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网讯 距离首次“法考”还有16天!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起始之年,也是客观题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之年,常州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考试工作如何安排?今天(5日)上午,记者从考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共有2090人报名参加第一部分客观题的计算机化考试,人数较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外地考生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年龄结构变化不大,最大的66岁,最小的19岁。目前,我市4个考点,40个考场都已落实到位,并顺利通过了初步的网络测试。据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介绍,相较于从2002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有四方面的重大调整。实行“2+1”考试模式以往国家司法考试实行一年一考,2天分4场进行,4卷合并计算成绩,实行一次性通过。从今年起,新“法考”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二张试卷,主观题一张试卷,实行一次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9月22日的客观题考试,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才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同时,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提供法律法规等,方便应试人员参考。考试内容从过去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转变为以能力考查为主,增加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突出检验应试人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另外,今年客观题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由于全省各地机位数量有限、分布不均,造成部分地市机位暴满,因此,今年常州外地考生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扩展了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考试的人员范围原司法考试确定的四类法律职业扩展到了九类法律职业。根据中央两办《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司法部在《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提高了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报名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与此同时,司法部《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也就是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增加了不得报名考试的禁止性规定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明确了不得参加考试的六种情形,其中增加了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因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据了解,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22日正式开始。客观题考试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主观题考试10月20日上午8:30—12:30。今年我市考务从技术上充分与承担计算机化考试的公司紧密配合,采购了专门用于计算机化考试的防窥膜,并增添了相关技术设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积极与考点学校联系,多次赴实地考察考场环境、测试考试系统,竭力保障考试顺利完成。(记者 侯正萍 通讯员 潘浩军)常州考区四个考点(40个考场)具体分布如下 :考点一: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5个考场考点二: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2号)19个考场考点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8个考场考点四: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8个考场
常州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许玲,现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女,江苏常州人,1967.11出生,1990.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12入党,大学文化(法律硕士学位),1990.07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严德群,现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男,江苏泰州人,1973.11出生,1993.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11入党,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07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成教学院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是峰,现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男,江苏常州人,1970.01出生,1989.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3.07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7.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徐清,现任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女,安徽淮南人,1965.12出生,1988.07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7.05入党,大学文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8.07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0519)12380;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A座23楼;邮政编码:213022;网站:http://www.js12380.gov.cn。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2020年12月27日
常州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卢云云,现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工作处处长、四级高级法官,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挂职)。女,江苏宜兴人,1981.11出生,2003.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1.11入党,大学文化(法律硕士学位),2003.08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拟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华泽峰,现任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信息处)主任(处长)、一级主任科员。男,江苏常州人,1968.06出生,1988.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8.09入党,大学文化,1999.07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拟任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庄松年,现任中共溧阳市委员会常委,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男,江苏溧阳人,1971.08出生,1991.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6.12入党,省委党校大学文化,1999.06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拟任省级以上开发区正处职干部。刘刚,现任政协常州市委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秘书处处长、四级调研员。男,四川隆昌人,1967.12出生,1991.07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07入党,大学文化,1991.07毕业于重庆大学铸造专业。拟任政协常州市委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刘冰,现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女,山东邹平人,1971.06出生,199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09入党,大学文化(法律硕士学位),1992.06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拟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刘明,现任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男,山东平度人,1966.01出生,1987.09参加工作,无党派,大学文化(法学硕士学位),1987.07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拟任常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吴晓晶,现任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员会常委,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男,江苏常州人,1974.01出生,1993.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0.09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8.12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拟任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员会副书记。沈莉,现任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女,江苏常州人,1977.03出生,2000.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8.12入党,大学文化(硕士学位),2000.06毕业于苏州大学经济法专业。拟任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宋晓云,现任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男,江苏溧阳人,1970.09出生,199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2.06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2.12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拟任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邵钦华,现任中共溧阳市委员会副书记。男,江苏溧阳人,1966.10出生,1988.09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2.12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1.12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拟任省级以上开发区正处职干部。姚勇,现任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男,湖南岳阳人,1971.10出生,1995.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3.12入党,大学文化,1995.06毕业于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拟任中共常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徐磊,现任常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男,江苏常州人,1980.10出生,200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8.01入党,大学文化,2002.07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拟任常州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殷文荣,现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老干部处处长、四级调研员。男,江苏常州人,1967.11出生,1988.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06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5.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拟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陶伟,现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员会常委,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男,山东蓬莱人,1970.01出生,1991.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4.01入党,大学文化,1991.07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拟任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正职。黄兴威,现任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党工委书记。男,江苏常州人,1974.08出生,1997.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01入党,大学文化,1997.07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贸易经济专业。拟任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董毅,现任常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男,江苏宜兴人,1968.05出生,1990.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0.01入党,大学文化,1990.07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材料与制品专业。拟任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建国,现任政协常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男,江苏常州人,1964.11出生,1986.07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12入党,大学文化,1986.07毕业于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蒋晓霞,现任常州市财政局企业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女,江苏常州人,1969.12出生,1990.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0.06入党,大专文化,2001.07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拟任常州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舒文,现任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男,江苏常州人,1967.10出生,1987.11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3.08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2.12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潘江晖,现任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处长、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处长(兼)。男,江苏宜兴人,1970.11出生,1995.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4.11入党,大学文化,2002.07毕业于天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拟任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0519)12380;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A座23楼;邮政编码:213022;网站:http://www.js12380.gov.cn。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2020年8月17日
首届“常州最美法院人”推选活动,是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推选“常州最美法院人”,全面展示新时代常州法院队伍建设成果和常州法院人的公正之美、为民之美、清廉之美、奋斗之美,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奋力谱写常州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五大明星城市、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面,请跟随小编的镜头一睹我们溧阳法院推选的“常州最美法院人”候选人——段云松、杜平、刘金文的风采吧~段云松,男,1986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溧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深耕细作,带头办理大案要案,把牢刑事审判质效关;他主动服务大局,组织的调研多次入选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所撰写的案例和论文多次获全国性荣誉;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先后荣获溧阳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其事迹入选“溧阳市政法系统十件最感人的事”。杜平,男,1980年9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文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他讲大局,敢担当,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案速度快,质量优,群众反响好;他勤学习,善思考,所撰写的多篇法律文书、案例在全国、全省获奖;他强作风,甘奉献,先后走进电台、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他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岗、优秀公务员、溧阳市十佳政法干警。刘金文,男,1985年7月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溧阳市人民法院埭头人民法庭副庭长。他长期扎根基层,办案严谨细心,所结上千案件无一错案;他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他服务百姓,定分止争,调解亲情邻里矛盾无数;他坚守底线,严以律己,始终坚守清廉之心;他连续6年被评为溧阳市优秀公务员,并先后荣获溧阳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岗、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近日,“常州最美法院人”候选人开始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分批展示,随后开始网上投票,欢迎大家多多关注,为您支持的候选人投上宝贵的一票!来 源:常州中院
常州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马凌云,现任常州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常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常州新周刊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总编辑。女,江苏常州人,1973.10出生,1996.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3.06入党,大学文化,1996.07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新闻专业。拟任常州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试用期一年)。田海明,现任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男,江苏苏州人,1967.01出生,1988.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02入党,中央党校大学文化,1999.12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拟任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朱岩,现任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政委、一级警长。女,河南南阳人,1980.10出生,2003.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12入党,大学文化(法律硕士学位),2003.07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拟任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试用期一年)。华飞,现任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常委、组织部部长。男,江苏涟水人,1966.06出生,1988.02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06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7.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庄三舵,现任常州市科教城四级调研员。男,江苏常州人,1968.01出生,1988.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8.07入党,大学文化(管理学博士学位),1992.07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教专业。拟任常州市科教城党工委委员,常州市科教城(常州市高等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刘志峰,现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男,江苏常州人,1973.12出生,1999.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4.01入党,研究生文化(工学硕士学位),1999.07毕业于南方冶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拟任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员会常委。刘晓东,现任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男,江苏常州人,1971.12出生,1991.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8.05入党,大学文化,2004.07毕业于江苏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拟任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许德锋,现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男,安徽蚌埠人,1970.03出生,1990.03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2.02入党,中央党校大学文化,1998.12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拟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严巍,现任中共常州市委督查室主任。男,江苏常州人,1971.06出生,199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10入党,大学文化,2003.12毕业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拟任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智,现任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政委。男,湖南张家界人,1974.08出生,2000.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6.11入党,研究生文化(法学硕士学位),2000.07毕业于吉林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拟任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李春婷,现任常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女,江苏沭阳人,1973.02出生,199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9.06入党,中央党校大学文化,1996.12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拟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德森,现任常州经济开发区金融发展局局长。男,辽宁朝阳人,1981.02出生,2004.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6.03入党,大学文化,2004.07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政治专业。拟任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武为锋,现任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党委书记。男,江苏常州人,1977.12出生,1999.12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06入党,大学文化,2006.01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拟任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季小明,现任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男,江苏溧阳人,1968.04出生,1989.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6.06入党,大学文化,2008.01毕业于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拟任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周承涛,现任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男,山东济南人,1972.04出生,1994.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4.01入党,大学文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94.07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系中医养生康复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兼)。周清娴,现任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组织部部长。女,江苏常州人,1974.11出生,1997.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06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10.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拟任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常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单笑波,现任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男,江苏常州人,1964.11出生,1987.07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12入党,大学文化,2012.01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函授部法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施小平,现任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男,江苏常州人,1975.06出生,1995.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4.06入党,中央党校大学文化,2001.12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拟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慧博,现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副主任。男,江苏常州人,1968.03出生,199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03入党,大学文化,1992.06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拟任中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袁菲,现任常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处级)。女,江苏常州人,1967.01出生,1989.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6.06入党,大学文化(经济学硕士学位),1989.07毕业于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及仪器专业。拟任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顾海峰,现任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男,江苏溧阳人,1976.06出生,1997.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9.10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13.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拟任常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倪为民,现任中共常州市科教城工作委员会委员、四级调研员。男,安徽霍邱人,1965.03出生,1982.10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5.12入党,大学文化,2004.06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专业。拟任常州市科教城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高轶,现任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男,江苏常州人,1973.11出生,1995.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06入党,大学文化,2009.03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拟任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斌,现任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临时负责人(原常州市房产登记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男,江苏丹阳人,1965.01出生,1985.07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06入党,大专文化,2013.01毕业于武汉大学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拟任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康永超,现任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常州现代化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男,河南南阳人,1965.07出生,1985.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6.02入党,大学文化,1985.07毕业于郑州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拟任中共常州市委党校专职校务委员(试用期一年)。蒋功伯,现任江苏省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男,江苏常州人,1970.05出生,1989.12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1.06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7.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拟任中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统部常务副部长。蒋锁平,现任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兼)。男,江苏常州人,1979.11出生,200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2.04入党,大学文化,2002.07毕业于东南大学文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拟任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常州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谢春林,现任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男,江苏溧阳人,1973.07出生,1994.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3.08入党,大学文化,2005.07毕业于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闻学专业。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兼)。路军方,现任常州市科教城四级调研员。男,江苏常州人,1970.03出生,1992.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8.09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09.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拟任常州市科教城党工委委员,常州市科教城(常州市高等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裴晓冬,现任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党委书记。男,江苏常州人,1975.12出生,1995.12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06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2013.07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拟任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戴志华,现任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男,江苏常州人,1968.10出生,1991.08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1.01入党,中央党校大学文化,1999.12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拟任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0519)12380;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A座23楼;邮政编码:213022;网站:http://www.js12380.gov.cn。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2019年10月16日
“犹记当年军旅事,坚守初心起征程。在常州中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曾经身着戎装,保家卫国;如今身着法服,守护公平正义。阵地变了,不变的是军人的本色;岗位变了,不变的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点击照片,军装→法院制服他叫谢周鹏,是信息技术处处长。军旅生涯中,他先后二十多次远涉重洋,参与过包括神舟飞船与北斗卫星等在内的发射测控任务。每逢执行任务,他所在的部队就提前数月随远望号出发,跨越惊涛骇浪的马六甲、好望角,闯过巨浪滔天的热带气旋,数十天不停歇在大海上航行,赶赴测控海域。往往是不分昼夜地工作,最久的一次任务整整持续了七天。正是这些蹈海探天、追星揽月的珍贵经历磨砺了他的意志和品质。到法院工作后,他依然保持着这份责任与激情。无论在纪检监察部门、宣传教育条线,还是信息技术岗位,他始终把每一个岗位,都当作是一次新的征程。周末加班撰写材料,晚上十点赶回单位挑选新闻照片……他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保障服务,用这些平凡的工作小事,践行着忠诚履职担当的誓言。▲点击照片,军装→法院制服他叫姚一峰,是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他转业到法院工作。从军人到法院人的转变,在姚一峰看来,目标都是一样的,都是为服务人民,都是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凭借着敬业奉献的工作精神,他逐步实现了军营到法院的传统延续和使命融合。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负责司法拍卖工作。为做好这项重要的工作,他认真学习,虚心请教,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熟练掌握了司法拍卖工作。工作中,他热心服务,耐心回答好每一次咨询工作。在他的努力下,当年司法拍卖成交数量同往年相比增长了76.8%,成交金额同比增长了99.7%。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他更是主动放弃休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此外他还主动参加抗疫志愿者队伍,为战“疫”工作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点击照片,军装→法袍他叫邹玉星,是民一庭副庭长。10年前,他从部队转业至法院工作。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坚持利用好点滴时间,充电学习法律知识。2010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他便以总分378分的成绩顺利通过。后来,他又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光阴流转不改军人信念,角色转换不褪军人本色。无论在部队还是法院,邹玉星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己的审判任务。7年多来,他共审结各类案件800多件,未有一件错案。忠诚是军人最可贵的品质,同样也是法官应具备的品质。作为一名法官,邹玉星始终保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的忠诚和热爱。11年来,他坚守着永葆忠诚的品质,恪守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点击照片,军装→法院制服他叫李俊,是立案庭的信访接待工作人员。“作为平常人就要做好平常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这是李俊常挂在嘴边的话。转业十多年来,李俊秉持着一颗平常心,始终坚守在信访工作岗位,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续写军人风采。有一年大年夜,他正在北京某救济服务中心值班。下午四点多,一位来自溧阳的老奶奶被送到该救济服务中心。老奶奶因天气寒冷感染风寒,躺倒在大厅地上不停呻吟。他一面向领导汇报情况,一面紧急将老人送到医院,帮着挂号就诊,陪护检查挂盐水,忙到很晚才离开。像这样在别人看来似乎过于辛苦、繁杂的工作日常,李俊却甘之如饴。当他看到是一件件信访积案在信访工作者共同不懈努力下被攻坚化解,看到群众真心实意的笑容时,他觉得一切都值了。▲点击照片,军装→法院制服他叫王鹏,是监察室的工作人员。2014年10月,他转业到法院工作。面对全新的岗位,他依然保持着军人的优良作风,自觉找准定位,默默勤奋工作。2018年他被抽调至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工作,后又被市纪委监委派驻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他倍感责任重大。在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军人强大执行力、敏锐洞察力的优势,当好参谋做好助手,保持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为全局工作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凭借自身突出的工作能力,他被评为2019年度市级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一朝入伍,军魂入骨。抗疫期间,王鹏毫不犹豫挺身而出,第一批加入法院抗疫志愿者队伍。此外他还积极书写抗疫书法作品,用书画为抗击疫情加油,其作品两次被省长安网和市政法网录用。▲点击照片,军装→法警制服他叫张庆,是法警支队警务科长。2000年,他主动放弃报考地方重点大学的机会,毅然地进入部队院校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分配到了一线作战部队工作。在部队服役的10年中,他经常独立带队完成重大任务,并多次参加部队的重大演习和抗洪抢险,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军人风采。2010年,张庆转业至法院警队工作,他也把军人的作风带到了警队。2016年8月,省法院举办全省法警察技能竞赛总决赛,指定常州组建20人的应急棍表演方阵。为了完成任务,他几乎天天泡在训练场上,连续五个多月没有回家,与参训队员同吃同住,轻伤不下火线。期间他动了一次手术,但术后2天他便回到了训练场。比赛中,常州队发挥出了较高的竞技水平,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也因此受到了省法院嘉奖。【来源: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每年9月对于一部分小伙伴来说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日子又要如期而至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又要来啦!今天上午,常州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政策调整和我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排情况。重大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需参考人员范围有所扩展根据中央两办《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司法部在《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也就是将原司法考试确定的四类法律职业扩展到了九类法律职业。报名专业学历条件有所提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报名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与此同时,司法部《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也就是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得报名的情形有所增加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明确了不得参加考试的六种情形,其中增加了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因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方式和内容有所优化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1模式,即客观题二张试卷,主观题一张试卷,一次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从今年开始,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才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同时,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提供法律法规等,方便应试人员参考。考试内容从过去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转变为以能力考查为主,增加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突出检验应试人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另外,司法部确定,今年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除全国五个机考试点外仍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时间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考试地点常州考区四个考点(40个考场)具体分布如下:考点一: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5个考场考点二: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2号)19个考场考点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8个考场考点四: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8个考场数说司考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组织实施以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已经圆满完成了16次常州考区的组织实施任务。16年来,全市共有19893人报名,1万余人参加考试,2788人考试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788人中,约有一半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一部分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今年,我市共有2090人报名参加第一部分客观题的计算机化考试,外地考生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年龄最大的是66岁,最小的19岁。目前,我市4个考点,40个考场都已落实到位,并顺利通过了初步的网络测试,竭力服务每位考生。【常州发布综合编辑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觉得有用就点个赞吧
最近,小布获悉在四年一度的“江苏最美法官”推选中常州有两名法官入选候选人!究竟是谁这么优秀让我们一睹她们的风采吧!王佳 王佳,女 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为常州中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二级法官。她是坚守少年家事审判11年的百姓法官,参与审结少年家事案件1500余件,创设少年家事审判法官寄语帮教法,经其帮教的罪错少年再犯罪率为0,一审家事案件调撤率76.2%;她是常州法治大讲堂的金牌主讲人,3年来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她是业务精良、热心公益的全能选手,与妇联、民政、共青团的综治项目都有她的身影。03:06黄文娣 黄文娣,女,1977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自2008年到法庭工作以来,黄文娣同志一直奋战在基层第一线,累计办案2000余件。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完美诠释了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她用柔弱肩膀撑起法律的尊严,用真挚情感冰释当事人的纠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不平凡和不一般。展现法官职业风采激发法院干警工作热情点击阅读原文为你喜欢的常州法官投票吧!“江苏最美法官”活动介绍“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自7月11日正式启动, 采用法院系统内部推荐与面向社会推荐,通过自下而上、媒体发动、群众推荐等多种方式, 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共推选出27名“江苏最美法官”候选人。8月23日至8月30日,27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已分批展示在“江苏法院网”、省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网易新闻客户端和其他承办、协办的媒体平台。自今天开始,推选活动进入网络投票阶段,8月31日至9月7日,大家可以通过网易新闻客户端江苏各市页卡、省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投票。每人每天只可投票一次,每次投票需选满十人。“江苏最美法官”推选活动,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 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联合主办,网易江苏作为本次活动的媒体支持单位, 在网易新闻客户端江苏十三市页卡进行活动的展示与投票。此次推选活动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推选“江苏最美法官”,集中展现新时代江苏法院队伍建设成果和江苏法官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省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 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常州发布综合编辑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文作者:小安,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原在北京市公安系统工作多年,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后转行律师。引言: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常见的寻衅滋事,多是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财物及追逐、拦截、恐吓、辱骂他人的行为,且多为酒后实施。但寻衅滋事又被业界称为口袋罪名备受争议。本文关注重点在于,新出现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的几类行为:软暴力催讨高利贷等非法债务(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将独立成罪);多次谎报警情的行为;多次到非信访部门走访、缠访、闹访并强拿应要财物的行为。一、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二、相关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1.类型一寻衅滋事界定标准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2.类型二寻衅滋事界定标准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3.类型三寻衅滋事界定标准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4.类型四寻衅滋事界定标准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5.多次纠集寻衅滋事未处理,量刑5-10年第六条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2.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4.9起实施)提示:此前,与催讨高利贷等非法债务相关的软暴力行为,直接按照寻衅滋事认定,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进行了调整,罪名称呼暂未知,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五、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威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至第四条中的“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既包括同一类别的行为,也包括不同类别的行为;既包括未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也包括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三、相关案例案例1张某、袁某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审刑事判决书溧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苏0481刑初523号解读:讨债公司曾经一度猖獗异常,执行力甚至超过走正常诉讼程序,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本案中,被告人受他人雇佣,采用堵锁芯、喷油漆、显露纹身、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蹲守包围、堵门阻工等手段进行滋扰,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鉴于其参加的组织的黑社会背景(被告最终未被以黑社会罪名起诉),最终,因所实施行为对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和心理强制,被认定构成“软暴力”型的寻衅滋事。一、简要案情1.2014年6月份左右,被告人张某、袁某受陈良平(已起诉)指使,伙同王全富等人至常州市刘某1家中,采用堵锁芯、油漆喷字等方式对刘某1家人实施滋扰。2.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张某、袁某受陈良平(已起诉)指使,伙同王全富等人至江阴市吉某1家中,采用榔头砸门、油漆喷字等方式对吉某1家人实施滋扰。3.2014年5月至2015年,张腊生为向花某1讨要钱款,安排童洪峰、杜江纠集王全富、杨小平(均另案处理)等人,持续到常州市天宁区万豪花都国际酒店采取拉横幅、组织老年人静坐举牌、组织人员做丧事进行滋扰,期间被告人张某、袁某受王全富纠集以显露纹身、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对万豪花都国际酒店的正常经营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4.2015年6月份开始,为帮万新良向金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朱某1讨要债务,被告人袁某跟随王全富以及刘波、黄超、祝传江(均另案处理)等人,分别到太阳城17楼金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朱某1住所采取蹲守、包围等方式不断进行滋扰,最终迫使朱某1签订金桥市场的共管协议。5.2016年5月26日上午10时许,刘波为帮冷某向常州市海鲨合成化纤有限公司负责人许某1讨要欠款,遂纠集被告人张某以及王全富、董磊、徐志来(均另案处理)等数十人到海鲨印染厂门口,以用车辆堵门阻工、聚众造势等手段逼其向冷某还款,至当日下午2时许,许某1迫于压力答应还款,冷某、刘波才安排车辆、人员离开。6.2017年7月下旬至9月期间,张荣贤为向常州江苏亿林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1索债,纠集被告人张某以及蔡春雷、王全富等人多次至亿林公司,采用语言威胁、聚众造势、穿统一印有“讨债”字样的白色T恤、高音喇叭播放“欠债还钱”、堵门等手段进行滋扰讨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7.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受他人委托向宋某讨要债务,因找不到宋某,张某带人至常州市河海市场内宋某家卖水产品的摊位上,向宋某前夫张某1和儿子张某7进行纠缠、滋扰,妨碍他人正常经营活动,最终迫使张某1、张某7父子归还欠款3万元。二、法院观点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袁某受雇他人,为索取债务,多次采用软暴力手段恐吓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袁某犯非法拘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张某虽然受雇佣,但是在各犯罪中是具体行为实施者,根据其犯罪情节,不宜认定为从犯,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其他辩护意见,经查证属实,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二、被告人袁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审判长 段云松人民陪审员 史林君人民陪审员 周建敏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翟磊案例2曲某平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鲁0681刑初377号裁判要旨:多次无故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骚扰并辱骂接警员,扰乱110报警平台工作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刑6个月一、简要案情2018年1月22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被告人曲某平使用138××××****手机号码酒后为泄私愤无故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86次,多次谎报警情、骚扰并辱骂接警员,故意滋事,严重扰乱了110报警平台工作秩序。被告人曲某平于2019年5月31日被龙口市公安局抓获归案。二、法院观点本院认为,被告人曲某平为发泄情绪,多次随意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曲某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裁判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案例3所某某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黔0526刑初100号解读:本案系上访案件中比较有典型的案件,最终被告人被以寻衅滋事定罪,获刑四年。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对于非法信访行为,一般多只能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威慑力度显然不足。本案中被告人就2018年就曾在4月份、5月份、6月份三次到中南海周边非访,最终被启动刑事追诉程序而获刑。一、简要案情1988年,杨湾桥水库恢复扩建工程,设计水库最高水位线为海拔2188米。水库建成后,将淹没双龙乡耕地共计3533亩,其中被告人所某某所在的江某沟边组将被淹没土地总面积为338亩,江某,江某沟边组当时参与调配土地的人口为**391人,治县政府明确双龙乡耕地征拨费26万元由乡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用于全乡公用事业。全乡的涉淹土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整承包。1992年,被告人所某某退伍回到户籍地江某沟边组后,在杨湾桥水库2188米线内将1988年已被国家征用,但尚未被水淹没的土地进行开挖耕种十亩左右。到2002年,所某某将土地租给他人耕种后举家外出到黑石镇做生意。2012年,所某某在本县草海镇鸭子塘村与他人合伙开办威宁自治县佳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家航瓷粉厂)销售建材。所某某与其家人在鸭子塘村的瓷粉厂及威宁自治县职校附近出租房居住。2016年6月1日,因所某某在本县草海镇鸭子塘村开办的家航瓷粉厂自建成以来一直未办理环保手续,长期无证经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鸭子塘社区废旧塑料加工厂过程中发现该瓷粉厂在住户密集区大量生产瓷粉,噪音及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住户的身体健康,附近群众反映强烈,且该瓷粉厂位于国家级草海自然保护区红线范围内的集雨区,大量粉尘在雨季经雨水冲刷直排草海,对草海造成污染。于是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月25日向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出具威检民(行)行政违监[2016]52242700003号检查建议书,建议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认真履职,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对该瓷粉厂进行处理。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收到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便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并于同年8月8日致函威宁自治县供电局对该瓷粉厂进行断电处理。为此,被告人所某某以要求县委政府赔偿其瓷粉厂因断电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多次到县有关部门进行上访,并于2016年10月16日、12月10日、12月27日越级到北京上访。被告人所某某因在中南海周边非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后,由本县工作人员将其接回。同年12月14日,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对所某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2017年1月8日,因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造成所某某开办的瓷粉厂停产,所某某多次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息访息诉,双方经协商,由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于2017年1月27日前一次性对所某某作出29万元的补偿,并承诺帮助所某某推销400吨瓷粉,所某某承诺不再就此进行上访。2017年,因杨湾桥水库复建增效工程的需要,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为解决1988年原杨湾桥水库征地农户未实际得到补偿款的问题,按照现行土地征收价格27600元每亩的标准补偿1988年参与土地调整的农户,所某某所在的江某沟边组土地淹没面积总共为338亩,补偿款合计9328800元。按当时参与调整土地的人口116户391人计算,人均应得补偿款为23858.82元。被告人所某某以钱少为由拒绝领款。此后,所某某便以要求政府解决其位于杨弯桥水库2188线内的约80亩水淹地的赔偿款问题,解决其住房问题和帮助其找到一条可以养家糊口的道路为由,多次到双龙镇政府、威宁自治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及北京进行上访,并且多次越级上访。经调查,所某某称其个人拥有80多亩水淹耕地不属实,其退伍后开挖耕种的土地属于1988年政府已征用的土地,不属于所某某个人所有的承包地。且所某某全家于2002年举家外出经商,属长期在外居住的个体工商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符合农村精准扶贫户条件。所某某本人从未向相关部门提出过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和临时救助的申请,不听疏导、解释和劝告,多次执意到北京上访,越级非访,反映不合理诉求。所某某于2018年4月12日在中南海周边非访,被北京警方训诫,2018年4月14日被送回威宁自治县,并于2018年4月15日被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8日;2018年5月9日,所某某再次到北京上访,并在中南海周边非访,被北京警方训诫,后被送回威宁自治县,2018年5月14日被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8年6月11日,所某某又到北京上访,在中南海周边非访,被北京警方训诫,2018年6月17日被送回威宁自治县,并于当日被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于2018年6月27日对被告人所某某转为刑事拘留。2018年7月11日,经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告人所某某次日由威宁自治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因被告人所某某的非法上访行为,本县双龙镇政府多次将其从北京接回,共计花费人民币143721.61元。二、法院观点被告人所某某2016年多次越级上访,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因在对其瓷粉厂断电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迫于信访维稳压力,于2017年1月8日对其支付了29万元补偿款。被告人所某某尝到甜头后,便趁政府及有关单位欲对杨湾桥水库复建增效、对杨湾桥水库被淹没土地的农户进行补偿之机,虚构自己在杨湾桥水库2188米水位线内拥有80余亩水淹地的事实,借机对政府部门提出赔偿其80余亩水淹地补偿款、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帮助其找到一条可以养家糊口的道路等诸多无理诉求,多次到县有关部门及北京中南海等非信访部门走访、缠访、闹访,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经多次训诫、多次行政拘留后仍拒不悔改,其行为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处罚。据此,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所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所某某提出的江某沟边组1988年被征收的土地不是338亩、116户,江林村老百姓不知晓1988年县委政府征收土地之后拨款26万元用于公益事业的辩护意见,与威宁自治县委威发(1987)42号文件、江林村村民委员会关于杨湾桥水库1988年扩建土地调整情况说明及证人刘某2、所银光、所二群的证言证实的内容以及所某某本人的供述内容相悖,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所某某提出的因县政府的举措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其才上访,其上访是有理由的,并非其无事找事,无事生非,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与其虚构自己在杨湾桥水库2188米水位线内拥有80余亩水淹地的事实,拥有厂房及出租房居住却仍无理要求政府解决其住房问题的事实,以及开办有瓷粉厂并经商多年、拥有一定经济基础却仍要求政府帮助其找到一条可以养家糊口的道路的事实不相符。其上访诉求均属于无理诉求,其多次到县有关部门及北京中南海等非信访部门走访、缠访,且经多次训诫、多次行政拘留后拒不悔改,其行为已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故对其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所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所某某主动接受讯问,并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所某某自愿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符合本案审理查明的事实,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所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审判长 郭丽娅人民陪审员 龙正学人民陪审员 仇学平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攀注:1.《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ay2021.1.8
来源:江苏金融圈T055人才简况☆性别:男☆出生年月:1989.05☆婚育状况:已婚已育☆学历:硕士☆专业领域:银行、基金等☆从业经历:两年城商行省行法务经验,熟悉银行相关业务及风控体系,同时积极学习基金领域相关规定。☆期望工作地:南京☆意向岗位:法务、风控、投资☆期望年收入:28万T054人才简况☆性别:男☆出生年月:90后☆婚育状况:未婚未育☆学历:硕士☆专业领域:监察、内控☆从业经历:四年大型金控集团监察、内审工作经验,熟悉相关党纪法规及监管规定,熟悉金控集团风险管控体系,具备独立调查取证能力。☆期望工作地:南京☆意向岗位:监察/内控☆期望年收入:20万+T053人才简况☆性别:男☆出生年月:90后☆婚育状况:已婚已育☆学历:本科☆专业领域:金融科技、互联网产品开发☆从业经历:5年知名家电企业和银行产品经理从业经历☆期望工作地:南京☆意向岗位:金融产品经理,金融项目经理☆期望年收入:25万+T052人才简况☆性别:女☆出生年月:1987年☆婚育状况:已婚已育☆学历: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管理专业本科☆专业领域:财务会计、税务,中级会计师☆从业经历:两年企业总办会计,三年外资金融机构会计从业经历☆期望工作地:南京☆意向岗位:金融机构、房地产、财务管理等行业财税会计☆期望年收入:面议T051人才简况☆性别:男☆出生年月:1987年☆婚育状况:未婚☆学历:MBA☆专业领域:保险公司核保、销售管理;企业管理☆从业经历:从业9年,1年地产开发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经验;8年保险公司车险、非车险管理,机构及业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行政管理、保险业务管理相关工作☆期望工作地:南京☆意向岗位:上市公司/国企,保险、金融机构☆期望年收入:20万+T050人才简况☆性别:男☆出生年月:1982年☆婚育状况:已婚已育☆学历:MBA☆专业领域:金融学☆从业经历:超过10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5年以上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经历,熟悉金融行业各类产品。具有多年分管融资、土地挂牌、担保公司经验。☆期望工作地:南京☆意向岗位:国有企业平台公司、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期望年收入:30+T049人才简况☆ 性别:女☆ 学历与简称:研究生☆ 专业领域:应用金融☆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未婚☆ 从业经历: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审计助理,协助编制被审计单位的现金流表以及相关科目的实质性内控测试。☆ 期望工作地: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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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十余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历任交易员、营销经理、机构业务主管和投资总监等职位,梳理过大量行业项目,掌握投资项目资源挖掘渠道和管理能力。☆ 期望工作地:南京☆ 求职意向:投资总监☆ 期望年收入:30万+T042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法学硕士☆ 专业领域:信贷风险管理、银行法务☆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6年银行信贷部副总、法务工作经历,主要从事合同管理审核、不良资产管理、授信管理及重大项目合作法律支持。☆ 期望工作地:南京☆ 求职意向:风险管理、法务经理☆ 期望年收入:30万+T041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金融学☆ 专业领域:投资☆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6年从业经验,拥有四大审计和财务咨询工作经历,丰富的投资和海外工作经验,参与过多项完整的项目投资。☆ 期望工作地:南京☆ 求职意向:投资经理☆ 期望年收入:30万+T040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法律硕士☆ 专业领域:法务、私募股权☆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十余年工作经验,熟悉股权转让回购、债券回购兑付及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过多起股转新三板挂牌项目内核以及行业相关纠纷处置工作。☆ 期望工作地:南京☆ 求职意向:私募股权基金☆ 期望年收入:50万+T039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硕士研究生;CIPA;ACCA☆ 专业领域:财务会计和IPO☆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两年半的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10余年证监会派出机构从业经历,从事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期望工作地:长三角地区☆ 求职意向:拟上市公司,投资运作☆ 期望年收入:80万+T038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复旦大学MBA☆ 专业领域:财务金融☆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国有大型保险公司总部和金融基金公司,近二十年从业经验,熟悉金融产品分析、研发、战略规划以及日常运营管理等整体业务流程。☆ 期望工作地:无锡☆ 求职意向:总经理☆ 期望年收入:80万+T037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本科☆ 专业领域:商业银行网络金融☆ 出生年月:90后☆ 婚育状况:已婚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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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三年国企单位法务主管经验,一年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日常法务工作和国家相关各类法律法规,参与多个大型项目合同审查、诉讼处理、论证调查。☆ 期望工作地:南京市☆ 求职意向:法务主管☆ 期望年收入:20万+T030人才简况☆ 性别:女☆ 学历与简称:本科☆ 专业领域:经济管理,担保 ☆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十八年从业经验,先后在多家银行、知名外资企业、国企任职,历经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拥有优秀的企业策划运营管理能力,丰富的信息系统搭建经验和金融业务知识。☆ 期望工作地:江苏省☆ 求职意向:国企、上市公司高管☆ 期望年收入:80万+T029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与简称:研究生 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清华大学金融总裁班十期☆ 专业领域:管理类 投融资 ☆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先后在多家会计事务所、上市公司、投资集团核心主管,熟悉企业财务管理和投融资☆ 期望工作地:南京市☆ 求职意向:投资顾问、财务总监☆ 期望年收入:60万+T028人才简况☆ 性别:女☆ 教育经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本科 ☆ 专业领域:金融机构投行业务,获得CFA、 FRM证书 ☆ 出生年月:90后☆ 婚育状况:未婚未育☆ 从业经历:先后在多家知名信托、消费金融、战略咨询核心部门实习,熟悉各种金融理论与实务操作☆ 期望工作地:江苏省☆ 求职意向:金融机构或各类投行项目部门☆ 期望年收入:20万+T027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MBA☆ 专业领域:投资并购,发行上市☆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二十年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经验,历认财务经理、审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负责人、总裁助理等职。☆ 期望工作地:南京市☆ 求职意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投资总监☆ 期望年收入:60万+T026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本科☆ 专业领域:银行业☆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二十年以上银行从业经验,历经柜员、客户经理、信贷部门负责人、分行副行长、分行行长。☆ 期望工作地:南京、常州、无锡、苏州☆ 求职意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高管。☆ 期望年收入:80万+T025人才简况☆ 性别:女☆ 学历:研究生☆ 专业领域:高级会计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持有董秘资格证。☆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二十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全程参与港交所借壳上市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并直接参与实施。☆ 期望工作地:不限☆ 求职意向:拟上市公司优先,次选上市公司,财总或董秘,专职兼职均可。☆ 期望年薪:60万+,应有股权激励。T024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研究生☆ 专业领域:投资并购、证券事务☆ 出生年月:7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长期从事证券监管经历,熟悉企业上市、并购、发债、金融牌照申报、非公开发行、对外并购等业务,熟悉资本运作流程,熟悉企业管理。☆ 期望工作地:江苏,南京优先☆ 求职意向:上市公司高管、董秘☆ 期望年薪:60万以上T023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研究生☆ 专业领域:投资并购、证券事务☆ 出生年月:6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13年上市公司财务总监,10年上市公司董秘经验,参与运作企业上市、并购、发债、金融牌照申报、非公开发行、对外并购等业务,熟悉资本运作流程,多次获得“金牌董秘”称号。☆ 期望工作地:华东地区,安徽芜湖优先☆ 求职意向:新三板/上市公司董秘、投资并购部门负责人T022人才简况☆ 性别:女☆ 学历:本科☆ 专业领域:证券事务、公共关系☆ 出生年月:90后☆ 婚育状况:已婚未育☆ 从业经历:1年行政工作经验,2年新三板公司董秘工作经验。☆ 期望工作地:南京;苏州;无锡;上海☆ 求职意向:上市公司董秘/证代T021人才简况☆ 性别:女☆ 学历:本科☆ 专业领域:创业股权投资☆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3年村镇银行风控总经理经验,10年合资、内资大型企业集团财务负责人经验,持注册会计师、工程师资格证。☆ 期望工作地:江苏省内☆ 求职意向:风控总监/财务总监T020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南理工化学工程硕士☆ 专业领域:创业股权投资☆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从业经历:5年省属国企投资部门投资经理工作经验。☆ 求职意向:上市/拟上市公司投资部/证券部T019人才简况☆ 性别:男☆ 学历:211名校金融学研究生☆ 专业领域:网络金融研发和销售,持中级经济师证书。☆ 出生年月:80后☆ 婚育状况:已婚已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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