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淇奥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8个省份招生。其中北京、天津、浙江、山东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加分,下同)的75%,且不低于该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9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4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二)考生须于7月7日-8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校考入围办法7月25日后,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校考入围结果,具体校考入围规则如下:1、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报名条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4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同分,优先考虑“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2、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四)高校考核7月27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30日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并将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试题“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专业兴趣、人文素质、知识结构、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2.体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面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人须完成两个项目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测项目,此外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测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选测一项,测试标准见附件1。3.考核成绩:考生体质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以面试成绩作为高校考核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2.确定预录取名单(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4)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5)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四、培养特色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为举措,以培养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等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开发等国家战略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高精尖人才。1、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本科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可在学校优势基础学科以及理工融合、学科交叉的优势应用学科领域攻读研究生,可向电子、信息、机械、建工、光学、测控、生命、环境、化工、材料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2、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3、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强基计划的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博士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生免费开放。4、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的成效。5、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中外一流大学“同窗友情”育成计划和“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和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6、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分别制定“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方案,强基计划的学生在第4年实施本-硕或本-硕-博课程和毕业论文等环节的衔接化培养。7、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享有本校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等激励政策。8、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强基计划学生在本科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结束后,分两个阶段进行考核。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普通专业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25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招生咨询电话:0411-84708375传真:0411-84707507电子邮箱:bzb@dlut.e.cn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zs.dlut.e.cn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4708306监督邮箱:jjwbgs@dlut.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注: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痴情泪

报录比丨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名、录取情况

20考研结束后,各大院校开始公布数据。为了让小伙伴们获得最新报录比信息,海文考研将及时更新已公布报录比信息的院校。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名、录取情况2020考研报录比数据。大连理工大学学校简介学校与共和国同龄,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面向新中国工业体系建设亲手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在近年各类大学排名中,位列内地高校第20位左右,综合实力位列国内工科院校十强。校风醇厚,形成了特有的红色基因,赢得了"学在大工""创新在大工"的美誉。截至2020年1月,学校有2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实力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覆盖的二级学科): 计算数学、等离子体物理、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工程力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管理科学与工程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总结希望广大有志学子选择大工,开始一段路行万里、求得真知的旅程!

物也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各学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4.审批各学部(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二)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4.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小组各学部(学院)须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三、复试(一)复试形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二)复试时间学校计划5月开展复试。各学部(学院)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由各学部(学院)向考生公布准确复试时间。(三)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20%—140%(不含调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四)复试信息发布各学部(学院)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至少在复试前五日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五)复试资格审查学部(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六)复试内容第一阶段: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之前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部(学院)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第二阶段: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相关语种不少于5人)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满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部(学院)外语能力测试使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集中进行,各单位外语能力测试均结束后再进行复试其他考核环节。第三阶段:1.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6分钟,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11分钟,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七)特殊类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4.各学部(学院)可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制定考核标准,上报研究生院审议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可对考生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特殊专长加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20分、或外语能力测试缺考、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1.复试全程记录由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2.建立双查验、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双查验: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四对照: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十)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面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复试系统:采用主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主系统为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系统为视频会议软件,主要用于云监考及备用,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视频会议系统的电脑或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5.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7.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四、调剂(一)调剂考核形式2020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二)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3个专业。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流程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和拟调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初试成绩要求。2.经调剂后合格生源仍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向学校申请再次调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选择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在学科门类(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拟调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调剂。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进行校外调剂。对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二次调剂后合格生源仍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需向学校特殊申请校外调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选择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拟调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调剂。4.调剂到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考生在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四)调剂具体要求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2.各学部(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各学部(学院)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五、体检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六、录取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2%,复试成绩权重为39.8%。2.各学部(学院)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4.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2020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信息公开1.各学部(学院)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所有信息公布前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审核并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2.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八、监督与复议1.各学部(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2.成立学校、部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各学部(学院)督导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九、其他1.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我校核实后可提供合理资助。有需要的考生须于5月4日前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liuyihang@dlut.e.cn。如有其它不可抗力致考生无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请于5月4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liuyihang@dlut.e.cn,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2.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9〕12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7.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8.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联系方式: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联系电话:0411-84708338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cn传 真:0411-84706411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4月27日 内容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编辑:白书彬校对:徐一丹责任编辑:周学飞

鼻烟壶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考点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辽宁省、大连市疫情防控及组考工作相关要求,为了保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考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一、考试时间12月26日 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7日 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12月27日 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二、考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主校区综合教学2号楼(西部校区)三、考生防疫须知(一)考前准备1.考生须自考前14天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2.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本人考点考场信息时,须认真阅读《辽宁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并进行确认。3. 根据《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补充通知》及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大连市教育局要求,全部考生须持7日内(12月20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入场。为方便考生,校医院将于12月22日为考生提供集中核酸检测服务,考生可自费参加(检测费128元),具体安排由各学部(学院)通知执行。考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检测机构检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者不能参加考试。4.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二)入场检查1.开考前40分钟入场,考生进入考点前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和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2.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进出考点、考场及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三)应试要求1. 考试过程中,除安检及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积极配合身份查验,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2.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或出行记录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和处理。3.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4.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手表及其它计时器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开考后 150 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五、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有特殊要求,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定:(一)答题前,在答题卡和试题卷上规定的位置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准确清楚填写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二)条形码核对无误后,由考生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平整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的方向要正确。不要用手反复磨擦条形码,不要在条形码上及周围涂划或弄上污渍。(三)须涂点的选择题必须用 2B 铅笔作答(涂黑);其他试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禁止用其他颜色的笔及圆珠笔、铅笔答题。(四)必须在答题卡上每题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其他题号的答题空间作答无效。答案不能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写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五)考生答选考题时,必须先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要求把所选题目对应的题号涂黑,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照题目要求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空间内作答。答题内容与所选题号不符,答题无效。作答的选考题号未涂,答题无效。(六)如有画表或作图题,画线、绘图时下笔不宜过轻、过细,否则影响扫描效果。(七)不允许在答题卡上的图象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答卷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修改选择题涂点用 2B 铅笔,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使用橡皮擦时应注意不要对试卷造成破损。(九)考生考试时要注意答题卡的摆放,要保持答题卡整洁,不能折叠和弄破。六、其他(一)开发区校区考点和盘锦校区考点在属地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指导下开展组考及防疫工作。(二)如疫情发生变化,本考点防疫政策将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及时调整。祝大家成功上岸!内容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编辑:张杭晓校对:白书彬责任编辑:周学飞

德清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2020年继续面向农村学生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一、报名条件“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招生计划拟招生130人,实际计划人数以教育部核定为准。招生专业及科类要求详见http://zs.dlut.e.cn/info/1006/1522.htm附件1三、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a.报名申请表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b.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首页(印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c.学籍(毕业)证明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应届生详见附件2《应届生学籍证明模版》,往届生详见附件3《往届生毕业证明模板》。d.个人自述材料要求须本人手写并签名。上述材料均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四、审核及资格认定1、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2、“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及专业范围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20年6月30日起自行查询。五、录取原则及办法1、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和专业志愿情况确定2020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20年6月30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山东、浙江、海南)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高考录取时,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以下要求,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1)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50分(江苏省25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山东、浙江、海南),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注:①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③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4、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5、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20年高考录取使用。我校盘锦校区2020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六、有关说明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核查“筑梦计划”考生的报名材料。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筑梦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5、学校纪委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联系电话:0411-84708375传 真:0411-84707507监督电话:0411-84708306邮政编码:116024网 址:http://zs.dlut.e.cn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钝根

权威发布|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8个省份招生。其中北京、天津、浙江、山东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加分,下同)的75%,且不低于该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二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9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4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二)考生须于7月7日-8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校考入围办法7月25日后,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校考入围结果,具体校考入围规则如下:1.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报名条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4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同分,优先考虑“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2.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四)高校考核7月27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30日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并将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试题“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专业兴趣、人文素质、知识结构、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2.体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面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人须完成两个项目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测项目,此外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测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选测一项,测试标准见附件1。3.考核成绩:考生体质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以面试成绩作为高校考核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2.确定预录取名单(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4)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5)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四 培养特色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为举措,以培养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等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开发等国家战略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高精尖人才。1.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本科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可在学校优势基础学科以及理工融合、学科交叉的优势应用学科领域攻读研究生,可向电子、信息、机械、建工、光学、测控、生命、环境、化工、材料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2.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3.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计划的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博士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生免费开放。4.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的成效。5.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中外一流大学“同窗友情”育成计划和“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和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6.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分别制定“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方案,强基计划的学生在第4年实施本-硕或本-硕-博课程和毕业论文等环节的衔接化培养。7.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享有本校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等激励政策。8.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强基计划学生在本科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结束后,分两个阶段进行考核。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普通专业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五 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25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 咨询方式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招生咨询电话:0411-84708375传真:0411-84707507电子邮箱:bzb@dlut.e.cn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zs.dlut.e.cn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4708306监督邮箱:jjwbgs@dlut.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八 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内容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编辑:白书彬校对:徐一丹责任编辑:周学飞

地狱变

重磅!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线

继2020考研国家线公布后,34所自主划线院校也陆续公布2020年复试分数线,大连理工大学已经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所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五、其他说明1.学校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各学部(学院、部)可根据学科特点、招生计划数量、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各学部(学院、部)制定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才能进入复试。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照顾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3.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计划于5月份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部)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也将陆续分批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的相关信息。以上就是有关“2020考研分数线: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全部内容了,进入复试的同学一定要好好准备,在国家线徘徊的同学抓紧准备调剂了!

不比而周

【权威发布】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选拔类别及政策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类别分为精英计划和卓越计划,其中精英计划分为A类、B类,卓越计划分为C类、D类,详细政策如下:注: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二报名条件凡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A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两次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以下同】,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2、B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一等奖者,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3、C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二等奖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4、D类条件:在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中,某一科目取得单科成绩4次年级排名前1%,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优秀标准者;在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三招生范围及计划1、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四报名及初审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次高中成绩缺一不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以D类条件报考者还需在申请表“单科排名信息”中详细填写符合条件要求科目的历次考试年级排名,同时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图片。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情况说明。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图片。个人自述材料(须本人手写并签名)。上海、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加盖中学公章)。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初审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中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上海、浙江考生还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申请表版本号与网上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须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2、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特别是相关证书等组织专家组进行质量评估和深度审核,并对上海、浙江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档案中所展现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实践创新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资格。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依规处理。3、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5月7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五测试要求1、测试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21日-6月1日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按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2、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4、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5、测试形式:申请A类和B类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申请C类和D类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6、测试内容:笔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时间为3小时。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六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1、我校将依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合格资格,A类和B类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C类和D类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其中,以A类条件报考者,如面试成绩未达A类标准且成绩良好,可获得B类资格。2、我校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获得A类、B类和D类资格的考生,直接满足考生自主招生第一专业志愿;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笔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面试成绩高者,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3、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6月22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七录取原则及办法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3、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4、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6、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7、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8年高考录取使用。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3、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测试,凡在报名、测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受理举报。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联系传 真:邮政编码:116024网 址:http://recruit.dlut.e.cn十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十一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表1: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精英计划)附表2: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卓越计划)说明:1、以上两个表格中所列自主招生专业名称和计划数量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量确定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最终合格专业。2、上海、浙江相关专业选考科目以报名系统中设置为准。内容来源 | 招生就业处近期精彩内容万余岗位等你来!大工2018春季“大招”重要信息请看这里!Duters惊呼:厉害了,我的大爷!刚刚,大连理工大学上半年放假安排新鲜出炉!【实力大工】大连理工大学又获批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我爱你,大工】用“100”细数我们在大工走过的时光......为2018级小鲜肉点赞!!!

合家欢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生总体招录比为2.78,有些专业居然0报考

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发布了202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关于招生计划尚未正式公布,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实际招生人数是5881人,估计2021年的招生计划应该不会少于这个人数,很多高校的招生计划一般具有很好的连续性。硕士生的培养主要集中在主校区,大连理工大学的硕士生分布在主校区,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盘锦校区的培养总共为210人(含推免生12人),开发区校区总共为342人(推免生为97人),学校本部的招生计划为5329人(含推免生890人)。大连理工大学的优势专业都集中在校本部,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和机械工程位列A档(2%-5%),力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均为A-档(5%-10%)。这个数据在东北高校中,也就排名第三吧!是没法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来做对比的。大连理工大学的A类学科,学术硕士总共为811人,其中推免生达到293人。其中,机械工程192人,化学工程163人,力学147人,土木工程123人,环境科学工程64人,管理科学与工程55人,工商管理专业67人,总体约为总体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报考人数最多的是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报考人数达到1370人,实际上各高校的非全日制都是这类专业的。全日制报考人数最多的是电子信息专业,达到826人。学术硕士报考人数最多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达到351人。大连理工大学有16个专业的报考人数超过200人。对于录取专业,报录比最难的是艺术设计专业,该专业报名人数为97人,实际仅录取5人,报录比达到19.4。学术型报录比最难的是区域经济学,达到17.25。报录比在10以上的专业有7个,相比较其他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的报考相对容易一些。比如同级别的中南大学的数据,可以对比一下中南大学发布202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2020年报录比居然达到5:1对于报考专业来说,大连理工大学有些专业的录取极为容易,甚至发生无人报考的现象,比如工业催化专业,作为化学工程的分支专业,报考人数是0,6个专业的报考人数都是0人。12个专业仅有1人报考。这样看的话,这些专业的报考难度应该说非常低的。在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实际中,学术硕士招生总人数为2430人,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2590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861人。实际上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实际报考人数为13572人,这样的话,大连理工大学的总体招录比仅为2.78。对于全国的硕士生平均3.4来说,大连理工大学作为985高校的报录比居然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对于大连理工大学的报考情况,报录比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你怎么看?欢迎您在下方互动区留言参与分享

夺命金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专业学位型统考硕士研究生三、专业学位型管理类联考硕士研究生四、专项计划五、其他说明1.学校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各学部(学院、部)可根据学科特点、招生计划数量、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各学部(学院、部)制定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才能进入复试。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照顾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3.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计划于5月份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部)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也将陆续分批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的相关信息。(来源:大连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