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从1981年到2018年共进行了13次博士学位授予高校审批,现在除“双一流”外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信息不是很全,特别整理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情况,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高校排列顺序按照被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年份排列,获得授予权较早的排列在前:一、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二、天津市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体育学院中国民航大学三、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四、吉林省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五、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佳木斯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六、上海市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七、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通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常州大学八、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九、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十、福建省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十一、山东省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十二、河南省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十三、湖北省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大学武汉体育学院中南民族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十四、湖南省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湘潭大学南华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十五、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十六、四川省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十七、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十八、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十九、陕西省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石油大学二十、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工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二十一、河北省河北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华北理工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中医学院二十二、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二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二十四、山西省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二十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二十六、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二十七、海南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二十八、贵州省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二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三十、青海省: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三十一、西藏自治区西藏藏医学院
所介绍高校为北京市非双一流高校,存在的问题,欢迎批评指正。首都医科大学一、首都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学校校本部设有10个学院、1个学部、1个研究中心和1所附属卫生学校,学校现有19所附属医院、21所临床医学院,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三级学科统计,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所有医学及医学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生物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第四次学科评估情况:生物学 B+、临床医学 A-、生物医学工程 B-、口腔医学 B、药学 B+、基础医学 B、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B+、护理学 A-。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3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6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为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本科教育设44个专业,学校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第四次学科评估情况:应用经济学 B+、管理科学与工程 B、工商管理 B+、统计学 B+。北京电影学院三、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是亚洲规模最大、世界著名的电影专业院校,也是北京市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艺术高校,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学校建立了完整、科学的电影学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本科教学为主体,涵盖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和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影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文学、导演、摄影、电影学和影视技术等5个系,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创作的院校,电影学学科综合实力领军全国,位列世界前茅。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第四次学科评估情况:戏剧与影视学 A-、美术学 B+、艺术学理论 B-。北京工商大学四、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多科性大学,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设11个学院、本科专业50个,2018年5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第四次学科评估情况:应用经济学 B、食品科学与工程 B。北京建筑大学五、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学校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1933年更名为北平市市立高级职业学校,1936年增设土木工程科,后历经北京市市立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专科学校、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阶段。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校现有10个学院35个本科专业,2018年5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建筑学、土木工程。第四次学科评估情况:建筑学 B、土木工程 B。
读硕士和博士都需要发表论文来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这种论文被称为“资格论文”,但是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科对于资格论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硕士和博士对于资格论文的要求也不相同,硕士资格论文许多学校要求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刊物就行,最严格的基本上也只要求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而博士则要求非常严格,大多数博士都被要求至少发表两篇核心期刊才能达到毕业要求,核心期刊是最低的,还要看发表的是SCI/EI还是国内的CSSSCI期刊,另外CSSCI中又分为来源期刊和扩展版期刊之分。资格论文这一规定在大学惯行了几十年的制度,尽管反对声不断,却愈演愈烈。从十几年前大学一般要求发表1~2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即有资格可能获得学位,到近几年大学普遍要求发表2~3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才有资格可能获得博士学位。发表资格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前置程序制度涉及学生、教师、大学、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四方主体,尽管学生、教师群体反对强烈,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沉默中立态度下,大学作为这一制度的获益者理所当然地大力推行。毕竟从学术系统来说,衡量博士是否有毕业的资格就要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虽然这逐渐变成一个僵化的指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最新的一期中发表了一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论文要求的法理分析 ——以40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为例》的文章,这篇文章统计了40所大学法学博士的资格论文要求,具体如下:(注:表中C刊指CSSCI来源期刊,C集指CSSCI集刊,C扩指CSSCI扩展版。权威刊物、重要核心期刊、A级、B级,等等,均由学校具体规定。)从表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大学对论文篇数要求超过2篇,半数以上学校以CSSCI来源期刊等级作为资格论文考核的中心评价因子,40所大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差距巨大,排名第一的、发表资格论文难度最高的东南大学与排名末尾的、发表资格论文难度最低的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有很大差距。通过对比各院校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易程度排行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8年公布的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结果,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度排名倒数的5所院校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但这4所学校在2018年的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分别为B+、A、A、B+,表现十分突出。可以得出结论: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度高低与学校法学学科实力的强弱、教育质量好坏并不必然存在直接联系。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应当与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难易程度成正相关性,而目前部分院校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难度畸高,与其大学排名、学位含金量不成正比,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数据来源,部分选自:张颂昀 龚向和,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论文要求的法理分析 ——以40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为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9年第8期
本文全网版权保护,违规转载洗稿必究!文|冷丝栏目|丝说大学专业和就业我国博士授学位授予权是在1981年确定的,首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共有151个(详细名单请见本文结尾处)。哪些高校拥有首批博士授予权?博士毕业生怎样才能去高校当老师?在所有的博士授予权单位中,114家单位是高校,比如北大清华、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等。而在这些高校之中,还有5所军事院校,有第二、第三、第四这3所军医大学,还有军需进修学院和军需大学。京津地区高校名单这首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大多成为了后来的985高校和211高校,也是当前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主要高校。2005年之前,博士毕业生一般都能够在高校任教,而且能够较为轻松地进入985、211这样的一流高校任教。2005年之后,优秀的博士毕业生才能够进入好的高校任教,所谓优秀的博士毕业生,指的是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有较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等等。一般水平的博士毕业生如果想要到高校任教,一般只能选择去传统意义的二三本院校。博士生毕业选择高校和科研单位依旧是多数。博士研究生作为公认的知识精英,就业问题备受关注。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博士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可以分为“学术职业”和“非学术职业”两个方向。北京科技大学学位授予仪式就传统的博士生就业意向而言,学术职业为博士生的主要选择。但随着学术劳动力市场趋于饱和,博士学位不再是进入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可靠通行证,越来越多的博士毕业生开始进入非学术领域,就业途径和形式向着多元化发展。比如,以教育部直属部分代表性高校2014届到2017届博士毕业生就业去向来看,博士研究生主要就业去向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一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选择了学术职业,但相对于往年数据,这个比例已有所下降。非学术职业异军突起,在吸纳博士生就业方面已占据近半壁江山。不同地区、不同高校之间,博士生就业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受院校所在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就业选择丰富多样性的影响,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高校的博士毕业生进入企业的比例较大,比如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处于中西部省份的高校,比如陕西师大、兰州大学、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选择学术职业的比例明显高于东部省份高校。北京林业大学受学校类型影响,财经类、工科类高校博士毕业生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所掌握的研究成果能够快速地转化为经济效益,这类高校博士毕业生进入企业的比例相对较高。以人文社科领域见长的师范类高校博士毕业生更倾向于进入高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比如北京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这些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学术职业就业率高达七成以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博士生供求双方都不同于往日,形势变化很快也很大。博士毕业生供给量增大。博士生毕业人数逐年增加,供给量的增大既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了新鲜血液,也增加了博士生的就业压力。中国农业大学市场对博士劳动力的需求也有明显扩大。除了高校、科研机构提供的岗位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之外,企事业、政府机关对博士毕业生需求量逐年增加,博士毕业生就业岗位更加多样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传统的博士生教育意在培养学科的“看守者”,知识生产高度学科化,所培养的博士生多在高校任职,从事纯理论知识的生产工作,培养目的十分单一。而在崇尚知识经济的今天,博士生培养模式也逐渐发生改变,在训练其学术基本功的同时,增加了符合社会需求的内容。附录全部首批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名单:全部名单本文全网版权保护,违规转载洗稿必究!敬告|冷丝所有文章首发『百家号』,如有错漏和最新信息,作者将在评论版块及时更正和补充,也请网友批评指正,谢谢您!同时严正声明『非法转载必究』。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记者:侯靖靖、考博圈编辑 | 学术君上海大学博士生柴丽杰因发表论文数量未满足院系“科研量化指标”,博士毕业后仅获得毕业证,迟迟未拿到学位证,将校方告上法庭。在一审胜诉后,因校方不执行结果,再次提起了新的行政诉讼。该案于9月17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柴丽杰于2014年9月进入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攻读应用经济学专业(法律金融学方向)博士学位,学制3年。2017年12月9日,上海大学组织博士论文答辩,柴丽杰持博士学位论文参加,以5票通过、0票反对的结果获得通过。其后,校方向其颁发了《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柴丽杰并未如期获得博士学位,院方给出的原因是:他读博期间仅在CSSCI(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篇论文,另有1篇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会议论文,总量并未达到《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所规定的3篇,属于“科研不达标”。图源:校方官网发布的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院校两级论文指标不同引争议在向上海大学校长连写三封信,要求对自己的论文重新评价无果后。2019年3月20日,柴丽杰以“教育其他行政行为”为案由,对母校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博士学位授予条件中,并没有涉及发表论文数量,因此经济学院此举属于突破校级规定、自行提高获得学位的门槛。该案开庭后,在接近4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围绕上海大学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相关程序是否正当等展开了质证,并花了较多时间辩论,经济学院在校方规定的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上再“加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一季开庭后,柴丽杰与曹竹平律师和何渊律师的合影一审判决胜诉今年3月5日,上海浦东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认为在原被告对学院科研标准和学校科研标准存有争议的情况下,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以微信告知的方式驳回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未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判定被告上海大学对原告柴丽杰于2018年11月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对于柴丽杰提出上海大学将科研量化指标作为申请学位要件“突破上位法规定,应属违法”的主张,法院未予采纳,认为上海大学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权制定博士学位授予的相关细则,将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达到的“学术水平”通过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将之具体化。不过,浦东法院也指出,高校行使学术自治权也应严格遵守规范,譬如在此案中,上海大学并未将经济学院下设的应用经济学纳入“另行制定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学科”范围,而经济学院实行的科研量化指标与校级规定不一致,这些规定并不能仅仅通过事先告知的方式就上升为校级规定。再诉母校要求法院直接判授学位基于同样的理由,柴丽杰方提起了新的诉讼,并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被告上海大学向原告柴丽杰授予博士学位”。新的诉讼请求于今年7月21日被浦东法院受理。申请书中提到,被告不同意授予原告博士学位所依据的“学院标准”,已为前案判决确认为违法的标准,而如果适用校级科研量化要求,则柴丽杰无疑满足标准,上海大学已无任何学术和法律上的裁量空间。为节约司法资源,避免行政程序空转,应当允许法院直接介入行政行为,直接判令上海大学向柴丽杰颁发学位。通过柴丽杰一方介绍,根据我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高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查、结果通知和授予学位的主体,从行政法角度,这种高校的“学术自主权”同样是一种“准行政权力”,必须纳入严格的司法审查之中。他们同样希望通过此案引起社会各界对于“唯论文”现象的反思,呼吁采取更科学合理的学术水平评价标准。反思高校 “学术自主权”随着中科院、清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继明确了: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关于博士毕业不再“唯论文论”的现实处境,这些学者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查理王:论文固然是衡量学术成果的重要标准,但不应该是唯一的标准,这听起来可能有些理想主义,但科学研究最本源的推动力就是科学家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取消唯一的标准,可以让学生不因为担心毕不了业而放弃探索一些“看起来没什么卵用”的课题,也减少了因为实验结果不显著而造假的动机,对一个想要成为世界一流的学校而言,是利大于弊的。@Kenway:清华前几年也开始这么改了,因为我自己是直接读的博士,只谈这个事对博士毕业的影响:首先这个制度是在跟美国一些学校学习,确实美国的博士基本没有要求有什么硬性论文发表指标的,但我目前对这个事持负面态度,原因是这种做法导致了导师的进一步集权,而国内的一些院校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限制导师权力的制度。由此可见,在不“唯”论文的趋势下,高校有关硕博毕业的“学术自主权”,逐渐倾向至导师的进一步集权,不过从近日教育部发布相关的导师行为准则要求来看,我国也在逐步完善高校导师的管理制度,也寄希望于更大程度地给学生们创造相对自由的学术环境,最终以更合适自身发展的科研方式完成学业。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侯靖靖、考博圈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源。
下面的这些条文,对于一些高校博士研究生来说,应该是滚瓜烂熟:在SCI(含SCI-E)、EI、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同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在SSCI收录的期刊和JCR分区表1区或2区的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论文1篇。在SCI、EI收录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论文3篇。要想毕业,要想戴上博士帽,必须符合这些“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否则只有两个字:延期。其它条件不说,仅是这一条,足够使一些博士研究生愁白了头。还是青年人呢,有的已经是“鬓已斑”。上周末,一纸重磅文件在高校圈内刷屏。教育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其中有一句话,尤其引起博士研究生们的关注: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原话是这样的: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这正是《意见》开宗明义所说的“破除论文‘SCI至上’,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高校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应有之义。那么,这一变动,对于博士研究生来讲,毕业标准是降低了还是提高了呢?如果仅从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来说,确实是降低了。毕竟,SCI论文不是谁都可以发的,也不是什么专业都可以发的,对于苦苦未能发表SCI论文的人来说自然是降低了要求,再也不用为发表SCI论文劳神费力了。一些博士研究生就是因为没有迈过发表SCI论文这道坎,没有如期毕业或是毕业了却与学位无缘。但是,这意味着毕业难度降低、学位授予标准放松了吗?可能并不是这样。别只看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这一条,《意见》还有另外一条呢?“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这叫做有破有立。SCI论文已经不作硬性要求了,但是新的“质量标准”又是什么?其难度到底有多大?这还难说。毕竟现在社会上对博士要求是很高的。还有一条,可别忘了。博士学位论文是要经过相关专业或同行专家评审的,是要求“创新”和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而这“创新”和“博士水平”还真不好办。“创新”的要求在某种意义上比发表SCI论文更难办。发表SCI论文有套路,选准了方向,摸准了途径,是可以发表的。这“创新”的灵感,有的时候还真没有地方去找,更无规律可循。你说是不是?《意见》关于“分类评价”的要求,对博士研究生也许同样适应博士毕业的“创新”要求。对于基础研究,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这“创新水平”,这“科学价值”,这“实际贡献”,这“实际效果”,可不是评价出来的,而比较出来的,没有干货还真不能说达到了这些要求。对于发表了SCI论文的人来说,其实也不要认为没有用了,如果你的论文确实有所创新,确实达到了博士水平,岂不是什么损失也没有,还可以顺利毕业么?学位不再与SCI论文挂钩,博士研究生毕业标准到底是降低了呢,还是提高了?你又是如何看的?(本文为原创,百家号首发;文中资料和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新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评价规定》中,关于博士学位的评价规定有了三大改革突破,其中明确规定: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规定》还明确:对于博士学位论文,建立创新成果评议、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答辩评定三级评价机制,同时,赋予学院更多的自主权。《规定》节选如下: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制定了《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评价规定》。经与会委员认真研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依据该规定,各学院即将开始制定各学科的具体要求和认定程序。该评价规定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明确了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相关学术成果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二是建立了创新成果评议、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答辩评定三级评价机制,并将通过导师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和答辩决议书编入学位论文的方式,强化监督;三是完善了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导师、学院在研究生培养和质量把关中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制定创新成果的具体要求和评价办法,赋予学院更多的自主权,更好地体现出学科差异和学位类型差异。多所高校发文明确论文与学位“脱钩”这也是继今年2月份,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又一所顶尖“双一流”发文明确将论文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中有一句话,曾引来一众博士研究生们的围观。原话如下: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这也是《意见》开宗明义所说的“破除论文‘SCI至上’,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高校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其实,不止北航,3月底,广西大学就发文称,为落实《意见》精神,在2018年《广西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基础上,对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要求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提出不将发表SCI论文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限制性条件。其实,早在2019年,清华大学在发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以下简称《规定》),就明确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唯一依据,并且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原《规定》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对于博士研究生来讲,“论文脱钩”,毕业标准是降低了还是提高了呢?毕业标准究竟是降低了还是提高了?对于苦苦未能发表SCI论文的博士生来说,再也不用为发表SCI论文劳神费力,看似毕业难度降低、学位授予标准放松了。可能并不是这样。其实,《意见》中还有另外一条:“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有破也有立。“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不代表没有评价依据。SCI论文不作硬性要求,新的“质量标准”自然也要立起来。北航的《评价规定》中,同时也明确了,建立创新成果评议、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答辩评定三级评价机制,并将通过导师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和答辩决议书编入学位论文的方式,强化监督。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创新”、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评价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导师、学院在研究生培养和质量把关中的主体责任,同时赋予学院更多的自主权。看似降低了难度,其实提高了标准,为了更好的回归学术科研的本质,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难度提高还是降低每人感受还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明确:以后导师话语权更大了。目前科研领域的浮躁之风与“唯论文、唯SCI”脱不了干系,但没了SCI、论文这些可以直接量化的指标,更要谨防出现“唯导师”、“唯圈子”。无论如何,破除学术评价“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建立正确的学术评价制度,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任重而道远。本文由科研大匠综合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闻网、清华等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通知》要求各地要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通知》强调各地要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通知》提出各地要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出,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在与考生的日常交流中,我们经常被两个问题所困扰,已经成为无效占用我们时间的两大时间杀手。这两个问题为:一是无效的信息确认工作。二是不符合大前提的咨询工作。无效的信息确认工作是指有考生看到我们推送了某个院系的招生信息,他自己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找到,因此就跑来问我们怎么找到的,是真的吗?对于这种问题真的很无奈,你不回复吧,他说你服务不周到,甚至可能出现日后的举报、拉黑、取关操作,如果你去一一的回复吧,哪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为他做免费的无效服务呢?收费吗?不现实。我们只能发文告知一下不要再去做这个无效的工作了。说白了,我们为啥一直在分享各种方法,包括咨询的正确方式、自我介绍的方法等等,都是在尽量减少这种费时费力的问题。不符合大前提的咨询工作是指一名考生本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进入复试的条件,但是他不告诉你,一直在咨询复试的真题、复试的办法等等后续问题,到最后你发现他根本就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他就是想了解一些可以检索到的信息,非得让你一对一的告诉他。本文将要呈现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在当下竞争日益激烈的考博市场上,为了防止报名人数过多以及遴选到更优秀的人才,不少院校在博士报名的准入条件上设置了一些或明或暗的规定,如果你不符合,那么很遗憾的请你放弃吧,也不需要占用别人的时间与精力,人生并非这一个选择,院校也并非这一个。其中一些条件还可以通过后续的努力获取,如考博英语可以通过努力复习,推荐大家认真研究真题提升自己的水平,以下这本书就可以满足大家的需求。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关注的报名限制条件,不是指诸如通过英语六级、需要教授写推荐信、需要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博导没有招生名额等基本要求,而是指提出了更高要求的条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纸质版报考材料截止接收之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1)英语: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②托福90分以上(IBT);③雅思(A类)6.5分以上;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位。(2)小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注: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北京大学法学院: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例如,2020年9月1日入学的考生须提交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CET-6考试的成绩,或提交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以此类推):(1)英语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以上;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③托福90分以上(IBT);④雅思(A类)6.5分以上;⑤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2019年之前北大法学院要求3年内取得,2020年放宽为5年内取得。天津大学法学院: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法学院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除英语水平证明外,申请者还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以及非法学专业硕士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法学学位);2)“法学”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及其他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或法学院排名前100的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4)在硕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在CSSCI法学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5)其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考生。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录取后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东南大学法学院: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的学科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4)国外一流大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非理工科学院可允许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且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在发表论文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大家一定要认真研究如何写法学论文。推荐阅读如下图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英语条件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以上(直接攻读博士生48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攻读我院博士研究生;或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学术能力方面,要求对于所报考领域,具有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身高有要求。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国内原“985高校”或“211高校”或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排名B以上的法学院毕业生;或者在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学位并有研究成果。学术能力或者学术成果突出者,不受此限。“申请考核制”的博士考生应首先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山东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CSSCI检索刊物或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三大法律数据库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并满足本条所列最低分数要求。具体包括:国际法专业:TOEFL(最低100分),雅思(最低7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最低600分);其他专业:TOEFL(最低90分)、雅思(最低6分)、国家英语六级(最低550分)。复旦大学法学院: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IBT);雅思(A类)6.5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要求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或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要求:(1)毕业于高水平院校;(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3)考生科研成果要求: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CSSCI论文1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应当均为985高校或211高校(含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国民航大学),且所学专业至少一个为法学(法律)专业。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视为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专业。拟攻读航空航天法、网络与信息法、知识产权法特色学科方向,具有相关交叉学科背景,且经过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认可及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审查同意的,视为满足本项对所学专业的要求。本科或硕士学位在国外高校获得,且学位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的,视为在211以上高校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审查同意,可以适当放宽申请人毕业院校和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1.在中国法学会认定的CLSCI期刊(中国法学创新网认定的十六本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发表法学类论文3篇(其中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者至少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CSSCI来源集刊上发表两篇论文),或者提供其他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很高学术潜力的证明;2.在国内重要法律院系或科研机构获得正教授职称或相当的职称;3.在本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并获得全国性的重要奖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就读专业在入学当年为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专业;已获硕士学位,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培养潜质的成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职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或与我校“双一流”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领域。西南政法大学: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英语①雅思6.5以上。②托福90分以上。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④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⑤不能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毕业院校或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国外硕士学位,并获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考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2)硕士就读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3)硕士就读于国内高校,且硕士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以上(含)。(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为双一流高校、国家及部委直属科研院所、国外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境外所获得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以上是我们收集到的部分院系博士报名限制条件,希望对大家的报考有所帮助。
9月7日,一条“应届硕士生被建议破格授予博士学位”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当天,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一位工作人员回应封面新闻称,学校并没有授予孙光宇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未形成文件,希望不要把事情过度扩大。西安交大新闻网9月2日在《身边交大人》栏目刊文《孙光宇:发表16篇SCI,我用了三年》,文章介绍,孙光宇为钱学森学院院友,电气学院应届硕士毕业生,被电气学院建议破格授予博士学位。目前,孙光宇已被瑞士洛桑联邦理工学院瑞士等离子体中心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为什么会建议破格授予呢?是否有这样的合规程序?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当时孙光宇在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的老师们觉得他成果突出,所以就这样提了一个建议,但学校也会有博士学位授予的相关政策,所以研究生院并没有授予他学位,这不是一个既成事实。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孙光宇。图片来源:西安交大新闻网文章介绍,孙光宇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众多世界知名期刊发表SCI论文8篇(均在学校“最具影响力期刊”目录)、EI会议论文4篇,另以其余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8篇、EI会议2篇。获得西安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国家奖学金2次、高电压技术专业“严璋”奖学金和“远东”奖学金、电气学院年度人物等奖项。“我们只能按规章制度来办事,我们也没有说会破坏我们学位授予规则。”该工作人员表示,孙光宇被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事件已被外界扩大化了,学生确实是很优秀,如果大家都去过于炒作这个事情,会给学生造成一些困扰。封面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科研人员、学科和大学评价的标签。文件指出,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研究生教育改革,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取消读研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这是正确的改革方向。在此背景下,高校和社会舆论,都需建立新的论文观。”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学校的教育管理和评价来说,则应坚持学术导向,不只重视学生论文的发表,更要重视论文质量,尤其是学位论文的质量。熊丙奇指出,学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是其自主选择,也可作为评优、升学的一方面指标,其科研精神也值得学习。但学校应做到不以论文发表论英雄,要紧抓培养的核心环节。如果是破格授予博士,那一定是他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而非发表了多少篇SCI论文。SCI论文,是指被SCI(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即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的SCI期刊上刊登的学术期刊论文。我国民众对SCI论文概念模糊,小部分民众误认为SCI是一本期刊,此期刊由南京大学引入并成为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评价和奖惩的一类刊物。(原标题:应届硕士被建议破格授博士学位?学院回应:并未进程序 希望别炒作)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封面新闻 澎湃新闻流程编辑:TF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