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我校2020年继续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1、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2、实施范围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3、考核要求“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4、选拔范围及条件1.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2.外语水平要求(1)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D、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E、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A、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B、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C、报考历史学院的考生,所选专业考试科目含西班牙语的,要求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D、报考历史学院的考生,所选专业考试科目含希腊语的,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其他小语种外语水平由申请学院另行确定外语水平要求,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3)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外语水平要求: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3.培养类别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4.境外获得学位者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5、申请考核程序1.网上报名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2.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于2019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1)《南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报考南开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6)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3.学院审核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查验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境外获得学位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2)学院由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4.综合考核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9年11月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5.拟录取名单审核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6.录取非定向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6、申诉渠道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7、其他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和高校思政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生,其他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5、我校设立“卓越人士专项计划”,旨在吸引对国家重大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提升相关人员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从而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生。年度“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的入选条件、攻读方式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受上述有关条款之约束。“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需填写《“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于2019年10月29日前提交到南开大学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6、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生的学院,经申请,每个招生年度可进行两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第二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如下,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5日。(2)考生须于2020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20年3月30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20年3月31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4)综合考核: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5)拟录取名单公示: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7、其他事宜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8、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9年11月11日,武汉大学在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这标志着武汉大学2020年的博士招生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据悉,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6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600余人。武汉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9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各专业、哲学学院各专业、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相关专业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建议广大考生报考之前务必关注上述信息。武汉大学博士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武汉大学的博士报名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据悉2020年武汉大学所有招生单位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在符合学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与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三种。2020年武汉大学的报名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2月14日。 博士报名需要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相对于清华北大等院校,武汉大学还统一组织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20) ,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考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7日上午8:30-11:30。 希望考取武汉大学2020级博士的考生别忘了及时报名哦!
培养目标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招生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考生应选择一种方式在我校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因招生方式多样,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报考导师,确认报考方式和招生名额情况。招生类别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须于录取时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考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定向考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其招生总数的20%(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其它专业为学术学位)。报考条件1、普通招考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5.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硕博连读符合(一)中1、3、5各项的要求,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3、申请考核符合(一)中1、3、4、5各项的要求,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报名1、网上报名(1)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3月6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e.cn/xscx)进行报名,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2)“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e.cn/xscx)进行报名,并缴纳报考费。(3)所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博士报考费为220元/人,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缴费请慎重,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报考费概不退回。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青岛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点击文中的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953976)。考试安排(普通招考)1、现场确认地点: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需提交的材料:《青岛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考生个人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初试2021年4月17日-18日,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请于考试前3天到学校网站查询。3、复试(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等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复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加试在复试时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有关特殊要求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按要求向招生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科推荐,学科汇总审核后,报学院审核。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接受申请者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依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附件3)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2.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各学科复试方案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3.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校验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二)非定向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具体要求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生;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标准执行。违规处理(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其他(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作适当调整。(二)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三)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联系方式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e.cn/yzb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66071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热烈欢迎报考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高水平理论人才。二、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院)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为同一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为同一学科门类,下同);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者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为同一一级学科;报考者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35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四、报名程序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2020年1月6日17:00。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2.报名地址报考“统一考试”考生登录如下网址报名:http://121.42.172.162:9101/(S(mgexbi0q0ew3uv5h22hywtim))/dr/login.aspx,3.报名程序(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证件照。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像素上传本人照片。(3)提交报考信息。4.报考类别说明(1)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必须将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就业。(2)定向: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在校学习,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复试时,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院)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至少第一学年脱产学习的证明。5.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或硕士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报名要求的期刊论文扫描件。(3)考生必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考生资格网络审核网络审核截至2020年1月10日。考生可于提交报考信息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审核结果。(三)现场确认审核与报名费缴纳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20年3月7日(周六)8:30-11:30;13:00-17:00。逾期不候。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学术活动中心(详见届时通知)缴费:报名费每位考生200元,现场缴纳。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注明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注:应届双证硕士毕业生,学生证每学期均须已注册);获境外学位考生持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境外院校含港澳台地区)。现场审核确认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前来办理,具体要求请考生届时查看我院网站通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数是开展后续考务工作的基础,为了保证初试平稳、有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不按规定要求来我校(院)现场审核确认的,我校(院)不予安排考位。网络报名审核和现场确认审核只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进一步审核在复试进行。考生在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我校(院)均有权取消该考生的初试、复试、录取资格。(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可于3月16-20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A4白纸单面打印。五、初试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2.考场安排。考场安排将于2020年3月19日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持有效准考证于2020年3月20日8:30-17:30到我校(院)提前熟悉考场。3.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初试成绩公布三日内向我校(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逾期不予受理。六、复试1.复试办法、获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详细安排于2020年4月下旬在网上公布。2.复试小组可以根据考生情况进行相关学科的笔试加试。3.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七、录取1.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2. 经我校(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年我校(院)录取定向博士生实行比例限制,各教研部门或一级学科通过“统一考试”方式录取定向生名额情况参照《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目录》。录取时由教研部门按照定向生数量不超过(可以少于)简章划定的招生名额录取。3.对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人事档案;对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与定向培养考生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院)规定,档案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4.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八、培养方式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九、学费和奖助学金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入校后,按照非定向生综合表现,我校(院)将通过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必须转入我院,享受我校(院)奖助贷补政策待遇。在学期间,以定向方式录取的,不参评我校(院)学业奖学金,不发放助学金,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医疗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院。十、其他1.考生初试报名阶段,不要求出具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的公函,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关系;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院)不介入。2.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 。3.如在2020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2号楼206室联系人:郭仁岩联系电话:010-62804348招生办微信公众号:CCPS研招办电子邮箱:yzb@ccps.gov.cn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2月
郑州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现有3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代码10459。2021年我校除人文社科个别学院以外均实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是指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招生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办法适用于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未实行“申请-考核”的学科仍采用以往的招考方式。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二、学制及学费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年度招生一次。学费10000元/年。三、招生规模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余名(含各类专项计划,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四、报考条件(一)普通招考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4.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4)达到招生院系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5. 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持《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经审核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送至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637房间,邮政编码:450001,电话:0371-67739068)。9. 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在此基础上还须满足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拟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单位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及“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二)硕博连读除满足上述第1、2、6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具体选拔条件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三)直博生2021年学校设立了直博生专项计划,在我校理、工、医科多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各招生单位遴选了包含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学者在内的博生生导师招收直博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五、报名及材料提交(一)报名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将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公告中公布。2. 所有考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3.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考生务必按照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报名及向院系提交材料)4. 报名阶段暂不缴费,缴费在信息确认阶段进行,缴费后概不退费。(二)材料提交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后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含以下两部分:1. 提交给研究生院的考生基本信息材料。在博士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后期报名公告。2. 提交给报考院系的申请材料。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按以下清单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接受审核材料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1)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2)专家推荐书;《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6)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7)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8)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三)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报考院系分别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考核制院系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通过申请名单;普通招考方式院系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研究生院将根据院系提交的审核通过名单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信息确认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不允许参加信息确认、缴费及考试等环节。直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可直接进入信息确认环节。六、缴费及信息确认1. 缴费及信息确认将在研招网进行,具体网址见博士招生信息确认公告。缴费及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3月4日至3月7日2. 准予参加信息确认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缴费、信息确认,并按公示信息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及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考。3. 研究生院将根据信息确认及缴费结果确定并公布准考名单,考生可自行登录博士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网址待公布)。七、体检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初试(一)考试要求除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外,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或“申请-考核”制的考核。(二)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和形式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2021年3月13日上午8:30-9:00 听力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2021年3月13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2021年3月14日上午:业务课一2021年3月14日下午:业务课二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参加上述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但需参加各单位统一组织的考核,时间、地点按招生院系安排执行。(三)考试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具体地点和形式见准考证)(四)外语考试1.考试内容及形式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按各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规定执行)分为听力和笔试。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满分150分。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2.外语免试普通招考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申请免试材料必须在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或在信息确认时补充提交。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2)新GRE260分以上(5年内有效);(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免试按各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九、复试复试日程由招生单位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时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工医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单位)。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执行本单位时间及相关要求。十、奖助政策(一)优秀考生奖励政策1.直博生(1)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直博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5000元;经考核筛选,优秀者可采取开放式培养模式,由学校或招生单位资助,派往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国内顶尖高校联合培养,毕业后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可优先留校充实师资队伍。(2)来源于其他高校直博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15000元;2.其他博士考生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发放比例及标准为:一等20%,15000元;二等50%,12000元;三等30%,10000元。其中一、二等奖为省级学业奖学金,三等奖为校级学业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平均1800元/生/月;中间学年30000元/生/年,平均2500元/生/月;学制末年25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平均2500元/生/月。直博生按学制年限享受助学金。(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1)“十佳研究生”奖(10000元/人);(2)研究生“优秀科研奖”(5000元/人);十一、其他说明(一)2021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不包含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二)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四)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五)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因部分导师意向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士,已无普通招考计划,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向报考单位或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六)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七)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和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或校外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八)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九)如教育部关于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为:http://gs.zzu.e.cn)及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查询相关考研信息。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邮政编码:450001)。研究生院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1. 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专科医师。2. 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科的临床问题;及时有效地利用循证医学研究结果,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3. 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能同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地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与医护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的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工作中管理者的角色;具有良好的教学意识和一定临床教学能力,并积极地进行健康教育;具有良好的终身学习理念和习惯,能够进行批判性思维。4. 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能够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展开相关研究;具有探索、研究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科学问题的基本理论基础和技能;在研究中崇尚科学精神,尊重科学事实;尊重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临床和试验研究的法律法规和研究伦理。5. 热爱临床工作,勇于为临床事业做奉献;具有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关爱患者;遵守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基本权利。二、培养方式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进行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教育部是否下达有此类计划为准)两种学习形式。全日制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三、报考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3. 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必须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4. 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CET—6≥425。②IELTS≥6.0;TOEFL≥85;GRE≥260;WSK或PETS5考试合格。③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外语考试,博士外语考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13日上午,具体安排见郑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学制与招生计划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2021年拟计划招收50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五、招生目录专业目录见附件。六、招生方式我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招生单位时间要求,向报考导师和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名单网上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缴费,否则报名无效。七、报名及材料提交(一)报名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具体报名网址将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公告中公布。2.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考生务必按照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报名及向院系提交材料)3. 报名阶段暂不缴费,缴费在信息确认阶段进行,缴费后概不退费。(二)材料提交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后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含以下两部分:1. 提交给研究生院的考生基本信息材料。在博士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后期报名公告。2. 提交给报考院系的申请材料。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按以下清单提交申请材料:(1)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1份。(3)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证明以及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1份。(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份。(5)往届学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新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应届学生提供在学证明并提交保证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1份。(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7)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8)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1份。(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10)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三)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报考单位分别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报考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通过申请名单。研究生院将根据招生单位提交的审核通过名单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信息确认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不允许参加信息确认、缴费及考试等环节。八、缴费及信息确认1. 缴费及信息确认将在研招网进行,具体网址见博士招生信息确认公告。缴费及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7日2. 准予参加信息确认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缴费、信息确认,并按公示信息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及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考。3. 研究生院将根据信息确认及缴费结果确定并公布准考名单,考生可自行登录博士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网址待公布)。九、体检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十、考核与录取1. 专业课笔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笔试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1周在研究生院或招生单位网站公布。各招生单位的笔试科目将划定基本合格线,以各招生单位公布为准。通过笔试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素质考核。2.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面试考核原则上在各招生单位按照二级学科组织。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设考核小组组长1人,组长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纪检人员1人。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面试考核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水平和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程序: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考核小组重点考核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对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3. 综合评价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百分制)的50%,即考核总分(100分)=笔试成绩/2*50%(50分)+面试成绩*50%(50分)。4. 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各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综合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十一、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见郑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十二、其他说明1. 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3. 学费标准:10000元/年。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工程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二、培养方式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教育部是否下达有此类计划为准)两种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全日制非定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三、报考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一般应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或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4.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做工作年限限制),一般应由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单位推荐;②应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5.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②CET4≥425分或CET6≥400分;③IELTS≥6.0;TOEFL≥85;GRE≥260;GMAT≥650;WSK或PETS5考试合格;④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外语考试,博士外语考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13日上午,具体安排见郑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学制与招生计划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2021年计划招收100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五、招生目录专业目录见附件。六、招生方式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招生单位时间要求,向报考导师和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名单网上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缴费,否则报名无效。七、报名及材料提交(一)报名系统开放时间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具体报名网址将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公告中公布。2.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考生务必按照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向院系提交材料)3. 报名阶段暂不缴费,缴费在信息确认阶段进行,缴费后概不退费。(二)材料提交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后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含以下两部分:1. 提交给研究生院的考生基本信息材料。在博士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后期报名公告。2. 提交给报考院系的申请材料。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按以下清单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接受审核材料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提交材料清单如下:(1)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3)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证明,以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7)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9)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11)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单位推荐信。(12)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三)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报考单位分别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报考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通过申请名单。研究生院将根据招生单位提交的审核通过名单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信息确认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不允许参加信息确认、缴费及考试等环节。八、缴费及信息确认1. 缴费及信息确认将在研招网进行,具体网址见博士招生信息确认公告。缴费及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7日。2. 准予参加信息确认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缴费、信息确认,并按公示信息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及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考。3. 研究生院将根据信息确认及缴费结果确定并公布准考名单,考生可自行登录博士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网址待公布)。九、体检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十、考核与录取按照各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网站。十一、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见郑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十二、其他说明1. 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3. 学费标准:10000元/年。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2、招生方式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有四种,分别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3、普通招考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方可报考。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研究生毕业证)。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或留学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3)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至2020年报到之日),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b.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c. 有特殊贡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名程序及提交材料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3.考生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月20日。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报名相关通知将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cn)发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4.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5.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6.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12月6日~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打印并签字确认的《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请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考材料的考生请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证书原件,切勿与报考材料一起邮寄);4)硕士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生证明;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红章);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7)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上报名时下载)各一份;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尿素氮(BUN)、血糖(GLU)和血常规。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10月1日);9)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请准备一个调档信封(22cm×11cm),用于调档函的发放。 在收件人地址处(信封左上部)填写申请人本人详细通信地址和姓名。 在寄信人地址处(信封右下部)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 在信封的封口处里侧填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研究院)、报考导师。 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自行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迁移手续。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所要求的学术论文全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上述第1)、2)、4)、5)、6)、7)、8)、9)项材料,并在2020年7月前将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邮寄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上述第1)、2)、3)、5)、6)、7)、8)、9)项材料;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上述第1)、2)、6)、7)、8)、9)、10)项材料。考试方式与考试时间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数学类专业基础课,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见《2020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2.复试采取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须闭卷、笔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3.考试时间(初试、复试):注:请于2020年3月12日-13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4、申请-考核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招生办法》5、硕博连读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6、直接攻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7、学习与就业方式所有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定向。1. 非定向生: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2. 定向生: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书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工作单位的定向生: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8、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非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9、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19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2020年学校还将设立优秀博士生后备计划,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政策参照相关实施细则。10、其他类型招生计划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是促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简称为“校企联合招生项目”。11、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调取人事档案。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12、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北京邮电大学网址:http://www.bupt.e.cn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 http://yzb.bupt.e.cn单位代码:1001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传 真:010-62285173联系电话:010-6228517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院)的联系方式:13、其他说明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2.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3. 考生必须保证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4. 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5.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0年每位博士生导师所招收定向就业生博士生不得超过1个。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方式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包含直接攻博、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三)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四)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 5 年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生对象为中小学骨干教师或中小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员;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招收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且取得相当成就的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思政骨干”专项)的考生须满足①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 70%以上。②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③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④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教师”专项)的考生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六)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的须满足①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②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或全日制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注:上述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七)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八)普通招考:报考普通招考者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学位)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止),原则上要求取得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 以上职称,且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2 篇以上(含 2 篇)论文。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方可报名。(九)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者除满足上述第(一)、(二)、(六)、(七)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从兽医硕士生中遴选。2.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3.硕士入学前须已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4.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 认可(本人排名第一)或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者优先申请。申请者所获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十)申请考核:申请考核者除满足(一)、(二)、(六)、(七)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者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势学科或中国科学院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2.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3.申请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4.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生当年的8月31日)。5.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报考非英语类学科:国家CET-6成绩≥426分,或近三年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老托福成绩≥560分)或 GRE 成绩≥260分(老 GRE 成绩≥1300 分)。②报考英语类学科(或方向):国家 TEM-8 成绩合格。③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 SCI、SSCI 或 A&HCI 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⑤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拟录取的申请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学习。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1.申请考核: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2.硕博连读: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3.普通招考: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二)提交材料1.申请考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安排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①《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②《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④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⑥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1 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⑧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硕博连读①《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3.普通招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 2021 年 2 月 28 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向我校研招办一并寄送以下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②两份《专家推荐书》。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信息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复印件。⑥《思想政治考察表》。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材料复印件可附件装订。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二、招生方式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四、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博士专业目录”)。五、报考条件(一)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报考管理学院各专业、海洋发展研究院1202J4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5.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六、报名(一)网上报名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二)材料提交2021年3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七、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八、材料审核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九、外国语水平考试十、综合考核(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四)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十一、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三、录取(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十五、奖助体系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二)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理工类学院不低于10000元/年/生、社科类学院不低于3000元/年/生,数学和人文类学院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注: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三)其他资助项目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出国形式为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或实习生等。国家按照标准资助规定期限内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2.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间50%的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导师和博士生共同承担剩余50%的生活费。3.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签注)费、住宿费、保险费等。4.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十六、违规处理(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七、其他(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三)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六)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八)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学校概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成为首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研究生近6000人,拥有 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正高职称290余人,博导150余人,硕导920余人。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超过3亿元。学校重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在杭州市发布的2020年“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榜单中有数十家校友企业入选。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获得B+,位居全国高校前20%。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3.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封推荐意见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5.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6.英语基础较好,应符合以下条件:CET4≥550或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在入学前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可适当降低要求(具体按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7.所读硕士学位专业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8.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内容需包括申请者学术科研经历和博士研究计划两部分,“博士研究计划”应根据申请人的科研兴趣独立完成。9.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原则上近3年至少有1-2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2)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10.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选拔对象原则上为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学术兴趣较强、发展潜力较大。(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4)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11. 以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考生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三、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报名,报名费150元。2.缴费:报名费为每人150元,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无效;已确认报名并缴费者,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18~2019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以及学习年限、培养方案、培养过程等基本要求。该文件于1983年成为学校一级制度,此后历经九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14年。2014年以来,清华大学先后召开了第24次和25次教育工作讨论会,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博士生教育定位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是一所大学人才培养高度的体现。清华大学还先后成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推动了一系列涉及博士生培养的改革举措,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和要求已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学校将《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制度建设五年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本次修订历时两年多,恰好处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快速发展完善的时期,学校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和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规定》修订工作中。学校还开展了广泛的院系调研和师生讨论,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院系师生代表、相关部处负责人等征求意见会10余场。因此,本次修订的《规定》凝聚了学校广大师生的最大共识,集中体现了学校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培养目标清华大学“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将价值塑造作为第一要务,以立德为出发点,以树人为落脚点,培养把个人追求融入社会进步主流的时代新人。《规定》的修订遵循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教育理念,将博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博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博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同时,增加了“学风严谨”、“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完善学术评价,激励原创研究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动教育和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文件,克服“五唯”倾向。原《规定》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因此被列入清华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需要首批修订的文件。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突破学科界限,推动交叉创新近年来,清华大学加快推进博士生学科交叉培养,既支持医工交叉等基于师生学术兴趣自发开展的交叉培养,也重点建设了一批学科交叉博士学位项目。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为与之衔接,《规定》修订时进一步完善了学科交叉博士生的培养要求。此类博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突破现有学科培养方案框架,在学位课程基本符合主修学科(申请学位的学科)培养方案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修所涉其他学科的课程和培养环节”。在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专家参加。引导学术就业,促进全面发展清华大学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明确了博士生教育“着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博士生面向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研究,毕业后到主流的学术科研机构就业”。基于这一导向,新的《规定》鼓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修或选修的博士生教学实践环节(担任助教等),通过在学期间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博士生未来从事高校教职的胜任能力。同时,支持博士生在获得指导教师同意时,“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培养跨学科创新思维和技能,例如参加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学术与职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强化过程考核,严格分流退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清华大学各学科和院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关键培养环节质量把关方面已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和实践。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新的《规定》要求“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分流与退出制度”,推进质量控制要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用客观、刚性的依据严格执行博士生分流与退出。规范体例术语,适应综合改革2017年起,清华大学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八章二十六条。此外,学校综合改革的推进也使得《规定》中部分术语不再适用。例如,2016年起学校全面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因此有关博士生选拔方式的表述由“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修订为“经普通招考录取的普博生”;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教研系列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均可以独立指导博士生,因此有关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的表述由“三至五位教授”修订为“三至五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新《规定》发布后,由在学研究生构成的研究生培养学生咨询委员会调研了博士生同学的反馈。被调研同学表示,新《规定》不再由学校统一规定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而是由不同学科分别制定更能反映本学科博士生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创新性的要求,这不仅能够促进博士生更从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避免了片面追求论文数量要求导致的科研浮躁和学术不端现象的滋生。在普遍支持《规定》修订的理念的同时,同学们也期待各学科和院系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继续保持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高标准。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工作,新的培养方案将从201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为配合新《规定》的实施,目前学校已经启动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各学科博士生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配套文件预计从2019级博士生同步实施。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