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课必备书籍推荐及使用方法介绍专业课书籍,每年都有新版,但是很多新版的书籍都是在5月或8月出来,而我们肯定不能等2019的书籍都出来了再去复习,我们只能先买一部分2018的书籍复习,等2019年的书籍出来了,我们看看2019年的书籍是否变化大,如果变化大的话再买2019年的书籍。1.法硕大纲,全称《2019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本书每年8月面市,主编单位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大纲的作用就是考试的指挥棒,出题必须在大纲规定的内容范围内,否则就是“超纲”,而教育部考试中心是严格禁止超纲命题的。但大纲内容非常简单,仅仅是要求掌握哪些知识,但没有对知识进行必要的讲解。大纲会附有样题,样题就是我们当年考试时候的试卷的样子,包括题型及给分标准都有参考。本书不一定要买,但一定要看,而且不仅仅要看2019年的,还要把2019年的大纲和2018年的大纲进行对比,看删减增加了哪些地方,看哪些章节有调整,一般而言新增考点都会在当年或者第二年有所考查,比如2018年大纲新增了“法律全球化”,最后2018法理学简答题就考的就是法律全球化的表现。法硕联盟论坛每年都会第一时间发布最新大纲的对照增删版本,届时战友们可以下载相关资料学习。同时,培训班也会开国庆班次,主要也是讲解新大纲的内容。法律硕士大纲一般五年一大改,三年一小改。在往年,新大纲增加的内容一定会考,但是从2013年开始,命题人有意对新大纲的内容有所避讳,特别是到了2015年,命题人的命题思路都有改变,希望法硕联盟论坛的各位战友在2019年新大纲出来后细心研究大纲样卷和2018年的专业课真题,认真领悟其中的内涵。法硕法学的战友买《2019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但是从2018年开始,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大纲正文完全一样,只是后面附上的样题不一样,也就是说,2018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点要求进行了统一。法硕大纲购买时间和使用方法:大纲定价不高,十几元就可以买到。大纲现在不要买,等到2018年8月份最新的大纲出来后再买。大纲不仅仅是用来对照新增了哪些考点和删除了哪些考点,大纲最大的用途是在冲刺阶段,用于检测你自己的看书效果,如果到冲刺阶段,你自己看书看累了,或者认为自己看书看的很不错了,那么你可以把考试分析放一边,拿起大纲,你自己看看大纲要求的每个考点你自己是否真的掌握了,大纲是介于考试分析的目录和考试分析的正文之间的一种书籍,如果你对着考试分析,能对上面的每一个考点都有一定的印象,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2.法硕考试分析,全称《2019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本书也是每年8月面市。考试分析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的,而教育部考试中心是负责我们法硕出题的机构。建议此书买当年最新的,复习的后期(8月份新版本考试分析出来后)以考试分析为主。这本考试分析千万不能买错了,一定要买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的。考试分析非常重要,国内其他所有的法硕辅导书籍都是依据大纲和这本考试分析编写的,不管是任何人编写的法硕书籍,哪怕就是法硕联盟论坛或文运法硕或华成法硕出版的书籍,主要内容都是来自考试分析,只不过是对考试分析进行了一定的归纳和总结。如果谁的书籍和考试分析看起来不一样,那估计没有哪个法硕战友敢用他的书。任何法硕书籍的编写者都不敢说自己的书没有采取考试分析上面的观点或者主要内容不是来自考试分析。法硕考试分析购买时间和使用方法:考试分析在您准备考法硕的时候就应该买,您肯定需要买前一年的书籍,因为新的考试分析是要到2016年8月中旬才出来,我们肯定不能等到9月份再去看考试分析。考试分析从2013年至2016,每年都没有大改,但小改的地方很多,特别是细节的修改之处每年都不少,2018年的时候,考试分析大改了,加了50页的内容。考试分析一定要看上10遍左右。很多战友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法律硕士只需要背,其实这是大错特错,法律硕士这个专业的核心是法律,而法律在于运用,活学活用,根本不是死记硬背的事情。而且现在的法硕专业课考试非常灵活,如果你自己对考试分析上的内容没有足够的理解,就算让您开卷考试也得不到满分。2015年至2018的法硕真题不仅仅刑法民法的选择题比较灵活,案例题也陷阱重重,且大家都认为完全靠死记硬背的宪法法理和法制史三门课的考试也活了起来,根本不是每个题目都能在考试分析上找到原话的。希望大家在进行法硕复习的时候,一定要以考试分析为本,其他的名师课程和讲义及辅导书,都是服务于考试分析的。考试分析要多看,而不是要多背,多看多想就一定会慢慢的理解其中的考点,只要理解了考点就能答题。考试分析最大的优点就是简练,没有太多的废话,处处都是考点。缺点是其刑法分则部分有点简单,针对刑法分则,战友们可以用法硕联盟论坛主编的《法硕联盟论坛六脉神剑笔记》,这套书籍已经出版,论坛也以低价销售给战友!3.法硕年份历年真题,这里推荐文运法硕主编的《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本书早期是由法硕联盟论坛单独组织出版发行,至2014年,考虑到知名的法硕辅导班有其内在的名师资源,为此,从当年开始论坛与文运法硕培训机构合作出版此书,本书由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用书统一编委会审定。该真题是目前市面上解析详细,答案权威,题目真实的法硕真题书籍,所以该书上的真题是真正的真题,而非收集的或者回忆的真题,全部的答案都是阅卷答案,包括主观题给大家的答案也都是阅卷标准答案。本书2013版销售1.8万册,成为畅销的法硕真题书籍,2014版销售2.6万册,2015版销售近3万册,2016年销售近4万册,2018年销售了近5万册。真题必须买,任何考试都必须买真题,做真题、研究真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门考试的特点和命题方向,让我知道怎么考,怎么去应考。且真题必须多看,多研究几次,摸透了真题将让我们的复习得心应手。建议大家在6月之前,看两套年代久的真题,比如2006和2007年,这样可以快速了解法硕考试题目,做这两套题目,压根不要去管错了多少,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对题目,而是为了了解法硕是怎么出题的。等到8月份再做两套真题。然后其他的真题不要动,等到10月份,自己书看得差不多,把剩下的真题当作自己测试题目用。真题前期要买那种按年份分的,一套一套很完整的书籍,打乱顺序的不是按照年份而是按照学科编写的真题千万不能在9月之前看。在9月-12月期间,要多看做过的真题,多研究,不要做完真题就不管。做真题比任何练习书都奏效。真题是好的练习,是权威的练习。且法律硕士联考进行了十多年,很多知识都考查过,所以说现在每年的法硕考试都会重复考查一些知识,比如保证考查大题就4次,还有其他知识点也有重复考查的的例子。按照年份编写的真题,推荐大家买文运法硕主编的,因为销量就足以说明其在广大战友中的认可度。今年,本书非法学和法学是分开出版了,分别是《2019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和《2019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学)》。法硕历年真题购买时间和使用方式:建议本书出版面市后就买一本,本书2019新版是在2018年3-4月出版,因为由于本真题销量非常高,一些人和机构居然在书籍名称上假冒本书,甚至有机构无聊的抄袭盗版本书,所以大家买年份法律硕士真题的时候,一定要认准文运法硕及法硕联盟论坛,本书主编是文运法硕,但本书还有增值服务和答疑服务,上面写明了增值服务和答疑服务的提供者是法硕联盟论坛或文运法硕培训班。法硕真题买来了可以先做一年的题目,目的是快速了解法律硕士真题的结构,以便我们看书有针对性。建议大家在做真题的时候,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刚开始的时候,大题部分可以不做,但最少一半以上的真题必须做大题,不能仅仅做选择题。做题的时候不要看答案,因为你还得训练自己的时间掌控能力,这对你将来真的参加考试的是有好处的。真题用一本是绝对不够的,真题需要反复训练。为此,华成法硕今年首次出版了《2019法律硕士真题全真演练(试卷版)》 (非法学), 华成法硕主编, 定价45元,论坛售价18元。 预计6月中旬上市。本书是按照试卷的样式出版,一套一套的分装,考生可以每天做一套,用于检测自己。4.法硕章节版历年真题,本书全称《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章节分类详解》(非法学、法学),本书由华成法硕主编。本书每年3-5月出新版。本书是把近十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学的真题按照章节的顺序进行归类并进行解析,让考生能马上了解某个章节近十年到底考了什么题目,明白某个章节哪些知识点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老师重点命题的对象。由于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学的题目每年都有不少完全一样的题目,由此可以初步判断,二者的出题人要么是一个团队,要么是在命题人方面有高度重合。加之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学的题目,存在相互借鉴的趋势,也就是说,非法学往年考过的题目,很有可能在近年用于考查法学的同学,反之亦然。为此,本书将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学的题目全部进行归纳总结。本书和文运法硕出版的按照年份编写真题不同,虽然年份真题几乎考生人手一册,但是年份真题是考生用于训练自己的在约定时间内做题能力,帮助考生了解整个法硕专业课考试方向的。年份真题非常有必要,我们也建议广大考生必须把文运法硕主编的年份真题多做几遍,多研究几遍。但是,在考生研究多遍年份真题之后,由华成法硕主编的这本章节分类真题将为那些已经熟悉了近十年年份真题的考生节约宝贵时间,因为华成法硕主编的章节分类真题将为给您一个全新的真题视角,让您横向了解历年真题的考试重点。由华成法硕主编的《2019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章节分类详解》一书的解析完全依据考试分析给定,全部的观点均和考试分析保持一致。在大量的解析当中,我们都强调了考试分析的章节知识点的重要性并把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总结。为了帮助考生进一步了解知识点,本书在每一个章节背后,都针对该章节历年命题的情况,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提示,更对历年考试情况进行了一定的归纳。5.法硕法律法规汇编,本书全称《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法律法规汇编》,2018年4月前后出版发行,主编是文运法硕。由于法律硕士考试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本涵盖法律硕士考试大纲要求的完整的法律法规汇编,很多考生没有办法只能去用一些重点法条或者司法考试的法条书,重点法条的缺点是大量的法条缺失,我们往往需要查找的法条在重点法条书上压根就找不到,而司法考试法条书由于和法律硕士联考的侧重点不一样,导致要么走入误区要么学的太深浪费精力。为此,文运法硕培训http://www.wyfashuo.com在准备了一年多后于2015年出版了这本法硕大纲配套的法律法规汇编书籍,从战友们的反馈来看,各位考生很喜欢这本法条书,本书给各位战友带来了复习的便利。自从本书出版后,我们法律硕士考生就有自己的法条工具书了,再也不需要去看其他类型考试的法条书备考了。法硕法律法规汇编购买时间和使用方式:2019年4月前后购买本书。法律法规汇编就是工具书,在我们看书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看第5遍的时候,建议各位战友可以看看考试分析再看看这边法条书,你会发现,考试分析上的很多知识点都能有相应的法条。而且学法律的,不仅仅要学法律,还得学习很多司法解释,几乎每年都会考不少司法解释里面的内容。法条书千万不要去背,我最早的时候听说清华大学的法学本科生有大早上起来背法条的,还听说一些准备司法考试的同学不看书就背法条,如果您非常非常有法学素养,能通过研究法条就掌握法律的精髓,那么或许您可以通过背法条成功,但绝大多少战友还是需要去学习经过加工的法条,也就是对法条的解读后形成的法学教材,落实到我们法律硕士考试,那就是考试分析这本书。我认为这本法律法规汇编,最大的好处就是在你看考试分析看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去翻翻法条,通过考试分析和法条的结合方可对某个知识点真正学懂。而且最近几年的法律硕士刑法题目,有些考点在考试分析上没有,必须通过研习法条才能补充相关知识点。6.法硕基础配套练习书,目前真没有太好的练习书,其实最好的练习书也是历年真题。练习书不好编写,一些差的练习书就是抄历年真题,对历年真题进行篡改,或者去抄司法考试的真题进行修改。练习书没有必要做太多,与其去做命题及答案错误很多的题目,并导致我们纠结头疼,不如去多看几遍考试分析或者多做几遍历年真题。但是,还是有很多的战友需要法硕练习书,有需求就有市场。《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基础配套练习》,本书由文运法硕主编,每年3-4月前后出版。本书其实2013年就有初稿,但一直在辅导班内部使用过程中,收到良好效果后,方最终出版发行。但是,文运法硕为了让本书适合考生使用,为此刑法部分找的是一个主要精力讲司考培训次要精力讲法硕培训的某老师重新编写,可惜的是,该老师负责的刑法习题质量不行。从文运法硕处得知,本书2019年版本已经把之前的刑法部分的习题全部更换,另行安排专业人士编写了题目,且新的刑法习题会最少找6个刚参加完考研的同学全面做一遍,以便让本习题更加满足考生在基础阶段的训练需求。7.法硕通关题库,本书由华成法硕主编,本书将在2018年7月左右出版。《2019法律硕士联考通关题库》,华成法硕通关题库,是按照每一门专业课的考查题型进行命题,即按照单选,多选,简单,法条,分析题,案例题,论述题等题型逐个突破, 几乎将核心考点都进行命题,考生在考查做这样一套通关题库,将有利于快速检测自己的学习效果。8.法硕大纲配套五套卷。《2019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五套卷》,文运法硕主编。该书主要目的是方便广大考生在考前进行模拟测试用。本书主编单位是文运法硕培训,审定单位是全国法硕大纲配套教材编委会。本五套卷,不少题目出的知识点很细,可能有部分战友不适应,但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一个事实是,现在法律硕士的命题人确确实实在回避一些热门考点而去考一些生僻的考点,比如2018年宪法学简答题居然考“公民的基本义务”,这是多么的突破常理啊。《2019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五套卷》一书的编写宗旨是帮助考生在考前阶段进行全真模拟测试用,方便考生在考前训练自己的做题能力和知识掌握情况,帮助考生找出自己的复习漏洞以便及时查漏补缺。考生也可以用本书进行测试,根据自己的测试成绩,作为您填报法律硕士学校的一个参考因素。本书结合2018年最新的法律硕士大纲和考试分析的新增知识点补充了部分题目,附在书籍的最后,以便考生对当年最新的知识点进行考前训练。本书的参考答案和解析按照官方的教材法律硕士考试分析来制定。为了保证题目和答案的严谨性,相关题目按照真题的要求进行反复推敲,同时聘请文运法硕的主讲老师和高分学员参与本书的审定和校对工作。本试卷,在命题的过程中尽量满足考生既能进行考前模考训练,又能具有一定考前预测效果的需求。《2019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五套卷》适合考前冲刺阶段使用,我们建议您购买本书之后,在10月份使用1套试卷,11月份再使用2套,其余2套试卷尽量留到12月上旬测试用。如果您是在12月份买了本书籍,那么请您务必在12月上旬一次性将本书做完。为了方便考生复习,本书对选择题也进行了答案解析,各位考生在3小时内做完一套试卷后,请自己评分,尤其对做错的题目必须反复研究答案解析,如果本书的答案解析还无法完全解决您对相关知识点的疑惑,您还必须回到考试分析或者翻看法条。彻底弄懂一个知识点比带有侥幸的做对一道题目更重要。9.法硕冲刺背诵手册,全称《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考前冲刺背诵手册》,本书由文运法硕主编。此书依据当年的法硕大纲,把新增考点全部纳入,把握命题趋势; 将考试分析中95%以上的难点知识,久学不会的知识进行知识树讲解,将所有的相关知识归纳以便读者对比记忆;梳理书中的全部重要知识点,框架图,知识对比。编辑部分口诀,以方便读者快速掌握相关内容。冲刺阶段,本书将帮助大家加深难点知识理解和记忆。本书2014版本体例及细节处理不完美,2015年对该书进行全面的颠覆性的改版并取得成功,本书2014版销量1.5万册,2015版销量2.3万册,2016年本书由于编写的好,赢得了大量战友的认可,几乎每两个战友里面就有一个使用了这本法硕冲刺背诵手册,为此2016年本书销量突破3万,2018年本书销量突破4万册。由于背诵手册有非常精华的知识归纳和梳理,为此本书秒杀那些以低分考取法硕,然后居然在网上炫耀自己很“牛”并搞出一些错误百出的笔记骗人的辅导人员。而且那些人还无聊的抄袭了背诵手册中的部分知识归纳。当然,法硕背诵手册一出,那些骗人的辅导人员的生意就受到严重影响,为此,背诵手册也会被那些打着高分虚假欺骗骗人的辅导人员诋毁。只是可惜的是,背诵手册的销量每年都在大涨,战友们的选择说明了一切。10.《法硕联盟论坛六脉神剑笔记》。 六脉神剑法硕笔记于2011年由论坛管理人员--秦时月(目前就职于某市检察院)。 当时,网上很多人,声称自己是名校的学长学姐,然后随便整理一点电子版的文档,就敢卖几百元,而有不少战友在法硕联盟论坛发布了一些买电子版笔记资料上当受骗的帖子。为了帮助战友们解决笔记的问题,秦时月师兄耗费数月完成了六脉神剑法硕笔记的第一稿,并发布在法硕联盟论坛免费供战友们下载,六脉神剑法硕笔记因为其过硬的质量快速被战友们认可,一年下来,仅仅在论坛就被下载上万次,算上通过其他途径传播,初步估算有数万战友下载使用本笔记。秦时月师兄毕业工作后,论坛其他管理人员每年都与当年的高分学长学姐一道对六脉神剑法硕笔记进行修改完善,六年下来,六脉神剑法硕笔记积累了大量的粉丝。在此期间,网上出现贩卖六脉神剑法硕笔记电子版(实际上该笔记在论坛是免费下载的),也出现了一些人标价130元卖打印版的六脉神剑法硕笔记,很多战友都自己花费上百元打印六脉神剑法硕笔记学习,论坛的多位版主在自己所在的高校,都看到有不少已经考取的战友把自己使用过的六脉神剑法硕笔记在学校的跳蚤市场出售,也看到网上有已经成功考取法律硕士的战友向自己的学弟学妹推荐六脉神剑法硕笔记并建议大家打印出来。论坛也经常有战友发帖询问六脉神剑法硕笔记是否可以出版,战友们都认为书籍出版了方便购买,且出版书籍也更加正式。由于六脉神剑法硕笔记核心内容几乎都是表格,如果要出版,需要一笔高昂的排版费用,且论坛希望六脉神剑法硕笔记能分成五册,这样战友们就不用携带一本厚厚的书,而只需学哪门科目就带哪一门。但分五册出版,就需要做5个封面,总体算下来,出版后书籍定价会在130元左右,就算论坛能以作者身份半价折扣拿书,那么论坛的成本价也会接近70元,加上快递费,全部下来这一套笔记的费用可能比打印成本还高。所以,虽然六脉神剑法硕笔记已经面市六年了,但论坛一直不敢出版发行。可是,网上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六脉神剑法硕笔记每年都会改版更新,为此很多战友在网上往往买到旧版的六脉神剑法硕笔记。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论坛想到与辅导班合作,拉赞助。2016年,论坛得到了辅导班的支持,顺利的在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这套笔记书籍。定价98元,论坛以半价回馈各位战友。11.法硕辅导班的内部讲义。文运法硕或者华成法硕的专业课名师的讲义,也是复习的道路上必备的一些材料。以上的书籍,是以法硕(非法学)的书目为准,法硕(法学)官方的书籍很少,目前只有一本法硕法学的考试大纲和真题,其他的书籍大家都是用非法学的来备考。其实,大家查看法学法硕的历年真题也能发现,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的题目体例几乎一样,只是专业基础课非法学有法条分析而法律硕士法学是论述题,其他题目几乎一样的题型,且每年部分二者题目有重合的地方,甚至一样的题目出现。法硕综合课,法硕非法学和法硕法学就更像了,虽然法硕法学没有像非法学那样有分析题和论述题,但大家看看法硕法学的的论述分析题的4个题目,其实就是把非法学的分析题和论述题放在一个大题题型下面而已。法律硕士(法学)的战友根本没有必要去追求什么法学专用书籍,或者看到市面上有专门的法学法硕的书籍就好像找到了归属感一样,不管那本书质量如何,法学法硕的战友都去花钱买。其实真没必要,那些名字上写法学法硕专用的书,也是一些作者为了盈利而弄出来的,其实他们还是按照法硕非法学的考试分析写的主体内容,与其花钱买非官方的书籍作为教材,不如看非法学的考试分析。而且2018年开始,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的大纲内容都完全一样了,也就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大家的要求都一样,所以法律硕士(法学)的战友可以放心的用部分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书籍来备考。
关键词法硕专业课攻略法硕内容庞杂,专业课加起来就有五门。复习时,应该根据不同科目的特点来安排具体的复习应对方法。详情见下文↓民法重在理解,只有真正地了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题。刑法总则和分则是同等重要的,每年出题分值各占50%。刑法拿高分的最主要办法就是抓重点,有的放矢地复习。刑法的重点内容很好判断,重点都有一些特征的,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哪些是可以出题的地方。特征如下:1、有明显的大写的一、二、三,大写的标题下标有小标题的数字如①、②、③,小写的1、2、3下多涉及法律方面重要的概念。这些方面一定要想办法理解并且背会。先并后减,先减后并不是重点,搞不懂就放弃。2、分则当中各罪里会有很细的需要解释的地方。比如抢劫罪中,什么是以非法目的占有,什么是暴力,这些都要搞清楚,细细地扣。往往很多同学考完刑法觉得很不错,觉得四个要件都写出来了,但结果出来分并不高。问题就出在需要好好解释的地方没有去好好解释。每章最重要的几个罪都是前几个罪名。3、刑法除要看刑法法条外,还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几个司法解释。宪法理论要求并不是很高,复习起来难度不大。不过里面的细小知识点特别容易混,所以一定要把宪法法条常备身边,复习的时候还可以专门做一些知识点的比较。法制史法制史每年的重点变化不大。复习时要注意尽量不要细抠文言文,要有侧重地复习。具体来说法制史的重点集中在秦朝、隋唐、明、清、民国还有建国初期等年代的法制思想。刑法法律制度、重要的法典等等内容,最好的帮助记忆的办法就是做表格。按照年代顺序把重点内容列出来,做个比较。每个朝代的民事经济法律制度不是重点,只是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名词要记住。专业课的复习初期必须以理解为主,梳理知识框架是很好的方法。专业课的复习应该贯穿整个考研备考阶段始终,于细水长流、循序渐进中把专业课学扎实。
对于本科非法学,想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同学来说,初次接触法硕专业,不知道怎么复习法硕,以为法硕就是将法律条文或考点全部背诵一遍,其实这是法硕学习认知上存在的一种偏见。单纯的背诵条文或考点,并不能使你系统掌握法硕知识要点,死记硬背,只会让你越学越疲惫,越学越难受,久而久之,会产生畏难情绪从而放弃考研。因此,在今天的推文中,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想跟大家分享我以前是如何备考法硕。当然每个人学习进度、备考条件都不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去看、去借鉴别人的经验,在别人的备考经验中取其精华,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自己的备考方法。文都敏行法硕在专业课书籍的选择上,除了《考试分析》外,还有《思维导图》《法律硕士联考高分讲义》《章节配套练习520题库》及《历年真题名师分科详解》。我是那种 背诵记忆某知识,就必须要手抄一遍,在誊抄中加深记忆,所以对我来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因此在学习《考试分析》时,我先将考试分析通读了一遍,将考试分析中重要地方画线,通读完一遍后,就开始在笔记本上将考试分析中重要知识点,分门别类进行归纳 誊抄,在誊抄的过程中去思考这个知识点是什么意思,如何能更好背诵。誊抄了一遍后,差不多对法硕考点有了大致的了解,然后开始看《思维导图》,《思维导图》中戴寰宇、杨艳霞、陈璐琼、尹楠、赵逸凡老师将法硕重难点进行了清晰的梳理,起到了强化巩固知识点的作用。文都敏行法硕在看完《思维导图》后,就开始边背诵《考试分析》边刷历年真题,在背诵及刷题的过程中,将易忘或易错的知识点整理誊抄在错题本上并分析错因,详细的备注为什么会遗忘或做错,每天睡前会翻看当天的错题梳理,周末会翻看本周的错题记录,反复查看错题本以免遗忘。法硕考研是一个枯燥+单调+不断誊抄考点+刷题+背诵的过程,好在现在都撑过来了。所以,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建议考研的同学们切忌死记硬背,要制定科学备考方法,找到高质量备考书籍,从而掌握系统备考方法,相信你也能盼到柳暗花明考上研的那一天。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一、考研择校其实一直到九月份,我的目标院校是南京师范大学的法硕的,因为一直想去南京上学,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专业又还不错,那时候给自己的考研分数线目标定的是360分+,我那时候觉得360分+考南师差不多挺稳的了,(小伙伴们不要有这种想法,法硕每年都可能爆炸,不要觉得多少分就稳了,除非400分+才真的稳,但是未来说不定400分+都不稳了)。后来选择华科是因为觉得自己不一定能考到360分,而且南师的复试模式我不是很清楚,到报院校的时候突然被一位学姐安利,发现华科历年分数线、报录比、复试模式都很不错,而且地理位置武汉也是很好的,也不比南京差嘛。而且南京考研是重灾区,压分还是比较严重的,用考研人的行话来说,南京很旱,丝毫不水。而武汉就不存在压分的状况,而且当时觉得考华科350分+就能稳妥,还是所985还录取140多人,简直就是宝藏!后来发现我还是太年轻呵呵,跻身法硕的小浪花们一年更比一年强,一浪高过一浪。大家既然选择考法硕就一定要给自己定一个自己能力天花板的分数线想,朝着这个分数线努力背书学习。二、初试复习经验1.思想政治理论一定要知道的就是三件套(1000题、精讲精练、讲真题)。我七月买的前两本,据说讲真题没什么用,我到考试也没做往年真题,但是有时间最好做一做。1000题这本书的选择我做了六遍吧大约,所以最好不要直接做在书上。我的书到第三四遍的时候就已经没法用了,记得乱七八糟的。用个笔记本一列一列的用,这样每次错的题目在一行,哪个有问题都一目了然。精讲精练这本书全是知识点,一章内容配一章1000题内容。大约九、十月份我买了风中劲草(背诵版)这个书有点乱,但是总结做的很不错,那有时间的话买来读几遍好像也不错,我看了大约三四遍吧。大约十一月份的时候,每天早上拿出来三十分钟背,有时候简单十几分钟就能背过,按照记忆曲线安排今天背什么,明天背什么。十一月份买八套卷,选择题一天一套很快。大题不用写,我就大约一天看一套大题,真的是看两眼,没写过。十二月份买四套卷,选择题还是一天一套,大题就开始背吧,(网上会有整理的易记版本,可以背诵那个版本,因为更加条理所以的确容易点。)其实政治这门课的差距通常情况下不会有太大的差距,我自己觉得在政治课上的投入过多,最后七十多分和别人比其实没什么优势。大家可以放心的到九月甚至十月份再着手。2.英语一我是从二零一九年三月开始背恋恋有词,到十月份的时候我英语单词已经背了大约八九遍了吧,我背诵比较快,你们按照记忆曲线坚持背,我刚开始背,几乎每个模块俩小时,真的一边背一遍着急,后来半个小时就能背一个模块。但是英语单词不能就此放下!英语真题卷子上的每一篇阅读理解后面都有重点单词,背!全都背!做多了真题你会发现很多单词都重复的很多次!背了好几遍以后,发现每次都记不住的单词,我就把它们记在一个手掌大的小本上,吃饭的路上看一遍,或者吃饭看一遍,熟悉了的就划掉撕掉,久而久之就熟悉了。七月份买的第一本黄皮卷子,暑假开始做的真题,到后期每套题我做了大约四五遍吧,九月份买的第二本黄皮卷子,留了最近四套年份的十二月模拟使用。关于开始做真题每天该做多少,刚开始做的时候不用太关注时间,刚开始单词基础不牢固确实很慢,尽量从七月份开始坚持每天做几篇阅读理解,我起初都是二三四天一套,(订正阅读理解比你阅读理解花费时间更长是正常的,挨个分析句子不用急躁的确是很慢)。你平时害怕什么题型千万别避开,英语一的新题型真的是我死穴,考试的时候也真的给我致命一击。大家千万别再犯这个错了,越害怕什么就得再挤一点时间去练什么。英语真题做多了,卷子会烂,打印出来再继续做几遍。一定要珍惜真题。英语一的卷子做到2010年那套不要怀疑自己,那套真的很难,英语二黄皮卷子第一本也是英语一,考英语二的同学做英语一的时候不用愁,等你们买第二本来做的时候会容易的多的多。英语作文这个你们既要多分析范文,又要自己下手写,我是把每年的英语作文范文我都看了,尤其是英语二要看。所以也多看看卷子的范文,特别提升档次,一下子升华的感觉。平时背诵和做阅读多积攒短语句子,这些后来都会厚积薄发,可以帮到你的作文,我没买网上卖的英语作文模板,也没背英语作文模板,我就是从开始做英语真题,就开始关注小作文格式和大作文短语了。到考试前,我选择性背了几个英语万能句子,关于什么是万能,看作文看多了就有感觉,比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考场上说不定就能用得到。3.专业课因为我决定考法硕的时候比较晚了,我三月份才决定考研而且考这个专业,所以我的书都是从三月份开始买的,第一本书就是考试分析,这本算是教材吧。另外考法硕一定要知道的就是新祥旭法硕,这个机构的资料和课程很全面很成熟,更重要的是一对一的方式比较适合我这种基础比较差的。讲义里面题目和考试分析的内容都有,重点内容也比较清楚。暑假会出新的考试分析,这时候赶紧买回来新的,老师会将新旧教材进行比对,你就等着他们比对完了把今年改的地方做出来标注,然后继续用旧的就可以了,所以不要纠结前期该不该在旧的考试分析上面做笔记,该做就做。关于做题,我在前期用的是基础配套练习,这个和考试分析是对应的,学一章节做一章节的题目,差不多五六月份就能听完课程做完这本书,然后这本题目书我还是一直在看,错误的题目要做好标注,这样后期再看就会节约时间。到暑假我又买了往年的真题,法本和非法本的都买了,因为选择题其实是一样的范围,大题我就没看法本的,只做了非法本的,因为题型不一样。关于背诵,我是从七月份开始背诵的,最开始我没背考试分析,而是背诵新祥旭老师的讲义,资料免费提供,上课过程中会一对一的带你补充,整个资料是比较好背的。七八月份每天上午都是背书,刚开始毕竟痛苦,背了就忘记,尤其是法综,慢慢一遍遍背下去就会不再遗忘的那么快。到后期就开始背诵主观题必备,这是新祥旭整理的书,上面标注了这个主观题哪年考过,最近两年考过了就可以有针对性的适当减少投入的精力(至少主观题不会再考)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最近几年法硕考的主观题越来越犄角旮旯,我那时候本着以防万一的心态,把主观题必背背了几遍以后,已经到了差不多还有一个月快考试的时候,我把考试分析和主观题必背比对了一遍,把手上按照一二三四分点注明了而主观题必背没有的地方都标注了下来,把考试分析按照科目撕开了拿着背诵,方便的多了,覆盖面真的达到了百分之百。三、复试准备经验华科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占比60%。初试分数太低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每年都有逆袭的同学,千万要认真准备不要破罐子破摔,你的态度就写在你的复试报告,你面试时候的状态。只要认真准备就有很大可能逆袭的。有同学都能从初试排名90+到总成绩前10。复试真的蛮重要。华科法硕复试就是提前写一篇法律报告,这篇报告占复试成绩的40%,此外有一个综合面试占比40%,这个面试主要就是围绕你的复试报告,向你提问,所以你写的这篇报告一定要自己尽可能多得了解相关的内容,如果你写了一篇关于刑法的报告,但凡你涉及到了一点点民法,你就要把这方面民法也了解到,谁知道面试你的老师们有没有研究民法的呢?另外还有个英语面试占比20%,这个除了泥自己进行的英文自我介绍以外主要就是问你比如为什么选择华科、为什么选择法律、你觉得法律人最重要的特质是什么、你有什么学习法律的特质、你的家乡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可以准备到的,不用过于担心,面试不会遇到什么太刁钻的问题的。复试报告的要求每年几乎都是以下内容:1)简要介绍个人经历和受教育背景(200字);2)你选择报考本专业方向的理由(400字);3)你被正式录取后,你主要的专业学习、发展计划(1000字);4)请你结合理论与实际,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论述(2000—3000字);5)你曾获得过哪些奖项、证书。这五个部分最重要的就是第四项,对法律问题的论述,这个也就是面试官对你提问的主要依据了,这个问题可以写近些年的法律热点,但是也不要选择过于火爆的话题,不然写的人太多了,面试的时候你不容易出彩。四、最后给同学们的建议我给每一个咨询过我考研的小伙伴们都会说一句话就是选择比努力更重要,选择好一个学校比你的努力更重要,这场考试的对手就是和你一样报考了这个学校这个专业的同学,就算你非常优秀,你也可能遇上一群更加优秀的同学,你可能被压分,可能调剂都调剂不到A区的好学校,所以一定要选择好你想去的学校,而且是你能去的学校。另外,有决心考上海、北京的同学也要更加努力才行,如果考到这里你就会有更多的实习机会、更多的岗位、更好的平台,还是要结合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选择。择校的时候要看地区、看学校水平、看专业水平、往年分数线、报录比、复试是不是公开透明、是不是有学历歧视、还要看是否提供住宿,选择学校很苦难,但是一个个看下来你总能找到合适自己的那个学校的。法硕虽然很难,但是每年都有很多人考得上,只要下定决心选择这个,就要坚持到十二月考试。每年越是到十一二月,可能很多同学就会更加迷茫,不知道考不上该怎么办,我的建议是,与其焦虑,不如更努力一点,更专心一点,为自己上岸增加更多的筹码。等到初试成绩出来,就可以预估自己大约处于什么样子的水平,但凡有希望进入复试,就要立马准备复试,找经验、找复试资料、找这所学校这个专业的学长学姐,他们可以为你提供很多的经验。考研是一场在黑夜里摸着石头过河的比赛,肯定有迷茫和忐忑,但是只要坚持学习,总会有一个时刻,你会走上岸,看见天边亮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很优秀,已经度过了很多个背书的清晨和晚归的夜晚,涉过了很深的水潭,加油。(本文来源新祥旭考研原创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今天,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想就21法硕考研专业课的学习, 结合案例、法条简单说一点。相信从你决定法硕考研的那天开始,你就已经看过了形形色色的关于法硕考研备考的复习方法、复习技巧,不知道哪些方法、技巧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没有帮助。文都敏行法硕小编觉得,关于学习的方法、技巧,永远不嫌多,如何从已获知的方法、技巧中提炼出适合自己的备考方法才是最重要的。读完别人的法硕备考方法、法硕备考技巧后,反省自己的法硕考研备考方法、法硕考研备考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借鉴学习别人的经验中,摸索出属于自己的法硕备考方法,助力自己早日成硕。文都敏行法硕法硕考研备考方式,翻来覆去无非就四种:听老师讲解、读法硕专业备考书籍、做大量真题及模拟题、反复强化背诵记忆。今天,文都敏行法硕小编要说的是这四种复习方式在几个不同时间段如何做不同侧重的时间安排。01先来说说如何听认真听老师讲解。不论你是考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不论你之前的法学基础如何,都不要对听课有任何的排斥,只要选对市面上比较有经验的法硕授课老师,即便不是面授,视频课件也可以让你对法硕所考察内容有整体的把握。姑且不论之前没有接触过法学知识的非法学同学,哪怕是法学专业的同学,本科阶段的法学知识也不见得和考试重点的重合度有多高,应试就是应试,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跟着老师把《大纲》的考点掌握透彻。听课的过程中把知识点理解透彻,切勿囫囵吞枣,为之后的做题和冲刺记忆打下基础。文都敏行法硕02读法硕专业备考书籍看书是个比较泛化的说法,我们主要强调对于市面上资料的阅读学习,专业课主要的教材是《考试分析》和诸如文都敏行法硕的《思维导图》等书籍。首先要强调的是《考试分析》虽然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出的,但是编写体例,侧重点等都不敢恭维,用学生吐槽的话说,一坨一坨的文字堆在那里,能读下来实属不易,而且有极个别知识点竟然比较陈旧,不说理论上的新旧,单就法条文的规定来说,会出现个别情况下没有根据法条的最新变化及时修正相关内容。以2019《考试分析》举例,该书第111页载道“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人如果在强奸后迫使妇女卖淫的,不进行数罪并罚,而是以强迫卖淫罪定罪,作为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法定情节”。但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此做过修改,刑法358条明确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比法条可以看出,该书的表述就是明显错误的。文都敏行法硕等机构出版的书都是业界一线授课老师编写出版,内容严格按照考试大纲,但是从体例和行文习惯来说,更加通俗易懂。强大的表格总结使得阅读记忆更高效。文都敏行法硕03反复强化背诵记忆法硕的知识点是比较多的,很多点在理解的基础上要没有记住,考试的时候也是白搭。去年的一道选择题,要求选出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选项,这种题目,要是记住了,三秒钟解决战斗,要是记不住,做半小时,也没啥用。对于记忆,强调三点第一,记忆不是背诵。我们只要把知识点记住就行,不要用背课文的方式背知识点。第二,不要数背书背了多少遍,记忆是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不是以次数论,而是以究竟有没有记住为判断标准。有些同学记的过程很慢,一听别人已经搞了好几遍,自己就慌了,根本不要在意几遍,而是在意自己是否记住了,只要记住了,一遍过也无妨。当然有些点前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忘记,那你再重温一下即可。第三,记忆的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你可以关键词记忆,你可以口诀记忆,你可以案例夹带记忆,总之只要能让你记住,你用什么方法都是可以的。文都敏行法硕04做大量真题及模拟题法硕考研是应试考试,所有的复习最终都要回归到题目上,考场上把题目做对了才是王道。几乎所有应试考试都要强调的一点就是做真题,法硕也不例外。真题会告诉你哪些考点是重要的、命题老师对于考点是如何切入的、命题老师是如何套路你给你挖坑的。同时通过真题还可以进一步巩固强化之前记忆的知识点。当然,和记忆一样,做真题也不能论遍数,最重要的是发挥真题的上述几个功用,整体把握考点的重要性,明晰命题老师的套路,同时练就自己做真题的感觉,明确知悉自己和考试所要求的标准之间的差距。以上就是文都敏行法硕小编就21法硕考研备考的一点方法、技巧,希望你能结合你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适合你的方法。希望能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一、学科介绍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00门类/类别:法学1.1、近五年法律硕士国家线趋势图1.2专业介绍一、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需要,进一步改变法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的状况,加快培养国家急 需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在全面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并经专家充分论 证,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必要的和可行的。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 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 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律专业硕士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 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 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 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和有关管理工作。三、法律专业硕士的招收对象主要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 科毕业生。鼓励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主要是财经、外语、理工类本科毕业 生)的生源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对法律本科毕业和非法律本科毕业的学生,要分 类制定培养方案,分班招生和培养。重视案例教学和法律实践。对已有一定法律 实践经验的在职生源,则应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和改善知识结构。学位论文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其形 式可以是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解决方案或分析报告等。课程考试合格和论 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四、为使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职位(岗位)的任职资格或任职条 件适当衔接起来,建议中央政法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职位(岗位)的任职条件或任 职资格时,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取得相应职务方面有一定的考虑。司法 部已规定,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 年经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律师资格。最近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也规定,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取 得相应的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1.3 考试科目 1.3.1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3.2 复试考试科目 民法学、刑法学;民法、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政治、经济、 历史、逻辑、语文、—般科技等综合测试;外国语听说测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法理、宪法;0512 法硕综合[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1107 法律硕士 (非法学) 综合知识;侦查学;反恐怖主义法 ;法理学;民法、刑法法学基础原 理运用(主观题)1.4 研究生入学研究方向、课程设置 1.4.1 入学研究方向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知识产权法、财经法、社会法、民法学、国际法学、 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务法务、金融法务、政府法务、 涉外法务、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化、市场 经济法律规制、国家审计法治、市场经济法律规制、党内法规、综合、监察法1.4.2 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75 学分。 (一)公共学位课1、英语(3 学分)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 学分)(二)学位专业课(学分)1、法理学专题(2 学分)2、中国法制史专题(2 学分)3、宪法专题(2 学分)4、民法学专题(3 学分)5、刑法学专题(3 学分)6、刑事诉讼法专题(2 学分)7、民事诉讼法专题(2 学分)8、行政法专题(2 学分)9、经济法专题(2 学分)10、国际法专题(2 学分)(三)选修课(须修满 10 学分)1、民法专题研究(3 学分)2、法理学研究(3 学分)3、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3 学分)4、立法学研究(2 学分)5、自然法学派研究(2 学分)6、比较法研究(2 学分)7、法律适用技术研究(3 学分)8、中国行政法史(3 学分)9、中国政治制度史(2 学分)10、中国法律近代化研究(2 学分)11、中西法律文化比较(2 学分)12、比较行政法(2 学分)13、港澳台行政法(2 学分)14、比较宪法(2 学分)15、国家赔偿法研究(2 学分)16、刑法专题研究(3 学分)17、港澳台刑法(3 学分)18、刑事证据学(2 学分)19、量刑基本原理(2 学分)20、民法实例解析(3 学分)21、公司法(2 学分)22、国际技术贸易法(2 学分)23、国际商法(2 学分)24、人格权法(2 学分)25、欧陆民法史(2 学分)26、侵权行为法研究(3 学分)27、罗马史(2 学分)28、保险法(2 学分)29、票据法(2 学分)30、电子商务法(2 学分)31、德国民法概论(2 学分)32、外国刑事诉讼制度(2 学分)33、外国民事诉讼制度(2 学分)34、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2 学分)35、中国法律思想史(2 学分)36、西方法理学(3 学分)(四)实践教学(15 学分)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 学分)2、法律文书课(2 学分)3、模拟法庭训练(2 学分)4、法律谈判课(2 学分)5、实务实习(6 学分)(五)毕业论文(5 学分)1.5、就业方向 1、企业法务企业法务的职业机会原先不多,不过正在逐年增加。一些大型的公司才有自 己的法务部,并且一些中型企业也开始设立企业法务。现在设立企业法务的行业 有银行、证券、制造业、IT 业、能源、航空等。其中,以银行业为例,外资银 行的薪酬一般比较高,但很少招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内资银行每年招一定的 法律专业毕业生。外资银行待遇向来是不错的,比如汇丰银行近 1 万月薪起价。2、教师一般到高校就业的话,法硕毕业只能从事一般行政工作,想教书的话学历还 是偏低,大多需要博士级别。目前我国开设法硕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经 增加到了 80 所,加上 600 多所开设有法学专业的院校,法硕的就业范围还是比 较广的,只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学历,估计一些同学有意向到高校就业的话,需要 考个博士学位。3、司法系统与律师事务所如果想走法律职业道路的话,还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论本科毕业、 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生,如果你想从事国家司法机关工作或者走律师路线的话,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必要的,因为法律职业考试是法律职业的敲门砖,你既 然考过了法律硕士,同学们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五院四系招生分析“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五院四系报考人数较多,是人文社科领域的名校。“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现在属于多科性的政法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240 德语、241 法语、242 西班牙 语、243 意大利语任选其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学费 15000/生/年学制 3 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不指定参考书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复试差额比例 不低于 120%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80%+外国语面试成绩*20%总分成绩算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西南政法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学费 法律非法学 10000 元每年学制 三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①外国语听说测试②本专业综合知识复试差额比例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适当提高。复试成绩算法专业学位(不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 150 分总分成绩算法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西北政法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学费9000 元/生.学年学制 3 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推荐参考书目:1、法硕(非法学)联考考试大纲;2、法硕(非法学)联考考试分析;3、法硕(非法学)历年真题;4、法硕(非法学)法律法规汇编;5、法硕(非法学)联考考试指南;6、法硕(非法学)冲刺背诵手册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①刑法 ②民法复试差额比例 不低于 120%复试成绩算法复试总成绩(满分 150 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总分成绩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学费 10000/年学制 3 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法律硕士联考冲刺背诵手册》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1107 法律硕士(非法学) 综合知识复试差额比例 1:1.3复试成绩算法满分为 22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面试成绩满分为 70 分;面试 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 25 分,外语听力口语 25 分,综合 素质 20 分。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132 分者为不合格。总分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华东政法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学费法律非法学 1.8 万每年,法律法学 2.25 万每年学制法律非法学学制三年,法律法学学制两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 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 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成绩算法复试总成绩为 250 分,其中外语复试 100 分,专业课复试 150 分。总分成绩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北京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或 253 法语 254 德语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学费 6.6 万学制 3 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1、专业课笔试。90 分。2.5 小时。专业笔试将进一步考察考生对民 法、刑法、商法、诉讼法等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以及考生综合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分法硕法本和法硕非法本。法硕法本分逻辑的 选择题和专业论文题。让有理想的人更加卓越2、英语听力测试,10 分。0.5 小时,托福听力。复试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 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成绩算法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含专业笔试 90 分和英语听力 10 分。总分成绩算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中国人民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一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学费 2 万/学年学制 2 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人大出版社《法硕历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汇编及答案解析》法律出版社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民法、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复试差额比例 120%以上复试成绩算法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 60 分以上,外语笔试 30 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 30 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90 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总分成绩算法初试成绩权重为 70%,复试成绩权重为 30%。吉林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法律非法学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 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③ 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 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律法学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 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③ 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 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学费 12000/生/年学制 3 年初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书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民法学、刑法学。复试差额比例 1:1.2-1:1.5复试成绩算法复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总分成绩算法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武汉大学近年数据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学费 13000 元/人·年学制 3 年专业课参考书目复试差额比例 1:1.5复试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 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 40%。复试综合成绩包 含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综合成绩 75%)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综 合成绩 25%)。总分成绩算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成绩×10%。
开宗明义,强调一点——从此以后法律硕士考研界多了一种声音,那就是我李如来的声音,尽管还很微弱,但我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下面开始正经的:(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首先知晓“法”的概念,法是规范刘邦进入咸阳以后,与当地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第一章,杀人者死就是一个规范,放在今天我们新中国的刑法典中就是著名的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这里牵扯出法的特征——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的强制力来自于国家机器。2.民法不是一部法律,而是很多法律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的分类。3.什么是平等主体?我们说了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的分类,把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这些法律分在了民法这个部门中,那原则和标准是什么呢?主要是这些法律调整的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比如说合同法主要调整财产关系,继承法主要调整人身关系。那下一步我们就要明晰一个概念——什么是平等主体?美国《独立宣言》:“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给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认为这些普世真理,不言而喻。”但我们每个人真的在所有的场合都是平等的吗?比如说,你在工地搬砖,你觉得你和工地老板之间平等吗?他让你往哪搬,你就得往哪搬,显然你们不平等。但这种场合不是民法所调整的领域,这是劳动法要管的事情。又比如说,政府要拆你们家的房子,2012年河南周口市政府为了腾挪土地空间,广泛的刨人祖坟,公务员带头刨但市长可以不刨,在这样的场合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吗?显然也不是的,但这也不归咱们民法管,这是行政法要操心的事。再比如,故意杀人犯,被法警执行死刑的时候,他与法警之间是平等的吗?绝对不平等,但这样不归民法管,这是刑法的事情。那在什么场合人与人之间或者说人与各种组织(比如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是平等的呢?比如说,你去买个包子,你付两块钱包子钱,饭店给你一个包子;比如说,你和对象谈一场恋爱,甚至居然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比如说,你被邻居家的狗咬了一口,你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这些都是民事活动,我们可以感受到在这样的场合,人与人或者人与相关组织之间的平等的,而这些场合都归我们民法调整。综上,平等主体指的是民事主体(自然人和相关组织)参加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平等及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4.什么是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平等主体的组成部分,自然人我们都懂,但相关组织是什么组织?在民法上指的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先来说说法人,“法人”不是人,只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所以叫“法人”,就是说立法者赋予一些组织以“人”的某些权利参加民事活动,哪些组织属于法人呢,最常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了。但是想要成为民法上的“法人”获得相关的权利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体的后面会讲。并不是所有组织都可以满足这些条件成为“法人”,不满足的有一部分组织可以成为民法意义上的“非法人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合伙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详细区分,后续会讲,现在你要知道的就是他们属于民事主体,可以平等的参加民事活动。这样看下来,民法的概念清晰可辨——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民法的分类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其他民事法律、法规)2.狭义的民法和广义的民法狭义的民法——民法典广义的民法——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
在上一期的推文中,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 通过列举几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了法硕考研的几种备考方法(21法硕考研|结合案例、法条教你法硕专业课复习的四种主要方式),今天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就再跟大家讲讲法硕考研复习的时间规划安排。这些都是文都敏行法硕的老师根据多年考前授课经验摸索出来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时间规划,希望能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我们不妨将整个法硕复习按照全年时间轴来划分,每个阶段侧重之前讲到的四种不同的复习方式,提早投入到复习中,按照时间轴安排自己的学习任务,目标明确、有的放矢。01先修阶段——考试年3月份之前专业课安排:首先对自己决心报考的方向有充分的认知,摸清考察的科目难度、备考的基本时间安排。同时将自己接下来一年的时间做好规划,在一年内的大事做妥当安排,以防在备考中被无关的事宜搅扰。专业课方面,着重接触专业课的各个科目,对于民法、刑法和综合卷的考察内容有初步认知,最好可以接触一下真题。明晰考试的题型及难度,初步建立刑法、民法的知识框架和体系。公共课安排:公共课200分分值,是最不容易拿到高分的。尤其是英语这一科,成为考生的短板。而现在大多数学校有单科分数线的要求且学校层次越高,单科分数线甚至达到55—60分。但是英语的提升却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理想的结果。所以建议考生在考试年3月之前就着手英语的复习。先修阶段建议先从突击单词开始,考研英语对于单词的要求不止于作文、翻译,阅读、新题型都是以单词为基础的。5000词左右的考研英语单词书,详细背一遍,同时每天坚持英语阅读,巩固。现在有很多背单词的软件也可以试。文都敏行法硕02系统强化阶段(3—6月)专业课安排此阶段是360度全方位无死角的知识点复习阶段,此阶段的复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今后的复习质量。总共三个多月的时间,300分的专业课所涉及到的所有知识点,不论高频还是低频都需要系统地过一遍。主要的学习方式是听课和看书,当然以听课为主。将老师讲的每个知识点理解透彻。同时能够将重要的知识点做好梳理,形成自己的笔记。在此阶段也要利用好高质量的练习题库。每次学完一个章节,用题库练手,查漏补缺,据悉,敏行法硕也都出版了配套练习题库,值得一用。公共课安排此时政治复习为时尚早,但是英语的训练必须及时跟进,单词没有背完或者背完没有巩固的随时抽空练习。对于阅读,必须坚持每天做到一定的阅读量,而且最好是纸质版的材料精读。选取市面上高质量的英语阅读资料,每一篇都耐着性子做完,里面的词汇和长难句做好翻译理解。积累词汇,掌握英语书面表达的习惯。能够在不同的表达中抓住文章的关键信息。也可以在每天睡前坚持英语阅读软件上文章的打卡,将睡前刷社交媒体的时间用来刷英语新闻,学知识通知填补空虚,避免涉及媒体带来的无谓的焦虑。文都敏行法硕03真题串讲阶段(7—8月)专业课安排真题的重要性开篇就已经强调过,如何利用真题需要展开细说。建议用分科真题进行训练,近十年的真题,按照知识点相关度进行训练,尤其是那些经典真题,值得仔细琢磨,不要追求自己是否做对了答案,要注重每个选项涉及到的考点,甚至是每个简答题采分点的行文表述,每个案例分析题的答案设置都是值得仔细研究的。如果自己对于真题习作没有没有太大把握,可以跟敏行的真题讲解课程,由名师带领讲解真题。公共课安排政治科目在此阶段不用花太多的精力,英语的真题,尤其是阅读,一定是重中之重,精读,其中重点难句必须尝试翻译,弄懂。文都敏行法硕04专项提升阶段(9—10月)专业课安排专业课的主观题需要多加精力进行专项突破,尤其是笔头工夫,会说并不一定代表能够非常准确的表达出来。公共课安排长难句、翻译、作文每一项都要重点关注,同时,政治的教材必须过一遍,开始做真题。05模拟冲刺阶段(11—12月)专业课安排在之前总结的笔记的基础上,开始把书读薄,那些高频核心考点要熟烂于心,同时,选一些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巩固,将自己之前真题中遇到的核心点翻出来强化记忆。公共课安排业界蒋中挺、肖秀荣老师的高质量模拟题行销江湖多年,背要点,做模拟题,稳妥。另外,英语的话一定要记得准备一些作文模板。大家不要对模板有什么误解,我们说模板不是叫你上去直接写原文,而是知道整体的行文结构,这样在考场上节省时间的同时,可以用一些比较高级的句子和词汇。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2018年考研公共课到底在哪阅卷问题的回复!各位考生: 文运法硕1月13日发布了《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多省份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有大量的考生留言,其中有考生说自己看到网上有人传“2018年考研公共课试卷是在哪考就在哪里改”,而文运法硕知道的消息是公共课和专业课试卷都是您考哪个学校您的试卷就去哪里改。为了给考生一个确定的答案,同时为了避免由于阅卷变革而导致之前的消息失效,文运法硕特找到一个参与了2018年考研公共课阅卷的朋友求证此事。目前得到的消息是您考哪您的试卷就去哪阅卷,和您在哪参加初试无关。 一、考研公共课是本省统一阅卷,不是说自己学校老师的就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的,而且本省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公共课试卷都集中到一起进行阅卷。 二、法硕的专业课也是和公共课一样的模式阅卷,也是由本省的老师阅报考本省法律硕士的考生的专业课试卷。 三、再次强调,法硕是您报考哪个大学,您的试卷就去您报考大学所在省份阅卷,和您在哪参加考试无关。 四、请谨慎对待网上的信息,有些人故意传播耸人听闻的消息,以此博取眼球。文运法硕微信公众号近期发布的文章链接: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多省份阅卷工作已经结束!2019年法硕新增41个招生院校,含六个211重点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实物照片!预祝大家都能拿到这两个证件!2018年法律硕士初试结束后,这里依然是您的港湾。【成功】2018年文运法硕考前押题必背88题下载文运法硕图书店wyfashuo.taobao.com 法律硕士相关书籍本店有售。文运法硕联系方式 固 话: 手 机:(微信同步) 客服 企业 客服 客服 客服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3号公寓写字楼1503室 (人大西门右转350米,地铁10号线苏州街地铁站A口出,北京八一学校和时尚华庭酒店中间的大楼。) 办公时间:早9点至晚7点,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
#加油考研人#1、合伙企业1.企业债务承担。(1)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原则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设立条件。(1) 普通合伙企业: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劳务)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名称标明“普通合伙” 字样。(2)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除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外, 还包括: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合伙人为2 个以上 50 个以下, 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 字样2、诉讼时效与期间1.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事由。(1) 中断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权让与也有这效果) ;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务承担也有这效果) ;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报警、 检具、 申请执行等) 。(2) 中止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下列障碍: 不可抗力;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2.诉讼时效起算。(1)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 分期履行的债务, 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4)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自受害人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1) 支配权、 抗辩权和形成权。 (分割共有财产请求权、 离婚请求权实为形成权)(2) 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原物请求权) 。 但返还未登记动产请求权受到诉讼时效限制。(3) 人格权请求权(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请求权) 。(4) 与人身有关的费用支付请求权(支付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5) 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适用 1 年除斥期间, 占有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消除危险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6)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7) 兑付国债、 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8)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1) 法律后果不同。 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实体权利消灭, 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抗辩权发生, 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义务人同意履行的, 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 不得请求返还。 除斥期间届满, 义务人自愿履行的, 可以请求法院追回。(2) 适用范围不同。 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3) 起算时间不同。 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4) 适用条件不同。 除斥期间届满, 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须当事人提出主张。 而对诉讼时效法院不得主动适用相关规定。(5) 期间可变性不同。 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 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 中断甚至延长。3、共有1.共同共有的情形: 夫妻财产共有、 家庭财产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2.能否分割。(1) 约定不得分割的, 按照约定, 除非有重大理由(如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 。(2)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3.处分共有财产以及对共有财产作重大修缮、 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 应当经占份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除非另有约定。4.优先购买权。(1) 按份共有人对内转让份额, 或者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 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 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2) “同等条件” , 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 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3) 优先购买权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4) 多个按份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5.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和债务。(1) 在对外关系上, 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2) 在内部关系上, 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 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 承担债务, 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 承担债务4、占有的种类1.有权占有 VS 无权占有。2.善意占有 VS 恶意占有。(1)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物致使物受到损害的, 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 善意占有人不赔偿。(2) 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及其孳息时, 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恶意占有人无此权利。(3) 占有物毁损、 灭失, 权利人请求赔偿的, 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 灭失取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 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 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善意占有人则不必。3.自主占有 VS 他住占有。4.直接占有 VS 间接占有。5、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1.特征(1) 保管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 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2)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是有偿合同。2.保管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1) 保管期内,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 。 但是, 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2) 储存期内, 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 。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 损坏的, 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6、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1.活动费用和报酬。(1) 委托合同中, 委托人承担委托活动的必要费用。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 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 委托人依然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另有约定除外(2)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 由行纪人负担, 另有约定除外。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 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3)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 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2.间接代理。(1)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 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2)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 ①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 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 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②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 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7、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一) 构成要件1.无因管理(1) 管理他人事务。 他人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 可以是有关财产的, 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 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管理是指处理事务的行为, 包括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2) 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这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 也是无因管理阻却违法性的根本原因。 该意思无须表示, 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 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 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 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3)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时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有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应当以管理人开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2.不当得利(1) 一方获得利益。 一方获得利益即指财产的增加, 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两种情形。前者是指财产或权利范围的增加或扩大, 后者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2) 另一方受有损失。 另一方所受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 也可以是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3) 一方获益和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处的因果关系表现为另一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即一方受益是另一方受损的原因。(4) 获益没有法律根据, 包括无法律上的根据和无合同上的根据。 没有法律根据包括取得利益时无法律根据和取得利益时虽有法律根据但嗣后丧失两种情形。(二) 不构成的情形1.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的情形: 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纯粹道义上、 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2.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 一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而进行的给付; 二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是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四是双方都有不法原因(长风补充) 。8、著作权的内容。1.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不特定多数人, 是一次性权利。2.署名权, 可署名可不署名, 可署真名可署笔名。 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确定: 有约定的按约定确; 没有约定的, 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 作品排列、 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3.修改权, 指作品内容的修改。 报社、 期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 删节可以不经作者许可, 但对内容的修改须经作者许可。 图书出版者对作品任何的修改、 删节, 均须经作者许可。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5.复制权, 包括印刷、 复印、 拓印、 录音、 录像、 翻录、 翻拍等方式。6.发行权, 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是一次性权利。7.出租权, 存在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上, 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 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9.表演权, 包括公开活体表演和公开机械表演。10.放映权, 通过放映机、 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 摄影、 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11.广播权,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 声音、 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12.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3.摄制权, 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14.改编权, 改变作品的形式。15.翻译权。16. 汇编权, 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17.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前四项为人身权, 不得转让9、具体人格权1.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1) 为个人学习、 艺术欣赏、 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 为实施新闻报道, 不可避免地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 为依法履行职责, 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4)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 不可避免地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5)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 制作、 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2.合理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1) 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2) 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 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3)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 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3.器官捐赠。(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或遗嘱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器官或遗体等。(2)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 该自然人死亡后, 其配偶、 成年子女、 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4.姓氏决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10、结婚1.结婚的要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 22 女 20) +双方均无配偶+非直系血亲之间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登记。2.无效婚姻的情形: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3.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胁迫;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11、 夫妻关系(一) 法定财产制中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1.共同财产: 工资、 奖金、 劳务报酬; 生产、 经营、 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时,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和孳息收入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但利用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二)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12、 离婚1.登记离婚的条件(1)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 双方当事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 双方当事人必须有离婚的合意,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4) 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2.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1) 感情确已破裂: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 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 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3)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4.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 照料老年人、 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5.离婚经济帮助请求权: 离婚时, 如果一方生活困难, 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6.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13、遗嘱继承与遗赠1.遗嘱的形式。(1)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公证员) 外, 均须 2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2) 口头遗嘱的适用有限制: 紧急情况。 危情接触后能用其他形式的, 口头遗嘱无效。(3) 立遗嘱后,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4) 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遗嘱无效情形。(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受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 伪造的遗嘱无效。(4) 遗嘱被篡改的, 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1) 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 没有继承权;而遗嘱继承人是继承人, 早有继承权。(2) 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既可以是自然人, 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 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 并且只能是自然人。(3) 对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接受、 放弃的方式不同。 继承开始后,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60 日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 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处理前, 没有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遗嘱继承的, 视为接受继承。1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1.租赁、 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有人、 管理人有过错的, 承担相应的(按份) 赔偿责任。2.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3.转让拼装或者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4.挂靠营运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5.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所有人、 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承担相应的(按份) 赔偿责任。6.盗窃、 抢劫、 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 由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7.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 搭便车是好意施惠, 不成立合同关系。 在侵权责任上, 应当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赔偿责任, 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15、高度危险责任1.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有两个例外。2.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致害: 营运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 武装冲突、 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不承担责任。3.民用航空器致害: 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不承担责任。4.占有或者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 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 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5.从事高° 危险作业致害: 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6.遗失、 抛弃高度危险物造致害: 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 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有过错的(例外之 1) , 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 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 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例外之 2) , 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8.擅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 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16、 动物致害责任1.一般饲养动物侵权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因违反管理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仅可以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没有免责、 减责事由。2.动物园饲养动物致害案件适用过错推定。3.不真正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17、 建筑物和物件致害责任1.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 塌陷致害。(1) 因质量原因倒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赔偿后, 有其他责任人的,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免责事由是能证明没有质量问题。(2) 非因质量原因倒塌, 而是因所有人、 管理人、 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 由实际加害者承担责任。2.公共道路上堆放、 倾倒、 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1) 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2)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 防护、 警示等义务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即与行为人共同承担按份责任。3.高空抛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1) 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公平责任) 。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 有权向侵权人追偿。(3)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21分析修改&新增重点内容18、民法的概念(2021 分析修改)在我国,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民法典》 ,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还包括其他规定了民法实 质内容的单行法律、 法规。 我国 2020 年已经编纂完成《民法典》 ,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是一部固根本、 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 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 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 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交易便利、 生活幸福、 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 时代特色的民法典。19、民法和社会主义孩心价值观(2021 分析新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塑造《民法典》 是我国民法的显著特征。 党的十八大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 文明、 和谐, 倡导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倡导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这 24 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民法典》 编纂过程中, 科学立法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在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上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 , 其明显的表现为《民法典》 第 1 条规定: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 的精神灵魂, 不仅要在立法技术上通盘考虑, 还要在立法宗旨上宣示、 在基本原则上恪守、 在一般规范上体现、 在具体规范中融入,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鲜明的精神轴线, 贯穿《民法典》 的始终, 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提供基本规则和价值遵循。《民法典》 是对社会生活规则的总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之中, 竞争压力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人际关系的紧张, 各种社会矛盾凸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 无疑能为缓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的价值基础。 《民法典》 的编纂是在整合既有的民事立法的基础上展开的, 除了价值同源, 很大程度上也在具体制度上表现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达。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 法律人不能简单地认为很多传统民法既有的具体规则已经表达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精神内涵, 还需要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去解释和适用这些规则。20、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2021 分析新增)根据《民法典》 第 179 条的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 重作、 更换;(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 除影响、 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上述责任方式, 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 有些责任方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如继续履行、 支付违约金等; 有些责任方式只适用于侵权责任, 如赔礼道歉; 有些责任方式只适用于对人身权的侵害, 如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 此外, 《民法典》 或其他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 依照其定。21、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2021 分析新增)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又称抗辩事由, 是指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 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受害人过错、 第三人原因、 自甘风险、 自助等。 本部分主要介绍下列三种免责事由,其余免责事由参见第十四章中的“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和第二十一章中的“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从而保全更大利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22、监护的职责(2021 分析新增)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 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23、营利法人的机构(2021 分析修改)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如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021 分析修改) 营利法人的机构包括:(1) 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 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 监督机构成员, 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 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 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 董事长、 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 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3)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 监督执行机构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行为, 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4、法人的终止(2021 分析修改)根据《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法人解散的, 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 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 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 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 清算结束时, 法人终止。25、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 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作为一个抽象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从合同、 婚姻、 收养、 遗嘱等具体行为中抽象而来的, 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 与事实行为截然不同。 (2021 分析修改)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1)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将设立、 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 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27、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2021 分析新增)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任何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均须具备的共同要件。 包括:(1)有行为人;(2)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3)有标的, 标的指行为的内容, 即行为人通过其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 新增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概念28、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 或者自己的名义, 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 的法律行为, 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原来之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理的基础上增加代理人自己的名义。代理的特征如下:(1) 中介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 为其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充当双方当事人的媒介, 而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人。 中介人不得代委托人签订合同, 此是与代理人不同之处。 由原来的居间人改为中介人, 内容无变化。(2)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者代理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前者为直接代理, 后者为间接代理。(3) 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目的是为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 代理人的行为效力当然归属于被代理人, 包括设定的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 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被代理人赔偿。 代理行为的后果改为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29、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2021 分析新增)这是根据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 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对代理进行的分类。1、 直接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2、 间接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我国《民法典总则编》 规定的代理限于直接代理, 对间接代理的承认体现在《民法典合同编》 对委托合同的规定之中。30、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其特征有:1.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所应当具备的。2.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3.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完全平等。4.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5.人格权不得放弃、 转让或者继承。 比较特殊的是,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 名称、 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3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包括以下含义:(1)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2)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3) 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该特定物可以是动产, 也可以是不动产; 可以是权利人合法所有的自有物,也可以是权利人根据法律、 合同所支配的他人的物。 新增物权特定物种类。某些类型的物权也可以以权利为客体。 如权利质权即是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 再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成为抵押权的客体。 物权以物之外的权利为客体的, 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抵押权的客体删除土地承包经营权。(4) 物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32、物权变动的模式(2021 分析新增)登记或者交付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未登记或者未交付并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 而债权合同不成立、 无效、 被撤销的, 也不可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上述将债权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效果加以区分的规则通常被称为区分原则。 而有些物权则在合同生效时设立, 如地役权等。 明确了物权的生效时间。33、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2021 分析新增)根据《民法典》 第 243 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 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 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 挪用、 私分、 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 第 245 条规定, 因抢险救灾、 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 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 应当返还被征用人。 组织、 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 灭失的, 应当给予补偿。 (新增)34、善意取得(2021分析修改)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 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 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由原来的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改为无处分权人将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2021分析修改)35、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修改)共有仅指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同享有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的, 参照适用关于共有的有关规定。 (2021 分析修改)特征如下:(1) 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2) 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3) 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 义务关系。 共有发生对内、 对外双重权利义务。(4) 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36、简述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021 分析新增)共同共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人根据共同关系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共有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地、 平等地享有所有权, 没有份额的区分。各自的份额只有在分割时才能确定。 (2) 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担平等的义务, 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3) 财产共同共有关系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 并随着共同关系的解除而消灭。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共有人均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 共有财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财产有瑕疵的, 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2021 分析新增)37、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2021 分析新增)根据《民法典》 第 278 条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 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 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前述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述其他事项,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38、相邻损害防免关系(2021 分析新增)《民法典》 第 295 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 建造建筑物、 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 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此规定即为相邻损害防免关系, 又称邻地损害防免关系。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等行为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 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消除危险。39、居住权的特征(2021 分析新增)1.居住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2.居住权的内容是占有、 使用他人的住宅。3.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4.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5.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的,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居住权具有专属性, 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 故不得转让、 继承, 并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7.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40、地役权的消灭(2021 分析新增)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消灭:(1) 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滥用地役权;(2) 有偿利用供役地, 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41、抵押权的效力(2021 分析新增)(1)孳息的处理规则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 自扣押之日起, 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 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述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新增孳息的处理规则。)(2) 抵押权处分权, 如将抵押权转让或者用作债权的担保, 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等。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但是, 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 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 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新增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后对担保人责任的规定。 )(3) 抵押财产转让时的权利。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是不得妨碍抵押人正常行使抵押财产的所有权42、抵押权的顺位(2021 分析新增)一物之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 在实现抵押权时, 须确定抵押权的顺位。 根据《民法典》 第 414 条规定,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拍卖、 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 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 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 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述规定。抵押权人既可以放弃抵押权的顺位, 也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 但该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43、抵押权的实现(2021 分析新增)(1)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后, 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新增抵押财产超过债权数额的处理办法。 )(2) 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 实现抵押权后, 未经法定程序,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此外, 《民法典》 第 416 条规定了价款债权抵押的超级优先效力。 根据该条规定,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 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 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 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新增价款债权抵押的超级优先效力。 )(3) 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处理规则是: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拍卖、 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 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44、动产上并存的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2021 分析新增)1.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 该动产又被留置的, 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 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 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 但是留置权人除外。3.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拍卖、 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 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45、电子合同的履行规则(2021 分析新增)1.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 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2.标的为提供服务的, 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 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 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3.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 合同标的物进人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46、涉他合同的履行(2021 分析新增)1.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 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可以向第三人主张。2.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 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但是, 根据债务性质、 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 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有约定的则依照约定处理。47、保理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021 分析新增)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 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 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 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保理合同的主要特征是:1.保理人须取得保理业务的资质。2.保理合同是要式合同。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保理合同是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48、保理人债权实现的顺序(2021 分析新增)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 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 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 均已经登记的, 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 均未登记的, 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 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 按照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例取得应收账款。49、建设工程合同(2021 分析新增)新增《民法典合同编》 对建设工程的发包、 承包、 分包作出了明确规定, 并强调: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 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 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0、保管合同寄存人义务(2021 分析新增)寄存人义务: 声明义务。 寄存人寄存货币、 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 应当向保管人声明, 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 寄存人未声明的, 该物品毁损、 灭失后, 保管人可以按照_般物品予以赔偿。51、委托合同(2021 分析新增)新增委托人死亡、 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终止的, 委托合同终止; 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 解散, 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 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 解散, 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 受托人的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 受托人的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52、融资合同无效的情形(2021 分析新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 但是, 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 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53、无效婚姻的原因和结果(2021 分析修改)原因: (1) 重婚的;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后果: (1)身份上的后果。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上的后果。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父母子女关系的后果。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如当事人双方均有抚养、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另一方应当负担一定的抚养费; 一方抚养子女的, 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等等。 (4) 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无效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54、夫妻财产关系(2021 分析新增)(1)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2) 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 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新增)(3) 夫妻间的相互继承权。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且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新增)(4) 夫妻间的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55、诉讼离婚(2021 分析新增)诉讼离婚的调解制度。 (1) 诉讼外调解。 《民法典》 第 1079 条第 1 款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据此, 对于离婚纠纷, 既可在诉讼前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前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就是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并不是离婚案件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 是否进行这种调解, 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2)诉讼中调解。 《民法典》 第 1079 条第 2 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的, 应当准予离婚。 ” 据此,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未经调解, 一般不得直接作出离婚判决。 只有在调解无效时, 人民法院才可作出判决。 (新增诉讼离婚的调解制度。 )56、离婚的法律后果(2021 分析新增)离婚后子女随何方生活的确定。 离婚后,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离婚后,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述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新增离婚后子女的归属如何确定。 )57、收养的效力(2021 分析新增)无效收养的情形: (1)具有《民法典》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2)收养行为违反收养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收养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58、继承的开始和继承的接受(2021 分析新增)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继承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以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确认的时间为准, 被宣告死亡的人,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曰 期。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 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 辈份不同的, 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 推定同时死亡, 相互不发生继承。继承开始的通知。 继承开始后, 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 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的接受是指继承人作出的同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 可以是明示的, 也可以是默示的。 依据《民法典》 规定, 继承开始后, 只要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 即视为接受继承59、简述继承权的丧失(2021 分析新增)继承权的丧失, 是指发生法定事由时, 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 遗弃被继承人的, 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 伪造、 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情节严重的。继承权的丧失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如果继承权的丧失是于继承开始后由人民法院确认的, 则人民法院对继承人继承权丧失的确认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应当指出, 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对于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 仅对于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对继承人的其他被继承人并不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对于某一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同时, 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亦发生效力, 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其直系晚辈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新增继承权的丧失发生效力的时间。 (2021 分析新增)60、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2021 分析新增)我国《民法典》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3) 遗嘱继承人、 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2021 分析新增)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是指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即确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 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 在下列情况下,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也可以不均等。2.非继承人对遗产的取得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 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分给他们遗产时, 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要求分得适当遗产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受法律保护。62、简述遗嘱的形式(2021 分析新增)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以下五种:(1)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将其所立的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交送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2)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3)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 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用录音设备录下遗嘱人的口述遗嘱。(5)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以口头方式设立的遗嘱。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是指使用电脑、 打印机等设备打印出的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注明年、 月、 日。 (2021 分析新增63、简述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2021 分析修改)(1) 加害行为包括行为和违法两个要素。 加害行为首先必须有行为, 其次, 该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 具有违法性的特征。 加害行为可以分为直接加害行为和间接加害行为; 积极加害行为和消极加害行为。(2) 损害事实是指被侵权人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我国《民法典》将损害后果分为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三类。(3)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判定规则: 1.直接原因规则; 2.相当因果关系规则; 3.近因规则;4.推定因果关系规则(4) 主观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64、教睃行为、 帮助行为及其责任(2021 分析新增)教睃行为, 是指通过开导、 怂恿、 利诱、 刺激等方法使被教睃者接受教睃意图的行为。 帮助行为,是指通过提供工具或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者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教睃、 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睃、 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65、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2021 分析修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其构成要件有: (1)主体的复数性。 是指侵权人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 (2)无意思联络。 (3)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 (4)损害结果的单一性。 数个侵权行为的结合所导致的损害结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或者是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 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 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 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 平均承担责任。 删除原来的无意思联结的数人侵权的类型。66、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的侵权责任(2021 分析新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的侵权责任,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 造成他人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没有过错的, 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 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67、定作人责任(2021 分析新增)定作人责任, 是指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 定作人依法承担的责任。依据《民法典》 第 1193 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 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 定作人对定作、 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68、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承担(2021 分析新增)(1) 责任主体。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侵权人赔偿后,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 责任范围。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的, 承担责任的大小, 根据污染物的种类、 浓度、排放量, 破坏生态的方式、 范围、 程度, 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3) 责任的形式。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 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 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 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鉴定评估等费用; (4) 清除污染、 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69、抛掷物、 坠落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与补偿(2021 分析新增)我国《民法典》 第 1254 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拋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拋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 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 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 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