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讯(记者陈蔚林 实习生王梦洋)日前,海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生亓飞撰写的评论文章《Gene editing policies and laws in China(中国的基因编辑政策和法律)》在线发表于《Science(科学)》期刊的“eLetters(在线简报)”栏目。该篇评论文章以亓飞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对我国的基因编辑政策与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呼吁海外学者和学术机构应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基础上,与中国学者和相关机构展开研究合作。近年来,海南大学法学院着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能力的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前,亓飞已在SSCI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2篇发表于JCR 1区期刊,部分成果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残联等权威国际机构以多种方式转载和引用。此次亓飞撰写的评论文章在《Science》期刊的“eLetters”栏目上发表,是海南大学本土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首次在此发表文章,代表该校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取得又一重要成果。【来源:南海网海南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1月14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8)》正式发布,这是我国连续第11年向国内外发布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约4万字,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内容包括前言,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关于依法行政,关于政法领域改革,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关于人权的法治保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关于法治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关于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结束语及附录等12个部分。报告指出,2018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一批涉及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大,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拓展;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就,保障社会各方面工作有序发展;人权法治化保障取得新的进展;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完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效;进一步重视法治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不断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了更好环境;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立法活动,司法协助和国际反腐败合作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不断深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法治对话中得到广泛认可。报告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国将继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聚力聚焦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蒋安杰)
中国青年网海南博鳌12月12日电(记者 谢东樱)正在此间举行的2017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合作编制的《“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正式发布,旨在为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深度交流、增进互信铺路搭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在发言中指出,“从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出发,中国贸促会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贸易摩擦和纠纷。”中国青年网记者谢东樱摄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4年多来,中国与相关国家精诚合作,但各国投资环境的复杂与差异,逐渐成为制约“一带一路”建设向纵深推进的一大瓶颈。刘超表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多数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各国在法律体系、市场准入、行业监管、金融税收安排、进出口管理、环境劳工保护以及投资争端解决等领域存在巨大差异。然而,开展全面、系统的法律尽职调查,对于我国大多数走出去的企业而言,仍存在经济上和操作上的困难。 《“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旨在为企业提供第一手的有关外商投资、贸易、税收、金融、土地、劳工等问题的实用法律信息,为区域内投资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这套研究报告包含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印度、匈牙利等64个国别,将陆续出版,并继续拓展到更多国家。 2016年,中国贸促会依托贸促系统800多家分支机构,整合国内外法律专家资源,利用和国际上200多个工商会的密切合作关系,启动了“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项目工作。“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是一项公共服务工程,中国贸促会将在这套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国别法律研究力度,不断丰富国别商事法律服务内涵、拓展国别商事法律服务平台,并在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的支持下,将研究成果在第一时间推向社会,最大限度服务工商界“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刘超指出,未来中国贸促会将进一步拓展商事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开展“一书、一库、一中心、一机构、一组织、一委员会”六大工程建设:一书指一整套“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报告,一库指外国法国际法查询咨询系统,一中心指贸促会在十一个自贸区建立的服务中心,一机构指已经建成的100多个预警机构,一组织指贸促会推动建立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一委员会指贸促会与各国代表性工商组织签署的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他说,“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我们永远在路上。” 据介绍,中国贸促会作为具有65年历史的中国最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双打领导小组等机制成员单位。
在校期间发表18篇高水平国内外论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0篇参编3部法学知名学术著作省部级决策报告4部参与国内7个司法实践调查改革项目曾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学一年曾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蔡定剑宪法学优秀论文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京东奖学金等多个奖励//这位性格开朗、成绩优异、热爱法律、坚持不懈,将学术科研与司法实践充分结合的人大人,就是2020年度吴玉章奖学金获得者、法学院2017级博士生聂友伦。在持续的求知和探索中,他不断超越自我,同时积极投身司法实践,为中国司法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潜心学术,夯实理论基础作为一名博士生,聂友伦在学术写作上孜孜以求,成绩斐然,发表了《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规则研究》《论司法解释的立法性质》《检察机关批捕权配置的三种模式》等18篇国内外期刊论文。聂友伦读博的初衷源于第一次论文投稿的经历,当时对刑法比较感兴趣的他,系统地选修了相关理论课程。在一边听课一边读文献的学习过程中,他发现文献中有些观点似乎值得商榷,这些不时涌现出的疑问在他心中埋下了种子。研二时,他针对财产犯罪的界分问题写了一篇论文并成功发表,种子经过一年的精心浇灌,渐渐萌芽。分专业后,他有幸受到陈卫东教授、刘计划教授和程雷教授等师长的栽培,并在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担任科研助理。期间他一直跟随着研究中心的老师们学习和工作,并成功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成为了一名博士研究生,当初的幼芽在诉讼法学的道路上不断汲取知识的养分,茁壮生长,变得枝繁叶茂。聂友伦参加2019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年会“不论是科研还是学术研究,都没有捷径可走。”谈及研究方法,聂友伦擅长使用法解释学展开研究。法解释学具有体系性,需要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解释方法来证立证伪自己或前人提出的命题。运用这种方法,往往需要阅读大量的文献材料。聂友伦分享了他总结的“三步走”文献阅读方法。首先,确定必读文献。确定研究主题后,检索相关书籍和论文,有些相关研究的引用量或者下载量很大的,基本可以确定属于必读文献。对这些著作或者论文,需要非常小心的精读,并做一些笔记;其次,在阅读必读文献时候,这些文献本身引用了一些其他的文献,可以按照引用的内容确定这些文献的重要性,按图索骥地进行进一步、广泛地阅读;再次,对于一些比较新的文献,可能代表了较为前沿的研究方向,对这些文献可以适当选择阅读的粗细程度。2018年,聂友伦曾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学一年。期间,他参与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组织的多项学术研讨活动。参与各项学术研讨会之余,他基本处于闭关状态,他一到美国就买了台打印机,每天就是打印材料、看文献、写论文、改论文,“毕竟人在国外,除了一些国内来的同学朋友,谁也不认识,这种例外状态好像特别适合做法学的相关研究”。今年聂友伦发表了7篇CSSCI论文,其中4篇就是在伯克利闭关期间所作。在美国生活和学习的一段时间,除了有效地提高自我生存能力,“我还收获了论文、小肚子和腰间盘突出吧”,聂友伦笑道。躬行实践,投身司法改革求学问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果说阅读文献、撰写论文是科研人的“读万卷书”,那么深入实践,将所学所思应用于实际则是他们的“行万里路”。“科研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衡量科研的价值在于它产出成果的实践意义。”聂友伦认为学术应当与实践相联系,科研之余,他参加了不少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项目,通过实践发现问题,深入研究提供解决方案。他参与过减少审前羁押与逮捕诉讼化、完善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项目、法官检察官遴选业绩评估与惩戒制度研究等十余个试点与调研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他印象最深的,是陈卫东教授主持的完善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项目。聂友伦与其他项目组成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了一套由第三方参与的监狱巡视制度,组建了一个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构成的委员会,开展巡视、设置投诉箱、重视服刑人员反馈等工作。在试点地区监狱管理局、检察院等的支持下,这个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后续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意义重大。聂友伦认为,科研要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就是要有实际作用、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点,人民大学可能是全国做的最好的,因为毕竟有校训在嘛”。代代传承,终遇人大法学 在科研和实践都收获颇丰的聂友伦,学习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也曾感到迷茫。本科阶段他就读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由于对所学的国际政治与会计专业都不太感兴趣,他基本“放空”了三年。直到大三,发现身边的同学准备出国、开始实习,逐渐步上了人生正轨,他才意识到了差距。他觉得自己应该奋起直追,便选择了考研。选择专业时,他选择了从小就感兴趣的法律专业并一鼓作气,决定“索性就考最好的学校”,最后如愿以偿,来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聂友伦对法律的热爱,离不开父亲的影响。他小时候刚记事那会儿,父亲正在准备律师考试,买了很多法学相关书籍在家里研究。“这个影响是持续的,因为当时律考的通过率不高,他考了好几年才考过。”聂友伦笑道。受到父亲的影响,他从小都对法律有兴趣,结果后来高中学了理科,他当时以为一辈子没有机会再学习法律了。不过,人生无常,兜兜转转又回来了。来到人大后,聂友伦被整个学校的氛围感染了,“个人的发展很依靠平台支持”,身边的每位同学都十分优秀,不管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在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精进自己的学业和工作,期待以后能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在人大,你会不知不觉就被带入奋斗者的角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大人的力量更是无穷的。”聂友伦硕士毕业与同窗合影至于为什么选择了诉讼法方向,聂友伦用了一个词来形容——机缘巧合。人大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导向,当时入学伊始不细分方向,到了研二才分专业方向和导师。想学刑法的他被分到了刑事诉讼法方向,幸运的是,他似乎这才找对了方向。“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不仅有着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每位老师也都特别优秀”,他说。聂友伦在硕士和博士期间分别受教于程雷老师和刘计划老师,两位都是法学界年轻一代学者里的佼佼者,他们指导学生叩开了刑事诉讼法的大门。诉讼法的学科带头人陈卫东老师,更是经常在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亲自指导学生,在学习、科研以及生活上都给了他极大的帮助与关怀。“我非常感谢他们。师恩无以为报,那就在学术的路上继续努力吧。”现在,他正准备在自己热爱的领域大展身手,为中国的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读书足球,是课余所好生活之余,聂友伦会读一些与专业以外的其他书籍。“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意思就是,不凭空臆测,不武断绝对,不固执拘泥,不自以为是。他认为这句话是人生修为的最高追求,需要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人生不长,本就充满了各种风险,即便修为极高,也不一定能有所成就,何况自负固执。“要坚决杜绝这四种毛病,调整心态,客观对待他人和处理事情。”除此之外,聂友伦还喜欢看动漫和足球。作为足球二级裁判的他,将裁判与法官两个不同的角色联系起来,裁判需要为突然发生在面前的事情迅速作出决定,法官需要根据案情及律师的陈述做出判决。“一个正常的人,连在他面前刚刚发生的事情,都不能完完全全说清楚,可想而知法官面临的情况是多么复杂。”聂友伦在旧金山北湾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在今后的日子里,他计划进入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继续研究手头项目,包括司法解释制度、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等问题。“我感觉这些研究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他将继续追随内心的声音,走出自我的偏狭,坚守良心的指引,从而自由而不放纵,独立而不狂狷,尽责而不懈怠,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来源:中国人民大学
王轶:法学要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我们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作出贡献。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在推进人大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中不仅有底气、有自信,还针对法学研究和教学提出了“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的学科建设目标。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法学会在郑州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学科建设座谈会,座谈会上,作为特邀嘉宾王轶介绍了人大法学院学科建设理念和办学经验,其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设想受到与会者的一致称赞。借此机会,记者专访了王轶院长。建设面向未来的世界一流法学学科1在王轶看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必须要有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机制、世界一流的师资和教辅团队、产出世界一流的科研成果、产生世界一流的学术影响力、培养出世界一流的毕业生。也正是基于此,人大法学学科建设规划提出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分别设定为:到2020年,要能够吸引世界顶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到法学院任教;要具备世界一流的回应中国问题的能力、世界一流的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治挑战的能力;要培养出竞争世界一流实务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到2035年,要能够汇聚世界一流人才;要具备设定世界性问题的能力;要培养出具有世界一流教职竞争力的毕业生。到2050年,法学院建院100周年时,要能够汇聚世界顶尖人才;要具备引领世界性问题研究的能力,要培养出具有世界顶尖教职竞争力的毕业生。王轶说,为了向“世界一流”的目标奋进,人大法学院从人才培养机制、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法学学科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举措。积极推进“一体多维,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合理考虑学缘结构、职称结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科背景的师资,分类开展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完善评价体系,优化岗位设置和退出机制,建设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更为合理,能够立足中国实际、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够回应现代科技法律前沿问题、引领法学发展,能够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拥有国际话语权的高层次学术共同体。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依托已有的国际合作资源,重点布局国际合作伙伴战略,着重加强与世界顶尖高校的实质性合作以及与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重要国际机构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拓展中外合作交流的渠道与内涵,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在目前主办的中美、中欧、中澳、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等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国际交流品牌项目,提升国际话语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国际性提升战略,构建高水平对话机制和知识创新与研究合作机制,构建基于开放式科研创新系统的国际合作机制,共同组建项目组合作开展知识创新与研究,创新国际合作科研的平台与渠道;将合作口径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拓展到国际规则制定、公共服务等领域,同时将合作领域从传统法学扩展到新兴学科和跨学科领域,逐步提高中国法学的国际影响力。王轶表示,人大法学院的学科建设目标,就是要建设面向未来的世界一流法学学科。“为了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学和法治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2017年9月8日成立了未来法治研究院。未来法治研究院致力于成为促进法学学科与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及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成为具有创新实力、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能够抢占国际学术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并力争具备在这些新兴学科领域与世界顶尖法学院平等对话和良性竞争的能力。”王轶说。在王轶眼中,未来法治研究院的发展定位是全方位的:学术研究方面,将深入持续探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涉及的法学理论和法学问题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人才培养方面,将全面探索掌握新技术、适应新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司法实践方面,将针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治提出的挑战给予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层面的回应,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智慧司法行政、智慧法律服务的广泛应用。作为未来法治研究院首任院长,王轶对未来法治研究院的建设与发展充满信心:“对于法学学科整合学科优质资源、建设跨专业跨学科的学术创新团队、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学科发展机制、提升学科竞争实力、引领法学学术发展、扩大人大法学学科在国际法学界的影响力,将具有整体性的导向作用。” 用未来法治研究回应科技革命挑战2作为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专门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是在国内法学院校中率先成立的面向未来法治研究的专门学科。虽然成立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但其聚焦国家社会发展建设中的重大前沿问题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问题,实现了法学学科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及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在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已形成新的增长点,成为法学前沿学科发展的重要学术引领力量。王轶说,未来法治研究院已被列为中国人民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重大标志性平台。具体的进展包括:组建了十余个科技法治研究创新性平台并初见成效。汇聚学科背景多元、结构优化、优势互补的研究团队,组建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数字经济竞争法研究中心、社会责任和治理研究中心、数据权利研究中心、平台治理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与投资研究中心、跨境数据流动与域外在线纠纷解决研究中心、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中心、法治大数据研究中心、智能科技与在线争端解决研究中心、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等11个科技法治相关前沿研究平台,着力提升学术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在科技法治研究领域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创设“法律与科技”法律硕士研究生方向。探索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在法律硕士中设立“法律与科技”方向,并开设《人工智能与法律规制》《网络与信息法学》《大数据、金融科技与法律监管》《大数据智能司法》《电子商务法》《软件法》等课程。 在智慧司法、人工智能等法律与科技交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未来法治研究院为基础,该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航天科工集团等合作成立的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已在检务实践中发挥实效,智库服务功能初步显现。由未来法治研究院专家牵头组建的前沿交叉学科实验室,2018年6月已经获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创新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科技与法律交叉领域积极服务行业标准及政策法规制定,参与编写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负责“安全、伦理、隐私问题”部分;参与编写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持的《中国人工智能开源软件发展白皮书》,负责“知识产权”部分;参加国家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担任人工智能与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化研究专题组组长单位;参加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会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政策法规组,是副组长单位。启动科技与法治前沿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响应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依托未来法治研究院,与统计学院、信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联动,启动科技与法治前沿科学中心建设,聚焦数据法学,分别建设“数据科学交叉应用创新平台”“法律与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平台”“社会化计算与舆情治理创新平台”等交叉学科平台,为解决我国智慧法治变革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提供学科助力、人才助力、制度助力与标准助力。取得多项具有引领性的科研成果。未来法治研究院的研究成果“技术驱动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潜力及变革”“信息刑法时代信息犯罪归责与治理模式研究”“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数据权属研究”等多项课题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网络空间主权的治理模式及其制度构建》等多篇文章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搭建科技法治国际高端学术平台并形成品牌。未来法治研究院注重构建常态化的学术对话机制和知识创新与研究合作机制,搭建高水平的国际研究合作平台,先后围绕网络空间法律、数字经济与法学、智能机器人应用中的法律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等主题组织未来法治读书会、各类科技与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30余次,创办的数字经济与法治高端论坛、智能机器人法律问题研究论坛等已成为新科技革命法学领域开展学术研究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平台。王轶还介绍说,未来法治研究院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已经与国际上若干所著名大学与著名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进行了交流与合作,例如与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耶鲁大学信息社会中心、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中心建立了日常联系机制,与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法学院、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悉尼科技大学等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实践新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3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离不开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机制。王轶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近些年来一直在积极推进“一体多维,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一体多维”指以法学专业教育为主体,将法学专业教师、专业课堂和专业教学作为育人主阵地、主战场,通过通识教育与人格教育夯实基础、跨学科交叉学科培养拓展思维、国际交往能力提升开阔视野等,多维度构建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二元融合”指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以一揽子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为依托,通过校内外资源整合,搭建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建立健全法学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机制,实现法学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同频共振。王轶表示,具体来说,其一,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推动法学教育迭代升级。“紧扣全球与中国法治重大前沿问题,启动制度化、常态化的法学知识更新工程。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以跨学科创新团队与工作坊等为基础,系统开展前沿科技与法律的交叉研究,以积极的姿态回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法律制度的挑战。”王轶说,其目的是实现法学研究与教学从“照着讲”到“接着讲”,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迭代升级。为此,人大法学院构建讲授课、练习课、实践课、研讨课、技能课五大课程模块,开设创业法律实务、创业+互联网金融等创新创业系列课程,创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网络法学、互联网金融等交叉融合型课程,共建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大数据与司法舆情分析等跨学科系列课程,实现教学内容推陈出新。修订再版经典教材,开发跨学科教材,推出学科交叉融合教材,打造“教材—资料—习题—案例—法规—电子资源库”立体化教材体系。其二,整合校内外资源,搭建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促进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二元融合。校内交叉融合平台:突破法学内部学科壁垒,设立未来法治研究院、知识产权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等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高校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成立全国首家律师学院,启动未来律师养成计划;全面实施海外留学归国教师挂职锻炼计划、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计划,构建法学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机制。校外协同育人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建立43个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内唯一一所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诉讼服务项目的高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合作成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成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联合国办公室等国际机构、哈佛大学等海外名校合作开展海外实习与交换项目,构建全球治理人才培养平台。其三,实施一揽子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注重建章立制,保障各项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全面落实。实施本科学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导师制、“iLaw菁英”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千人百村”社会调研活动、“读史读经典”项目、“红船领航”新生党员先进性熔铸计划、本科生海外实习项目等专项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本科交叉融合创新课程促进与奖励办法》《本科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诊所课程开发与实施意见》《卓越法律人才与模拟法庭教学项目建设方案》《关于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全面落实。据悉,在总结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申报的教学成果“一体多维,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先后荣获中国人民大学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祝愿家乡的法学教育再上新台阶4王轶,是河南镇平人,民法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作为河南籍法学大家,王轶一直关注着家乡河南的发展,关心着河南的法治建设和法学学科建设情况。2018年4月7日,王轶被河南省法学会聘为“河南法治大讲堂”特聘专家,先后多次参加河南省法学会主办的有关活动,为河南的法治建设贡献着一名法学家的智慧和力量。2018年7月初,也正是在王轶院长的推动下,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上加强交流合作,为我省法律事业发展尤其是律师队伍输出优秀人才提供智力和理论支撑。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组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河南培训教学科研基地;从2019年起每年联合在河南举办“新时代律师论坛”;共同研发适合律师专业实务的课程,面向全国或河南省招生,开展业务培训;整合研究力量组成课题组,就有关问题开展研究等。在2018年10月26日举办的河南省法学学科建设座谈会上,王轶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设想和介绍的人大法学院学科建设理念、办学经验赢得了与会的河南高校法学院校负责人的一致称赞,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于提升河南的法学教育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法治河南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采访中,王轶得知河南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目前共建立了45个专业研究会,并创办了三个常设论坛一个讲堂(即“法治河南青年论坛”“法治河南乡村论坛”“豫台经贸合作与法治保障论坛”和“河南法治大讲堂”),省法学会工作连续三年在中国法学会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他高兴地说:首先要祝贺河南省法学会取得的优异成绩!他表示:“河南省法学会在推动家乡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学会对家乡法学教育的高度重视。河南是人口大省,也是法学教育的大省,以往在法学教育领域作出了巨大贡献,积累了不少经验。如何尽快将河南从法学教育大省发展成为法学教育强省,法学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成绩和法学会领导的见识、境界、责任感、使命感有很大关系,相信在法学会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家乡的法学教育一定会再上新台阶。也衷心祝愿家乡的一切越来越好。”采访中,记者深深地感受到一名法学 大家的责任担当和智慧远见——他正带领着人大法学院朝着世界一流法学学科的建设目标努力奋进着,目光笃定,步伐铿锵!文章来源于《公民与法》(综合版)2018年12月刊《公民与法》(综合版)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2017年2月,杂志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杂志秉承“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建设”的办刊理念,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突出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史料性、趣味性、可读性,贴近大众,贴近实际。致力于打造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政法干警的得力帮手,人民群众关注法治与德治的必读刊物。杂志目前分为热点、理论、人物、文化、故事、动态、副刊七大板块20多个子栏目。 《公民与法》(综合版)每月一期,每期6元,欢迎随时订阅。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根据栏目设置惠投稿件,并请附上姓名、简介、工作单位和具体联系方式。 投稿与订阅电话:0371-69520696邮箱:gongminyufa2009@126.com邮编:450018传真:0371-55130373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法学会《公民与法》(综合版)编辑部附:《公民与法》(综合版)具体栏目设置杂志分七大板块20多个主要栏目:一、热点:法治头条、法治聚焦、法治时评、平安河南;二、理论:法学前沿、决策探索、以案说法、法律实务;三、人物:会长风采、法学家风采、法治人物、一线人物;四、文化:法史春秋、法学文化;五、故事:亲历、警察故事、警钟长鸣、曝光台、法在身边、德行天下、高墙内外、视觉故事;六、动态:权威发布、图片新闻、政法速览;七、副刊:家风、散文、诗歌、小小说、美术、书法等作品。<< 向左滑动 浏览河南省法学会简介 >>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孙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天(28日)联合发布2019年《法治蓝皮书》《四川法治蓝皮书》《珠海法治蓝皮书》,内容显示,司法公开亮点纷呈,司法公开迈上新台阶,蓝皮书也指出了亟待改进之处。2019年《法治蓝皮书》认为,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深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全国各级各地法院的共识。加强了公开的顶层设计 2018年,最高法出台了多部关于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把司法公开提升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的高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要求审判流程公开应当依法、规范、及时、便民。司法公开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加强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先后建成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2018年四大平台都有长足进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全国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应当统一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该网已经实现对全国各级法院的完全覆盖,成为司法公开的又一亮点和名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公开平台的做法有助于统一审判执行信息的公开标准,也方便公众和当事人由统一网站、入口查询法院相关信息,避免其在各法院网站平台查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网站不好查找等的问题,实现了上一个网站、查遍全国、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信息的目标,提升了司法公开的集约化水平,大幅提高了公众查找信息的效率。司法公开形式不断创新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全新的司法公开形式,如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微信小程序等,并将其与传统网站公开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公开形式。浙江法院开发微信小程序“浙江移动微法院”,利用微信的强大用户群,拓展小程序的使用群体,将司法公开从门户网站延伸到当事人的手机端,使得司法公开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加受当事人欢迎。裁判文书公开成效显著2018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逐渐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共识。裁判文书反向公开工作逐步受到重视,大部分法院在门户网站公布了裁判文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部分法院尝试裁判文书公开的定期通报制度,裁判文书公开成果不断显现,以裁判文书为研究对象论文数量不断增长。信息公开方式更加人性化评估发现,2018年全国法院网站建设越来越能够体现以人为本,体现当事人的需求导向。有的法院直接在门户网站上提供了诉讼费的计算公式,有的法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主动公开一些当事人需要的实用信息,如大要案信息、司法鉴定文书和司法拍卖公告等,还有的法院为特殊当事人提供便利,81家法院中,有56家都有辅助视力障碍者浏览网页的字体放大或者语音播放功能,占69.14%,大大便利了视力障碍者获取司法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主动扩大人员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司法改革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审判执行相关信息、主动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功能。不少法院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将当事人关注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廉政监督员、职能部门领导及干部、人民陪审员以及鉴定机构的名册等信息、司法改革相关政策、最新做法、改革成果以及审判执行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2019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全国法院的司法公开仍然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裁判文书公开细节仍需完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运行缓慢、响应时间过长,裁判文书公开事项不符合法律要求,裁判反向公开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网站友好性有待进一步提升。2018年法院门户网站浮动窗口增加,有的法院主页上的浮动窗口甚至多达4个,严重影响网站浏览的体验性。三是执行公开仍有提升空间。执行公开对于提高执行工作威慑力,规范执行行为都意义重大。但是评估发现,全国法院执行公开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在执行指南、执行查询服务、终本案件公开、执行曝光、执行惩戒公开、执行举报这六项二级指标中只有执行指南和执行举报这两项得分率超过50%,其余几项指标法院公开少、内容不完整现象比较普遍。四是司法改革关键信息公开尚显不足。评估发现,虽然各地法院司法改革公开的意识逐渐增强,设置司法改革专栏的法院越来越多,但是整体上司法改革公开信息少,特别是关键信息公开不足。五是各地法院公开水平参差不齐。评估发现,前十名和后十名法院司法透明度的分差在持续拉大,先进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越来越扎实,相反,部分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网站管理松懈、司法公开工作停滞不前。《法治蓝皮书》指出,全国法院在推动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不少亟待改进之处。各级法院需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大幅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从理念上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尽快制定司法公开的标准,加快统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司法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公开渠道。
当今中国法学界,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强调法学研究要有问题意识。那么,如何确立问题意识?有人认为,确立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主要是指法学研究应当注重针对性、现实性和可行性,强调法学研究对法治实践的对策回应。这种理解突出了法学研究实践性强的特点,因而有一定道理,但并没有涵盖法学研究学术性、理论性强的另一面。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应当建立在对问题、话题和命题这三个概念的区分和把握上,依照学术规律来展现法学的实践品格。具体而言,就是将现实中的某个法律问题或法律现象纳入法学的学术语境中去理解,将法律问题或现象概括、提升为一个有学术意义的话题,然后就这一话题提出新的学术命题并使用学术语言加以论证,从而增加知识总量和理论含量。通过这种方式确立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有助于区分学术“科研”和“科普”,有效推动法学知识创新。我国法学界每年发表的法学论文数以万计,但其中不少论文的知识创见并不多。在某些所谓热点问题的跟风讨论中,文章数量持续增长,但知识总量未见明显增加。许多文章只是以文献引证的方式对已有知识进行普及和重述。向社会大众作学术知识的普及,自然是学者的重要使命,但通过自己的研究工作提出新命题、推动知识创新也十分重要。从这个角度说,判断一项研究是否有问题意识、一个问题在学术上是否重要,并不取决于讨论人数的多寡,而在于对这个问题能否形成新的学术创见。这样确立问题意识,有助于消除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发论文比快、拼多的浮躁风气,鼓励更多研究者沉下心来从事真正有知识增量的学术研究。“有问题意识”不同于“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做到有明确的研究对象不难,但很多研究对象明确的法学论文,实际上是对其研究对象方方面面的介绍和说明,缺乏一个将文章各部分贯穿在一起的新话题、新命题。一些作者只是为写而写,将“某某制度研究”变成“某某制度介绍”。避免这种现象,需要把研究对象放到真正的学术讨论中观察,关注前人对这一研究对象已做出哪些研究成果,尤其是有学术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从而减少学术重复生产,推动法学知识积累。确立问题意识,还应增强中国法学的自主性。当今国际学术交流日益深入广泛,很多国外法学研究成果甫一问世便能得到中国学者的关注,国内法学研究者去国外学习交流的人数也不断增长。与此同时,一些研究者的法学问题意识也受到国外学术的束缚。如果研究者以他国的制度背景、法律案例和法学理论作为评判标准和主要论据,对中国某个问题发表看法、展开论证,就容易提出偏颇结论。比如,西方的一些机构和学者致力于以其所设计的“法治指数”来评价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治状况。如果将这些指数作为评价中国法治的标准,则显然不妥,因为这些指数的设计主要是基于西方国家法治背景,无法充分反映中国法治运行的一些重要特点。例如,在中国法治实践中各种调解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在西方法治评价中很少涉及。其实,法学知识生产受到不同国家文化背景、现实情况等的深刻影响,唯有从中国的法律问题出发,回到中国的实际语境中去概括话题、提出命题,才能打造具有自主性的中国法学,增强中国法学在知识和理论生产上的竞争力。(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郑州大学法学概况郑州大学法学院溯源于198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法律系,为“文革”后全国首批恢复法学教育和拥有7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组建经济法系。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为郑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11月成立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经过三十余载的薪火相传,学院学科门类和层次齐全,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法学学科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同时,法学院是省级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国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培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法学院学术气氛活跃,对外交流广泛。已经与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英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十多所法律院校建立起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先后多次举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先后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或被聘为兼职教授。同时,我院也已建立起了常态化的教师及学生海外访学和留学机制,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2、郑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加试为非法学本科考生复试科目)3、郑州大学法学初试参考书目(1)《刑法学》,高铭暄,北京大学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2)《刑法学》,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3)《民法》(2017年8月第7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4)《民法》(2015年1月第6版),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5)《民法总论》(2017年8月第5版),梁慧星著,法律出版社;(6)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 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7)《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8)《中国法制史》,曾先义、赵晓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9)《中国法制史》,宋四辈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0)《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11)《宪法学》,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12)《宪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4、郑州大学法学硕士初试专业课科目、试卷结构及分值(1)试卷分数及考试时间两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本试卷主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4)试卷题型结构849刑法学民法学(150分)名词解释:6小题,分值不定简答题:6小题,分值不定论述题:1-3小题,分值不定621法学综合(150分):名词解释:6小题,每道题5分,共30分简答题:6小题,每道题10分,共60分论述题:3小题,每道题20分,共60分5、郑州大学法学院近五年复试分数线*法律硕士19年涨幅情况具体分析根据近几年的情况,原本郑大法硕法学、非法学的历年复试分数线基本都与国家线持平的。但至去年,非法学暴涨30分,着实将郑大法硕推上了今年的风口浪尖,特分析原因如下:(1)试题风格变化;(2)19年考研热度大幅提升,全国考研人数增加,分数线合理上涨;(3)全国竞争压力变大,大批学生不敢报名校,盯上了一批地方综合性一流大学。回顾考研历史,由于人流往来主导的分数波动不在一例,但终归是会回到基准线附近,预计明年的郑大非法学分数线将有所回调,备考郑大20法硕的学生还是应当综合自身需求及能力出发,不必太受惊扰,建议将目标定在国家线10+以上,一方面稳妥起见,另一方面利于复试以及后续奖学金设置等安排。6、郑州大学法学院历年报录情况2019年*截止2019/5/15,郑州大学2019年报录情况官方仍未公布,后续公布结果将在红果研郑大法学院群中告知分享讨论,也欢迎大家进群讨论:983711209。7、郑州大学法学院历年报录比对比*16-17年由于没有拿到报名人数,无法将报录比在图表里体现,但17年的一波扩招毋庸置疑是影响了18的报名人数的,而18反弹的态势完全是来自于17扩招之后18又缩招的原因。因此可见,如果不是因为招生人数的大幅度变化,报录比其实是稳定在一定区间内相对稳定,且甚至有所下跌的。故可以认为,如果20年招生人数不大改的情况下,郑大依然是风险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法硕目标院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学科的恢复与重建时期,二是专业法律学术的成长时期,三是研究方法多元探索的新世纪。在中国法学从幼稚走向成熟,从一门政策学、价值学走向科学的法学的过程中,研究方法经历了从不科学到科学、从单一走向多元的嬗变。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法学恢复与重建之初,其还没有完全摆脱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影响和束缚,“法学是幼稚的”(戴逸语)是学界公认的事实,而这个幼稚就突出表现在研究方法的简陋。注释是当时主流(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研究方法,大多数法学论著均停留在注释法学(也有人将其称为“概念法学”“法条主义”或“政法法学”)的阶段,教学和研究的目的主要就是解释、宣讲当时刚刚通过的各项新的法律。以刑事诉讼法学为例,当时学者们编写的教材,基本上只是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本身的注解,在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历史沿革等作简要介绍后,接着便按照刑事诉讼法条文的顺序,对其总则和分则的内容逐条加以释明,学理性的相关探讨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而当时的注释法学之所以被人看成是一种幼稚的法学,就是因为其没有理论,也没有深度,只有直白的语法和空洞的意识形态教条。这个状况令许多有识之士深感担忧,“不摆脱注释法学,就不能有成熟的法学”(江平语)成为当时大多数中国法学人的共识,于是许多有抱负的中国法学者开始试图走出注释法学的藩篱。在这样的学术思想背景之下,比较法学和价值法学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法学界异军突起,成为当时最流行的研究范式。伴随外语教学的普及,出国留学人员的增加,大量外文文献被翻译过来,使20世纪90年代比较法研究空前繁荣。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制度与实践成为中国的参照,许多人不假思索地认为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而从西方继受过来的自由、民主、人权等话语的广泛流行,使价值法学在当时中国法学的研究中十分盛行,学者们挥舞这些大词,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展开了猛烈的批判。这种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的规范研究,一方面,发挥了思想启蒙的作用,使许多西方“先进”的法律与司法理念在中国法律人中间得到了普及,丰富和完善了中国法学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也为中国法律的修订和司法的改革进行了社会动员,制造了社会舆论,提供了智力支持。比较法学开阔了国人的眼界,丰富了人们建构制度时的想象力;价值法学在思想启蒙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人们接受了一些普适性的法治理念。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法律文本,就是价值法学在立法上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但是它们对于提升中国法学的科学性则有所不足,诚如孟德斯鸠所言:“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试图把国外“先进”的理念和制度简单地照搬到中国来,注定会失败。比较法学和价值法学很难为中国的司法改革和法律修改提供直接有效的建言。特别是价值法学,其所谓法学论文与政论文章区别不大,学者们的发言时常类同政客,其观点(特别是关于司法改革的)就有了激进、保守和折中的分野。由于拿不出科学客观的证据,许多所谓的学术主张缺乏充分而客观的论证,以致大家在许多问题上谁也说服不了谁,达不成共识,其给中国法律的修改和司法的改革带来了诸多的麻烦和混乱。针对这种状况,在21世纪初,中国的法学家们进行了再次突围,在诸如“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类问题的指引下,法学研究范式有了新的突破:一是“社科法学”(大致包括理论社会学、经验社会学、价值法学、法经济学等)兴起,二是注释法学(法解释学)在精进后以法教义学的名义再次登场(虽然注释法学、法解释学和教义法学在内涵上彼此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但现在大多数人都喜欢不加区别地使用它们)。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出现了良性竞争、齐头并进的可喜局面,这使得中国法学的研究方法日渐多元化,法学逐渐变成一门大家公认的主流社会科学。问题决定知识和方法。不同的问题需要使用不同的学科知识来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使用不同的方法来研究。作为解释与研究问题的工具,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而只存在使用是否恰当与对路的问题。只要恰当、只要对路,能解释和解决问题,那么就是好的知识和好的方法。法学是研究法律和法律实践的一门科学,其研究对象包括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对法律文本而言,采用解释学的方法和比较的研究方法是对路的、恰当的;而对法律实践而言,采用实证(抑或经验)的研究方法则是最为妥当和对路的。所以,注释、比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均是法学研究的常规方法,它们各有优长,均有合适的研究对象和特定的用武之地,不能互相取代、厚此薄彼。步入21世纪,在中国各部门法学研究中最重大的事件就是实证研究(大致属于社科法学中的经验社会学范畴)的兴起,其与原来的法教义学、比较法学正在共同成为新时期中国法学研究的三大基本样态。目前中国法学界的各大主流刊物都倾向于优先刊发实证研究的论文,以至于到了文章如果没有详尽的数据和精美的统计图表就几乎不可能发表的地步。实证研究,特别是其中的定量研究,提升了中国部门法学研究的科学性,但也存在诸如碎片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类的问题,时常将局部微观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搞得很清楚,但对于中国法律和司法的总体理论建构则十分不足,如何使宏观理论和微观经验材料有机地结合起来,克服碎片化的弊端,保存一个时代法制的记忆,正是未来中国法学实证研究努力的方向。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法学日渐缩小了与世界主要法治国家法学研究的差距。互联网技术的发达,使全球学术资源实现了共时共享。如今国外学者的重要学术论著基本上是甫一问世就有了中文版,全世界重要的立法和司法活动均牵动着中国法学者们的神经,中国法学的发展越来越与世界同步了。今天,国内外双向的学术交流和互动已十分频繁,在越来越多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已可见到中国学者的身影,听到中国学者的声音,中国法学正在走向和融入世界。但长期以来,我们是学习和拿来多于创新和贡献。时至今日,中国法学的主体性仍然不足,属于中国自身的东西仍然不多,我们还没有完全摆脱步人后尘、拾人牙慧的历史阶段。如何根据中国自身独特的实践经验,以中国的话语,贡献出原创性的思想和学说,是中国法学学者们面临的历史使命。(作者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何永军欢迎关注中国社会科学网微信公众号 cssn_cn,获取更多学术资讯。
□ 《法理泛在》编辑小组 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思想灵魂,它孕育了中国法学新的主题——“法理研究”,从而赐予了中国法学最大的理论幸运。当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大幕拉开的时候,“中国之治”的实践理性化身为“中国法理”的理论理性,并催生了“法理研究行动计划”这一理论行动,“法理主题论”成为法学研究新范式而冉冉升起,中国法学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法理时代”。“法理时代”缘于“法理”概念。2017年5月,张文显教授在《清华法学》发表《法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法理”概念重放异彩。张文显教授说:“这一概念体现了人们对法的规律性、终极性、普遍性的探究和认知,体现了人们对法的目的性、合理性、正当性的判断和共识,体现了人们对法律之所以获得尊重、值得遵守、应当服从的那些内在根据的评价和认同。”因此,“法理”概念的命运注定不平凡。它消解了法学研究中许多无谓的论战,为“法教义学”“社科法学”等学派的发展进步注入了法理的理性和力量;改变了法学研究中法理长期不在场的局面,将冷如铁的法律教条变为暖人心的法理信仰;它打开了法理论通向法实践的大门,把理论与实践难以逾越的鸿沟化为意惹情牵的红绸;它重启了中国法学的学术和思维系统,让法律学、法治学、法理学的学术体系熠熠生辉,让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理思维的思维格局栩栩如生。“法理时代”成于“法理研究”。中国法学与“法理”的相遇不是一场偶然,而是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相交织的必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良法善治成为人民对中国之治的美好向往,新时代如饥似渴的理论呼唤吹动了中国法学如火如荼的“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张文显教授畅言道:“我们的法理研究行动计划是一个有序的、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加速的过程。我们不着急,但又不能不着急,时不我待,要只争朝夕”。这一别开生面的理论行动为中国法学带来了生机盎然的活力,也展现出自身成长的生命逻辑。“法理”是新时代法学理论创新的初心,这也是“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一次启动会“苏州会议”(2017年12月)的主题。经过“长沙会议”(2018年3月)、“长春会议”(2018年7月)、“天津会议”(2018年8月),法理研究从懵懂的理论冲动成为丰富的理论认知,我们不但知晓了法理身在何处,而且理解了法理意欲何为,在各部门法领域全面推进法理研究成为法学界共识与合力。自此,“公法中的法理”“私法中的法理”“经济法中的法理”“知识产权法中的法理”“家事法中的法理”“环境法中的法理”“立法中的法理”等学术研讨蓬勃而起,法理研究在各分领域的盛况蔚为大观、令人赞叹。“法理思维与法律方法”“法理研究的方法论”“法教义学与法理”等方法研讨深入到法学的理论内核,以法理检视法学、深化理论、优化方法,法理研究在方法和思维上的变革意义获得瞩目和肯认。随着法理研究向纵深发展,“法理的概念”在新的层次上被探讨、在新的水平上被分析、在多种脉络中被发现,“青岛会议”(2019年6月)集概念之大成、聚理论之大全,集思广益形成了法理概念的“青岛共识”。“法理时代”显于“法理泛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推进过程,不单是一个学术活动的开展过程,也是扣人心弦的法理发现和传播过程。“法理”是一以贯之的主题和目的,我们在法学的思维空间中找到了它,在法理学学术传统的逻辑中窥见了它,在广泛的部门法学领域中寻得了它,在丰富动人的法实践环节中碰触到它,更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深深感受到它。正如张文显教授所言:“法理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所不能。它们像一个个精灵在法律的灵魂深处跳跃,穿越在法律的时空中,播扬在法律和社会的广阔领域,是它们激活了法律的生命之源,是它们点燃了法治的理性之光,也是它们成就了法学的逻辑之美。它们渗透于法律制度、法律生活、法治实践、法学理论的各个方面,可谓‘法理泛在’。”以“法理泛在”命名这本致辞集,是对法理之最显著特征、最鲜活形象的最生趣表达,是对“法理研究行动计划”之硕果累累、思想闪光、理论迸发的生动写真。张文显教授作为“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发起者和积极推动者,同样是法理发现者和阐释者,这一篇篇富含法理深意、散发法理清气、饱藏法理金句的致辞,堪称精品佳作。在这60篇致辞中,有31篇是首次书面公开发表。这里有“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各次例会的致辞实录,述说着中国法学正在发生的法理故事;这里有法律制度的法理沉思、法治体系的法理提炼、治理实践的法理回应,诠释着良法善治的精神气质;这里交融着法学理论、法学学术、法学学科、法学话语的审视和反思,砥砺着理论创新永不停歇的步伐。可以说,这本法理主题致辞集,是对张文显教授法理思想的回放,是对“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一个成果总结,也是对法理研究内在逻辑的一个忠实记录,更是对中国法学创新发展的一个深切寄望。【来源:法治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