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8年4月25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组织实施、违纪处理、资格授予管理等内容,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负责同志就《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关于报考条件的重点提炼简要地说一下:1“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大三可以考,非法本也可以考根据《意见》规定,在《实施办法》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同时,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有效。上述规定意味着高等学校本科的大三学生,仍能报名参加考试。非法本也是可以报考的。2、法律行业相关从业者必须通过法考《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3、哪些人不能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实施办法》很清晰的解答了考生十分关注的,关于准考资格、考试的资格、应用人群等问题,另外考试大纲和考试时间等细则也将在近期发布,请考生们及时关注动态。参加2020年考试的,需要再强调几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司法部今天(7月2日)发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公告明确,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情况,公告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公告同时明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输入法作答,在计算机上查询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答题方式。采用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关于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报名前向社会发布公告。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者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二、客观题考试(一)报名方式与时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四)考试内容与科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五)考试时间与方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六)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七)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三、主观题考试(一)报名与交费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二)考区考点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三)考试内容与科目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四)考试时间与方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五)打印准考证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六)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一)报名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1.身份信息。(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cn)。(二)报名方式及交费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考区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三)考试地点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五、资格审核授予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其他事宜(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客观题】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试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主观题】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时间:11月28日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主客观题考试时间相差28天你怎么看?本文主要内容1、司法部公告2、报名时间及方式3、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重点节点报名网站:www.moj.gov.cn客观题报名时间: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8月16日24时。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的不同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相关阅读:热点 | 2020法考报名条件相关问题(附:司法部最新答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主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备战今年法考的你 这14个问题一定要了解一下法考报名照片要求法考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在考试期间,会在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的考区将使用此照片进行人像识别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所以,上传照片时一定不能马虎图方便,要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照片。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电子照片要求如下: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4、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5、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6、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7、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8、照片审核通过后一般会有短信提醒,支付报名费即可。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重点提示:建议正装,因为这是以后你的法律资格证上的照片,以后执业的照片(你自己决定)可以不把头发扎起来,但是要露出肩膀。眉毛、耳朵、额头露出来。可以微笑,可以戴眼镜。洗照片的照片的时候,可以多洗几张,至少4张2寸的。司法部全文公告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二、客观题考试(一)报名方式与时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四)考试内容与科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五)考试时间与方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六)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七)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三、主观题考试(一)报名与交费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二)考区考点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三)考试内容与科目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四)考试时间与方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五)打印准考证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六)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一)报名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1.身份信息。(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cn)。(二)报名方式及交费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考区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三)考试地点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五、资格审核授予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其他事宜(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 法 部 2020年7月2日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28日起报名司法部发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公告明确,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情况,公告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公告同时明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输入法作答,在计算机上查询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答题方式。采用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关于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报名前向社会发布公告。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者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备战今年法考的你 这14个问题一定要了解一下问:考试报名的官方网站?答: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打印成绩。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答: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部分自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能否报名?答: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上述人员只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问:报名人员在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对于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问: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无效人员,能否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如具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须在报名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消2019年考试成绩后才可以报名参考。问: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答:报名人员在交费前发现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证信息、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除因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选择变更考区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外,其他报名信息不可修改。问: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应试人员能否选择考试批次?答: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每名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试批次,考试批次和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问: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答: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主观题考试报名人数、交通便利、考试资源条件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在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问:主观题考试中应试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比有什么不同?答: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的不同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问:主观题考试是否为应试人员配发法律法规汇编?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可在计算机上查询。问:应试人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有哪些具体要求?答:应试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不得在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中分别使用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试卷。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问:主观题考试支持哪些输入法?答: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具体为: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也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可以提前熟悉使用以上输入法。问: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应试人员应注意什么?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顺利,司法行政机关将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考生报考数量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考区考点考场,优化考点考场编排,让应试人员就近参考,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应试人员应根据所在考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考试。问:报名人员如何进行咨询?答: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司法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如有不清楚的问题,也可以拨打报名网站公布的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登陆司法部网站咨询。以上信息源自司法部官微。
想来清华大学读硕士吗?想成为清华大学的一员吗?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啦!快来看看!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1 推荐免试(一)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二)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三)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四)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2021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2 普通招考(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2)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以下项目接收单考生报考:◆ 工物系(032)—能源动力(0858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2方向)◆ 五道口金融学院(060)—金融(025100)—技术转移(02方向)◆ 法学院(066)—法学(030100)—刑法学(12方向)和诉讼法学(13方向)◆ 美术学院(080)—机械(08550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01方向)◆ 医学院(400)—公共卫生(105300)◆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599)—公共管理(120400)—医院管理(03方向)(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五)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1.报名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2. 确认环节(1)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八)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一)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二)考试考核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三)录取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我校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 其他事项(一)其他说明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含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后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微纳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自动化系大数据工程项目的学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贵州培养和住宿,全程不安排本部住宿。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6. 202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7.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9.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10.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11.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电 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cn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报考清华大学!我们在这里等你来!来源 | 研招办图片 | 何康 李派封面图设计 | 贺茂藤排版 | 潘雯菲编辑 | 赵姝婧
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一、专业介绍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1996年开始试办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代码0351。全国共有236所法律硕士招生院校。法律硕士分为两个专业,一个是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另一个是法律硕士(法学)(035102)。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而法学硕士是学术学位,两者不可混同。法律硕士的专业代码是0351开头,法学硕士的专业代码和法学本科专业的相同,开头均为0301。【法学】学科门类:03法学;一级学科:0351法律 ;专业名称:035102法律【非法学】学科门类:03法学;一级学科:0351法律;专业名称:035101法律二、报考条件法律硕士(非法学)报考条件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者一般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各校对专科生的报考要求不同,详情以招生简章为准。下列专业不得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监狱法等专业代码以0301开头的专业。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凡是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均可报考。二、专业院校排名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组织实施,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的水平评估项目。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选取部分设置时间较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包括会计在内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试点评估,全国符合条件的授权点全部参评。可以说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现阶段最具有权威性的院校专业能力排名。全国目前有200余所院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传统的五院四系(五大政法学院和北大、人大、武大、吉大法律系),考生在院校报考时可以参考最新一轮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的结果。三、分数线分数线很大程度上反应了备考难度,是择校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在对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要求上,一些高校参照国家线,更多学校则采取自主划线。注:表格中的分数线表示:总分分数线/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分数线/单科满分为150的科目分数线国家线国家线是按一级学科门类给出,法律硕士属于法学类专业硕士。下面给出法学专硕历年国家线:下图有误,政治一列含义为单科满150分。研线网整理法律硕士国家线研线网整理法由表格可以看出,法硕的分数线一直在上涨,无论是A类考生还是B类考生,涨幅通常都为5分,一方面说明报考法硕的人数逐年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法学专业在考研中越来越热门。(法硕国家线不区分法学与非法学)注:A类考生是指报考A类地区的考生,A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B类考生是指报考B类地区的考生,B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自划线研线网整理34所院校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四、考试科目法律(非法学)法律(非法学)考试科目:外语、政治、398法硕联考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初试为联考科目,只有外语可选的范围各校不同,复试科目也根据不同学校要求而定。具体如下表(仅列出该专业排名靠前的部分院校):信息来源:高教考试在线法律(法学)法律(法学)考试科目:外语、政治、397法硕联考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信息来源:高教考试在线五、专业课考试大纲法律(法学)397考试内容结构:刑法学 75分、民法学 75分。试卷题型结构:1.单项选择题 20小题,共20分;2.多项选择题 10小题,共20分;3.简答题 4小题,共40分;4.论述题 2小题,共30分;5.案例分析题 2小题,共40分。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理60分、中国宪法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试卷题型结构:1.单项选择题 20小题,共20分;2.多项选择题 10小题,共20分;3.简答题 3小题,共30分;4.分析论述题 5小题,共80分;法律(非法学)398考试内容结构:刑法学 75分、民法学 75分。试卷题型结构:1.单项选择题 40小题,共40分;2.多项选择题 10小题,共20分;3.简答题 4小题,共40分;4.法条分析题 2小题,共20分;5.案例分析题 2小题,共30分。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理60分、中国宪法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试卷题型结构:1.单项选择题 40小题,共40分;2.多项选择题 10小题,共20分;3.简答题 3小题,共30分;4.分析题 3小题,共30分;5.论述题 2小题,共30分有想获取法律硕士考研真题的同学,在研线网后台回复法硕真题即可获得!六、填报指南法律(非法学)(1)从市场需求来看:市场需求决定就业前景,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急需以下四类法律人才,分别是:第一类: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擅长民法、商法、经济法的人才可以考虑这些发展的方向: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师;第二类:擅长房地产方面法律的人才,这些人才除了要熟知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好还要了解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技术知识与金融方面的知识;第三类:侧重金融方面的人才;第四类: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人才,除了掌握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外,还要关注国际上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发展情况。(2)从就业影响因素来看:法律硕士具体就业情况与3个因素有重要的联系:一是学校的名气。二是个人能力(包括本科文凭)。三是学校的地理位置。(3)从就业主要途径来看:法硕毕业生的就业途径十分广泛,毕业生的去向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考取公务员,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待遇好,有实权,可以锻炼情商,增加社会阅历。二是进入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三是进入企业的法律部门或者管理层。法律硕士毕业,加上本科的专业背景,去企业很有优势,个人发展空间也大!法律(法学)对比法学硕士培养学术人才的精英化定位,法律硕士(法学)则是以研究两年的时间培养对应社会需求的大口径、专业实务型法律人才,它将会是吸收法学本科生的主渠道,规模将日益扩大。法律(法学)毕业生去向可参照法律(非法学),虽然没有法律(非法学)毕业生的复合型专业背景,但是法律(法学)毕业生在专业性上有优势。此时正在备考的你是不是还在为了“ 历年真题找不到 ”等这些问题而捉急上火?憋慌!研线网后台回复百家号领真题,即可领取10G超全考研资料,你想要的历年真题资料这里都有!如果想成功逆袭上岸,请一定收下这份备考大礼包!真没多少时间了,快快抓紧时间学习啦!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啦,小编就为大家解说到这里!辣务u——你还有什么疑问吗?还想了解哪些考研资讯呢?留言区等你们!(啾啾啾!)文章来源:研线网微信公众号原文标题:【2021择校】报名在即,法律硕士同学想好目标院校了吗?法律硕士择校信息安排上了!
2.2.1 政策解读 下面详细看一下《2015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对考生学历要求的部分在 2.1.2 节中进行过政策的解读,在这里将会对各种学历进行分类。(1)对于上面的参加考试的条件,有几点需要注意的:1)如果你是自考本科生或者网络教育本科生,你必须在去进行报名现场确认之前获得国 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比如,2015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截止时间是 2014 年 11 月 14 日,林某是自考本科生,他的本科毕业证是 2012 年 11 月 10 日拿到的,那么 他就可以顺利完成报考,参加考试。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指的是从你毕业那年到参加 考试的那年的 9 月 1 日满两年或超过两年。比如,肖某要参加 2015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他 的高职或高专毕业证是 2011 年 6 月颁发的,那么从颁发毕业证的日期到 2014 年的 9 月 1 日已 经超过了两年,所以他可以参加考试。 其中,各种学历考生对应的报考条件见表 注:除具备直接参加考试的学历的考生,其他学历的考生请在决定考试之前先确定该校该专业是否招收此学历的考生。① 指取得毕业证书。下同。② 即该校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计划。③ 即因为在读期间没有完成指定的学业,并没有拿到毕业证,只有结业证的学生。④ 即拿到肄业证的考生。(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 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 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 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符合上述(1)或(2)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 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2015 年 4 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审核批准,决定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扩展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 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等。(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 律硕士联考” 。1)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 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 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安徽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延边大 学、安徽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清 华大学、苏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北京理工大 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5)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符合(1)中第 1,3,4 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 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 业组织统考或单考。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初试并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来制订。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 再参加统考。在规定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2.2.2 报考类别 研究生招生的报考类别,一共有以下四种。1.非定向 报考这类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 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工作安排或实行双向选 择。大部分的考生属于此类报考类别。2.定向培养 这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 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3.自筹经费 即指通常意义上的自费生,除个人缴纳培养费外,其他待遇与公费生一样。从 2014 年 起,国家将取消公费生。4.委托培养 指由现工作单位推荐到学校,并且不脱离现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特有类别。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1.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但需提醒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务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另外,请考生务必牢记“研招网”网报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需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等,我校无法提供“研招网”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2.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但下述两种情况均不能选择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1)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点。(2)“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须选择1116 北京建筑大学为报考点。3.满足在京报考条件且报考“82803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考生,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4.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苏世民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社科学院霍普金斯项目的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5.除以上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外,“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仅受理报考清华大学且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满足以上受理条件的三类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管理类联考考生” 必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上述三类考生中的往届生,若选1103清华大学作为报考点,须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户口本)”或 “2020年2月-9月期间连续六个月北京社保缴纳证明”;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户口本)”或 “2020年7月-9月其中一个月北京社保缴纳证明+毕业证书(两者须合并成一个JPG或者PDF文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在11月5日前上传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具体上传方法见下述第6条。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不具有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报考资格,请务必在10月31日前“研招网”报名期间改报其他报考点,否则后果自负。6.清华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考生必须在“研招网”报名期间支付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转入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在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10月10日正式报名以后且交费成功一个工作日(24小时)后,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网上确认:(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考生登录”一栏中,在“报名登记表号”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无法使用。(2)选择1103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未能通过审查的考生也应在此日期前重新上传照片。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3)仅对于上述第5条中须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这些考生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除了上传照片之外,还须在上传照片的页面下上传户籍或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上传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文件必须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户籍或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或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4)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网上确认,但对于上述第5条中须提交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的考生,照片、户籍/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均通过审核才完成网上确认。(5)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6)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和报考院系,否则不予准考。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认证报告(学籍和学历)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可能较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参加考试。(7)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8)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7.其他重要说明(1)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请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2)我校以邮寄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和清华大学研招短信平台等官方平台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来源 | 研招办摄影 | 苑洁编辑|张静
今年是司法考试改革的第一年,明确了报考人员范围、资格、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相关政策,相较于之前的考试报名条件有着较大的变化,想要报考“新司考”的同学们,想必很关心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报考条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报考条件一览表,清晰明了的解读最新报考条件,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新人新办法(2018年4月28日以后入学)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老人老办法(2018年4月28日以前入学或已取得学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就是说,只要你是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或者已经毕业的,都与原来一样,不限制法学专业,不限制全日制,都可以考。如果是2018年4月28日以后取得学籍的,其实也就是现在暂未入学高等学校的才需要考虑新政策的影响。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我们需要提前了解,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先了解一下2019年司法考试的时间,以及可以报考的条件及考试的内容和形式。时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预计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主观题考试和客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时间和方式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22日。具体的时间为: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形式为:考试是形式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主观题考试的时间:考试时间与方式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预计为10月19日。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主观题考试的方式: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2019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2018年后入学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前入学的全日制非法律专业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2019年司法考试内容及方式: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2019年司法考试报名方式:客观题考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 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步骤填写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主观题考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试人员应该在笔试通过四日之内登录司法网站确认参加主观考试并缴纳费用。2019年司法考试费用:具体费用每个城市不同,大概的费用是客观题100多,主观不到100,总计2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