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复旦教育论坛》 2017年第2期编辑 | 学术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探析——基于X大学的调查郑若玲 刘梦青 摘要博士生人才培养是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博士生招生改革又是其中的重要环节。“申请考核制”成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益尝试。本文聚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改革实效,选取申请考核制改革“先锋军”之一的X大学为研究对象,对博士生招生直接利益主体--博士生导师群体展开深入访谈调查。研究表明,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显著优于考试入学制,长学制入学方式整体优于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改革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关键词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导师;X大学博士生人才培养是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博士生招生改革又是其中的重要环节。2012年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中提出,要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评价方式、评价标准和内容体系等改革,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首要因素。[1]为了克服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弊端,国际上通用的申请入学制被渐进式地引入我国。[2]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更显迫切。2003年,北京大学率先在部分学科探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3],此后陆续有学校跟进,申请考核制成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益尝试,并迅速成为与考试入学招考方式、硕博连读方式以及直接攻博方式相并立的博士生招生方式。改革十余年来,融入了国外研究生申请入学特色的申请考核制,如何避免“水土不服”?如何兼顾招生公平与效率?实施效果如何?目前相关研究几乎空白。检视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改革,及时调整思路与方向,对于这一改革的成败至关重要。为此,本文聚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改革实效,选取作为申请考核制改革“先锋军”之一的X大学为研究对象,对博士生招生直接利益主体———博士生导师群体展开深入的访谈调查。01改革实施与调查概况X大学是我国最早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高校之一。悠久的办学历史为该校积淀了丰厚的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该校先后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在2000年入选国家“985工程”一期重点建设高校。该校目前有34个学院、187个专业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以及直接攻博四种。2013年,X大学首次在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学科试行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2014年至2015年,学校进一步推进申请考核制改革。迄今为止,所有理工医类学院和部分文科类学院共计26个学院试行申请考核制。与2012年相比,2014年X大学试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实现了总报名人数与优质生源人数的双增长,试点学科生源数量大幅增加,生源质量显著提升。[4]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招生的直接利益群体。对博士生招生改革而言,广泛征求学校、政府、学生等相关部门或群体的意见与看法,尤其是了解博士生教育的直接实施者——各类型导师对招生选拔标准、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意见,有助于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改革政策,提高招生选拔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也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地位与作用。本研究旨在了解博士生导师对申请考核制改革的主要认识,包括申请考核制与考试入学制各自的优缺点、招生考核各环节的有效性及存在的问题、导师招生自主权和自律等方面的内容。本研究采取“半结构型”访谈法,访谈对象以X大学的博士生导师为主体。此外,为了对其他改革院校有所了解,还访谈了华中师范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的两位博士生导师(详见表1)。受访者来自不同的学科专业,均具有丰富的博士生招生经验,且多在教学、科研与行政岗位上担任多种职务。他们不仅直接参与招生选拔工作,也参与教学活动,对生源质量有较为直观的感受。同时,他们中的多数人也是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的主要领导,参与过招生方式改革计划的制定,对传统招生入学方式和申请考核入学方式各自的优势与不足深有体会。这些受访教师多有国外留学或访学的经历,对国内外不同招生方式背景下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也颇有感触。02调查结果本访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申请考核制的优劣利弊关于申请考核制的改革尝试,受访导师一致认为,申请考核制是博士生招生考试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与传统的招考方式相比具有显著的优势。无论在已经试行申请考核制改革的院系,还是在尚未施行的院系,这一招生方式得到了博导们一致的肯定。申请考核制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申请考核制弥补了考试入学选拔方式的不足,表现出明显的筛选功能优势。申请考核与考试入学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初试环节。“申请考核通过申请材料来选择学生,少掉了无用的笔试环节,更能发掘学生的优势和长处。”(P3:2015/04/15)“通过面试,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更易于发现学生的创造力。在招收博士时,申请考核制可能更强调学生的创新能力。”(P4:2015/04/27)申请考核通过有针对性地比对不同的申请材料,如科研成果与学历证明等,突出了对考生科研能力的考查,并在面试环节强调考生创新能力的展示,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也更易于发现学生的个性特征与综合素质。第二,申请考核制扩大了招生的生源范围,提高了生源质量。有6位老师在访谈中明确提到,在面临博士生生源质量下滑的现实压力下,实施申请考核制令生源质量呈现明显的回升趋势。“……考试无法反映研究的能力,且优质生源反而受到限制。今年我们的生源要好很多,数量和质量都有提升。”(P3:2015/04/15)“整体上生源质量明显提高,体现在生源更多地来自于‘985’‘211’高校。虽然我们设置的条件很宽,同等学力的也可以参加考核,但是在材料审核环节就被筛选掉了。相对来说,名校出身的学生更多一些,且有更多来自日本、新加坡的学生申请。”(P6:2015/05/20)从X大学2014年施行申请考核制的情况看,录取的优质生源(硕士毕业于“985”“211”等重点高校)增长了34%,能源学院的优质生源甚至增长了88%。[4]申请考核制的第一环节是申请材料的审查。虽然在材料的规定上没有严格的限制,但是从材料的要求和实际的审核情况看,各学院都不同程度地看重学生的第一学历、科研成果、英语能力证明等硬性指标,这使得相对于一般高校的考生,来自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申请者更具有竞争优势。笔试环节和成绩权重的减少也有效降低了考生的考试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考试方式与国际的接轨吸引了更多的优秀生源。第三,申请考核制突出了导师的主导地位。传统的考试入学方式“唯成绩是取,完全按分数来排队,即使有好的考生也无法招录”(P2:2015/04/09)。而在申请考核中,导师可以充分发挥自己在面试环节的主导作用,决定考生的去留,“导师可以选择到有潜力的、自己认同的学生”(P4:2015/04/27)。导师资助制的实行也要求导师更加严肃地对待招生,从而可以招收到能协助导师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且有一定学术基础与能力的学生。“教授的主导作用要更加凸显出来。只要在出口上有严格的把关,入口由老师自己决定,过程培养导师自己会承担责任。”(P5:2015/05/15)在改革试行过程中,申请考核制的一些缺陷与不足也显露出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申请考核制面试环节的筛选效果比较有限。评价一种考核方式的效果,其最主要的依据是对信效度的考量。导师们将申请考核制与考试入学制进行比较后,普遍肯定前者的有效性。但是,对于面试考核环节能否科学有效地预测学生的知识水平与专业能力,导师们仍表达了不同程度的质疑。“一个小时的面试很难看出一个学生的态度、能力和潜力以及他对专业的兴趣。有些人的表达能力很强,有些人则不善于表达,但在面试时只能以表达能力来判断一个学生,不是特别科学。”(P3:2015/04/15)这说明导师们对于目前的申请考核制尚缺乏信心,同时希望能吸纳各种考核方式的长处,以便更加全面、科学、综合地评量学生。导师招生自主权过大可能引发“权力寻租”问题。部分导师认为申请考核制给导师带来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尤其是在面试环节,导师可以完全凭据个人的喜好来选择录取学生,令复试流于形式。虽然博导们普遍自律性强,但也不否认会有权钱交易、“走后门”等情况的出现,这在人文社科领域表现得更为突出。申请考核制的设计存在漏洞。据导师们反映,申请考核结束后,导师会先为预录取的考生预留名额,但也偶有录取未报到的情况发生。由于导师未被提前告知这一情况,因而无法及时补录其他考生,导致学院和导师招生名额的双重损失,这一情况在部分招生名额较多的学院表现得尤为突出。“学生为了个人的利益和选择而使导师和学校的利益遭受损失,‘放鸽子’现象常见。”(P2:2015/04/09)导师们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申请入学采用的“占位费”或长学制招生中实行的网上确认信息制度来弥补这一制度漏洞。(二)对传统入学考试方式的看法受访的博士生导师对传统考试入学招生方式的总体评价是弊大于利,重点反映了以笔试为主的初试带来的种种问题。首先,考试科目“一刀切”,考试内容专业性不强。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的考试存在着明显的考试科目“一刀切”情况。“过去学校要求理工科必考数学和英语,但数学考试与我们学科的关联度不大,且花费大量时间复习。”(P3:2015/04/15)也有导师指出:“学校组织的考试专业性不强,它更多考核的是素养——整个社科或文学的素养。我们认为博士是尖端的人才,希望他们对专业有深入的理解。我觉得素养可以通过很多考核方式看出来。”(P6:2015/05/20)可见,学校的统一考试无法适应不同学科自身的实际要求。其次,考试有效性不足,抑制考生创造力。有导师表示:“博士研究很专业化。考试考不好,可能他专业方向很强,但是在应付考试上不行。”(P7:2015/05/26)也有导师表示,科研能力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而考试成绩受复习时间、努力程度的影响要大于专业素质的影响,考试成绩很难与专业素质画等号。“传统的考试可能会花费学生很多时间和精力,会在一定程度上扼杀学生的创造力。”(P3:2015/04/15)初试占总成绩的权重过大使得考生过度重视笔试环节,专业课笔试考核范围窄也使得部分考生采用题海战术等方式应考。这会抑制考生的创造力,且对研究生教育的正常培养环节产生不良影响,大幅度缩减学生在科研训练方面的时间与精力,容易造成甚至已经造成部分高校的应试型研究生教育。此外,笔试初试制度削弱了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有导师表示:“初试有个笔试门槛。学生如果笔试过不了,达不到基本线,导师想招也不可能。”(P7:2015/05/26)在目前的招生体制下,初试成绩在传统的考试入学选拔方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导师的招生权力主要体现在复试环节。与初试成绩相比,导师选才的意愿在招生录取中明显处于弱势。当然,传统的考试入学选拔方式并非只有弊端。导师们也指出了其优点:(1)考试作为一道录取门槛,可以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水平;(2)考前的强化复习,有利于专业基础知识的巩固与理解;(3)考生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复习,可以有效遏制考生无限制的报考自由。(三)对不同招生入学方式的认同度博士生招生入学方式包括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直博)为代表的长学制招生入学方式和以申请考核、考试入学为代表的统招入学方式。相比于统招入学方式,导师们普遍更认同长学制招生入学方式,尽管他们也认识到该方式的一些不足之处。有两位人文社科专业的导师对于是否应该推广长学制招生入学方式则表达了不同看法。导师对长学制招生入学方式的认同体现在对这类学生具有较高的满意度上。“首先,这些学生的研究天赋高,智商较高;其次,他们有野心,上进心强,对自我的规划清晰。”(P6:2015/05/20)“这些学生成功的原因在于素质高且研究兴趣持久。”(P6:2015/05/20)直博入学方式对申请的学生要求更高,条件更苛刻。X大学招收直博生的资格要求有三项:(1)文科类专业考生毕业院校必须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211工程”“985工程”等院校,或所学专业是全国重点学科;(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3)外语水平方面,文科专业要求国家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申请者平均素质高而直博名额少,导致竞争非常激烈。因此,能够直博的学生往往资历出众,自然得到博导的喜爱。与直博入学方式相比,硕博连读显得“门槛较低”,但总的来说生源也比较好,学生素质较高。“学生学历好,在基础上会优于统招生”(P2:2015/04/09),且本校的学生可以得到老师更多的青睐。长学制入学方式的另一个显著优势在于与之相匹配的培养模式。贯通式的培养模式弥补了分段式培养的不足,适应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连续性要求。“这类学生训练时间比较长,做的课题比较完整,对课题的理解和积淀更好。”(P3:2015/04/15)这样的培养模式保证了科学研究的连续性,通过连续性的学习和知识积累,保障了科研成果的高质量和高创造性。长学制招生入学方式的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长学制招生时间往往早于统招,导师为了提前招到学生难免降低考核标准。其二,分流机制的形式化与毕业要求的统一化,使得学生在学习中后期容易产生惰性、缺乏成就动机。有导师表示:“学生可能刚开始两三年已经达到毕业的要求了,后面就有点松懈。原则上他们应该更努力,但很多学生因为自己已经可以毕业了,所以觉得随便弄弄就好了。”(P3:2015/04/15)其三,学生个人因素作用明显,培养质量更注重学生后天的努力程度,需要导师发挥出更为积极的激励与引导作用。“未来的发展因人而异,自身不努力的也有,而考进来的学生会因为珍惜环境而更加努力。”(P2:2015/04/09)不过,人文社科的两位导师在访谈中表达了不同看法,认为应慎重对待长学制入学的推广。“学生考核时间短、求学的内在动机难测量等因素令长学制入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P4:2015/04/27)“对于文科,尤其是我们这些传统学科,应该说基础打得越宽越好。现在我们的学制虽然也从三年增加到四年,但是从总体上说,学生学习的时间还是比较紧张的,要想将基础和知识面拓宽,经常是难以做到的。”(P4:2015/04/27)文科类的导师们还认为,长学制入学政策面临一个重要的难题,即如何招收真正有学术潜力的学生。人文社科(特别是基础学科)领域的研究生需要掌握大量相关学科的知识,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学制的缩短、培养环节的减少非但不会提高培养的效益,反而违背了学生学习成长的自然规律。对于入学和毕业门槛较低的学科,由于中期分流机制的缺乏,更需要慎重采用直接攻博方式。此外,就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而言,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更有利于博士阶段的研究与学习。(四)对笔试考核形式的看法已有研究中,学者针对博士生招生的笔试考核形式提出了极大的质疑,认为笔试是传统招考方式的最大缺陷,很难考查出考生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选拔出的大多是擅长应试的学生,因而主张全面取消笔试。笔者围绕这一问题也调查了博导们的看法。受访者在这一问题上明显分成了两个阵营:一部分人主张全面取消笔试;另一部分人认为不应废除笔试的考核形式。后者占了大多数。主张全面取消笔试的导师表示:“完全可以直接废除笔试,现在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没有必要。”(P7:2015/05/26)原因有以下两点:首先,笔试这一考核形式,无论对于专业知识的考查还是英语能力的测试,都不具备良好的检验度,且浪费考生时间和精力,消耗高校办学成本;其次,现有材料审核与面试足以取代笔试的考核功能,且在筛选效果上要明显优于笔试。针对取消笔试后导师自主权扩大可能带来的人情困扰,导师们表示,有学院高标准的毕业要求、高强度的科研训练以及导师们对自身声誉的维护等保障因素,发生类似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情况极少。认为不应废除笔试的导师则表示:“笔试还是能够保证相对客观的,其他方法都会大打折扣。因此,在申请考核时如果取消笔试,导致缺少了一些环节,不一定是科学的。”(P4:2015/04/27)笔试的考核形式不仅公平性比较有保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考查出学生的知识水平。对于全校实行的统一笔试形式,所有受访的理工科类导师均不主张学校组织统一笔试,认为学校组织的笔试过于单一化,并不符合学院自身的考查需求。绝大部分受访的人文社科类导师则认为,学校组织的人文素质综合考试可以避免学生投其所好,对考查学生的语言基础和人文素养较为有效。对于学院、专业自主命题的笔试,受访者都表示仍有存在的必要。“我们要注意我们的国情。西方国家在考核时可以将人情这些因素隔开,但我们是很难做到的。”(P4:2015/04/27)专业课笔试作为考核的一部分,可以全面考核学生。目前笔试不再是考查基础知识,而是通过新的命题形式和内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科学化、合理化的笔试考核形式也是提高考生入学门槛、限制导师招生权力滥用的手段之一。对于英语笔试的考核,导师们意见不一。有的导师表示:“(英语笔试)完全没有必要。有英语证书证明,为什么还要考试呢?”(P3:2015/04/15)有的导师则表示:“光朗读、会口语是不够的,还得有文献的翻译、阅读。”(P6:2015/05/20)“英语考试我们有英译汉、汉译英,这对做科研比较重要。”(P2:2015/04/09)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五)考核选拔方式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为深入了解受访者对申请考核制的观点与态度,笔者从申请考核制的三大部分,即申请材料审核部分、笔试考核部分与面试考核部分,了解导师对其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评价。凸显申请材料的作用,是申请考核制不同于传统的考试入学制的重要特点。受访导师普遍认为,申请材料中,研究成果与第一学历证明最重要,其次是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GPA)与研究计划,而获奖证明、推荐信等其他材料重要性一般。可见,导师在初选时集中关注考生的科研能力,而学历证明可以印证考生的智力水平以及是否获得过良好的学术熏陶。导师认为,申请材料的审核能够剔除不符合学院招生要求的考生,扩大学院的招生自主权。近几年的实践也证明,进入复试的考生素质明显提高,表现为科研成果更多、更优,学术水平更强。申请材料审核面临两大难题:一是难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二是难以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于申请材料审核的有效性,导师们也表达了担忧:“不能单看发表成果的数量,而是要关注内容。现在评价都是依赖别人,我们不尊重我们自己的学术权力,放弃我们的审核权。现在都是简单评价。不论是材料审核还是学生汇报,都很难体现出学生真实的研究潜力,这是个极大的问题。”(P1:2015/04/08)那么,如何提高申请材料审核阶段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首先,在把关材料的真实性上采用三级审核——行政人员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初选,再随机指定专家教授对研究成果的内容作鉴定,最后由学院复审以防疏漏。其次,综合利用申请材料,加强材料审核与复试考核的紧密联系。要求考生对指定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面试准备,既可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所考察,也可以考查出学生的真实水平。针对笔试考核形式的争论导师们提出了四条改革建议其一,将现在的二级学科命题进一步细化为三级学科命题,以适应专业化的博士生招生要求。其二,理工类的基础学科由学校统一出题,考生可以任选考核科目。目前学院的专业课考试主观性太强,也不够规范。由学校统一出题则可比性较强,方便报考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调剂。其三,对生源好的二级学科增加笔试环节,以提高筛选力度;而对生源一般的学科取消笔试环节,以突出对考生学科兴趣的考核。其四,有必要在笔试评分环节确认评分标准,制定专门的规定。对于面试考核的有效性,导师们大多表示满意。反映的问题有三点:一是面试时间较短,无法确保有充足时间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二是面试形式不够简化;三是导师考核重点不一,也无法统一,考核难以保证精确度。理工科导师主张全面引入欧美发达国家高校的博士生招生方法,直接由导师决定招生名额,完全取消任何有组织的考核。“最理想的还是像欧美一样,最初看一个基本的交流能力和一些基本的素养。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培养,通过资格考试来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查,淘汰部分学生。这样可以充分保证考查学生的时间,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个性会有全面的、多方位的了解。”(P3:2015/04/15)人文社科类导师则强调发挥导师组的监督作用,抑制人情因素。(六)对导师招生自主权和自律的看法导师招生自主权是当前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争论的焦点,也是博士生导师最为关注的,主要包括导师是否拥有招生自主权、在招生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如何行使招生自主权、如何防范招生自主权的滥用、如何保障招生自主权的落实等问题。笔者针对改革前后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变化、导师招生自主权的限制因素、招生权力的滥用与防范机制等问题向受访者询问了意见与看法。导师们认为,实施申请考核制后,自己的招生自主权有所扩大,“基本上都可以招到自己想要的学生”(P3:2015/04/15)。申请考核实施前,导师因综合面试时间短、面试成绩所占权重不够等难以发挥招生自主权。[5]改革后,初试(笔试)的考核作用被材料审核代替,导师可以发挥更大的决定权而不受“一纸成绩单”的限制。同时,复试权重的增加也让导师能够较自由地选择满意的生源。导师是博士生招生、培养环节的主导者与负责人,在招生中无疑扮演的是“伯乐”的角色。对导师而言,“能够招收到真正有学术潜力、与自己的研究志趣相契合的学生是最得意、最兴奋的事情”(P8:2015/10/13)。对真正从事学术研究、认真对待博士生指导工作的每一位导师而言,完全自主地享有招生权是完成高质量的博士生教育的必要条件。然而,目前在招生自主权的行使上有几大限制因素:一是国家、学校的招生计划控制权;二是导师资助制和高昂的培养经费;三是招生中导师组的部分阻碍。“在现行制度下,导师有一定自主权,在导师不满意时有权拒绝,但是存在着招生计划的限制。如若拒绝招生,会影响来年的招生名额,所以很少会拒招。”(P4:2015/04/27)“在招生环节,大家基本上形成了一个默契——主要决定权在有钱、有课题的导师身上。但目前招生受到培养费的限制,老师的负担很大,只能从劳务费里出。看到心仪的学生没有钱招,导致恶性循环,虽然导师资助制会使导师招生更加自律。”(P3:2015/04/15)在导师招生自主权上设置的诸多限制性条件,其实质是对博士生导师群体的不信任。虽然导师的话语权在申请考核制中得到保障,经过个人或导师组考核即可确定招生对象,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但这一国际惯例在我国却遭遇信任危机,招生公平备受质疑。在访谈中,绝大多数导师表示,在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学生选择权实际上属于导师个体,导师个体的招生自主权明显高于导师组的招生自主权。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质疑导师招生自主权的舆论,这些导师认为可以理解,但是并不认同类似情况在高校中普遍发生。有位理科导师指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难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但是本院没有出现过。人文社科领域可能更容易出现类似问题。”(P2:2015/04/09)理工科类导师认为,学科的科研压力与深度、课程难度以及学院的毕业要求高度决定了招收的学生必须有过硬的能力与水平,且导师全权负责学生的培养,出于导师个人的声誉考虑,罕有导师会做出违规违纪的事情。人文社科类导师则认为,可能会存在滥用招生权的行为。“招什么样的人,还是要有基本素质的要求。需要考虑能不能全部信任导师,导师有没有自觉性。学术自主空间比较大,完全靠考试也有问题。所以,怎么改革都有难度,还是应该有些基本的要求,然后给导师自主权。”(P1:2015/04/08)可见,相比理工科类导师,人文社科类导师更强调建立相关的导师自律保障与监督机制。如何保障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受访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格博士生导师的选拔程序,提高入选门槛。根据导师培养学生的科研成就与毕业情况等来衡量导师是否拥有相应的招生资质,每年依据导师的课题经费和招生资质动态配置招生名额,合理规范招生环节。二是健全申请材料审核机制与复试导师组评分机制,确保提问和评分环节的公平公正。三是设置两级筛选机制。“首先是研究所审核,设定一定的录取比例,先掐优的;剩下成绩较差的交由学院一级考核。这也限制了导师寻租的可能。”(P8:2015/10/13)四是严把淘汰关与毕业关,通过设定严格的中期考核标准与毕业标准,排除导师寻租的可能。03主要结论与讨论本调查研究主要得出以下三个结论:其一,申请考核制显著优于考试入学制。考试入学制作为我国依旧存在的博士生招生的主要选拔方式,在挑选优秀生源、保障招生公平公正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迫切需求使得考试入学方式日益显现出在挑选拔尖创新人才方面的弱势与不足,存在着如初试科目“一刀切”、考试内容专业性不强、考试有效性不足、抑制考生创造力、导师招生自主权受到限制等问题。申请考核制改革吸取了国外申请入学选拔方式的优点,顺应了全球博士生招生改革的总体趋势,即从过去的“应试选拔”向“综合申请”加“资格淘汰”方向转变[6],有效弥补了考试入学方式的不足,表现出了较强的筛选功能优势。同时,申请考核制改革扩大了招生的生源范围,提高了生源质量,突出了导师的主导地位,受到了导师们的一致好评。其二,长学制入学方式整体上优于普通招考。导师对长学制招生入学方式的认同体现在对这类学生较高的满意度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贯通式培养模式上。贯通式培养模式弥补了分段式培养的不足,适应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连贯性需求。这样的培养模式保证了科学研究的连续性,保障了科研成果的高质量和高创造性,在理工科院系值得进一步推广。而在强调扎实基础、宽阔视野的人文社科领域,则须慎重对待、灵活采用。其三,申请考核制改革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申请考核制仍处于改革初期,需要进一步研究。现阶段申请考核制的筛选效果还比较有限,导师招生自主权过大可能引发“权力寻租”问题,申请考核的录取制度设计也存在漏洞。但要避免因噎废食,“招生制度建设不能一味地‘防腐’,对教授治学缺乏基本的信任”[7]。必须在确保导师招生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的基础上,在材料审核环节进一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加强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同时优化面试环节,灵活运用笔试考核形式,适当采用多种手段抑制招生中的人情干扰。申请入学制是为弥补考试入学制的功能短板而推行,以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代替初试,通过学校自主组织的综合考核来考查申请者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但我们也看到,这一改革探索常常纠结于如何保证公平、避免招生腐败等问题。如何兼顾科学选才与捍卫公平?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人情社会的“文化软肋”,还是招生制度设计本身的“制度缺陷”?我国博士生招生中效率与公平的两难问题为何在美国并不成为一个问题?美国社会也存在人情问题,但由于制度设计科学,制度成本大于人情成本,人的权力受到制度的约束,破坏制度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使人不敢妄动不正当权力,公平因此得到保障。我国博士生招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有些是特殊性问题,但更多的是属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因此,改革过程中产生效率与公平的两难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不够成熟的制度带来的缺陷,而非我国人情文化的必然软肋。不能掉进文化软肋的怪圈,推卸改革的责任。[8]此外,在研究生规模化发展的条件下,无论设计何种研究生招考方式,始终存在着政府、高校、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作为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利益相关人,导师的招生权力得到了较大的彰显和保障。不过在政府主导的渐进式的招生方式改革中,导师关注的焦点依然集中在导师招生自主权的落实上,包括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博弈、招生改革机制与培养机制的联通、招生计划的自主决定权等。相比于学生和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导师对招生考试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为关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入学考试的筛选功能,全面提升招生质量与效率,深为导师们所关切。因此,制定改革政策,不能忽视导师的角色与作用。必须充分了解导师的诉求与建议,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其主导作用。要加大落实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并为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当然,要想更全面评判博士生招生方式的改革成效,后续研究需将调查范围扩大到高校管理者、博士生乃至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等相关群体和部门。本文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17年第2期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源。
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中国海洋大学政法学院的桑本谦教授关于法学博士生招生的文章,看完之后,我陷入了沉思。如果法学博士生招生进行改革,我是否还能够顺利的考上博士?在2017年之前我关于法学考博的认识跟很多未经历过考博的人一样,只要自己努力备考,不用靠关系,照样能够脱颖而出。于是乎我按照自己关于法学考博的理解进行复习,进行备考,招生简章上没有明确列明需要提前联系导师的我就不去联系导师。而且我也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能够考好入学考试自己就能顺利的读博。可是,后来一切都在变,自己接连输下一次又一次宝贵的机会,只能独面研究生入学阶段的从天上掉到地下的命运,博士没有考上,工作没有找,最好还被学校通知限期离校,那时我知道我输了。在此之后的很长时间我跟很多人一样,用抱怨面对自己的失败。“招生不公”“出身不好”等等成为了口中脱口而出的理由,一切好像都不需要思考,这就是自己考不上的原因。而现在再去反思这个过程,想想文中提出的改变一个条件,你是否还能够面对与承受。改革无处不在,机会也就在改革中一次次的丧失,但是为啥每次都是你自己。2017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毫无征兆的由考试制改为了申请考核制,而且申请的时间提前到2016年9月1日之前;2017年东南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用法学专业招生,而其报名条件也同步更新,需要经过导师同意,需要211、985、一级博士生点的出身;2018年北航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招生改为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也同步改为211、985、双一流、一级法学博士点等附加条件。当然还有很多,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在这些教育改革的背后,当然存在一些歧视,但是更多其变革真的超级大吗?未必。清华大学法学院2017、2018年的法学博士招生改为申请考核制,相比之前仅是改变了报名条件要求英语六级520分(2018年部分500分)以上,不再提供英语考试的机会。但是我们每个考生都知道,这样的改革已经将90%的考生筛选出去,原因你必须只能说是你自己英语学好,无法应对这样的条件,因为从发布招生简章到提交材料,中间有近2个月的时间让你提供,而雅思出成绩的周期最短不到20天,如果你英语足够优秀,完全可以满足条件,但是你没有。有人说没事儿还有其他学校,我的备考策略就是好好复习,认真考试,努力发论文。但是假如更多院校加入北航、东南大学的模式,相当于普通院校出身的你已经错过了近一半的报名机会。当然这些也都有例外情况,那就是你有突出的学术成果,核心期刊论文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有核心论文,出身不好没事儿,经过导师申请照样可以给你进入招生环节的机会。所以机会还是有的,只不过你经不起改革。从普通考试制度改为申请考核制,你的出身不达标,你的英语不达标,你的论文不达标,那么你还能埋怨谁呢?假如,在现有的普通考试制基础上我们再去改变一个条件,咱们不考试了,咱们需要提交一篇核心论文,无疑这样的条件可以秒杀全国98%的考生。或者不要求核心期刊论文,咱们要求一份5万字的读书笔记,这个对于读3年的研究生来说应该不难吧?每天才需要写不到100字,但是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这照样可以秒杀全国98%的考生。又或者,咱们不要求这么高了,咱就让你去复述一本专业教材吧,不是背诵式的,而是把书的观点进行总结概括,并附加其他学者不同的观点,这样也许不能秒杀98%的考生,但是照样可以秒杀90%以上的考生。因为大部分考生的备考模式始终停留在考博应该看哪本书啊?我把某本指定教材看了多少遍的程度,而不是去真的去做法学研究生向法学博士生的转变。成都赵雷也许上面的论述显得非常空洞,但是如果我告诉你相比之前的考试制现在法学博士招生进行改革,请问你是否能够胜任这些要求呢?(很多时候只是改变其中的一个,但是可能对你来说是改变了N个)1.需要你本科为法学专业;2.需要你出身211、985、法学一级博士点、学科博士点或者双一流院校;3.需要你参加过省部级课题;4,需要你英语六级50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4.需要你有两个拟报考专业的教授亲笔推荐信;5.需要你公开发表5篇以上论文,每毕业一年增加1篇;6.需要你发表过一篇核心期刊论文;7.需要你能够应对没有考试范围的备考;8.需要你书写20000字以上的博士规划;9.需要你面对雅思难度以上的考博英语;10.需要你书写一份有说理的裁判文书;11.需要你解答一道你从来没有听说过得法律概念;12.需要你评论某一案件的裁判文书;12.需要你用英语概括一篇法学英语论文;13.需要你用英语回答导师的专业提问;14.需要你会一门第二外语;15.需要你了解专业以外的其他学科,如统计学、数学等;16.需要你组织一场学术研讨会;17.需要你写一篇600字的英语短文;等等博士生招生审核考核制下找教授写推荐信有感我,90后考博生,比他人落后了几年?你好,这是我导师的简介!你的简介准备怎么写?我就差了那一丁点,为啥不要我?对,如果要求以上的某一条,你是否能够应对自如,还是仅会划定范围的简答、论述与案例分析,还是仅会拼凑成一篇普通论文。如果上面的这些问题你不能够妥善应对,可能你就是下一个招生制改革的“受害者”,因为这些招生要求大部分是现有招生的梳理总结。最后,请认真的问自己,我是否仅是一个考试的机器,只有划定考试范围的考试我才能考上?当我们重新出发时,我们还剩下什么?
冷丝自媒体原创,拒绝转载!文|刘冷丝栏目|丝说考研很多人注意到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种种事情,却很少有人关注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情况。其实,自2000年以来,国内博士研究生招生也一直处于火热之中。自2000年国内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以来,申请考核制与传统考试制相比已经有所改善,但其公平性和有效性依旧遭到不少质疑。上海交通大学校园我在这里根据研究者提供的相关数据,专门以国内综合实力排名最靠前的6所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南京大学为对象,简要分析一下,报考这样的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和导师最看重什么?报考有多大的难度?首先,我们看这样一份表格,你看不懂不要紧,我给你解释一下,就就会懂得其中的奥秘。各种申请条件情况一览表从这个表格可以看出,英语水平和科研成果是考察重点,其中英语水平所占比重居然达到了60%的比重。当然,报考者所在的毕业院校也占其中较大的比重,这也难免有其实院校出身的嫌疑,使得一些毕业于普通院校但想继续深造的考生在申请阶段就被硬性条件排除。从公平的角度出发,院校出身与学术水平没有必然的关系,以“毕业院校”作为条件强硬地拦下一批学生,这肯定是不公平的。博士招生制度改革将面试加入申请考核环节,这一改动的目的本是为了评测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以弥补笔试的不足。清华大学校园但是,事实上,面试并不能很好的评价考生各方面的能力。一项访谈调查显示,导师们普遍认为短时间内难以看出学生的学术态度、能力、潜力及兴趣。并且面试以口试为主,这让口头表达能力强和有娴熟面试技巧的考生占尽优势,考官也容易受主观印象的影响,难以准确地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再来看看下面一份表格,这份表格展示了博士生申请过程中材料、面试环节等等在导师心目中所占的分数比重。面试和材料审核所占比重很明显,我们发现,这种以口头表达能力评价学生的测试并不科学,但面试在整个博士生录取过程中所占比重很大,它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这让我们不得不担心那些口头表达能力弱却具有较好的学术能力的考生能否通过这一关。由于考核中占比重较大的面试和材料审核这两个环节主观性较强,那么,我个人认为,越是具有明确具体的标准,这越能有效规避招生中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让评分更加客观,这一点恐怕是今后博士生招生应该改革的一个参考。然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无论是材料综合考察还是面试综合考察,这些考核方式的考核标准、评分方式的规定都较少。这些重点学校对材料和面试的考核标准都比较含糊,没有具体量化的评分细则,这会使得主考教师在评分时无法统一评价的尺度和标准,导致评分结果客观性不强,这也是需要改变的一点。浙江大学校园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导师决定权过大也是产生问题的源头。在上述6所顶尖级国内高校中,很多学科的导师甚至有一票否决权。过大的个人权利会给选拔的公平、公正带来巨大的风险,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导师都能严于律己、严格以学术的标准、遵守道德操守,再加上监督机制并不完善,这些漏洞足以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发生。在2010到2016年,很多高校不断地进行了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不过,现有的博士生招生制度仍有较多问题,考核的公平性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国内博士生招生还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敬告|刘冷丝所有文章首发『百家号』,如有错漏和最新信息,作者将在首发媒体评论版块及时更正和补充,也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谢谢您!
1990年9月下旬,小赵同学生于某人口大省H省。1996年9月1日小赵还未满6周岁,H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小赵必须等到1997年9月1日入学,即7岁入读本村小学学前班。2003年6月小学毕业,2006年初中毕业于本县某中学,未考入省重点高中(本县有一所),入读本县排名第二的县高中,2009年6月高中毕业。当年高考500多分的成绩差几分到二本线,要么选择三本,要么选择复读,他选择了复读。2010年小赵同学入读本省重点大学(非985、非211,仅为省部共建)。2014年小赵以即将满24周岁的年龄大学本科毕业,获文科类学士学位。当年经考研调剂考入某非985、非211、非博士点院校,入读该校文科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7年正常毕业,当年考博落榜。1990年8月下旬,小王同学生于某直辖市B市。1996年9月1日小王顺利入读小学,2002年考入某中学,2008年高中毕业,顺利考入本市一所普通院校。2010年通过某交流计划到某高校交流一年,2012年本科毕业之后顺利考入某知名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2014年通过硕博连读选拔顺利转入博士阶段的学习,2017顺利博士毕业。1991年12月下旬,小李同学生于西部某省C省。1997年9月1日小李开始了正式学生生涯,2003年小学毕业,2006年初中毕业,2009年高中毕业。鉴于本省高等教育资源一般加上部分学生获得专项计划,因此小李顺利入读B市某重点大学。2013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返乡支教一年,2014年以推免生资格入读本科院校研究生,2016年顺利研究生毕业,考入B市某单位,获得户口。1995年6月下旬,小刘同学生于某东部发达城市G市,户籍中部某省。2001年9月入读老家小学,2007年跟随父母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份入读G市某中学,2010年返乡入读本县重点高中。2013年经过努力顺利考取该生某非985、非211的一所重点一本院校。当时父母的想法为,将来还可以通过考研圆梦名校。2016年小刘没有获得保研资格,只能参加2017年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某知名大学。2017年3月小刘以专业第二名的成绩进入复试,未能逆袭,落榜。2018年3月小刘终于如愿以偿考入某名校。以上是本文暂时设置的4位潜在的考博同学。其实从让文章论证更加充分的角度来看,本文应该设置至少20种不同的角色。但是基于记住这些角色本身就很麻烦,如果文中再频繁的变换角色会给读者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因此本文先如上处理。从上文的角色处理中,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过去20年中国的小学、初中、大学、研究生教育所开展的一些改革,以及这些改革给我们每个人所带来正面与负面的影响。有人从中受益,有人成为改革的受害者。作为一名1990年出生的人,在过去20年的教育改革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可能是如下事件:我出生前国家就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小学阶段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初中阶段放宽升学学校范围(即在此之前我们乡的学生只能考本乡的初中,高中只能考县北的高中)、高考志愿填报改为出成绩后填报、名校保研名额快速增多、考博试行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以及最近两年特别火的夏令营保研、直博。下面正式进入本文的主题——申请考核制的是非评价。近日,教育部在官网上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改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建议”进行答复。答复中称:教育部在着力探索建立博士生招生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推动招生单位建立健全以自我评价为基础、第三方评价服务为补充、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为指导的博士生招生质量评价机制。为啥会有这样的公开答复,我想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教育部、学校、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到博士招生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产生了一些引发争议的规定,让大家对博士招生的公平性、公正性产生质疑。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争议,以及可能的应对策略又是什么呢?一、申请考核制的探索与发展本文先从当下的博士生招生体制改革历史说起,然后结合诸多的争论进行一一的分析研究,特别是不时的结合本文设定的几个角色进行分析评价,希望对大家理解申请考核制有所帮助。鉴于本文讨论的话题比较大,因此文章的结合安排可能会显得不是那么的重点突出,还望见谅。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院校开展申请考核制的探索与实践,由于当时绝大部分高校还未开展申请考核制,以及只在部分院系、专业开展申请考核与保留普通考试制,因此在当时主流的声音还是支持申请烤鹅湖之探索的。2013年之后越来越多的院校采用申请考核制的方式选拔博士生,一些院校甚至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极个别院校在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中设置了一些准入的门槛。如设置985、211院校、博士点院校等条件作为报考条件。这样申请考核制的公平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声音,特别是一些已经考了多年的考生,突然被告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时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关于申请考核制争议的10万+文章也正式出现。为了缓和这种不良的影响,一些高校通过放宽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以及提出一些变通的政策让申请考核制得以存续。本文中设置的4个角色此时只有小王即将进入考博阶段。一方面是申请考核制的探索,另一方面一些学校为了兼顾本校学生,开始探索硕博连读选拔制度,即在本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的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小王一方面感到未来学校的考博会变难,另一方面又了解到一些考取本校博士的好政策,其中一个就是硕博连读。于是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硕博连读。毕竟在那时大家还没有当下的学生那么犹豫万一博士毕不了业,连硕士学位也没有的担忧。2016年前后,硕博生中的学术不端现象不端涌现报端,博士生导师的人数也开始激增,一些问题亟待解决。2017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力;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至此,全国绝大部分文科类博导一年只招一名博士,未毕业的在读博士成为博导们关注的重点,延期毕业的博士比例显著提升,据估计,有60%以上的博士无法在规定的年限内正常毕业。因此伴随着申请考核制的出现,越来越多的院校将基本学习年限从三年改为四年。这样当前全国在读的博士生人数约等于过去几十年已毕业博士的总和。从加强监管的角度,教育部采取的措施主要是要求各博士招生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例如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招生单位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本单位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等,制定并公布本单位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通过标准和申诉机制等。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招生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相关办法和程序认真审核,给出审核意见或成绩。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对“申请-考核”招生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和要求、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审核通过标准和考生申诉机制等,要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想必大家近日都关注到这样一则新闻:教育部日前发公告称,已约谈博士论文抽检问题突出的单位,这些单位必须做好五项整改工作。据了解,2018年随机抽检博士学位论文6572篇,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为10.4%。这则新闻给我们两个关注点,一个为2018年毕业的博士人数大致为63192人。一个为博士毕业再也不能糊弄了,开始健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位论文的抽检力度与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二、小王的优势以及潜在的风险想必不管是申请考核制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大家都想成为小王一样的人,求学历程比较顺利,顺利的拿到博士学位。当我们还在努力时,小王已经顺利的走向讲坛,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可否认,小王在未来的职业竞争中也将有独特的年龄竞争优势。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多个方面去剖析小王的求学生涯,挖掘存在的制度盲点以及可能引发的争议。首先是小王出生的地方教育资源相较于小赵、小李、小刘占有独特的优势,这让其在日后的竞争中始终处于优势。本文暂时不评价当前的高考体制安排,但是诚如下文将提到,对于一些考生来说,高考将成为决定其终身受学历教育水平的唯一一次机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一考定终身。其次是小王的选择符合其自身的实际情况,比较容易实现。在小赵、小刘身上我们可以明显得看到其在教育改革中的挣扎以及因此付出的代价。例如小赵由于本省升学难,高考竞争力大,选择了复读一年,这样从长远来看,其求学时始终比同班同学大1-2岁,日后一旦遇到新的挫折,其很容易陷入困境。可能这一点不太好理解,简单解释就是这个社会其实给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设置了年龄束缚,当你错过时很容易出现人生困境。如30岁博士毕不了业,30岁还没有对象,30岁还不能补贴家庭等等。再者,小王更可能不是本家的第一代大学生,而小赵、小李、小刘更可能是他们家的第一代大学生。这也是我们国家特定发展阶段必然出现的现象。家庭的第一代大学生往往会被赋予更多的使命与责任,这样他们自身的压力相对大一些,他们很容易以为再上一个台阶更利于自我的发展。因此我们很可能看到小赵、小李的人生规划是在不断的变化中的,考上大学时是家里甚至村里、乡里的第一个本科大学生,自豪骄傲啊,身边人都认为将来他们应该过的更好。大学毕业的时候发现就业形势不是那么好,而且身边的同学都读研了,于是自己也选择读研。读完研之后发现依旧无法改变现状,于是考虑读博。最后,小王拥有本市户口,成功的路上少了很多羁绊。而小赵、小李、小刘如果想获得户口就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甚至是没有回报的代价。我们欣喜地看到小李顺利的通过公务员考试拿到了本市的户口,这样其日后再作出人生的重大选择时会少很多顾虑。而且本市户口也有利于未来在本市找工作、就业。在当下的竞争环境下,可能小赵需要十年的奋斗才能获得户口,这中间注定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即便最终小赵考上了博士,他也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即绝大多数一本院校是看他的本科、硕士毕业院校的,很可能直接拒绝他。当然小王还有其他优势,如没有经历教育改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大城市有自己家的房子等等。而小赵、小李、小刘可能都经历过教育资源贫瘠的时刻,例如小赵他们村的小学已经没了,初中名纯实亡,高中学校一本升学率逐年降低,大学图书馆没有足够的好书等等。下面将简单的剖析一下他们对申请考核制改革的不认同。从小学开始,小赵同学都被动的接受素质教育、合村并校、高价入读重点高中、高考改革等等,对于他们来说,这一系列的改革都是为了他们的成长,为了让他们能够有更多出人头地的机会,但是他们却深感自己很多时候是改革的试验品,得到的好处远远少于坏处。即整体上显得公平公正了,但是对他们个人来说则被迫进入一个不公平的外部竞争中。小学的时候优秀老师陆续去往县城,中学的时候优秀的学生、老师都去市里了,大学考研时发现学校的保研名额太少,而名校近一半的研究生是通过保研录取的。这样他们对教育公平的最后一次期望就是考博,因此无论我们怎么论证申请考核制更公正,对于处于劣势的他们来说,这都不是他们想听到的。如果说普通考试制还留给普通学子一次考试的机会,拼搏的机会,那么申请考核制则直接将大门紧闭,普通学子看不到大门背后的情景,他们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一些在名校学子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可能就是大问题。例如本科成绩单原件、教授推荐信、联系博导等等。而且在过往一些过时的博士遴选机制还在发挥着作用,他们也许正在等待,可是突然发现这个机制在某一年失灵了。例如之前存在当前在个别导师依旧存在的排队现象,由于越来越多的院校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导致一个导师连续多年没有招收外校硕士的名额。这些问题虽然是局部的,但是也许未来将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毕竟当下名校的硕士绝大多数来自名校,普通院校的学生考入名校的难度正在增加。甚至一些院校设置硕士推免生的来源范围,非985、非211、非双一流之类的已经过时了,直接点名只要某几所院校的推免生。再则普通院校的推免生名额少的可怜,不要用你为啥不保研名校这样的说辞去反驳他们啦!还有一个问题也很严重,那就是名校的专硕急速扩招,他们的学费也高的吓人,这样一方面名校毕业的研究生人数增加了,另一方面普通学子读不起名校的专硕。三、急速扩招中的博士,不合理的论文发表生态本来这并非一个独立的部分,但是后来仔细一想,由于博士的扩招以及不好的论文发表生态导致绝大多数的博士与博导处于一种焦虑状态,进而影响博士的招生工作。这就不得不说到,2018年教育部提出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全国博士的招生人数增加了很多,特别是名校。2017年全国招收博士83878人,2018年则为95502人,扩招13.86%。而且主要为名校扩招,这样给其他高校博士的压力就非常大了。同时,我们看到全国各大院校招聘博士的条件正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设置35周岁以下、海外留学北京、本科硕士阶段的院校要求、博士阶段发表3篇C刊等等。你说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博导选拔博士生有没有影响。一些名校的博导明确表示,我虽然可以给你复试的机会,但是你得考虑一下未来的就业问题,以你的现状,未来很难在一本院校就业,更别说北京高校了。从论文选题、写作、发表的角度来看,普通院校的学子相对更弱一些,特别是博士阶段的论文应该有足够的外文文献支撑,以及研究生阶段应该经历过严格的学术训练。我们不否认当下很多普通院校的研究生发文的数量比名校的学生多,但是对他们是否经历过严格的学术训练是打疑问的?特别是方法论的训练、思维的训练、外文数据库的训练、外文听说读写译能力的训练很多时候是欠缺的,这也将直接影响博士后能否快速的进入角色。如果说点题外话,那就是什么是博士?博士阶段的生活状态是怎样的,非博士点院校的学生可能根本不了解,而博士点院校的学生更容易接触他们的博士师兄师姐,更能够了解真实的博士生活,从来作出更理性的选择。四、申请考核制的是非评价与观点交锋关于博士招生,教育部的态度是要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在推进“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过程中,教育部始终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鼓励招生单位首先在制度建设完善、培养力量较强、培养质量较高、办学行为规范、招生信誉良好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优势学科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学科专业。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角度来看,我们不应该过度的苛责教育部,毕竟博士招生进行申请考核制是符合博士选拔、培养规律的,也更有利于发挥博导的积极主动性。同时,教育部也在着力探索建立博士生招生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推动招生单位建立健全以自我评价为基础、第三方评价服务为补充、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为指导的博士生招生质量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招生单位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选拔培养质量。我想通过几年的探索与发展,适合我国培养模式的博士选拔机制终将建立起来。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如何适当兼顾各方的利益确实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为此,我们分别从以下15个问题进行探讨交流。1.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关于这个问题,看似答案清晰,实则始终存在争议。我们都知道,当下我国的大学教育采用的是大众教育模式,即让更多的学子考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相比于我国刚恢复高考时极低的入学率,当下我国的大学生入学率已经非常高了。但是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声音也出现了,那就是大学生不值钱了,上学无用论盛行。同样地,关于博士选拔方式的争论我们也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很多人会不加思考的选择博士一定是精英教育,但是诚如我们上文所呈现的,我们很多人还是把博士作为一次重要的改变自我命运的教育机会,即这是我改变命运的机会呀。例如文中的小赵,其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无疑考博是其中最好的方式。面对这样的争议,有人发出这样的感叹“最终结果就是两极分化,优秀人,出身好的人,越来越优秀,差的连翻身机会都没有!”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如何看待?毕竟在当下大部分学子为双非学子,他们并非不努力,只不过多种因素导致他们处于当前被动的局面的,真的是出身不好的永远没机会继续深造了。2.关系户与教育公平不可否认,任何一种招生制度都存在钻空子的人,但是由于之前招生人数相对较多,因此大家还是抱有希望。可当下的博士招生,特别是文科博士的招生,基本上是一个博导一年招1个,因此在当下申请考核制不是那么透明、规则不是那么明晰的情况下,不少人就产生了质疑,不自然的会联想到可能关联度并不大的教育公平上,认为不公平。其实,在当下的博士毕业要求下,特别是招生名额有限的情况下,一位博导是拒绝将招生指标给不合适的人的。只不过不太好处理的是,博导的招生指标多时,以及存在关系考量时,我们该怎么办?一位网友的评论比较有代表性,他认为在大众的观念中可能有一个误区,觉得读博士就像义务教育一样,是一个权利。这是因为很多企业在招工过程中把是学位看成是一种证书,以至于很多时候大家会觉得博士是一种职业培训。 但是对从事科研的人来说,读博士其实更是一种选择。因此读博士的申请考核过程,更多是一个导师与报考学生之间一个互相选择的过程,类似于相亲的过程,更多的是合适不合适,而不是公平不公平--如果大家把博士和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理解成男女之间的寻找对象,就不会纠结于所谓的公平了。 而那些形式上的所谓公平的举措,恰恰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比如说由全体面试组成员投票决定一位导师能不能再收一个学生等措施,仔细想想还有颇多的可笑之处,因为一个学生收进来之后完全是由其导师负责,学生无论成长的是好是坏都是由其导师来承担后果,而那些当初投票决定他是否能进来的其他老师没有一个人会为此负责,只会在旁边看笑话。这就是典型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所以这种为了保证表面上公平的规定,实质结果就是各种黑箱操作和桌底下的利益交换,引发更多的矛盾和争议。3.申请考核制的报名条件限制从我们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当前博士报名条件的限制还是相对比较多的。例如一些院校要求考生的本科院校为一本院校、为博士点院校或者排名多少名之前的院校,这样就给大家一个错觉,这个考博还对得起考这个字吗?我想也许考博应该更名为申博了。还有一些院校要求考生必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英语六级成绩必须达到540分以上,某院校甚至规定考生研究生阶段应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一些考生调侃道“这辈子是不可能达到要求的,唯一能要求的就是劝自己断了读博的念想。”是的,很多考生都是由于一些限制条件达不到而不能报名,这样他们的怨言就比较大,特别是当看到录取的同学只是出身好,科研实力一般时更是非常气愤。如某考生留言道“去年博士申请东北某985,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我硕士期间发表录用6篇北大核心,两篇c扩,面试被刷了,因为本硕不是211,最后老师要了一个体育生,你说奇不奇怪。”“名校不敢说,我这里的一所大学今年采用这个制度招的博士,是去年统一考试的最后一名,三科考试平均每科成绩30分。别问我怎么知道,刚好参加了统考和看了审核考试名单的公示。”4.学术传承与学术创新这是一个我们并不愿意过多讨论的话题,即如何平衡导师与博士之间的学术观点差异。无疑通过招收自己的研究生更有利于自己学术观点的传承,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招博士到底再招什么?是一个自我观点的传承者还是研究者。这是一个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毕竟在当下的文科博士都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困境,即博导的研究课题不太适合学生,一些研究已经基本终结,亟待开拓新的课题。另外,我们也看到确实存在学术近亲繁殖现象严重的问题,学术生态不正常。5.普通考试制下的高分低能这是很多人反对普通考试制的重要理由,而且在过往的招生中也不时的出现,甚至一些博导因此作出拒绝招生的决定,引发一些争议。无疑,博士应该招收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多的,而不是招收考博卷子复习时间久考的高的人。如果想深入的探讨这个话题,我们就必须直面什么是博士的问题,即很多考生其实是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的,也不太清楚博士究竟是培养出来的多,还是自己专研出来的多,即博士阶段自己能够得到什么?平台、机会还是手把手的指导?6.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担忧一方面博导想找到优秀的博士,另一方面又不想为此付出过多的时间与精力。于是很多博导对学校设置一些较高的报名门槛是持支持态度的,他们认为自己招收一名博士应该没有问题。但是这并非没有问题,即可能会出现博导找不到博士的情形。特别是在当下很多人选择同时报考多所院校,只上一所。我们看到很多招生比较早的院校往往发布很多次补录公告,因为之前招生的博士被更好的院校录取了,所以放弃该校的录取。这样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困境,一方面是想去上的人上不了,另一方面是考上的人不去上,博导尴尬啊!好在有补录制度,但是一些考生不及时告诉学校,不去学校报到,学校只能发一个公告谴责一下。而且我们也不得不思考,如果一个博导没人报或者没有理想的人他会采取什么措施呢?可能有两种,一种为软硬兼施让没有读博规划的自己的硕士研究生读博,这在理工科非常普遍;另一种为走关系户保指标。如果一位博导不愁招不到博士,那么自己的学生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竞争现象,甚至出现一些博导违反师德的现象。7.联系博导与走关系申请考核制自身的特点要求考生必须首先联系博导,取得博导的认可。但是当下我们这个社会有欠缺必要的培训与指引,如何联系博导?应该呈现什么?是否应该走关系,是否应该送礼?等等。虽然博士考生都已经成年,但是在当下中国的教育环境下,大部分学生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多提升的空间。其实不仅考生困惑,博导们也困惑,如何跟考生打交道?如何回复他们千奇百怪的问题?如何协调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毕竟每年准备申请的考生几个甚至几十个上百个,如果通过考试制,按照分数排名很容易就确定哪几个人进入复试。但是申请考核制则不同了,你需要按照学校的、自己的标准作出评判。特别是在遇到一些难缠的考生时,更是纠结呀?毕竟你的一言一行很可能被考生作为证据曝光在网络上。8.论文、科研水平代表你的实力吗?不可否认,名校学生的机会更多一些,他们拥有一些优势相对更容易一些。例如与导师一起发表一篇论文,参与导师的课题,申报学校的课题。而普通院校的学生则要看导师了,很多时候想证明自己的科研能力除了公开发表论文,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诚如一名考生所言“学生的整体科研水平是跟学校的实力挂钩的。双一流和老牌985、211分钱多的学校有更好的师资平台,而我等双非本科生,一个大创老师也要挤破头去抢,大创进行一半,学校还不允许在实验室做实验了!我的朋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就有业界大牛带,有独立办公桌,独立实验室做实验,没有任何干扰,实验经费不愁,实验场地也不愁!这样的情况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了,而参与考核制的名校也算是基本上将我们双非的学生拔高的机会无限缩小了。不能说它好,也不能说它不好,只是教育改革史上,对我们双非学生的黎明前黑暗而已!”但是以论文为评价标准是否会异化呢?我们看到某知名高校的学生为了发论文不顾学术不端,我们的心都在流血。怎么说呢?每当我们定下一个指标时,他都可能异化,我们这个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个异化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还有就是如何评判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的质量问题也是一个问题。看他发表的刊物是核心期刊吗?可能有人说看内容,但是我们申请考核制不应该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标准吗?9.考博英语的存与废从2020年开始北京大学等院校取消考博英语,考生的英语水平不再是学校兼顾的事情。这样考生特别是毕业比较早的考生必须面对一个问题,要想考博必须先去考雅思、托福,而两个考试的费用都不低,而且考他们考生需要付出的世间成本也很高,毕竟中国的大部分学生英语的口语、听力不是那么好。当然也有支持的声音,认为以后要留学,考博之前考过了读博期间就省事了。10.统考与申请考核如何共存?不可否认,申请考核制与统考各有优势,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让两者共存呢?但是在当下的环境下,博导们的自主选择权并不像想的那么大,很多时候不得不随波逐流。毕竟统考的组织工作也是一件很费事费力的事情。特别是在其他导师都申请考核制,我还在统考是否很另类。11.支持者与反对者在说什么?支持者认为申请考核制能赋予导师与研究团队更多考核、招录的自主权,有利于选拔出适合攻读博士的人才,考生的科研成果与科研能力会是重点考察部分。而反对者认为,由于缺少统考环节,申请考核制可能将终结高校招生中“英雄不问出处”的局面,没有名校背景的研究生升入重点大学几率也许会进一步减少,更有人担心部分人或将利用申请考核制大搞特权之风,钻制度的漏洞。12.直博生异军突起带来的变化当我们还没有考虑清楚如何更好的实施申请考核制时,一个新的招生模式正在成为名校的新宠。它就是直博生,据学术之路统计,当前一些院校的直博生招生名额占年度博士招生名额的一半,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关注。这样就出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也许上面的很多疑问都不再是疑问,因为全国除了直博生外博士招生的名额正在减少,而考生正在增多,博导们有足够的生源供选择。可能不少人还不了解直博生,直博生并非没有问题,他的最大疑问就是这些人毕不了怎么办?是否会出现很多问题博士?这是值得各高校深思的。支持者在表达申请考核制可能的优势,反对者在担忧申请考核制可能存在的一些弊端,那么有没有可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呢?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教育选择的是以公开促进公平,即博士招生的全流程公开,评分标准的公开,但是这是否会削弱导师的自主选择权呢?以及一些指标如何评价?如考生与导师的契合度问题,考生的博士选题与导师研究领域的紧密度问题。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13.博士培养的成本问题随着博士待遇的提升,当前博导们的压力也不小。一些高校明确要求博导必须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培养费给博士生,这对于大部分文科博导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也许我们更影响考虑博导的选择权。此时如下的很有力:难道不应该把资源用在更合适、优秀的学生身上吗?什么都讲公平,可什么才是公平?让每一个想圆“博士梦“的人,都有“圆梦“的机会才叫公平?非得让导师招个他不满意的,甚至连毕业都难的学生才叫公平?博士教育最大的目的恐怕不是为了不公平吧。最大不公平也恐怕恰恰是假公平之名,浪费博士教育的宝贵资源。14.在职读博在当下在职读博,特别是非全日制读博的名额已经非常少了,但是在此我们也必须提出一个疑问。即博士都已经成年,他们除了学习还有很多人生大事需要去做,如何兼顾呢?特别是在当下我国的博士急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如何兼顾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看到现实中不少人虽然是全日制博士,但是其通过一些运作同时在外面工作,或者从事一些兼职业务,你说这很公平吗?当然我们不否认一个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挣钱获得更多,但是我们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更加合理的在职博士制度设计,不能让违规成为常态。15.如何构建合理的权利监督体系在当下的考博市场,给我们的一个感觉我们不得不说出来,那就是可以全面开展申请考核制,只要保证考核筛选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即可。但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学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很严重,如何解决?这将是成为避免贪腐,避免导师权利过大的关键问题所在。说实话,很多高校在采用普通考试制时其往年的考试真题往往需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这难道不应该值得反思吗?申请考核制下导师的权利真的变大了吗?下面我们再简单的剖析一下小赵、小李、小刘的考博之路。基于举例子需要很多详实的背景信息介绍,而且决定考博的因素过多,因此上述15个问题中并未过多的以他们作为例子分析。我们认为本文中所举得小赵如果其在2019年没有顺利的考上博士,那么就不再建议其近期考博了。因为其经历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我国博士招生制度改革,即2016年9月份清华大学开展2017级的博士招生工作,这样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招生安排。2018年、2019年全国博士扩张很多,最近4年招收的博士以及未来4年招收的博士人数将远远大于当前高校可接纳的博士人数,我们预估2020级的博士生有一半以上的无法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而且其自身的本科、硕士条件一般,因此竞争力不足。至于小李,他面临的困境为当下在职博士名额缩水,以及刚入大城市生活,需要一定的周期去适应,因此其可以考虑将来有足够的资本后再读博。建议其在平时注意适当的发一些文章,并兼顾一下英语的学习提升。而小刘同学则要把握住本校的硕博连读机会,这就要求其平时努力学习,跟着导师做科研,积极发表论文。如果没有把握住硕博连读机会,那么的竞争力还是有的,至少可以轻松进入申请考核制中的面试环节。总之,从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面对上述疑问我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文中的一些观点选自网络。本文也不想过度的表扬或者批评申请考核制,只是想呈现很多问题与思考,希望为申请考核制的完善发展提供一些帮助。愿广大考生都能够圆梦博士梦,愿广大博导都能够找到心仪的博士。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18~2019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以及学习年限、培养方案、培养过程等基本要求。该文件于1983年成为学校一级制度,此后历经九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14年。2014年以来,清华大学先后召开了第24次和25次教育工作讨论会,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博士生教育定位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是一所大学人才培养高度的体现。清华大学还先后成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推动了一系列涉及博士生培养的改革举措,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和要求已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学校将《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制度建设五年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本次修订历时两年多,恰好处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快速发展完善的时期,学校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和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规定》修订工作中。学校还开展了广泛的院系调研和师生讨论,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院系师生代表、相关部处负责人等征求意见会10余场。因此,本次修订的《规定》凝聚了学校广大师生的最大共识,集中体现了学校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培养目标清华大学“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将价值塑造作为第一要务,以立德为出发点,以树人为落脚点,培养把个人追求融入社会进步主流的时代新人。《规定》的修订遵循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教育理念,将博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博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博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同时,增加了“学风严谨”、“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完善学术评价,激励原创研究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动教育和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文件,克服“五唯”倾向。原《规定》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因此被列入清华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需要首批修订的文件。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突破学科界限,推动交叉创新近年来,清华大学加快推进博士生学科交叉培养,既支持医工交叉等基于师生学术兴趣自发开展的交叉培养,也重点建设了一批学科交叉博士学位项目。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为与之衔接,《规定》修订时进一步完善了学科交叉博士生的培养要求。此类博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突破现有学科培养方案框架,在学位课程基本符合主修学科(申请学位的学科)培养方案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修所涉其他学科的课程和培养环节”。在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专家参加。引导学术就业,促进全面发展清华大学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明确了博士生教育“着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博士生面向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研究,毕业后到主流的学术科研机构就业”。基于这一导向,新的《规定》鼓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修或选修的博士生教学实践环节(担任助教等),通过在学期间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博士生未来从事高校教职的胜任能力。同时,支持博士生在获得指导教师同意时,“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培养跨学科创新思维和技能,例如参加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学术与职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强化过程考核,严格分流退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清华大学各学科和院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关键培养环节质量把关方面已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和实践。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新的《规定》要求“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分流与退出制度”,推进质量控制要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用客观、刚性的依据严格执行博士生分流与退出。规范体例术语,适应综合改革2017年起,清华大学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八章二十六条。此外,学校综合改革的推进也使得《规定》中部分术语不再适用。例如,2016年起学校全面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因此有关博士生选拔方式的表述由“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修订为“经普通招考录取的普博生”;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教研系列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均可以独立指导博士生,因此有关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的表述由“三至五位教授”修订为“三至五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新《规定》发布后,由在学研究生构成的研究生培养学生咨询委员会调研了博士生同学的反馈。被调研同学表示,新《规定》不再由学校统一规定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而是由不同学科分别制定更能反映本学科博士生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创新性的要求,这不仅能够促进博士生更从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避免了片面追求论文数量要求导致的科研浮躁和学术不端现象的滋生。在普遍支持《规定》修订的理念的同时,同学们也期待各学科和院系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继续保持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高标准。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工作,新的培养方案将从201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为配合新《规定》的实施,目前学校已经启动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各学科博士生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配套文件预计从2019级博士生同步实施。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在未来,如果想要考博士,可能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根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9年,我国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有41所大学将全部或部分院系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工作,占全部院校的97.6%;仅有的一所——西北工业大学也宣布将于2020年开始实行“申请考核”制。其他高校也紧追其后,貌似“申请考核”制已是大势所趋,博士路将越来越窄!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申请考核”是什么概念,在这里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申请考核”制区别于一般统考,将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该项考核制度的严苛之处就在于有很多高门槛:英语六级≥425分;有影响因子大于XX的独立创作SCI文章;获得过国家和省部级奖学金。这些门槛已经直接让很多拥有博士梦的学生望而却步了。有些网友对此也发表了犀利的评论:“普通招考,你报了名,就有资格参加考试;但是“申请考核”制,你可能连“报名资格”都够不到。“培养博士人才,质量or数量?增加数量还是严控质量一直都是我国教育发展中必须要直面和调控的问题。在我国研究生发展的这几十年中,博士生教育规模一直在不断扩大。1978年我国授予的第一批博士人数仅有18人。再到2018年,授予博士人数为 95502人,至此我国博士学历人数已累计达到125万人次。注:1978-199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增长率暂未算入事实上,我国博士生规模变动情况并非稳步增长,而是具备一定的阶段性特征。1993-2003年,我国博士增长规模出现“井喷”式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社会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大量需求。2003年之后,我国各大院校开始减少对博士的招生需求,博士增长速度一度出现滞缓。该阶段现象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03年之前博士大批次产生所引来的一系列问题。根据调查显示2003年之前,各种形式的博士研究生班层出不穷,甚至有的博导最多曾同时带过40多名研究生。至此,博士人才的质量问题受到了我国教育部的重视,如何优化招生方式成为了博士教育亟待解决的现实。03年成为博士教育改革的分水岭2003年之前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是高校面向社会招考选拔博士生的唯一方式,它以考试成绩(多采用“初试外语+2门专业课笔试+面试”的模式)为主要的参考标准,虽然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竞争公平性,但是没有考虑到生源质量的问题,致使我国优秀博士生源十分短缺。2003年后,我国博士招生的人数开始逐年放缓,同时我国也开始尝试变革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应运而生,成为了高校面向社会招考选拔博士生的“唯二”方式。2003-2007年,“申请考核”制迈入初探阶段。以北大、复旦为首,作为试点开始试行“申请考核”这一制度。2013年,3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建立“申请考核”机制,至此该项制度正式开始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我国不同程度上实施“申请考核”制度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院校达到了80余所,步入从重点学科逐步推广到其他学科,再到全校范围展开的过程。2016年,清华大学博士招生开始全面推进“申请考核”制!全面普及“申请考核”成大势所趋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发布,该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直接攻博“等招生机制。2019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官方宣布“申请考核”制将在哈工大全面推行。2019年11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一则消息,震惊了考博圈。川大2020年博士招生将取消以往实行的考试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2019年俨然成为博士教育改革的重要一年,“申请考核”制的“地位”在今年后或将再升一步。除了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目前国内其他博士招生单位也纷纷跟进,实行“申请考核”制,推行该制度的高校日益增多。在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选取部分北京高校,其中93%以上的高校都开始实行“申请考核”制。综上可见,全面实行“申请考核”用于博士人次培养已然成为大势所趋。其实对于中国教育来说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申请考核制”在国外早有实行,并且不仅是博士招生,欧美很多国家也将该制度应用于硕士和本科招生当中。不过国外并没有对这一制度有统一标准,各大高校可以根据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术水平、工作经历、研究兴趣及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自主选拔。总之,无论是借鉴欧美的以往经验还是以招生效果为重要标准,中国博士人才的选拔手段由考试机制向“申请考核”的过渡都是必然发展的。在未来,“申请审核”制度很有可能取缔统考成为高校面向社会选拔博士人才的“唯一”方式。“申请考核”制虽为大势所趋,却也争议不少。虽然很多人认为“申请考核”制更看重学术成果和学术经历,能够有效的甄选具有更高专业素质的优秀人才,但是该项制度的公平性却遭到大众的质疑。报名资格真的公平么?不同高校的报名资格和审核要求各不相同,有些高校对学生的科研水平、研究成果、论文篇数有具体的门槛,这些对考生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高校“985工程高校毕业的硕士(或其他相似条件)才有资格进行申请之类”的硬性标准却显得有些不近人情,这导致变相流失了很多非名校出身的优秀人才。导师权力制衡?虽然说申请考核制侧重通过“申请材料”和“综合面试”,但是导师的审核标准真的公平客观么?目前大部分高校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方式;并且复试环节,并没有具体细则的说明,导师的权力看似大于审核标准。面对争议,高校校监督机制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大学招收博士生审核的全过程要录像备案,考核的分数要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导师名下第二个指标的分配由全体导师共同投票决定,考生如果对考核、录取等方面有疑问可以申诉等等。你的读博动机是什么?未来,博士的招生和培养方向一定会更偏重选拔具有杰出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的人才,考试选拔的方式已成过去。如果你想要读博,个人综合素质需要很多时间来养成,个人科研能力的提升更需要你有时间和兴趣去培养。成为一个普招博士,你需要经历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四年大学,三年硕士、最终四年博士的时间。当你真的迈向博士这条路的时候,你已经用去了23年的时间。因此明确自己的读博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真的想要读博,那就朝着你想要努力的方向不懈努力吧。“越来越窄”的博士路,虽然击碎了很多人的博士梦,但同时也给给了我们一个反思的空间,你究竟为什么读博,能否坚持到底,这都是我们要思考的。
随着中国制造2025计划提出,中国未来的发展规划和路线已经十分清晰。这里面的成败关键就是人才。尤其是博士这样的研发主力军。2018年中国博士人数为80万。2016年美国博士人数为250万。而2019年的全国博士入学人数为8万多人。紧缺!稀缺!所以为了实现中国制造2025计划,博士的扩招和考核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这其中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是最重磅的举措!所谓申请考核制,是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文件中对于博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出的“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这一举措的提出自然会引发各方面的讨论:比如认为申请考核制可能减弱原有考试制度建立的公平性,导致黑箱操作等。但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眼中,这一举措却大多是正面评价。原因有两点:首先申请考核制度并非创举,而是国际通行的博士入学制度。这一制度是经过实践验证的高效手段。过去我们过于追求公平和操作上简单化而未能实行,现在为了国家的长远规划进行改革恰逢其时。其次,申请考核制对高校和科研团体更加有利,它赋予导师与研究团队更多考核的自主权,有利于选拔出适合攻读博士的学术型人才,考生的科研成果与科研能力会是重点考察部分。大家可能已经发现了,中国的博士越来越难毕业了,目前延期毕业的博士已经超过总人数的60%,博士因毕业压力抑郁甚至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一方面是博士本身就压力极大,科研毕竟是一件充满不确定性的事情,全世界的博士都是一样的不容易。另一方面就是考试制度筛选出来的很多人其实并不适合艰苦的科研生活,很多缺乏对科研热爱的人仅仅是希望获取博士学历来为以后找工作增加一份更光鲜亮丽的包装,这种博士平时得过且过混日子,作者就亲眼见过这样的人,能把导师都气的心态爆炸。而从国家层面申请考核制能够提高学术人才的筛选能力并为之后的逐年扩招做准备。至于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通过加强透明度监管和整个流程的质量控制也是可以解决的。据目前的不完全统计,在2020年,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15所大学将全部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另外25所大学部分院系或专业以“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都已经在网上公布了2020年实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通知,部分中科院的研究所也已经实行士生申请考核制,可以预见,在一两年内,申请考核制将成为中国博士生入学的主要途径。 当然,在改革的初期,一定的混乱和不适应是在所难免的,尤其是对那些处于变动期的考生来说。尽管不同高校在报名资格上有着各自不同的要求,但大体上需要考生提供的资料是相似的。无外乎基本的个人信息、外语、科研等综合能力方面的要求,比如很多学校规定英语六级水平(或者托福、雅思等成绩替代)、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几篇以及论文的水平层次等。这对于一些在之前没有这方面准备的考生来说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困扰。不过那些早已经立志要投身科研并且在硕士阶段已经积极准备的同学来说,应该是好消息了。希望申请考核制能够为国家筛选出更多优秀的博士人才,为中华民族的复兴添砖加瓦。
一、 韩国博士教育概况韩国的博士生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博士课程阶段,一般两年时间。2、为论文阶段,由博士导师决定长短,最快1年。所以博士最快可以在3年内毕业。二、博士课程的语言要求1、韩国语水平:一般要求4级以上,名校一般要求5级或6级,部分学校3级也可以申请。2、英语水平:如果提供英语成绩,无韩语成绩也可以申请并获得奖学金。一般都英语要求较高,雅思6.0或托福85分。三、学历要求国内外硕士毕业或硕士毕业预定者(需在入学时提供硕士毕业证)。四、奖学金制度博士一般都能申请到比较高的奖学金,英语成绩好也可以提供全额奖学金。一般博士生都能获得学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奖学金。具体:1.首尔地区韩国大学理工科可获高额奖学金2.地方大学的所有专业均可获高额奖学金
近日,清华大学发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学术水平的唯一依据,并且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从这项规定来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不再只是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的评价指标,但也作为其中的评价指标,因此,博士要毕业,论文还是要发。发的多少或者文章质量都是需要考评的。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样除了一项关于《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评价规定》,明确了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相关的学术成果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条件。从这项规定来看,博士研究生要写好自己的学位论文,发表论文作为重要支撑和参考,也就是说降低了发表论文的重要性。个人认为,博士论文是一项非常系统的研究,在3到4年间写好一篇博士论文可以达到毕业条件。此前,很多学校表明在没有完成中期考核的情况下,不给予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资格,还有学校指出要发表c刊才可以开题。有的博士生在2年内仍然无法开题。发表过c刊的博士生都知道一篇c刊从确定题目到出刊1-2年内才行。博士学习时间只有3-5年,博士如何毕业?当然,我不赞同博士应该容易毕业。从上面的两所大学发出的规定可见,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主要条件是博士毕业论文,因此,在毕业论文上必定会更加严格。所以,博士仍然是严进严出,而不是宽进宽出或者宽进严出。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18~2019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以及学习年限、培养方案、培养过程等基本要求。该文件于1983年成为学校一级制度,此后历经九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14年。2014年以来,清华大学先后召开了第24次和25次教育工作讨论会,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博士生教育定位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是一所大学人才培养高度的体现。清华大学还先后成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推动了一系列涉及博士生培养的改革举措,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和要求已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学校将《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制度建设五年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本次修订历时两年多,恰好处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快速发展完善的时期,学校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和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规定》修订工作中。学校还开展了广泛的院系调研和师生讨论,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院系师生代表、相关部处负责人等征求意见会10余场。因此,本次修订的《规定》凝聚了学校广大师生的最大共识,集中体现了学校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培养目标清华大学“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将价值塑造作为第一要务,以立德为出发点,以树人为落脚点,培养把个人追求融入社会进步主流的时代新人。《规定》的修订遵循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教育理念,将博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博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博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同时,增加了“学风严谨”、“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完善学术评价,激励原创研究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动教育和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文件,克服“五唯”倾向。原《规定》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因此被列入清华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需要首批修订的文件。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突破学科界限,推动交叉创新近年来,清华大学加快推进博士生学科交叉培养,既支持医工交叉等基于师生学术兴趣自发开展的交叉培养,也重点建设了一批学科交叉博士学位项目。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为与之衔接,《规定》修订时进一步完善了学科交叉博士生的培养要求。此类博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突破现有学科培养方案框架,在学位课程基本符合主修学科(申请学位的学科)培养方案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修所涉其他学科的课程和培养环节”。在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专家参加。引导学术就业,促进全面发展清华大学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明确了博士生教育“着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博士生面向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研究,毕业后到主流的学术科研机构就业”。基于这一导向,新的《规定》鼓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修或选修的博士生教学实践环节(担任助教等),通过在学期间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博士生未来从事高校教职的胜任能力。同时,支持博士生在获得指导教师同意时,“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培养跨学科创新思维和技能,例如参加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学术与职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强化过程考核,严格分流退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清华大学各学科和院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关键培养环节质量把关方面已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和实践。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新的《规定》要求“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分流与退出制度”,推进质量控制要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用客观、刚性的依据严格执行博士生分流与退出。规范体例术语,适应综合改革2017年起,清华大学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八章二十六条。此外,学校综合改革的推进也使得《规定》中部分术语不再适用。例如,2016年起学校全面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因此有关博士生选拔方式的表述由“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修订为“经普通招考录取的普博生”;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教研系列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均可以独立指导博士生,因此有关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的表述由“三至五位教授”修订为“三至五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新《规定》发布后,由在学研究生构成的研究生培养学生咨询委员会调研了博士生同学的反馈。被调研同学表示,新《规定》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而是更注重博士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创新性,这不仅能够促进博士生更加从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避免了论文数量要求导致的科研浮躁和学术不端现象的滋生。在普遍支持《规定》修订内容的同时,同学们也期待各学科和院系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继续保持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高标准。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工作,新的培养方案将从201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为配合新《规定》的实施,目前学校已经启动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各学科博士生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配套文件预计从2019级博士生同步实施。(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