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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社会,读法学博士的几个理由王明

当下社会,读法学博士的几个理由

全国两会正如火如荼召开,笔者刷新闻时看到了“中山大学校长建议扩大博士生招生和培养规模”的新闻,考虑到现在严峻的就业形势,最近很多学弟学妹问我要不要考博士,我把建议他们读博士的四个理由放在这。第一,读博士往往是你跻身名校的最后一次机会。从数量上讲,每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足60万人,已经属于社会精品,不过总有不甘人后者,极欲投身名校的怀抱,意图打响跨越社会阶层的翻身仗。不过按笔者的亲身经历,除了能发光,名校并不能当饭吃,至少不能保证你一直吃好饭,有时候甚至只是皇帝的新衣;而且你即使进入了名校读博士,根据“中关村学术的鄙视链”序列,你在人北清本科的眼中,也是内外有别。当然,庸俗地讲,校友资源确实也非常重要,君不见重要公开场合的私下场合,攀校友也是打开局面或维持关系的重要手段。国内法科名校,一定绕不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五院四系”,详者,自行度娘之,不过斗转星移,格局也重新洗了牌,虽尚不敢全盘认同目前国内各色法科教育的排行榜,不过作为参考,人北清已长期盘踞法科三甲的位置,其他五院四系及社科院法学所等,也数名流。明理楼—清华法学院所在地第二,起点高,学而优则仕概率加大。社会上博士属稀缺资源,体制内中更是如此,前段时间出现的陕西90后女博士副县长,更是刷爆了网络,应该说选拔高学历优秀分子进入体制进行培养,为国、为党、为人民服务已不鲜见,从已经提拔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王老师,到央行的周行长,财政部的前楼部长,年轻时都是著名学者。政法系统内这一规律也是屡试不爽,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司法部的现任官员中,都有前优秀学者的身影,近年国家出台了法学老师和法学实务部门互聘的“双千”计划,在制度层面上确立这样的安排。从逻辑上讲,学者型官员确实具备很多常人不具备的素质,要知道写出一篇好的法学博士论文,不说头悬梁、锥刺股,但是掉头发,变油腻,那是必经之路,经过苦熬心血锻炼出的框架性思考能力和纵深性写作能力,但凡是个爱才之人,都忍不住为我所用。所以,请记住一句片面的话,“笔杆子”就是和平年代的“枪杆子”。2013年国家正式启动双千计划第三,法学家在法律界深藏功与名。读过梅里曼《大陆法系》一书同学们可能知道,大陆法系国家内法学家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他甚至认为法学家为大陆法系中真正的主角,这样的观点未免偏激,但具有提示意义。从法律运行的维度看,立法上法学家是直接的参与者,由全国人大审查的法律案(可理解为用于审议的法律条文初稿)在组建起草班子时,都会有法学家的身影,我们看到2017年颁行的《民法总则》,大量采用了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和社科院法学所牵头的”专家意见稿“的部分内容。司法和执法上,法学家的见解和释义有时可以成为判决的依据,2016年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南京玄武区法院一份获奖判决点名道姓援引学者观点。如果你认为法学老师就这点能耐,那就错了。一般来讲高校并不反对老师兼职律师,原来高校甚至会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后改制脱钩(优秀者如人大的地石所,中国政法的法大所等等)。高校老师做律师成功者,往往接的也是大案,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讲,小案子费的劲儿不如稳当地教教书讲讲课来得快。既是名师也是大状者,不乏少数。最后,博士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生活节奏松紧可控。聊点小确幸的,大学老师不坐班,如果没有行政职务,和教务商量好后,可将教学课程排到集中几天,其余时间趴窝慎独,外出营生,没人管你,再加上两个寒暑大假,对家庭来讲,可谓福音。

玄冥

为何中国优秀学生选择海外留学?德国大学博士每月会有上万元收入

2018年复旦大学就业质量报告中国名校的数据指标中国一些名校都会出具就业质量报告,其中有一项重要数据指标就是出国深造率,虽然中国高校最近几年的进步非常大,但是整体的科研水平和海外还有一定的距离。现代高等教育对于中国来都算是舶来品,最早的清华大学为留美预科班,师夷长技以制夷,出国留学的学生为中国的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从复旦大学2018年的就业报告看出,复旦大学作为中国名校的代表,每年毕业生直接就业的比例非常低,签约就业的比例不到50%,仅每年出国深造的毕业生比例就高达12.95%,而且名校深造率也成为名校间相互攀比的数据!优秀的学子选择优秀的高校虽然随着中国居民家庭的经济收入变高,海外留学变得非常的容易,但是一些海外名校就像中国的清华北大一样是稀缺资源,就连在美国的优秀华裔学子都会被名校提高招生门槛,因此每年能前往全球top50高校留学的人数也是各大高校显示实力的数据,从复旦大学2018年的数据来看,有284名研究生获得全球top50高校的offer,其中58%的比例都聚集美国,凸显美国是中国学生留学重要的选择地。其实不仅是因为海外高校的科研实力更强,而且在部分国家的博士留学生不仅不花钱,而且每月会给博士研究生发上万元的工资。德国的博士研究生每月最高15000元在众多的海外高校中,其中德国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很受全球各地学子的青睐,因为德国高等教育受到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在德国留学不仅不需要交学费,而且还会赚工资,大部分博士研究生会拿到半个职位的薪水,而一些学科甚至可以拿到每月2000欧元的博士生补助,换算为人民币将近15000元,远比中国国内博士研究生的补助高很多倍,但是由于德国高校对毕业生的要求非常高,在德国国内就连本科生每年都有大量学生放弃攻读学位,每年放弃博士学位的比例也很大,虽然德国博士补助非常高,但是毕业相对较难,加上德国免费的高等教育模式,因此来自全球的申请学子非常多,因此,复旦大学2018年前往德国高校留学的比例仅有2%。

留学记|在德国,不要轻易问人们“从哪里来?”

【编者按】本文为“留学记”系列文章的第二篇,在德国这个多元文化社会,不要轻易问人们“从哪里来”。哲学家卡尔·波普在《框架的神话》一文中指出,文化碰撞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它可以引起批评的态度,不同文明框架中的人们在相遇时所产生的对各自身处其中的框架的批判态度是人类知识增长的重要来源。在德国攻读法学博士的三年时光中,处于原本的中国社会生活经验与新遭遇的德国社会文化之碰撞中的我,对波普爵士的上述观点有很深的感触。从留学生涯一开始,我就努力尝试让自己保持一个开放和批判而非保守或仰视的态度去了解德国和欧洲社会;我的博士研究内容——欧盟公法——也要求我去关注欧洲一体化对于欧洲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毕竟,法律都是在具体社会中运行的,如果对一个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观察,是不可能对在这个社会中运行的法律有很好的把握的。长夜永昼与绵绵阴雨带来的压力由于博士研究在德国已经属于工作性质,因而读博期间已经几无课程安排。除了需要参加一个研讨课并获得符合启动博士研究资格的成绩之外,博士生几乎都是从事自主研究。这一事实固然符合科研的规律,给了研究者以进行研究所须的灵活性之外,也会由于缺乏强制性、定期性考核而带来长期性学业和精神压力。另外,由于德国处于欧洲中部,我所在的汉堡市又属于北德地区,气候、昼夜等与北欧更为接近,夏季期间夜长只有三四个小时,往往晚间9点乃至10点才逐渐天黑下来,原本根据国内的昼夜时常形成的生物钟在此时无法迅速调整,特别容易让人无法调整到休息状态而变得疲惫。冬季时的情况更为糟糕:我往往早上十点钟走出距离学校最近的地铁口时才发现外面依然晨光熹微,和同学吃完中饭回到法学院图书馆坐下没多久就发现天开始黑了。除了昼短夜长的问题外,北德冬季的另一个大问题是阴雨绵绵,下起来无日无夜。阴郁的天空配合上沉重的研究压力,对于学业和心理都是很大的挑战。此时,来自亲朋好友的关怀问候和自我心理疏导就尤为重要。对“散养”博士更重要的不是导师德国的博士培养比较“散养化”,导师对于所指导的博士生的研究除必要的指导外,基本不会干预太多。我还记得去跟导师讨论论文题目和内容时,导师半开玩笑地说,你享有《基本法》保障的科研自由,我会告诉你题目是不是太大或太小,或者是否值得做。至于内容和观点,你自己完全决定,你的论文的观点是批判我的观点的,我也很欢迎。当然,这一事例也许未必可以推而广之,但比较不争的事实是,博士论文写作是个人的事情,有问题可以联系导师请教,如果没有问题,导师和博士生一年可能都见不到几次面,即使有问题也大部分可以通过邮件沟通解决了。在此种情况下,同行交流对于博士研究而言就比较重要了。考虑到这一点,我就申请去设在德国海德堡的外国公法和国际公法马普所做访问人员。研究所与大学的一点区别是,一个研究所中的研究人员大抵是同一个专业甚至同一个方向的,这意味着有更多机会与同专业的同事进行更有效地交流。对于法学专业的留学生而言,由于每个社会的独特性,留学的一个特别之处是可以遇到许多在中国社会中不会遇到甚至难以想象的法律问题,比如对欧盟救市计划所进行的宪法审查,比如强制征收广播电视费所引发的法律争议。法官对这些争议中诸多要素的权衡,原被告乃至背后各自的力量团体对这些案件的主张和依据,如果我们努力放弃先见而选择容忍、倾听和尊重的方式去理解两方乃至多方的立场,对于法律人克服法律浪漫主义和价值专断主义倾向是很有帮助的——事实上,如果法律争议越是远离法院并且越是以有限的抽象信息呈现,那么这两种问题反而越容易形成。除了年龄、宗教、婚姻之外的禁忌话题除了与同行进行的交流之外,可能更多的还是日常的生活交流。在日常生活交流中需要注意到的就是每个社会中特有的禁忌话题。例如,个人收入、女性年龄、宗教信仰和婚姻状况就不是适合主动询及的话题。对这些问题我在去德国之前已经有所了解,所以没有犯错。但是,由于对多元文化社会的陌生,我还是犯了一个错。有一次,我在导师办公室门外等待面见导师时,一位看上去土耳其面孔的女生也过来等待着。我们就打招呼攀谈起来。我想当然地问了一句“你是哪里人”,她一脸不快地回答了一句“土耳其人”。看到她一脸不快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错误:由于在德国有接近300万土耳其移民,几乎不可能判断你面对的是土耳其裔德国人还是土耳其留学生——如果是前者,这个问题是会冒犯到对方的,而我却想当然地把她认为是土耳其留学生了。与当地人日常交流时一个避不开的问题是谈到中国。其中最敏感的话题恐怕不是政治问题而是吃狗肉的问题。我曾经有过在公交车上被德国小学生的经历。考虑到德国人对狗作为家庭成员的这种社会氛围和个人感情,这种情绪或许有可理解之处。但是,人们的饮食偏好,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终究是一个个人选择问题,强迫他者接收自己的饮食审美观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在对中国往往一知半解的德国人的印象中,中国似乎是人人吃狗肉的。所以,当有一次我告诉正在给我理发的德国小哥,在一项调查中多数中国人反对吃狗肉,看得出来他很意外。但事实上,这个回答仍然是在“吃狗肉是错的”这一框架下的。如果有机会,我希望能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快生活”遭遇德国节奏的别样体验或许是由于生活节奏较慢的缘故,欧洲社会中的人们往往更为轻松些、自在些。我会注意到,超市的收银员多数情况下都会面带微笑并且会不时地跟你闲扯几句或者节日问候,在公交车、地铁上与陌生人发生眼神或肢体的接触时也会互相笑一笑乃至侃几句。我记忆特别深刻的一点是,有一年新年夜我在看完汉堡港口的焰火表演回家时,最后一班公交车上挤得水泄不通,但人们的脸上仍然洋溢着节日的欢快,被推挤也无厌恶神态,甚至有一位似乎已然半醉的老先生还在讲笑话,引得周边的乘客不时发笑。我曾想过,如果这趟公交车上每天都经历类似的推挤,会不会逐渐改变人们的情绪?但无法做出确定的判断。不同于法国和英国,德国并没有特大型城市,最大的三个城市柏林、汉堡和慕尼黑的人口规模也只有300多万、180多万和130多万人口,大量的人口分布在星罗棋布的中小型城市中。汉堡周边就有一些人口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中小型城市。曾是北欧地区的航海商业同盟“盟主”的吕贝克市,人口只有20万;《格林童话》中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发生地的施塔德市,人口只有4万多。在这些小城市中漫步时,常常让人感觉时间仿佛在此停止了,百年前这里的生活与当下似乎相差无几。康德或许会很喜欢这里的生活。对一个来自日新月异而习惯了追求“快生活”的社会中的人来说,三年的留学生活是一种别样的体验,但或许未必会长久地接受。(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

何谓才全

他三十岁出头就是博士,是二战德国的最大国宝,却被美国抢走

“本文章已经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版权认证,禁止任何形式的改编转载抄袭,违者追究法律责任”在战争时期,各个国家为了胜利可谓绞尽脑汁,甚至有些国家可以不择手段。毋庸置疑的是,军事战略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甚至在某些方面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比如美国的“回形针行动”,这是一个专门争夺德国一流科学家和高科技专家的行动,来为本国的军事活动服务。德国有一个科学家,就被美国的这个组织“盯”上了。这个科学家就是冯·布劳恩,虽然他年龄只有三十出头,但是他已经拥有博士学位。除此之外,他的家境也很是不凡。他出生于德国贵族家庭,从小便收到高等教育,并且拿到了学士学位,博士学位。另外,他在火箭发动机的动力方面,提出液体推进,这一论文被大学评为最高等级,随即也被列为国家机密。也正是因为如此,德国纳粹想把他为己所用,便让他进入研究实验室。他在纳粹的导弹基地研制出新型导弹,还获得了希特勒的肯定。俗话说,树大招风。正是因为他的超人的才能,美国“回形针行动”内部人员也是嫉妒又眼红。在德国将要败兵之际,美国抢先出手,不仅抢到了纳粹的武器,还把冯·布劳恩抢了过来。没错,就是靠抢的。虽然当时的他就已经计划在投诚胜利国,但这样傲慢的态度让美国记者私下里评论纷纷,不过,最后也说明了,他确实有这样的资本。虽然布劳恩一生有很多研究,但是毕竟是生活在战乱之中,身不由己。冯·布劳恩为纳粹做出了很多研究,研制出很多新式武器,是每个国家争夺的对象。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说,颠沛与战火之中,其实没有受益者,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所以我们还是要珍惜现在的来之不易的生活。

彼圣人者

孟勤国|入骨三分|如何成为著名的法学教授

作者:孟勤国,1957年生,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1985年分配到广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党委书记。1995年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7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很多很多。来源:《法制资讯》2014年第2期。经常和学生笑谈法学硕士、博士的前程,我的态度毫不含糊。第一选择当然是从政,当了官就有话语权,可以坐学术会议的主席台,谈几点谦称为个人意见的指示,台下昔日的老师和同窗隆重地仰望着你,为你是专家型官员而自豪。学问跟着级别长,只要长到厅级以上,你就有学问,而且你的手下通常会感觉你的学问盖过了当年的史尚宽先生。第二选挣钱,当大律师,银子多到懒得数,拿点出来设个研究基金或课题,你昔日的老师和同窗会按时拿出你要求的成果,在成果扉页上鸣谢你这位学者型大律师。学术跟着银子走,只要捐出一个亿,你想要哪个法学院姓你的姓,随你挑。没能耐从政和挣钱,只能选择第三——去大学教书。混20年,当个名义上与副厅平起平坐、实际上常挨教务处小科长修理的教授不成问题。但这有点窝囊,不如费点劲,争取当个看起来真有点副厅以上模样,活得滋润、活得牛气的著名教授。人人都有成佛的慧根,当著名教授一靠努力,二靠方法。在确定了努力的方向以后,方法就是决定的因素,如果你定下著名教授的远大志向,应该熟识以下三招:第一招,搏命著书、绝不立说讲师、副教授、教授,一路晋升,全靠科研。“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的哲学观点在中国已经发展为“数量就是质量”,因而什么事都以总量论英雄。没有一大堆的书和文章,一般评不上教授;没有一麻袋以上的书和文章,绝对不可能是著名教授。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出尽可能多的书和文章,就能尽快当上教授;当上了教授,就可以招脑瓜子灵活的研究生,抓他们来编更多的书和文章,形成良性循环。快出、多出成果,除了需要一台编辑功能强大的电脑以外,还得知道两个秘诀。一是在没出名时舍得支付版面费、书号费。付了费没人管你句子写得通不通,就能变成铅字,职称文件规定:没变成铅字一律不算成果。一篇文章一千,十篇也就是一万,如果职称上一个档次,也就是花费一年不到的新增的工资和津贴。第二年开始就净赚,这个账一定要会算。二是坚持人云亦云原则,不想标新立异的事儿。古人著书是为了立言,今人著书是为了谋生,时代不同了,著书不一样了。法学圈内聪明人不少,但没有什么天才,天才都选有诺贝尔奖的专业。既然不是天才,就难以文思泉涌,弄出一麻袋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见解。在已经被翻掘了无数遍的法学田野上,刨出独特的学术见解本就不容易,再要自圆其说,很耗费光阴。学古人将著书和立说连在一起,你若信了,这辈子也就是一个资深讲师。再说,你说的与主流不同,著名的同行会很生气,会说你错、不懂、没水平,在评审时给一个不合格,后果很严重。人云亦云,同时在你的书和文章中多引用写在世同行最好是著名同行的书和文章,容易形成良好的学术人脉。著名的同行一高兴,说不准给你的成果赐一篇悼词般的序,你拿着去申报中青年法学家就很有底气。你实在忍不住想说点儿不同,也一定要注明是浅见或抛砖引玉。现在的年代,没人在乎你说了什么,只在乎你说了没有,只要法律书店到处是你主编的什么新论、什么论丛、什么大全,你不想著名都不行。第二招,糊涂上课、煽情演讲郑板桥有一至理名言:“难得糊涂。”这四个字体现了东方哲学的最高的境界。给本科生上课,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讲得那么清楚,学生给打70分就算对得起你,简单意味着没有神秘感,没有神秘感哪有崇拜可言?在课堂上,不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到学生找不到北,不足以显示学问的博大精深。你试着讲讲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背诵几段拉伦茨至少是谢在全的论述,再穿插几段德国民法典立法时的花絮,看哪个学生的眼神不迷茫、不流露出崇敬?学生听得云里雾里,就会到处显摆听过有学问的课,慢慢地你就声名远播。将本科生当成研究生上课、将研究生当场本科生上课,这样一换位,本科生崇拜你学富五车,研究生崇拜你记忆过人——他们已经忘光了的基础知识你居然一清二楚。如果有哪个论坛或沙龙请你当嘉宾,一定要去,不讲条件——成了著名教授后才可以与邀请方讨论出场费问题。嘉宾通常要做或长或短的演讲。每一次演讲都是积累知名度的机会,绝不能浪费在平淡无奇之中。小小骂一下中国的现行体制或某一当局以显示你的独立和勇气,大大翻一下“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之类的典故或传说以显示你的博学和信仰,狠狠批一下对著名的同行大不敬的持不同“学”见者以显示你的忠诚和能力,这些能使你的演讲跌宕起伏,煽起一片赞叹之声。能声情并茂更好,没这个能力,要敢于牵强附会、指鹿为马、断章取义。哪怕是无中生有,只要你以一种断然的口气说“孟勤国主张农民有种地的义务”之类的,听众自然深信不疑。人气是著名法学教授的魂魄,一定不能散了,要想法设法以不能流芳百世就争遗臭万年的心态积聚和保持人气。第三招,出国镀金、进京扬名在著名的同行心目中,中国法制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中国社会生活跟不上先进的外国法理的需要,因而中国法制的主要任务是以外国法理改造落后的社会生活。出国留学了,你就不再是落后的社会生活的一分子,就有权代表先进的外国法理,即便你赞同法律应适应实际生活需要,也不算是著名同行所斥责的受前苏联意识形态毒害的国情论,而属于著名同行追捧的本土资源论。当然,出国留学不能像张里安教授那样在德国特里尔大学一待七八年,想“著名”的教授很多,在国外耽误时间非常影响竞争力。出国留学的最佳时间是一年左右,前半年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后半年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出国留学这个词的重音在“留”而不在“学”,“留”就是溜达的意思。学习外国法理是为了劝说中国的立法机关照搬外国的法律,知其然足矣,读点外国法典、波斯纳或梅迪库斯的书的中译本绰绰有余,没有必要在外国傻啃外文书。外文书读多了,万一发现外国法理有个什么短处,有损外国法理的高大形象和普适性。留学回来,不要再回原来的单位,一定要进北京城。首选北大、清华,这两个学校王气冲天,谁沾上了至少是半个王。进不了,进北京其他学校也行,哪怕这个学校只招三本。北京是首都,也是著名法学教授的唯一原产地。在北京,能经常出入国家立法机关、在央视频道上《今日说法》、拿到国家级的重大攻关课题,随便说个什么就上中央媒体弄得地球人都知道。好像有学者说过,外地放十炮不如北京放一枪,此言极为传神。京城以外很少有“著名”的机会,就算偶尔“著名”了,也不能算是正宗,除非攀上京城某一著名同行的小圈子。京城内外,学识标准有别,评价当然也不一样。进了北京城,你可以信口开河,对着全国的电视观众发表“两个股东如果有夫妻关系应视为一个股东”之类的惊世骇言,这属于新锐观点,正确性高于现行《公司法》,而同样的事落在你进北京城之前,就属于违背法律常识。进了北京城,你有更多的机会谋一个中国法学会什么研究会的副会长,这也算是你这行的国家领导人了,如果谋上了可不得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勾兑你,求你在评审什么时高抬贵手。肚子里的学问只有自己知道,身上的光环谁都能见到,光环越多、越耀眼,就越容易折服芸芸众生。不是所有的学生都相信上述三招,有大胆的学生质疑我怎么就不用这三招。我不能故作高尚说我不用这三招是因为不屑于“著名”或不屑于这样“著名”,实在是我想“著名”的时候没有人给我指点如何“著名”——已经“著名”的绝对不会将自己“著名”的经验告诉别人,等到我琢磨出“著名”之道时我已经白发苍苍——身处人生下半场再想着“著名”实属老不正经。其实,成功者的经验大多是靠不住的,什么上大学时拉小提琴的时间多于学习的时间之类,不过是炫耀聪明或掩饰阴暗,相信而且模仿这等成功经验等于是找电线杆上小广告上的游医治病。真正有用的常常是未成功者的人生体验,因为内含的是长期的生活观察和经验教训。当然,所谓有用,完全是在功利层面上的,如果加上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因素,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话梅糖

一篇文章剧透法学博士的全部数据

本文首先剧透一下法学考博、法学博士的相关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的法学博士指狭义上的法学博士。全国法学本科培养院所共有654所。全国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时为26所,现在应该为30-40所,每年招收法学博士后200-500人。全国法学博士培养单位近100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共有54个,其中华东地区16个,华北地区15个,华中地区8个,西南地区6个,东北地区4个,华南地区3个,西北地区2个。全国在世的法学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2020年招收法学博士的博导1200余人。本年度不招收法学博士的原因主要有已退休或者即将退休、博士招生名额有限、所带博士多人延期毕业、刚被评为博导以及其他原因。全国在读法学博士5000余人,2019年度招收法学博士1600余人。全国所有法学二级学科均招收法学博士,主要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知识产权法、比较法学以及法社会学、体育法等等。单年度招收法学博士最多的导师一年招收4-6名法学博士。每年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50-100人,招收非少干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法学博士50-100人,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法学博士15-30人。当前保留普通考试制的院校40多所,但是采用该种方式招收的总人数才500多人,大部分院校维持几个人的招生名额。当前每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法学博士近100人。当前单年度法学博士招生人数最多的10所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当前每年招收的法学博士一大半来自知名院校,特别有名的那几所院校只有个别专业每年录取普通院校的学生。当前单年度参与法学博士报名的人数维持在7000-10000人,每年的复试名额为2000-2600名,真正参与法学考博复试的人数为1800-2200人。当前单年度由于英语成绩不达标而无缘法学博士的人数300-1000人。当前单年度正常毕业的法学博士人数为600-900人,延期毕业的人数为400-800人,无法毕业的人数为几十人。当前法学博士的培养年限为3-8年,其中4-5年毕业的人数最多。当前每年新入职全国各大法学院的应届法学博士为500-800人。最近几年毕业的法学博士平均年龄30多岁,最近3年入校的法学博士近一半的人毕业时将接近30岁,不到30岁。在读博士未婚的人数虽然有所增加,但是整体上而言,读博前结婚以及读博期间结婚的人数已经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大部分在读博士扣除学费后每个月的平均收入3000元以下(奖学金平分到各月)。在剧透完上述我们可以想到的部分数据之后,本文想简单地分享一下博士院校、导师的选择问题。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中,我们发现很多考生对博士院校、导师的选择上存在不少的误解,其以为可供选择的空间很大,因此错误地得出自己可以设定一些条件去遴选院校与导师。本文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在院校、导师的选择上我们只有2个选择。一是要么你明确告诉我们你选择的1-3所院校,1-3个博导,然后我们再去考察你是否符合该院校的报名条件,当年的竞争情况,该博导今年是否对外招收博士,竞争难度有多大。这种选择很大程度上表明你对考博院校、导师已经有比较清晰明确的认识。二是你最多设置1-2个限定条件,最多不能超过2个限定条件,不然很可能无院校、无博导供你选择。这种选择适用于你对考博基本上一无所知的状态,而且自己还没有做考博比做的信息收集与筛选工作。可能部分学友对第二选择很困惑,为啥只能设置1-2个限定条件呢?不能更多吗?这是我们在咨询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或者其虽然没有设定条件,但是其问题本身就包含多个限定条件。因为基于当前的教学培养来看,我们绝大部分人的学术兴趣点都会落到具体的某单一学科上,甚至大部分学生只知道有限的单一学科知识,例如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等,对于更广阔的法学学科其实是很畏惧的,更别说一些新兴的学科、交叉学科了。而我们知道现在虽然有54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但是具体到二级学科博士点时数量就少了很多,例如刑法不到30个,此时如果你再设定一个条件,如上海高校,那么只有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个院校供你选择了,这样不就回到了第一个选择上了。可能在部分学科、部分院校上你可以设置多余2个限定条件,但是在绝大多数学科上你只能设置1-2个,这样遴选下来的结果就是只有1-3所院校。而且此时我们还没有考虑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很可能你不符合这些院校的报名条件、竞争优势。综上,我们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事实,在法学学科的范围内,大家咨询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假问题,与你自己的考博无关。切记你是想寻求自我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去化解一个普遍性问题,也不是像本文一样去研究法学考博、法学博士的整体现状,那么何不在咨询之前首先介绍清楚你的基本情况以及问题的大背景呢?作为一名普通院校的学生,不要急着去要考博复试真题,很多时候我们走不到复试这一步的。

文质彬彬

想要去德国留学读法律,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很多打算攻读法律专业的同学,对于德国情有独钟,今天智课选校帝就为大家重点介绍一下德国的法律专业,同学们可以参考借鉴一下。一、德国法律概况作为大陆法系民法的两个最重要的发源之一,德国民法典在具体制度中别具一格:1.德国民法典高度体系化。制定了规定民法一般原则的总则编,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和法律行为制度,并且在分则各编中都有一个小总则,规定该分则的基本原则和制度。2.德国民法典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就是创建了法律行为这一重要制度。法律行为是由债权行为提取出来,但是适用于所有力图产生法律效果的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制度包括行为人能力、效力、条件等,普遍适用于债权、物权、身份等各行为。3.德国民法典突出了对于权利行使的限制。例如在“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中规定了用益物权、地役权等各种权利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德国教授Hans Dolle提出的德国在法学上的七大发现:1.关于代理权及其基础关系理论2.关于缔约过失理论3.关于形成权理论4.关于法律上双重效果理论5.关于法律行为基础丧失理论6.关于国际私法法律关系本座说理论7.关于国际私法定性问题理论 二、名校介绍两个排名第一的大学中,海德堡大学法律专业在研究方面得分最高,而弗莱堡大学则以教学见长,总分上两所大学不分上下。法律专业排名靠前的大学研究和教学重点也各有特色,其中慕尼黑大学以知识产权和竞争法为重点,而海德堡大学则更注重律师和法官等法律人材的培养,欧洲法的研究也是海大重点。明斯特大学和科隆大学都以媒体法为重点之一,柏林洪堡大学的德国和欧洲经济法,波恩大学的欧洲和国际家庭法也是各自的重点。德国大学法律专业申请比较多的学校是:弗莱堡大学,海德堡大学,慕尼黑大学,明斯特大学,科隆大学,柏林洪堡大学,波恩大学排名中游大学奥格斯堡大学,拜罗依特大学,柏林自由大学,比勒菲尔德大学,杜塞尔多夫大学,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哥廷根大学,格莱福斯瓦尔德(Greifswald)大学,汉堡(BLS),汉堡大学,耶拿大学,基尔大学,康斯坦茨大学,美茵茨大学,曼海姆大学,奥斯纳不吕肯大学,帕骚大学,雷根斯堡大学,萨尔不吕肯大学,特里尔大学,图宾根大学,维尔茨堡大学。 三、课程设置▲硕士阶段为两个学期,可以冬季或者夏季学期入学,授课语言为德语,申请基本条件为四年制法学专业毕业▲本科阶段在民法、公共法、刑法等模块需要各修满20学分以上的课程。申请须知截止时间:冬季学期4月15日止,夏季学期10月15日止语言要求:通过德福考试达到TDN4申请时可以预先递交A1级别德语证书 四、发展前景德国传统的法律专业和医学一样为国考制度,所以外国留学生想去德国读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会直接选择LL.M.,好申请也好毕业。LL.M.毕业后有可能转博士,但不能在德国从事律师相关职业。可以找实习,但需要推荐信,会比较困难。回国的话可以进律所,比较适合未来想在德国读法学博士的学生。以上是智课选校帝为你整理的出国留学干货,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智课选校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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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法律博士有哪些条件?

之前我们一直都说的是法学硕士,今天来讨论下法学博士如何备考。我国的博土生制度都较严苛,本着”宁缺毋滥,人才至上“的精神,都是严把质量关,严进严出,精雕细磨。给祖国各条战线输送了不少高质量的科技人才,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考法律博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报名条件(一)德才兼备,奉公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已有硕士或研究生学历。(三)年龄定在最高不过45岁,委培生适当顺延。(四)有两位或专业相关的教授书信推荐函。(五)体检表。(六)考法学博士须有硕土及以上学位,有著书立说,有科研论文,知名刊物,在专业领城取得一定成就的!(七)同等学力,本科生也可报考,但也有条件要求。专业相关经历一般六年或六年以上。专业考试达标且有教授证明。另一方面,获得过部级、省级科研成果奖,在名刊上发表过论文,学术研究等。招生单位若有其他要求,以具体情况而定。推荐书籍无论对于博士,还是硕士也好,有哪些书籍可以提升人的法学专业素养,有以下推荐:国内有: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道路交通法,劳动法,继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理论书有:《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国外有:《西方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制度史》等,《法理学一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西方哲学史一从古希腊到20世纪》。心理准备备考法学博士前我们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准备,切记不要盲目跟风和攀比,博士不是一种光环,而是自己对未来的一种选择。真正成功的人生不是用金钱衡量的,而是在自己的兴趣点与事业之间的结合。法学博士终究是一种学历教育,不过只是处于学历金字塔中的顶端。正确的心态不但对我们做人产生积极的影响,还决定了我们做事效率的高低。在这一点上,对于博士生做研究也同样适用。那么博士生如何保持一个好心态呢?我觉得一个优秀的博士必须具备“低期望高标准的科研态度”生活中究竟有没有诗和远方,主观认识是关键。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博士只是一个科研的入门阶段,在学习的过程中尽量抱着积淀的心态:低期望,即使在研究领域内很难写出好的文章也不要心理落差过大,更不要灰心丧气于暂时的失败而一蹶不振;高标准,在预期目标未达成的情况下,降低标准也是一种折中,收获的是在追求高标准的过程中扎实基础,以求厚积薄发。但愿博士生遍地开花,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美国拐走德国四百科学家,最“值钱”的是个年轻博士,真正的天才

美国拐走德国四百科学家,最“值钱”的是个年轻博士,真正的天才文/猿飞日月二战时德国自从输了以后,真的是输得一败涂地,要知道曾经的德国在科学技术方面,处在世界先进水准,但是由于成为了战败国,这个国家陷入了任人宰割的局面,苏美两国同时进攻德国首都柏林,他们在攻占柏林的同时,也浑水摸鱼,捞到了不少好处,凡是各种先进的武器以及技术资料,又或者是其它值钱的物资,通通都被他们抢夺干净。只不过苏联人和美国人的吃相并不一样,像是苏联人,他最喜欢的是那些比较实在的东西,比如那些能够拿到手的钱,或者一切能够换成钱的物质,而美国呢,他的吃相就比较优雅,他注重对于德国人才的保护以及抢夺。不得不说,美国人真的是独具慧眼,在德国投降时,他们把自己的目光锁定在那些极富才华的德国科学家身上 ,此次活动非常有名,又被称之为回形针行动,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没?正因为美国人的高瞻远瞩,所以才有了美国后来的强盛,美国当时为了笼络德国各个领域的尖端人才,也是费尽了心思,不仅给予他们高官厚禄,还不追究他们在战争期间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让他们在军事法庭上免于被审判,只要是个正常人,都可以了解到这样的条件是有多么诱惑,因此,德国有将近400多位科学家,纷纷移民到美国,其中最让美国人心动的是德国的火箭专家冯布劳恩。他被世界称之为导弹之父,甚至和我国的导弹专家钱学森,都有非常深的渊源,当他加入美国以后,美国航天事业焕然一新,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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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毕业之后真实的就业出路

也许在考上博士之前探讨这个问题很无聊。但是这确是我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我太穷啦!我得考虑挣钱,挣钱就得先有工作,那么很自然的就得考虑法学博士的就业问题。这个问题从简单明了回答的角度来看,非常简单。大家可以想到的就业出路: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入高校当一名法学教师、进入科研院所从事科研工作、进入期刊编辑部从事编辑工作、考公务员、做律师、进入企业、自主创业。好像都还不错,而且不少还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例如进入高校当老师,同时兼职做律师,生活很惬意。但是当回归到客观现实,我发现,我本科普通二本,研究生双非院校,这样除了极个别的情况,我是进不了名校的,那么我可以去非名校呀。是的,如果自己考上清华北大人大法大等院校,进入省重点院校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这四个学校我考不上,那么就需要调低一下自己的期望值,进入一所普通的二本院校或者专科院校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这样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吗?毕竟现在研究生还是有可能进入这些院校的,没啥非得四年后博士毕业时再进入,何不选择先就业再读博。然后我又考虑了一下我的经济收入,发现现在省会城市的房价不低了,我博士毕业都30多岁了,得结婚买房,这可是一笔巨额的支出啊,普通院校的发展能够满足我的经济需求吗?好像也不能。再有就是我那时候应该不是单身了吧,我的爱人愿意跟我去一所普通的院校或者城市吗?好像也是一个巨大问题。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我关注的问题,就是父母都60多岁了,读博期间如何实现自给自足,并且接济一下父母。所以,经过思考之后,我发现如果我只是考上法学博士,在读博期间没有开拓客观的收入的话,那么四年之后我的日子可能会很惨,因此仅以进入一所普通院校并不能令我鼓起足够的勇气去考博。那么其他出路呢?好像博士后在经济上好点,缺点就是需要熬夜写论文,发核心期刊论文。还好吧。进入企业或者自主创业、做律师,好像与读博的关联度并不大,不能成为我努力考博的理由,因此只剩下作为引进人才进入公务员行列。可是这能够支撑起我读博的动力来源吗?现在想想真的不如本科毕业时就进入公务员行列,经过7年多的发展,应该混的也不错了。综上,如果仅是上述出路,我一个普通院校的学生,考取非清华北大人大法大等院校的博士,考博并非明智选择,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