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就要来了,报名在即,在此提醒大家: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1. 政府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3. 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1.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4. 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1. 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4.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5.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1. 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2.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涉藏工作重点省、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3.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4. 地方政府资助。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5. 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6. 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3. 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4. “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又是一年发榜时,又到一年入学季。贫困家庭的考生别发愁,国家已有一整套完善的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目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具体有哪些资助政策?2018年教育部和各地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是多少? 一起来看↓↓↓1国家奖学金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7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8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9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中西部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发放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每人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每人1000元。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方式予以资助。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中央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5“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资助热线上学时如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录取院校的学生资助部门或拨打各地高校学生资助热线。切勿轻易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谨防电话、网络等各类诈骗。2018年教育部和各地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戳图查看↓↓↓来源:微言教育微信
新学期就要来了小编和各位学生、家长念叨一下咱们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小编今天带大家一起了解↓↓↓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1.政府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3.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1.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1. 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4.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5.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1. 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2.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3.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4. 地方政府资助。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5. 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6. 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五、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具有邯郸冀南新区辖区户口,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防贫监测对象和边缘户家庭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经新区社会事务局(扶贫办、民政服务中心、残联)、新区总工会等部门认定,可申请一次性救助3000元,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六、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3. 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4. “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素材:新区文教体育局■编辑:陈 芳■责编:陈 芳■审核:张成锴苗艳东
8月正值高招录取阶段,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小育和大家念叨一下,咱们国家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今天,小育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请注意查收↓↓↓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01政府资助资助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0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0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0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0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0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0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资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01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02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03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04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05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补充。01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0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03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04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05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06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0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0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0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0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0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06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07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0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09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10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费减免。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定。■ 辅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0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0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0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04“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05其他资助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来 源丨微言教育 编 辑 | 加 喵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
本文转自【中国网】;新学期就要来了,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今天带大家一起了解。01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02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 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03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 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04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4. 地方政府资助。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5. 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6. 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05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06 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 “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来源 | 微言教育
“”如果你有钱,你应该再付一次。在年底时,需要说明财务情况。不出所料,接近年底,西安一所大学的博士生马瑞明接到了学费的电话。电话的结尾是大学辅导员,音调很平坦。在电话的这一端,马瑞明没有说多少话。他回答了几句话,挂断了电话。目前,马鲁明是教育教授,为期三年,学费为100万美元。除第一年外,过去两年的学费未按时支付。通常,一个人至少有22岁和25岁。经过15年的学术教育,部分高校和部分研究生不仅存在着教与学的关系,而且陷入了“债务纠缠”之中。1.在一所大学里,数千人参与其中,4 000多万元没有支付给家庭。我也很抱歉向父母索要钱。“在医生的第一年,马利结婚了,生活的压力很大。”除了与教官一起进行一些研究项目以获得“可怜”的劳动费用外,Maremin先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虽然马鲁明的学院和大学与其他学校一样有广泛的奖学金政策根据正常的逻辑,他首先可以支付学费,然后获得奖学金以获得一个"扯断连"。不过,这个问题在这里卡住了2019年12月11日-2019年为期10天的研究生考试淮安、江苏、淮阴师范生抓住时间在图书馆阅读复习,做最后复习冲刺。ZhaoQiri/明亮照片,"这个帐户,我也知道如何计算,但那部分钱不见了。"马鲁明因学术能力问题未能按时毕业推迟毕业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那个"我将不再从国家领取每月2300元的生活津贴。"按照研究生教育现行收费制度,全日制学位收费标准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如果难以应付经济困难,就有可能求助于奖励和援助政策体系“现在,来自源头的贷款不仅不能打开面子,程序也很麻烦,如果你欠学费,你就得先欠债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玛丽的坦率对记者来说是个惊喜。采访时记者联系了许多拖欠的研究生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拒绝接受采访--“可耻”不是件好事,我很抱歉地说。任何三个词的组合,如研究生、恶意和违约,都足以引起公众的意见。2007年,教育部财政厅和财政援助中心主任崔邦彦透露,有些学生拖欠学费,而不是因为家庭财政困难,而且还因为少量的恶意欠款。"一些拖欠学费的高校,数亿元,数亿元,甚至数亿元,"说,CUIBangyan是教育部财政厅的督察。十多年来,记者的调查发现情况没有得到改善湖南省某大学财务总监在“仔细核对财务数据”后给记者发了一条短信:到目前为止,我校有4000多名博士生未缴学费,累计欠费1700万元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9000多人,累计欠款2400万元以上。12月6日,新闻界致函教育部财政司,就该国研究生的学费问题与教育部面谈。在新闻稿中,没有收到答复现在,马瑞明不关心拖欠,而是最关心他什么时候能毕业。“最后,我做不到。当我离开学校的时候,学校会有一张文凭,而这张文凭却被我困住了。"他是个真诚的人,",只要医生成功地毕业,就签署了这项工作,一次性支付了20,000元的学费,不应该是困难的"2018年12月22日,考研学生进入江苏省南通大学考场。"官方的新华社刚刚从文凯的工作中毕业,也就是按照马瑞明的“设计路线”,在硕士学位之前,支付了学校的1000元学费。由于挪用了家长的学费,文凯无法按时缴纳学费。在与长期聚会的一次会议上,文凯听到了他说的"钱可以被拖走,学校不会着急,"。“直到今天,文凯还记得他的第一反应,”心里有个问号。在长期的"确认"到长期的学生之后,文凯也对"慢一点。"做出了决定。因此,他的"递延的"是2016年和2017年的学费,总计16000元。他没有付学费,这对他没有影响。“由于任何原因,最迟到的情况不是最糟糕的情况,而是慢慢地跟随风向。”中国东北部一所大学的一名研究生陈明说:“还有一群拖欠在职博士生的学生。”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工作,很难平衡,并且在学习博士学位的难度较大。有些人简单地不支付学费,当他们可以阅读的时候,他们不能阅读,只是忘了它。"2.学生习惯于拖欠学费,学校要求"每年都要上学,在年底前,在毕业季之前,魏莉是最忙的。欠缴学费的支付是南京某高校援助管的"内部工作"。最近的在职医生学费要求是"忘了付时间,",然后迅速挂断电话根据魏丽的经验,接到通知后,一些学生第二天就去化妆了,但也有同样的学习,继续拖延到毕业,“有很多人不想做,你有急事或没有。”“现在,一些学生使用信用卡的频率更高,如果他们花了很多钱,他们往往是现金紧张,”威利推测。“如果他们真的不能回头,就有可能挪用学费。”“学费拖欠在学校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些学生习惯了学费,学校的反应令人困惑。”他说:“每年的学费电话都是例行公事。在韦利的视野中,"学校集合的态度不是严格的,只要求我们打个电话,然后以电话的形式去。"她分析说学校不是这个问题的核心,可能是学校的运作不是一个单独的学费,但更多的是来自国家的学费不同的学校不同意如何处理欠款问题。"学校集合的强度与大学的经济实力和国家财政拨款的数量密切相关。"福建省某高校财政厅工作人员王乐透露学生的学费收入是大学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财政拨款的不足。对于一些中等规模的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数千万美元的学费收入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对于财力雄厚的知名高校来说,学费收入低于小规模高校,学费的影响不大。王乐对记者说,"拖欠学费的问题并没有引起这些学校的注意。"“有些学生习惯了它,有些学校并不重视它。”那么,默认的学费是多少?毕业前拖欠的“最后一分钟”对学校和学生来说都是默认的。拖欠学费的学生得不到文凭和文凭。威利先生同意这一要求。文凭和文凭似乎是少数学生按时支付的"武器"。但是,教育部已多次发出教育部的通知,很明显,全国各地的高校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已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的大学毕业生持有学生毕业证书和学术证书。“如果你想用“两个证书”来阻止那些恶意欠债的学生,它根本不起作用。“陈铭有很多次要处理研究生的恶意欠债。”他总结道:“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是一个弱势群体,要支付研究生学费,还是要依靠平时的指导和监督。”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与管理学院网站上,2017年的新闻文章并不显著,但它显示了大学的态度。52名拖欠学生的学生人数从540元到10000元。宣传的关键信息是提醒"未支付费用的学生不被认为是成功注册"事实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按照规定缴纳学费是学生的责任,不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得登记为学生。他说:“当局一向有规例和法例,但很多学校并没有严格执行。”陈说3、拖欠学费,使诚信教育形成于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3670名研究生拖欠,累计拖欠金额4029万元。其中,医生1000人没有被起诉,欠付的金额为1864万人民币,占总的2670人,所欠的金额为2,165万元。"我们的学校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超过4000万元的突出量是巨大的,办学高效运作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刘志说,"更重要的是,它应该是受过良好教育和高素质的人才,但忽视了合同的精神,恶意地拖欠学费,这就唤醒了我们的人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定:无论他或她的家庭收入、性别和居住地理如何,无论他或她的家庭收入、性别和居住地理如何,"公民依法享有高等教育的权利。"都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还指出,该"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多年来,许多研究生形成了"毕业前付清"的概念。他说:“在思想观念上,这种误解必须有一个逆转。”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研究生教育必须遵循权利义务原则。通过为期一年的全职收集,到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的全部全日制历史研究生都将获得全额报酬。截至2019年,该大学连续三年获得了全日制研究生“零欠款”。"实现学生学费的全面及时支付是一个很困难的过程。"“刘志强介绍,学校采纳”教育指导是结合严格的规章制度,以教育指导为主要工作策略,充分认识困难,努力教育和引导,反复提醒人民尽可能多地给予机会。通过一对一的政策,发函、电话、导师、辅导员、学生干部,已完成15发学费。同时,还应当通过协助国家助学贷款的处理,并给予困难的补贴,帮助大学生有财政上的困难支付学费。刘志松小学在学费收集方面,组织部门和有效的沟通管理系统和工作规范都没有建立,大多数人都将把责任指向财务部目前,由于缺乏有效、准确的确定学生是恶意的欠费,还是由于缺乏针对性的收集和僵化的计划,调用工作需要多部门合作Wang建议,即使是法律措施也可以针对大学生在上学期间欠款,尤其是恶意欠款。在一个严峻的形势下,还有一些。2018年4月,东北师范大学取消了35名有恶意欠款的学生。“对于学费恶意拖欠的学生,也应当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予以认真对待。刘志时“在学费拖欠的情况下,大学的诚信教育形式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范先佐教授说:“我们一贯强调,要把学生的诚信教育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多途径、多形式的教育中,引导学生诚实守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按时全额缴纳学费,以及如何成长和为社会作出贡献。“(根据被访者的要求,本文采用化学名称)1.硕士研究生也需要与大学进行同样的考证硕士研究生:我不需要。2.如何为在职研究生选择学校哪些机构可以报告来源:光明日报记者陈鹏,这篇文章的版权是原作者和原始来源,内容是作者的观点,不代表公众同意他的观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涉及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更正或删除它。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计划为255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硕士1184人,全日制学术硕士1079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287人。招生人数最多的学院是经济与管理学院272人,政法学院224人。这两个学院之所以排名靠前,是因为都有规模可观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术硕士招生最多的学院是生命科学学院(118人)和化学学院(114人)。由于东北师范大学的本科生招生计划是3800人左右,其中含超过千人的公费师范生计划(不能读全日制硕士),因此,能参与推免的本科生只有不到2800人,按照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15%的毕业生可以推免的基本规则,有大概400人可以实现推免,当然,这400人是不能都留在本校的。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共录取383人,其中直博生13人,支教团计划25人,正常推免生为345人。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来,推免生录取最多的学院是外国语学院(48人),其次是数学与统计学院(37人)。有8个学院的推免生录取人数是在20-30人之间。有5个学院的推免生录取人数是在15-20人之间,还有5个学院是3-5人不等。这也从另一个层面能看出东北师范大学各学科的实力。直博生的招生计划是65人,实际录取人数为13人,仅为招生计划的20%。推免生招生录取比例最高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仅剩余1个招生计划,其次是体育学院的44.64%。在15%以上的招生单位有10个,低于15%的亦有10个招生单位。这样看来,如果报考的是211高校的话,相比较于双一流高校的高推免比,考上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好了,对于211高校而言,推免生比例没有那么高,考取的难度会小一些,你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了吗?
长春新区决定设立奖学金政策,计划每年拿出250万元,通过建立双方约束机制,在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5所高校,扶持有意向到区域内企业工作的优秀大学生。其中,对本科生每年提供奖学金1万元,对研究生每年提供奖学金1.5万元,对博士生每年提供奖学金3万元至5万元。来源:长春发布
1月6日,东北师范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学校党政领导杨晓慧、刘益春、王延、马晓燕、郭建华、兰恒斌、徐海阳,党委常委柏维春,校长助理薛利锋,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机关部处及学院(部)副处级以上干部、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7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学校党委书记杨晓慧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凝心聚力,共同谋划“十四五”期间一流研究生教育战略蓝图。杨晓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突出强调了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地位。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研究生教育肩负着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此次学校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对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对下一阶段学校研究生教育重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突出强调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转变“重育才、轻育德”的传统思想认识误区,牢固树立“德才并育”的思想理念,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努力培养“信念坚实、学识扎实、为人朴实、作风踏实”的东师英才。二是要结合学校实际落细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各培养单位要深入探究制约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瓶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和拼劲,扎实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三是要切实形成研究生培养的育人合力。全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总结规律、分析问题、研判形势、谋划未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迈上新台阶。刘益春在讲话中指出,研究生教育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石,研究生培养质量已成为影响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离不开一流的导师队伍,我们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培训,提升导师理论修养和实践指导能力。要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要打造研究生精品课程,组建研究生个性化指导小组。一方面,让研究生培养回归“研究”本质,将科研过程转化为人才培养过程,让研究生面向学科基本问题和重大学术前沿,尽早进入研究状态、在研究中学做研究、将“研究”贯穿培养全过程;另一方面,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前沿课程成果,将课程教学过程转化为科学探究过程、知识生产过程和价值塑造过程,师生共同面对未知世界,在探究与研究中培养研究生的批判思维、创新能力、卓越品格与担当勇气。刘益春强调,质量就是生命线,各培养单位要总结反思,抓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牛鼻子”,以改革促发展,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肩负起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的重要历史使命。研究生院院长邬志辉作研究生教育工作报告,回顾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成就,分析了研究生教育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及存在问题,提出新时代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举措,即“1+6”计划。“1”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课程思政+思政课程+导学思政”三位一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6”即:学科布局优化计划,以“服务需求,分类发展,强化特色,提高质量,动态调整”为导向优化学科布局;培养质量提升计划,以优化生源质量、培养模式、培养过程为抓手,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专业学位发展计划,以改革培养模式、完善投入机制、优化教师结构、强化组织领导为手段,探索特色化产教融合模式;导师队伍建设计划,大力开展导师培训,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教育评价改革计划,深化分类评价、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学术文化厚植计划,塑造研究生笃志厚重、科学创造的精神品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文化。下一步,学校将切实把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要求转化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力,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来源 |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 文字 | 付海月 编辑 | 薛元彪 指导教师 | 谭海洪 审核 | 吕春宇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目前,我省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我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比例、标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7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40%。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6.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每年一次),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本专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9.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2011年起,我省对我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实施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每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可于当年申请贷款代偿,11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在下年度申请代偿。资助标准:(1)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最高代偿金额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2)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已由省、市财政代偿的,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财政只代偿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如利息没有代偿的,先由毕业生垫付,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财政一次性补偿给毕业生。毕业后到本金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由学生自行负担。(3)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10.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11.高等学校学生直接招收士官国家资助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的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金额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12.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劳动报酬: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13.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14.校内资助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1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1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1)申请条件①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河南籍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2)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3)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分别于8000元、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4)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注:1-15项资助方式在大学申请和办理,详情可咨询各大学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16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