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究法案例研究法(Case Study Method)是一种经典的实证研究方法,或许你曾在诸多文献中看到过它的身影,又或许你曾经通过它研究过某个课题,但你真的了解它吗?什么是案例研究法?01案例研究法的源头可追溯至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认为:“法律条文的意义在几个世纪以来的案例中得以扩展。这种发展大体上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案例来追寻。”之后“案例法”在法律、医学教育、商业教育领域逐步应用、发展。我们将目光转回社会科学领域,案例研究法在该领域的应用,其源头大约是20世纪初期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如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对太平洋上特洛布里安岛 (Trobriand) 原住民文化的研究等。案例研究法的发展脉络大致如上。尽管我们能望名知其意,但仍需要一个清晰的定义。案例研究方法中的资深学者应国瑞 (Robert Yin) 曾将其定义为:对当代某一处于现实环境中的现象进行考察的一种经验性的研究方法。而从不同学者对概念的阐述来看,可以将案例研究法概括为:特有的设计逻辑+特定的数据搜集+独特的数据分析方法案例研究法的类型02案例研究法主要分为三个类型:#探索性:对于个案特性、问题性质、研究假设及研究工具不是很了解的初步研究,为正式研究提供基础。#描述性:对案例特性和研究问题有初步认识,对其进行更仔细的描述和说明,以提升对研究问题的了解。#因果性:观察现象中的因果关系,了解不同现象间的确切函数关系。其中,单案例研究比较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1.批评性案例,是为挑战或验证已有的理论;2.特殊性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有其独特之处,以建立新的理论模式;3.补充性案例,对前人研究不足之处的观察补充。多案例研究则可以在一项研究中,同时找到正面与反面的证据,以及探讨同一概念在不同场合下的运作结果。案例研究法的遵循标准03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必须严守科学研究中的效度与信度。其需要遵守的标准分为四个方面:构念效度、内部效度、外部效度、信度。具体阐释和做法见下表:案例研究法的优势与局限04#优势案例研究能够给研究者提供系统的观点。通过对研究对象尽可能地完全直接地考察与思考,从而能够建立起比较深入和周全的理解,研究、构建与验证理论。案例研究不仅具有探索功能,而且兼具描述性与解释性的功能。#局限1.难以对发现进行归纳:案例研究的归纳不是统计性的而是分析性的,这必定使归纳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2.技术上的局限和研究者的偏见:案例研究没有一种标准化的数据分析方法,证据的提出和数据的解释带有可选择性,研究者在意见上的分歧以及研究者的其他偏见都会影响数据分析的结果。3.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耗费:密集的劳动力和大量的时间耗费。案例研究法的实施05案例研究法的实施过程,可以参考COSMOS公司多案例研究的流程图。其实施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定义与设计准备、收集与分析分析与结论具体实施与执行可切分为如下部分:启动研究设计与案例选择研究工具与方法选择数据搜集数据分析形成假设文献对话及结束注:因其内容较为繁杂,这里不作更多展开,具体实施过程及案例可从参考文献了解。参考文献06[1]王金红.案例研究法及其相关学术规范[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87-95+124.[2]陈晓萍, 沈伟主编. 组织与管理研究的实证方法.第3版.IACMR组织与管理书系[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3]原著应国瑞. 案例学习研究:设计与方法:design and methods.公共管理经典教材[M].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3.END 撰稿 | 学科部 朱雨晨排版 | 宣传部 杨梓钒图源 | 网络
01元分析1.定义:1976年学者Glass所下定义:“元分析是以综合已有的发现为目的,对单个研究结果进行综合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也称为“典型或定量元分析”。2.优点:与传统的文献综述相比,元分析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偏向,确保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具体体现在:①元分析运用各种手段从一群独立研究中组织和提取信息,并对这些研究的结果做出总的估计,是一种定量方法;②它包含某一研究课题下所有可接受的文献,全面而客观,弥补了单一研究的不足;③元分析给出的通常是一般性的结论,是系统的和可重复的;④元分析方法能发现单一因果分析或关系分析研究所不能发现的潜在规律。3.缺点:①由于不同的研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实验材料可能存在不一致,因此对其结果进行整合有可能是不适合的,即“apples- and-oranges problem”;②元分析中所引入的研究有可能是低质量的,那么其结果的可靠性就无法保证,即“garbage in-garbage out problem”;③具有统计学显著意义的研究结果较无显著性意义的结果或无效的结果被报告和发表的可能性更大,即发表偏见的问题;④在计算效果量的过程中,某些研究可能会存在着多个效果量,如果这些效果量来自同一个样本,那么对这些效果量的整合就会不适合。02操作步骤1.选题:选题与方法契合,突出研究价值2.文献搜索:全面客观,报告选择标准需要搜索的文献类型有两种,包括已发表的文献和未发表的文献。3.数据编录:内容详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4.数据分析03经典案例论文基本信息题目:社交媒体自我呈现与主观幸福感关系的元分析作者:毛良斌来源:《现代传播》2020年【内容提要】采用元分析方法探讨社交媒体自我呈现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共有43篇实证研究纳入元分析,被试总人数为24386人。结果发现,社交媒体自我呈现确实能显著提高主观幸福感,效果量微弱;社交媒体自我呈现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效应大小取决于自我呈现的方式;积极自我呈现和真实自我呈现均能显著提高主观幸福感,消极自我呈现则显著降低主观幸福感;社交媒体自我呈现强度显著提高主观幸福感,具体到主观幸福感各维度来看,自我呈现强度能显著提高积极情感,但不能显著提高生活满意感,也不能显著降低消极情感;主观幸福感测量工具和文化背景对社交媒体自我呈现与主观幸福感关系存在调节效应,但在被试类型上,则未发现调节效应。【关键词】社交媒体;自我呈现;主观幸福感;元分析;效果量【研究问题及研究假设】RQ1:社交媒体自我呈现能显著提升主观幸福感吗?RQ2:社交媒体自我呈现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效果有多大?H1:被试类型不同,社交媒体自我呈现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效应存在显著差异。H2:主观幸福感测量工具不同,社交媒体自我呈现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效应存在显著差异。H3:文化环境不同,社交媒体自我呈现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效应存在显著差异。【研究设计】(一)文献检索和获取研究检索时间跨度为2000年1月至2020年3月。根据PRIMA STATEMENT提出的标准,研究文献查找和获取需经过四个步骤,即文献查找、文献筛选、资格审查和研究纳入。据此,研究获得符合元分析要求的文献43篇,其中英文31篇,中文12篇,独立样本量为24386人。(二)文献编码按照元分析编码方法,对43篇文献进行编码。样本特征编码包括作者、发表年份、研究设计类型、被试特征、独立样本量、测量工具、研究的文化背景;效果量编码主要围绕自变量与因变量相关的统计描述值,包括相关系数、回归系数、p值、t值、均值与标准差以及自变量和因变量测量的信度系数α值。研究先由论文作者对所有文献进行编码,再由一位传播学专业研究生进行再次编码,结果显示,所有项目两次编码结果的百分比一致性信度均在0.98以上。纳入元分析的43篇文献基本信息见表1。(三)统计分析使用ComprehensiveMeta-Analysis(CMA)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选择r作为统一效果量,若提取到的效果量为其他统计值,则将其转化成r值再进入元分析。对t值、p值以及均值和标准差,直接使用CMA软件转化为r值。由于CMA没有直接针对回归系数β的转换,研究根据Peterson等人提供的简便公式r=β+0.05λ(β≥0,λ=1;β<0,λ=0),先将回归系数转换为相关系数,之后直接录入CMA进行分析。在分析前,研究者首先对每个从独立样本中提取出的相关系数做信度修正,以避免因量表信度缺陷而导致相关系数的衰减偏差,校正的公式为:,其中ESr代表初始效果量,EScr代表校正效果量,rxx和ryy分别代表自变量和因变量的测量信度系数。对于使用实验操控或者单个项目测量的情况,其测量信度系数用1代替。利用CMA软件对效果量进行处理和分析,分析过程中将每个EScr转换成对应的FisherZ值,再将FisherZ值的加权平均数转换为相关系数,得到总体效果量,并估计总体效果量的95%置信区间。责编:周梦琦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孙云)昨天,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在杨浦区检察院启动,“指导性、参考性司法案例查询系统”同时上线试运行。图说: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启动 杨浦区检察院供图案例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标杆,对于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案例研究工作,努力发掘“新”“特”“难”案例,积极探索案例在司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上海市检察院自2008年首创省级院检委会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来,已连续发布典型案例通报133件,全国首例流量劫持案等新型“首例”案件占到一半以上,6件作为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发布,2019年以来,23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工作贡献了上海力量。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由上海市检察院、杨浦区检察院和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合作共建,旨在通过深化检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借力借智打造检察司法案例研究高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工作质效,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发挥好在上海检察司法案例研究在服务司法实践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观看更多内容,点击上方的关注1.5w2h分析法含义来源及作用:1发明者以五个以w开头的英语单词和两个以h开头的英语单词进行设问,发现解决问题的线索,寻找发明思路,进行设计构思,从而搞出新的发明项目,这就叫做5w2h法5w2h分析法又叫七何分析法,是二战中美国陆军兵器修理部首创,简单、方便,易于理解、使用,富有启发意义,广泛用于企业管理和技术活动,对于决策和执行性的活动措施也非常有帮助,也有助于弥补考虑问题的疏漏。发明者以五个w开头的英语单词和两个以h开头的英语单词进行设问。发现解决问题的线索,寻找出创新和发明新项目的思路,更进一步进行设计构思,从而搞出新的发明项目,这就叫做5w2h法。2.5w2h内容5w的内容①why——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理由何在?原因是什么?②what——是什么?目的是什么?作什么工作?③where——何处?在哪里做?从哪里入手?④when——何时?什么时间完成?什么时机最适宜?⑤who——谁?有谁来承担?谁来完成?谁负责?2h的内容①how——怎么做?如何提高效率?如何实施?方法怎么样?②how much——多少?做到什么程度?数量如何?质量水平如何?费用产出如何?3.提出问题的重要性提出疑问对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创造力高的人,都具有善于提问题的能力,众所周知,提出一个好的问题,就意味着问题解决了一半。提问题的技巧高,可以发挥人的想象力。相反,有些问题提出来,反而挫伤我们的想象力。发明者在设计新产品时,常常会提问:为什么(why);做什么(what);何人做(who);何时(when);何地(where);如何(how);多少(how much);这就构成了5w2h的总框架。如果提问题中常有:假如。。。。、如果。。。。、是否。。。。、这样的虚构,就是以中国设问,设问需要更高的想象力。在发明和设计中,对问题不敏感,看不出毛病是与平时不善于提问有密切关系的。对一个问题追根刨底,才有可能发现新的知识和新的疑问。所以从根本上说,学会发明首先要学会提问,善于提问。阻碍提问的因素:一是怕提问多,被别人看成什么也不懂的傻瓜。二是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提问欲望渐渐淡薄。如果提问得不到答复和鼓励,反而遭人讥讽,结果在人的潜意识中就形成了这种看法:好提问、好挑毛病的人事扰乱别人的讨厌鬼,最好紧闭嘴唇,不看、不闻、不问,但是这恰恰阻碍了人的创造性的发挥。4. 梳理业务流程梳理业务流程是一个挺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以实际的业务场景为基础获取业务信息,然后抽象出一个以参与对象为节点的业务流程。此流程应当包括5W2H内容:Who、What、Why、Where、When、How to、How much,最终可以通过图等工具一目了然的展现方式展现出来。①. Who:用户,整个业务流程中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方面需要提醒的有如下几点:不单有客户、商家、可能还会涉及到平台侧的服务人员。针对B类产品客户、商家可能不仅仅是单一角色,可能还会涉及到多个角色,如:业务员、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在不同阶段参与人和参与度都不同。可能会涉及到产品定位以外的人员,比如行政管理人员等。早期可不做深入挖掘,但也需要收集,了解其参与的作用。②. What:目标,即用户需要完成哪些事儿这可作为后期拆分页面的依据。针对2C电商类产品,比如:发布商品、选择商品、购买商品、处理订单、配送货品、接收货品等。针对2B类产品,比如:发布需求、对接需求、签署合同、支付货款、履约交付等。当然,这些都是用户在业务进行到一定的阶段需要完成的一些相对大一点的阶段性的目标。这些目标在后续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处理拆解子目标,作为后期切分页面的依据。③. Why:原因,了解用户为什么需要完成目标这涉及到设计的流程及页面是否可以进行优化和调整,是否可以从流程上进行节点删除。梳理业务流程不是简单的照搬,需要分析现有实际场景中各节点的必要性,现有流程是否可以进行优化或者调整,知道原因能够有效的帮你判断。例如:订单生成后的调整价格,其源头在于用户与商家间的议价行为。如果是一口价流程中,则可以省去此节点。而且,为什么比是什么更重要,仅关注是什么的问题,这是舍本就末。④. Where:地点,主要说明用户会在什么地点完成目标地点影响到,你提供给用户完成目标的入口,如:订单处理人员的办公地点多在办公室内,工作环境多数对着PC端,如果仅提供移动端页面就是不符合场景的。仓库管理人员往往需要盘货,仓库内很可能不能携带手机,也不会坐在PC前,因此其往往提供的是专业的智能终端,如:POS机、码枪等。⑤. When:时间,主要说明用户会在什么时间完成目标时间影响到你提供给用户完成目标的交互设计内容等,如:工作时间,用户完成目标可能由于本职工作,需要信息尽可能的详细,甚至对于信息的真实性来源等都有所考虑。但如果是业余时间,则用户可能没有意愿完成细致工作,简单的移交或者搁置、审批等则是更好的选择。另外在视觉设计环节,夜晚使用的页面设计和白天使用的页面设计是不同的,例如微博的夜间模式。⑥. How to:如何完成目标这个过程真正体现了当前场景下用户是如何操作、处理的。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环节需要特别在意用户习惯,需要深刻挖掘用户习惯。在后续的设计中最好是要能够契合用户习惯或者能够细微调整它,若无政策要求(行业、企业强制命令),最好不要做大的改变。例如:很多企业门店的营业员操作工作用电脑的时候,切换信息输入框是通过Tab键来操作的,并且一直的习惯是自上而下,从左往右。但是新设计页面在右边有很大的鼠标操作按钮,并且进入页面就焦点设置为此处,这样就会改变他们的操作习惯,让用户觉得不适应。同样,财务人员输入数字通常使用小键盘,如果为了防止出错,交互设计改为鼠标点击数字,也会让用户觉得非常的不适应。⑦. How much:完成其目标所需要花费的成本代价这点是可以打动用户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如果可以把收费升级为免费,把货真价实变成物超所值,或者在等价值的基础上给用户更多的体验,这将是产品的杀手锏。以上是梳理业务流程需要提搞清楚的相关内容,获取这些信息的方法可以通过:现场调研、用户访谈、场景观察等方法获悉。获悉后,将相关内容分类梳理归集成以上几点内容,可以通过【场景列表】+【图】表现出来。5.5w2h分析法实际案例设计——笔记本设计笔记本用户购买行为分析品牌方面:学子喜爱的笔记本电脑品牌集中度高。高校学生更倾向于购买一线厂商产品。喜爱的产品有:联想、华硕、戴尔、索尼、苹果、宏碁等。选择笔记本的原因分布功能多占9.6%;可以方便的使用互联网占16.7%;性能和台式机差不多占9.6%;时尚前卫占15.3;携带方便占46.7%;不清楚的占2.12%。Why:笔记本电脑一直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尤其是大学生What:针对大学生大型游戏,高清电影,配置高的用户使用Where:在笔记本性能、价位、适合人群入手When:在上代笔记本余温中Who:某it公司购买笔记本的用途:一般办公学习的占21.25;编程制图占17.5%;游戏占11.25%;一般娱乐占42.5%;其他占7.5%How:外形改变,多种颜色How much:外观简洁、设计更酷易于清洁,和维护键帽形状更贴合手指更安全,使用舒适减少误打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的宫格建击打舒适,力度适中。Set分析社会因素:人们对电影游戏需求要求越来越高,对笔记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经济因素:人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技术因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出现由此分析到:理性消费是主流、价格、质量和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在实际消费过程中,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他们的购物目的是为了追求商品的使用价值,更多的关注商品的质量,而对外表则不十分挑剔,只要实用也就满足了,此种心理在当代大学生消费群体中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这是由于中国大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之减值打工挣钱的不多,大学生每月可支配的资金是固定的,而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多数大学生在购物消费时十分谨慎,力求物有所值,尽量搜索物美价廉的商品,既注重商品的实用性,质量的可靠性与商品价格的完美结合。6.总结5w2h是一种调查研究和思考问题的办法。5w2h可以让您熟悉有系统的质问技巧,以协助您发掘问题的真正根源所在地并可能创造改善途径。以后做任何工作和事都可以采用5w2h方法来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样能有助于我们的思路清晰并有条理,并可以杜绝盲目的做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汇报上也可以使用5w2h方法,既能节约写报告时间。欢迎在评论下面和小师妹沟通,小师妹还有免费视频资源相送哦!
说起民法案例,有些法考小伙伴就头疼,一看大篇幅的字数,看都看不下去,更别说分析了。其实看不下去就要锻炼这种能力,让自己能够看下去。民法因为是所有科目中最难掌握,最容易失分的科目,一定要掌握分析民法案例的一般方法和思路,不管考题如何变化,都要以不变应万变的方式去拿到分数。一般看到民法案例后,一般要以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解答: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在看到民法案例时,一定不要慌,沉着冷静,心态要放平稳。阅读案例的时候,要仔细注意案情细节,又要抓住主要情节和中心问题,切忌一目十行后便匆匆下笔。通过阅读案情,判断是一个什么类型的案例、纠纷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又存在什么民事法律关系、试卷提出的什么问题等等。然后运用掌握的理论分析之前,你要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完整的印象,这样作答时,才能做到前后一致、相互协调,既可以保证答题的全面和准确性,又可以避免在作答时反复回头看案例,浪费时间。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民事法律关系是贯穿在民法理论中的一条红线,是进行民法案例分析的基础。考生在对案情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之后,在分析时从民事法律关系入手,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和实质。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前提是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系统掌握和理解,并且学会对这些知识的运用,这些只能靠你自己在做题中学习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有针对性的做一些典型试题来掌握。明确争议的焦点和案情事实之间的关系争议的焦点往往是题目的问题,也就是案情中最重要的那部分,所以说我们在分析时要把握住重点,明确争议的焦点,并以此为中心进行答题。一般的案情焦点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原告的请求理由,一个是被告的抗辩理由。两者往往围绕一个事实或者一个情节来讨论,整个案情也围绕这个中心展开。确定好焦点后,还有一件事就是要把案件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搞清楚。一个较大的案例往往包括许多事实和情节,这之中有哪些属于原因事实、哪些属于结果事实、各个事实之间有无关联、关联程度和性质如何等。这时候你就要排除一些无关的事实,提炼出需要的事实,使案情简单化、条理化、清晰化。确定适用的法律针对案例中提出的问题,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理论,分析、归纳、总结、得出结论,这是案例分析最重要、最关键的步骤。准确确定案情所适用的法律,要求考生首先要求对有关的法律规定熟悉,并且要理解。近几年,民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杂,所以在复习中要注意分类,对比归纳,以免相互混淆,增加记忆负担。在熟练掌握法律的基础上,考生要运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将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知识对号入座,与案例中的问题相匹配,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
中视新媒体讯(武大民商法/图文)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研究”开题论证会于2019年5月15日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第一阶段,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成立仪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素华教授主持。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出席会议,对各位嘉宾莅临法学院表示衷心的欢迎和真诚的感谢。他表示,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武汉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将开启新的一章,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司法机关的合作将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夏义堃副院长宣读了成立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学校批文,学校决定由法学院罗昆教授担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依托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武汉大学法学院书记孙德元宣布研究中心任职和聘任文件,决定由法学院杨巍副教授担任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宣布了研究中心学术顾问和研究员的聘任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发表讲话。他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未来提出了殷切期望,为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他指出,司法案例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司法案例研究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体现时代特点;司法案例研究必须结合价值判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心负责人罗昆教授随后在发言中简要汇报了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发展思路,表示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将努力与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其他案例研究机构、法律检索数据库和检索服务机构建立和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前沿问题,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第二阶段,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研究”开题论证会。论证会由课题联合主持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主持课题联合主持人、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教授代表课题组报告研究方案。他主要从研究的主要思路、框架和问题,研究的计划和安排以及预期成果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汇报。罗昆教授表示,课题组的研究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面向,从概念厘定、实证分析、体系构建和机制完善等多个方面进行创新和突破。李群星副院长作为课题联合主持人进行了补充性汇报,他认为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首先是司法理念价值的统一,以及裁判尺度、裁判方法的统一。在专家评议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处长袁春湘对课题开题报告进行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课题研究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尤其要注意研究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重点研究一些突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工作处处长石磊主要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结构安排上,特别是具体机制的选择上对课题进行了指导。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指出,对法律统一适用的标准进行研究非常重要,但由于课题研究的时间有限,可以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到重点的问题上来;在研究方法上,应该通过大量的实证调研来系统性地发现问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宪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认为现在社会大众对司法公平的期待需要解决,但是也不能矫枉过正。在解决法律适用如何统一之前,应该先解决法律为什么要统一适用、要寻求何种意义上的统一适用这一问题。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张荣芳教授对选题的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以医疗保险等制度为例分析了在社会法领域下法律统一适用的情况,并期许未来在社会法领域能有更好的统一法律适用的情况。在参会嘉宾自由发言环节,武汉海事法院钟莉副院长提出,作为地方法院对裁判统一问题深有体会,并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对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上下级法院的交流、法官的职业培训等多种机制发表了看法。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海高度肯定课题对实务的重要贡献,从律师职业的角度分析了民众的公平感从何而来、如何提高等问题,主张成文法体制下应通过加强案例指导来统一法律适用。在会议总结环节,评议专家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再次表示此次研究的课题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司法公正也与民众的感受息息相关;此次课题研究的难度也极高,所涉及的问题非常之多。姜主任强调,作为最高法的课题,研究必须站在最高法的角度看问题,要有高站位、高水平、高标准,不仅要在宏观上解决要不要统一裁判的问题,也要解决具体机制的问题;不仅要解决理论上的问题,也要解决实务中的问题。在会议的最后,姜主任也表达了对课题组成员的信任以及对最终研究成果的期待。责任编辑:法评媒、主编:秦前松
案例研究型硕士论文的结构基本包括7个部分:1、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硕士论文的该部分主要包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思路。也就是本部分需要回答:论文写作者研究本论文的原因?该论文的研究有什么现实和理论意义?国内外研究关于此类问题有哪些研究,进展到如何程度以及文章的创新性等方面。在论述研究背景时,不应该过大,硕士学员生应该阐述直接衍生出本研究问题的背景信息。研究背景可以从本研究关注的管理事件入手,也可以从现有的管理理论入手,从管理实践或现有的理论中提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该部分特别要强调数据来源。这一部分主要介绍的是硕士论文研究设计的过程。论文写作者应该对于案例资料是如何获取的进行清晰的表述、运用怎样的调研方法以及如何实施的过程,为后续的案例描述中所提供的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进行佐证。案例资料应主要采用论文写作者在实际调研中获得的原始资料。比如,在该部分加入本人在某某某公司工作的时间,做过那些工作,观察了什么数据,对什么人进行过访谈等内容都需要进行说明,增加读者的可信性。调研的过程应该遵循科学规范的研究程序,严谨而有逻辑性。2.案例企业所在的行业描述这一部分主要是描述案例企业所在的行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这部分研究内容如果在第一部分介绍了,就不必再进行单独撰写。3.案例企业描述(论文重中之重部分,从字数上讲应该占论文50%左右)这一部分主要是对论文写作者收集来的案例资料进行整理,通过一定的逻辑呈现出来。案例描述时应该是对管理现象或管理活动的事实进行客观的描述,不能掺杂任何本人的分析评价,只能是客观事实论述。案例信息的组织应体现出合理的逻辑结构,符合一般的认知规律。如,可以按照一个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顺序阐述,也可以按照内容组织成为若干清晰的模块。案例信息应当丰富、翔实,包含必要的细节和对原始资料的引用。出于对案例对象信息保密的需要,允许对数据、单位名称、人物姓名等信息进行适当的掩饰性处理。4.案例分析与讨论这一部分主要是运用管理理论或原理分析案例,形成作者的主要观点。案例分析中所需要用到的理论和原理可以在国内外研究现状中介绍过,也可以在结合案例采用某些理论分析案例。理论原理和案例内容的结合应该是比较贴切的。切忌将无直接关联的理论内容堆砌案例分析与讨论中。引用的理论原理应该来源于质量较高的文献,例如正规的教材、专著、期刊等。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常也需要提出一定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有时可能还会包括在分析中发现现有的理论原理无法解释的现象,作者提出自己的新的解释。
案例研究究竟要研究什么,中国学界尚缺少系统的标准。而案例(定性)和统计(定量)研究的所谓“对立”,一直在方法、立场和主题层面争辩,尚未在研究目标的专业标准意义上得到分析。案例分析的目标不是讲故事,而是产出知识,因此需要遵循认识活动共享的一般逻辑和原则;案例分析可以提供的知识类型不只一种,比如解释(原因)知识、理解(特征)知识或规范(原则)知识;案例作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补性关系;案例的独特性有必要和一般性知识建立关联,从而使得具体案例可以和已有的知识发生对照;案例研究的优势之一,是系统展现因果机制和过程;零散多样的独立案例能够有意义,原因在于它们产出的知识,在相关知识体系中具有累进性位置。案例研究无须以数据为基础吗一种观点认为,案例研究是一种前科学方法,因为它无须以数据为基础,也没有系统的分析方法可以遵循。这一误解起因于对研究材料的狭义理解:科学研究的行为类证据,仅以可数据化的变量为优。这事实上排除或低估了其他材料的证明价值。相对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运用的证明材料具有多样性。这些材料有些可以数据化,有些虽不可,但同样能反映社会行为的特质,完全可以作为重要证据使用。上述误解的问题在于,只重视材料的类别,而没重视证明的逻辑。对研究工作而言,更重要的是对材料采取的分析逻辑,逻辑才是“系统分析方法”的内核。案例分析无论使用什么材料作为证据,都不应偏离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分析逻辑:观察现象、描述特征、建立界定、比较类型、展示过程、分析影响、探索机制、寻求解释、达到证明。阐述理由、遵循逻辑、依靠根据等基本原则,不仅是社会科学得以成立的基础,同样也是自然科学重视并坚守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基础层面上,案例分析不排斥科学分析的基本原则,相反,与其共享并遵守类似的原则。即使案例分析和定量研究有差别,这一差别也是在具体方法而非基础性的逻辑原则方面。但无论是什么方法,只要是社会科学研究,目标都是产出有关人类行为或现象的知识。通过讲故事发现这些知识(而非讲故事本身),是社会科学案例分析的基本目标。案例分析缺乏代表性吗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案例分析缺乏代表性。这也是一种误解。固然,案例分析不可能覆盖全部情况,因为案例资料通常来自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部领域,是具体情景下发生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例研究不关心代表性问题。实际上,高水平的案例研究非常重视社会现象的公共性、可重现性、可预期性、整体性和历史性,尤其是关注社会行为与特定环境的关联,以凸显研究对象的典型性,使其代表一类而非仅仅一次或者单个社会现象。如同定量研究追求统计意义上的代表性一样,案例研究可以通过典型性知识的挖掘,产生具有“预测”别处社会现象的功效。案例研究无须准确清晰吗第三种误解主要来自案例研究者自己,他们不相信案例分析可能获得清晰结果,从而放弃追求清晰的自我要求,理由是生活世界本不清晰,案例研究既然反映真实的生活世界,自然也无法做到清晰。这里的问题,出在将生活逻辑与研究逻辑混为一体。以寻求社会知识为目标的案例研究,不是在讲一个个不同的故事,而是在呈现事实中的行为特征、关键条件、动力来源和因果联系。案例研究者所注意的知识,应该是具有关键作用的事实,这需要把那些处于混乱或者重复细节中的重要之物——具有关键作用的要素关联,经由研究工作的加工、挖掘而清晰表述出来。(作者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经过10位立法专家的评审、打分,来自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和2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的24篇立法案例研究报告最终“成绩单”出炉:《〈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案例研究报告》等6篇研究报告获得一等奖。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会上,高质量完成四川省首次地方性法规案例研究的获奖单位受到了集体表彰。按照“立法项目有特色、立法过程有经验、法规实施有效果”的原则,去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和2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选取3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21部市(州)地方性法规开展案例研究,并综合采取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实证分析、调研走访、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对选定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进行研究评估,通过了解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了立法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在对2001年施行并于2010年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的立法案例研究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选择了13个主要省市开展比较分析,对条例实施效果给予了肯定性评价,同时指出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公民监督途径还不够健全等问题,“我们为此提出了建议,有望今年修订该条例时发挥作用。”课题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对该市第一部地方实体性法规《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立法案例研究期间,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条例文本质量、主要制度、立法完备性、社会影响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发现个别条款操作性不强、配套制度规范不够健全等问题,并于去年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正。立法项目的选题要“小而精”、相关配套制度的设定要适度适量、与上位法及部门规章的衔接要协调一致、地方立法要激发市民踊跃参与……通过立法案例研究,各单位总结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的立法“支招”。通过对《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的立法案例研究,课题组提出了增强可操作性等一系列举措,在去年该条例的修订中得以采纳。“改革发展对立法的要求,已不仅仅是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而是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进行主动谋划、前瞻规范和全面推进,必须要积极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课题组负责人在对立法经验与启示进行说明时表示。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查后建议抓好跟进监督,“在条例施行之初,人大常委会要提早谋划、提前介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条例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不走样、不变通。”“全省上下联动,对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案例研究,分析具体的法规项目执行和实施情况,总结地方立法的共性规律、普遍问题,提炼地方立法工作可供遵循的经验,有效指导了地方立法实践,锻炼了立法队伍,提高了立法质量和水平。”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探索完善立法案例研究的主体、对象、指标、方式、程序、体例、成果运用等,科学总结立法经验,有效运用评估结果,推动案例研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立法案例研究成为创新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途径。(记者 刘佳)
常听年轻学者抱怨:我做了很好的案例研究,写了文章发不出来。对此,实事求是的回答是:学术刊物不接受案例研究,往往有两个理由。其一,作者没讲明白个案是“什么”的个案(a case of what);其二,作者的个案研究对深入细致认识那个“什么”没有重要新贡献。这个“什么”,就是分类的某个层级。现代生物分类(biotaxonomy or taxonomy)有从高到低七个层级: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政治学没这么系统。英文政治学刊物大致分三个层级,一是国别研究或区域研究(area studies),二是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三是理论与方法研究(theory and method)。这三个层级大致相当于生物链中的食草动物,杂食动物,顶级掠食者。每个层级的刊物又分顶级,一区,二区,无趣,然而重要。做与中国相关的政治学案例研究,如果希望发表在英文学术期刊上,至少要从个体上升到国别,才有机会。在极为幸运的情况下,学者可能遇到全新的政治现象。所谓“全新”,当然只是相对于学术共同体而言。比如,1869年,法国传教士谭卫道(Armand David)在雅安见到大熊猫,对作为学者的他来说就是交了上上好运。他设法运出一张熊猫皮,就足以在欧洲动物学史上留名了。时至今日,继续研究大熊猫,只有熊猫皮显然不够。一代代学者研究大熊猫,积累了很多知识,很难再靠个案研究发现新知。即使在一个个体中发现全新的现象,也要在众多个体中验证该现象的普遍性。常年观察一只大熊猫,对它了如指掌,能细致入微讲它的身体特征、性格情绪、生活细节、轶闻趣事,可以写文学作品,但写不出学术论文。要写学术论文,必须在这只大熊猫身上发现对所有大熊猫(至少是一组大熊猫)都适用的现象,挖掘出现象背后的机制。研究社会科学也是如此。研究中国,与外国学者相比,中国学者有优势,毕竟更了解自己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清楚更多细节和背景。但是,在英文中国研究学刊发表论文,仅凭这一点还不够,还要讲出更有普遍意义的新事实和新道理。以我比较熟悉的农民政治研究为例。上世纪八十年代,华中师范大学的张厚安教授倡导理论务农,身体力行带学生下乡,与农民同吃同住,开创了当代“三农研究”的华中学派。张老师创业难,张老师的学生要继续创业,就要继承与发展。仍然需要做实地调研,对城市长大的学生而言,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仍然是贴近农民的不二法门。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到,经过半个世纪积累,“三农研究”已经是座大山,要有所创新,就要在研究路径、分析技术和理论视角上超越前辈学者。总而言之,做案例研究有两个要点,一是说明研究的个体是“什么”的案例,二是讲清对个案研究对深入细致认识那个“什么”有什么新贡献。