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周六)至28日(周一)进行。滨州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考点(3716)设滨州学院(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滨州实验学校(滨城区黄河七路317号)、开发区一中(滨州市长江三路767号)和滨城区第六中学(黄河十路与渤海十一路交叉口西)四个考点。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考试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防疫注意事项(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无需出示),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三、提前熟悉考点做好考试准备考生2020年12月25日(周五)下午16∶00-17∶00可以到所在考点确认考点位置、熟悉周围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可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点,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考试期间适逢冬季,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增添衣物、注意保暖,尽早了解考点周边的交通情况,提前规划路线,进入考点须接受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安检,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误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一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四、考点封闭区和二次安检要求考试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考生应主动配合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考点在考场建筑物外设置封闭区,在封闭区入口处实施首次安全检查。考生只允许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规定的文具、物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自行将携带的违规物品、与考试无关物品提前在封闭区外妥善安置。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五、切实提高法律意识,遵规守纪,诚信应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附件1)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件2)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3)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给考试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四)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五)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考场规则》(附件4)对考试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考生务必提前学习,认真遵守执行,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钟表时间仅供参考。(六)为确保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招考部门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严查考试舞弊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设备,同时开通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动态人脸识别;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考点内及周边进行全方位的监控;检查人员将对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每逢考试,社会上总会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忠告极个别企图作弊的团伙和个人,勿心存侥幸。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滨州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543-3188727。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条文】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第二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第四条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第五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四)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五)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六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第七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第八条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第九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第十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二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第十三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第十四条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附件4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考生将条形码在试卷上取下后粘贴至答题卡指定位置。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在职研究生,到底需要多少钱呢?这是很多学员都关心的问题,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到底需要多少钱!在职研究生有4种报考方式,每种报考方式的学费以及其他费用都有所不同,如下:同等学力申硕同等学力申硕的费用较低,不同的院校不同的专业学费也不相同,一般同等学力申硕学费大致区间在1~5万元之间,学员在入学前缴费即可。专业硕士专业硕士的招生专业包括非管理类专业和管理类专业,学习费用根据报考专业而定。一般学费为1.8-26万,其中管理类专业学费较高,浮动较大。高级研修班高级研修班不同于其他的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此形式课程学费低则几千元,高则需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不同课程间学费差距极大,具体学费要根据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来定。中外合作办学学员通过中外合办的方式报考在职研究生,需要向院校缴纳2.5-52.2万元之间的学习费用。部分中外合作办学课程班有出国游学、考察等项目,需要的费用就高。想清楚具体学费的学员,要在报名前参考院校的招生简章,根据自身经济水平进行选择,这样就不会因学习造成太大的压力。其他缴纳费用除了按时缴纳学费以外,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还需要缴纳教材费用、论文答辩费用等。专业硕士还需要缴纳初试的报名费,报名费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各省份收费标准不一。中外合作办学可能还会涉及到缴纳证书制作费用、国外教学及管理费用等。大部分院校不会为在职研究生提供住宿,所以通过周末班或集中班上课的学员还需要解决好上课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因此,大家可以尽量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的地方较近的院校学习。
2019年在职研究生依然是可以报名的,大家选择报考在职研究生,除了学习高层次的专业知识之外,还想要获取相关证书吧。在2019年报考在职研究生,有机会获取到的证书并不是唯一的。形式不同,证书不同大家应该都有了解在职研究生是有多种报考形式的,每种形式所获取的证书并不是统一的。在2019年,大家可以在相应时间选择报考的形式主要是有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2020年度)、高级研修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同等学力证书选择报考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可以获得两种证书,分别是课程结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1、结业证书:此证书是前期完成学习,顺利结业后就可以获取到的,有一定的含金量,获取难度很低。2、硕士学位证书:此证书是在结业之后,满足申硕条件的考生,通过申硕考试及答辩之后获取的,此证书的含金量是很高的,获取难度相对高一点,但是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非全日制证书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也是可以获得两种证书的,分别是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证书,这两种证书的获取难度是很高的。1、难度所在: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难点主要在入学考试上,该考试与全日制考研的考试是一样的,淘汰率是很惊人的。2、证书效力:通过报考非全日制获取的硕士学位与学历证书,在效力上与全日制的证书是一样的,同样受国家承认、企业认可。高级研修证书选择报考高级研修班在职研究生,可以获得一种证书,那就是课程结业证书,可以在院校官网上查询到。1、获取流程:高级研修班的报考难度并不高,基本上是可以免试入学的,而且这种形式的学制都比较短,短时速成就是其主要特点。学成之后,通过结业考核即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2、招生对象:高级研修班虽然对学历的要求不高,但是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尤其是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的要求还是比高。所以,高级研修班比较适合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报考。中外合办证书选择报考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同样可以获得两种证书,分别是外方院校授予的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国内院校授予的课程结业证书。1、证书认可:通过中外合办获取到的硕士学位证书,需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认证通过过,证书效力是可以等同于国内双证(硕士学位、学历证)的。2、学费要求:以中外合作办学进行招生的院校所规定的学费普遍是很高的,基本上都是在10万以上,几十万的也不在少数。所以,对于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的人员,报考前需要慎重考虑。
现在,即将进入到6月份,很多同学问小编,现在报考在职研究生还来得及吗?现在,2020在职研究生还在招生吗?是的,2020在职研究生现在还在招生,现在报考在职研究生还来得及!2020在职研究生有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三种报考方式。现在,都有院校在招生,我们来看看详细信息: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先学习后考试。满足大专学历即可参加研修班学习,在规定时间修满学分便可以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通过获得结业证书;满足本科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可以参加申硕考试,考试通过获得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入学,需要参加初试和复试,然后院校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免统考。只要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入学考试即可。后期获得国外学位证,证书经过中留服务中心认证后,使用效力等于国内双证。以上就是小编为同学们盘点的在职研究生3大报考方式招生院校。同学们点击下方小程序查看招生院校和专业等详细招生信息!2020专科学历可以报考在职研究生吗?2020同等学力申硕大热,很多人说它没用,那什么助力了它的发展?
在职研究生教育近几年一直在稳步发展当中,尤其是近几年,想要通过报考在职研究生来进修的人员是越来越多。在职研究生相关的信息也有很多,有些信息你可能还不太了解,就比如:1.非全日制考研也属于在职研究生如今,有很多人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不准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其中一种形式,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是在职研究生,而在职研究生不一定是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2016年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将在职研究生教育中原本的十月联考取消,将其涉及到的专业等方面合并到一月联考,然后统称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说白了,这种形式还是属于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范畴。2.这两种在职考研形式易被忽视很多人在说到在职研究生的时候,想到的主要报考形式就是同等学力申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而有两种报考形式很容易就被大家忽视掉,那就是高级研修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级研修班主要偏向与素质教育,在获取的证书上只有课程结业证书,虽然证书级别不是很高,但是教授的课程还是很不错的。这种形式,比较适合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报考,短时速成是其主要的特点。中外合作办学是国内外院校合作举办的,报考这种形式可以获得外方院校授予的硕士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效力是等同于国内双证的。不过,这种形式规定的学费都是比较高的,如果经济条件不是很好,那么就要深思熟虑了。3.不是所有的形式都能免试入学还有一些人在听说同等学力申硕可以免试入学之后,就认为在职研究生的所有形式都是可以免试入学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职研究生教育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中外合作办学就是需要入学考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学考试难度破高,因为是和全日制考研的考试是一样的,都是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院校组织复试的。还有就是,这种形式采取的也是择优录取制,想要顺利被录取入学还是很困难的。中外合作办学也是需要进行入学考试的,不过难度要比非全日制小上许多,因为只有院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通过率还会比较高的。4.网络授课方式日益火热起来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考研的主要不同之处就是体现在授课方式上,在职研究生采用比较普遍的上课方式就是周末授课。这种授课方式属于面授的一种,对于距离比较远或者周末没时间的人员来说就不便利了。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授课这种形式逐渐发展起来,而且有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始采用这种授课方式。网络授课主要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授课,没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可以节省报考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对于远距离的报考人员来说,这种授课方式还是非常便捷的。
山东在职研究生现在正在招生,很多同学关心山东在职研究生学费情况,下面,小编为同学们整理一下山东在职研究生学费一览表,提供给同学们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山东在职研究生部分招生院校的学费情况。目前,山东在职研究生还有更多院校在招生,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查看招生详细信息或者预约报名!另外,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更多文章!2020广东在职研究生学费出炉,想报考同学立即关注!2020江苏在职研究生学费出炉
随着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内经济情况也越来越好,众多国内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有许多在职人员感觉到了竞争的压力,想要通过就读在职研来提升自己的能力。2021年在职研究生预报名(9月24日)开始了,详情如下。据悉,在9月24日预报名的在职研是通过专业硕士方式在招生的,预报名主要是针对应届毕业生开设的,而10月份是正式报名。为了方便大家详细了解,下面介绍一下。一、预报名研究生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只要学员符合所报专业及院校的要求,在此期间每天的9:00-22:00均可登录研招网报名。这次报名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开设,但有些省份往届毕业生也是可以在这段时间报名的。预报名主要是为了提前让应届生报名,避免出现网络拥挤的情况。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间在10月份,报名时间从10月10日至31日,主要针对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士,报名入口在研招网。报名时需提交自己的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便可提交。由此可见,2021年在职研正在火热招生中,上文对报名时间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在职人员。了解清楚并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可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院校报考在职研,从而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上一篇:木有更多了下一篇:湖南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是哪些
在职研究生,顾名思义就是不脱产读研究生。一方面,这类研究生不需要辞去工作,在学校进行全日制教育。另一方面,这些研究生可以参与到硕士的教育中,拓展自己已有知识的深度。众所周知,去年在职研究生进行了政策改革。改革只针对双证在职研究生,而单证的在职研究生依然可以按原来的经验和规定报考。双证的在职研究生考试与全日制研究生合并,一般在每年12月下旬。所以,如果你想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那么一定要好好复习,决不能掉以轻心。考上了就可以混吗?呵呵,你太天真了。如果不具备这三个能力,你还是别来了。 合理安排时间虽然,通常情况下,在职研究生的课程安排会在周末或者工作日的晚上,这样有利于上班族们按时听课。否则,每次翘课真的是浪费了你考研路上的艰辛。此外,在职研究生也会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上课,一部分则是做研究写论文。白天上班,晚上上课。工作日在职场厮杀,休息日在教室认真听讲。周而复始,很难有假期。如果没有一定的毅力,那么还是请您不要浪费金钱与时间。工作过的你一定知道,工作的事情是一份事业,所以大事偶尔有,琐事从不断。加班熬夜也都是常有的事情。那么,在职研究生作为一个学业,如何能兼顾。这个问题难度,完全不亚于问一个上班的妈妈如何兼顾事业与家庭。小编觉得,人生不同的阶段都要有所侧重。在职研究生的考取一定是你提升自己的一项目标。那么,在上研究生的时候,一方面可能就需要在职场上有所牺牲,另一方面不要浪费在学校的时光。所以,在攻读研究生期间,如果是上课阶段,那么不妨放一放手边的工作,专心学习一年知识。进入学术研究,写论文期间则可以利用琐碎时间努力做学问。一定的科研能力在职研究生,其本质还是研究生。研究生要以研究学术为主要工作,大致就是了解前人已有成果,或应用于实践或继续拓展。根据规定,双证研究生是可以直接申请博士,可见在职研究生对科研能力的要求也是毫不含糊。所以,无论在职还是全日制,请不要将学术研究当做儿戏。作为需要培养科研能力的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完成答辩是毕业获得学位的关键。虽然,现在国家只是先着重加强对学术性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的要求,但是,随着我国建立教育强国的趋势,在职研究生的硕士毕业论文也不可大意。收入可观双证在职研究生的可选种类很多,主要以管理类、经济类、翻译类为主。比较热门的也都与实践息息相关,如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说无专硕等等。几年前火的是MBA,及工商管理硕士。报名火爆的原因是,成功人士需要一个进修和结识交际平台,因此在职研究生就成为他们的首选。据有关人士2016年统计,上海各知名高校的MBA学费普遍在20万及其以上,一般大学也在15万左右。因此,如果收入不可观,在职研究生文凭无用,您还是别来了。其实,小编还是希望大家可以考取双证在职研究生的。在这个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学历也会贬值。因此,让自己升值刻不容缓。但是,千万不要混,混就别来了!编辑:薇琼审核:刘旭
滨州欢迎你硕博优选计划山东省滨州市地处渤海之滨、黄河之洲,是一座依山拥河向海、宜居宜业宜游、发展潜力巨大的城市。全市版图面积9600平方公里,人口393万,黄河流经94公里,海岸线126.4公里,现辖两区一市四县和3个市属开发区。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滨州是实业之城。高端铝业、新型化工、家纺纺织、粮食加工、畜牧水产“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稳健发展,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近万亿元;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服务“五大新兴产业”崛起成势,“5+5”十强产业体系构建起实体经济发展主框架。先后召开企业家大会,设立“滨州企业日”,建成优秀企业旗帜荣誉广场,尊重企业家、厚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的氛围日趋浓厚。滨州是科创之城。按照“产学研金城”五位一体理念和“一城两院八校”总体布局,规划37平方公里建设渤海科创城,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魏桥国科研究院“双核”建设不断提速;渤海科技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滨州分校、山东康养职业学院等八所高校建设提升工作全面推进,产教融合新格局逐步形成。滨州是未来之城。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实施,滨州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诸多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将充分发挥,必将聚集稳中有进、全面成势的更强动能。区域内济青高铁串联全国,京沪高铁二线、济滨高铁今年开工,环渤海高铁即将建设,滨州将成为贯穿南北中、联通环渤海的高铁枢纽城市,1小时到北京、3小时到上海、25分钟到济南的交通圈即将形成,“出门即出发”的便捷交通体系日趋完善。人才是第一资源。目前,“富强滨州”建设正实现由“起势”到“成势”的跨越,产业结构在优化,发展后劲在增强,为各类人才来滨创新创业、施展才华搭建了舞台。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特别是2019年提出实施“万名大学生、千名硕博士进滨州”“双进”工程,全年引进本科以上大学生1.1万名,硕博士近1500名,首次实现人才流入流出基本平衡。2020年,市委、市政府又决定实施“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进一步为“富强滨州”建设集聚人才。根据《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今年开展“硕博优选计划”,公开选聘硕博士到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选聘计划(一)选聘数量共69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80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489名;市属国有企业26名,县(市、区)国有企业95名。选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二)选聘范围围绕“富强滨州”建设,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选聘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化学类、海洋科学类等“十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学科门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2选聘类型及资格条件(一)事业单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3.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最新USNews、QS、TIME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的海外高校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4.2020年12月31日前,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5.符合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海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国有企业参照事业单位资格条件执行,企业有其他规定的另行通知公告。3选聘程序(一)事业单位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9:00—4月10日17: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进入“网上报名”专栏,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4月10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表》由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已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JPG格式)上传。如因疫情影响导致不能盖章的,要作出说明(由本人手写,说明具体原因)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报名人员未于4月10日17:00前上传《报名表》的,各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④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3月20日11:00—4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通过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予以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3.面试评议。市、县(市、区)分级组织面试评议。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具体合格分数线另行确定。4.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后及时提供),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学校(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5.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6.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国有企业应聘国有企业的人员,按上述步骤报名,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国有企业选聘硕博士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各企业按规定,自行开展选聘工作。4相关待遇(一)事业单位1.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试用期满合格的,可免除试用期。2.根据所学专业,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到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聘任到管理岗位、工作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七级职员(正科级)、硕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八级职员(副科级)。3.聘用人员的配偶在滨州市外就业的,按照《滨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法(试行)》(滨组发〔2020〕3号)规定,在滨州同性质对口安置就业。4.提供“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减免政策。(二)国有企业1.首次在滨州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滨州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2000元生活、租房补助,连续发放3年;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到位。2.引进人员的配偶在滨州市外就业的,按照《滨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法(试行)》(滨组发〔2020〕3号)规定,在滨州同性质对口安置就业。3.提供“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减免政策。5其他事项1.本公告本年度内有效,用人单位不限引才次数。2.集中组织的面试评议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可提出申请,对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遵循本人自愿、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调剂安排,实行双向选择。其中,根据用人单位申请和个人意愿,对博士优先调剂。对形成竞争的岗位,由相应单位再组织面试评议。3.对特定专业或急需紧缺专业,可采取校园招聘、现场面试方式进行。4.具体岗位、专业条件等有关事宜,请咨询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报名电话。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43—3162289、8173016。附件:1.2020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2.2020年滨州市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3.2020年滨州市国有企业岗位需求表
在职研究生的含金量低于全日制研究生吗?学员通过报考在职读研教育会后悔吗?这些问题大家存在着疑惑,相信大家看完下面这篇文章会有着不同的看法与认可。在职研究生含金量在职研究生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论不脱产学习的价值观有一句话说得好“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对于身处于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的在职人员来讲,报考全日制读研是需要脱离本身工作的,脱离本身工作意味着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若选择在职读研教育学习,可实现不脱产学习,可以使得在工作的同时兼顾知识学习,加上采取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式,其所具有的含金量不低于全日制研究生。论证书的含金量不容忽视在快速发展、充满竞争力的社会中,“学历是找工作的敲门砖”这句话对于正在找工作的学员来讲可能是深有体会的。现在,数不胜数的企事业单位对于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有着高要求标准。学员通过报考在职研课程学习,毕业后可以获得高质量证书。证书的获取可以研究生的身份增加竞聘优势,获得升职加薪、评定职称的机会。论企业人脉的重要性俗话说,“人脉就是财富,关系就是能力,人际关系就是你一生宝贵的资源,为你走向事业的顶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很多报考在职研的学员并不是单纯的想提升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方式获得较多的企业人脉资源。在职研教育主要是针对于在职人员的读研类型,通过报考参加面授的课程学习,可以结交到企业人脉资源。并不像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多数为应届毕业生。在职研究生含金量在职研究生类型多样化在职研究生的招生类型有同等学力、专业硕士、高级研修、中外合办招生类型,可见招生类型是多样化的,学员可以结合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报考学习,分别进行介绍:同等学力报考优势:此方式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考试,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员通过院校的资格审核后即可到校参加课程班学习。符合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满三年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报考流程:符合条件→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院校录取→结业考试→申硕考试→获得硕士学位证。专业硕士报考优势:此方式不仅对学历有要求,还需要具备工作经验限制。入学需要参加全国联考和院校复试两次考试的考核,采取选拔制度,院校采取择优录取。学员被录取入学以后顺利毕业后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提升个人学历和学位。报考流程:符合条件→研招网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参加入学考试→院校择优录取→参加课程学习→获得在职研双证。在职研究生含金量高级研修报考优势:此方式入学不需要学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学员需要按照院校简章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院校审核通过后即可到校参加课程学习。在院校课程安排时间内结束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参加院校组织的结业考试可以获得结业证书。报考流程:符合条件→本网站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院校资格审核→参加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中外合办报考优势:此方式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合作办学的教育类型,学员以此方式报考学习,可以接触到国外的教学资源,顺利毕业后可以获得国外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可以享受到海归待遇。报考流程:符合条件→本网站报名→资格审核/院校考试→院校录取→参加课程学习→获得证书。通过上述讲解,在职研究生的含金量是不低于全日制研究生,学员若选择此方式学习,把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课程,学成以后可以获得丰厚收益,是值得报考的。若有其他问题,可以在本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