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硕士、博士考生: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就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现将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请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耐心等待学校正式通知,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初试成绩,并在保证全体考生健康的前提下,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二、以“公开招考”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并做好初试准备。初试时间如有延迟,我校将及时公布。请考生们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安心做好备考。我们在美丽的北化校园等你!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2020年1月31日
今天,北京化工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模,具体如下: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 )等文件为依据,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一)组织结构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处理涉考舆情。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做好应急预案;(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4)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二)疫情防控措施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学院错峰开展复试。二、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时间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二)复试方式我校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各学院需在复试办法中详细说明所用面试软件及注意事项,并做好合理的技术保障。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三)复试要求1、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2、各学院具体复试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四)复试资格1、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2、调剂考生要求:我校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各学院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须提前公布。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三、复试程序(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硕士招生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1、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2、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3、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核验证明。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成绩单确因困难无法提供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电子版说明,并于入学时将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交由学院查验。《考生诚信承诺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二)交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交纳复试费100元,具体交费方式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三)考核内容1、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的考核内容涵盖在面试中。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人文素养;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院可选用开放型试题,规定作答时间和要求。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并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公布。3、各学院可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例如请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本学院复试办法中说明。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一)复试成绩合计5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50%。(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六、体检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七、录取(一)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二)拟录取考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寄至研招办。(三)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五)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六)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信息公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办微信发布。复试、录取期间,我校只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收取复试费,一切有关我校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九、违规违纪处理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十、其他(一)本方案报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二)本方案适用于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责编|李怡萌 美编|张露凝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大学之一,1994年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化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学校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1958年7月,学校批准成立。1960年10月,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66年-1970年5年间,学校停课,中断招生。1971年-1976年,招收6届工农兵学员。1971年10月,与北京化纤工学院合并。1977年10月,恢复统一高考招生制度,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78年,招收首届研究生1978年10月,北京化纤工学院从该校分出。1994年2月,学校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1996年4月,原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并入。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1998年9月,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1年7月,通过国家"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项目验收。2008年进入"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行列。2013年,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与北戴河新区签约,在新区设立秦皇岛校区,2017年开始招生。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入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学校共设有15个学院,有55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305人,研究生6768人(其中博士885人),函授、夜大等继续教育学生3675人,学历留学生318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含覆盖):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学、化工过程机械。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计划在山东招生23个专业(类),计划招生人数162人,实际投档人数162人。投档分数线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山东省招生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投档最低分数为630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0404名;投档最低分数最低的专业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1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808名;另外,北京化工大学有4个中外合作专业进行招生,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生物过程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86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8478名。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带有浓厚的化工色彩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在山东省招生的23个专业(类)中工商管理类、法学、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公共管理类等6个专业(类)无选考科目要求;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新能源类)、机械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机器人)、环境工程和材料类(先进材料及绿色制造)等5个专业(类)要求选考物理和化学;生物工程类(绿色生物制造与生物安全)和制药工程2个专业(类)要求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化学类专业要求选考物理或化学;其他6个理工和管理类专业(类)如人工智能、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数学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均要求选考物理。专业(类)包括的专业及招生要求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专业(类)中,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7个专业未实行大类招生;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只有一个招生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新能源类)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含英才班、卓越班)、能源化学工程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两个专业方向;数学类包含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3个专业;自动化类中包括了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自动化等4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应用化学和化学2个专业方向;工商管理类包括了工商管理、会计学及财务管理3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2个专业;机械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机器人)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机器人工程等4个专业;生物工程类(绿色生物制造与生物安全)包括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先进材料及绿色制造)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功能材料3个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类包括公共事业管理和行政管理2个专业。另外,对于4个中外合作专业(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机器人方向)和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生物过程工程),学费50000元/年;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意设计双学位)学费为60000元/年;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包括的专业方向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3个专业方向,学费为40000元/年。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摘要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设计学类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专业(类)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工科试验班(生工高精尖班)和理科试验班(化学优培计划),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2020年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关于转专业转专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新生入学时,通过参加新生入学考试参与评选优秀新生,优秀新生可自由选专业;二是在学期中的转专业。学期中一共有三次转专业的机会,分别是在第2,5,8学期,实现“零门槛”转专业,由被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考核,合格者就可以实现转专业。如果不能转专业,在校生还可以通过双学位专业和辅修专业,进行跨学科选课来拓展学科知识领域。
欢迎2822名研究生来到北化! 你们来自五湖四海,天南海北, 北化就是你们的新家。 祝福各位“萌新”们,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在这里扬帆起航,书写人生新的篇章!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研工部 责编|吴新仪 美编|张露凝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继续实施2020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一、领导机构学校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二、招生计划和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如下:1.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官网):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新能源类)、材料类、化学类、数学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机械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2.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官网):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学、英语。三、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实施区域、资格界定等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四、网上报名2020年5月11日至25日期间,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学校设定的专业(类)中慎重选择4-6个专业(类)报考,申请后不得变更。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1)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确无相关成绩项可填“无”),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限800-1000字,综合说明申请理由、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2)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中学出具)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须加盖中学公章;(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4)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考生必须本人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名,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五、资格认定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考核工作。专家评审组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报名材料中所体现的考生基本情况、高中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学校将根据报名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考生生源分布及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等情况,确定拟获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和各省(区、市)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获得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分别在学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六、录取原则1.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入选考生所在省份学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2.除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江苏省入选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BB(含BB)以上。4.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学校的入选考生中,根据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分配专业。录取时,学校可调专项计划生源不足的省份计划至专项计划生源充足省份。七、监督机制1.学校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3.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cn。八、其他说明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咨询邮箱:zsb@mail.buct.e.cn。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cn。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6日
6月30日,北京化工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相关工作通知》。通知中对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公示。请拟录取至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的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硕士招生系统,在“导师意向征集”菜单中填写拟报考导师,并于7月5日前提交。北京化工大学考研录取通知书 资料图另外,北京化工大学拟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届时将发布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后续工作如有变化,北京化工大学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办微信通知。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开始查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央财经大学的初试成绩已开始查询,中央财经大学公布2020年研考初试成绩的唯一途径为教育部研招网,请考生勿通过其他途径查询成绩。中央财经大学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3月2日和3日。具体申请方式待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北京化工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0日18:00公布。查询方式如下: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成绩复查及复核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绩复查及复核工作均不接受现场办理。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前已经过多次严格复查。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若考生对成绩仍有疑问,可于3月2日—3日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复查申请(提示:一旦提交不允许修改,请谨慎、详细填写申请理由,填写后点击“保存”即可)。复查范围仅限于是否漏判、成绩累计、登分是否有误,不重新阅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我校将于3月16日12:00后通过该系统回复复查结果,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的复查申请。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不满意,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的,须在3月19日前采用互联网、传真、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和申请。考试院将采用相应方式进行答复和办理。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现在大部分学校已已经陆续了展开了一志愿的复试工作,对于很多同学们来说这也是最后一个考研的流程,如果我们复试顺利通过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很顺利的在就会很进入研究生的院校,也是我们在过去一年努力之后的回报,不要辜负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一定要更加积极的准备复试,这样我们才能够完全的保证自己能够被学校所录取。近日北京化工大学的化工学院,已经公布了一志愿的录取名单!拟录取几乎就相当于正式录取了,我们一志愿录取名单公布发告之后,然后提交自己的一些政审表和体检表的一些基本情况,那么过一段时间之后,学校就会公布一志愿的正式的录取名单,今年的复试大部分会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一种形式,因此不确定的因素很大,然后网络复试的一些流程准备不充分的话也是有所影响的,不管你初试成绩考的多高,但是一定要重视复试。从北京化工大学化工学院院公布的一些复试名单中,可以看到即使在考370分的同学,而复试成绩是考了320分,排名是非常靠后的。这是险些被刷,所以同学们一定要重视复试,不要因为初试成绩高而忽略了一些复试的测试,有一场考试,一定要以自己最好的状态展现在老师面前。每当我们在考研过程中遇到一次考试的话,我们是非常激动的,我们在等待着将近一年多的时间,终于迎来了考研的最后一个流程,复试开始也是几乎宣布这20考研的结束,所以我们一定要把20复试更加完美的完成。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自暴自弃,只要我们在复试中表现的够好的话也是可以逆盘的。成功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参加复试也是一样,只要我们复试的主要备的够充分的话,在导师面前展现出自己的应有的实力和品质,那么我们也是被理想的学校所录取的,加油吧,20考研的学子们,一战成硕!
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化工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北校区和西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2.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3.统计和分析录取新生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4.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10.完成学校交办的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约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北京化工大学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的方式,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A+的考生加级差分3分,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被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能低于C。3.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安排专业。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对于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5.若在北京化工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时,可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6.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学校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设计学类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专业(类)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7.凡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均参加各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学校根据材料、化学、生物等学科发展需求,依托相关学院,强化知识传授与自主学习、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开设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工科试验班(生工高精尖班)和理科试验班(化学优培计划),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10.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11.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1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定向录取的新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注册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拒绝与定向单位及学校签订协议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2020年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不让学校任何学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除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外,学校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社会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第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 64435706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zsb@mail.buct.e.cn招生办公室传真:(010) 64414824本科招生网站:goto.buct.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 644347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mail.buct.e.cn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