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成绩及排名查询2021年2月27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功能已开通,即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同时考生可登陆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cn:8080/ksxt/login.aspx)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参考排名情况。Part 2关于成绩排名的若干说明1. 因2021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正式招生计划尚未下达,考生成绩排名仅供参考,最终复试名单以各培养单位公布的为准;2. 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3. 部分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按研究方向进行成绩排名;4. 缺考考生、违纪考生、作弊考生以及专项计划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参加排名;5. 如总分相同,按相同排名处理。Part 3关于复试和调剂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确定,相关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前我校不接受考生关于复试分数线等问题的咨询。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科技大学”“北科研招”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做好自身防护,安心备考,并保持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畅通。各培养单位的调剂政策、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一般在复试方案公布同时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通过研招网统一填报调剂志愿。复试方案公布前,不接受考生有关调剂的咨询或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我校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往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测各专业缺额情况,近期将陆续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科技大学”“北科研招”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培养单位官方网站通知。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我校教学区封闭管理,在电话咨询无法保证时刻畅通的情况下,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咨询,我们将尽力及时回复邮件。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安心备考。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来源:北京科技大学编辑:向晓佳责编:薛浪版权说明:本文内容来源于北京科技大学。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为公益,未用于营利,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已陆续公示,小编为您持续更新。010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cres.ustb.e.cn/n44/n47/5141.html015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复试成绩公示(一志愿考生)http://seee.ustb.e.cn/xinwengonggao/tonggonggao/2021-03-29/1283.html020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s://metall.ustb.e.cn/jyjx/zsxx/yjszs/074ab2f77a0e4c8c8a10f5c207fd0a28.htm03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复试成绩公示http://mse.ustb.e.cn/xueyuangonggao/2021-04-01/2095.html040机械工程学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me.ustb.e.cn/xinwengonggao/tonggonggao/2021-03-30/1801.html050自动化学院待发布060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复试成绩公示(一志愿考生)http://scce.ustb.e.cn/xinwentong/tonggonggao/2021-03-31/1657.html070数理学院复试成绩公示(物理学、力学、电子信息(软件工程)专业)http://shuli.ustb.e.cn/tonggonggao/2021-03-29/1673.html080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huasheng.ustb.e.cn/tonggonggao/2021-03-29/3255.html090经济管理学院复试成绩公示(专业学位一志愿考生)https://sem.ustb.e.cn/xwzx/tzgg/19339317.htm复试成绩公示(专业学位调剂考生)https://sem.ustb.e.cn/xwzx/tzgg/19380938.htm复试成绩公示(学术学位)https://sem.ustb.e.cn/xwzx/tzgg/19442261.htm100文法学院复试成绩公示(部分专业一志愿考生)https://wenfa.ustb.e.cn/tzgg/83184d9b2f7c483fa2537a4a9068c67f.htm105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marx.ustb.e.cn/tonggonggao/2021-03-30/776.html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marx.ustb.e.cn/tonggonggao/2021-03-30/777.html110外国语学院复试成绩公示 (翻译(全日制))http://sfs.ustb.e.cn/cn/xinwenzhongxin/zhaoshengxinxi1/2021-03-31/5864.html120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复试成绩公示1(土木、机械、控制、计算机学科)http://ncms.ustb.e.cn/tonggonggao/2021-03-25/60660.html复试成绩公示2http://ncms.ustb.e.cn/tonggonggao/2021-03-29/60664.html140工程技术研究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iet.ustb.e.cn/articledetail.asp?cateID=1&ID=704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nercar.ustb.e.cn/articledetail.asp?cateID=1&ID=706160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复试成绩公示(机械、仪器、计算机、物流、冶金学科)http://cicst.ustb.e.cn/tonggonggao/2021-03-29/319.html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cicst.ustb.e.cn/tonggonggao/2021-03-29/321.html170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复试成绩公示http://slam.ustb.e.cn/slam//smvc/ArticleBs/notice/SNA2021032816281666179382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slam.ustb.e.cn/slam//smvc/ArticleBs/notice/SNA2021032909563386848572190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复试成绩公示https://ihmm.ustb.e.cn/gg/c1ca4cf65d9c4759ae334df271eb6a42.htm210顺德研究生院复试成绩公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专业)https://sd.ustb.e.cn/tzgg/78caa9acd9814b08a3969e8a48c469d9.htm复试成绩公示(设计学专业)https://sd.ustb.e.cn/tzgg/4ae87613e15f41d4bbd5656efd9351a5.htm复试成绩公示(机械工程、机械专业一志愿)https://sd.ustb.e.cn/tzgg/69be4f8dd1c54026ad09f6a07c5f22d3.htm祝大家金榜题名!
北京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研考初试成绩发布的公告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和进程,北京大学就发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如上级部门后续工作要求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初试成绩公布1. 公布时间:2021年2月27日。2. 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方式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使用报名账号登录查询;方式二: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使用报名账号登录后,进入【硕士研究生】模块,点击【成绩查询】。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北京科技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功能已开通2021年2月27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功能已开通,即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同时考生可登陆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参考排名情况。信息来源:学校官网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为依据,贯彻落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复试工作组织管理01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四级管理模式。(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部署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工作,审议确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等宏观管理工作。(二)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政策,组织开展全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各培养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2.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3.审核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等。4.督导各培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以及复试相关的网络舆情。5.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和单位,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6.依法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等,其职责是:1. 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方案须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 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3. 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4. 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5. 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涉密内容的安全保密工作。6. 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7. 及时妥善处理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及相关争议,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8. 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过程、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并负责解释。9. 协调本培养单位、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四)专家复试小组,应按照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开展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复试小组应另设秘书1人协助复试小组开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职责是:1. 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工作。2. 结合考生的复试表现做出复试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五)疫情防控措施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培养单位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办法02(一)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1.复试方式:我校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学校已公布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注意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2.复试时间: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推送文末有链接)。3.复试地点:研究生院应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分时、分批、有序组织复试工作。考生应在较为安静封闭、采光条件充足的环境内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保持设备状态良好和网络畅通。(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1.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40%。2. 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的材料工程研究方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报考学科(专业)初试满分500分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49分;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50分。少民骨干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少干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士兵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5.单独考试计划(1)报考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8分。(2)报考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及冶金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75分。(3)报考文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70分。(4)报考工程技术研究院电子信息(仪器仪表工程方向及控制工程方向)和机械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5)报考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6)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人数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单独考试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7. 特殊加分政策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入学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各培养单位具体复试要求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三)复试考核内容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老师随机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复试确认时向各培养单位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北京科技大学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2.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形式一般但不仅限于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对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本方案里公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初试外语为小语种的考生,培养单位将按考生初试的外语小语种安排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加试除了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125100、125200、125601、125604四个专业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的其他相关要求由培养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6.各培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培养单位的复试办法中说明(四)复试程序1. 复试通知培养单位应至少在复试开始前1天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每个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复试前应安排时间组织考生开展网上模拟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 复试信息确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网上缴纳复试费。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在复试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复试考生应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y1.ustb.e.cn:8080/ksxt/login.aspx)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的要求请登录:http://yzxc.ustb.e.cn/html/1//166/167/376/1342.html下载附件1查看。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发现材料存在问题的,教务老师会驳回让考生修改后重新提交,考生应经常登录“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查看材料审核状态。4.复试交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收费平台”交纳复试费100元。跨培养单位调剂考生复试确认时须再次缴纳复试费,在本培养单位内不同专业间调剂复试的考生无须二次缴纳复试费。5.复试分组、复试次序和试题抽取的确定培养单位应建立“考生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公平公正。6.考生复试(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备考区接受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并等待面试专家邀请参加面试,轮到面试位次时考生未到,复试专家可邀请下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该考生将被安排到最后复试;在本组其他考生全部面试完毕考生仍未进入备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应按要求配合面试组长进行身份验证、图像采集及周边环境的检视等工作,考生身份确认无误和环境无异常后方可进行面试。如身份核验未通过,复试专家有权暂时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3)面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4) 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5)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7.复试要求(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复试成绩。(2)同一个培养单位、同一个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3)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培养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成绩以再次复试结果为准。8.体检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调剂工作03我校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除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四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十一)志愿合格生源复试比例不足100%的专业,应按不低于120%复试比例调剂;复试比例介于100%~120%的专业,可不调剂;复试比例大于120%的专业,不接收调剂。(十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十三)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复试前须提交“报考类别修改申请书”。(十四)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复试成绩无效。调剂生源不足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十五)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包括调剂到本校其他培养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培养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须提前公布。录取工作04(一) 成绩的评定和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 分。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150 分,其中专业水平(包括专业综合和专业素质)考核6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 分。(二)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三) 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五)加分原则和依据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八) 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九) 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十)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十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十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后一周左右,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为准。(十三) 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十四) 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十五) 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需与研究生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拟录取的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应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培养合同,合同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复试的监督和复议05(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研究生院会同纪委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室将通过现场检查或线上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信息公开06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cn/ )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北科研招(ustb_yz)”发布。复试、录取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我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2332307;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2332484,62333947,电子邮箱:yzb@ustb.e.cn。违规违纪处理07(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其他08(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二)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一志愿复试名单》具体网址:http://yzxc.ustb.e.cn/html/1//166/167/376/1346.html(各培养单位方案会第一时间在以上链接发布)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为依据,贯彻落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01复试工作组织管理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四级管理模式。(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部署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工作,审议确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等宏观管理工作。(二)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政策,组织开展全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各培养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2.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3.审核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等。4.督导各培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以及复试相关的网络舆情。5.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和单位,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6.依法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等,其职责是:1. 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方案须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 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3. 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4. 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5. 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涉密内容的安全保密工作。6. 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7. 及时妥善处理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及相关争议,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8. 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过程、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并负责解释。9. 协调本培养单位、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四)专家复试小组,应按照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开展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复试小组应另设秘书1人协助复试小组开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职责是:1. 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工作。2. 结合考生的复试表现做出复试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五)疫情防控措施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培养单位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02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1.复试方式:我校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学校已公布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注意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2.复试时间: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推送文末有链接)。3.复试地点:研究生院应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分时、分批、有序组织复试工作。考生应在较为安静封闭、采光条件充足的环境内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保持设备状态良好和网络畅通。(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1.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40%。2. 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的材料工程研究方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报考学科(专业)初试满分500分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49分;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50分。少民骨干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少干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士兵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5.单独考试计划(1)报考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8分。(2)报考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及冶金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75分。(3)报考文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70分。(4)报考工程技术研究院电子信息(仪器仪表工程方向及控制工程方向)和机械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5)报考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6)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人数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单独考试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7. 特殊加分政策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入学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各培养单位具体复试要求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三)复试考核内容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老师随机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复试确认时向各培养单位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北京科技大学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2.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形式一般但不仅限于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对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本方案里公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初试外语为小语种的考生,培养单位将按考生初试的外语小语种安排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加试除了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125100、125200、125601、125604四个专业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的其他相关要求由培养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6.各培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培养单位的复试办法中说明(四)复试程序1. 复试通知培养单位应至少在复试开始前1天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每个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复试前应安排时间组织考生开展网上模拟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 复试信息确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网上缴纳复试费。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在复试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复试考生应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y1.ustb.e.cn:8080/ksxt/login.aspx)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的要求请登录:http://yzxc.ustb.e.cn/html/1//166/167/376/1342.html下载附件1查看。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发现材料存在问题的,教务老师会驳回让考生修改后重新提交,考生应经常登录“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查看材料审核状态。4.复试交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收费平台”交纳复试费100元。跨培养单位调剂考生复试确认时须再次缴纳复试费,在本培养单位内不同专业间调剂复试的考生无须二次缴纳复试费。5.复试分组、复试次序和试题抽取的确定培养单位应建立“考生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程序公平公正。6.考生复试(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备考区接受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并等待面试专家邀请参加面试,轮到面试位次时考生未到,复试专家可邀请下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该考生将被安排到最后复试;在本组其他考生全部面试完毕考生仍未进入备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应按要求配合面试组长进行身份验证、图像采集及周边环境的检视等工作,考生身份确认无误和环境无异常后方可进行面试。如身份核验未通过,复试专家有权暂时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3)面试过程中,复试专家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经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调取录像查实后,上报研究生院按考试违纪处理。(4) 当天复试结束,复试小组应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并记录于复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5)成绩录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培养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7.复试要求(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复试成绩。(2)同一个培养单位、同一个学科(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面试时长应基本统一,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3)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培养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成绩以再次复试结果为准。8.体检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03调剂工作我校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除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四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十一)志愿合格生源复试比例不足100%的专业,应按不低于120%复试比例调剂;复试比例介于100%~120%的专业,可不调剂;复试比例大于120%的专业,不接收调剂。(十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十三)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复试前须提交“报考类别修改申请书”。(十四)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复试成绩无效。调剂生源不足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十五)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包括调剂到本校其他培养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培养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须提前公布。04录取工作(一) 成绩的评定和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 分。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150 分,其中专业水平(包括专业综合和专业素质)考核6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 分。(二)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三) 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五)加分原则和依据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符合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八) 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九) 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十)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十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十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后一周左右,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为准。(十三) 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十四) 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十五) 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需与研究生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拟录取的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应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培养合同,合同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0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研究生院会同纪委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室将通过现场检查或线上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06信息公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cn/ )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北科研招(ustb_yz)”发布。复试、录取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我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2332307;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2332484,62333947,电子邮箱:yzb@ustb.e.cn。07违规违纪处理(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08其他(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二)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一志愿复试名单》具体网址:http://yzxc.ustb.e.cn/html/1//166/167/376/1346.html(各培养单位方案会第一时间在以上链接发布)【来源:北京科技大学】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各位考生: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科专业特点等,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请下载附件查看)。我校《2021年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一志愿复试名单》将陆续公布,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复试线、复试比例等以复试方案公布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后期如有调整,将在各培养单位网站上另行公布。符合国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总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线(包括单科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yzb@ustb.e.cn)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收到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方可加分。考生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方便各位考生更好地了解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工作安排,研招办针对近期考生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作出了统一解答。硕士Q1: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近期可查询的专业排名怎么理解?A:应广大考生的需求,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现已增加个人排名查询功能,考生所查询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排名均为其所报考培养单位专业(或研究方向)内排名,并非该专业的全校排名。Q2:相同成绩相同排名,如果2人分数相同并列第2,下一名是排第3还是第4?A:排名第4,排名方式为1、2、2、4。Q3:请问哪些专业按照研究方向排名?A: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专业均按研究方向排名,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附件1查看。Q4:关于今年我校材料学部统一划定最低复试线的问题?A: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由材料学部统一划定全校材料学科相关专业(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化工的材料工程方向)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培养单位材料学科的相关专业复试线不能低于该最低复试线。考生所查询的学院-专业排名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能否进入复试的依据。Q5:判卷老师阅卷时能看到学生信息吗?A:在判卷教师阅卷前,我校对所有答卷上的考生信息均使用封头纸密封处理,阅卷教师无法看到考生个人信息,且均按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判卷,确保评卷结果客观公正。Q6:请问复试名单和复试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A: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确定,相关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将在国家复试线公布后尽快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耐心等候。Q7:今年北科复试比例仍然是1:1.2吗?今年学校硕士研究生会扩招吗?A:我校各专业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020年硕士招生正式招生计划教育部尚未下达,预计会有所增加,各培养单位的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复试方案中公布。Q8: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的联系方式、邮件能告知吗?A:受疫情影响,我校教学区目前封闭管理,各学院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下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咨询。各学院咨询邮箱网址请参见学校官网;学院导师邮箱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导师风采”栏目查看。Q9:学校调剂的要求是什么?A:初试成绩符合各学院调剂专业的要求,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Q10:学校往年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的政策今年会有变化吗?A:我校往年实行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的政策今年没有改变。Q11:学校今年哪些专业接收调剂?A:由于国家复试线尚未公布,尚不能确定我校哪些专业有缺额,但各培养单位会根据往年国家复试线对上线情况进行预测,并适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大家注意查看。博士Q1:专业学位硕士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吗?A: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兽医三个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学位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Q2:今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时间是否会延迟?A:受疫情影响,考核考试时间预计将延迟进行,具体安排我校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Q3:博士报名相关材料无法获取的问题?答:考生应根据我校“关于调整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电子版报考材料,如有无法提供的材料,请根据通知里提供的邮箱向研招办咨询处理办法。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北科研招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北京科技大学日前,北京科技大学各招生单位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已陆续公示,相关学院官网正在陆续更新,各位考生可以前往查看:1、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的通知2、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拟录取名单公示的通知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刚刚,北京科技大学公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具体信息如下:各位考生: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科专业特点等,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公布。符合国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总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线(包括单科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普通考生分数线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5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收到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方可加分。考生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
自3月20日起,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陆续开展,学校协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总结去年远程网络复试经验,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有序地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高度重视此次研招复试录取工作,学校防疫领导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指导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决定继续采用远程网络进行复试。复试依托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进行。完善制度,制定规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制定了《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及《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预案》,发布了《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及《北京科技大学“云考场”考生使用指南》等一系列考生参加复试的规范和要求。每个参与复试的教师均签订了《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保密责任书》。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国家线公布后,各培养单位立即行动,划定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时公布,并积极安排复试考场。教务处、经济管理学院也提供教学楼、逸夫楼、经管楼等近百间教室作为复试考场及备用考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对考场的有线、无线网络逐一排查,保障复试考场网络安全,并专门为复试提供专用网络和技术保障人员。后勤集团对各复试场地清洁消毒,保障复试现场环境安全。宣传部对网络舆情及时反馈并对复试工作动态通过官微进行及时报道。采购设备,提前培训。为保证复试顺利进行,学校统一采购了视频会议麦克风、摄像头等设备,为各培养单位提供硬件支持。学校分批次对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小组秘书(候考官)等近300人进行了“云考场”系统培训,明确了复试工作人员及候考官的职责,下发了《复试小组秘书(候考官)职责及注意事项》文件。研究生院进行候考官培训心系考生,全力保障。对于个别考生在场地、网络条件、设备准备方面确有困难的问题,考生可以向所报考培养单位说明情况,学校予以统筹解决。学校还考虑到已返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协调会议中心为我校考生提供几十间网络畅通、独立无干扰的复试场所。为保障复试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提前对所有考生进行了一对一模拟演练,测试设备、排查问题。通过学校研招网、学院官网、“云考场”平台短信通知等多种途径,将模拟演练及复试时间等信息告知考生,以确保每位考生按时参加模拟演练及复试。多措并举,保证公平。复试前,一方面通过将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进行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另一方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查验严把入口关,严防替考情况发生。复试中,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独立打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考官还会随机提问考生个人信息,再次防止复试替考情况发生。学校纪委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截至目前,已有16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顺利完成了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过程平稳有序,预计于4月初全部结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此次参与复试的侯考官、面试专家约1000人,复试考生3600余名。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北科研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