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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考试时间错过再等一年,2021年考试时间表整理完毕,不容错过友谅

这些考试时间错过再等一年,2021年考试时间表整理完毕,不容错过

转眼2020年就要过去了,这一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大家都经历了不同寻常一年,还好大家都安安全全!作为学生党,大家是不是很关注明年可以参加哪些考试呀,提高自己能力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小编我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考试时间安排表哦。五月份,九月份,十月份,十一月份,十二月份可是考试的“重灾区”呀!下面大家一起来康康吧!一月份考试时间表: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 中旬 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2,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 12、13、14日 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3,自考统考 13、14日 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4,MBA联考 20日 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0、21、22日。二月份考试时间表: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0-12日二月份考试是不是很少呢?三月份考试时间表:1,TEF法语 --- TEF (T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2,国际物流师 --- 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3,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 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4,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24日;5,预算员——2005年9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以建办标函[2005]558号文 将概预算人员资格命名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因此,预算员也就成造价员了;6,教师资格证---每年3月,个别地区每年两次(三月和十一月);7,计算机等级考试 NCRE。四月份考试时间表:1,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2,职称英语 4中旬;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0、21、22日;4,自考统考 21、22日;5,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五月份考试时间表:1,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2,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5月的第二个周日3,物业管理师4,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 5月和11月各考1次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2、13日6,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2、13日7,注册建筑师一级 二级 12、13、14、15日8,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20日9,调查分析师 21日10,企业信息管理师21日1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26日12,广告师考试 5月26日至27日13,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27日14,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28日15,棉花质量检验师 5月27日至6月2日16,银行从业资格考试17,二级建造师六月份考试时间表:1,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考试时间:通常6月末(某周六)上午9:00-11:20;CET-6考试时间:同一天 下午15:00-17:202,高考 7、8日3,GRE 9日 GRE是Graate Record Examination的缩写,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考试。4,J.TEST 10日5,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16日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9日7,全新标准商务日语jetro 6月30日开考七月份考试时间表:1,自考统考 7、8日 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2,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 6、7、8日 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八月份考试时间表:1,JTest 8月5日 2012年新增的一次Jtest考试九月份考试时间表:1,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2,LCCIEB秘书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与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ondon Chamber Commerce and Instrial Examinations Board,省略为LCCIEB)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伦敦工商会考试局举办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9月下旬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 7、8、9日5,价格鉴证师 7、8、9日6,注册设备监理师8、9日7,注册安全工程师12、13日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8、9日9,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9日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10,助理会计师无纸化考试 20-25日11,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15日12,国际商务师 15、16日13,司法考试 第三个双休日14,注册土木工程师22、23日15,注册化工工程师22、23日16,注册电气工程师22、23日17,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22、23日18,注册结构工程师23日19,执业医师考试十月份考试时间表:1,GCT工程硕士(Graate Candidate Test)学位考试 倒数第二个周末 07年7月初、中开始网上报名,07年7月28日至31日为现场报名时间2,成人高考 29、30日3,10月第二周,注册会计师考试4,10月第二到第三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5,TEST 14日 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鉴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6,TSE 16日 TSE,Test of Spoken English,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为非英语国家的学生提供的英语口语熟练程度的考试。7,市场总监销售经理业务资格培训认证 18日8,执业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9,造价工程师 20、21日10,房地产经纪人20、21日11,企业法律顾问20、21日1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20、21日13,矿业权评估师20、21日1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20、21日15,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1日16,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1日17,自考统考 27、28日18,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十一月份考试时间表:1,报关员资格考试2,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3,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4,物业管理师5,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日7,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 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8,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 25日9,教师资格证---每年3月,个别地区每年两次(三月和十一月)10,商务英语(BEC)考试(下半年)1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十二月份考试时间表1,日本语能力测试 每年12月第一个星期日全球统一考试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3,英语四六级考试4,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15日5,J.TEST 16日6,公共关系职业认证 春季:每年六月十日之前 秋季:每年十二月十日之前7,心理咨询师 一年有两次鉴定考核(五六月或十/十一月,具体日期以每年年初国家职业鉴定中心公布为准)8,GMAT(GMAT,Gra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国外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2、3、4、5、6、7、8、9、11、12月从每月3号起所有的工作日9,物流师/助理物流师 处于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10,导游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1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初试一般在年末的12月中下旬,但名义上为第二年的入学考试(如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在2015年12月下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 ,统考,复试一般在4月,2月出成绩,3月出国家线12,GRE(Graate Record Examination,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考试) 笔试 机考全年每个工作日13,托福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具体时间尚未确定,每月都可参加考试这就是2021年的考试时间表了,可以供大家参考,具体时间可能每个省份会有区别,由于疫情的原因,部分考试时间可能会调整,到时候大家再仔细确认一下时间会更好。如果大家需要电子版的考试时间表,欢迎大家私信我哦大家需要什么干货或者最近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大家私信我,我会尽量帮助大家~下期见~

大而无当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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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硕考研|5月备考规划,政治先放放,英语及专业课该提日程了

再过几天就5月了,法硕考研备考该提上日程了,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今天就提前给大家说一说五月复习规划,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复习进度进行相应的调整。文都敏行法硕01政治:可以先放一放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这里想说:政治放在暑假开始学习也来得及,现阶段先把英语、专业课学好,打好基础。02英语真题一定要提上日程有的同学一直在背单词、学语法,想等到基础打好再做真题。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这里要说:绝对不可以!基础和真题完全可以并行,而且你做真题的同时也会涉及到基础的部分,绝对不要等!目前英语真题要以阅读为主,其他题型可以后期专项练习。大家也不要担心其它题型训练过少,因为训练阅读的同时也就训练了其它能力。考研英语阅读为4篇各5题共40分,且做好阅读对做好新题型、完形和翻译都密切相关,是考研英语的核心。根据备考经验,前期不需要做任何模拟题,用好真题,英语阅读,包括新题型、翻译和完形均可以复习得到位且贴切。03法硕专业课,现在开始着手准备法硕考研,专业课需要掌握的书籍比较多,所以,现阶段,法硕专业课必须得开始学起来了!1-刑法学:刑法学的特点是逻辑清晰,结构简单。复习时要认真听杨艳霞老师讲解,大量做题,通过题目的联系,学会把头脑中的知识与实际题目结合。2-民法学:民法学所包含内容较多,理论性强,民法领域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法律。复习时要全面复习重点突出,注意把握它的体系性,将零碎的知识加以整合。如果觉得民法难,可以听韩祥波老师的民法课。3-理法学:理法学知识比较抽象,缺少具体、实务性知识。复习的时候要掌握一定的方法,把重点放在“寻找逻辑关系线”上,去尝试做思维导图,如果自己单独做思维导图有困难,可以看看文都敏行法硕出版的《思维导图》。4-宪法学:很多同学反映宪法总是背了忘、还易弄混,着实头疼。关于宪法的复习,文都敏行法硕建议同学们看看文都敏行法硕出版的《思维导图》知道宪法的重难点、常考知识点及必考知识点。5-法制史:法制史其实没有太多技巧上的东西,主要考察的还是熟练程度。因为每个朝代都有传承也有创新,在法硕考研中,常考几个标志性的知识,比如标注过的第一、最后、独一无二。所以在复习的时候要全面,多在知识点上下功夫,要多做笔记。由于这部分知识考察的细致性,在复习的时候要有体系性,要从纵横向多方面多角度的理解、记忆。编辑:文都敏行法硕本文仅代表“文都敏行法硕”的观点,如有雷同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光头党

2021年法律硕士复习备考全年规划

2021年法律硕士考研备考已经开始,不少“先知先觉”的战友开始查找资料准备2021年的考研,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个好的前期规划对于打赢考研这场持久战来说十分重要。有很多战友就是因为没有全局观导致每一个阶段完成对应的任务,不仅身心俱疲而且对考研结果也不满意。接下来,小编将根据自身考研经历和辅导经验,争取让大家对于法硕考研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并且为大家提供一个较为理想的备考2021年法律硕士的全年复习规划,希望大家能够各取所需,化为己用。一、形势篇法律硕士(简称法硕),Juris Master,属于专业硕士,属于应用型硕士,共分为两个方向,分别是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法律硕士(法学)只能由法学类专业本科生就读,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由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就读。与之相区别的是法学硕士,属于学术型硕士(简称学硕),其课程设置更加偏向于学术研究,在继续深造时更受导师青睐,但是近年来也有不少法硕读博。在考试方面,法硕和学硕的区别在于法硕是全国联考,有统一的复习资料(无论你考哪个学校的法硕,试卷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考前找导师的烦恼。),法硕考察内容更加基础。而学硕是每个学校出自己的试题,使用学校指定的教材,考察内容因为研究方向而更加理论化。法硕考研的形势一年比一年严峻,越早上岸越好。首先,过去的一年中,考研的人数又创新高,其中一部分确实是法硕战友贡献的力量,这就意味着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现在本科学历在就业市场上不断贬值,导致近年来报考研究生的人数越来越多,再加上司考改革为法考,对报名资格做出限制之后,越来越多的本科非法学专业的同学为了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选择先报考法硕,再参加法考。还有一些对自己本科专业不感兴趣的同学,因为法硕不考数学,而选择了参加法硕考试。其次,虽然开设法律硕士学位的高校越来越多,但是各大法学重点院校的招生人数逐年下跌,法硕重点院校僧多粥少的局面越来越严重。因此,大家可以感觉到法硕考试尤其是考取法学重点院校的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而一个法硕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对于求职来说,确实是最好的敲门砖。最后,就是通过分析历年真题,大家能够发现,法硕考试的难度正在慢慢加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仅仅只考察考生的理解和记忆能力,更加注重考查运用的能力,显现出往法考方向发展的趋势。因此对于法硕的考生来说,越早上岸越有利,不要想着二战三战,每年新增的法律只会让考试越来越难。但是,法硕考试是一个只要有常人的智力、毅力和决心就能够通过的考试,因为尽管形势严峻,每年仍然有不少人能够成功,每年也有很多学员能够高分录取。既然总是有人要赢的,那为什么不是你呢?在这个浮躁盛行的当下,真正能做个苦行僧,一门心思认认真真备考的考生不一定是大多数。每年不乏一些考研参与者,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考个研比上班还清闲,每天睡到自然醒,中午还得补个饱饱的午觉,一天复习不到十个小时。还有人考研过程中,误以为跟了某个老师就能成功,天天泡在网上看八卦刷各种信息或者各种吐槽,浪费了大量时间。所以,考研人数多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有一批同学忘我的复习,他们才是你真正的竞争对手。希望大家能够正视、重视法硕考试,从现在开始,科学规划、努力学习、快乐备考,直至最后吹响胜利的号角。二、准备篇很多人将考上研究生视为是人生的转折点之一,法硕更是如此,在之前大家的专业五花八门,但是考上法硕之后大概率就要吃法律这碗饭,这是一个转折。但是更加转折的在于通过考研提升自己的学历背景,因为相较于高考,考法硕上名校(比如五院四系)的概率大了很多。但是有收获必定意味着有付出,考上名校的背后是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双重考验,需要更多的脑力、体力、时间的付出。但是这个过程中,有快乐的时刻也有痛苦的时刻,充满了挑战、磨砺和成长。所以,对于接下来的一年如何度过,希望大家能有一个准备。第一是思想上的准备。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是否考研,你要想一想自己的未来的职业发展,有一个清晰和明确的定位对于将来的发展十分有利。问一问自己、咨询一下家人老师朋友,法硕研究生学历是否是你需要的?你喜欢法律职业吗?你是想进入法检还是像律师一样“自由”执业(想要直观了解律师行业的同学可以看一看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如果你已经决定要考研,那么你需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首先,大家可以多看多总结一些历年成功上岸的学长学姐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不仅如此,有些二战的学长学姐也在同一篇经验中分享了自己一战时的失败教训,小编认为这些失败教训在一定程度上比成功经验更加有价值。这些坑都是一踩一个准,基本上你只要避免了这些坑,能够减少百分之五十的死亡率。其次,大家可以分析自身的情况,比如英语水平、自我学习能力评估等。拿小编自己举个例子。首先,我的优势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我的本科是英语专业,在英语复习方面,可以省些力气。第二,我高中学的是文科,在政治复习方面,也不需要从头开始。第三,我是毕业之后才开始着手准备,平时不用上课,也就是说我的时间比较充裕。其次,我的劣势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法律是我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一门学科,相较于有些同学,他们可能大二大三就已经开始准备了,而我拿到书时,不知从何开始着手。第二,我自律性比较差,毕业之后又脱离了校园,没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再次,大家还可以了解了解一些高校的情况,在考虑到区位优势、离家距离、未来就业定居等基础上,挑选出一些自己心仪的高校,给自己设定一个大致的目标。  最后,在做了以上的准备工作之后,大家就可以制定出一个初步的计划,当然了,这个计划在后期执行过程中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修正的。看一下考到你目标分数需要付出多少努力,来决定是脱产学习还是兼顾学业或工作。还可以看一看关于学习方法或技巧的一些介绍,比如费曼学习法、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记忆法等等,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并且深度挖掘它的价值。希望大家找一找自己的初心,即我是为何选择考研(或者我的目标院校)。无论你是在校、二战还是在职,不要因为别人而影响自己,半途而废,既然已经决定了考研这条路,就不要放弃。希望大家能够秉持信念。你一定要在内心确信自己今年一定能够考上心仪的学校。只有当你坚定地相信一件事情会发生并为之努力时,这件事情才会发生。考研是个持久战,不是靠着仅仅一腔热血冲冲冲就能成功。建议大家,第一,形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充足且高质量的睡眠能够保证清醒的头脑进而保证高效的学习效率。第二,每天起床锻炼20分钟。强健的体魄能够帮助我们远离小病小灾保持不间断的学习。第三,全面均衡的饮食习惯。学习的过程是一个消耗巨大能量的过程,这个时候就不要刻意节食减肥,适当健身就好。三、规划篇现在是2020年2月份,距离考研初试还有将近10个月的时间,备考的时间绝对绰绰有余(大多数同学是每年的4月或5月才开始复习),关键在于大家怎么利用,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规划。并且考研也不宜将战线拉得太长,前期学的太刻苦,后期会力不从心,一般情况下从五月开始时间也是够的。有一定基础的同学从七月开始也是可以的。情况因人而异。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保证充足的有效学习时间是取得高分的必备条件。在此提醒一下大家:不要盲目自信可以准备两三个月就能考上,历年确实存在准备两三个月考上的同学,但是可能他学习非常有效率,也有可能他本身就有底子(本科修了法学二学位或者英语专业或用小语种考研或者本科毕业后过了法考再来考研)。但是无论事实怎样,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极具风险的行为,还是希望大家能够稳扎稳打,这样才能稳操胜券。具体的规划接下来小编将详细阐述。从现在到考前,规划大致分为五个阶段:预备阶段(最晚五月之前),基础阶段(五月、六月),强化阶段(七月、八月),提升阶段(九月、十月)冲刺阶段(十一月、十二月)。

花生帮

202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简易攻略:写给对法硕考研一无所知的你

开宗明义,这是一篇简单的攻略,详细的在这里2020年法律硕士考研攻略——这一篇不容错过。建议大家最好看完了详细版的攻略再回头看这版简易攻略。今天我们在这里主要就讲一个话题,如何开始法硕非法学的备考工作。我们假定的前提是你已经决定报考2021年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但不知如何下手,或者虽然你还没有下定决定必考法硕,但打算先试试看备考的难度。对,如果你是这样的人,那么欢迎你继续往下看。在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必须更正一下详细版攻略中的一个观点,以前我觉得法硕非法学考研是文史类中最容易的考研科目之一,因为首先它是统考,准备起来就容易;其次,只要英语过得去,专业课确实不是非常难;第三,招生的院校多,每个院校招的学生相比其他专业也比较多。所以综合起来看,它很容易。但今天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说,它确实很容易但如果你的定位是名校那就没那么容易。因为虽然招的多,但是报考的考生同样多而且越来越多。貌似,这几年各大考研专业报考人数最多的就是法律(非法学)了。你想读这个专业有学上,那很容易。但如果那你想考上昔日的“985”、今天的“双一流”,想考上“五院四系(除西法大)”,并不容易。而我们一再强调,这个专业你即使考不上前述这些名校,起码也应该努力考上你自己所预想以后就业的那个城市中的某所“211”,否则你以后的就业情况可能会辜负你当初报考时的初心。好下面我们正式开始:看完了详细版的攻略,相信你已经对我们这个专业有所认知了,那么如何着手备考大计呢?首先,听老师的课程。这个是必须得,足可以事半功倍。作为法律小白的你,不听几遍老师的讲解就贸然去看书,那么看书也只能是看懂书上的字而已。那么至于听谁的课程以及课程从何而来,我在这里介绍一家可以选择。大家也可以去网上搜各种介绍,或者通过各种途径寻找都可以,记住第一遍听要听基础班的课程。我在大学备考司法考试的时候,听过当时世面上几乎所有老师的课程也没花一分钱,大学毕业的时候就过了司考。所以大家如果觉得贵,可以去寻找便宜的,只不过费些时间和精力。我也一直在做这项工作,收集了各种课程资料。最终,不管你选择了哪种,只要有都是可以的,课程大同小异,只不过讲课老师风格有些许差异罢了。接下来,在听课的顺序上,除非你已经有所喜好,不然我都推荐先听刑法,起码要先听刑法总则,之后的顺序无所谓,一般是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或者刑法—法理学—民法—宪法—法制史,又或者听完了刑法之后的可以齐头并进。而听刑法要这样听,你要先把刑法课程的讲义打印出来,虽然现在各种电子阅读器非常方便,但对于备考来说还是纸质版的讲义靠谱。校园里的打印费又很便宜,如果觉得贵,也可以上网。讲义打印出来以后,对照讲义,听老师的讲解课程,一章听完以后就要做这章相应的配套练习。这本《配套练习》(点开以后选择里面的《大纲配套练习》即可,这里面的这些资料都是会用到的,这家挑选的很用心,就是看第一轮买还是之后买罢了),正常情况下市场上的各种教辅书花里胡哨,但此处的《配套练习》最好选择这一本。因为如果你不做题,基本上你会觉得自己全都听懂了,但只要一做题,立马原形毕露。做题是为了让你不要骄傲,所以哪怕是全错了也无所谓,毕竟第一遭。做题也是为了让你逐渐的了解考题的思路和侧重点,这样慢慢的你就能自己掌握法硕考研的方向。听完一章做一章的题,做完了这一章的题以后,继续下一章,当然觉得前一章有没听懂的,可以反复听两篇,反正哪个点听不懂,快进快退都很简单。但如果一直听不懂也不要过久停留,因为很多知识是连贯的,前面听不懂后面老师还会在其他章节里讲到它的铺垫,到时候你就懂了。这就是备考法硕非法学第一轮的思路,听课—看讲义—做题。可以说对于第一轮有一套基础班带讲义的视听课程加上一本《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基本上就够了。但如果要是能备上一本法条就更好了,因为对于学法律的人来说,尤其是小白,法条是必要的。因为主要的考点的背后都是法律条文做支撑的,我们必须熟悉重点法条。所以我们要买一本法条,在听课及做题的过程中,听到、看到某某法多少条,不知道内容的就随手翻开法条看一看、划一划、想一想,久而久之你就熟悉法条了。记住你在听课的时候,讲义一定是要有的,同时最好能够有一本法条。如果你还不放心,还可以买一本《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就是上面那本《考试分析》),这本书不管你现在买还是以后买,你总是要买的。因为它被称为法硕考研的“葵花宝典”,以后走上考场,你所遇到的知识点有九成以上都来源于这本书,所以你现在买了它,不时地拿出来和它说说话培养一下感情,也是极好的。还有就是后期你所要有感情背诵的专业课知识全部都在这本书上,到时候你应该会和它形影不离的。但在第一轮复习的时候,它的作用就是默默地陪伴你即可。可能你会说,你要考的是2021年的研究生,现在用2020年的书,是不是过时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并不会。因为2021年的新书最早也只会在2021年7月以后才出,而考试是在当年的12月份,你都等着看2021年的新书,那么你只能去考2022年的研。另外,法律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只要法律条文不改,我们的课程、讲义、书籍都不会有实质性的变化,不要说你看2020年的,你就是把2018年的相关资料上的知识掌握了通过2021年的考试都不成问题。最后记住一句古训——笨鸟先飞。不管你本科就是名校,还是普通一本、二本、三本都没有关系,这个考研就是拼大家的努力程度和耐力,你用的时间多,在较多的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专注,你就可以考得好。我从事相关辅导已经几年了,总有学生来问我——我的天,这么厚的《考试分析》,我要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吗?我内心深处一直觉得这样的学生蠢萌蠢萌的。谁能把那么厚的一本书一字不差的背下来,我们复习的目标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把重要的知识点较为准确的、大概的记下来就可以了,放心需要一字不落背下来的知识点甚少、甚少。如果你真心要考2021年的法硕(非法学),什么时候开始准备呢?你看到本文的时候还没有开始,请立马开始。以上是第一轮复习简易攻略,以后的各轮有时间我们再细说。但毋庸置疑,第一轮是最重要的。各位,加油!

连翘

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

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已经圆满结束,那么今天环球青藤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考研选择题∶1、A和B签订协议,约定两年内B创作一本电视剧剧本,A向B支付50万元报酬c后B将报酬请求权转让给C ()A. 转让通知到达A时,请求权转让B. 合同成立是报酬请求权转让C. A同意时,该请求权转让D.该报酬诘求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2、然后甲(政府工作人员)接受乙的30万元,然后通过妹夫刘某(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然后 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CA、滥用职权罪B、受贿罪C、介绍贿赂罪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请视频的电源,然后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盗窃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3、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获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该定认定为A非法经营罪B赌博罪C开设赌开设赌场罪D诈骗罪4、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然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是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旁系血亲C四代旁系血亲D第五代旁系血亲。考研简答题∶1、(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2、(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3、(民法)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4、(民法)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情形论述∶1、 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2、 试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考研案例分析题∶1、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诈编罪、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情形(立功)2、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变更、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时间、定金双倍返还、违约方不履行合同导致物价上涨,违约方是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备考技巧,报名入口,考研报名时间,考研成绩查询,考研报名费用,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时间等问题,小编会及时更新。希望各位考生都能进入自己的理想考研院校。希望大家能好好复习。取得佳绩。

冬之华

2021年法硕考试如何选择老师?如何应对未出台的《民法典》

我相信每一个决心考法硕(非法学)的人都对法律职业有一种近乎理想主义的情怀和想象。不论是美剧《波士顿法律》,还是韩剧《辩护人》,又或者中国律政剧《精英律师》都在法律人心中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这种影响像水波一样辐射到每一个梦想成为法律人,大法官的学生中去。可是法律作为一个古老的人文社会科学,并不是像很多门外汉误以为的那样多背法条就可以了解的。法硕考试充其量只是未来法律人的入门训练。只不过,这是一项残酷的考试机制。谁又能说通过了就一定天生就是法律人呢?但它毕竟是通向法律人的大门。法硕(非法学)的考生在入门阶段一定会遇到很多疑惑。自己可能因为罗翔老师在B站的课程进而想学法律,可是考试和兴趣是正相关吗?如何检验自己是不是真的对法律学科充满热情呢?再如一些更具体的问题。2020年《民法典》还未出台,9月份新的考试大纲会把民法制度的新变化列入《考试分析》吗?机构这么多老师如何进行选择呢?老师的讲义和作为官方教材的《考试分析》如何选择和配合使用呢?接下来我想通过自己听课和学习的经验做一些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迟迟未出台的《民法典》有什么影响?1、《民法典》 其实整体上是对我国民法体系的汇编整理,并在相关重要制度上进行修正以符合现代社会的变化,尤其是经济关系的变化。新的《民法典》与旧知识体系即以《民法总则》和相关民事单行法(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等)组成的民法体系之间的区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大。在机构老师的讲解下,我们完全可以在了解新规定的基础上理解为何如此变化,即把握知识点的同时理解制度背后的原理设计。这样,不论是旧的知识点还是《民法典》的新规定,我们都可以应对得游刃有余。2、2021年考研的同学将是第一批面对《民法典》的中国未来的法律人,就这一点来说,我们应该以迎接挑战的态度拥抱这一荣幸之事。这样,我们没有前摄知识点的干扰,更容易以全新的姿态学习《民法典》的内容。因此,大可不必担心《民法典》出台对备考的影响。二、如何选择老师的课程首先,能在培训机构教书的老师都有能力讲好法硕的考试科目。但是在屏幕外的我们对老师的评价不是单一的讲课水平,老师的声音、讲义排版、甚至教学过程中透露出来的个人品性都会影响我们的选择!所以我建议大家多尝试听几个老师的课程,然后选择一到两个老师全程听课。在这里我推荐一些我感觉很好的老师A、刑法:1、于越老师:一丝不苟,细节很到位而且微博会有难点重点知识点的提示2、车润海老师:后期体系总结非常强大,刑法分则的拆解记忆很棒。B、民法:1、岳业鹏:知识点讲解细致,后期对简答题的答题方法的讲解很棒——体系化答题拿高分。另外是老师案例分析题的梳理2、周洪江:细节知识提示到位,并且擅长用举例的方式提示考点。去年粉笔的讲义编写也不错。C、法理学1、马峰:毫不犹豫选择峰哥呀2、杨帆:主要讲法考,原理讲得很好D、宪法学:听马峰老师的就够了,别忘了还原他的口诀哦。记住知识比段子更重要!!!E、法制史:龚成思+赵逸凡(赵逸凡老师在喜马拉雅的音频多听几遍!!!)

龙二

2020全年考试时间表汇总:这是你需要收藏的一篇文章

嘿,请你用10秒钟时间来思考一个事实:2020年已经悄然来到了3月中旬。这!意!味!着!2020年,马上就要过去四分之一了!!!问问自己:年初定下的那些目标,实现得怎么样?已经在为之努力了吗?如果还没有,别慌!最全2020年全国考试、考证时间表,小甲已经都替你整理好啦!赶紧点击收藏,细细阅读吧!!种下一棵树,最好的时间,就是现在。2020年01月1月4日~5日 自考(除部分地区外,大多为这两日)1月4、5、11、12日 托福1月4、11、16、18日 雅思1月10日 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1月11日 全国期货从业考试1月12日 托业(国际交流英语考试) 2019.11.11~2019.12.231月12日 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2020年02月2月8、13、22、29日 雅思(IELTS)2月14、22、28日 GRE考试2月15、16、29日 托福2月23日 托业 报名时间:2019.11.11~2020.2.032020年03月3月1~10日(预计) 国际内审师3月2~6日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3月5、7、14、21日 雅思3月7、14、15、29日 托福3月8日 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3月8、21、29日 GRE3月14、15日 公共英语1~3级3月14日 全国期货从业3月14日 教师资格证(笔试) 1月9~12日3月14日 PMP 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3月15日 托业 报名: 2020.1.1~2020.2.243月21日 英语专业八级考试3月21~24日 计算机等级考试3月28日 全国基金从业3月28~29日 全国证券从业3月开始 专升本考试2020年04月4月4、11、18、30日 雅思4月10、17、25日 GRE4月11、18、26日 托福4月11~12日 自考(除部分地区外,大多为这两日)4月11~12日 咨询工程师4月12日 托业 报名: 2020.1.1~2020.3.234月12日(预计) 广东公务员考试4月11、12日(预计) 广西公务员考试4月16~22日(预计) 精算师考试4月18日(预计) 青海公务员考试4月18日(预计) 山东公务员考试4月18日(预计) 河北公务员考试4月18日(预计) 甘肃公务员考试4月18日(预计)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吉林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山西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陕西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天津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重庆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山东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湖南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湖北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安徽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吉林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新疆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福建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宁夏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西藏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云南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海南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江西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贵州公务员考试4月19日(预计) 西藏公务员考试4月19日(预计) 四川公务员考试4月18~19日(预计)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4月25、26日 全国基金从业2020年05月5月4、5日(预计) 投资项目管理师5月9、23、31日 GRE5月9、16、21、30日 雅思5月9日(开始) 初级会计师5月9、10、16、17日(预计) 一级注册建筑师5月9、10日(预计) 二级注册建筑师5月10日 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5月10、16、24、30日 托福5月16日 全国期货从业5月16日 期货投资分析 3月25日~4月29日5月16日起连续两个周末 保险从业考试5月16日~17日 全国监理工程师5月16~17日 教师资格证面试 4月16~19日5月16~17日 护士资格证考试5月16~17日 环境影响评价师5月16日 BEC初级5月17日 托业 报名: 2020.1.1~2020.4.275月18日 人力资源管理师5月18日 (预计) 物流师5月18日 (预计) 心理咨询师5月18日 (预计) 秘书资格5月19日(预计) 企业培训师5月19日(预计) 营销师考试5月19日(预计) 管理咨询师5月23~24日 全国二级建造师5月23日 全国基金从业5月23日(预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与水平考试(软考)5月23日 BEC高级5月23、24、30、31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23~24日(预计) 二级建造师5月24、25日 英语四六级口试5月30日 BEC中级5月30~31日 全国证券从业2020年06月6月1~5日 ACCA6月1~10日 (预计) 国际内审师6月6日 PMP 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6月6、13、18、20日 雅思6月6~7日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初级)6月7~8日 高考6月12、21、27日 GRE6月13、14、20日 托福6月13、14日 注册计量师考试6月13~14日(预计) 翻译考试6月14日 英语四六级笔试6月14日(预计) 单证员考试(A区)6月17~23日 执业医师技能考试6月20日 全国基金从业6月20~21日 全国社会工作者6月20~21日 土地登记代理人6月21日 托业 报名: 2020.1.1~2020.6.296月27日 公共英语5级6月开始 中考2020年07月7月2、11、18、25日 雅思7月4、5、11日 托福7月4~5日 自考(预计)7月6日(预计) (B区) 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7月11~12日 全国证券从业7月12日 GRE7月12日 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7月18日 全国期货从业7月19日 托业 报名: 2020.1.1~2020.8.32020年08月8月3日(预计) (A区) 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8月6、8、22、29日 雅思8月16、22、23、29、30日 托福8月21、28日 GRE8月23日 托业 2020.1.1~2020.8.38月24日 CPA综合考试8月26~27日 执业医师笔试8月29~30日 全国证券从业2020年09月9月1~10日 (预计) 国际内审师9月5日 PMP 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9月5~6日 资产评估师9月5、12、17、26日 雅思9月5、20、25日 GRE9月6、12、19、26、27日 托福9月7、8日(预计) 设备监理师9月12日 全国期货从业9月13日 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9月12~13日 注册测绘师9月12、13日 公共英语1~3级9月16、17日(预计) 价格鉴证师9月19~20日(预计) 司法考试(客观题)9月19~20日 一级建造师9月19~20日 全国基金从业9月19~20日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9月19~22日 计算机等级考试9月20日 托业 2020.1.1~2020.8.319月中旬 政法干警考试(笔试)2020年10月10月10、15、24、31日 雅思10月10、17、24、31日 托福10月11、18、25日 GRE10月11日 司法考试(主观题)10月11日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10月17日起连续两个周末 保险从业考试10月17~18日 自考(除部分地区外,大多为这两日)10月17~18日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10月17~18日 岩土工程师10月17~18日 房地产估价师10月17~18日 给排水工程师10月17~18日 暖通工程师10月17~18日 环保工程师10月17~18日 注册化工工程师10月17~18日 电气工程师10月17~18日 勘察设计10月17~18日 播音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10月17~18日 (欧洲考区) 注册会计师10月17~18日 自学考试10月17~18日 城市规划师10月18日 统计师10月18日 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10月19~20日 CPA专业考试10月24~25日 造价工程师10月24~25日 成人高考10月24~25日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初级)10月24日 全国基金从业10月24~25日 全国执业药师10月24~25日(预计)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10月25日 托业 2020.1.1~2020.9.2810月31日 教师资格证(笔试)9月3~6日10月下旬 政法干警考试(体能测试、面试)2020年11月11月1日 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11月6、13、28日 GRE11月7日(预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与水平考试(软考)11月7、12、21、28日 雅思11月7、8、14、15、21、22、29日 托福11月7~8日 全国中级经济师11月7~8日 全国初级经济师11月9、10日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11月14~15日(预计) 翻译考试11月14~15日(预计) 中级安全工程师11月14~15日 (预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月14~15日 (预计) 税务师11月14~15日(预计) 注册验船师11月15日 托业 2020.1.1~2020.11.2311月17日(预计) 报关水平测试11月21日 全国期货从业11月21日(预计) 演出经纪人资格考试11月21日 导游资格证考试11月21日 期货投资分析 9月23日~10月28日11月21日(预计) BEC(高级)11月21、22日 英语四六级口试11月23日 人力资源管理师11月23日(预计) 物流师11月23日(预计) 心理咨询师11月23~24日(预计) 电子商务师11月23~24日(预计) 理财规划师11月28日(预计) BEC初级11月28日(预计) BEC中级11月28~29日 全国基金从业11月28~29日 全国证券从业11月28~29日 保荐代表人11月29日(预计) 单证员考试(B、C区)11月29日 国家公务员考试11月30~12月6日(预计) 精算师考试2020年12月12月10日(预计) 国际内审师12月4、13、27日 GRE12月5日 PMP 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12月5、6、12、19、20日 托福12月5、12、19日 雅思12月12日 计算机等级考试12月13日 托业 2020.1.1~2020.11.2312月14日 英语四六级笔试12月19日 公共英语5级12月19~21日 2021考研12月19~21日(预计) 在职研究生12月19~21日(预计) 法律硕士考试12月19~21日(预计) MBA考试12月19~21日(预计) MPA考试怎么样!看过这些详细的考试时间,是不是备考计划已经浮现在脑海啦??那么小甲再倾情推荐一个考试刷题利器:易甲学院。微信搜索:易甲学院,进入小程序即可开启刷题。涵盖会计、金融、教师、外语、医学、新闻、法律、工程、学历等十多个大类别,拥有300多种考试, 800多个考试科目,1000多万道试题,300余位名师进行质量审核;功能包含:章节练习,模拟测试,真题演练,押题密卷,学习笔记,错题记录,等等。名师把关,质量好,历年通过率都在百分之八十以上。2020年,祝愿大家状态满分,好运常在,想考的证书都能成~!最后,小甲提醒您,别忘记收藏并转发哦!!

刺秦王

2021法硕国家线何时公布?34所复试线?线上复试?

2021年考研成绩已经公布一星期,想必各位考生正在如火如荼的准备复试。法律硕士考研国家线预计将于3月下旬,大概3月19 日、20日左右公布。34所复试线将在此之前,即3月中上旬陆续公布。小编在此友情提示擦边进入复试的同学,在把握机会努力逆袭的情况下,也要努力搜集调剂信息,做好万全准备。至于今年复试形式,根据目前给出公告的各大院校来看,小编仍然认为复试以线上为主。华东师范大学日前发布复试形式暂定线上,届时视实际情况而定。而也有例外院校在去年疫情爆发中就采用线下面对面复试形式,比如西安交通大学,想必今年更不会采用线上方式。预祝各位考生顺利进入心仪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