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朝阳区科协、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区科信局在常营体育公园共同举办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工作者羽毛球比赛,本次活动吸引了来自朝阳区21家科技企业的136名科技工作者参与。比赛项目为混合团体赛,分为男单、女单和混双,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本次活动“以球会友”不仅增强了科技工作者的体魄,更加强了朝阳区科技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最终,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队、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代表队、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队分别获得了本次比赛的前三名。此外,为普及冰雪运动,还特别加入了冰蹴球、陆地冰壶等冰雪体验项目,向参赛选手普及冰雪运动知识,传播奥运精神。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举行的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从疫情防控宣传,到进场按照人与人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扫健康码、测温、填写完整信息等环节,均严格按照北京市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的要求执行,确保活动组织安全有序、防疫工作万无一失。【采写:戚连民 主办方供图】
10月29日至30日,玉田县举办了“清华校友河北行”(玉田站)暨“百家科研院所进玉田”系列活动,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校友团队等30余名专家、百余家县域优势企业和科技特派员等150余人参加活动。请看报道。01:52活动由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玉田县人民政府主办,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北京印刷学院机电学院协办,活动旨在搭建院(校)地、院(校)企对接平台,加速优质科技资源向玉田聚集,推进县域产业提档升级,为建设“科创商贸名城”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中,玉田县政府与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签署科技服务合作协议;唐山海泰新能、唐山兴邦管道等6家企业分别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签署合作协议。9名专家发布涵盖信息科技、清洁能源、养老服务等领域高新技术成果。专家还就借助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校地、校企合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等议题进行恳谈交流,为玉田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指引方向。近年来,玉田县确立了以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和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现代商贸物流“四大产业集群”和智能印机、管材制造“两个特色产业”为重点的发展战略,40余家企业分别与中科院、省科学院、清华大学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签订各类科技项目合作协议50多项,实现“京津孵化、玉田转化”新模式。目前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0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00余家,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33个。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县”“河北省第一批创新型县试点”。2020.10.31
丰南区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百家科研院所(大学)进唐山”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已引进科研院所14家,提前超额完成市里下达10家的任务目标。坚持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该区在第一时间召开“四个一百”工作推进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政治自觉及行动自觉。制定出台了《“百家科研院所(大学)进唐山”活动丰南区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和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主要或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百家科研院所(大学)进唐山”活动工作专班,下发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接合作科研院所(机 构)计划表》。聚焦产业发展,持续精准发力。按照既定方案,全区各地各单位迅速行动,围绕区域产业基础,聚焦主导产业,选准主攻方向,明确对接重点,掌握发展需求,密集入企调研,广泛征集企业需求,聚合全区科技资源,在摸清辖区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精准对接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单位推介、对接洽谈、参观考察和引进项目跟踪等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对接落地见效。积极帮助合作双方完善合作细节,及时解决问题,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使广大企业、院校在良好环境中加快发展,力促长期合作关系。就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国家绿色工厂需求,帮助其对接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王利强院长,按照国家绿色工程要求,公司内基础设施、管理体系、产品、环境绩效等各维度改进提升正在进行中。通过全区系列配套服务持续优化环境下,君业科技与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围绕缠绕聚乙烯(玻璃钢)应用技术及评价方法、华通线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围绕超级双相不锈钢连续油管研发、唐山希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围绕烧结烟气CO排放规律实验研究等14个涵盖工业、新材料、电子信息行业领域的合作协议业已签订。【来源:唐山市科技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清华校友河北行(玉田站)暨科研院所进玉田项目签约系列活动在玉田县举办,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校友团队等30余名专家、百余家县域优势企业和科技特派员代表共150余人参加活动。此次系列活动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唐山市科学技术局指导,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玉田县人民政府主办,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北京印刷学院机电学院协办,活动旨在搭建院(校)地对接、院(校)企对接平台,加速优质科技资源向玉田聚集,推进县域产业提档升级,为建设“科创名城”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中,专家团队深入到兴邦管道、晶玉科技、润农节水、万杰印机、东亚重工等县域重点产业集群和优质科技型企业进行调研,详细了解玉田县致力建设“科创名城”发展定位和发展愿景,同时为探索搭建院(校)企长效合作机制和平台。科研院所和专家团队有针对性地根据企业需求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院(校)企对接,河北清化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等4家科研院所分别介绍了各自优势科研领域和团队,9名专家发布涵盖信息科技、清洁能源、养老服务等领域高新技术成果。玉田县政府与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签署了科技服务合作协议,唐山海泰新能、唐山兴邦管道等6家企业分别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活动还组织了玉田县建设'科创名城'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恳谈会,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分别就如何借助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校地、校企合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等议题进行恳谈交流,从不同角度为玉田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指引方向。此次活动,有利于引进更多优质科技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汇集更多的前沿课题和发展经济的先进理念,切实将玉田县的区位优势升华为科技创新优势。下一步,玉田县科技局将进一步明晰科技工作思路,提升科技工作水平,创新工作举措,为建设“科创商贸名城,京东魅力玉田”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来源:唐山市科技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储能业务如何实现盈利?这是困扰不少储能企业的难题,即便是上市公司,也不例外。日前,记者梳理了A股有储能成分的上市公司发现,以储能业务为主要赢利点的公司屈指可数,绝大多数营收主要还是依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或是其他相关业务。业绩贡献寥寥据中信证券和申万宏源证券的不完全统计,目前,A股市场上共有储能成分的上市公司22家。截至记者发稿,上述企业均已发布2019年年报。总体上看,2019年,A股储能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良好,仅有*ST科陆等3家企业亏损,占比13.6%。同时,10家企业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增,占比45.5%。但值得注意的是,储能上市公司间营收差距较大,两级分化特征明显,且大部分企业净利润较低。据统计,坚瑞沃能等7家企业2019年营收不足6亿元,占比31.82%;盛弘股份等6家公司营收在6—19亿元区间,占比27.3%。科士达、雄韬股份2家企业营收处于20—29亿元区间,科华恒盛、易事特和*ST科陆3家企业营收处于30—39亿元区间。剩余4家企业宁德时代、骆驼股份、南都电源和国轩高科为当年营收前4名,分别达457.88亿元、90.23亿元、90亿元和49.59亿元。从净利润来看,国轩高科等12家企业净利润不足1亿元,占比54.5%。仅有宁德时代和骆驼股份2家企业当年净利润超过5亿元,分别为45.6亿元和5.95亿元。虽然被分类为储能上市企业,但多数公司并未在年报中单独列出储能业务业绩,仅有宁德时代、南都电源、中恒电气、雄韬股份、*ST科陆和圣阳股份6家企业披露了储能相关业务营收情况,不足四成。除圣阳股份外,其余5家公司储能业务营收占不高于公司当年总营收的8%。上述6家公司营收分别为6.1亿元、3.11亿元、0.15亿元、2.34亿元、0.87亿元和11.28亿元,占总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33%、3.46%、1.31%、8%、2.73%和60.74%。此外,科华恒盛、科士达在年报中表示,将储能业务营收合并于新能源业务计算。2家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和光伏逆变器及储能业务的2019年营收分别为3.87亿元和0.59亿元,占比分别为12.16%和22.69%。合并后该部分营收仍占比不高。市场规模有限记者分析年报发现,在上述22家储能上市公司中,不少企业营收受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和电池业务影响较大。其中,坚瑞沃能等8家企业披露了公司2019年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营收。除易事特和动力源2家企业新能源汽车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重不足5%以外,剩余公司该部分业务营收的占比均在25%以上,最高的甚至接近60%。奥特迅、鼎汉技术、坚瑞沃能、通合科技、盛弘股份、英可瑞6家企业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的营收占总营收的比重分别为30.52%、50.83%、40.51%、26.23%、34.5%和58.1%。另有南都电源等9家企业电池营收贡献较大。2019年,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万里股份、骆驼股份4家企业电池业务营收占比高达80%以上,雄韬股份、*ST时万电池业务营收占比超60%,南都电源、坚瑞沃能、圣阳股份3家企业占比稍低,也分别达到29.52%、43.09%、34.63%。据了解,电池业务包括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两者在电池容量、电芯种类等方面均有区别,属于不同类型产品,分别应用于储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年报中,储能上市企业并未区别分列两者营收,而是合并计算。因此,无法估计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销售对各企业业绩的影响。但据行业研究机构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数据,2019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9.54吉瓦时,同比增长83.5%;而动力电池出货量为71吉瓦时,同比增长9.2%。储能电池市场远小于动力电池。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走势对不少储能上市公司业绩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国轩高科等企业也在年报中提及,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受新能源汽车市场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影响。产业格局悄变即便如此,业内依然看好储能的发展前景。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认为,近年来,储能电池出货量逐年增加,涨幅较高。预计随着锂电池成本的不断下降,逐渐靠近储能系统应用的经济性拐点,储能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宁德时代在2019年年报中称,在储能市场开始逐步启动的背景下,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完成了采用低锂耗技术,长电芯循环寿命的电芯单体和相应系统平台产品的开发。虽然储能上市企业大力支持储能业务开发,但单靠储能业务难以大幅盈利是不争的事实。多位行业高管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仍处于建设初期,储能可以参与的市场空间有限。用户侧的峰谷电价差套利,以及在发电侧参与火电调频,是目前储能产业为数不多的成熟商业模式。然而,随着储能逐渐进入电力市场参与调峰、调频后,传统电力市场格局也正悄然发生改变,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秘书长刘为表示,当前,三大主体进入储能领域的趋势非常明显。一是公用事业公司,油气、发电集团等大型企业通过收购储能技术或系统集成商将储能业务嵌入到传统能源业务中;二是电力相关的设备企业,此类企业基于已有的客户资源和渠道等优势积极介入储能领域;三是传统的负荷资源聚合商,这些企业与分布式储能系统运营商的业务正在融合。近年来,阳光电源、东方日升等新能源上市企业也进一步加快开发储能市场步伐,力图以新能源电站为依托,配套储能系统,提高整体效益。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能源报,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10月29日—10月30日,“清华校友河北行”玉田专场暨“百家科研院所进玉田”系列活动在玉田县举办,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校友团队等30余名专家、百余家县域优势企业和科技特派员代表共150余人参加活动。“清华校友河北行”玉田专场暨“百家科研院所进玉田”活动由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玉田县人民政府主办,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北京印刷学院机电学院协办,活动旨在搭建院(校)地对接、院(校)企对接平台,加速优质科技资源向玉田聚集,推进县域产业提档升级,为建设“科创商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中,玉田县政府与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签署科技服务合作协议;唐山海泰新能、唐山兴邦管道等6家企业分别与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签署项目合作协议。9名专家发布涵盖信息科技、清洁能源、养老服务等领域高新技术成果,项目发布会一结束,参会企业便争相与专家沟通对接。专家还就如何借助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校地、校企合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等议题进行恳谈交流,从不同角度为玉田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指引方向。通过专家与县内优势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交流,引进更多优质科技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汇集更多的前沿课题和发展经济的先进理念,切实将玉田县的区位优势升华为科技创新优势。近年来,玉田县确立以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和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现代商贸物流“四大产业集群”和智能印机、管材制造“两个特色产业”为重点的发展战略,瞄准京津优质科技资源,以科技创新驱动为引领,围绕做优支柱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开展科技招商活动,全力打造“科技玉田”,40余家企业分别与中科院、省科学院、清华大学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签订各类科技项目合作协议50多项,实现“京津孵化、玉田转化”的新模式。玉田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县”“河北省第一批创新型县试点”。目前,这县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0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00余家,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33个,拥有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4个,省级以上星创天地7个。(通讯员王娟)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杨仕省 北京报道临近年底,混改吹响冲锋号。12月15日,“2020年央企.京企混改项目联合推介会”在京召开,来自在京中央企业、北京市地方企业共83个拟混改项目、投资合作项目联袂登场,涉及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商务、旅游、新型建材等多个行业,项目总规模超过600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数量占比超过60%。值得注意的是,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当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经全面启动,明年多领域国企改革将有新突破,包括分层分类多路径推进混改,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速加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扩围升级等。12月18日,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国企混改的年末加速,应该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经过一段时间的周密部署,培育了一批具备条件落实混改方案的项目,在年底正好可以推出。其二是考虑到三年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两个百分点的改革要求,目前离目标实现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加快推进混改,大量引入非公资本充实企业资本金,可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批量混改项目来袭从中央到地方祭出组合拳,混改项目批量涌现,整合大戏接连上演。“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央企实施混改项目4000多项,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混改企业户数占较2012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已经超过了70%。”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贾立克在会上介绍。事实上,混改取得了积极进展。其表现为:一是混改比例和范围进一步拓宽;重点领域,包括电力、电信、军工等领域混改试点稳步开展,上市公司已成为央企混改的主要形式;二是经营机制转化改革持续深化,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员工持股、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等改革事项的先行者;三是央企所有者权益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由2012年的3.1万亿增加到2019年的8.4万亿,占比由27%提升到38%。2019年底,央企对外参股企业超过6000户,国有资本投资额超过4000亿元,培育形成了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的隐型冠军。会中,国家能源、首旅、中旅、中建团、中车、北汽等多家企业进行了混改项目路演。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国电联合动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唯一风机制造企业,属于新能源高端装备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此次混改,公司将通过增资+转股的方式,引进3-5家投资者,合计持股约55%,融资规模25亿元-30亿元,每家最高持股不超过20%。国家能源集团持股40%,继续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引入投资者后,通过3年时间修复提升业绩,启动科创板上市。首旅集团旗下首约科技(北京)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混改,公司拟引入投资者4-7家,融资金额20-31亿。混改后,将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出发,根据公司长期规划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制度改革:据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组织架构优化,引入市场化人才,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同时,北京市国企混改项目推介专区正式启动。会上,北京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贵林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3家一级企业完成整体上市,5家企业纳入混改试点,市属国有控股或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已达69家,总市值超过1.5万亿,市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改占比超过73%。超过80%的市管一级企业与央企开展股权合作。今年以来,100余家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实施混改,引入外部资本超过150亿元。对此,张贵林表示,地方国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兼并重组、交叉持股、财务投资、战略联盟等多种模式推进混改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加强市属国企与央企合作,推动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实施混改,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把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作为混改的主要方式”。张贵林说。诸多红利可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据了解,自8月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正式启动以来,作为国企改革“突破口”的混改热度持续攀升。“深化推进双向混改,资本市场成为混改重要平台,并购重组成为混改重要手段,集中推介项目成为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混改的重要方式”。刘兴国说。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年10月12日,中央企业累计实施混改4000多项,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央企所属子企业中混该户数占比超过70%。同时,央企数量从2015年的106户调整至百户以内,主业处于石油石化、电力、通信、军工、机械、建筑等行业的企业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占央企的比重均超过90%。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加快实施,2021年混改、重组等重点改革将有新突破。就此,《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深化国企混改的实施意见正在研究制定,以打造混改政策的升级版。11月2日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深化国有经济领域改革,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尽管经过多年努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要扎实推进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进一步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入、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业务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刘现伟表示,未来混改将会向更深层次,更长链条、更全领域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国企改革实现新突破。据他分析,首先从层级上看,集团层面推进混改会有更大力度。其次,从路径上看,将以兼并重组、核心资产上市、整体上市、员工持股、引导基金的产权改革以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并举推进混改。此外,从重点领域和覆盖面上看,推进垄断行业混改力度持续加大,石油、天然气、电网、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的改革有望提速。刘兴国表示,明年在分层分类多路径深化推进混改的同时,还将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将会有更多企业加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政府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地表现为环境法规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环境监管组织体系的调整与优化、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监管与环境问责以及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提供相应的制度设计与安排等。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多元共治模式力图在环境治理中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作者:南京审计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詹国彬、陈健鹏党的十九大报告向全世界庄重地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导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优化环境治理体系,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引入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决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全心全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一、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兴起与运行机理(一)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兴起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环境问题具有鲜明的广泛性、动态性、复杂性等特征,单纯依靠政府机制、市场机制抑或是社会机制去解决环境问题难免失之偏颇,无法有效实现供需平衡,全球生态环境的恶化与生态危机的蔓延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党的十九大报告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问题提出了“共抓大保护”、“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1的指导思想,这一科学论断与指导思想彰显出浓郁的“合作治理”意蕴,突出地强调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明确主张在环境治理中构建基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环境治理模式,以期最大程度发挥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协同治理效应。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下,推动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可谓迫在眉睫,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应运而生。为进一步优化我国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环境治理中迫切需要引入新思维与新理念,以克服政府、市场和社会单一主体的治理缺陷,打造基于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多元共治模式,形成一个融合多元治理主体、倡导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共同体,推动这一新型共同体“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续的共同收益。”2多元共治模式既强调以政府权威治理3为中心,又追求权威治理基础上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从而塑造出一种更具开放式、包容性和适应性的新型环境治理模式(如图1所示)。图1 环境治理的多元共治模式时下,人类社会正在迈入复杂社会,复杂性既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对人类社会公共治理能力的最大挑战。在此环境下,特定经济社会事务的治理再也不可能在单一的公共部门抑或在单一的政府体系内实现4。所以,各个社会部门之间的互动成为公共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常态,导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边界逐渐被新的问题侵蚀,“跨界”(cross-sector)问题成为当下公共治理面临的最为现实的状态,由此决定了人类行为、公共治理与社会秩序之间存在复杂的互动和演化关系5。多元共治治理模式正是为应对此种复杂状况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它为解决复杂情境下的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行动方案和政策框架。对此,有学者所指出:随着生态破坏的持续加剧、公民环境诉求的日益提高,环境治理研究已经从末端的应用型治理到源头的整体型防控,从单一的政府管制走向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这反映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理解不断深入6。当然,真实世界中的治理是复杂的,因为它包含众多的行为主体,这些行为主体间并不是离散的,而是处于持续不断的讨价还价、学习和调整过程中。治理不仅仅限于工具和技术层面,它更是一种调动资源、协调行为和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战略7。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巧妙地融合了政府管制模式、市场调控模式和社会参与模式的优势与元素,又能较好地规避上述单一治理模式的缺陷,为解决区域、跨区域乃至跨国间的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并指明了方向。打造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谓意义非凡。多元共治模式是在审视既有环境模式缺陷的基础上而提出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力图克服单一治理机制的缺陷,通过引入多元主体的参与、互动与合作,以期最大程度地发挥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治理效应。实践中,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有效性受政府治理能力、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公民参与意识、社会资本培育等众多因素之影响,如何发挥政府(权威治理)、市场(契约治理)、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和公民(参与式治理)的作用以及发挥到什么程度(不同治理机制的有机组合)无疑是对公共管理能力的巨大考验,必须在充分考量环境问题属性的基础上加以甄别和灵活选择,方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这一新型治理模式的效用。(二)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运行机理1.强调政府监管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多元共治模式主张打造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高度契合了十九大报告主张“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思想。在多元共治模式下,政府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地表现为环境法规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环境监管组织体系的调整与优化、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监管与环境问责以及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提供相应的制度设计与安排等。全球治理经验表明:治理绝非意味着政府的隐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恰恰是保障治理有效性的基础性条件8,强调治理绝非意味着贬低或削弱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主张去国家中心化的治理模式已被实践所证明是难以获得成功的9。从现代国家发展的趋势上看,政府职能中扩张得最迅速的部分就是监管职能, 由此促成了监管国家的崛起,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监管国家时代”。10尽管现代政府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监测和执法手段,而是更多地转向多样化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手段,但是直接环境监管依然发挥着主导作用,严格监测和执法的监管机构依然是企业环境改善的首要驱动力11,有效的环境监管(environmental regulation)是良好环境治理的基础,政府环境监管体制在环境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由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涉及复杂的技术经济过程,需要依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施事前和事中干预,公民个体和非政府组织往往不具备此类专业知识,必须依靠政府设立的专门监管机构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12世界各国环境治理的实践表明,政府专业化监管机构在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方面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只是随着现代环境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环境社团(NGO)能力的持续提高,政府专业化监管机构以外其他主体的作用才开始在环境治理体系中得以展现并凸显出来。多元共治模式力图在环境治理中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以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但同时必须摒弃和警惕“去国家中心化”的倾向13,这一新型治理模式仅仅意味着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介入的方式、手段和程度等发生了变化,政府作为权威治理主体的元治理功能反而得以强化,从而避免多元主体参与带来的耗散、低效与失序,构建一种更具包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新型环境治理模式,切实增强环境治理的“制度执行能力”14,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2.发挥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社会重要的有机组成,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环境责任,这种责任系指企业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积极应用科学技术进行科学生产与经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15。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得以有效运转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为环境治理提供可持续性的内生型动力,以推动企业从传统的受管制者、受规制者和被动守法者向积极参与者、自我规制者和主动守法者的角色转变16,从而彰显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努力实现企业自主治理与契约治理效用的最大化。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理应主动将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理念纳入生产经营与战略决策之中,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追求中实现最佳平衡,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增强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与社会竞争力;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自我规制者要求企业在生产决策与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够积极顺应社会发展的形势与生态保护的法规与政策要求,采用灵活有效的自我管理方式,以弥补政府规则的不足与缺陷17,降低政府规制的成本,提高企业自我规制的效率与效益;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主动守法者则要求企业转变传统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被动守法者角色,增强企业守法的主动性,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和考虑利益相关者的环境利益和权利,促进企业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平衡发展,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3.激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同参与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作为独立于政府、企业(市场)以外的第三种力量在国家治理乃至全球治理中正在发挥出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环境保护领域尤甚。相较于政府与企业,多元共治模式下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中主要发挥着参与者和监督者的作用。在现代社会的风险治理中,政府监管也越来越依赖于社会执法(social enforcement),有赖于社会普通公众举报市场和社会上的违法线索,有赖于违法组织内部的个人就所在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加以举报18。我国宪法和法律历来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原则,并就“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进行专章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原环境保护部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先后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等,均对公众参与做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和规范管理,做好环保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使其成为环保工作的同盟军和生力军,加快形成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4.倡导权威治理基础上的合作与互动。多元共治模式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在环境治理体系中交换资源、共享信息、共同行动,采取基于共同合作与互动基础上的一致性行动,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不同行动者通过合作与互动确立生态环境保护的认同感和共同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其实质是建立在生态环境的公共利益、市场原则和价值认同基础上的合作,由此产生一种基于合作与信任基础上的新的权威,成为持续推动多元主体之间开展合作的一种动力19。尽管多元共治模式下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与互动将成为常态化的治理方式,但是考虑到中国环境治理所处的特殊阶段和所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源于官僚体系的权威治理方式依然需要发挥主导型的作用,也就是说多元共治模式下的合作与互动是建立在权威治理基础上的合作与互动,其本质是“一个多主体实现公共事务治理的动态过程”20,这种合作与互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环境治理的一种策略性安排,是作为政府权威治理方式的一种补充方式而存在。当然,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并未给解决复杂的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一个简单的解决之道,但是建立在信任、合作与互动基础上的治理方式使“集体行动和监督问题往往更容易得到解决”21。需要加以指出的是:尽管合作治理作为解决复杂公共治理问题的重要“药方”被提出22,“合作并不是万能药,它是政策决策者和公共管理者需要基于预期的证据做出的政策选择”23,建立在合作基础的多元共治模式能否在实践中取得理想成效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合作治理的环境、结构、过程、机制等相关要素之综合影响。二、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面临的现实挑战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为解决日益复杂和棘手的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新思维与新希望,但如何恰如其分地发挥好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并推动多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是制约这一模式效用的关键因素。实践中,推动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高效运转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如下:(一)现行环境治理权力配置不尽科学合理审视我国现行环境治理体系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多元治理模式面临的首要挑战是环境治理权力配置结构安排上不尽科学合理,突出地表现为:首先,在纵向权力安排上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的中央—地方分工合作机制,即中央政府享有环境治理的宏观决策与监管权力,地方各级政府对所在辖区内环境质量负总责,承担环境治理的大部分责任。尽管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负总责,但是并未就如何负责以及失职后应承担何种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为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和缺位行为留下了相应的空间与漏洞,导致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难以履行到位24。其次,在横向权力分配上存在部门间职责划分抽象不明,现行《环境保护法》将环保部门确定为统一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又确立有关部门也有相应的职权,有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总体上看显得过于简单,职权范围的界定过于抽象和模糊。各单行法的套路与《环境保护法》基本一致,先是规定一个统一监督管理部门,然后再规定有关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25,环境保护部门难以发挥统管部门的作用26。在涉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时,往往是轻描淡写或是一笔带过,未能作出详尽规定,这种偏于模糊化的权责安排为部门间的推诿、摩擦埋下诱因并导致问责难的问题,这显然有悖于公共管理中所倡导的责权对等与责权清晰的基本原则。再次,长期以来,环境保护的政策职能和环境监管职能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及不同部门之间没有厘清,对环境监管者的监管机制(问责机制)缺失,是我国环境监管失灵的重要原因27。实践中,中央政府尝试设立区域环保督查机构加强对地方环境监管工作的监督,以防止地方环保部门的不作为,由于环境监管机构的地位不够明确28,环境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不完备,缺乏必要的法律授权,环境行政处罚的力度不足,致使环保区域督查机构目前所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二)跨部门治理主体间信息共享与协同性较差多元环境治理主体和分散化的权力结构安排导致了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性差等问题的出现,这成为长期影响和掣肘生态环境治理效果的一个根本性因素。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力图通过引入大部制改革和其它举措以改变此种局面。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2016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一个部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也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标准体系,统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互联和数据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协同,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保障数据安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原环境保护部和其他六个部门有关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能,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结构安排。通过种种努力,跨部门治理主体信息共享和协同性差的问题已有所改观,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涉及众多领域和环节,以“大部制”为特征的机构改革始终无法替代跨部门的协调机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保领域跨部门治理主体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性问题,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以及统一生态环境治理的有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依然是生态环境治理中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此外,长期以来,环境主管部门内部数据难以共享、缺乏有效协作等问题仍然需要加以持续关注,部门内部的协作问题往往容易被部际之间的不协调问题所掩盖,不能低估和忽视该问题对环境监管有效性的负面影响。(三)政府在环境监管中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不足现代国家治理的经验表明:政府监管在环境治理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并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离开政府的有效监管,环境治理的目标将沦为镜花水月。优化政府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权威、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仅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需要,也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在社会性监管领域,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增长的加快,社会性监管的行政执法效果反而出现日趋恶化之趋向,“问题都出在地方”的现象较为突出29。转轨时期环境污染主体的经济理性追求与政府监管所追求的公共利益导向之间存在难以弥合的冲突,以经济增长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政绩驱动助推了地方政府对环境治理的轻视和环境污染行为的姑息与纵容。总之,地方政府面临着严峻的环境监管困境,许多与短期经济增长没有直接关系但又是民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如环境污染、教育、公共医疗)被忽略了30,加之现行环境监管体制本身的缺陷,导致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环境监管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不足。环境监管有效性不足,突出表现为系统性的“监管失灵”,即“环境违法是常态”,一个最直观的表现是环境监管机构无法准确获得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成为制约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减排工具以及其他精细化减排政策工具应用的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生态文明改革框架下,环境监管体制开始向集权化的方向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环境治理体系,增强政府环境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仅关系到多元共治模式是否能够有效运转,也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改革和建设的重要目标与关键任务。(四)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发挥不够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主体利益的差异性决定了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是无法根治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的,企业作为社会重要的经济主体,既是污染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环境责任。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包括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损害应担责;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31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不得超标、超总量;规范排污方式,严禁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污;全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人员接受现场检查;主动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全面如实公开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等等。由是观之,新《环境保护法》为企业的环境责任划出了清晰的、不可逾越的底线,知法、懂法、守法,主动防污治污,主动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不可逾越的底线;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铿锵有力地强调了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性地位。然而,从2016~2017年中央环保督制度实施以来的督查结果看:一些地方弄虚作假、表里不一、敷衍应对的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企业违法生产排污,或者对排污检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或者以拆除设备之名行生产运行之实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32。为此,应通过完善督察制度,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和环境监管机构严格环境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责任。从长期看,依靠社会问责而非国家内部考核体系强化监管执行,推动监管体系从“督政”到“督企”的转变,是我国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33。如何进一步激活和增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主动性、全面提高企业的环境合规性水平是当前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中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现实课题。(五)社会力量参与的有效性和有序化程度偏低新型环境治理体系下,作为社会力量的社会组织和公众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参与程度和参与的有效性将直接影响到环境治理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效果。实践中,环境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始终是比较薄弱的一环,未能充分发挥其参与和监督的功能,突出地表现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科普、宣传、教育的比较多,参与环境决策和环境监督的比较少;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参差不齐,缺乏环境保护的主人翁和主体意识,部分人士甚至认为环境保护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序化程度偏低,时常游离在“参与冷淡”和“参与爆炸”之间,致使非理性的环境保护需求表达和环境抗争事件时有发生,既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不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34。世界范围内社会自组织化程度的降低(尤其是在政治学意义上)和消费社会的到来,正在使公众或公民个体成为环境政治中备受关注的角色……如何动员公众个体在积极参与环境政治集体行动的同时,实质性地“绿化”自己的生活方式与习惯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35。为此,必须大力培养“绿色”公众和培育“绿色”社团,提高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有序化,推动社会力量有序、有效地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三、完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路径选择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应积极引入新思维与新方法,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和制度安排,推动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高效地运转起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一)以科学分工为准则厘清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为稳步有序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多元共治模式的效用,首先必须科学地厘清新型环境治理体系下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与责权分工,提高环境治理的可问责性。作为权威治理主体,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统一的环境保护法规与政策,实施全国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大江、大湖和大河的污染治理,推进全国性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地方政府除了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环境法规与政策外,担负着负责区域性的环境治理、区域性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条件的改善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必须着力落实达标排放、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与生态示范等作用;社会组织与公众在环境治理中承担着协同、参与和监督的职责,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科普宣传、环境保护监督、绿色消费、环境诉求表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36。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既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政策与要求,也是加快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其次,通过责任规定等方式明确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环境保护的权责,从纵向、横向上优化环境监管组织结构,强化区域层级监管机构与督查功能,增强中央层级环境监管机构对环境信息的获取能力37。再次,要努力推进和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责任,第三方治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单位的委托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合同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通过强化和落实环境治理第三方责任,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最后,要健全多元主体生态责任的追究制度。任何政府都必须承担法定的责任,在现代民主治理条件下,政府对公民的责任是政府的第一要义38。在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背景下,督促地方政府深化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环境保护工作统管部门和分管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建立严格的生态问责制度,引入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平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二)以激励相容为导向创新环境治理的多元投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的有效运转有赖于可持续和强有力的环境治理投入机制。为此,一要通过引入环保财政投入增量调整和存量调整、整合现有环保专项资金、建立央地多级共同投入机制、优化环保财政转移支付等举措,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财政投入力度。以浙江省为例,自2006年以来浙江省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两亿元对钱塘江源头地区的10个市县实行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试点,2007年浙江对全省八大水系地区的45个市县实行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在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二要针对我国生态环境发展的不同领域,综合灵活地运用财政预算投入、设立基金、补贴、奖励、贴息、担保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投入的效益39。三要大力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问题,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了环境问题40。“十三五”期间必须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作用,引导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产业,约束社会资本支持资源和环境消耗型投资,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投资,促进企业和个人转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41。四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公用事业产品的付费机制,如污水处理等领域的付费机制,调整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使之可以覆盖污水、污泥处理成本并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切实保障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三)以灵活高效为目标优化环境治理的协同合作机制实践表明:依靠单一主体或单一机制以解决环境治理问题是行不通的。以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例,长期以来环保部门设置的条块分割与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是导致长江流域水污染的根源之所在,必须引入整体性治理理念,针对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治理功能、层级、公私部门关系及信息系统等碎片化问题进行有效的协调与整合42,在“共”字上面做足、做好文章,通过“打造灵活高效的多元协同参与机制,寻求各参与主体基于自然和社会生态发展的共生关系,强调多层治理、多重参与、多方价值,形成跨区域的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和跨区域共生治理”43,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问题才能找到新的突破口。为此,应加快探索和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从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议事协调机制、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和推行河长制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理顺权责,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实现流域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检测、统一执法、提高环境保护的整体性成效,等等。此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以“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为抓手,做实对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的指导和监督职能,以此推动规范化、程序化、多层次、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使各部门在科学分工、权责清晰基础上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防治污染和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四)以效能提升为宗旨夯实和强化环境监管制度安排新常态背景下,强化环境监管不仅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为此,必须以环境监管效能提升为目标夯实现行环境监管的制度安排: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GDP考核机制,将绿色GDP考核机制与地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密切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官员和干部树立科学的生态政绩观,为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制度基础与正向激励。二要推动环保督察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和环境监管机构树立法治意识,依法监管、透明执法、专业监管,既要纠正环境监管中的“不作为”现象,更要纠正“乱作为”现象,全力构建依法、公平、透明、专业、可问责的现代环境监管体系。三要建立并完善公众对监管机构启动问责的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使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同盟军和生力军,加快推动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四要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环境监管责任的法律后果,规范“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使用范围,优化环境监管的法律问责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的司法监督。五要通过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以强化排污单位报告环境守法状况为抓手,做实排污达标、排污数据报告核查等关键环节,逐步改变长期以来环境监管机构和排污单位之间“猫捉老鼠抓现行”的环境执法模式。以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倒逼各级环境监管机构加强内部协调,理顺环境治理监管程序,克服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中“环评化”44的倾向。六要切实克服环境监管机构内部“部门主义”和“碎片化”的倾向,统筹推进包括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税、总量控制、排污交易等监管工具的调整和优化,发挥多元化监管工具的协同效用,提升环境监管的整体效能。(五)以有序有效为原则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同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的经验表明:以环保社会团体、环保基金会和环保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环保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始终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激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力量,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协同参与作用45。针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内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度和有序化程度较低的现实状况,应该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有序有效为原则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具体而言,应作如下努力: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以生态伦理为核心的基层公民政治对塑造良好的公民环境政治担当具有重要的道德训练和代际伦理传承的功能”46,充分尊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正视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相关制度,包括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多方沟通交流机制、公众评议机制等,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制度化保障;三要加大环保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与规范管理力度,发挥社会组织党建战略功能,为环保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四要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理性、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和有序化,努力寻求社会力量有序有效地参与和环境治理有效性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能源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对碳中和带来的能源机遇感兴趣的朋友,欢迎添加微信深度交流。拟组建“能源情报碳中和”微信社群,申请者请私信告知详细信息+附上名片,核实后合适则邀请文/徐栋章 能源情报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战略是时下最热的话题。各省纷纷表态,要提前实现双碳战略,却没有明确界定双碳的内涵。能源央企也争先恐后,要早日实现碳中和,并着手制定行动计划,唯恐落后同行,失去话语权。中国的发电企业很早就开始试点碳交易。碳交易之外,还有可再生能源配额等其他考核也与碳达标、碳中和相关。“碳达峰、碳中和”概念21世纪初就提出来了,国内在7个地市试点碳交易,全国性碳市场也在筹划中。不过,无论哪里,发电行业等高耗能产业都是减排的重点关注对象。这样,相关企业肯定抢先做,晚做不如早做。早做还可以占据发声的主导权,引领行业标准。另外,现在的环境,事情做得如何是一回事,态度也是一回事。表态得快,执行得到位。对于双碳战略这种至少10年后的事情,态度很重要。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此后,各家央企就纷纷行动。印象中最早的是,国家电网专门召开会议讨论碳中和及其实现。并在国际会议中提出,未来5年要投资3500亿美元升级电网,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电网作为公用事业企业,尚且如此。作为碳达峰、碳中和主力的发电公司,更应该及早筹划应对之策。在此之前,主要的发电企业已经将发展新能源作为主要业务。风电、光伏、水电、核电、地热、氢能都是能源央企的新业务方向。华能是其中积极的行动派。舒印彪2018年底从国家电网转任华能董事长后,2019年的两会上对外表示,面对全球能源转型大势,华能集团把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任务,要“在清洁能源领域走在前列,争当能源转型和推动清洁发展的排头兵”。舒印彪在华能2019年工作会议上开出药方,“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发展水电,突破核电发展,优化发展煤电,择优发展天然气发电”。2019年华能集团工作会议上,彼时出任华能董事长不久的舒印彪提出要“实现两个突破”,提高清洁能源比重被提至战略高度。2019年,华能就开始洽购协鑫新能源。协鑫新能源是中国最大的民营发电企业,彼时正陷于快速扩张造成的资金链紧张的泥淖中。协鑫新能源以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为主。到2018年底,协鑫新能源国内外总装机约7.3吉瓦,在全球持有211座电站。如果收购成功,将提升华能在清洁能源电力的影响力。一改华能以煤电为主的资产结构。但这宗当时引起轩然大波的收购,在2019年11月终止。华能是央企,收购会涉及到国资监管、资产定价等多方面的事情。华能转而洽购协鑫新能源的资产,而不是整体收购。华能的目标始终不变。只是华能的发电资产仍以煤电为主,清洁能源比重较小。截至2019年年底,华能集团电力总装机为18278万千瓦,排名五大发电集团第二,但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仅为34%,处于五大发电集团中间位置。从去年开始,华能集团开始在清洁能源发力。2020年,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突破1300万千瓦,开工突破1000万千瓦,新增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新增容量是“十三五”前四年的总和。这勉强能实现既定目标。2010年,华能集团曾启动《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0-2020)》,计划到2020年,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5%左右。华能集团“十四五”目标更为远大。“3060”“双碳目标”更是提供了动力。华能2021工作会提出:到2025年,实现“3855”目标,确保进入世界一流能源企业行列。发电装机达3亿千瓦左右,新增新能源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确保清洁能源装机占比50%以上,碳排放强度较“十三五”下降20%。形成风电、光伏、水电、金融四大百亿级业务板块。到2035年,确保综合实力全面领先,进入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前列。发电装机突破5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75%以上。全面实现绿色化、数字化转型。运营效率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世界领先的能源企业。碳中和更能凝聚内部共识,缓解传统能源的惯性阻力。华能在新闻稿中称,为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前瞻性研究和战略性布局,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统筹研究资源,成立华能碳中和研究所。华能碳中和研究所的成立,是中国华能深入贯彻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安排,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举措。该研究所将依托华能能源研究院,开展碳中和战略方向、演进规律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基础研究,重点研究碳中和对国家能源体系、能源市场、供需关系等产生的影响,再电气化对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作用,中国华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径和关键技术选择等。华能能源研究院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2020年4月更名,主要负责围绕公司发展改革和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外部环境、战略规划、市场形势、电力系统、对策策略、体制机制等软科学研究。对于央企而言,成立碳中和研究所,可以一举多得。既表态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坚决态度,又占住碳中和的行业话语权,还能排除传统能源的内部阻力。至于研究所的具体成绩,以及能提供什么具体建议,那就是执行上的细节了。不急,我们有耐心。也在近日,华能石岛湾核电26人获得高级操纵员执照,62人获颁操纵员执照。意味着华能的核电也大踏步前行。华能这家传统能源为主的五大发电集团第一的清洁化转型,注定精彩且吸引人。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能源情报,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于1月27日发布《COVID-19背景下的全球发展合作》报告。报告阐述了COVID-19为世界带来的挑战及其对全球发展合作的影响,并分析了可能的应对方式。全文框架要点概览报告指出,世界面临的挑战包括:为经济衰退严重的国家提供流动性支持;各国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和治理的不可持续性被暴露;发展中国家的融资问题等。报告强调,可将气候变化与全球发展合作联系起来,投资可持续能源及基础设施以辅助国家过渡至低碳经济模式,但需要考虑发展中国家信誉受损对其债务融资的影响,以及资金使用透明度不足的问题。COVID-19背景下的世界形势COVID-19为世界带来深刻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2020年全球GDP下降4.9%,许多发展中国家的GDP甚至出现两位数的下降(中国除外)。此外,从长期来看,COVID-19对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影响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存在。生产率增长的急剧下降,不平等程度的加剧,生物多样性的崩溃,土地退化,海洋过度捕捞以及气候变化,都是未来需要优先关注的重点。总体来看,COVID-19带来的新形势在规模、发展/气候共同利益、透明度和问责制等方面对全球发展合作具有重大影响。第一,对可用的资源规模的理解发生了变化。第二,结合气候变化和发展合作所付出的努力对全球未来合作有着重大意义,这也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第三,如果把重点转移到可持续基础设施的持续扩张上,发展中国家的资金需求有可能占到GDP的5%,对此,发展中国家政府和国有公用事业将发挥更大作用。本文在接下来的几个章节将从这三个视角详细探讨全球未来的发展合作。近期发展合作战略的调整近期,美国、欧盟、英国都在发展合作的实践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1. 美国多年来,在美国两党之间就发展合作一直保持共识,即使在本届政府分裂的政治气氛中,也达成了一些两党提案。美国于2018年通过了《善用投资促进发展法案》(简称BUILD法案),将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转变为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DFC);最近又通过了2019年《全球脆弱性法案》(Global Fragility Act of 2019),以重新树立美国在反对极端主义和暴力冲突中的领导地位。这两部法律在美国都得到了利益相关者的支持。然而,特朗普政府启动了一项有争议的对外援助审查计划(Foreign Aid Review),在发展合作问题上把更多权力交给了国务院。该审查的核心基础是:“重新调整对外援助的方向,迎接新的大国竞争时代”。虽然该审查还未最终完成,但其中的一些原则指明了调整的方向:关注伙伴和盟友、自力更生、双边贸易等等。美国大力发展全球合作的动力之一是为了减少援助支出。目前,美国的援助额仅占其国民总收入(GNI)的0.16%,这一数字是发展援助委员会(DAC)成员国中最低的,但按绝对价值计算,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捐助国。特朗普政府每年都会大幅削减三分之一的援助预算,而国会则例行又将援助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很明显,美国政府对大量增加援助没有兴趣。同时,美国还利用其影响力阻止其他扩大对发展中国家财政援助的全球倡议。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将对外援助作为对抗中国的手段。民调数据显示,美国民众都认为美国应该增加援助规模,并表示愿意为此多交税。2019年10月发布的一份马里兰大学民调发现,民众支持增加援助规模的原因是希望为消除饥饿贫困、将疫苗、水和卫生设施惠及全球做出贡献,前提是其他国家也尽到他们应尽的义务。这表明了两点:1. 要想得到民众对大规模项目的支持,就必须在政府开支和项目目标之间建立明确且牢固的联系;2. 集体行动是优先于国家行动的。拜登政府认识到了之前做法的不足,因此提议在预算中增加对外援助的比例,尤其是在卫生方面。同时也要考虑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2. 欧盟欧盟的发展合作足迹已在其“2021-2027年度财务框架”(MFF)中列出。与2004-2020年期间相比,新财务框架中列出的发展合作略有增加。其中,“邻国与世界”项目(“Neighborhood and the World”)将在7年内获得1,182亿欧元,略高于欧盟总预算的10%。欧盟作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援助经济体,在大型援助经济体中不稳定性最低。此外,欧盟还牵头了新冠病毒全球应对行动,以确保各国公平获得疫苗、诊断剂和治疗剂。如果欧盟要增加其发展合作,很可能会通过欧洲投资银行(EIB)的运作来实现。EIB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性开发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面拥有长期经验,并承诺在未来十年内向气候行动投资1万亿欧元,其中绝大部分将聚焦在欧洲范围内,但EIB已向162个国家提供了贷款,约有10%的投资组合位于欧盟以外。人们积极考虑组建附属的欧洲开发银行,以增强欧洲应对超出其有限财政实力的全球和区域经济挑战的能力。欧洲有志成为第一个主要的气候中立大国,并已拨款4000亿欧元支持成员国实施《欧洲绿色协议》。为此,欧盟正在为其向可持续发展过渡制定规范和标准,重点关注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建筑效率)、运输和土地使用(碳汇和自然资本)。3. 英国英国拥有世界第三大援助预算和外交网络。2020年,英国在发展合作中做出了数十年来最重大的变化:将英国国际发展部(DFID)与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合并为新的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The Foreign, Commonwealth and Development Office,简称FCDO),FCDO将负责所有外交政策并控制数十亿英镑的国际援助。这代表着英国回到了一种在世界各地都很常见且颇受保守派政客青睐的制度设计。然而,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要使两个部门不同的文化和经验保持一致可能要付出一定代价。最近一次类似的例子是在2014年,澳大利亚将其澳大利亚援助部(AusAID)合并到了外交与贸易部(DFAT)。这次合并导致了大量员工和人才流失,合并后立即有1000名有多年经验的员工辞职,此后又有1000名员工陆续离开。由此反观英国,即使迫切需要,英国可能也难以扩大援助规模。因为扩大规模既涉及资金,又涉及员工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发良好项目的能力,还涉及加快项目实施的体系。这些都是合并后的部门面临的压力。在资金方面,并不能保证英国政府会提供更多援助。2020年英国第二个重要调整是政府宣布将援助资金削减至29亿英镑,比2019年的援助水平减少了18%。由于英国最近将政府开展的维和、排雷和军民人道主义支出更多地视为援助,其援助金额和意图的不确定性更大了。在努力让援助符合其国家利益的过程中,英国明确表示愿意帮助发展中国家向绿色经济过渡。作为明年在格拉斯哥召开的COP26气候会议的东道主,促进气候融资将是英国政府的一项优先工作。英国非常注重民众的意见,并会根据有效信息调整政策。调查表明,公众提供援助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援助的主题及其呈现的方式。例如,一些人认为,出于道德上的正义感应该向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对象施以援手,而另一些人认为援助需要针对对英国商业、就业或贸易协议有利的对象。支持前者的人比后者多了3倍。这些受访者对首相鲍里斯·约翰逊关于减少对赞比亚的援助以支持乌克兰的观点不太满意,因为英国在乌克兰具有更大的国家利益。先前的调查还显示,超过三分之二的英国人认为腐败让人们的捐款无法达到减少全球贫困的预期。英国的经验表明,透明度、信息传递和良好的治理是全球合作的关键。全球发展的分歧与问题1. 全球公域全球发展中最明显的分歧也许就是缺乏对全球公域的责任分担和具体机制的探讨。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涉及维持和平、卫生研究、生物多样性、海洋和气候变化。经合组织(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DAC)表示,任何援助的主要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福利。由于缺乏一致的方法为全球公域提供资金,投资已经大大不足。例如,COVID-19卫生监测投资不足的警告已经发出了一段时间。全球备灾监测委员会(The Global Preparedness Monitoring Board)于2019年9月发布了警告,但未引起注意。在2020年9月发布的第二份报告中,该委员会又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没有足够的资金做好疫情应对准备。该委员会估计,如果为每人每年增加5美元的准备工作预算,最终可能将避免数十万亿美元的损失。同样,即使各国正深受疫情的影响,呼吁筹集350亿美元来确保各国公平获得疫苗、诊断和治疗方法的方案也以失败告终。尽管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已承诺拿出超过11万亿美元,但也仅仅用于应对其本国受到的COVID-19的影响。实际上,无论哪个部门(健康、海洋、气候、生物多样性),所传达的全球公域信息都是相同的。每个领域的主管部门也都发出过紧迫、科学的警告,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将有可能导致不可逆的破坏。拖延是不可接受的。全球公域管理的第二个核心是要保证成本适度。这样不仅能够在COVID-19和生物多样性的背景下避免损失,又能创造绿色经济工作、恢复渔业资源。问题需要预防而不是等发生后再缓解。因为和预防危机相比,在应对危机时发展合作的挑战是最大的。第三个核心是呼吁全球在实施中共同努力。这就需要一个能生成并分析数据、评估项目影响以及通知世界领导者采取行动的秘书处机构,从而实现可持续、公平、包容的合作发展。2. 可持续基础设施及债务负担第二个主要分歧体现在扩大可持续基础设施融资的能力上。众多证据表明,比起很多发达国家采取的“先发展再治理”的方法,合理建设基础设施的方法更有效。在发展中国家合理建设基础设施的机会很少,且发展中国家人口变化和城市化都很快,但是十多年之后,这种机会将会消失。粗略估计,发展中国家每年需要至少一万亿美元用作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向可持续发展之路过渡。这些钱大多用于城市电力、交通和建筑。然而,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并没有独立收入来源,需要获得国家批准才能得到资助。这种城市和国家的不对称性也可能会影响国内政治。随着人们渐渐意识到可持续基础设施将会成为COVID-19之后经济复苏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受到了更多关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高额债务。已有43个国家采纳了二十国集团(G20)于2020年4月提出的“暂停偿债倡议”(DSSI)。该倡议可能会持续到2021年底,并有可能扩大范围。此外,通过提高税收为基础设施负债买单也是一种方法。但是提高税收必须基于经济增长、计税基础扩大等前提。而且增加税收的时间周期长,恐怕不能应对前期可持续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但在未来十年中,通过税收调节债务负担仍将是重要手段之一。3. 填补漏洞二战后,发展合作的主要目的是将资源和技术援助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总额上看,目前已经转移了数万亿美元,但从净额上看,转移的规模则要小得多。自2000年起,从发达国家流出的资源总额已达4.4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流入了亚洲。然而,由于国际金融体系存在漏洞,发展中国家每年因不当税收、海关欺诈、贪污腐败以及其他非法活动,损失达到6200亿至9700亿美元。如果漏洞不能修复,全球合作就无法实现。经合组织(OECD)正在制定新的规则,以保证对跨国公司实行更公平的税收,并给予技术支持。各国的发展合作机构应与税收部门及司法部门合作应对上述问题,以保证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资源不会被非法“暗箱操作”。新的体制与合作战略二战之后,最棘手的挑战是重振被战争摧毁的欧洲经济。通过马绍尔计划,美国在四年内向欧洲资助了133亿美元。这也让我们意识到,危急之时,群策群力以及对问题本质的正确认识才能促成新的解决方案。尽管时代不同,但要解决全球公域及发展中国家流动资产不足的问题,各国共同的努力同样重要。多边开发银行(MDBs)一直以来实行的方案帮助借贷方解决了债务过重的问题。其他诸如AAA信用评级系统、金融业务模型、广泛采用的各种手段都卓有成效。然而多边开发银行却受其股东限制。如果股东不增加资金和产权资本,不放松风险管理政策,那么其能力未来将可能面临大幅缩减。从技术层面上看,有很多措施可以扩大多边开发银行的行动规模,只要股东同意让多边开发银行追求更高的目标,这些技术措施就能给予它更大的资金实力。不过,要真正达到目标,还需要改进方法,提高效率。由发展中国家或指定机构组织并管理的国家平台可以更好的完善项目贷款。现如今,这些平台由世界银行管理,如果能有更多私营企业参与,那么这些平台会更有吸引力。管理地缘政治新冠疫情可能会大幅削弱大国之间合作的意愿。如果全球范围和国家层面的发展合作最终都变成地缘政治的竞争产物,那么对所有人来说,结果都不会太好。鉴于现在全球资金市场实际利率过低的情况,非优惠贷款将被大多数国家采用。全球发展合作需要与气候变化联系起来,并优先考虑可持续基础设施建设。相应地,就需要一个具有良好透明度且治理得当的平台。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报告“Glob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in a COVID-19 world”编译,原作者Homi Kharas。文章主体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本公众号编译仅为分享、传达不同观点,如有任何异议,欢迎联系我们!作者简介刘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数据部,研究助理联系方式:liujin@drciite.org选自丨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作者丨 刘瑾编辑丨 刘瑾研究所简介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IITE)成立于1985年11月,是隶属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我国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跟踪和分析世界科技、经济发展态势,为中央和有关部委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全球技术地图”为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官方微信账号,致力于向公众传递前沿技术资讯和科技创新洞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南庄20号楼A座电话:010-8263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