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最高补贴10万?还有购房补助!网友:学历还是挺“值”的很多考生可能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考研,考研的优势有哪些?除了提升学历,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工资待遇外,研究生还想有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多读几年书其实就是在给自己增值。不信,就一起来看看各城市对于应届生的人才引进政策福利。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1. 深圳先来说说最吸引年轻人的深圳,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很给力。在落户上,只要大专以上学历、满足年龄小于35岁,且缴纳了深圳社保即可申请在深圳落户。最给力的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本科学历可补贴15000元,硕士25000,博士30000,关键还是一次性发放!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这在租房很贵的深圳来说,真的是大大的福利。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公布的人才政策,对你有没有吸引力呢?2.广州广州对于人才引进也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住房补助上很友好。对于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只需在广州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2万元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可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5万元住房补贴。可见,各地为了收揽人才,都是纷纷抛出了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橄榄枝。3.天津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4.石家庄石家庄最给力的是落户速度和购房补助。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是不是超给力的。5.南京外地应届生来面试就有1000元补贴的南京也是非常欢迎应届生人才的。租房补贴上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年限从2年改为3年,即毕业3年内在南京工作都能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租房补贴,学士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月。除上面这5座城市外,沈阳、郑州、杭州、成都、武汉、长沙、海南、济南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创业补助、落户政策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扶持。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可以去各地的政务大厅或者打联系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子们,别因为不了解就职地的相关政策而损失了不少福利。看完小编今天的介绍,只想说高考的学子们努力考上本科是硬道理,当然,考研的学子也要以此为动力,多多加油,毕竟读书真的是很有“钱”途的,学历优势别小瞧!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本公众号成立以来,很少发布市人社局的政策,没有发布不代表没有政策给企业,为了解决招工难、就业难并存,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现象突出;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人才争夺激烈,这个部门的政策每年的补助金额达到10亿以上;到底有哪些政策,今天就为大家梳理几项:一、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 “4050”人员、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二、一次性就业岗位补贴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补贴对象: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补贴标准:6000元/人,一次性补助。三、 稳 岗 补贴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56号)补贴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单位)。裁员率计算公式: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非裁员人数。补贴标准: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去产能企业补贴比例为70%)。补贴期限:稳岗补贴执行到2020年底。四、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52号)补贴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安置重庆籍农民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3.企业产状况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4.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5.当年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并按期支付利息;6.企业在当年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补贴标准:按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人均贷款额3万元计算贴息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补贴期限: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五、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条件: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并与其签订见习协议,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15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不低于每人次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基本生活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次100元标准执行;鼓励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就业,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留用人员见习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200元执行。补贴期限:1-6个月。六、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补贴对象: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补贴标准: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补贴期限: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七、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渝人社发〔2017〕295号)人才分类:第一档:C类人才年薪为30万元—6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12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水利、农业租赁与商务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建筑、采矿、批发与零售、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文化、体育与娱乐、住宿和餐饮、修理和其他服务等行业人才。第二档:C类人才年薪为40万元—8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80万元—16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6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教育、公共管理、社会组织、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卫生和社会工作、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人才。第三档:C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12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20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20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金融分析师(CFA)、金融规划师(CFP)、精算师、离岸金融专业人才、新金融产品研发人才、私募股权(PE)与风险投资(VC)专业人才、风险管理专业人才、融资租赁专业人才等金融业专业人才。补贴标准:A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2倍,最高200万;B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1.5倍,最高100万;C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1.2倍,最高30万。用人单位引才补助:年薪的5%。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费用、个人推荐人才奖励、引才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认定条件:1.基本的服务功能。2.独立的运营资格。3.稳定的经营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000平方米以上,园区类:50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服务对象不少于40户;租用场地的,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扶持政策:1.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60万元一次性补贴,用于补助场租减免、水电减免和创业创新服务、信息采集等相关服务支出;2.绩效奖补。根据年度评估结果,连续3年,给予10-30万元的奖补;3.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奖励50万元/户。九、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依据:《关于做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5号)政策内容:向社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1、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相应补贴。其中,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对象200元/人;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对象500元/人;2、创业服务;3、承接专项活动。
图片来源于网络今(8)日下午,重庆市教委召开会议,公布了2019年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这份多达20项,覆盖各类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将有力地保障所有高校学子不会因为家庭贫困而无法读书。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总会计师郭小萍介绍,仅是2018年全年,高等教育学生奖、助、贷、免、补等资金27.5亿元,惠及高校学生53.4万人次。困难生申请助学金不需开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过去需要到村社、乡镇或民政部门开证明,证明自己是家庭贫困的学生,才能申请助学金。从今年开始,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生资助不再需要到村社、乡镇、民政等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框架模式为“学生申请+学生书面承诺+学校审核+政府部门指导监管”。学生只要申请后进行书面承诺自己是家庭贫困的学生,通过学校的审核后,政府部门对材料进行指导监管,通过审核后,就能拿到相应的助学金,这样一来,简化了学生申请手续,强化了学校和政府审核责任。郭小萍表示,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数据库,用于认定审核的数据比对;各学校可采取身份识别、大数据分析、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资助档案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认定方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评估、研判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是否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到该用的地方。建立统一发放系统不用新开银行卡如何才能让大学生便捷、安全地申请助学金,进入高校呢?郭小萍表示,目前我市的40个区县教委、65所普通高校都设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大一新生入学前的资助主要通过当地区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入学后以及高校在校学生主要通过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资助。而社会资助主要通过教育发展基金会等经过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基金会申请办理。郭小萍说,为了保障国家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快捷发到放每个学生手中,市教委正在开发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统一发放系统,从2019年秋季学期申请认定审核确认后,通过统一发放系统开始实行按月发放,由银行直接将资助资金发到学生银行卡上,学生使用现有银行卡,不用新开办统一银行卡,银行发放后将向学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对突发特困生给予教育基金帮扶此外,高校还会建立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学费资助和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高校校内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社会捐助为辅。据了解,高校从学费等事业收入中计提4-6%比例资金用于学生资助,确保学生资助“兜底”,各高校均对重点、特殊困难学生建立 “台帐”,“一对一”量身定制了资助方案,确保落实到“点”上。对于个别突发、特殊困难的学生,还通过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帮扶。而政府从资助政策制度设计和资助工作实施机制上确保了大学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入学前,我市40个区县全部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校新生,入学前可以申请新生入学项目资助,用于支付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入学时,各高校都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先办理有关入学报到手续,再补办助学手续。入学后,高校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门资助政策、专项资助资金,确保大学生顺利就读。相关链接看看哪些人可以申请资助(一)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奖励5万名。(二)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近3%。(三)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其中: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近27%。(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全国奖励4.5万名。(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学业奖学金奖励,市级按平均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给予奖励,市级按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在校人数的40%比例下达计划。(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计划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硕士研究生6,000元。(七)校园地国家助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所在高校申请受理,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受理,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九)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以继续申请重庆市生源地补充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十)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对所有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补助学费,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实行应贷尽贷,就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生活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通过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渠道解决。(十一)重庆籍三峡移民高职教育助学金。对高校全日制正式学籍重庆籍三峡移民中接受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十二)新生入学路费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高校新生给予交通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高校就读每生500元,市外高校就读每生1000元,全市资助5800名。(十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高出部分自行负担;资助期限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限。(十四)入伍学生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标准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但本专科学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十五)公费师范生教育。对定向培养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资助生活费。(十六)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十七)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十八)校内及社会资助。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十九)重庆市基层就业学费资助。对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累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二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在重庆市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或家庭当年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无力还款,或还本宽限期后仍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建卡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各区县以及各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图表由市教委提供——END——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王渝凤
为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通知》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通知》要求,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此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8月正值高招录取阶段,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小育和大家念叨一下,咱们国家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今天,小育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请注意查收↓↓↓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01政府资助资助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0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0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0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0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0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0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资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01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02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03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04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05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补充。01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0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03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04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05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06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0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0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0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0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0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06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07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0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09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10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费减免。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定。■ 辅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0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0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0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04“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05其他资助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来 源丨微言教育 编 辑 | 加 喵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
今(26)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年内我市将出台并实施岗位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岗位补贴对象为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残疾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补贴标准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此外,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生育、工伤和大额医疗保险将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户籍不再只限城镇户口。看看这些补贴政策你了解多少目前重庆市的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申报?今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就社会保险、贷款贴息、培训补贴几大类的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快看看哪些是你需要的。社会保险类:1、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申报流程:向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稳岗补贴补贴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补贴标准: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列入我市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企业,补贴标准提高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补贴期限:截止2020年底。申报流程:向参保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贷款贴息类: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补贴对象: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安置重庆籍农民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3、企业资产状况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4、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5、当年在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并按期支付利息;6、企业在当年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补贴标准:按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人均贷款额5万元计算贴息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申报流程: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培训补贴类: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补贴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补贴标准:在职职工培训职业(工种)在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培训目录》范围内,培训后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公布的培训成本50%给予补贴。申报流程:向企业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7月1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近日,重庆发布了《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方面,通知指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今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参保并今年有缴费记录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失业补助金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从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记录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通知还指出,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梳理形成了现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并汇总了各地线上申领平台。直接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补贴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此外,也有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策。1职业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以及2019、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同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3.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3.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3社会保险补贴1.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享受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3.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3.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须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5一次性创业补贴1.补贴对象: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3.申领流程: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6现场办理申领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通知明确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7【来源:平安渝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3月26日,重庆市合川区政府在官网“惠民政策”一栏发布文章。文章对3月26日开始的线上房交会给予了政策介绍,其中提到了三项优惠政策。类似政策进一步体现了重庆当前鼓励购房、降低购房成本的导向。对此,我们请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进行分析:1、政策优惠此次政策明确,线上房交会期间,购房将享有各类优惠政策。此类政策明确,凡是在此期间,成功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二手车位、商服用房和办公用房的,给予契税金额50%的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商品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首次产权交易的车位给予契税金额100%的补贴。针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干部职工、物业服务人员等,在此期间成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契税50%补贴的基础上,凭单位出具的证明,由开发企业再给予总房款1%的优惠。从此类政策可以看出,契税补贴政策再一次被运用,有助于购房者购房成本的降低。同时针对医护人员等给予了房价优惠的导向,即可以享受房价1%的优惠。类似政策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的学习和借鉴。2、政策意义应该说此次合川的政策有三点值得关注。第一、线上交易也应该成为近期房屋销售的重要模式,由于线下交易容易产生人员聚集,所以在当前特殊时期,线上交易方式依然需要进行,尤其是政府需要积极搭建线上房交会的模式,这体现了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楼盘促销的的导向。第二、此次政策明确了购房契税补贴,进一步体现了当前财税政策的支持。从实际情况看,此类财税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是今年各地激活住房消费的重要导向。第三、此次政策对于医护人员也明确了优惠购房的导向。从后续市场的发展角度看,确实有必要采取此类定向优惠措施。这也有助于房企更好实现去库存的导向,也体现了较好的社会责任。
9月7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措施》明确提出,在私人和公共领域以降价优惠促销售的乘用车企业分别按照优惠价的25%和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其中在巡游出租车方面,重庆市提出了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按照此前重庆市发布的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今年仅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补贴的20%。另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以下是政策原文: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为贯彻落实全市汽车摩托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激励措施。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二、重点任务(一)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二)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1。网约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2。巡游出租车。2020年在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制定巡游出租车保险费用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出租车超出传统出租车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24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1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3。驾考(驾培)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驾考车、驾培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4。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公务租赁出行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汽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5。公交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6。微循环公交车。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客运新能源微型客车和微循环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循环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7。物流车。鼓励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和医药冷链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三)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重庆交运集团、重庆公交集团)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优化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对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职能,建立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市、区县两级之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的引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二)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发挥垫付补贴专项贷款贴息、物流补助等政策的奖励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对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鼓励各区县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企业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提升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驾乘体验和认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加强督促推进。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广举措,务实推广、取得实效。各整车企业要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文章来源:OFw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