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9日讯 今天,山东省教育厅公示2020年山东省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材料,29所高校和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申报了2020年学位授权点审核。公示期:2020年11月9日-13日。其中,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艺术学院4所高校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山东交通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济宁医学院、滨州学院4所高校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请新增的博士学位授权专业统计共11个,分别如下。齐鲁工业大学(3个):轻工技术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山东建筑大学(3个):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山东艺术学院(2个):音乐和舞蹈学,美术学。青岛农业大学(3个):农业工程,园艺学,水产。闪电新闻记者 张洪波 报道【来源:闪电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和《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20〕2号)要求,经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省学位委员会形式审查,现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材料公示期间,如对申报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向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写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核查。联系部门: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431-82741626电子信箱: jlsjytkyc@126.com通讯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楼 803室邮政编码: 130051吉林省学位委员会2020年11月18日新闻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学位授权”,即可下载“2020年度吉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198份文档”。订阅奈园(ID:inaiyuan),带给你更多新鲜的教育与科研资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1),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2),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将名单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的学位授予单位主管部门,督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并指导高校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工商大学 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学、土木工程常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农林大学 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农林经济管理西安石油大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浙江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南方科技大学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力学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硕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硕士湖州师范学院 教育学、水产、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重庆科技学院 工程硕士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中国民航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内蒙古医科大学 中医学(蒙医)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哈尔滨体育学院 体育学上海电力学院 电气工程江西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河南工业大学 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湖北工业大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吉首大学 体育学广西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中医博士重庆师范大学 考古学贵州财经大学 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云南中医学院 中医学西藏藏医学院 中医学(藏医)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青海民族大学 民族学塔里木大学 生物学新疆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北方民族大学 民族学海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上海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山西大同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硕士赤峰学院 教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上海海关学院 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盐城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临沂大学 化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南阳师范学院 工程硕士湖北文理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衡阳师范学院 地理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天水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宁夏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硕士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翻译硕士、会计硕士贵阳学院 哲学、工程硕士昌吉学院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合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厦门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齐齐哈尔医学院 医学技术、药学硕士南昌工学院 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昆明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农业硕士榆林学院 工程硕士、农业硕士钦州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东莞理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大连民族大学 民族学、生物工程、工程硕士四川警察学院 警务硕士答记者问: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答: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答: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20〕7号)要求,经福建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现将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学位办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线索。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属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核查。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附件:福建省2020年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2月2日新闻来源:福建省教育厅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学位授权”,即可下载“2020年度福建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107份文档”。
近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要求,经过资格核查、第三方评议、省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拟新增的1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21日。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新闻来源:青海省教育厅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学位授权”,即可下载小编整理的“各省份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文档。
关于对2020年甘肃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甘学位〔2020〕14号)要求,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内容及具体证明材料寄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异议意见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崔坚,联系电话:0931-8820901,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71号教育大厦1315室,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现将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自主审核单位推荐名单,以及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如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束金龙,杨雪;联系电话:23116724,23116734;地址:大沽路100号3304室,邮编:200003。2020年上海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新闻来源:上海教育网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学位授权”,即可下载奈园小编整理的“2020年度上海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材料”部分文档。
近期,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在浙江省教育厅网站的公告公示栏中公示了《2020年浙江省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学位委员会审议,现将2020年我省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学位办反映,反映问题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浙江省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11日2020年浙江省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新增博士单位推荐高校名单西湖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二、新增硕士单位推荐高校名单浙江传媒学院嘉兴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台州学院丽水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新闻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学位授权”,即可下载“2020年浙江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详细名单”以及其他省份学位授权申报材料文档。
11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公示2020年山东省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材料,29所高校和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申报了2020年学位授权点审核。公示期:2020年11月9日-13日。其中,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艺术学院4所高校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山东交通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济宁医学院、滨州学院4所高校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请新增的博士学位授权专业统计共11个,分别如下。齐鲁工业大学(3个):轻工技术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山东建筑大学(3个):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山东艺术学院(2个):音乐和舞蹈学,美术学。青岛农业大学(3个):农业工程,园艺学,水产。【来源:齐鲁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2月22日,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根据《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陕教规范[2018]9号)《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0〕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经单位推荐、通讯评议、专家会议评审和厅务会审议,共评出2020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9篇,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新闻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优秀论文”,即可下载“2020年各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名单”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