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据悉,我省2021年共有29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1所,科研院所8所。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021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8个考区35个报考点。我市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应到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此外还设牡丹江医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两个报考点。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据悉,黑龙江省2021年共有29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医学院、佳木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科研院所8所: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省委党校。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区和报考点设置一览表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2021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8个考区35个报考点。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应届考生应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往届考生应按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市招生考试院、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大庆市招生考试院、鸡西市招生考试院、绥化市招生考试院、黑河市招生考试院这8个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这12个报考点报名,其中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只受理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门类(考试科目不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登录报考点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国家统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违禁物品入场。如有违犯,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的用具。来源:东北网记者:王春颖编辑:郑 超审核:所双雨统筹:高长利监制:陈宝林
人民网哈尔滨9月23日电(袁成亮)来自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消息,近日,《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公告》明确,黑龙江省2021年共有29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2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医学院、佳木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科研院所8所: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省委党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时至22时。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时至22时。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在黑龙江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2021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8个考区35个报考点。各报考点的行政区域划分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限制。考生必须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详见《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区和报考点设置一览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及格线或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学科与领域2021年,我校拟在63个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4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 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2021年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相关事宜详见我校的网报公告。(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1年8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应事先与所在单位及我校联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发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资格审查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考 试(一)初试请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考生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二)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初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复试期间,学校将审查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录取及调剂(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其 他(一)考生(单独考试除外)在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四)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五)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关于单独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九)关于秦皇岛分校有关事宜详见《关于秦皇岛分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十)关于我校将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212)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电子信息(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十一)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须知》。(十二)关于佛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情况详见《关于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十三)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来源:东北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欢迎报考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188。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2012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东北电力大学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100人左右,全日制统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20人左右,全日制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90人左右,非全日制统考硕士研究生110人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统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因后期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可能产生变动,同时在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条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四)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情况参见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说明)。(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其他注意事项1.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考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复试及录取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内容。复试时应进行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文件规定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学制、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除全日制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外,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和西校区。六、学费及奖助体系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硕士生10000元/人/年。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4.学业奖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5.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6.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7.实施《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实施办法》,具体详情请查看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无参与评选奖学金资格。/ / / 七、住宿安排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八、报考注意事项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必须牢记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打印准考证和调剂等过程中均需使用。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在考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可以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复试时签署三方协议后可不转入。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转档案。4.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毕业两年以上和本科结业生。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跨专业考生均不需参加加试。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6.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neepu.e.cn)招生栏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以外网站发布的我校招生信息请勿相信。7.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本文综合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东北网8月20日讯 (记者 王春颖) 刚刚,教育部官网公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天9:00至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据悉,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考试;12月21日下午进行外国语科目考试;12月22日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业务课一和二科目考试;12月23日进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科目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内容,考生可详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所有参加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可于9月24日至9月27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也可于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上网报名,并支付报考费用。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示考生,考生报名前,一定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等有关要求报名。根据《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公告》通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考生须选择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的部分艺术类、设计类等专业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限定选择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若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则需要重新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其他已提交的非关键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进入网上确认环节,今年我省各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11月5日至10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https:yz.chsi.com.cn/wsqr/stu/ 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进行网上确认。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李文瑶 编辑:赵树凯【来源:吉林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还在焦急等待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学生可以松口气了——2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透露,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规模同比比去年可能会增加18.9万,同时扩大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规模,同比争取增加32.2万人。2019年,我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290万,统计局公布的全年研究生招生是91.7万人。根据第三方的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人数大约在7.5人至8万人左右,那么,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在83万左右,硕士研究生录取率约为2.86:1。这个数据与近年来的研究生录取率基本一致,都是在3:1左右徘徊。2020年,研究生报名人数341万,如果按照3:1的录取率,原本应该录取112万人左右。如果参照2019年的比例,录取人数约为97万。按录取人数来说,现在硕士研究生扩招18.9万,已经接近或超过20%,比例相当高了。2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规模。教育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财政支撑的情况,以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根据全国现在有44万左右的研究生导师、1.2万个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尤其是近年来新增2000多个硕士点的培养能力和承载能力,确定了扩招规模。根据记者的了解,扩招名额将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再进一步确定分校招生规模方案。扩招的专业将重点投放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领域,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而且以专业学位培养为主,以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为主。专升本的计划增量,将投向职教本科和应用型本科的预防医学、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倾斜。目前,原定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等已推迟举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相关招生单位在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结合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这给调整招生计划留出了时间。不管怎么说,原本在分数线之下的学生,将有机会进入心仪高校读研,也算是个好消息了。(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颖)来源:
东北网12月19日讯(记者 王春颖)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开考。据悉,本次考试全省共计报名99126人,比去年增加了8660人,增幅为9.6%,这是报考人数连续第五年增长。其中,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79665人,推荐免试4029人,单独考试250人,管理类联考10489人,法律硕士联考4668人,强军计划25人。报名考生中,应届本科毕业生54989人,占报考总人数的55.5%,往届毕业生44137人,占报考总人数的44.5%。全国报考我省域内29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共有79802人,比去年增加了5438人,增幅为7.3%。本次考试,全省共设置考区8个、考点27个、考场3516个,共选调监考、巡考等工作人员10500余人。今年我省重点加强了试卷安全保密、考务规范管理、环境综合治理、考风考纪建设、高校自主命题以及综合服务保障等方面工作。所有考场都将启动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对考试过程中的考生行为、监考行为和考务实施情况全程监控。统一配备考试文具,使用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考试期间全省将派出27个巡视组深入各市考点进行全程督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工信委、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将现场指挥和巡查考试工作。全省公安部门将出动警力全力保障考试秩序;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实时监控查处有害无线电信号;省委网信办将加强网上有害信息检测、发现和处置,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我省硕士研究生评卷工作将于元旦后开始,2020年2月11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对社会发布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总 则第一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保证学校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途径。第二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在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第三条为了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第四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校制宜,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二)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三)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审核各学院(部)制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等材料。(四)审批各学院(部)上报的拟录取名单。(五)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第五条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如下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人,负责推进有关事项。第六条各学院(部)主要职责学院(部)是复试工作的主体,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一)学院(部)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应由本单位主要党政领导担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工作,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主要职责: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2.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命题教师、复试面试教师、助理及志愿服务等工作人员,各类人员要配齐配足配强。3.制订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做好分组、分类、分角色针对性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4.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5.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试题命制工作。6.提前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如复试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用前清理及安全检查)。7.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和接受考生相关咨询、解释工作。(二)学院(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处理。2.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3.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复试小组在学院(部)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1-2名助理(秘书)。学科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科(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的复试工作。2.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时现场独立评分。3.将考生的面试情况和成绩详细记录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中,并交研究生院保管,以备查核。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须与录像同步。录音录像须报送研究生院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5.面试过程中,面试区与候考区分离。开考后,除复试小组成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面试区。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 试第七条复试方式和复试平台(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及我校工作实际,各学院(部)复试工作一般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须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拟使用教育部推荐的学信网官方平台,备用平台正在测试。不断加强对平台及其功能的研究、学习、培训,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第八条复试时间安排(一)拟定于5月8日起开展复试工作,原则上5月2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详见后续公布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二)坚持“一院一策”原则,全面统筹场地、人员、复试工作量等因素,遵循错时、错峰工作的要求,分学院(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做好具体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第九条复试实施细则(一)各学院(部)的复试实施细则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安排、工作流程等情况。(二)复试实施细则通过本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对外公布,拟定公布时间为4月底。第十条复试考生通知及技术兜底保障(一)各学院(部)须及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二)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内容和相关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学校在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实施细则中提供包括办公电话、办公邮箱等咨询渠道,联系方式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查询。(三)逐一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及时汇总上报研究生院,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第十一条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一)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二)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领域、方向)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三)参加夏令营活动并考核优秀的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对应专业(领域、方向),若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门类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可获得复试资格。(四)各专业(领域、方向)复试比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预计将于4月底前后网站公布。第十二条 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五)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第十三条复试内容(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测试内容为原专业笔试内容。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长度由学院综合确定并公布。(二)专业测试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三)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满分60分)计入复试成绩。(四)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考生]另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各100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五)各学院(部)可在上述复试内容基础上,依据学科特点增加考核内容,创新考核形式。(六)分数构成及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第十四条复试命题(一)复试命题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的命题工作。(二)试题的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和要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第十五条资格审核(一)学院(部)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原则上须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查验的在入学时补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可根据考核需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要求考生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如不能按时通过系统提交以上材料,可在疫情稳定后联系学院再行补交。(二)学院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调 剂第十六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领域、方向)的报考条件。(二)调入专业(领域、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方向)相同或相近。(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四)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调剂专业(领域、方向)相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满足上述(一)(二)(三)(四)条件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6个专业。(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各有关学院(部)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第十七条调剂具体要求(一)各学院(部)应依据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二)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复试名单,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和调剂工作办法的其他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三)调剂结束及时公布所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及时按要求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四)学院(部)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审核无误报研究生院。录 取第十八条录取规则(一)一志愿考生按报考学院、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满分的比重。(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办法由学院(部)在调剂工作办法中确定并公布。(三)各学院(部)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待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第十九条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一)复试成绩不合格(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及考核内容自行确定具体要求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第二十条各学院(部)必须提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调剂工作办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第二十一条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第二十二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监督和复议制度第二十三条公布招生工作监督组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第二十四条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及各学院(部)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其 他第二十五条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三随机”工作机制。第二十七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八条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参加复试各类人员的组织工作,身体状况存在异常或外地返沈返校人员须严格执行隔离要求,未达到相关要求不得参与相关工作。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本办法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各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来源: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责编 | 段亚巍 孙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