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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博士学位点最新数据出炉!找找你最心仪的哪一所?不知其道

全国高校博士学位点最新数据出炉!找找你最心仪的哪一所?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指导意见》,这份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将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同时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意见发布后,博士规模或将扩大的消息引发热议。博士招生规模的扩大是高校博士点数量快速增加的直接反映。据统计,从1981年国务院批准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始,到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结果公布,全国共计进行了12次学位点审核工作,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博士点的数量也从最初的几百个上升到近4000个。尽管各大高校近几年博士点数量快速增加,但各校的详细数据一直鲜为人知。近日,小编基于青塔数据,查询了各大高校官网、学科办、研究生院官网并综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历次学位点动态调整等数据,对全国各省和各大高校的博士点数据进行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全国各省份博士点数量统计博士授权点对科研单位科学研究和人才引进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数量直接反映了全国各地的高等教育和科技发展水平。从全国各省博士授权点数量统计来看,一级学科博士点占有绝大多数,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专业学位博士点占比较小。其中北京博士点数量最多,共有56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江苏共有30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上海共有239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四川高校博士授权点分布在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12所大学内,共计13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7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其他学位点数量较多的省份还包括湖北、广东、陕西、山东、辽宁等。相比之下,江西、新疆、广西、内蒙古、贵州、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份博士学位点数量较少,均不超过50个。总体来看,各省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与各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保持一致。截至2018年9月,全国各省份普通高校和科研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点统计数据如下(不含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由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仅为特定领域博士培养项目,与一般的博士授权点有所区别,因此不纳入统计):全国高校博士授权点统计对高校来说,博士学位点是关系学校未来发展的大事,其数量也是衡量一所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尺。从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有博士点的高校共有344所高校(至少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大多数高校博士点在10个以下。浙江大学博士授权点最多,包括5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5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清华大学共有5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中山大学共有4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其他博士授权点较多的高校还包括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此外,郑州大学、苏州大学、云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西北大学、扬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云南大学、河南大学等省属高校博士学位数量也较多。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飞速发展的南方科技大学2018年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拿下四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总体来看,高校博士点数量两极分化明显,东部高校博士点数量远多于中西部高校,双一流高校拥有的博士点也远远超出非双一流高校。截至2018年9月,中国普通高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如下(不含军队院校,按照高校一级学科博士点排序;由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仅为特定领域博士培养项目,与一般的博士授权点有所区别,因此不纳入统计):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博士

国内42所名校的“一级博士授权点”与“一级学科”,中大上升

“科学世界博览”原创教育品文:“国内名校一级博士授权点比较二级博士授权点,中山大学实力上升”,值此联合发布之际,林瑜伽老师携手教育团队,诚挚欢迎同学们点击上方“蓝字”,触控“科学教育”前沿新动态。在国内的高等教育环境中,一级博士授权点与二级博士授权点时常是同学们关心的焦点所在。那么,博士授权点能够说明哪些问题呢,为什么国内知名高校一直都在尽心竭力争取呢?为什么同学们都如此重视博士授权点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充分认识一级博士授权点和二级博士授权点,了解一级博士授权点与二级博士授权点的知名高校,以区分高校之间以及高校学科之间的发展水平与办学层次。关于博士授权点,教育部曾明确指出:“从1995年开始,逐步实行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既然博士学位授权是由学位委员会审批,那么学校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争取博士授权点呢?因为这关系到一所学校的学科发展实力,尤其在“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发展的今天,博士授权点显得尤为重要。中山大学图书馆现在,博士学位授权点包括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博士点。根据“关于进行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申请博士点的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学科目录的二级学科全称填报”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一级学科填报。浙大校园接下来,谈及高校的“一级博士授权点”和“二级博士授权点”。简单讲,一级博士授予点和二级博士授予点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覆盖后者的。一般说来,只有实力较强的学科专业才能获得一级博士授权点。目前,博士学位在12个大的门类下分设了88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下又设置了381个二级学科,也就是具体的研究生专业。举例来说,在教育学这个大的门类中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和体育学三个一级学科,在心理学一级学科下又设有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三个二级学科,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授予权的高校可以在下设的二级学科中自由的招收博士和硕士,而如果没有一级学科授予权的高校要想招收这三个二级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则只能一个一个的向国家提出申请。由此可见,是否拥有一级学科授予权反映了一个院系在全国同行中的科研水平和地位。截至到现在,一级博士授权点高校有42所,涵盖1293个博一点(一级博士授权点的简称),其中,博一点最多的高校是浙江大学,拥有59个,是全国唯一的博一点数目超过学科目录数(111个一级学科)50%以上的高校;其次,则是清华大学,拥有50个博一点,而后,则是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拥有博一点数目均为49个,并列居于国内第三的位置。而第四名,则是合并而成的巨型高校“吉林大学”,文理兼修,发展实力强劲。对于国内知名高校的一级博士授权点,大家有哪些补充看法呢?欢迎大家一同讨论、交流。【本期“科学世界博览”原创教育品文主编/俞丽娜学姐】

虎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完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教育部网站12月23日消息,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四条 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授权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第五条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六条 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对于属同一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得单独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保留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七条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可在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内,以及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第八条 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指学位授予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主动撤销并可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学位授予单位可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包括:1.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2.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3.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自评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后尚未参加复评的学位授权点。第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切实保证质量,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案。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学位授予单位须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开展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调整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审查。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第十一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学位授权点,包括:1.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系统)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增列。2.省级学位委员会可在本地区(系统)范围内统筹组织增列学位授权点,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如下:(1)由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撤销并主动纳入省级统筹的学位授权点;(2)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经复评未达到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3)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抽评结果为不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4)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未确认参评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确认参评但未开展自我评估,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第十二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2.省级学位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除军队系统外,参加评审的同行专家中,来自本地区(系统)以外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3.省级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三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于每一年度规定时间,将本地区(系统)范围内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撤销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其 他第十四条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再次按本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第十五条 军事学门类授权学科及军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需经军队学位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增列。第十六条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主审核工作,不再纳入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如经动态调整撤销,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也相应撤销。第十八条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并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在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阶段,学位授予单位不得申请撤销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根据抽评结果做限期整改处理的学位授权点,在整改期间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第十九条 根据学科专业调整等工作需要或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5年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来源:教育部网站

风花

全国艺术学门类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布情况,需要的拿走

艺术学门类下设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2018年3月26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新增列一批艺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最新的全国艺术学门类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培养院校信息如下:一、部分院校拥有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1、拥有5个艺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3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南京艺术学院。2、拥有4个艺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3所)上海大学(缺音乐与舞蹈学)、南京师范大学(缺艺术学理论)、中国美术学院(缺音乐与舞蹈学)。3、拥有3个艺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5所)(1)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清华大学、四川大学、中央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2)拥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福建师范大学。二、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布1、1301艺术学理论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22所)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大学、四川大学、河北大学、东北大学、河南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2、1302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13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3、1303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16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西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4、1304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19所)中国艺术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上海大学、四川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5、1305设计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21所)中国艺术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

彼不得梦

2017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共655个,附完整名单,数据有点多!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从审核结果看,把关是严格的。一是从通过率看,经各省推荐和材料核查,进入专家复审程序的新增博士点1429个,通过复审和公示的655个,通过率为45.8%。通过的博士点中,原有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283个,完全新增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只有372个,通过率仅为33.4%,也就是三个中才能选出一个。二是从新增总量上看,目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401个,完全新增的博士点372个,平均下来一个单位还不到一个点,属于正常发展范围。三是从对现有授权点的影响看,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后,由于学科口径扩大,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范围内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再保留,升级了283个一级学科学位博士点,则对应减少了3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下是完整名单:

悲夫

盘点2018年我国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十所高校,看你们省都有谁!

从小学开始,很多学生都会问家长和老师一个问题,我要上学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很多老师可能会回答,等你上到大学就能不用再上学了。但是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拿到的是学士学位,本科上面还有硕士,毕业之后拿到的是硕士学位,硕士上面还有博士,毕业之后拿到的是博士学位。博士再往上,记住,博士在我国已经是最高级别的学位了。至于博士后,那是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职务,表示的是一段工作经历,而不是学位。不同的学位,在毕业时会穿不同的毕业服饰。对于中国近3000所高校来说,除了双一流大学之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还是比较少的,因为一旦某所高校具备了博士授权点,这也就意味着这所高校的该专业已经具有完备的教育体系和师资力量,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的教育资源是具备的,同时学校里也有可以带学生的本科导师,硕士导师和博士导师,这也就意味着至少具备较高资历的博导教授。近日,我国相关教育部门公布了学位调整通知,明确10所高校可以从2018年开始可以开展博士或硕士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这十所大学,分布在我国的各个省份,基本上都是省属重点大学,其中有两所来自上海市,分别是上海科技大学和上海电力学院,一所为天津的中国民航大学,一所为武汉的湖北工业大学,一所为河南郑州的河南工业大学,一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医科大学,一所为重庆市的重庆师范大学,一所为贵州省贵阳市的贵州财经大学,一所为江西省赣州市的江西理工大学,一所是新疆阿拉尔市的塔里木大学。拥有了博士授权点也就可以进行高规格的学科评估,这对于高校获得教育资源,进行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每年高考招生时,具有博士授权点的高校也更易获得学生的好感,毕竟给本校学生未来继续深造留下了一条后路,也是非常不错的!我们也祝愿这些新入选高校能够发展地越来越好,争取早日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黄金周

喜报!我校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三个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跻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学校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学术地位的集中体现,对于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汇聚高端人才、增加教育投入、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发展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责 任 /魏亚洛审校核 / 樊 鹭 指导老师 / 郭少东

巨人传

速览:2017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大学名单公布!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北京工商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庆科技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中国民航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临沂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昌工学院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小e综合整理)

能破

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名单公布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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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公布 湖北两校在列

据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教育部官网截图通知规定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是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此外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为办学方向与特色、师资队伍与水平、人才培养与质量、科学研究与贡献、条件支撑与管理等五方面。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还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记者还获悉,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未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