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8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公告北帝王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8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公告

中共中央党校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2018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公告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8年继续在我省招收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1、招生专业及名额:政治学理论专业;60人。2、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副县(处、团)级以上干部及部分优秀正科(正营)级干部或党校、高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3、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4、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起至4月1日止5、报名地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综合办公楼1楼122室6、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注册。7、咨询电话:0731-82780591 13574100364省委党校:1、招生专业:经济学(经济管理)、法学理论、公共管理、政治与行政管理2、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3、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起至4月15日止4、报名地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综合办公楼1楼122室5、报名网站:6、咨询电话:0731-82780591 13574100364

祸福寿夭

党校在职研究生算是研究生学历吗?

很多人对于党校在职研究生算是研究生学历了解不多,也不知道到底是否该报读党校在职研究生还是高校在职研究生。今天就为大家简要分析。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毕业后不发放毕业证,一般是发放中组部组通字[2002]21号文件中指出的党校学历证或者结业证,填写学历时候往往会在研究生、大学、大专学历前标注“中央党校”或者“省(区、市)委党校”,往往是内部承认,社会上其他企业单位是不予认可的。1党校在职研究生与高校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均属于非全日制教育,但高校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属于学位教育,党校在职研究生属于党校学历教育。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符合申硕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不发放毕业证,仅有党校学历证或者结业证。2008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教育部规定,只有通过全国研究生统考后被录取到党校(一般都是省级以上党校)的双证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毕业证)才是被其承认的。因此,党校在职研究生不算研究生学历。

必且有感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高水平理论人才。二、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院)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为同一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为同一学科门类,下同);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者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为同一一级学科;报考者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35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四、报名程序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2020年1月6日17:00。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2.报名地址报考“统一考试”考生登录如下网址报名:http://121.42.172.162:9101/(S(mgexbi0q0ew3uv5h22hywtim))/dr/login.aspx,3.报名程序(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证件照。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像素上传本人照片。(3)提交报考信息。4.报考类别说明(1)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必须将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就业。(2)定向: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在校学习,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复试时,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院)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至少第一学年脱产学习的证明。5.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或硕士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报名要求的期刊论文扫描件。(3)考生必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考生资格网络审核网络审核截至2020年1月10日。考生可于提交报考信息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审核结果。(三)现场确认审核与报名费缴纳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20年3月7日(周六)8:30-11:30;13:00-17:00。逾期不候。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学术活动中心(详见届时通知)缴费:报名费每位考生200元,现场缴纳。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注明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注:应届双证硕士毕业生,学生证每学期均须已注册);获境外学位考生持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境外院校含港澳台地区)。现场审核确认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前来办理,具体要求请考生届时查看我院网站通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数是开展后续考务工作的基础,为了保证初试平稳、有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不按规定要求来我校(院)现场审核确认的,我校(院)不予安排考位。网络报名审核和现场确认审核只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进一步审核在复试进行。考生在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我校(院)均有权取消该考生的初试、复试、录取资格。(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可于3月16-20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A4白纸单面打印。五、初试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2.考场安排。考场安排将于2020年3月19日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持有效准考证于2020年3月20日8:30-17:30到我校(院)提前熟悉考场。3.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初试成绩公布三日内向我校(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逾期不予受理。六、复试1.复试办法、获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详细安排于2020年4月下旬在网上公布。2.复试小组可以根据考生情况进行相关学科的笔试加试。3.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七、录取1.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2. 经我校(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年我校(院)录取定向博士生实行比例限制,各教研部门或一级学科通过“统一考试”方式录取定向生名额情况参照《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目录》。录取时由教研部门按照定向生数量不超过(可以少于)简章划定的招生名额录取。3.对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人事档案;对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与定向培养考生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院)规定,档案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4.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八、培养方式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九、学费和奖助学金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入校后,按照非定向生综合表现,我校(院)将通过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必须转入我院,享受我校(院)奖助贷补政策待遇。在学期间,以定向方式录取的,不参评我校(院)学业奖学金,不发放助学金,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医疗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院。十、其他1.考生初试报名阶段,不要求出具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的公函,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关系;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院)不介入。2.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 。3.如在2020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2号楼206室联系人:郭仁岩联系电话:010-62804348招生办微信公众号:CCPS研招办电子邮箱:yzb@ccps.gov.cn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2月

大接访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Party School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招生代码: 89644一、学校简介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创办于 1950年3月,当时校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1955年改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72年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2001年8月广东行政学院与省委党校合并。我校是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宣传理论干部培训的主要基地。1993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 予 单位,当年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 2 0多 年的发展,目前,在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 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 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共70多人,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 研究生 ) 20人。学校本着 “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 、行政学院 特色 ”的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针,坚持走“少而精、少而特、少而优”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 了良好成果 。 25 年来,累计招生 758 人,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610 人,毕业生大部分在广东省珠三角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单位就业,受到广泛好评。 近年来, 我校硕士 研究 生 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多人次 获得 “南粤优秀研究生” 和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称号 ,并有硕士论文被评为 “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我校设有 1 0 个教研部和 2 个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 172 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 6 人, 其中二级教授 6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5 人,博士 64 人 ; 还有客座教授 67人。有1 7 名 教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5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和省劳动模范、省 “五一劳动奖章” , 4人获“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和“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 号 。我校位于 “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广州市越秀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历史厚重,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广州起义纪念碑、 中山纪念 堂、越秀公园、花园酒店 和珠江 呈一个大圆圈,在不远处环绕着校园。 目前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面积100亩,建筑总面积18万多平方米。第二个校区在广州市花都区,面积200亩,建筑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 。 学校 办学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 , 30层的党校学员大厦、27层的公务员培训综合大楼、11层教学大楼在绿茵环抱 中 矗立校园。各种规格的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 实训室、 学术报告厅、大礼堂一应俱全。 目前馆藏纸质图书 40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 完美的硬件与优质的管理服务,不仅保证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也保证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2 、 国家承认学历 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录取当年 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和 具有国家承认的 大学 本科毕业 学历的人员 。3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 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和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 学校面向全国接收应届免试直升研究生。6、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三 、 报名办法1、普通考生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 20 1 8 年 10月10日—31日每日9:00至22:00)上网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 http://yz.chsi.cn/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 、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 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 20 1 8 年 11月 8 日 —1 2 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2、 推免生 报名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 (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 我校 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四、 资格审查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 考试方式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日期 (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 : 12月22日至23日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六、 录取办法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七、 生源调剂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 生为 中共党员 、 报考名校、名校毕业 和 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优先。八、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学费 、住宿费和学制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每生每年学费 4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学制3年。九、报考优惠和 奖助学 体系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 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并被录取同时排名前25%(按学科门类划分)的考生,减免1年学费。2、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获9600元助学金。3、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4、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住宿费减免。5、根据与合作方协议每年推荐3位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大学进行为期3周的学习交流,被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获得8000元的国际交流项目奖学金。6、每年评选和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推荐评选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和广东省优秀硕士论文,对入选者奖励2000元。7、对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评为优秀的科研成果和调研报告给予表彰及奖励。十、 毕业待遇被我校正式录取的 硕士 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招生代码: 89644联系部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 学三楼( 研究 生楼 ) 邮政编码: 510053研究生部网址 : http://www.gddx.gov.cn/bxwz/yjsb/ 电子邮箱: 2693937153@qq.com联系电话: 020-83122642 83122631 联系人:陈老师 、秦老师

大人无己

党校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可以评职称吗?

——考在职党校研究生再考同等学力申硕这样可以拿到双证吗?——老师,那其实考了党校基本就没什么用是吧。我是在职教师编制,评职称也是要看双证的。这是评论区给我的留言,来咨询的人想要拿到学位证+学历证双证,不管是什么院校。只看双证这点所有编制体制内的工作,都是一模一样的。我好几个学员,不论是编制教师、事业编制,不论是公务员还是国企,都是只看双证。不论你用什么方法,不论你上什么院校,想要单位承认你的研究生学历,必须要学位证+学历证。有双证一切好说,都统一登记称为研究生。党校党校研究生只有学历,同等学力申硕只有学位,于是有些人就想把它们混搭在一起。这已经是第6个这样来问我的了,所以在这再给大家说一遍,混搭不可以!混搭不可以!党校在职研究生不是国民系列学历教育,其学历属于内部承认的。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毕业后不发放学信网注册的毕业证,一般发放中组部组通字[2002]21号文件中指出的党校学历证书或结业证,填写简历时必须在研究生、本科或大专学历前加“某委党校”。这个毕业证书就是党校学历。划重点:党校研究生的学历,学信网上查不到!这种一般在体制内可以适用,体制外认可度低。大部分公司招聘和公务员招考,教师编事业编都不认。因为这个学历在学信网上根本查不到,你让人家怎么承认你的学历。所以在编教师为了评职称,党校学历是不管用的,同等学力申硕也是不管用的。党校招收在职研究生与其他院校招生条件有所不同,党校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或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党员干部。我的一个学员,她是一个二线城市的在编老师,她来找我问提升学历的事情,是因为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工资,在他们学校里,研究生比本科每个月要多领四五百块钱。钱不多,但是她同批进校的老师都在领,所以她也要一个硕士,于是就来找我询问。还有一方面,评职称。教师评职称是要实打实的学历+工作年限的硬指标。她是本科学历,必须要在学校里慢慢熬上多年资历。她说自己如果是硕士买就能少熬三年,这三年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能早点评职称就早点评。双证是全日制、非全日制、留学读硕这三个方式,这些方式拿到的文凭评职称都承认。这也是现在提升学历认可度最高的三种方法了。国际院校的免联考MBA,都要出国。留服中心明确写出来了,学历认证必须要有出国学习证明。教育部又不是傻,你既不参加国内的统考联考,又不出国读书,人家当然不认你的文凭了。MBA是硕士学历,是要面授的,还有课时学分、课业考核、论文答辩等要求的。所以网络课、研修班、国内班都是无法认证学历的。法国IPAG高等商学院的MBA硕士项目,一年制学制,只需出国不到两个月时间。学校在中国教育涉外信息监管网上可查,项目有中国文案背书,文凭受法国教育部和中国教育部承认,拥有中国驻法大使馆教育处认证。最重要的是,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中国承认,教育部留服中心可认证。硕士学历留学服务中心可认证,认证后中国留学网可查学历,IPAG高等商学院,是目前国内法国大学中,教学资质与认证较完善的高等商学院之一。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1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1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适应推动甘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1年继续面向全省干部队伍招收在职研究生。一、招生专业与人数马克思主义哲学,135人;政治经济学,180人;国民经济学,135人;资源环境与生态文明,90人;行政管理,180人;文化与旅游发展,90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90人;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180人;法学理论,180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90人。共招收1350名学员。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历学制三年。学习采取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有关待遇。三、报考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大学本科。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9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5.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免试入学。6.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四、报名时间与要求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30—3月31日18:00。2.报名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reg.gsdx.gov.cn/YJSWB/webenroll/login.aspx。网上初审合格后于4月5日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1年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本人所在单位签注意见后进行扫描并将影印件电子版(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以备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16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交费,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3.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材料与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校(院)研究生部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报名材料与填报信息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填报专业及调剂意愿,一经提交一般不予更改;“本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要有“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等字样,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登记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进入学籍档案。五、考试时间与地点2021年5月1日、2日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安宁校区参加统一考试。如受疫情或其他影响需延迟考试时间,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六、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课1(基础理论),专业课2(学说思想史)。共3门。七、录取与学费1.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名额择优录取。对少数民族考生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考生可适当予以照顾。2.学费每年5500元。报名咨询电话:0931—7768735。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1年2月

得其所谓

省委党校六盘水教学点2020级公共管理研究生班开展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学员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水平,促进社会实践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结合,使爱国主义在班集体中牢牢扎根,省委党校于12月19日,组织2020级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员身临其境听讲解、做调研、悟精神,把艰苦创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三线”精神传承好、发扬好、践行好,让其汇聚成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凉都新未来的磅礴力量。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全班师生依次参观了图片仿真展厅和实物展厅。通过三线建设博物馆内极具代表性的生产、生活用具、相关历史文献和图片资料等珍贵文物,大家了解了“三线建设”是中国经济史上一次极大规模的工业迁移,是中国中西部地区进行的一场以战备为指导思想的大规模国防、科技、工业和交通基本设施建设,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次重大经济调整。本次活动让大家在参观的同时重温了当年生产生活的画面,感受了三线建设的艰苦历程。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和不懈的奋斗姿态,全力以赴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大力弘扬“三线”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六盘水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行者

提升学历的好机会!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甘孜州委党校分部2021年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康巴传媒(本网整理)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甘孜州委党校分部发布了2021年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9日-31日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大力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党政机构后备干部力量,经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批准,中共甘孜州委党校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班。一、招生专业和学制专业:区域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为不脱产学习三年。集中讲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第一、二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每月定期集中面授,第三学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二、报考条件和免试入学政策(一)报考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中高级管理人员。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4.具有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或双大专学历。5.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二)免试入学政策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及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在报考时申请免试入学(上一年已被免试录取但未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外)。三、报名及现场审核(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31日。2.报名办法:由组织推荐或本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通过《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考并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交纳报名考试费。注:报名系统3月9日开通(二)现场审核考生在系统报名通过后需进行现场审核1.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3月9日-4月2日。2.现场审核地点:中共甘孜州委党校(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子耳路142号)3. 现场审核材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2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考生承诺书》(须本人签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均须本人签名)、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均须本人签名),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申请录取加分及免试入学的考生另需提供《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加分及免试申请表》(1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现场审核截止期后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由四川省党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复审情况决定是否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2021年6月7日-20日通过系统打印。四、考试日期、地点及注意事项(一)考试日期2021年6月19日、20日。(二)考试地点四川省党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三)注意事项1.考试日程表及考场、考位安排随《准考证》发给考生。2.考生应于2021年6月18日下午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党校招生委员会设定的各考室进行现场查看,并于6月19日准时参加考试。3.对出现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五、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含一门公共科目,两门专业科目,三门科目满分共400分。(一)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50分)(二)专业科目区域经济学专业:(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150分)(2)经济学原理(100分)六、成绩查询(一)成绩查询时间6月28日起系统开放成绩查询功能。(二)查分申请时间6月29日-30日。(三)查分结果反馈时间7月2日。(四)查分程序1.考生向报名点提交书面查分申请;2.报名点通过系统向省党校招办提交查分申请;3.查分结果由省党校招办向报名点通报,而后由报名点将查分结果告知相关考生。七、报名考试费用标准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180元。复习资料费用60元,考生自愿购买。八、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时,继续执行对少数民族考生、民族地区工作考生的录取加分政策,凡符合录取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试成绩。录取名单7月12日起由各报名点陆续予以公布。九、学习期间的费用标准及待遇学费按(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学年6000元,三年合计18000元。教材费800元。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颁发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甘孜分部报考咨询电话:0836-28221070836-2823205审核:黄良富 责编:肖宵 编辑:甲央让布

永葆“党校人”的精神气质——党校研究生在学位授予仪式上的演讲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 武亚姮) 7月11日,中共中央党校举行了2018年学位授予仪式,党的建设专业硕士、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叶子鹏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以下为发言稿原文。叶子鹏发言 作者供图尊敬的各位老师、亲友、来宾,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是中共中央党校15级党的建设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叶子鹏,非常荣幸今天能够代表毕业生站在这里发言。刚才从南门进的校园,又路过马恩的《战友》雕像。当主楼背后的那处草坪,经历完寒冬的“满地霜华浓似雪”,初春的“草色遥看近却无”,再到今天的“芳草亦未歇”,枯荣更替让我们知道这场酝酿已久的凤凰花开的路口已经悄然而至。回首告别的心情确乎是复杂的,或是兵临城下的热血肝肠,或是雄姿英发的壮志凌云;或是“寄情千里光”的依依不舍,或是“挥手自兹去”的离愁别绪。也正是这些循环往复的心绪,这些百转千回的情结,伴随着今天仪式的举行,被倾听、被珍视、被记录、被定格,最终成为我们的党校底色。在北京的西北郊度过一千零三十七个日日夜夜后,我们才发觉,告白与告别同样需要勇气。向父母告白,感谢平凡却又伟大的他们,他们有的来到了现场摸着你的学位服不舍得松手,有的在微信的那头等着为你的“九宫格”疯狂打call。空间有不同,可相同的是洋溢在脸上的幸福。向师长告白,感谢他们指导你实现了毕业这“惊险的一跃”,感谢他们陪你一起完成了三年的科研学术和为人处世的修炼,也感谢他们不吝啬赞美、更不缺少批评。向同窗告白,感谢他们在你最得意忘形的时刻给你注入一剂该如履薄冰的叮咛,感谢他们在你逆旅行舟时的鼎力相助,也感谢他们在你最疲惫不堪的岁月向你推荐的防脱生发指南。君子不下马,各自奔天涯。向党校告白,感谢她三年前pick了我们。选你所爱,爱你所选。在这里,我们沐光风霁月,我们享高山大野。我们最闪亮的日子都在党校,对于获得精神成长的党校的情感就如同对于获得肉体成长的故乡的情感那般深厚绵长。你我更要向这个时代告白,感谢这个帷幕渐开的新时代。从家门走向校门、从校门走向单位门的我们经历了地域的腾挪、方位的变迁和身份的转换,这是我们个人人生的大迁徙,但大迁徙正是大时代的基本特征。就像难以察觉地球的自传那样,我们可能由于“只缘身在此山中”,而对于身处其间的这个时代“不识庐山真面目”。但你我都踏踏实实地能感觉到,即便是低位起飞,即便是后程发力,我们所身处的这个时代,也“已经足够将你我托举到一己之力曾经不可企及的高度。”正如李大钊所言,“黄金时代,不在我们背后,乃在我们面前;不在过去,乃在将来。”八十五载栉风沐雨,中央党校的校史是与“自豪不自满、自信又自醒、自强靠奋斗”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是与中国革命史和新中国的建设史休戚相关的,同时更是擘画了改革开放史里最浓墨重彩的那一提笔。历史进程中“党校人”的身影,步履匆匆,始终奋进在时代的前列。我们来自江南与塞北、山原与胡海,来自四季如春,来自白雪皑皑。沈从文说,我们创造了故事,故事也创造了我们。鲜活、饱满而又坚韧的党校三年生活把我们锻造成了“党校人”。从踏入大有庄100号的那天起,我们就披上了“党校人”的印记,从离开自得园的那天起,印记就成了胸口的胎记,也形成了“党校人”特有的精神气质,而精神气质正是党校延续的血脉。“险夷不变应尝胆,道义争担敢息肩”。“党校人”要讲党性、讲政治。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必须在历史长河里找准方位,把握住时代的发展脉搏,把握住社会生活的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共产党人最讲辩证法,只有讲党性、讲政治,才能在风云际会中正确对待群和己、义和利、成和败、得和失,才能正确对待“热运行”与“冷思考”,对待“急行军”与“踱方步”,才能正确对待政道与人心,才能“君子不涉险地”。“但愿苍生具保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党校人”要保初心、保情怀。革命者切·格瓦拉在《革命前夕的摩托车日记》里将他毕业前的旅行描述为“我不是为了像常规游客那样查找景色怡人的地方拍照留念,而是为了在沿路的每一个拐弯处体验民生疾苦,并探寻这些疾苦的源头。”不久前,《国家命运与个人命运》的网文在朋友圈刷屏,确实如此,在理想大道上赶路时,只有担起“无尽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相关”的初心与情怀,朝乾夕惕、不忘首初,才能真切体会骨头之硬、改革之难、创新之可贵,才能真正读懂中国这本幅员辽阔、瞬息万变的“无字之书”。“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党校人”要真落地、真实干。我们不缺扶危济困、改造社会的热忱与抱负,但更需要“最后一公里”一点一滴卯力气的行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环境和氛围使我们特别容易见过一些所谓的“大世面”,被所谓的“功成名就”将胃口撑得很大,这样一来,我们最大的问题往往是,眼高手低。寻常路已经懒得走,不寻常的路又走不动,试图将其中万水千山需要克服的距离压缩成一条捷径。“胸有鸿鹄之志,手无缚鸡之力”的“幻觉”需要谨防;“只有实干才能让情怀落地”的“航向”需要谨记。“结屋水云村,车尘不及门”。“党校人”要耐平淡、耐寂寞。人生的高光时刻并不比“抖音”长多久,更多的是台灯前绵密的个人奋斗。人是时间单位,相信时间,我们就能更加从容,不那么急切。没有什么能够一天就摧枯拉朽,毕其功于一役是天真而幼稚的。只有循序渐进的生活中,只有绵密的烟火气中,只有日复一日自律的坚持中,才有扭转乾坤的力量。越往后走越明白,生活不是鸡汤,而是一碗扎扎实实的白米饭。一帆风顺不是理所当然,事与愿违或是人生的常态。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朴素的淡泊才拥有最持久的生命力。与《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同岁的我,虽然对年幼时属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性时刻并无亲身记忆,但作为“生在春风里”的一代,在成长的这二十余年间,深刻体悟到了身边政治经济的腾飞变化,同时也深知这一切得益于如今已经“不惑”之年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延长线画到今天,我们仍然有很多问题,很多需要面对、需要思考、需要解决的问题。诚然,这四十年来我们给时代的问题予以了较为完满的回答,但事实上,实践的发展一往无前,新矛盾新问题新挑战又接踵而来。我们现如今所面临的情境一点也不比四十年前轻松。不过恰恰是这种不轻松,正成为了我们这代青年人的积累与厚重、使命与担当、际遇与机缘。梁启超称青年“如朝阳、如乳虎、如铁路,如白兰地酒、如春前之草、如长江之初发源。”如今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交到我们这一代青年手上,三百位“党校人”今日在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论学府整装待发。朱镕基同志在1947年高中毕业时写给同窗好友的临别赠言中曾说:“人生聚散本来无常,偶然聚合便顷刻要分离。虽然遗憾,又何必悲伤,命运难期,何处不相逢。我愧无嘉言懿行足资兄助。但愿他日重逢,耿耿此心依旧,为兄一引庆功酒。”我想,共饮自得水,他日必重归。愿诸位有波澜与风浪可闯,有港湾与海岸可栖;有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豪情,有聚沙成塔润物无声的感动;还有度风雪染白头的坚定和越山河几万里的深情。与时代同心同向的人,与祖国同频同振的人,与人民同呼吸同奋进人,我们终能再相遇,到那时,茫茫人海中我们仍能一眼相认,凭借的便是你我身上“党校人”那特有的精神气质。最后,请允许我代表中共中央党校18届硕士毕业生衷心地祝愿母校越来越好、再创辉煌,祝愿老师工作顺利、幸福顺意,祝愿我们自己毕业快乐、前程似锦!谢谢大家!叶子鹏发言 作者供图

常卒乎阴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条例》全文如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19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领导,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第三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第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五)坚持从严治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第五条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是:(一)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四)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五)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六)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七)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八)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党校(行政学院)对学员的教育培训目标是:(一)坚持对党忠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锻造过硬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四)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具有斗争精神,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五)全面增强工作本领,具备胜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知识和能力;(六)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第二章党校(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第七条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设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各师(市)党委设立党校(行政学院)。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设立党校。第八条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应当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一)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专题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二)制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规划和政策,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将干部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管理的重要参考;(三)选优配强党校(行政学院)领导班子,把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五)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现场教学基地建设等,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六)定期召开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七)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第九条党校(行政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院)委会〕领导体制。校(院)委会全面领导校(院)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政府)任命。校(院)委会工作由校长(院长)或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主持。第十条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或者组织部部长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按照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副院长)一般从教学科研队伍中选拔产生。第十一条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一)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二)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智库建设、师资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评估;(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第十二条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建设。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应当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应当给予政策支持。第三章班次和学制第十三条党校(行政学院)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研修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第十四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进修班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培训省部级领导干部、厅局级领导干部、中管企业负责人、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负责人和县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主要培训乡科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员。第十五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相关培训。第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开设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和部分县处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4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和部分乡科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乡科级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主要培训基层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第十七条根据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需要,在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学制一般不少于5天。第十八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少数民族较多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可以开设相应的民族干部班次。第十九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可以举办主要以从事理论工作的厅局级、县处级干部为对象的理论研修班和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为对象的师资培训班。第二十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管理。第四章教学工作第二十一条教学是党校(行政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布局应当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以掌握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全局观念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布局,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可以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课程。第二十二条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都应当设置党性教育课程,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1个月以上的班次应当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第二十三条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修班的教学以引导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为主。培训班的教学系统安排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养和相关知识的学习。理论研修班的教学以引导学员系统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提高理论素养为主。专题研讨班的教学主要围绕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确定相关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师资培训班的教学以提高教学水平、学科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主。根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任务分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教学资源。第二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力度,推动案例库建设。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互动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30%。加强在线学习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第二十五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第二十六条学科建设是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学科建设应当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加强党性教育学科建设,积极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学科,逐步形成突出党校(行政学院)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第二十七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科建设的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科建设。第二十八条教材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基础工程。党校(行政学院)应当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编写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教学大纲和系列教材,建立与教学布局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教材体系。第五章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第二十九条科研工作是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的基础支撑。科研工作应当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为提高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第三十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经批准设立的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应当在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中走在前列。第三十一条党校(行政学院)决策咨询工作,应当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第三十二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严明政治纪律,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第三十三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创新科研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学员参与决策咨询工作,重视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推动决策咨询成果的转化应用。第三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工作应当面向社会,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第三十五条加强党校(行政学院)之间的科研和决策咨询建设协作,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整体优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制定科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党校(行政学院)出版机构及报刊等出版物、新媒体是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服务。第六章开放办学第三十七条开放办学是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积极扩大国内交流与合作,发展对外开放办学。对外开放办学应当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互学互鉴原则。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注重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第三十八条以多种方式开展同国(境)外学术研究机构、智库、政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发展中国家交流与合作,构建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理论传播和国际合作平台。第三十九条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讲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国(境)外学者和知名人士到党校(行政学院)访问、讲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或者参加国际会议、论坛。第四十条开展国际合作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建立培训课程体系,提高培训质量。第七章学员管理第四十一条学员管理是实现党校(行政学院)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培训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第四十二条学员管理包括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党性教育应当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学习管理应当加强导学、促学、督学,引导学员完成学习任务。组织管理应当完善并且严格学籍、考勤等制度,注重发挥学员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生活管理应当严格校规校纪,开展健康文体活动。第四十三条党校(行政学院)各个班次设专职组织员或者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工作。组织员或者班主任由相应级别的干部担任。第四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各个班次应当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在校(院)委会领导下和学员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学员开展政治学习,对学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第四十五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严格调训、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第四十六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学员培训情况的考核,全面考核评价学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核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反馈。学员在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四十七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严格执行学员请销假制度。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习天数的1/7,超过的应予退学。第四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是学员在校学绩的凭证。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因故未按照规定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第八章人才队伍建设第四十九条人才队伍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关键。应当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队伍。第五十条党校(行政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应当做到:(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三)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第五十一条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学习进修、交流锻炼等培养机制;营造在教学方式方法和理论研究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良好环境;引进政治素质好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和有志于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优秀干部等人才;选聘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办法,有序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形成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的各种待遇。建立健全与教学科研、智库建设、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目标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第五十三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帮助党校(行政学院)做好优秀干部、人才选调工作,建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为党校(行政学院)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第九章校风和学风建设第五十四条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原则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五十五条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承担着教育培训执政骨干的重要责任,更应当坚持教育者首先受教育,严格要求自己,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员。党校(行政学院)应当严格教学、科研和管理纪律,对师德师风不良或者不适宜从事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调离党校(行政学院)。第五十六条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倡导崇尚学习、勤奋学习的风气。聚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相互之间切磋交流,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第十章机关党的建设第五十七条党校(行政学院)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机关工委和校(院)委会领导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第五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所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第五十九条校(院)委会应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第十一章办学保障第六十条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是党校(行政学院)各项工作运转的重要保障,应当按照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第六十一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当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中央财政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区可以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的经费投入。第六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图书馆等设施是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第六十三条党校(行政学院)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智慧校园”建设。第六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重视图书馆(室)建设,加强图书文献、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开发,积极推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第六十五条党校(行政学院)应当重视校(院)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突出党性教育主题的文化活动。第十二章执行与监督第六十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本人,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第六十七条各级党委应当对本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党委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级党校(行政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委以及党校(行政学院)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六十八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设立的分校、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按照本条例执行。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的党校,参照本条例执行。其他培训机构具有党校(行政学院)性质的,也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六十九条本条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解释。第七十条本条例自2019年10月25日起施行。2008年9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04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