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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业有多赚钱?法律硕士毕业三四年就能年薪百万?孔保

法律行业有多赚钱?法律硕士毕业三四年就能年薪百万?

前段时间,有位法学院的朋友说,他的师兄师姐有的毕业三四年就已经月薪5万甚至年薪百万了,让他很是羡慕,法律行业真的这么赚钱吗?毕业三四年就可以年薪百万?法律行业相对来说,也是一个高薪行业,其中比较赚钱的两个行业就是律师和法务了,而法务的话门槛要求低想要有高收入是需要长期的积累,律师主要是根据自己的资源人脉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对于一些红圈所的律师来说,毕业三四年年薪上百万是很有可能的,但这样的人绝对是少数,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应该都知道红圈所有多难进。首先两个条件你需要满足,一是本硕都是法律(且非一般的法律院校),二是考过法考。当然,这只是你的起步,后期的发展还是需要不断的积累,虽然本硕都是法律专业去一些大律所的机会更多一些,但也并不是说非法学专业或者低学历就没有好的发展了,也有一些低学历考生考过法考后在法律行业有了很好的发展。其次,法律行业不仅是一个高薪行业,还是一个紧跟时代发展的行业,法律从业者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保持不断学习的动力,不然很可能会被淘汰。像律师,虽然后期收入高,但是前期收入低工作辛苦,很多人往往坚持不下来,因此很多坚持下来的律师工作10年以上的收入会比较高。所以,想从事法律行业的人要提前考虑好,法律行业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行业,既然选择就要一直坚持下去。想要从事相关法律行业也要满足从业要求,比如律师,需要先参加法考,然后在律所实习一年才能正式执业;其他法律行业也有各自的要求,但大多法律行业需要参加法考。目前符合法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建议打击尽早备考法考,现在已经是法考改革的第三年,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法考的要求可能会越来越严格,之后考生再想考也会越来越难。上述便是中公法考为大家介绍法律硕士收入的相关情况,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如有问题可直接留言咨询,关注“中公法考”了解更多法律内容。往期精彩回顾法考复习中,你不得不面对的5大难题法律逐渐完善,律师行业会消失吗?吴春红狱中度过16年后被判无罪?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截拳道

法学硕士VS法律硕士,毕业前景大PK,一字之差,差距却不小!

大家好,我是法学考研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学硕我们成为“法学硕士”。专硕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两种。自1996年设置法律硕士以来,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共存了23年之久。那么究竟有啥区别呢?通俗来说,法学硕士是为了培养你做理论科研的 ,法律硕士是更侧重做实务的。01毕业前景——深造读博不论是法硕还是法律硕士都是可以读博的。不过,现实世界中。很多法学硕士有保送读直博的名额,而法律硕士没有这个先例。同时,由于研究生阶段,法学硕士更侧重于理论,法律硕士侧重于现实工作和实践。这也就导致了法硕要比法律硕士更容易考博、读博。但是这里要泼一盆冷水。不要以为法硕就一定能读上博!!!现在很多学校的博导都很嫌弃法硕的学生法学理论不深。因此,这就导致了考本校要比跨校更难。如果考本校的博士还是比较好的,可以找自己的导师给联系一下,或者你导师正好也是博士生导师那就太棒了!可谓近水楼前先捞月。02毕业前景——证书含金量很多人认为法学硕士的“含金量”高于法律硕士。其实这种观点很片面。为什么呢?如果从综合素质看,法律硕士的含金量其实是略优于法学硕士的。因为在就业方面,法律硕士有时候比法学硕士更受欢迎。假如你本科读的是小语种专业、建筑专业、金融等专业。这样的法律硕士在应聘的时候更受一些红圈律所的青睐。不过,也有个前提,想进红圈律所,需要你的研究生院校排名也非常棒。我们看一些名校法学的就业数据的时候,明显发现拥有跨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相比,就业质量总体上要略胜一筹。因为你多懂了某一个专业领域。最现实的是名校法学硕士的就业档次要高于一般院校的法律硕士。不过从长远来看,随着中国教育的发展,法学本科将越来越少。同时,法学硕士最终与法律硕士会形成既重视理念又重视实践的教学模式。就像美国的JD。他们的教学和科研人才主要是通过法学博士生的教育来培养出来的。而法律硕士专业是作为了一个桥梁,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为法学博士生提供了广阔的生源基础。好了,分享到此一游,欢迎继续关注更多考研知识~我是向上好青年!干货都在字里行间!

恐色症

《令人心动的offer》令人心疼:优秀的女孩为啥都这么乖

《令人心动的offer》都第二季了,我才看了头一集。传统综艺没落了,观众需要点新鲜的。于是我们得以有机会在电视上,网络上光明正大地围观明星相亲,明星生孩子,明星带孩子,明星的夫妻生活,听说韩国更狠,连离了婚的都不放过,誓要把离异夫妇的尴尬相处也搁到大众眼皮子底下。《令人心动的offer》把律师们求职和实习的生活呈现在观众眼前。我在看的时候也在思考,我们该把孩子往哪个方向培养,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在面试环节中,第一位出场的妹子叫贺鑫磊,一个略带男孩气的名字,不知道父母在生下她之后,是否想过把她当男孩一样培养。妹子的履历很亮眼,本科政法大学毕业,又是人民大学的法律硕士,大三同时司考和考研上岸。她的实习经历也比较丰富,做过湖南的检察官助理,北京海淀区的法官助理以及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助理。由于她看起来比较紧张,一开始,面试官随便问了一个问题:“你在找工作吗?”她回答:“我考了公务员,通过了”。第二位面试官立刻:“所以拿到我们的offer,就不去公务员了吗?”对于这个问题,她犹豫了很久。作为旁观者,我忍不住替她捏把汗:你都没想好要不要来上班,你来面试干嘛来了?万一人家把offer给了你,你却不一定来,这不是浪费吗?面试官提醒她: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妹子回答:是的,所以我自己也很矛盾和纠结。(妹妹啊,这是面试啊,不是找知心姐姐,也不是做心理咨询,你让面试官帮你解决人生的矛盾和纠结,这不搞笑呢么?)面试官也有点无语,问她:所以其实你不是很想做律师。看妹子很紧张,面试官虽然可能已经放弃她了,但出于好奇,还是问了:你选公务员是因为你父母希望你当公务员,还是自己想当?妹子很老实,回答:父母的原因比较大一些。面试官调侃了一句,父母怎么这么喜欢让子女当公务员啊?随后问她:你的职业规划是什么?有了家庭之后,会不会向家庭更倾斜一些,甚至干脆会去做全职太太呢?妹子摇头:不会,我觉得家庭和男人,不太靠得住。这下四个面试官都笑了。四个面试官,三个男性,妹子张口就男人靠不住,面试官除了尬笑,还能干啥。穿灰西装的男面试官笑过之后,又抛出了一个问题:在考公务员这事上,你父母的意见占了多大比例呢?妹子老实地回答:占百分之六十。最后他们的结论是,考公务员才是妹子和父母都能接受的一个结果。这个面试自然也就进行不下去了。这个女孩是一个典型的乖乖女。从小到大,父母负责掌舵,她负责执行,父母的意见竟然在她这里能占到60%。如果说她是一个公司,那占了60%股份的父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决策人,她自己本人其实对自己的未来是没有决策权的。真的很想知道,将来她找老公是不是也是父母说了算。可能有的父母会觉得,这么乖的女儿,有什么不好。平平顺顺,一辈子不走弯路。可我却替妹子觉得悲哀。一路名校读上来,想必她也付出了不少努力。可是这些名校竟然连最基本的独立人格都没有给她培养出来。身为一个头脑清醒,四肢健全,甚至称得上优秀的成年人,她却连对自己未来的决策权都没有。这是很可悲的。你说她真的就那么心甘情愿去考公务员了吗?也未必见得。如果真的那么甘之如饴,她就不会出现在这个节目上了。公务员已经上岸,还是来参加了面试,其实她的心意已经非常明显了。她不甘心。这么一个女孩,透过她的简历和谈吐,几乎可以一眼看穿她从小到大的经历。从小到大,父母必然是花了大力气培养她的,补习班,兴趣班,一个都不少。重点小学、重点中学一路走到985硕士,她一直是父母眼里的骄傲。高中的时候,她是个学霸,专业和学校选择余地巨大。填志愿的时候,父母说:选法律吧,法律很吃香的。她说,“好”,然后就考上了政法大学。进了学校,父母说:儿啊,还没到放松的时候,趁早把司考和研究生一并拿下吧!妹子点点头,她一向听话又努力。父母总是不会害她的,她想。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她渐渐生出了热爱,她参加法律相关专业的实习,她看着学长学姐们纷纷进入了大的律所。“我也可以呀!”她想象着自己成为律师,在法庭上挥斥方遒的样子,忍不住偷偷地笑了出来。研究生快毕业了,她开始准备简历,将目光放到那些大律所上,以她的简历,找个理想的工作,并非难事。这时,妈妈对她说:闺女,去报考公务员吧!女孩子,还是安稳一些好。将来结了婚,生孩子也不受影响。又有名又有实惠,你看,这个岗位就很不错,年龄越大越吃香,比当律师轻松多了。她有点不甘心,可是妈妈的话她没法反驳。她的理想的小火苗,还没燃起,就要被熄灭了。她不甘心,虽然通过了公务员面试,她还是决定多给自己一次机会。“拿到了offer,我再来纠结吧!”(还不一定能录取呢,她偷偷地想)。只是没想到,正是这样的纠结,害得她失去了offer。这样的乖乖女,太多太多了。她们聪明,她们努力,她们拼尽全力地优秀,可她们就是没有自己。她们按部就班地过日子,从名校进入一个相对安稳的工作岗位,然后结婚、生子。日子过得不错,可总有那么点让人不甘心。正是因为不甘心,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乖乖女们就会叛逆一把。在一档叫《自拍》的栏目中,有个叫周芳的女博士,辞掉了百万年薪的投行经理工作,去海底潜水拍鲨鱼。周芳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她说:在35岁以前,我的人生一直在正确的轨道上,考大学,出国读研,进名企工作。虽然衣食无忧,家庭和睦,但我总觉得生活缺少创造力和新鲜感。周芳的父母一直对她很严格,她从小就很听话,是个学霸,高中就读著名的雅礼中学重点班。她的理想是当一名战地记者。可是她的父母却希望她能捧上铁饭碗,最后她高考填志愿报考了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专业。周芳听从了父母的意见,但是大学毕业后,她没有服从就业分配,而是考研去了国外。后来因为父亲生病,她回到了国内工作,结婚生子,又一次回到了正确的轨道。可是她却始终心怀深深的遗憾。终于在接近40岁的时候,她选择辞职去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么多优秀的女孩,在成长过程中都被养成了乖乖女。她们习惯了听从父母的话,青春期也不曾好好叛逆过。可是她们内心始终有一团火,也许非常微弱,但一直存在。她们没有听从过自己的内心,她们早就习惯了满足别人的期待。在职场上,她们明明像男性一样优秀,做得一样好,却很少像男性一样爱表现,像男性那样积极为自己争取升职加薪。在有了家庭以后,她们的责任感也更强,更容易被束缚住。张歆艺在综艺节目《出逃两日又何妨》里说,她很羡慕丈夫袁弘的状态,结婚后他依然有那个闲心听交响乐。而她却早已不复单身时的洒脱,满脑子想的是父母如何如何,孩子如何如何。这些生活的琐碎改变了她,她好像被生活席卷着滚动着向前走。父母们,别把女孩子教得太乖,别对她们要求太多。女儿们也是好不容易来世上走一遭,好不容易才努力变得这么优秀。她们值得拥有梦想,也值得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安稳固然很重要,可实现自我,更重要。

无明

《令人心动的offer2》,普通二本没有出路?只能听天由命?

因为《令人心动的offer》第一季的口碑收视都非常不错,观众们很爱看,期待着第二季的早日到来,节目投资制作方看到好成绩肯定会马不停蹄地做第二季。盼望着、盼望着、《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季终于上线了。目前已经播了几期,但是豆瓣的评分却在逐渐的下降,现在已经变成7.1分了。从上一季的8.4分下降到7.1分,这样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同时,网上节目的热议度也非常高,大部分都是关于丁辉的。很多人为丁辉抱不平,因为丁辉身上有着网友身上自己的影子,更多的可能是为自己抱不平吧。有的自媒体传言丁辉在后面的节目会被替换,希望这只是谣言而已。1.第二季中,节目也有所升级改变。首先就是选择了红圈律所-君和律师事务所。红圈,中国顶尖八大律所的代称,进去的门槛那是相当高的,当然薪资也是很不错的,实习生进去能够转正的话起薪就是2万。红圈的八大律师事务所具体是哪些?这就是金杜、君合、方达、竞天公诚、通商、环球、海问以及中伦律师事务所。当然除此之外中国也有很多其他的精品律所,比如大成、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像第一季中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也是非常不错的,特别是在上海乃至华东区域也是顶尖存在。2.君合律师事务所于1989年创立于北京,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发展至今,君合已在海内外拥有十三个办公室和一支由超过240位合伙人和顾问、640多位受雇律师和法律翻译组成的逾880人的专业团队,是国际公认的、最优秀的中国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其实,君合最重要的是五位创始合伙人。他们分别是王之龙、武晓骥、肖微、储贺军、段海海。而《令人心动的offer》这档综艺节目能够进入君和的拍摄,就是通过创始人拍板决定的,相信很多人没有看这个综艺节目之前,君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只是在法律界而已。普通人很少知道红圈或者类似这样的中国顶尖律师事务所。3.为什么说君合是中国顶尖的律所之一?先看看创始合伙人的学历背景等就清楚啦。肖微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2年,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及司力达律师事务所进修。1996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武晓骥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并于1985年-1988年间,以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法学院学习,对公司并购和国际贸易等相关法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同时在学习期间观摩和考察了当地各种规模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在美国律师界、工商界有一定的人脉资源。王之龙早在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前燕京大学)法学院,在1986-1987年,王之龙作为首都经贸大学教授,相继到美国纽约、波士顿的大学教书,还是哈佛大学的访问学者等。目前早已退休了。储贺军于1984年在北京外国语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7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在美国韦恩州立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4.节目中最大的争议就是在丁辉这里,可以说里面很多的律师面试官对待丁辉就是特别双标,这才是观众们最反感的地方,但愿是综艺节目为了突出矛盾效果吧。其实,现实也是远比节目更残酷的。按照君合这样顶尖律所,既然是起薪2万,绝对不是所以实习生随随便便就能留下来拿到offer。君合的选人标准是特别严格的,甚至可以说有点苛刻。基本标准如下,前三条还是比较具体的,后面的两条具体还得看面试情况,有时候主观性也比较强。其他红圈所的标准也大同小异吧!(1)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本科或以上学历;(2)已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3)英文听说读写熟练,能作为工作语言;(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5)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5.教育背景本科一般都得是五院四系,当然清华、浙大、复旦等学校也是可以的。学历至少都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如果只有本科学历,是清华北大的话,简历通过的可能性还行,其他学校本科的话,想进君合或者其他红圈律所,真的是机会渺茫。专业方面一般没有特别的要求,法律相关专业都可以的。但如果是非法本的话,这基本上也是不可能了,除非其他方面真的特别优秀。司法考试一般是硬性条件,这也是基本门槛。越早通过越好。英语要求是非常高的,英语书面能力是必须的,需要良好的书面英汉互译能力,比如给份合同就能轻松英译汉或者汉译中。口语能力不太好也不会直接pass,但是这可是减分项。因为红圈所一般会有很多涉外业务,所以口语熟练,雅思托福成绩分越高越好。如果有留学经历,读了知名院校法学硕士,英语工作语言无障碍,那当然是加分项。很多知名律所合伙人都是国内知名本科毕业,然后去欧美读个知名大学法律硕士,在美国留学顺带考上了一个州的律师执照最好不过了,这样的履历就是优秀的范本,金光闪闪。当然,自己家里有条件的话去欧美找个中等的正规学校,踏踏实实学点东西,这层金镀的也还是可以的。可千万不要为了镀金而镀金,去海外找了个野鸡大学,天天和中国一起来的同学混了一两年。到最后,连个英语都说的不清楚磕磕巴巴,交流困难,更别说专业实践能力了。这样的海龟每年多了去了,回来最后立马变成了海带。最后说下,面试官虽然都表明自己是公正客观的,但是人的主观性还是不可避免,特别重要的。面试前,把自己收拾得像个律师的样子,不要怯场紧张。人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第一印象很好,那么后面就比较容易了。如果给面试官第一印象很差,然后就没有然后啦!6.要不说这个是综艺节目呢,按照正常君合的选人标准,这几个实习生好几位都不符合标准,特别像丁辉这样的,能够进节目,也是为了增加看点吧。丁辉在红圈是处在鄙视链的底层,无论你承认不承认,这个就是社会现实。一个普通二本,学历没有竞争力,还是非法律专业。硕士还是工作一年后才考的,这都29岁了还来做实习生,最重要的是目前还是裸辞。这样的简历,参加红圈社招的话,肯定第一时间会被刷下去,根本没有机会参加实习工作。所以,丁辉实话实说将这次机会形容为背水一战。可惜,面试官们并没有认可这点,甚至觉得这样的人生很辛苦,把别人搞得也辛苦。7.第一次任务,丁辉思路清晰,率先动笔,面对问题有针对性、考虑问题全面、效率高准备上交。带教律师也首先肯定了丁辉的专业能力,本以为可以逆风翻盘。没想到,丁辉犯了个巨大错误,把“君合”打成了君和。梁律师说:“这是个大问题,这个必须扣分。”这个扣分是理所当然的,相信观众们也没意见。但是,没想到的是丁辉的任务完成材料居然是最后一名。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因为其他的实习生基本都有巨大错误,就像斯坦福学霸在国内读了那么多年法律,司法考试也通过了,可是完成材料中使用的法律依据基本全错。场外嘉宾徐灵菱,作为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看完斯坦福学霸的材料后说第一个拿下,撒贝宁也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主持法制节目多年,认为斯坦福学霸从根上错了。既然错的这么离谱,材料都完全不能用,这就是垃圾材料。这样居然也得第四名。8.这样的结果能不免让观众们多想吗?难道是斯坦福的就牛X了,普通二本就不行了么?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评判标准。难道不应该是专业能力排第一位的么?9.人生中最没用的就是抱怨,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行动才是要做的。节目中看到君合的某些律师骨子里的傲慢和无处不在的双标,现实生活也有很多这样的。学历歧视,这是现实问题,很难改变。其实你就不要想成学历歧视,把它想成这也是另一种公平。毕竟,我们高考的时候落后的差距那么大,参加工作想一时半会就补上来站同一位置,哪里会这么容易呀。只要是法律硕士毕业一下子就能进红圈所成为传奇大律师,不要做梦啦!普通的一二本能够进精品律所做个助理打杂就已经非常不错啦。只有极少人出生一开始就是在罗马。在条条通往罗马的大路上,只要目标明确坚持,最终会到的。就算到不了,也会距离越来越近。10.丁辉能够来君合实习一段时间,也是一个财富,让他知道君合对于他的要求是怎么样的。况且王律师还是安慰了丁辉一番:因为做了一年的律师,相对其他的实习生要求就更高了,打分也会手紧一点。王律师看他挺紧张的,劝他没必要。让他自信起来,建议他表现出自己做过律师的优势,调动过往的经验到现在的活动中。这也许是整期节目中最温暖的片段,让我眼眶也红红的。做人除了自信以外,也得认清现实,有自知之明。除了红圈所以外,顶级的投行证券像东方花旗、上投摩根、中金等公司,对于本科学历也特别严格要求,不要说普通一二本,就算是985.211也大多不行。他们只考虑国内Top4和极个别985、美国藤校等等。还有麦肯锡埃森哲等咨询公司也是特别严格的,如果你本科都是普通一二本,就不要痴心妄想。如果真的就是非麦肯锡这类型的不进,也可以在大学努力,或者工作两三年能够努力申请到沃顿商学院或其他全球顶尖名校,那么你离麦肯锡等咨询公司就没什么距离啦。11.当你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你会成长,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就像丁辉一样,他虽然开始是普通二本,非法律专业,即使在做了一年多销售工作,仍然考上了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法硕。在研究生期间,进到了法院和大成律所实习。毕业后,还能在锦天城这样不错律所工作一年。他和以前的自己相比,已经是越来越优秀。丁辉能够进锦天城工作一年,能力没啥问题,绝不是花花架子。如果没能进入君合,人生难道就失败了吗?他再找个锦天城类似的精品律所工作应该不难吧。说实话,他这样的履历已经超过了绝大部分大学生了,他的工作生活也会比大多数人过的好。只是他想要的工作或生活目标离他目前的综合实力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还得努力超越,让自己德才配位。12.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马拉松,大学只是人生的重要过程。不是普通二本没有出路,你说二本没有出路,你让三本的怎么看?你让大专的怎么看?即使在清华北大还是会有学生混日子毕不了业,就算在大专三本还是有人在图书馆奋斗考研。不是普通学校毕业没出路,而是不继续努力学习就没有出路。不要自卑,“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学历当然是特别重要的,但也是锦上添花而已。人生的跑道还很长,就算211、985进了BAT还是TMD,过了35岁也得考虑以后的发展问题。只有保持提升内在的核心素质、能力,让自己有足够的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奋斗吧,少年!

家族日

985硕士没考上公务员,本科毕业时失业状态又来临,研究生白读?

在如今的求职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就业方向瞄准了公务员,显然公务员已然在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大学生群体中形成了”共识“,如果毕业后不去参加公务员考试,总会感觉自己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将人生中最好的职业或者机会,就这么从手中放弃了。其实,在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中,不仅有本科生,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不仅有普通院校的高材生,还有985、211院校的高材生;不仅有在公考路上奔走一两年的考生;还有全职考公,一考就是三五年的考生......可以说在考公路上,汇聚了各路优秀学子,他们都在为自己的”考公梦“而努力着。近日在论坛上,笔者注意到某名校法律硕士吐槽自己未能考上某省直单位的公务员,在考试中笔试第三,面试第一,综合成绩第二,可惜岗位只要一个人,就这样与公务员的职位失之交臂。面对这样的结局,他不禁感叹道:大学本科毕业后的失业状态,如今研究生毕业同样出现,难道我的研究生真的白读了吗?从当前公务员考试实践来看,并没有谁是永远的赢家,而且最终在公考考场上胜出的并不一定就是学历最高的那个人,也就是说学历高并不代表着在公务员考试中就一定能赢,很多时候都是普通院校的本科生在公考考场上笑到了最后。对于该名校研究生在公务员考试中失利,虽然失利对他的求职有一定影响,但这个影响并非决定性的。学历并不能说明什么,在今后的工作中,你学历高并不代表就一定比学历低的人更有能力,工作业绩更突出。只要你能放下身段,与大多数人一样,从最基层做起,又怎么确定自己就一定不会有好的前程呢?我们来看看网友对于该名校研究生在公务员考试中失利的看法:网友甲:公务员考试比研究生考试还难?你应该在公务员考试复习阶段没有足够的时间吧?既然没考上公务员已成既定事实,就不要太在意。作为985院校的法律硕士,完全可以到大型企业、公司去求职,或者到银行工作也可以,银行也是“黄金职业”之一,即使再不济,也可以去公司做销售等职业,只要自己不闲着,总不会导致失业的,除非自己放弃自己。网友乙:考不上公务员就等于失业,这是什么逻辑?那全国八九百万的毕业生,最终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多少,全国加起来也就仅仅三四十万而已,那么其他几百万毕业生都失业?都对自己的未来迷茫,失去信心?真实无法理解你的这种思想境界,难道这就是研究生的思想层次?作为本科生的我,真的是无法理解。网友丙:作为公考上岸的前辈,我认为在公务员考试中有一两次的失败经历并不算什么,身边就有好多同学、同事考了好几年,有的人最终考上了,有的人最终还是没有考上。其实,对于公务员考试,不要太过于苛求自己,或者对自己制定太高的要求。我有个同事,从上班就一直在考公务员,虽然每年复习的时间并不怎么充足,但是他始终没放弃,终于在35岁那年,从事业编转为了公务员。作为经历过多次公务员考试的人来讲,笔者对于公务员考试还是有很多感触和心得,很多人过于看重公务员考试,最终只能在考试中败北。公务员考试并不是在公司面试,还会考虑你的学历背景,在公务员考试考场上,完全是看自己的个人能力,与你的学习有关系,但绝对不是完全正比的关系。无论是硕士、博士研究生,还是本科生、专科生,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必须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不能只是一味的紧盯着那仅有的几个职位,而是要广泛撒网,具备职业平等观,要敢于从事不同的职业,敢于从基层做起,真正从简单的工作做起,实现人生与职业的蜕变。

鹤鸣

曾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名校毕业的她,却非要进入娱乐圈

说起张钧甯你可能会想到她演过的很多戏,但是你不知道是她其实是圈内少有的高学历女星。钧甯可是从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呢,还获得了硕士学位。她的爸爸妈妈都是文化人,爸爸是法学的教授,妈妈也是一位作家。虽然她的家庭条件很好,但是她却很少提到自己的家庭,反而是特别低调。一直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这样的环境教育出来的姐妹俩都十分优秀,虽然有着靓丽的外表和高学历。她却是自己闯了很多年,凭着自己的演技让很多人认识到了这个女孩。而且她温柔文艺的气质让很多人都特别喜欢她。但是钧甯是一个很会管理自己的人,经常能在健身房和跑步赛中见到她。而且她也有着坚持跑步的好习惯,原来能够这么美是跟运动离不开的啊!近几年来跑步好像成了一种时尚,很多人都喜欢穿着装备拍张照片发到平台上。而钧甯说运动是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向其他人炫耀的方式。身体上的收获使她坚持下去。不愧是高学历啊,对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有着正确的认识。很多事情都是这个道理,并不是因为大家都去做自己才去做。而且也要坚持下去。不跑步的时候她也会做一些别的运动,钧甯自己也调侃说只要一天不做就不舒服。而且钧甯还是一个很会穿搭的女星,她总是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风格。之前钧甯还参加了一档高难度的节目,节目中的很多挑战都让嘉宾们特别害怕。但是钧甯的真实表现确实圈了不少粉,虽然说她之前收到了很多的邀请。其实这个节目算是最艰辛最困难的,但是她仍然坚持了下去。有一项活动中她勇敢的从直升机跳进湖里,虽然牙齿都出血了,但是她还是很坚强,仍然是微笑着。当时节目里的其他人都特别夸她!她也是特别喜欢旅行的一个人,因为她说有这对这个世好奇的心。那种热情是在她身上的。我们只能看到她散发出来的优雅和自信。很多人过了25岁之后就把自己固定在一个圈子里面,很少想着改变自己。而有人35岁了还能将每天活得都不一样。年轻的其实并不是年龄,而是无论在什么什么年纪都有着对这个世界的探索之心。比如说35岁的钧甯。去迎接这个世界和未知的一切吧,就像钧甯一样自信的活着!

极盗者

法官流失的真正原因在于……

【编者按】法官流失是一个实践问题,也可以是一个学术问题,刘忠教授从法学学者的角度为我们解读了他所理解的法官流失原因,并认为法官流失并非传统上理解的“待遇过低”,法官辞职的真正原因在于“法院内部晋升的各种非正式规则严重影响到正式职务晋升制度发挥作用”——也就是晋升不公平。应该说,刘教授的视角有一定的新颖性,待遇问题也并不能充分解释法官流失,晋升难对于法官来说也是事实。但是如果仅仅将法官流失归因为晋升难,也并不全面,法官流失不是一种原因导致的,也不能通过一种药方解决,只有通过充分的,深入的调查才能接近事实的真相。我们更期待有这样视角和分析的理论文章,能够为治理“法官流失”之弊出谋划策。刘忠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摘要:在有关法官和法院的议题设定中,法官流失是一个被高度意识形态化了的主题。研究者多将法官流失归因于法官待遇差、法院机构地位低,但是实际上,法官流失的原因多种多样。法官货币和非货币收益的大幅度改善,证伪了法官辞职与法官整体福利指标之间正相关性。法官辞职的真正原因在于法院内部晋升的各种非正式规则严重影响到正式职务晋升制度发挥作用。法院职级晋升上的异化,导致优秀法官相对剥夺感增强,因而以选择离开的方式表达不满。法院改革的中心在于内部治理,而主要不在于外部对法院人财物的制约。法院改革应进行内部治理转向。关键词:法官辞职 法官待遇 法院改革 内部治理本文提交2017年11月18日第二届法律社会学青年学术论坛,发表于《法商研究》2019年第6期。原题为《 中国法院改革的内部治理转向——基于法官辞职原因的再评析》为阅读方便,注释从略。现代西方诉讼构造的观念体系下,司法体制改革的中心议程被设定为法官中心、法院至上。为实现此目标,研究者集中论证法院机构地位应拔高,法官待遇应提升,如此才能吸引法学精英、律政先锋进入法院,法院的公共信任度和民众认同才能改善。由此为导向,多年来颁布的众多方案,都以扩大法院干部职级比例、提升法官福利水平为真实内涵。法院的机构地位、法官的福利水平,从历时性看,获得巨大提高;从共时性分析,较之许多同级党政机关和律师都有较大超出。但是,在有关法院的作品中,以法院福利待遇低为主题的研究始终弥散。晚近,“法官流失”一词开始被高频使用。这些研究的归因逻辑线路是:法官流失→法官待遇差→法官缺乏职业保障→司法的人财物受制于外部。本文对此归因路线进行拆解,对于法官辞职和由此牵引出的法院内部晋升中的积弊,重新进行分析。如何实现良好的法官晋升激励机制,应是法院改革的中心之一。将司法改革集中于去除人财物受制于外部的定位,遮蔽了真实的痼疾所在。本文使用的“转向”(turn)一词为借用。西方哲学先后经历认识论转向、语言学转向,每次都极大地丰富了西方哲学的内容。“转向”并非否定先前,而是自我更新。对法院改革进行内部转向,建立一个优良的法院内部治理,与践行系于司法的政策目标具有更紧密的关系。一对法官“流失”相关数据的精细拆解何谓法官流失?定义域内的“法官”,是指中央政法编制内助审员以上人员;“流失”指法院统计报表中,中央政法编制内助审员以上人数减少。两者都须辨析。其一,不包括非中央政法编制人员。从“一五纲要”开始,法院书记员被要求实行合同聘任制。2004年之后试点法官助理的法院,部分法官助理也临时聘任。这两类人员,非中央政法编制。大量刚毕业学生,应聘担任合同书记员、法官助理,目的在于积累司法经验(俗称“刷履历”),三年合同期满即转考公务员、进律所或升学,人员流转极快。部分律所合伙人、学者见求职、考研者中有法院经历者日益增多,错以为大面积法官离职。其二,同样是中央政法编制内法官离开法院,须细致区分以下各类情形。第一类,并非“我要离开”,而是“要我离开”,是有意驱离。包括:(1)清理调出。如最高法院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情形应予清退。(2)精简。如2000年中央编委要求法院在政法编制控制数基础上,按10%比例精简,部分法官“提退”。(3)因违纪被处分、双开,因犯罪被判刑。2003年,全国法院处理违法违纪案件1297人,其中法官794人。第二类,自然减少。包括:(4)正常年龄退休;(5)任职期间病故。第三类,(6)职务晋升或交流至其他机关任职。第四类,离职。2014年,中央决定法院保留39%的员额。但与历次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干部向行业协会、企业分流不同,法院未入额人员并不分流到法院之外,仍保有公务员身份,只是不再担任法官。少数未入额法官因失落而离职,出现:(7)离职升学、转考其他公务员。(8)辞职做律师、法务。由上可见,在日常生活世界中,法官离开法院这一行为每个个体意义各不相同,计量法学偏爱的大规模数量统计结果,在此没有一个统一意义。“流失”一词,仅增加了思维成本,属于奥卡姆剃刀所称“如非必要,勿增实体”的赘词。真正为普通公众关注,纳入本文讨论对象者,只有第8类。但是,作为一种宣传策略,媒体并不仔细提供每一个数字指向的个体事实,而是采用典型事例加一般数据的手法,即:通过简单枚举,将最突出的法官辞职转做律师的例子进行放大,然后再给出一个规模数据。给外部观察者传递的印象即是:法官离职,都系法官待遇差和无司法自主权,导致留不住人。如果不是从强烈意识形态前见出发,当代人对公务员离职都有平和的心态。现世的人追求的目标日益多样,尤其在当代电子、网络、交通条件下,时间感、空间感较此前大不同,人的心理体验异于以前,各种抱负多元。没有任何一个职位,能安放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的心灵。即使在世俗者眼中身处高不可及职位的官员,都有辞职转做律师者。但对党政机关人员分流和辞职从事律师,部分研究者认为是解决机关臃肿、克服官僚化的治本之策,媒体的方向是鼓与呼,不会将之与待遇进行勾连。但一到法院,整个舆论被引导到法院待遇低、法官收入差,直至司法受制于人等大叙事。法院将部分研究者对法官辞职原因的归纳,援为根据,将之作为诉求更多待遇改善的根由。2000年,中央编委部署全国法院减编10%,但编制返还,用于书记员改革。然而,在次年最高法院给中组部的报告中称:“审判人员的职级配备偏低、社会地位没有很好得到保障,影响了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致使审判队伍不稳,业务骨干外流,仅2000年一年之间全国四级法院共外流2017名干部。这也是造成法院取证难、办案难、执行难的客观原因之一,势必影响人民法院裁判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也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将法官辞职进行单一归因,归结为法官待遇差的断言,首先遭遇比较法证伪。部分研究者对中国四级法院,包括对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法官进行制度设计,原型都出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美国有联邦和州两套司法系统,各州法院芜杂,州法官有任期限制、非终身,非任命制,而是选举,职权、声望远不及联邦法官。1789年宪法第3条规定,只要联邦法官行为端正(ring good behavior)就可以保住职位(hold their offices),也就是除非渎职,哪怕重病至不能履职,如晚年的道格拉斯大法官,只要自己不离职,无法将其免职。对整个联邦法院,按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说法,2000-2005年有38位法官离开法院。波斯纳的数据是:这六年间,总数1200位现职和资深联邦法官中,有12位辞职;1969-1974年,总数720位法官中,有10位辞职。1981年到2007年,联邦上诉法院法官也有8位辞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2000年流失2017人的数据,以当时中国法院政法编制30万人计算,流失比例0.7%。相比美国联邦法院,罗伯茨的数据为3.6%,即使按波斯纳的数据,比例也为1%。因法官待遇差、法院没有吸引力而选择辞职,这种看法也与普通公众日常经验发生矛盾。普通公众对职业选择热点的观察,有两个风向标:一是军转干部。在1980年代前票证经济下的物资紧缺时代,军转干部最中意择业方向是百货公司、供销社等商业批发、零售单位。去公检法的人员,各方面能力要次一级。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商业凋零后,公检法,尤其法院,是工作能力强的军转干部的首选。另一个是领导干部子女。一些地市、县区负责人在解决子女就业时,首选进政法机关。在通过公开招考录用法院公务员之前,一些人能进入法院,是基于家庭背景。“春江水暖鸭先知”,对各部门岗位的高低优劣,深深浸于体制内的亲历、参与者,其体验和判断必定胜于通过键盘、屏幕了解世界的书斋摇椅上的研究者。如果说法院待遇差、法官收入低,导致大批法官辞职,那么军转干部、领导干部子女的选择就是非理性的。这显然与经验抵牾。当然,在离职法官中,并非政策性分流、退休、交流任职等情形,而是从事律师等市场职业者,有一定数量。但是,中组部等主管部门查知不少公务员辞职,目的是“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断言法官辞职从事律师即是福利待遇差,而不剔除目的是为了给权力贴现从事居间、中介的情形,难以服人。对此,最高法院政治部亦承认“实践中,确实存在极少数法院工作人员辞职后从事与原职务有经常性直接关联的业务活动,利用曾在法院工作的便利条件与法院内部人员进行利益输送,或借助自身的影响力扰乱正当的法律服务竞争环境等问题,引起社会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的议论和反感,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于法官辞职后的行为进行具体限制。经过以上精算,“流失”法官至少有8种情形,仅第8种为主动辞职从事律师、法务者,其中再剔除目的就是为了中组部等部门察觉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剩下的动机单纯从事律师者,所占比例并不大。那么,仅就这一部分辞职法官的行为作根据,是否即可断言法院机构地位低、法官福利待遇差?假设是,那么,此意味着法官福利与离职之间具有一个正比例函数关系,如果法官福利改善,辞职即会减少,相应法院就福利改善,向媒体造势和决策层的吁请也会减弱。谱绘近年法院、法官货币和非货币收益的图景之后,发现这一函数关系并不成立。二法官福利指数的改善证伪了其与法官辞职之间的正相关性较之马斯洛心理层次说,极为直白的表达是俗语所称的千里做官,只为吃穿。列入法官个人福利多目标追求集合U=(a1,a2,an-1,an)中最重要的四个项目是:职级、个人货币收入(工资福利、个人住房等)、非货币收入(与职权相关的的职业尊严、办公场所条件等)、悠闲(工作负担等)。对法官福利指数改善的测评,有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向度。(一)历时性向度1.职级分两种,一个是职,习惯称“实职”。另一个是级,习惯称“虚职”。如,地市级中院的庭长,是正科职位干部,但是区分资历,法院党组会与地方党委沟通,将部分任职年久者安排为副县级审判员。从中发1979年64号文件开始,法院院长级别被高配1985年,中办又发文重申。1987年,进一步对地方各级法院审判员、助审员级别给与规定。为避免僧多粥少,1987年对法院各级别干部的比例进行了固定。2001年,又对比例进行了提高。不仅在“虚职”上不断提高,对“实职”,中央和地方党委,通过给法院不断增设庭室、先后增加政治部主任、执行局长进党组、增设2-3名专委等职务新品种,给予倾斜性照顾。[5]2014年起,为最高法院先后增设六个巡回法庭,每个法庭设两名副庭长,每个副庭长都是正厅职。虽然庭长由本部副院长、专委兼任,副庭长由本部审判庭庭长调任,但是院本部提升部分干部补了审判庭庭长原位。通过增设机构、增加职数比例的多年掘进,法院的职位数量激增。在广东高院,2013年,不到500名中央政法编制的规模内,领导班子成员20人,另有副厅级干部8人。不包括数量较多的处级、副处级审判员,实职副处以上共117人。2.工资福利等待遇1998年,中央要求对政法机关的行政办公经费,按照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一倍以上标准予以安排。按照财政部的数据,1995年,全国公检法支出298.84亿元,是1990年的3倍;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284元,比一般行政机关人均公用经费支出高5658元,基本达到一般行政机关的2倍。这种优先保障,一直持续,尤其在2009年后,政法经费实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级分类全额保障,更加强化。具体至法官个人,《法官法》仿照军衔、警衔,给法官设置了衔级制度。为其建立一个类似军衔、警衔的衔级制度,目的只在于效仿军队、公安增发薪酬。对于标准,最高法院提出“审判津贴标准本着与工资之和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20%-25%确定。” 中央在2007年,同意最高法院要求,继军队军衔和公安、安全机关的警衔补贴后,根据法官等级每月发放180-340元的审判津贴。3.个人住房2003年,著名的国发18号文件对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意义进行提示,此后房地产业发展迅速,许多人的收入赶不上飞涨的房价。但是,对包括法院在内的国家机关,财政部门颁发了各种补贴。各地法院也多以集资合作建房等方式,以低价格解决本院干警住房。在北京,房价上涨迅猛,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讲述: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亲自找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解决了正局级和部分审判骨干的住房。”4.与职权相关的职业尊严在以法官个体独立为基本观念的思潮熏染下,2015年“四五纲要”推进法官个人责任制,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大多数案件,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不再批案,具体案件的承办人自由裁量权日益扩大。按最高法院的数据,改革后,“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全国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量占到案件总数98%以上。”法官的职务获得感线性增长。5.办公场所门楼高低、办公场所的优劣,构成人员非货币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最高法院数字:“十五期间”,全国70%以上法院改建、新建了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全国法院新增车辆2万多辆。五年间,全国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共投入资金近200亿元。在各种激励作用下,法院办公场所建设在近三十年,获得极大发展。6.工作负担法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文书撰写。传统上,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审理报告、各种笔录等文书制作完全依赖手写,手写文书的审批、传递、打印、校改也耗用大量精力。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判例检索也极为辛苦。晚近,办公用计算机、数据库、办公局域网络、语音转换、电子卷宗等手段使用之后,相关工作负担大为减轻。在实行人员分类制改革后,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大量聘用,审理案件的法官主要精力集中在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事务性工作负担减轻。当然,各地案件负担极为不均衡,2017上半年全国法院受案数量排名前三位即是上海浦东新区、北京朝阳、广州越秀。在受众印象中,抱怨案多人少、待遇差和法官辞职比例最高的主要是京沪穗三市。为解决三市的案件负担,中央决策层给与了积极应对,方式之一是增设新法院。在京沪,一个中院在1995年拆分为一中、二中院。1998年上海、广州两个海事法院分别由交通部移交两市。2012年,驻在京沪穗的铁路运输中院及基层院,分别由对应的路局、分局划归三市。2013年增设北京三中院。2014年增设北京四中院(铁路),上海三中院(铁路),另为京沪穗增设三个中院级别的知识产权法院。2018年再为上海增设一所中院级别的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为京穗两市各增设一所基层院级别的专门法院:北京和广州互联网法院。加上司法改革后管辖跨辖区案件的专门法院北京、上海、广州、广州第二铁路运输法院,北京有5个中院,2个基层法院级别的专门法院;上海有5个中院,1个(基层法院级别的)专门法院;广州有4个中院,3个(基层法院级别的)专门法院。数量极大超出其他城市。此政策效应溢出,产生正外部性,不仅为这三市法官实际减少了负担,更极大增加了职级比例。增设一个法院,需从全市调配法官,激活了全市法院职级调整,整个干部职级都动态提升。由上可见,以历时性眼光看,在1979年中发64号文件三十多年以来,以干部职级和货币收入两项为核心的法院、法官整体福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整个曲线方向向右上倾斜。(二)共时性向度前部分通过历时性方式查勘了法官收益效用由多个参数构成,通过法官收益变化,证伪了法官离职与福利待遇低有关。再以律师、公司法务、其他政法机关人员作映衬,以共时性方式,对法官福利效用函数查勘,从对比中尤可看清真实状态:1.职级考评法院职级待遇,常被研究者作为参照物的是党委和行政机关。但中央组织工作文件,在对法院干部的职务配备上,明确要求“法院审判业务人员的职务配备规格和职数比例略高于同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尤能体现法院职级待遇优越的是与检察院的对比。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机构转隶之前,“一府两院”中,两院历来被等量齐观,但在实际职级待遇上,法院高于检察院。1996年机构改革,中央批准的方案中,高院内部机构为15至17个,对应的省级检察院为14至16个;中院为14个,对应的市级检察院为13个;基层法院设置9个,对应的县检察院为8个。2001年机构改革,法院同样保持了对检察院的超出。2.工资福利等待遇列入中央政法编制保障的法官,不仅是当期现金收入高且稳定,在丧失劳动能力后,还有完全可预期的退休收入,无生存压力之感。在律所工作,收入完全无预期,常有基本意义上的生存压力;在丧失劳动能力后,完全无退休工资;在任何公司工作,都会有破产、失业或被减裁之虞。3.个人住房1994年律师制度大变革之后,律师“不再使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模式和行政管理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性质”,而是“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律师自嘲是法律个体户,不存在机关优惠集资建房和财政补贴等福利。4.与职权相关的职业尊严法官坐在法庭正中、高于检察官席的审判席上,面对站立侧旁接受质证的出庭侦查人员,以及需举手示意才能发言的公诉人、律师和各种诉讼参与人,法官有强烈的自我实现感和职业愉悦。从事律师,生存依赖于案源,拓展案源面临激烈竞争,需要加强社交和形象塑造,法官做久之后,角色转换并不容易。将检察官和法官的职业尊严感进行对比,尤有说服力。检察工作基本以刑事案件侦查、批捕和起诉为主,法院更多是自然人、公司等私主体之间适用“处分原则”的民商事纠纷,不仅案件性质不同,而且人均案件负担差异极大,加之强调法官自主,所以在案件决定权的层级分布上,同为案件承办人,普通法官职权较之普通检察官大的多。虽然在2018年反贪反渎和预防三个机构职能转隶监察委之前,作为一个机构整体的检察院,在职权上与法院并无大的差距,但检察院奉行上下一体原则,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和同一检察院内都是上级领导下级。检察权分布为倒金字塔型,大要案权力集中于上级检察院;在每一检察院内部,事权又集中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承办人决定权极小。[23]因此,普通法官的自我认同要远高于普通检察官。此外,随着可诉性、诉权的日益扩大,法官的自我认同、社会认同不断趋强。5.办公场所法院基本都有良好办公环境,设施维护运转,由财政和法院经费负担,无需法官个人承担任何费用。法官办公场所条件的优良,虽然不是直接注入的货币,但是作为非货币收入,实实在在地转换成了健康和幸福感。许多律所也有豪华办公场所,原因在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一种信用品、经验品,而不是搜寻品,客户筛选律师只能依赖服务品质信号。所以,律所多使用资产符号传递品质信息,高端律所都租用豪华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但律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集合,律所各种费用由合伙人分摊,每个独立结算律师都根据自己使用律所场地的方位优劣和大小支付费用。做律师如逆水行舟,不管当期有无收益,租金和各种费用催收不免,压力、焦虑无时不在。6.工作负担与行政权的积极、主动相比,司法权被给出的职责是消极、被动。这决定了法官工作方式应当是在审判庭内听审,或是办公室阅读文书材料,基本不需要野外工作,尤其是审判工作性质不具有突发性、应急性,不需要在尽可能短时间内作出应对,拿出工作实效。仅就工作负担最重的刑事公诉案件而言,按照刑诉法156、202条规定,审限也有三个月,如果“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情况,审限还可延长到6个月。在如此长审限内,法官可以自己调节工作节奏。对比公安人员,一线民警每四天一次24小时在单位备勤值班;不论酷暑的正午、严寒的深夜和节假日,不管潜在危险多大,值勤的男女民警,接到110出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警。而律师,不论时间早晚,更是要被委托人、客户随时电话备讯,被大客户召之即来,否则可能在当期会被投诉,更无法得到下阶段的委托和收费。由此看,单独拆出来法官福利指标体系中某一个,与同级党委、行政机关中刻意选出的指标比较,法院可能不占优,以各项指标总和,以整体福利来比,法院具有最大优势。2017年员额制完成后,全国不少法官就地躺倒成为法官助理,但绝大多数都不选择辞职。最高法院公布了近年辞职法官的比例,仅在0.35%以下,这对本文的论断进行了补注。此外,作为不带偏见的学术研究,在方式上,以整体主义方式论证,会产生精准度欠缺,应将法官与律师进行个体主义比较。律师内部,收入水平悬殊,阶级、阶层分化严重。在职级晋升上,升至厅级以上高级法官者固然是少数,但年收入千万级以上的“大par”(业内对高收入的高伙partner的习称)更是少数。作为研究者,不能隐匿律师业最大的制约条件——“案源”,否则,即会误导旁观者,给局外人带来一个错误印象,似乎是:法官转做律师,客户即扑面而来,“无边案源萧萧下,不尽收费滚滚来”。行业内人士都知道,在法律服务市场,拓展案源如任何有形商品市场一样残酷艰难。律师收入有名、暗收入之分,部分诉讼律师灰黑收入极高,原因在于有特殊通道,如黄松有、奚晓明案件中的律师。这种收入模式,非其他律师能移用复制。2018年底,全国律师数量近40万人,大部分律师在从事收费低的简单业务。在访谈中,当初“冲冠一怒为待遇”而从法院离职做律师却案源匮乏,坦承后悔者不在少数。但是,将法官和律师收入进行比对的研究者,其策略实际是一种变形后的“田忌赛马”。对律师序列,排序是:A京沪穗年收入千万级的律师;B京沪穗年收入五百万级的律师;C收入百万级的律师;D中西部年收十万元以下的律师。对法官序列:甲:县区法院院长、中院副院长以上法官;乙:中西部县区法院副院长;丙:中西部县区法院庭长;丁:中西部县区法院普通审判员、助审员。对比策略是:A —乙;B—丙;C—丁。但是,在律师群体中占最高比例的D,被弃置不提。而且,对比例不超过律师总数10%左右的ABC三类人,在媒体聚光下过度渲染,在报道上无限放大。实际上,“一五纲要”以来历次司法改革,都以增大法院权力,扩大法院干部职级,提高法官福利待遇,为公开的或隐蔽的真实内涵。虽然在研究手段上,外部观察者极难获得一个较长时段内全国或一个省法官流失的数量和具体详情,仅以法院和媒体给出的数据片段,传递的图景是法院和法官的福利不断增强,而法官流失越来越严重。这即证明法官离职与福利指数没有正相关性。以整体主义方法论,将法院待遇差、法官福利低,作为法官离职原因,无法成立。那么,实践中,确实有不少法官离职,原因何在?三法院内部职级晋升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则细析本文作为分析根据的各项指标体系,其中办公场所、人员经费、福利等要素,对在同一个法院工作的法官群体来说,不因人员编制增长而边际收益明显降低,属于类公共品,所以在成员内部之间不具有竞争性。本文认为,测评“流失”法官中离职单纯从事律师那一部分人的离职原因,职级晋升是最值得关注的变量。理由如下:(1)财政供养官员的货币收入与非货币收入,在现代官僚制建立后,都与个人职务职级正相关,福利目标集合中的其他各项条件,都与职务职级有对应关系;(2)职级具有稀缺性。在科层制社会构成单元中,职务分布为金字塔型,对应的是差异性分布的人数,愈向上,人数越少,稀缺性愈强;(3)人非索群独居,如亚里士多德说:“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与蚂蚁、蜂群等集群动物不同的是,作为城邦/社会集群中的人,建立了一种自我认同,即“我是谁?”。这在库利的“镜中之我”理论看来,取决于“我”投射于外部后,别人的判断。在职务高度稀缺的给定条件下,获得晋升,意味着能力、水平被认可,社交圈、被媒体关注度更高,自己抱负施展、自我认同的实现期许也更强。从而,职级一方面具有直接货币收入差异属性,另外则具有非货币意义上的尊严和认同属性,具有独立变量意义。因此,职级晋升成为公务机关内许多人的竞逐目标。由于职级晋升引发竞争,职级差等成为撬动法官行为最有力的杠杆,法院因此刻意构建一个差异性的职级序列,利用职级对法官行为进行诱导和控制。之所以如此,因为在法院内部另具有不同于其他公务机关的特殊性:(1)法官有最后裁断权,裁断之上无裁断,而大量诱致法官做出裁判的行动不可查测,据以做出裁判的内心纤细意志无法以外显方式展示;(2)实体法、程序法、证据规则,对于法律适用具有约束力,但都无法完全禁绝法官在事实认定上的心证空间;(3)为遏制法官寻租、权力贴现,通过事先规制、事中约束、事后监督,都只能起部分作用。不滥用自由裁量权,在相当程度上,依靠法官个人的自我内敛。因此,建立一个晋升阶梯,通过职级晋升,保持对法官行为的激励,诱导法官对可能偏移的行为进行自我规训。在法官数量庞大的现实状况下,法院尤其需要一种控制机制实现内部秩序,细密的职级分层从而成为手段之一。由上可见,个人的追求和法院的有意诱导,这两个因素的结合,使得职级晋升成为法院内部秩序中的中枢问题。职级晋升也因此成为微观政治中最复杂的现象。之所以复杂,因为在各种政治机体内,都多少存在着职级晋升正式制度之外的非正式规则。职级晋升,标准应当是能力、业绩和政治忠诚。不管是现代国家还是前现代家产制下的政治体,正式制度的要求都如此。但是,在历来的政治中都存在各种非正式规则,对官员的升迁,具有实际影响力。非正式规则,不见于文,只可从现象中查知;非正式也不意味着不占支配地位。相反,非正式规则常能抑制正式制度。职级晋升中的非正式规则,为西方研究者所过度关注的是所谓站队、派系、山头(factionalism)等行为,但在法院内,另有不为正式制度研究者所瞩目的许多微小却具有作用力的行动。例如:(1)在后勤设施陈旧时代的许多法院,早晨上班第一件事是内部勤务,包括拖地板,到单位的锅炉房给办公室的暖水瓶灌满开水。坚持这样做的普通干警,都会给其他人留下良好印象。(2)笔录和判决书、裁定书的稿本、审理报告以及各种文书都是手写,而一个人字写得好坏,影响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对一个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的评价。一些干部通过这样的方式,长期的自我“印象管理”,多会将一个勤勉的形象沉淀在领导和同事印象中。各种法官职级晋升中的非正式规则能够畅行的一个原因,在于当时低度的司法知识专业化。中国大规模民商经济立法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此前,法院审判工作所需各种专业知识,基本流于粗放,案件主要是自然犯类型的刑事案件和婚姻家事案件以及简单民间债务纠纷等。其中多数案件,仅凭人生阅历和日常朴素的伦理观念即可裁断,法学科班出身与未受过学院内法学知识训练的法官,在专业能力上的位差,远无理工科、医学等门类那么明显。通过前述印象管理方式,非科班出身干警,也能在提拔时获得青睐。本文例举的这两种非正式规则也在近年失去依托。原因不是来自强制规范的禁止,而是社会经济演化释放出的转变。多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法院“两庭”建设投入,法院都兴建新办公楼,使用了自动热水器、饮水机,机关清洁多外包给物业公司;办公用电脑普及,司法文书都在各自电脑上敲击,部分“智慧法院”已实现裁判文书自动生成,通过办公系统传输审批、打印。通过打开水、拖地板、苦练硬笔书法等对形象塑造,在法官晋升中的意义淡化。但是,包括地域、山头、职业出身和各种单位政治等在内的干部晋升中的更多的各种非正式规则,实际被压制,来自于中共中央对知识分子政策这一正式制度的颁布实施。从1982年开始,以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标准,中共中央对各级干部大力更新换代。在四项指标中:(1)革命化,主要是看文革期间的表现。但不属于“三种人”,而是所谓随大流的“观潮派”和普通群众,数量庞大。(2)年轻化。中央对省部、厅局、县处等不同级别拟选任干部年龄设定了上限,如省部级干部,“掌握在四十岁左右和四十五岁左右这样两批人”。以中国人口基数规模,符合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体数量同样庞大。(3)知识化。建国三十年,全国大学毕业生只有30万人左右。作为知识化表征的文凭以其稀缺性成为强有力条件。(4)专业化。1980年全国仅4所政法学院、22个大学法律系,在校学生占高校学生总数0.5%,1949年到1978年毕业政法学生2.9万人,占同期大学毕业生总数的0.9%。。因此,以同时符合这四项指标作为根据选拔干部,实际上是最具有稀缺性的法律本科文凭,成为杠杠支点意义的变量。俗称“文凭是个宝,年龄少不了”,“以文凭一刀切”,成为这一时期干部选用最大特点。除了1980年代初中期破格提拔文革前大学生之外,在随后的干部提拔中,恢复高考后毕业的大学生迅速进入干部培养梯队。这与当时法官学历状况有关。从1984年统计看,全国法院15万人,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为3%。1990年,全国法院22.54万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24.9%,地方法院审判员和正副庭长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3.2万人。直到2002年《法官法》之前,法院大多数人都是“业大”专业证书文凭。法院统计数据内获得本科学历的,也基本是党校函授、电大、自考等成人教育形式。2001年,即使在文化教育水平相当发达的上海,规定选任审判长资格的学历条件时规定:一般应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在读本科)。鉴于符合条件的人可能较少,放宽规定特别优秀的业务骨干须具有法律专科学历(含专业证书)。经过多年文凭政治演生历程后,决策层和组织部门有越来越多经验,逐渐不再以单一的文凭选拔干部。原因:其一、由于文凭附加值极高,在局部地方诱发入门壁垒松弛。1980年代中期之后,已可通过委培、定向等方式进入大学,文凭逐渐不必然证明较强知识能力。其二、知识与美德无关。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黄松有都是科班出身,而且都是法学博士。以文凭做“一刀切”式干部提拔,遭致实践中各种否证。根本导致传统干部晋升制度崩解的是,干部选拔四项指标中最具有自然稀缺性的普通高校文凭学历形态激变。1999年后高校扩招,法学学科设置泛化,法学本科学历供给量激增。稍后的研究生扩招,再次将学历稀缺性打破,研究生品种不仅有法学硕士,还增加了非法本法硕,又增加法本法硕。2015年,有权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单位有186个。高学历也加速量化生成,截止到2017年,全国有48个一级法学博士点。二级法学博士点和挂靠其他专业招收法学博士的难以计数。仅以西南政法为例,1979年招首届研究生11人,2009年为4679人。三十年膨胀了425倍。由于总供给巨幅增加,在学历供需上,卖方市场逆转为买方市场,作为学历颁发者的大学,处于激烈竞争生源状态,部分法学院为争抢法硕生源,竞相降低条件,如降总分、降单科分、免试先入学听课再补入学资格等。对于法官来说,拿到一个法律硕士文凭并不困难。读一个学士学位,还是继续读硕士、博士学位,逐渐成为个人一种生活方式选择,不再具有直接附加、可兑换的政治资本。在加大的学历教育供给洪峰持续下,各层次的法学文凭稀缺依次被冲垮。此前仅靠一个文凭即能获得提拔重用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不管多高的洋学历、土学历,必须参与竞争,以实际能力获得认证。由此产生的另一个结果即是:以文凭为轴心的单一晋升规则崩解,机关政治内容发生巨变,另一种干部提拔使用的非正式规则逐渐抬头,再次扭偏了正式制度。怀抱旧有的“文凭大树下好乘凉”观念的一些法官,开始无荫可乘。四职级晋升规则的异化折射出法院内部治理的积弊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四项指标都逐渐虚化后,如何建立一个形式理性化、可测评的标准根据,成为法官选任中一个突出问题。一些法院在竞争上岗中,曾实行过简单以票取人做法。这遭致一些经验质疑,因为实践中常见部分工作能力强、坚持原则的法官,在票选政治下得票率并不高。反而个别工作能力一般,常以原则做交易,或者从不得罪人的老好人,会有极好的票面。对此,中组部副部长李铁林说:“应注意防止在决定干部任用时‘一切由群众说了算’的现象”,“党管干部和走群众路线都是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在竞争上岗中要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通过竞争上岗确定有关职位的人选,要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的意见,把群众对竞争人员的评价作为决定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党委(党组)要牢牢掌握竞争上岗工作的主动权,从制定方案、设计程序到具体组织实施的整个过程,都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承办。”原本从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开始,到2002年正式颁布、2014年《条例》修正,干部选任的基础条件和资格、程序都有规定。但由于党委、人大、政府、两院等各机关人员差异性大,《条例》不可能具体规范至每个职位,对具体人员专业能力的识别,势必由本机关裁量。在干部选任“红”与“专”协调时,以专业性强或不足,作为干部任用或否决的理由,成为业务性强的机关自主决定权日益加重的根据之一。在法院,亦为突出。法院干部任用分为三个层级:1.法院院长,由上级党委主管,上级法院党组协管,任免决定权在上级党委,但是“任免、调动,应征得上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意”。1998年之后,上级法院党组利用组工制度赋予的这一正式权力,在人选建议和任用上,具有极大分量。2.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专委这一级干部,由同级地方党委主管,任免征求上级法院党组意见。虽然决定权不在本院,但本院具有强大的人选提名建议权,尤其对非中意人选,具有极强否决权。从日后工作协调、班子团结和全局工作出发,地方党委都会充分尊重、吸纳作为“一把手”的院长对副院长人选的意见。即使有院长不便直接拒绝的人选,在与上级法院汇报后,上级法院党组、政治部都会支持自己的下级法院,出面与地方党委协调,建议改变任命。实践中,将院长对副院长任用上有力的建议权和强硬的否决权,戏称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3.法院内设机构正副职(俗称的中层),由本院党组主管。对所有中层,最后决定权在院党组会。在实际产生形态上,对中层副职,主管副院长即具有较大决定分量。对中层正职,主管副院长具有建议权,主要取决于作为党组书记的院长的态度。由此可知,法院职级提升,决定力量不在于外部,而在法院自身。在学历条件消散后,以工作能力、业绩为选拔根据,很难建立可计算、可操作的测评根据,尤其是在边缘处界限模糊不清。这即为主观评测留下极大空间,为各种非正式规则的潜入,提供了通道。一些自生自发的非正式规则,再次处于超越正式制度的支配性地位,成为建立职级提升的新秩序规则。法官职务晋升,在部分法院,更多依靠裙带关系或者贿买。在部分法院,法官谋取晋升,依靠激烈的行贿竞争,贿金最高者胜出。近年判决的法院院长职务案件,受贿犯罪事实基本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利用审判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另一部分是在干部调整、晋升中,收受贿赂。如原任深圳龙岗区法院院长、深圳中院副院长黄常青,2015年因受贿400万元被查处,除收受律师贿赂外,另外收受下属买官行贿款近百万,在收受贿赂后,将一些法官提拔为业务庭长、副处级干部。2018年被立案查处的副省级城市长春中院院长张德友是法学博士,“他在担任吉林、长春两市法院院长期间,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先后为多名基层法院院长在职级晋升中提供帮助,从中收受现金、高档烟酒等‘感谢’。”以上晋升方式,在部分地区的部分法院,成为常态。缺乏裙带关系,又不愿堕入行贿竞争者,或流于边缘化,或自我放逐,选择离职。在基层法院,职级晋升尤为艰难。基层法院,院长为副县职,其他副院长是副科职、高配为正科级审判员。庭长基本是科员,或地方上称谓的股级,老资格的庭长会解决科级审判员。但因为县区法院人数相对较少,而且个人认同都是基于对比本人所在群体产生,如果公平晋升,并不会产生反向激励。而且全国80%的案件初审集中在基层法院,事权分量极重。但是,1998年以来,法院纵向一体化现象严重。上级法院向下派院长、副院长数量日益增多。基层法院职级晋升艰难,主要不是职位少,而是来自于上级法院挤占。不仅中院不断将自己的庭长下派到基层院任院长,或副庭长担任副院长,连高院也加入其中,将普通的正科级助审员下派到条件好的县区法院任副院长。吉林即规定:省法院40岁左右的中层干部可选派到中院任副院长;省法院和中院35岁左右的正科级以上干部可以选派到基层法院任副院长。这极大地挤压了下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晋升通道。一方面,中国法院是一种锥形设置,平均12 个中院对一个高院,7.8个基层法院对一个中院,97.9个基层法院对1个高院。因此,每一个下级法院院长,要升任到上一级法院任党组成员,都有多个来自平行职位的竞争者,晋升极为困难。另一方面,与法院数量锥形分布相反,法院内设机构则是倒锥形,越往上越宽厚。按最近一次地方法院机构改革方案:高院设置15至18个机构;中院设置14至16个机构;基层法院设置9至12个机构。这些内部机构不包括与审判庭平级的纪检、监察,也不包括中院以上政治部内设的3-5个处和执行局内设的3-5个庭室。此外,在中院以上,另设有基层院不设立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以及法官学院等事业编制机构。高院以上多有期刊,最高院另还有报社、出版社、应用法学研究所等事业单位和司改办等临时机构。法院内设事业单位的普通人员为事业编,但机构的正副职都是政法编制。由审判庭普通人员调到事业单位任正副职,即迈上了职级晋升和下派的台阶。这种内设机构的倒锥性设置,对法院内部晋升的影响是:上级法院内设机构不断膨大,具有下派任职资格的正副职也随之倍增,上级法院又具有最强劲的干部任用支配权,有能力不断将自己的干部下派下级法院任职,四级法院层层挤压传递,一直掼到最底层,结果即是占全国法官人数80%的基层法院法官提拔最艰难,基本是至副院长即到天花板。晋升院长如此,副院长及以下干部晋升也同样艰难。实践中,四级法院中央政法编制内人员,熬时间资历,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再到审判员,都不会有障碍,只是迟早几年问题,但要担任副庭长、庭长,则面临激烈竞争。再向上晋升,则有诸多困难。原本一个副院长出缺,本院通过内部晋升可获得整体的最大福利改善,如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提拔,出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留下的位置,可由作为专委的执行局长升任。执行局长空出的专委职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升任,还可再提拔两名干部任执行局长、办公室主任。依次跟进,全院实现动态的跟序晋升。但上级法院下派一人,将一个位置堵塞,整个法院晋升链的通道即停滞。职级晋升的自变量意义,对纯粹的学院研究者而言可能会被认为分量过大。但实际上,对法官而言,昔日学生时代并无强烈的官职进取心,但处于机关氛围濡化日久,基础性导向即是以职级评价个人成功。一个双一流A类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毕业,到法院工作,公认的业务骨干,但工作十年,仍只是普通审判员,而只是“业大”专业证书结业、网络教育函授本科毕业,曾做过自己书记员的人,业务一般,仅因有特殊渠道,就被提拔为领导自己的庭长甚至副院长,该审判员即会因严重不公而情感受挫。河南辉县法院民庭庭长刘建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在法院工作14年,干部调整竞聘副院长失败,随即选择辞职做律师。2016年,原本本职工作即是与媒体打交道,深为媒体熟悉的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任新闻局副局长七年后,辞职去了阿里巴巴公司。这一行为本身,而不是对着麦克风的发言,成为作为前发言人燃爆舆论的最后一次发言。每个离职法官的内心体验都未必愿与他人道来,要获得大规模公开数据统计支持极为困难,但逻辑和公开的个例指向一致。五法院改革的重新定向由上可见,并不是决策层给予法院整体职级比例不足,更不是法官货币、非货币福利水平不高,而是以晋升为中心的法院内部治理需要重新设计。职级晋升,在政治内部治理中,原本是为了给公务员中的优秀者以回报,并通过提升优秀者传递出信号,激励其他人员检视自己的行为,矫正可能的行为偏差。如果那些不依赖贿买或特殊关系渠道,而寄希望于业务精良、工作勤勉的人员,因无法获得相应职级回报,而不断选择辞职,公务员群体即会逐层劣化。虽然单纯转做律师的法官比例极小,但由此折射出的是整个法院内部治理的积弊。那么,扩大法院职数,是否可能消解法官离职?这种策论也被证明只是一种无效应答式反应。因为职务和级别设立,都只能是少数人享有。在法官数量众多、案件数量众多的法院,以业务相同、相近为分类标准,设立多个次级管理单元(庭、处、室),由一人担当负责职务,目的在于效率。如每人都有独立意志,众声喧哗,效率尽失。基于“类案同判”朴素意识的当事人,也会因此怀疑公正。2017年,最高法院编制总数有1300人之多,入额法官高达367人,不计算审委会委员、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刑事岗位151人,民事岗位99人,行政赔偿岗位19人。2018年11月第二批又入额法官40人。如此多法官,如何统一审判尺度;如此多人员,如何对其行为进行管理,法院内部势必会发育出一套机制。任何体制下的负责机制,依然只能是一两人承担。另外,级别(虚职)设立,是为了奖掖先进,激励有为者,因此也只能是分配给少数人。如果无差别的由所有人齐平享有,南郭先生大行其道,则无以在内部实现有效秩序。因此,职务获得擢升者只能是少数,失意者常在。从近年经验看,亦支持了这一看法。在职级上,最高法院院长是副总理级,各副院长只是副部级。决策层通过增设常务副院长(正部级)这一做法,拉升了法院职级。地方党委对地方法院也相继比照增设了常务副职。如前述,政治部主任、执行局长进党组,允许增设2-3名专委作为院领导等做法,也拉高了法院领导职数。通过增设更多法院、巡回法庭、内设庭室,更极大增加了干部职级比例。但是,因为职级晋升机制出现局部偏差,导致提高职级比例和增加职数,出现反向激励:在一些时候不仅未平息不满,反而诱发内部矛盾和不满。研究二战期间士兵满意度的学者发现,美国空军比其他军警晋升要快,而且更可预期。但是,由于大多数空军人员都觉得自己比其他成员更为出色,所期望的要比实际获得的更多,反而有更强烈挫折感。研究者名之为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感。对中国法官离职现象进行深描,可查知这一诠释,同样对本文主题具有解释力。如前述,四级法院内中央政法编制法官,解决审判员都不存在问题。作为普通审判员,最高院是副厅级,高院为副处级,中院为副科级。但是高院的副处级审判员不会与中院副科级审判员相比而沾沾自喜。辞职法官的相对剥夺感,是基于自我设定的同一个群体——本院具有可比性的同辈人而滋生。不仅导致未晋升者不满,这种内部晋升上的不公导致的反向激励,在获得晋升者中也被展示出来。因为原本因优秀而被晋升的干部,看到能力、美德远不及自己的人竟与自己平行,亦会滋生不满。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有些人看到和他们相等的他人占着便宜,心中就充满了不平情绪,企图同样达到平等的境界。另一些人的确有所优越,看到那些不能和自己相比拟的人们却所得相等,甚至反而更多,也就心中激起了不平情绪,企图达到优越(不平等)的境界。——这些情况也许都有道理,也许都不应该——较低的人们为了求得平等而成为革命家,同等的人们为了取得优越(不平等)也成为革命家。”此情形与金属铸币时代劣币驱逐良币一样:成色不足、重量不够的铸币进入流通,导致优良铸币的实际兑换价值被压低,最后只好退出市场。那么,通过提高法官货币收入,是否能消解法官离职?时下,法院改革一个中心议程被部分研究者设定为提高法官待遇。最新理由是既然“以审判为中心”,就应给出与法官权力对应的报酬。根据仍是相沿多年的高薪养廉说:通过高薪,让法官意识到贪腐导致机会成本、预期收益损失过大,从而不想贪腐。但是,高薪与“以审判为中心”之间并没有直接相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目的是“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只意味着:证据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判决根据形成在法庭。没有更多含义。而且,这种以高薪谋取清廉的策论,遭遇两个方面的否证:其一,反向经验。意欲贪腐的个别法官对高薪丧失的顾虑,不抵一单大额受贿的激励。何况还有被查获的低几率,壮大了收益预期。其二,司改不内部转向,继续通过外部注入福利,提高法官的货币收入福利指数,无法降低被剥夺感和减少辞职。在货币收益和福利待遇上,与前述职级上的相对剥夺感一样,离职法官的心理体验,不是在拿自己的优越与公安检察院对比,而是与自我设定的参照系——与自己年龄、学历、资历相当的本院法官对比。因此,无差别地提升法官的整体福利指数,而非公正地解决法院内的二次分配问题,并不能消除其差异感。通过无限制抬升法官职级和货币福利及其他非货币收入,以挽留优秀法官的做法,之所以不被支持,更重要原因在于这种扬汤止沸的做法,遮蔽了合法性危机。传统上,司法制度研究者中的浪漫派总期待法官只服从自己的良心,而不服从任何派别、舆论、民意、其他法官的干预,也因此认为只要通过在高学历、法学科班出身、律师中选拔并给予高薪等手段守护好法官的良心,就会有一个公正的司法。冷静的现实观察者并不这么看待。对法官进行行为经济分析的研究即认为:“许多传统法律学者关于法官行为的理论并不符合实际,却有着十分强大的影响力,并且得到了法官群体的支持。在他们的理论中,对名利的追求以及意识形态在司法决策中并不产生影响。”按照还原论观念,司法组织设计是司法的中枢设计,其在整个司法结构中的位置是:实体法受制于程序法,程序法受制于司法体制,而司法组织设计又在司法体制内处于基础决定位置,是司法内部秩序构建的柱梁。因不满而辞职从事律师的法官,虽比例极小,但这种行为表达出的信号内容清晰:(1)不公正的晋升机制损伤了法院内部秩序。如果晋升与业绩、个人品行无关,只与贿金多少有关,那么,就可以不理会任何司法伦理和制度约束。(2)作为一种微观政治异化,不公正晋升征表的是政治治理结构性危机。对于政治治理者而言,职位晋升激励的正式制度,如何能够有效践行,是关系到政治合法性的基础问题。官员因自己的优秀获得了正当晋升,使得官员对所处其中的国家机构形成高度认同;官员获得了国家机构内职级晋升的回报,也带来收入和各种福利的改善,从而使个体的利益与国家政治紧密相关。法院内部不适当的晋升机制,会颠覆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政治的信心。由此可见,在法院内部职务晋升中感到不满而离职,只是法院内部治理中大量反向激励、反效率做法这一最应予以改革的总病灶的病症之一,这一病灶真正破坏伤害的是公众的司法信任和政治正当。先前部分研究对于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外部给予了过度的倾注,对于原本是法院内部治理中积存的痼疾,也习惯于归结为外部的人财物供给不足。对于更应给予优先性考量的法院职级晋升,却丢在观察的视域之外,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说:倒转望远镜看——物体虽近在咫尺但同时又远在天边。与部分研究者的认知偏差不同,中央有关部门则对此问题始终有清晰认识。2014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河南后向河南省委反馈巡视情况:“组织人事、法院系统等领域腐败案件增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2017年2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在巡视最高法院后的反馈意见中也尖锐的提出:“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管理不够严格,一些领域存在廉洁风险。”为此,要求最高法院“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 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违规使用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最高法院党组随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提出要“着力解决‘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 着力解决“廉洁风险不容忽视”问题”。本文由此认为,以法官晋升作为对象进行深入研究,是较大而化之的法院外部人财物约束边界更重要的问题域。在法院改革这一主题上,从关注外部到进行内部治理转向,中心问题是职级晋升。在制度上,如何对法院进行深层次改革,需要纵深推进。2018年5月中央政法委即提出要“统筹推进政法组织体系改革”,“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改革”,“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政策研究者提出解决内部晋升的对策是对行政事务与审判事务进行二分。另外的建议是消解科层制。在手段上,研究者关注两个,其一,自然科技的深度运用,尤其是人工智能和各种网络、信息化手段在法院中的运用。技术约束条件给定的行为边界得到变化之后,法院内部人员构成会相应松动。其二,对司法化、可诉性等命题进行深度的调整。对这两种远端对策的实效,有待深度学术分析和经验中渐进的检验。来源:公众号“基层法治”“法治昌明”,原载《法商研究》2019年第6期、法律人那些事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163.com

亦趋

为什么30多岁的名校硕士,某知名银行的小主管,还要去考公务员?

这两年公务员考试非常火爆,哪怕是不考公务员的估计也有感受,一到国考或者各省省考的时候,公考大军会占用各地的学校,甚至附近的宾馆也会爆满。公考火爆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现在的就业形式不景气,很多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压力比较大,如果能考上公务员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就是公务员稳定,体面。虽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不如很多大型企业,例如银行、证券或者大型的互联网公司,但是好歹也是在城市平均水平之上的。对于那些不求大富大贵的人来说,公务员是最好的选择。最近在和一些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聊天的时候,发现一些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并非是没有工作,反而现在的工作还不错,例如有一个考生,87的,国内某知名211的法律硕士,毕业之后进了知名商业银行在省会城市的支行,现在已经做到主管级别了,待遇不错,有房有车有娃,工作稳定,但是近两年又开始参加公务员考试了。这让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理解,现在已经不错了,为什么还要考公务员,从头开始,再说了公务员的待遇还不一定有现在好。但是他不这样觉得,他认为现在的工作虽然稳定,待遇也不错,但是每个给自己带来成就感,自己毕业的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考公务员,但是当初没有考上,现在趁着还有机会,向再试试。另外就是,虽然自己挣的比公务员多,但是每次同学聚会,总感觉比那些当公务员的同学差点。其实这样的大龄考生并不是个例,还有一些考生,毕业的时候,没有特别重视公务员考试,上班后,觉得待遇各方面都不错,认为考不考都无所谓,但工作几年之后,才发现,现在的工作和公务员真的是有着本质的性的区别。首先说工作压力,虽然公务员的部分岗位工作压力也大,但是比起很多公司的996,还不算什么。公务员哪怕忙是分时候的,最少很多假期是能休的,下班了,就真的是下班了。 但是在很多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忙起来简直是没有尽头。一个项目完了,另一个项目马上接上来,天天加班到晚上九点、十点还不算,回到家里手机不能关机,微信要时刻关注着,所以根本就没有休息放松的时候,除非你辞职不干了。很多人考公务员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务员的稳定,尤其是近两年,大批的企业成立一两年倒闭了,哪怕没有倒闭的,也都在裁员过冬,不裁员的很多都在降薪,甚至网上都在流传着35岁以上的简历都不再看了,对于三十多岁的人来说,刚成家、刚生娃,遇到降薪失业,房贷都没法还。这时候很多人回过头来看,公务员才是最好的职业,这也是为何那么多人工作几年之后考公务员的原因。

马屁王

高学历的硕土女,相亲路上败而勇耻,终成幸福的眷属

高学历者,并非是高情商者,也并不是绝强的实力,炫耀,会遭人反感。有高的文化水平是好事,你可以把它高调应用在应该用的工作、事业等方面上去超长发挥,但最好不要太过傲气在相亲时,说出来作为筹码,惑许你会因此激怒对方,令人不屑,那高学历就会成为你屡次相亲失败的根源。高学历,别炫耀,生活而言,你可能很弱一、恋爱、相亲屡败,寻问因由。前段时日,一位粉丝姑娘私信我,说是她谈了几个男朋友都分手了,却不知原因;母亲见她此况,也急了,就插手上阵安排她相亲,她也孝顺的数次相亲了,糟糕的是双方见面,都只是说了几句话对方便走,莫名其妙。“能介绍一下你自身条件和情况吗?”我说微信上语音,她法律硕士毕业,今年31岁,未婚,现在某法院供职。法院工作甚好,但也不必张扬。姓名没透露,那个地方人也没有说,我想,此女看来有些职业性的严谨,心性冷静、理智。有意思的是,立马几张照片蹦了过来,并附语问“我不漂亮吗?”语意彼有些小姑娘的怨气。我认真浏览了她的五张照片,都是刚才自拍的,仔细勘察照片环境和情景。我的综合结论还是算一般,身高大概1.6m,没有之上,圆脸胧,大眼镜,鼻翘,耳垂有点大,架了幅近视镜,有点破坏美感,我个人认为;另外表情严肃,还有点怒色,可能刚照时情绪化了。见我好一阵没回,她语气不善的问“怎么?”我没直接回答她的问题,绕开尖锐“没人说你漂亮吗?”“有哇,我的父母”,她回答的很快。“你的相亲对象都什么年龄?他们有什么近似点?”我又问 “ 年龄二十五、六,到四十五岁以下都有,未婚少数,再婚多数。”她有些夹带着不甘、抗拒、恼火的语音。二、纠错高调,虽败勇耻我谨慎的说“你的情况,我了解了点;就凭这些,我从个人阅力上谈下我个人的看法和观点,跟你给点肤浅的建议好吗?毕竟我并不是专业的情感咨询师。”“下次你去相亲,首次你能不能注意以下几点,试试看效果:①不要象你刚才跟我介绍自已样首提文凭,最好是以后永不提。 ②不要提自已的工作,甚致家景。③不要太严肃,要脸带微笑。④少说多听,尽量引导对方谈自已。⑤强调,你的文凭、工作等到你们彼此好感,熟悉来往了,他自已去了解到最好,你自已最好永远别提。你低调,他才会发现你的漂亮魅力!温柔的女孩最美!”我写好发了过去。好一阵,她才回复了声“好”。说实话,我真替她捏把汗,她这个年龄未婚,文凭高,工作好,容貌也算一般。这对象还真不好找,未婚青年,龄年小,没等对的经济实力,怕吃软饭,有经济实力未婚者早被高情商的女人抢了;离婚的大叔,虽然有点经济实力,但又有过婚史,或小孩拖累,又怕她嫌弃,再个,也不会忍受她的硬气了。最关键是她居高临下傲气,让对方没有勇气,或者没有了谈下去的必要,可以说她吓倒了胆小的,气走了不屑她的相亲对象,估计她自已恋爱的男友,可能也是受不了她高姿态的心性跑路了。三、低调相亲,收获恋爱大概过了半个月,她居然又发了个微信给我,情绪还有点好,说是照我说的去做了,终于谈上个对象,年龄35岁、容貌、家景、文化都还一般,就是离婚了,孩子虽然归了女方的,但有牵挂。我急忙夸奖式的劝慰她“听你说对象一般,那就是相当不错了,也许离期望差点,那是难免的。致于年龄大点,离了婚的男人更好,这种男人有生活经历,又婚姻失败过,他会懂得珍惜你,心疼你的,对你这未婚的大姑娘,是桩不错的好姻缘,不要错过才好。”她听了我的劝告,淡淡的答应了“试试看”。四、喜结良缘,证劝成婚三天前晚上,微信里收到一个红包,居然是她的,随后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要求视频。我应允了,就看见一张泛着 淡淡喜悦的俏丽脸蛋,不得不说,她比照片中漂亮些,虽然还是戴着幅眼镜,可能是那笑意渲染了脸胧的生动。体贴的男人最好她说“他果然如你说的,对我体贴如微,事事顺着我,我决定明天嫁给他,婚事己经筹备好了,谢谢你的帮助!以后来昆明了,一定来玩。”走进婚礼的爱情才是幸福。 “好!”我高兴的回应了她,随后就叮嘱她“别忘了,以后都別提自已的高学历和好工作,给他留点自尊,他会感激你的低调,补偿你的委屈。”她使劲点头头,我祝福了她新婚美满幸福,然后互道晚安,挂了视频。五、喜庆助人快乐当晚,从不喝酒的我,却喝了一罐啤酒庆贺,想不到帮助到别人是如此的快乐。点个微信红包,附言了祝词发了过去,我们从此会是要好的朋友,我坚信。趁兴开始起草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有情人眷属;更期待交结更多的好朋友。

刘绚

29岁就被淘汰?令人心动的offer告诉你,打工人到底有多难

草根、奋斗、逆袭。这样字眼组成的故事,我们永远都不会嫌多。在《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季中,丁辉,就是背负这些的人。《令人心动的offer》是一个什么节目?在一堆恋爱音乐跳舞综艺里,它显得有些清新脱俗,因为这是个律政职场观察类真人秀。撒贝宁、何炅等明星组成加油团,由专业律师担任导师角色,让8位实习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竞争两个转正名额。简单讲,就是选实习生,也是选“打工人”。回到节目中,前面说到的丁辉,就是第二季《令人心动的offer》8位实习生之一。专门讲他的原因,是丁辉在节目里够独特、也够惨。他本科毕业于常熟理工学院,非法律本科专业。毕业后做了近两年的销售,后受到当时女友的刺激,决定考研。他在考研时间来临前的两个月辞职,专心复习,并成功考上了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在毕业后,他在知名律师事务所做过律师助理。今年29岁的他,这次参加节目,为了能够进入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君合。背水一战,裸辞了。因此,他获得了一个“背背辉”的称号。可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称呼。在面试官的眼中,裸辞,并不是一个好词。他们问道:考研的时候裸辞背水一战,现在面试又裸辞背水一战,你很擅长背水一战?当他们得知,丁辉想要做律师是因为律师社会地位更高的时候。那种讶异和不理解,溢于言表。4位面试官,也是今后给他们任务的带教律师。除了无限权益合伙人王律,没有留学背景。入职数年的梁律、郭律和史律,都是有过国外留学经历的人。就连王律也是复旦本硕毕业。因此,在他们眼里,跨专业考研到五院四系之一的华东政法大学这样的经历,很普通。丁辉裸辞来到这里的决定很草率,当时不得不辞职考研的选择,并不高明。事实上,当面试官问起丁辉,为什么做律师?他的回答可以很官方很高大上。但他选择了坦诚相告,他以为坦诚可以作为进入君合的敲门砖,可没人接受他的坦诚。面试官见到斯坦福毕业的王骁时,和面试丁辉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尽管面试过后,丁辉作为8名待选实习生之一,成功进入君合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考核。但他与其他7位,根本不在同一起跑线,至少在带教律师眼里是这样的。斯坦福王骁,人大硕士王颖飞,法大本硕刘煜成,美国乔治城大学的詹秋怡、李晋晔,以及华东政法本科的朱一暄,南加州大学硕士瞿泽林。比学历的话,丁辉比不过。于是在宣布实习生面试排名时,他是最后一名。紧接着,发布第一个实习项目,他们需要给一位咨询离婚的客户写一封回信。这个项目决定,他们中的4位会首先被带教律师选择。史律说:今天内尽快完成。并且要求是,自己拿到手的内容,需要修改的越少越好。瞿泽林和丁辉前后脚踩在最终完成的时间点发送邮件,其他人都超时完成。丁辉写的内容被评价为可以直接拿来用,但他犯了两个错误。君合写成了君和,私自落款史欣悦团队。因此,他在这次项目评比中,还是第八名。他没比过,写的文不对题的,写的法律分析而不是一个复函的,甚至还有发错邮件的。更没比过超时很久的其他人。尽管根据片段来下判断不合适,但这样的排名是否公平,总会引起质疑。结果到了第二次的模拟法庭辩论。同样是没有辩论经验的三小白,李晋晔、瞿泽林、丁辉。在被对方辩友打的节节败退,己方不知如何反驳之时。丁辉发起反击,有理有据地一一辩驳,直至对方自乱阵脚,做出漏洞性发言。这样的力挽狂澜,不止一次。但他在己方最佳辩手的评选中,输给了一辩立论的瞿泽林。带教律师的理由是,几年前的丁辉是否能有现今瞿泽林的能力,瞿泽林再过几年能否比丁辉做得更好。他们觉得,瞿泽林更有潜力。所以,最佳辩手是瞿泽林。说白了,就是嫌丁辉年龄大呗。我们无从得知,瞿泽林在整场辩论中是否有像丁辉这样的高光时刻。就算有,有没有丁辉这么优秀,也不清楚。但是这样的理由真的让人感觉很无语,它无关能力,无关表现,就是因为你,年纪大了,因此没潜力了。几位带教律师倒还挺现实的。那些35岁以上的员工在职场没有活路的言论,或许就是从这些不经意的否定开始的。为什么我们会对丁辉特别共情呢。实在是节目组太会抓人痛点了。比起家住上海的詹秋怡、上班开着保时捷的瞿泽林、全自费读斯坦福,闲着没事就去各国旅行的王骁。丁辉更像芸芸众生中普通一员。他会因为上班坐公车堵车,在重要的谈判约好的时间内迟到。他会因为君合的中年级律师比他年龄都小,而感到惆怅不安。他会因为下班回家,收到女友送的生日蛋糕,或许很激动,或许很难过。但他已学会在镜头前伪装自己,默默地品尝蛋糕过完自己的生日。真实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吗。所以我们会和撒老师一样,想成为丁辉的无脑吹,希望丁辉次次都能得第一。然而事与愿违,这里是职场,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会淘汰。尽管这是一个综艺节目,但呈现出来的节目效果,是可以映照进现实的。这个节目很懂观众想要看什么,所以将丁辉这样的人物推到台前。丁辉最后会不会逆袭成功都不重要了。就像何老师他们讨论的一样,我们的价值更多的需要来源于自我的肯定。而现在大多数人都希望获得别人的肯定,来获得人生价值实现,这样的生活太累了最后杨天真说了一段话,大意是:“人到30的时候是有很多机会的,但是要看这个机会用在哪里。丁辉过往的经验不足以成为他的武器,他在这个年龄选择和从零开始的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会让自己很累。很多人缺的不是机会,而是能力,他以为他缺的是机会。如果你具备那个能力,你早就有机会了。”当凭借自己的努力,跨专业考上法学权威五院四系硕士的丁辉,还被评价为没有能力。挺讽刺的。最后,很想和大家说,看个综艺,就当看热闹了。或许它有剧本,或许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地方,不要太上心。但这种价值观的传递,我们真的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吗。答案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