并核验考生证件。 3.笔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笔试) 考生须在笔试开考前20分钟进入笔试视频考场候考,学院视频监考员逐一对考生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指定规格的答题纸(模版另行通知下载)以及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复试笔试答题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字迹工整、清楚,将考生个人信息填写在装订线以内,不得在答题纸上作其他任何标记。请考生分别在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笔试结束后的5分钟内扫描答题纸并回传至指定系统中(回传系统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场考试。 考试时间: 专业综合课笔试:5月12日上午8:30-9:30(8:10-8:30身份核验) 外语笔试(不含听力):5月12日上午9:40-10:25 注:9:30-9:35和10:25-10:30分别为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笔试试卷回传时间。从8:10进入笔试视频考场身份核验直至外语笔试回传试卷完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上卫生间,不得离开“双机位”摄像范围且不得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4. 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面试候考室备考,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 考试时间: 外语(英语)听力、口语测试:5月13日下午14:00开始 外语(小语种)听力、口语测试:俄语 5月12日下午14:00开始/德、法、日语5月13日上午8:30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5月14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按照抽签结果分成上下午两场)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5.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视频监考员、考务人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原则上要求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以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30%。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及格的,按报考专业和学习形式,根据加权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类别(定向类型),调剂名额和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2.以上复试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我院本次复试所有通知(包括报到、候考、复试安排等与考试密切相关的消息)将发布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中,请密切关注。因考生错过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当保持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和邮箱、家庭成员信息中的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学院通知,请及时接收短信、电话、邮箱的通知;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提前联系报考学院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